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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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
要围绕“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二、救助原则
(一)确保生活,统筹兼顾
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顾衣被、取暖、住房、就医、就学等其他实际困难,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二)分类救助、重点救助
会商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需救助人员实行分类排队,优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实施精准救助。
(三)严格程序、规范透明
各乡镇(开发区)要严格按照“户报(或小组提名)、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要进行公示,做到救助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监管、注重实效
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加强冬春救助款物监督管理,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严禁资金截留挪用、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冬春救助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或平衡预算,冬春救助资金必须于春节前发放到户。
三、救助范围
因灾造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对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给予重点救助。
四、救助资金筹措使用和管理
(一)统筹安排资金
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认真落实灾害救助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救灾资金按比例分担的机制,积极会商有关部门优先加大安排落实好冬春救助资金。
(二)严格资金管理
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切实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和发放。冬春救助资金原则上通过 “一卡(折)通”方式发放,注明“冬春救助资金”字样,并发送打款提示信息,最晚春节前将冬春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加强冬春救助工作督促指导和绩效评估,按时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县级冬春救助指导标准
1.拟定人均救助标准。全县人均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
2.实施分类救助、重点救助。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救助幅度重点困难户人均350-1000元,一般困难户人均200-300元。
3.因特殊情况每人超过600元进行救助的,应履行单独审批手续,由乡镇(开发区)政府报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五、工作步骤
(一)开展救助需求调查,全面摸清底数
时间:10月8日前
各乡镇(开发区)应组织财政、民政、乡村振兴等有关部门人员走村入户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自下而上逐级建立相关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各乡镇(开发区)汇总调查情况后,规范准确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于10月8日前报县应急管理局。
(二)严格救助程序,实施精准救助
时间:20xx年12月上旬至春节前
1.制定县级冬春救助实施标准。县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抓紧推进县级冬春救助实施标准的制定工作,根据上级下拨和本级筹集的冬春救助资金总量,结合需救助情况、分类排队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参考市级冬春救助指导标准,合理制定县级冬春救助实施标准。
2.及时分配下拨救助资金。接到上级下拨资金后,县应急管理局要抓紧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加快冬春救助资金下拨进度,督促乡镇(街道、园区)抓紧实施冬春救助工作,确保春节前将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户。
3.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各地要严格按照“户报(或小组提名)、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原则,将需救助人员分类排队,对特殊困难人员予以优先考虑,并根据家庭情况,按照县级冬春救助实施标准,制定救助方案,做到分户施策。乡镇、村居社区要对冬春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严格把关,要在村组进行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数、救助类别、救助金额及县及乡镇举报电话等。
4.及时发放资金,注重救助实效。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在接到上级下拨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将冬春救助资金落实到救助对象手中。村组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一卡(折)通”将救助资金打卡到户,并标注“冬春救助资金”字样。资金发放工作完成后,及时将救助相关情况在网上进行公开。
(三)开展救助情况调查评估
时间:20xx年3月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着手调查、核实、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受灾困难人员冬春已救助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救助效果进行绩效评估。4月10日前将《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绩效评估报告报市应急管理局。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助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维护灾区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项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地务必将冬春救助工作作为重点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抓紧安排部署
要尽快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灾区实际困难并积极争取支持,加强与财政、民政、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和工作衔接,健全完善工作通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强化资金政策统筹协调,切实做好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帮扶机制和政策有序衔接,确保冬春救助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
要自下而上逐级建立台账,认真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等相关表格,保存救助申请、公示图片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要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工作情况,加强冬春救助新闻宣传,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同时,采取抽样调查、实地调研等方式检查款物分配、发放等情况,配合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将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有关部门组成指导组赴各地开展专项督查指导。
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篇2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贯彻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精准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扎实做好困难群众疫情防控和生活保障工作,健全完善极端恶劣天气、重要舆情、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结合春节期间大走访活动,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提高困难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二、工作重点
(一)查生活保障,改责任落实。一是查看困难群众御寒衣物是否充足。针对被褥陈旧、保暖性能差、御寒衣物不足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加强防寒保暖物资保障力度。二是查看节日食品是否充足。针对困难群众过冬过节肉油等食品储备不足的情况进行全面整改,进一步统筹社会各方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三是查看饮水供给是否正常。针对因寒潮天气影响,供水管道结冰等困难群众正常饮水受到影响的情况进行全面整改,及时开展管道维修维护。同时,加大住房安全检查排查和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力度,及时送温暖上门。
(二)查取暖设施,改薄弱环节。查看困难群众,特别是分散供养特困群体、过渡房内安置困难群众取暖设施情况,掌握取暖方式和取暖效果等。针对困难群众取暖设施利用率低、房屋透风撒气、保暖效果差、燃料储备不足等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整改。针对孤寡老人、困难残疾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关心不够、落实照料监护责任不及时不到位、特殊群体取暖困难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三)查安全防范,改事故隐患。查看电网设备运维管理、线路负荷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针对线路老化、过载、检查、维护不及时,燃煤炉具缺少排烟管道或烟囱老化破损,室内柴木乱堆乱放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同时,指导困难群众选用合格电气产品,正确使用电气取暖设备,使用过程中避免长时间通电,做到人走电断,提醒群众使用取暖器等电加热器具时,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规范安装电气线路,及时更换绝缘层破损、老化的线路,通过发放明白纸等形式指导困难群众做好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
(四)查居住环境,改脏乱面貌。查看困难群众屋内及周边卫生情况,针对庭院脏乱、异味大、生活垃圾成堆、屋内不整洁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清理道路两侧及房屋前后乱堆乱放的杂物、牲畜粪便、屋内死角,清扫庭院,清运垃圾等,对照“九有五无五净”标准要求,切实改善困难群众居住环境。
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篇3
为切实做好我县20xx-20xx年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根据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xx-20xx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工作目标,建立冬春救助档案,严格按照申报程序确定救助对象,确保收到冬春救助资金15个工作日内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户,力争不漏一户,不掉一人,让所有受灾困难群众都能温暖过冬,愉快过年。
二、救助原则
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要求,综合考虑救助对象受灾情况、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自救能力,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切实帮助解决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实际困难。
三、救助政策
(一)救助对象。受灾人员冬春临时生活救助对象主要是解决当年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因灾致残致伤、农作物绝收或农产品损失严重、家庭财产损失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无自救能力的家庭。
(二)救助程序。在9月份调查登记《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人口一览表》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村(居)小组提名、村(居)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应急管理局审批的程序,精准确定救助对象,并落实公开公示制度。
(三)救助标准。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自然灾害受灾困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救助标准的通知》要求,依据冬春救助款物总量、救助对象分类和人数等因素,对应急管理部门认定的一、二、三类对象分别按每人不低于410元、300元、15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9月15日-30日)。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各乡(镇)组织工作专班进村入户,开展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需求调查评估,摸清底数,详细掌握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家庭基本情况、受灾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困难和需求,划分需救助对象类别,并分类登记造册,按要求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人口一览表》《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逐级上报备案。
(二)评议公示阶段(分配款物10日内)。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分配冬春救助款物总量、救助对象分类和人数等因素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救助对象;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日;经公示无异议,由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民主评议意见及其他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完成审核工作,并对审核上报的名单予以公示。
(三)款物发放阶段(收到上级通知5日内)。乡(镇)人民政府公示无异议,报县应急管理局审批,按照县应急管理局审批意见,告知救助对象救助数量并及时发放救助资金、物资。救助资金通过农商银行“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并在备注栏标注“救灾”二字。实行实物救助的,完善签字手续,建好台账。20xx年1月18日前将冬春救助资金、物资发放统计表,有关人员签字、加盖乡镇公章,报县局存档备案。
(四)督办检查阶段(20xx年1月10日-20日)。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力量按照分线分片责任制对各乡(镇)冬春救助工作情况进行督办检查。查看乡镇党委会记录、款物分配是否发文、是否专款专用、审核情况、公示情况等;查看村级评议记录、公示情况、救助台账建立情况、物资发放签字情况等,确保县、乡、村三级台账一致;督促乡(镇)按照时间规定及时将冬春救助资金、物资发放到户;了解救助款物到户知晓率,受灾群众冬春生活通过救助后还存在哪些实际困难和解决途径。
五、有关要求
(一)建立工作责任制,严格救助程序。建立完善“以县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乡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县应急管理局重点抽查”的工作机制,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县应急管理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加强指导乡镇,严格救助程序,把住关键环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点做好村级评议和公示工作,精准确定救助对象,确保底数清、对象准、程序严、台账实。
(二)加强部门协调,做实冬春救助工作。冬春救助资金采用社会化方式发放,需采取实物救助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采购,确保物资质量安全。县应急管理局主动会商财政部门,简化资金拨付手续和办理程序,加快冬春资金拨付进度。加强与民政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救急难等机制的有序衔接,提供资金救助力度,做到应救尽救。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协调,推动在职干部职工“暖冬行动”帮扶机制,给全县受灾困难群众提供物资帮助。
(三)加强救助款物管理,做好信息公开。冬春救助资金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救助资金专账专户管理,乡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健全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到手续齐备、账款相符,确保救助工作规范有序、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县、乡、村要主动配合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资金。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冬春救助相关政策的公开公示,将救助对象民主评议结果、冬春救助标准、救助对象款物领取数量等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篇4
为积极稳妥安排好我镇今冬明春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冬春救助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方针实施,管好用好救灾款物,做到“程序规范、对象精准、措施及时”,确保所有因灾生活困难对象得到相应救助,切实帮助困难群众度过难关,维护社会稳定。原则上每户救助按照不低于300元、不高于20xx元的标准执行。
二、救助重点对象、时段以及救助方式。
根据“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把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自救能力较差的困难户、绝收户、倒损房户和其他户列为冬春救助的重点。
救助主要以资金为主。冬春救助资金主要用于20xx年度受灾群众和20xx-2022年度冬令春荒期间(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各村、社区积极组织开展摸底排查,详细调查了解今年冬季和下年春季本行政区内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建立《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工作台账》,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
(二)严格救助程序,实施精准救助(20xx年12月下旬至20xx年春节前)
1.制定镇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和资金分配方案(20xx年元月10日前)。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镇制订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方案,督促各村、社区抓紧实施,确保元月20日前将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户。
2.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20xx年元月10日前)。要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原则,将需救助人员分类排队,对特殊困难人员予以优先考虑,并根据家庭情况,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做到分户施策。各村、社区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
3.及时发放资金,注重救助实效(20xx年元月20日前)。各村、社区上报的资金发放花名册经镇审核后,上报县应急管理局。镇财政分局通过一卡(折)通”将救助资金打卡到户,并标注“冬春救助”字样。
(三)开展救助情况调查评估(20xx年3月30日前)。各村、社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救助效果要进行绩效评估,同时,镇政府将会同县应急管理部门不定期对各村、社区开展救助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救助相关情况及评估报告将在政务公开网上进行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开展冬春救助工作,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对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社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强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把冬春救助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组织好、开展好, 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达千家万户,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
(二)严格程序,精准救助。要对照《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确定救助对象。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做到分户施策,杜绝平均发放,重点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对于冬春救助政策落实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应按规定及时纳入低保、临时救助等相关社会救助。
(三)加强监管,确保实效。冬春救助资金直接安排用于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补助,是受灾群众的“救命钱”“保命钱”,要坚持“专款专用、公正使用”的原则,通过“一卡通”直接打卡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在资金分配使用中,不得优亲厚友,不得预留资金,不得违规用于工作补贴,不得以春节慰问金的形式发放。各村、社区接到分配计划后,要迅速组织评议并于元月13日前上报相关材料表格,镇汇总审核后上报县相关部门,并于元月20日前将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户、发放到人,坚决杜绝资金截留、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等现象。
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篇5
为进一步体现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心,落实十项民心工程,深入基层,联系困难群众,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上的困难,创建宜工宜商宜居宜创业的水乡新城,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高埗镇开展“联系困难群众、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联系困难群众、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要全面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第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结合高埗镇的实际情况,努力实践、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互敬互爱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保持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使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逐步度过难关,增强“造血”功能,摆脱贫困,真正走上共同富裕道路。
二、对象的标准和确定程序
扶贫济困对象的标准,根据全镇的实际情况,以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家庭为这次扶贫帮困的重点对象。扶贫济困对象的确定程序,其确定与上报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的`原则,凡是申请20xx年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对象由所在村(居民)核对后统一报镇社会事务办,经过认真审核、同意后,名单由镇社会事务办建立档案进行管理。
三、参加人员、方法
参加人员有镇领导班子成员、镇机关全体公务员、在编职工;镇属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正副职领导,其中,公安分局副股以上干部;高埗商会正副会长;各村(居民)书记、主任、副书记、驻村挂职副书记、主任助理等,每人结对帮扶一个低保户家庭。根据统计,参加结对帮扶的人员共269人,接受帮扶的困难户269户710人。扶贫济困活动开展后,滤布每年对出现贫困户脱贫、新增加贫困户,以及参扶人员变动的情况,都将及时进行调整个别结对关系。另外,要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大力倡议社会热心人士参与扶贫济困活动。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各驻片镇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统筹该片的联系帮扶工作,由镇社会事务办负责统一协调,参加帮扶工作的人员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对帮扶对象要经常进行联系、走访,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特别是重要节日要进行慰问。二是尽量帮助帮扶对象解决工作、生活中碰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重点是解决在就医、就业和子女读书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力争一年办1至2件实事、好事。三是力所能及地给帮扶对象以适量的实物和经济救助,每年实物和经济扶助的总价值不低于500元。四是发挥各自优势,进行“科技扶贫”、“知识扶贫”等多种方式的扶贫,变“输血”为“造血”,坚持“扶贫更要扶志”,鼓励自主创业,让帮扶对象尽早脱贫致富。五是进行动态管理,随时了解和掌握帮扶对象家庭成员变动、经济收入等情况,对带有普遍性和突发性的问题,应及时向驻片镇领导班子成员汇报,由镇委、镇政府就有关问题进行统筹解决。
另外,各村要设立一名扶贫济困负责人,由抓民政、社会事务工作的干部担任。帮扶人员进行帮扶活动时,要通过村的扶贫济困负责人进行沟通、联系,接受帮扶的贫困户联系帮扶人员也要通过村帮扶负责人。因此,村帮扶负责人要认真做好协调工作,及时、适当地安排帮扶人员帮助解决贫困户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时间安排
㈠工作准备:20xx年11月25日至20xx年1月15日,主要是审核贫困户名单,确定帮扶对象,安排好结对对象,确定结对方案。
㈡动员大会:20xx年1月17日,召开动员大会。
㈢实施落户:20xx年1月17日至春节前,参加帮扶的全体人员联系帮扶对象,扶贫济困活动全面展开。
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篇6
为全面深入细致做好我县冬季取暖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根据中共大同市委办公室、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农村冬季取暖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林武书记、蓝佛安省长关于保障群众温暖过冬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全省保障煤炭天然气供应暨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群众温暖过冬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作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要事,作为今冬明春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拿出切实有效举措,解决好群众“着难愁盼”,努力对冲煤价上涨、气候较往年寒冷等不利因素影响,确保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都能温暖过冬。
二、重点任务
(一)迅速全面开展取暖摸排工作。各乡镇(社区)要成立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工作专班,发动乡村两级干部、驻村工作队对辖区内群众取暖情况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排查,落实到村、精确到户、不落一人,全面掌握情况底数。特别是要重点关注农村孤寡老人、留守儿童、“三类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分散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等特殊群体,了解所需所盼,建立工作台账,制定针对性措施。所有摸排情况要以村为主、以户为单位,制图上墙,精准掌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办)
(二)加快“煤改电”工程特别是电网改造工程实施进度。各项目承载主体要克服严寒等不利气候条件影响,调动精兵强将,多派技术人员,统筹物资设备,昼夜加班,分秒必争,抢时间,赶进度,确保42930户“煤改电”用户安全运行。能源局要统筹协调好电网改造、落实“煤改电”电价补贴相关工作,确保工程即完、电网即接、用户即暖。(责任单位:能源局、国家电网阳高分公司、大同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保障县城集中供热用煤和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户燃煤充足。对接晋能控股煤炭运销公司,签订清洁煤购买合同,保障燃煤供应;开通绿色通道,帮助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户购置清洁煤;加强集中供热的协调、监督、管理,督促供热公司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对日常发现的设备、管网故障及时维修,对群众反映的各类诉求及时回应解决。(责任单位:住建局、广厦热力有限公司)
(四)建立健全煤炭供应网络。积极与上级能源部门对接,争取政策性保障用煤,合理布局销售网点;各乡镇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布局洁净煤销售网点,方便农村群众就近购煤;各乡镇、村委会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保障煤。(责任单位:能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保障生物质取暖户燃料供应充足。对11362户已实施生物质取暖用户的燃料需求进行精准测算,加大生物质燃料的调运、储备力度,拿出专项补贴,确保生物质取暖用户燃料充足、正常使用。(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尽心尽情尽力做好农村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县财政拿出专项资金采购买“爱心煤”,保障特殊困难群众取暖用煤需求。继续保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优良作风,采取临时救助、党员结对、社会帮扶等多种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农村鳏寡孤独、易返贫边缘人员、低收入家庭等特殊群体的温暖过冬工作。(责任单位: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驻村帮扶单位)
(七)做好冬季取暖应急处置工作。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建立应对极寒天气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处置极寒天气给群众取暖造成的不利影响和危害。(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能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做好冬季取暖隐患排查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冬季取暖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帮助群众解决用电用煤等方面安全隐患;加大用煤用电及防寒知识宣传,防止发生一氧化碳中毒、冻伤等事故发生,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引导群众储备一定数量木质燃料、秸秆等清洁煤替代品,以应对极端寒冷天气取暖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阳高县做好冬季取暖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专班,县委副书记、县长谢云任组长,副县长兰学欣、冀雪俊、钟志刚、马斌、孟永泉、任雪峰任副组长,发改、能源、住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国家电网阳高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全面协调推进群众温暖过冬保障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四套班领导包乡镇(社区)、乡镇(社区)干部包村、村(居委会)干部包户的“三包”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全部群众温暖过冬;建立“日报告、周研判、月推进”调度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群众过冬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专项督查机制,成立专项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乡镇、村、户,对冬季取暖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于整改不重视、工作不细致、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村和单位,严肃问责,决不姑息迁就。
(三)凝聚社会合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冬季取暖保障工作,献爱心、送温暖,切实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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