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方案(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方案 篇1
根据《江西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实施方案》的要求,抚州市审计局企业组采取了“四核实”的方法,开展疫情防控物质审计工作。
一是核实物资来源。
根据集中采购、接受捐赠、上级援助等防疫物资的来源,抚州市审计局企业组防疫物资来源跟踪表,对全市防疫物资的来源进行分类核实。
二是核实使用去向。
根据防疫物资发放情况,核实防疫物资使用情况,分析比对防疫物资使用单位人员数、卡点数、物资需求量等,检查是否存在虚报领取、人情发放等情况。
三是核实审批单与出库数。
根据防疫物资审批单核实每一笔物资发放情况,紧盯出口关,对照物资发放的审批、签领、范围、领取频率等环节和步骤,对防疫物资流出进行监督。
四是核实库存数量。
根据进库单、出库单与库存数进行三表比对,核实库存情况。
通过上述方法,初步摸清了防疫物资的的来源、管理和使用情况,为进一步推进疫情物资审计奠定了坚实基础。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方案 篇2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严防交叉感染,保障防控期间的物资供应,经镇防控指挥部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镇指挥部的统领导下,为加强供给,严稳市场,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经指挥部研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各村相应成立专班队伍。镇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委宣传委员任副组长负责日常工作,专班由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政办、派出所、市监和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同志组成。
二、责任分工
1、领导小组工作专班负责未经许可经营场所(点)的关停;物资采购、配送、贮存、台账管理以及相关事务统筹安排处置。
2、各村工作专班由村支部书记负总责,供应点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与。负责配送前一天的物资需求登记,供应点的消毒、购物人员登记、物资的平价供应,保证村内所有人员足不出村就可到所需生活物资。
3、镇市监所负责宣传并关停未经许可的经营场所,并且对定点的超市,对来往人员实名登记、测量体温,建立可追溯制度。同时规定进出人员必须戴口罩,搞好场所内消毒。
4、镇社会事务办负责监督物资组织和生活物资购价,搞好配送、蔬菜冷藏、台账管理,采用专车进货并配送到村的方式(原则上在村干部卡点值守附近),保障供应,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保证大米充足供应。
5、派出所负责拒不执行关停的经销门店的打击,重点强制关停菜市场及其它露天经营点,严禁村民擅自出村到街道生活物资,巡查各村经营门店关停情况。
6、如有买品牌奶粉、药品等个性化需求的(烟酒等非必须品除外),请大家单独列出,在群内报市场监管所罗所查收确认,由罗所负责统计。市场监管将尽可能协调满足,如果还有差距,镇指挥部将专门报送市保供专班协调。
三、严肃纪律
1、采购及配送专班要公开物价,及时组织,保障供给,不得虚报冒领、哄抬物价、以劣充优,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
2、镇市场整治专班要令行禁止,雷厉风行,不打折扣,不得变通,否则,将视情况通报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3、各村要履职尽责,搞好服务,切实维护广大的根本利益。严格管控供应点的日常经营,每日申报生活物资需求目录与数理,保障群众足不出村的物质采购。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者严肃查处。
4、各驻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加强监管,平稳市场,全力维护防控期间的社会稳定。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方案 篇3
按照《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审办社发〔2020〕11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审计目标
通过审计,掌握全省用于疫情防控的财政专项资金、捐赠款物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的规模、分配和管理使用等情况,揭示上述资金和物资在筹集分配使用中的突出问题,促进疫情防控资金物资规范管理、高效使用和信息公开,促进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重要医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审计监督保障。
二、审计对象
本次审计的对象包括全省各级政府所属的财政、发展改革、卫生健康、民政、医疗保障、工业信息等部门;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指定接受抗击疫情社会捐赠的单位或机构,以及其他开展抗击疫情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人民银行、有关金融机构和具体使用上述资金和物资的部门、单位和企业。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本次审计的内容和重点将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审计署具体要求进行动态调整。现阶段,重点关注财政专项资金、捐赠款物、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的分配管理使用情况,确保有关资金物资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
(一)财政专项资金方面。
一是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拨付情况。掌握各级财政疫情防控专项资金规模、分配和拨付情况,审查是否按规定向疫情较重、财力困难地区倾斜,揭示分配拨付不及时、层层滞留等影响资金使用效率的问题。
二是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审查财政专项资金的实际用途、使用效果等,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资金、挪用甚至套取骗取专项资金,以及使用专项资金购买物资和服务中搞优亲厚友、营私舞弊,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审查财政部门贷款贴息的拨付情况,揭示应付未付或多付贴息等问题。
(二)社会捐赠款物方面。
一是捐赠款物接受情况。掌握捐赠款物的总体规模和来源等情况,审查捐赠款物登记入账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关注有无虚假捐赠、假借慈善名义开展非法募捐、违规提取管理费或手续费等问题。
二是捐赠款物的分配使用情况。审查捐赠款物是否做到专款专用、及时分配,揭示捐赠款物被挪用、闲置,以及使用捐赠资金采购物资暗箱操作、以次充好等问题;关注违反募捐方案、捐赠人意愿或者捐赠协议,挪用冒领倒卖捐赠款物等问题。
三是捐赠款物管理和信息公开情况。审查有关单位是否建立并执行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和使用管理制度,捐赠款物管理是否简捷规范、运转高效;捐赠款物分配使用中是否按要求执行“三重一大”规定,捐赠款物有关信息是否按要求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方案 篇4
根据上级审计部门要求,为做好我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审计目标
通过审计,掌握全县用于疫情防控的财政专项资金、捐赠款物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的规模、分配和管理使用等情况,揭示上述资金和物资在筹集分配使用中的突出问题,促进疫情防控资金物资规范管理、高效使用和信息公开,促进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重要医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
二、审计对象
此次审计的对象包括县政府所属的财政、发展改革、卫生健康、民政、医疗保障、工业信息等部门;县红十字总会、慈善总会等县政府及其部门指定接受抗击疫情社会捐赠的单位或机构,以及其他开展抗击疫情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有关金融机构和具体使用上述资金和物资的部门、单位和企业。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本次审计内容和重点将根据上级审计部门的要求动态调整。现阶段,重点关注财政专项资金、捐赠款物、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的分配管理使用情况,确保有关资金物资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
(一)财政专项资金方面
一是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拨付情况。掌握县财政疫情防控专项资金规模、分配和拨付情况,揭示分配拨付不及时、层层滞留等影响资金使用效率的问题。
二是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审查财政专项资金的实际用途、使用效果等,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资金,挪用、甚至套取、骗取专项资金,以及使用专项资金购买物资和服务中搞优亲厚友、营私舞弊,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审查财政部门贷款贴息的拨付情况,揭示应付未付或多付贴息等问题。
(二)社会捐赠款物方面
一是捐赠款物接受情况。掌握捐赠款物的总体规模和来源等情况,审查捐赠款物登记入账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关注有无虚假捐赠、假借慈善名义开展非法募捐、违规提取管理费或手续费等问题。
二是捐赠款物的分配使用情况。审查捐赠款物是否做到专款专用、及时分配,揭示捐赠款物被挪用、闲置,以及使用捐赠资金采购物资暗箱操作、以次充好等问题;关注违反募捐方案、捐赠人意愿或者捐赠协议,挪用冒领倒卖捐赠款物等问题。
三是捐赠款物管理和信息公开情况。审查有关单位是否建立并执行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和使用管理制度,捐赠款物管理是否简捷规范、运转高效;捐赠款物分配使用中是否按要求执行“三重一大”规定,捐赠款物有关信息是否按要求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
(三)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方面
一是再贷款发放情况。掌握银行专项再贷款的规模,关注再贷款分配的时效性和科学性,关注专项再贷款发放的对象、范围是否符合规定。
二是银行贴息贷款发放情况。掌握有关金融机构发放贴息贷款总体规模和结构,审查金融机构是否有效确保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资金供给,有无设置不合理条件影响企业用款效率等问题。
三是重点保障企业获取和使用贷款资金情况。跟踪分析有关企业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审查重点保障企业有无挪用或闲置专项贷款资金等问题。关注有关保障企业是否及时纳入名单,重点保障企业财政贴息是否及时足额到位,企业实际贷款利率是否符合规定。
四、审计组织与时间安排
(一)组织领导
左权县审计机关成立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所属范围的疫情专项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左权县审计局财政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全县的专项审计工作。采取相关单位上报、审计小组重点延审的方式实施审计。
(二)时间安排。
专项审计于2020年2月26日开始实施。各相关单位每8天报送专项资金和捐赠款物情况,每月报送阶段性资金和物资的拨付使用情况,具体报送时间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的时间要求为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有序有效开展审计。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审计人员要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压实责任,突出重点统筹做好防疫与审计工作,如实、准确上报审计情况和发现的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审计任务。
(二)加强统筹衔接,积极开展大数据审计。审计人员要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实际,坚持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突出重点、讲究方法、提高效率、注重效果,加强沟通衔接,其他审计项目也要关注疫情防控款物相关情况,并与专项审计搞好衔接。要进一步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发现疑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核查,尽量减少和缩短现场核查时间。
(三)准确把握政策,及时推动整改规范。审计人员要准确把握政策,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客观辩证地看待审计发现的问题,实事求是做出审计结论和督促整改。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挤占挪用等问题,要坚决揭示和依法查处。
(四)依法文明审计,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本次审计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审计人员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审计现场管理,进一步细化措施,做好审计人员的自我防护。同时要严格遵守审计纪律,切实做到依法审计和文明审计,严格宣传纪律,未经批准严禁对外提供任何审计情况。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方案 篇5
一、基本情况
(一)财政资金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溧水区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合计10441.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1.71万元,省级资金113.52万元,市级资金1446.77万元,县级及以下资金8699.5万元;实际使用7994.99万元,其中:疫情防控人员补助支出113.28万元,设备和防控物资支出2466.3万元,其他支出5415.41万元;2446.51万元尚未支出。
(二)捐赠款物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溧水区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1039.02万元,支出1001万元,结余38.02万元。接受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8.27万件(折价239.99万元),物资全部安排使用。
二、审计评价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溧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制定了《溧水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方案》,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形成“一办九组+N个专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
(二)多措并举强化防控
一是加大宣传,强化舆论引导,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全民防控局面。二是封闭主要交通卡口、居民小区和村庄,拉隔离警戒线,组织工作人员、志愿者进行值勤巡逻,并做好病毒消杀工作。三是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担当。四是落实重点人群、重点地区的管控措施,定岗定人定责,形成严密防控网,有效阻止疫情扩散蔓延。五是狠抓医疗保障,千方百计采购防护物资,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的需要。
(三)制定办法加强资金和物资管理
为加强采购资金和物资管理,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制定了《溧水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受捐物资管理办法》,同时对采购资金达到10万元以上的必须按照“三重一大”程序办理;物资管理方面建立了物资进、出、结存台账制度等。目前我区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管理工作井然有序。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专项资金存在的问题
在使用财政专项资金采购物资以及物资分配管理使用方面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
1、截至3月31日,一街道购买的50把额温枪未履行入库、领用手续,涉及资金2.4万元。
2、抽审发现,少数镇(街)疫情防控物资未妥善存放,截至3月31日一街道疫情防控物资无安全防范措施,存在安全隐患。
(二)社会捐赠款物存在的问题
捐赠物资方面,存在违规分配使用捐赠物资问题,涉及物资2400斤大米,折价0.6万元。审计发现部分镇(街)未按要求分配使用捐赠物资。
四、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部分镇(街)防控物资管理使用等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应加强对镇(街)的指导,督促相关镇(街)建立健全物资台账登记和管理制度,进出物资严格履行入库、领用手续。
(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应加大对镇(街)疫情防控物资存放点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事故隐患。
(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责令相关镇街加强对捐赠物资的发放管理,做到严格按捐赠的意向发放、使用。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有关要求,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的管理,畅通需求与保障渠道,全力保证疫情期间防控物资有效供给,确保紧缺防控物资能真正有效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疫情防控物资内容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主要包括防护口罩、消毒类(公共区域和个人消毒品)、人体测温仪器、消毒器械等物资。
二、疫情防控物资采购
1.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卫保障组根据政府要求和学校疫情物资需求和疫情防控需要,预测学校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品种和数量,编制学校疫情防控物资需求计划。
2.资产与基建处据此实施紧急采购,组织落实货源、催交催运和到货验收,每天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卫保障组反馈疫情防控物资采购进展及库存情况。
三、疫情防控物资发放程序
(一)口罩
各学院、各部门按照上岗人数进行统计,原则按照每人每天配备1只一次性医用口罩进行发放。口罩每天由各学院、各部门安排专人到资产处仓库进行领取,每次领取数量需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人事处进行核实确认。
注:正式开学前口罩领用请到党政办领取,开学后到资产处仓库领取。
(二)消毒用品
1.次氯酸钠。该消毒剂由后勤处统一领取和使用,主要用于室外环境和公共卫生间的消毒。
2.抑菌喷雾剂。抑菌喷雾剂可用于手、皮肤消毒。各学院、各部门按照上岗人数进行统计,每人发放一瓶。领取地点:党政办。
3.75%酒精。75%酒精可用于桌椅、鼠标键盘、门把手擦拭消毒。每间办公室配备一瓶(500ml)。请各单位安排专人到资产处仓库进行领取,每次领取数量需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晨午检物品
1.红外线额温枪。后勤处根据全校防控需要,统一到资产处仓库领取。领取后根据学校确定的防控点安排发放。
2.水银体温计。学工处安排专人到资产仓库领取。按照每个学生宿舍一个体温计数量进行发放,同时提供足量的75%酒精棉球,并做好体温计使用和消毒方法宣教,避免交叉感染。
3.消毒器械。包括:移动式紫外线消毒设备、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呕吐物应急处置包、废弃口罩专用的收集桶。以上消毒器械由后勤处统一安排专人负责到资产处仓库领取和使用。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各部门按照“重点区域、重点岗位、就急就重、按需配置”的原则,优先保障一线工作人员及重点风险岗位防控物资配备到位。
2.各学院、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卫保障组进行工作衔接,做好防疫物资领用、发放、登记等管理工作。
3.各学院、各部门要建立单独收发台账,针对口罩等防控物资,使用人员实名制签收。相关收发台账及签收表应存档保存,以备核查。
4.各学院、各部门要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防控物资用于办公教学、服务经营。
5.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学院、各部门疫情防控物资发放及消耗管理工作纳入督导范围,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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