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复学安全工作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疫情复学安全工作方案(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疫情复学安全工作方案 篇1
开学复课在即,我校严格落实防控部署,确保学生、教职工安全,健康开课。现制定以下防控方案:
一、返校安全登记
学校通过学生和教师在家期间统一的线上、纸质版相结合的方式落实每一位学生和教职工的当下健康情况。确保每一位返校的学生、教职工是健康安全无感染风险的'。并且每天还会继续完善落实“疫情防控信息统计表”,第一次返校有监护人签订责任书,说明数据填报的真实性。以每个班级为单位,夯实主体责任。
二、每日体温上报
每天学校门口、宿舍门口、设置卡口,安排专门人员通过无线体温检测设备对每一位学生的体温做到不少于两次的检测打卡,保证辅助使用设备的老师和学生不接触,全力保障师生安全,每日上报教育主管单位体温与轨迹,时刻观测潜在风险快速排查。
三、成立加强版安全防控小组
在原有安全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下沉到每个学生的安全领导小组,以每个教职工为主体,包含教导、政教、团委、少先队、总务、校医室等全员参与、交叉分工、按照校级、年级、班级、小组并且与学生家长通力合作的无死角安全防控机制,保障师生身体安全健康。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等
检测组成员:xxx等
管控组成员:xxx等
消毒组成员:xxx等
四、具体防控措施细则:
(一)做好复学以后全天候值班工作
1.整个学校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及24小时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认真值班,不得擅自离守,校门口监控系统保证双倍分、监控画面直通安保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查看调阅,保证领导小组每天必须不少于两次到门卫处现场指导安全防范工作,对外来人员没有学校同意不得接触,更不准放行。
对学校同意的外来入校人员做到谁同意、谁签字、谁负责。并严格落实消毒、体温测量流程。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全力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2.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禁一切闲杂人员在门口逗留。发现门口人员聚集门卫人员应第一时间通过合理方式劝阻,劝阻无效的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反映,学校逐级向上一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戴口罩坚持岗位值班。
3.通过微平台、微信、学校公众号、学校内LED电子显示屏、教室内多媒体、公共区域公共广播等方式对全校师生开展宣传教育,做好洗手、消毒、口罩佩戴、教室与宿舍通风等全方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传染病工作。
4.总务处、食堂、宿舍、校医室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提前预判,在整个环节做好食品安全、卫生保洁、通风消毒、应急常备药品等准备工作,并提前设立隔离室。
5.教学楼里配备专门的洗手池,督促学生勤洗手。班主任负责各自班级每天开窗通风。
(二)落实好日报工作及防控宣传工作学校有关人员积极做好防控宣传工作,及时掌握全校师生身体情况、发热及生病情况以及就医情况,各主体责任人按照以下流程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照上级部门规定时间上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情况,坚决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错报”。特殊情况随时上报。
1.学生情况上报流程:(年级组长、班主任为主要监控人)
学生家长→班主任→年级组长→政教处→应急防控领导小组
2.教职工情况上报流程:(教务处、校办公室为主要监控人)
教职工→年级组长部门负责人→教务处、办公室主任→应急防控领导小组
3.日报统计要有文字签字记录或手机截图及视频留存。
4.如出现疑似症状,诸如发热、干咳、肌肉酸痛、恐寒等,请立刻在学校的护送下、到政府指定的公立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出排查,第一时间将病情通知学校,学校立即逐级上报。
5.号召学生、家长、教师减少或取消不必要的外出和公共场所活动,利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简化不必要的接触方式;全体师生不组织不参与补课活动,科学规划时间,协调安排;面对疫情不信谣、不传谣,积极宣传科学有效的防控办法,客观分析各种渠道的信息。
另外,为方便学生就医,我校已和xx医院做好沟通,如有症状,xx医院第一时间配合我校对有症状人员进行接收。
疫情复学安全工作方案 篇2
为弘扬伟大抗疫精神,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健康,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湖南师范大学防疫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从严从紧科学精准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原则
坚持“解控不解防”总原则不放松,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完善“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制度,实施“分级分类、精准防控”模式,抓实抓细“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
二、组织机构
为从严从实从细作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常务副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附小校长办公室,夏旺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处室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三、工作机制
1.落实主体责任。李晓玲校长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为本班级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附小卫生室负责所有人员疫情管理,其中何丽华负责教职工、欧阳耀负责学生、工会主席负责退休教师、教师发展处负责实习、跟岗、课后服务外聘等教师。
2.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上级疫情防控机构(主管部门及地政府)联络配合,积极争取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卫健、公安、交通等部门和疾控、医疗机构的指导支持,健全预警、预防机制,形成“点对点”的多方协作机制。加强学校与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街道、社区、长沙市四医院发热门诊、三真医院等应急机构以及相邻学校的工作对接,实现联防联控。
3.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结合此次校园管控期的有关情况,进一步完善学校应急演练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演练,确保应急工作机制运转顺畅,随时做好突发情况应对。
责任人:夏旺、熊坤云
四、具体措施
(一)物资储备及环境消杀
4.保障物资及时供给,储备3个月以上物资,含应急口罩、84消毒液、温度计、酒精、喷雾机、洗手液等。公用洗手间配
备足量的洗手液及烘干机,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配备足够的防护服及医用服装,确保满足防控、核酸检测需要。检查隔离观察场所情况,配备相应防护用品。准备充足的一米标识。为教师、班级配备应急口罩。
5.复课前一天对学校场所进行全面的环境清理和预防性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复课后每天对门把手、开关、扶手等高频接触部位开展预防性消毒,对厕所、垃圾集散地等病原体孳生地使用规定浓度的消毒剂进行消毒,校园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相应容器做好清洁消毒。上课期间,教室、办公室开窗通风。每周末继续由速洁公司进行专业消杀。
责任人:周玮管济
(二)师生管理
6.班主任每天进行晨午检,排查学生及家长双码、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从省外返长、有密切接触或次密切接触阳性感染者、与阳性感染者轨迹交集等情况,对特殊人群应增加信息收集频次,做好台账。每天上午11点半前向卫生室日报告零报告。
7.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及时就诊并报告卫生室,不得带病上班、上课。
8.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外出”,尽量做到学校与住地两点一线,对外出人员须建立信息台账。师生员工离开学校所在地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履行请假手续,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出行。
9.师生及家庭同住人员市外出行返校须向学校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码、行程码,从有疫情发生的地区返长须提前向防控办及所居住的社区报备,并在抵长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10.加强学校重点人群的管理。按上级要求做好师生的核酸检测,负责现场组织,做好登记,确保不漏一人。尤其关注保安、卫生师傅、退休教职工等重点人群按要求做好定期核酸检测。做好每天20%人员的核酸抽检和台账报送。
责任人:夏旺何丽华欧阳耀班主任
(三)校园管控
11.继续严格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师生员工入校严格执行体温检测,教职员工每天入校即扫“湖南场所码”(当天外出后返校还需再扫)。教职员工门口执勤测温督促学生戴口罩。
12.严格落实外来人员非必要不进入校园,如确有必要须履行报批手续及扫“湖南场所码”、测体温、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核验并进行实名登记后方可进入。送水、零星维修等人员还需在无学生时入校。
13.杜绝快递、外卖进校园,教职工不点外卖,有午餐需求的教职工由工会协调附中食堂送餐。
14.师生员工在校期间(含上课)、往返学校途中、家长在校门口接送学生等人员聚集环境下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15.校聘教师宿舍管理(含防疫、卫生要求)由工会负责监督落实。
责任人:周玮、管济
(四)聚集性活动管理
16.暂停大课间等校内集体活动。
17.近期不举行集体活动。确有必要的,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一活动一方案一专班”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填报《湖南师范大学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申报表》,附防控方案报防控办,落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禁先举行后报批行为。
责任人:曹劲文朱颖婷
(五)教学工作
18.暂停户外体育课。
19.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切实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对于需要隔离暂不能复学的学生要制定具体的教学方案,开展个性化的'教学辅导,确保学生跟上教学进程,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20.对因疫情影响,教职工不能正常按时到岗、教育教学有缺口的,要及时进行调配。
责任人:周黎张红宇
(六)宣传工作
21.利用广播、宣传栏、班会、讲座、黑板报、公众号、家长群等形式,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
22.深入讲好抗疫故事,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充满正能量的舆论氛围。树牢“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培养自觉佩戴口罩习惯。
责任人:曹劲文、朱颖婷
(七)疫情防控督查
23.加强疫苗接种工作。符合接种条件的师生员工完成全程接种,督促教职工完成加强针接种,建立未接种人员信息登记台账,做到应接尽接。
24.每周开展一次疫情防控工作自查情况,及时把握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细。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对不担当、不作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听从统一指挥、不服从统一安排的,依规进行处理。
25.加强疫情期间值班工作。继续实行学校校领导带班、行政(含干事)值班、保安执勤的24小时防疫值班制度,遇到重大、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责任人:周凯兴、黄灿
五、工作要求
各责任人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情绪,抓细抓实各项防控工作,认真查找防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及时补齐短板漏洞,筑牢校园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确保全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疫情复学安全工作方案 篇3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学校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和《20xx年xx市秋冬季开学教育教学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请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开学提示与排查
1.8月29日,学校统一编制开学安全提醒信息,多途径发送给学生及学生家长。信息主要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要求学生不提前返校、离家前做好健康检测、返校路途注意安全防护,引导学生和家长如实报告有关信息,并告知9月2日后,随时准备开学报到。
2.综合排查摸底最新情况,分期、分批安排师生员工有序返校,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班、上学。
⑴经前期排查无异常的学生,统一由年级组织各班级进行体温检测确认、查验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供的健康监测说明。
⑵经前期排查的患病但已痊愈、隔离期满或经医院检查确认无病毒感染的,由课程与教学处安排专门人员引导,持就诊医院开具的复课证明到医务室查验确认后办理复课手续。
⑶凡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居家隔离期内的师生员工和暂未返长的湖北籍师生员工一律暂缓入学或到岗。
⑷凡居住在市外或者因其他原因滞留在xx市以外的教职员工、学生,暂时以9月2日为开学参照时间,提前作好出行安排,具体开学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健康与心理教育
1.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德育与学生发展处指导心理教研组及医务室,将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开学第一课内容,全面普及科学防范知识,引导学生掌握正确的防控方式,提高防范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对因疫情延期开学产生的学习焦虑、健康焦虑及其他心理问题,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对未能如期复学的学生及家长,加大心理疏导和关怀力度,确保学生心身健康。
2.作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开学后,课程与教学处联合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分别指导生物教研组、医务室开展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的'宣传活动,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手册、讲座、黑板报等形式,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
三、教育教学与科研
1.根据疫情防控实际组织教学。
⑴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结合实际做好教学工作的调整和安排。如有必要,学校将实行分年级、分时段开展错时上学、放学,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小班教学等方式灵活组织教育教学活动。
⑵保障延期复学学生学习。对于因病不能按期到校或隔离期间不能随班就读的学生,根据具体情况,通过xx市中小学在线学习中心的虚拟学校、虚拟班级或通过国家云课堂、腾讯空中课堂等方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学校资源或引进资源。学校将加强对延期复学学生联系和指导,确保未复学期间“停课不停学”落到实处。
⑶组织对延期开学前学生学习情况进行全面调查,重点了解按教学计划教学的年级和班级学生学习效果,及时查漏补缺,实现与开学后教学计划的有机衔接。
2.加强教师教学常规督查,确保教师教学计划的有效落实,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3.课程与教学处加强教学统筹,联合信息技术处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等教学辅助手段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优化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效益,实现减负增效。不得因延期开学出现赶进度、超难度,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现象。
4.切实加强教育教研工作,课程与教学处要联合科研与教师发展处,加强对学科教学的精准指导,特别要加强各教研组的校本教研,根据复学后的教学进度和学情状况开展深度研究,指导各学科教学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教育质量。
疫情复学安全工作方案 篇4
根据《南昌市2022年春季学期高三年级返校学习方案》文件要求,为做好全县中小学校(园)春季学期复学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忧患意识,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教育教学,防止疫情在学校扩散,守护师生健康,维护校园稳定,确保学校教学秩序恢复正常。
二、基本原则
坚持确保安全。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在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学生返校学习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坚持有序分段。全县高三年级学生先行返校。其余学段、年级后续安排返校,学生错峰上下学,避免人员聚集。
坚持责任落实。落实属地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教育部门主管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及师生员工和家长的自我防护责任,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返校学习时间
全县高三年级学生于3月28日(星期一)返校学习,其他学段和年级学生返校学习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师生居住地属于我市封控区、管控区的暂不返校学习,当前不在我市居住的学生暂缓返校学习。
各学校要通过公众号、微信、短信、电话等渠道向学生、家长、教师及工作人员发布返校通知、返校要求及防控信息,确保每一位学生、家长、教师及工作人员知晓学校相关工作安排。
四、重点工作
1.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学校要加强校门管理,建立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对所有入校人员要核验身份,进行“三查一测”(查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测体温)。对在校学生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勤和病因追踪登记制度。要坚持预防为主,继续严格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核酸检测“适时”抽检通知和省、市教育部门要求,加大抽检频次、扩大抽检面,返校后,学校师生抽检率原则上每天要达到20%,食堂厨师、门卫、保洁等后勤人员每天开展核酸检测。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多病共防,在加强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做好春季其他传染病防控,落实重点场所通风换气、环境消杀等措施。要规范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出现传染病病例的学校要在报告县卫健、疾控、教育部门和政府的同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2.强化重点人员防控管理。各学校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通知》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重点师生及其父母等共同居住人员健康管理和行程轨迹监测,精准掌握他们的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从外省返回或去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从本市封控区管控区解封后返校的,必须持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到校。
3.全面整治校园卫生。学生返校前,各学校要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卫生大整治,对教室、办公室、食堂、厕所、宿舍、健康观察区(室)等重点场所或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师生高频接触的设施设备进行全覆盖卫生清洗、消毒、通风换气。停课后被征用作全员核酸检测点的学校,消杀完成后可请县疾控部门进行检查验收。校园环境消杀要坚持适度原则。
4.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各学校除按正常的教学要求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活动外,要暂停一切聚集性活动,严格控制人流量,实行小班教学,每个小班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班级人数的50%。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尽量召开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严格落实活动闭环管理。寄宿制学校要按照“网格化”要求,建立楼门管理制度,避免楼间无关人员流动,实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做到校园住宿闭环管理。就餐采取分餐制,提倡自带餐盒或使用一次性餐盒,实行分班级、错时间、分区域就餐,也可视情况分批到食堂购餐后返回教室或宿舍就餐,做到饮食闭环管理。
5.加强师生防疫宣传教育。各学校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和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家长强化自我防控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规定,尽量避免或减少前往人员较多的公共场所,养成在人群密集和密闭场所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基本卫生习惯。倡导学生和家长采取自行接送、骑自行车、步行等适宜方式上下学,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确保学生“点对点”从家庭返回学校,做到上学路途闭环管理;倡导师家长生近期不出市,坚持非必需不前往中高风险和本市封控区、管控区,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前往的,必须报告学校,返回后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后才能返校。
6.健全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各学校要做好发生突发疫情后的应急处置,安排必备应急隔离场所、物资储备和人员力量等,为一旦校园发生疫情后大规模师生隔离转运、封闭管控、医疗救治、核酸检测排查等做好充足准备,严格落实应急处置闭环管理。要不断完善响应快速、流程完整、保障有力的应急处置预案,要与县卫健、疾控等部门和对口帮扶医疗卫生机构密切对接,增强科学精准处置突发疫情能力。要加强相关防疫人员培训,做好防疫物资的补充储备。要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引导师生履行个人防护责任,如发现疑似症状,主动加强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及时向社区(村)和学校报告,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7.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和人文关怀。引导师生正确认识、理性看待、科学应对疫情,克服恐惧思想,对曾经出现过确诊病例的师生和家住封控区、管控区的师生要加强心理疏导、不得歧视。对现仍居住在封控区、管控区不能来校复课的学生要继续落实好线上教学,保证教学质量,对其家长要安排专人一对一地做好解释说理工作,帮助他们克服焦虑情绪。
8.要加强值班值守。各学校要启动24小时疫情防控指挥值班体系,加强复课后学校值班值守,强化督导检查,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正常运行,寄宿制学校夜间必须安排校级领导住校值班。加强家校联系,提醒家长关注疫情防控,履行个人防控责任,避免交叉感染风险行为。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按要求及时报送疫情防控信息,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
五、工作要求
各中小学校(园)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统筹安排好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筑牢校园疫情防线,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1.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坚决服从市、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严防严控、联防联控,坚决守住校园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底线。
2.压实工作责任。各中小学校(园)要严格落实管理责任、主体责任,坚守岗位、严守职责,强化担当、层层负责。特别是学校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身先士卒,切实担负起应尽的责任,及时协调解决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中出现的困难,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各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县直各校(园)要按复学前、复学时的物资储备、晨午晚检、教育教学(线上教学)、清洁消毒、食品安全、寄宿管理、应急处置、值班值守、人文关怀等各项重点工作内容制定具体、操作性强的学校(园)春季学期复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加盖公章后于复学前1-2天扫描发“安义政教”微信群,报县教体局备案,联系人:谢祥海,联系电话13699500459。各乡镇小学、幼儿园的工作方案报属地乡镇中心学校备案。
3.加强统筹协调。各中小学校(园)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整体考虑、统筹安排疫情防控、教育教学、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和年级、班级、老师、家长的积极性,同心同德、众志成城,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织密群防群控的工作防线。
4.严格督导检查。各中小学校(园)要在学生复学前对疫情防控各项筹备工作进行一次全方位的自查。县教科体局也将加大督查力度,于复学前专门组织人员对各校进行一次检查验收,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的,不敢担当、作风漂浮、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
疫情复学安全工作方案 篇5
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在学校的扩散和蔓延,指导学校科学有序地开展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防控目标、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一)防控目标
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确保所有进入学校人员均经过体温监测,所有具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均得到及早发现,所有病例密切接触者均得到有效的隔离和医学观察,所有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及时送医。
(二)工作原则
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系统联动,群防群控。
(三)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全市各高等院校、中(职)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为"学校"),校外培训机构、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参照执行。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本导则将及时进行更新。
二、防控要点和措施
(一)开学前工作
1、合理确定开学时间
(1)省教育厅明确,全省大中小幼儿园2月16日后继续延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提前一周向社会公布。学生在开学前不得提前返校,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返校的,须报学校批准。
(2)学校应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两案八制",针对开学准备工作进行专项评估和隐患排查,研究制定返学后"一校一策"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逐级下沉到"一院一策""一班一策",并组织对卫生保健人员、班主任(辅导员)、保洁、门卫和食堂负责人等关键岗位的培训。
2、建立疫情防控工作体系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制,加强对辖区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督促指导。
(2)学校应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院(系、部)、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工作的责任人。有多校区办学的学校,每个校区必须指定防控工作的责任人。
(3)学校应成立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机构(防控组),由校领导亲自兼任组长,学校综合协调部门具体负责,总务、教务、后勤等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建立学校、年级(院<系、部>)、班级三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责任到班、到人,压实防控包干责任。校领导(院系领导)分年级包干、班主任(辅导员)跟踪到人,实行一对一、点对点的跟踪管理。(具体见附件1、附件2)
(4)学校要严格值班值守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到位上班。校(园)长、书记手机24小时开机畅通,时刻处于待命状态。
(5)每日全面排查师生健康状况,逐级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身体异常及有可疑症状者实行疫情快报制度。
3、开学前防护知识宣教
(1)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员工开展开学前线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指导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防治工作,理解支持政府、学校各项应对措施,进一步强调"五个一律""六个严禁"纪律。
(2)加强人文关怀,引导师生员工理性认识疫情、做好科学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4、做好开学保障准备
(1)物资保障和全面消毒
①学校要根据本地本校医疗条件,加强与属地工信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联系,解决好防控疫情所必需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等设备设施,做足、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
②组织开展全面的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重点对教室、宿舍、食堂、浴室、运动场馆、图书馆、活动室、教师办公室、实验室、厕所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清扫和预防性消毒(基本要求见附件3),全面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全面检修和补充校园公共场所的洗手水龙头,并配备洗手液或肥皂。
③要在医疗机构指导下,辟出专门场地作为隔离观察区域(基本要求见附件4),完善相应的设施设备、专业人员、医疗条件、生活条件保障,主要用于隔离疑似病例、发热人员。
(2)校园安全工作
①校园实行全封闭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进入校园的人员及车辆须逐一进行身份核验和信息登记,落实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等措施,体温未超过37、2℃的方可进入。
②加强留校师生员工管理,实行外出审批、请假制度,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外出。外出返校时须核验身份、检测体温、了解去向和身体状况,发现异常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③除留校师生工作生活必需外,校内教室、实验室、运动场馆等室内公共场所暂时关闭,室外场所仅对留校师生员工开放。
④组织开展开学前安全大检查,加大校园巡查和食堂、宿舍校内空置房等场所和饮用水、通勤校车等重要设施、重要部位的监管力度,及时整治排除问题隐患。
(3)教学任务保障
学校要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相关指导意见,立足校情,"一校一策"细化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区别毕业年级和非毕业年级,充分尊重学生身心健康和教育规律,加强分类指导,避免一刀切,努力实现"停课不停学"。
①"一校一策"强化居家学习指导,加强学生网上学习资源选择的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利用好本地本校优质资源,认真研究明确适合线上学习的课程。对小学低年级上网学习不作统一硬性要求,其他学段学生作出限时限量的具体规定。
②"一校一策"做好教育教学服务,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加强思想引导、学习指导和心理辅导。对偏远乡村学校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儿童、随迁子女,特别是离泉在重点疫区的学生,加强家校联系,实施精准帮扶。
③"一校一策"组织网上教研,发挥学校教研室、教研组、备课组的团队教研力量与专业引领作用,加强网上集体备课、课程教学资源建设以及教育教学新课题研究。
④"一校一策"用好学习资源,合理利用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国家专用电视频道以及省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指导学生居家学习。
(4)信息化工作
①疫情期间,学校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协同办公能力,通过使用线上OA系统、远程视频会议办公等方式保障校内管理和服务效率,防止交叉感染,控制疫情传播。
②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资源,加强校园卫生、教务管理、学生管理、后勤保卫、宣传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实现开学保障和疫情防控合力。
(二)返校报到工作
1、接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允许开学通知后,学校需向全校师生员工发放《告知书》,明确学校防控的相关要求,并提前通知返校前自查症状、自测体温,于返校前如实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表格样式及具体安排,待确定开学时间一并通知),作为师生员工返校的参考依据。
2、根据师生的排查结果和学校防控条件,精准安排师生分院系、分年级、分班级、分期、分批有序返校。有下列情形的,一律暂缓返校。
(1)假期从重点疫区返泉人员,未达到隔离观察14天的,需继续居家观察(已返校的高校教职工,需继续在校隔离观察)。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2℃的,要暂缓返校(或复学、复工)。
(2)除需达到本市规定的隔离要求外,有下列情况者,暂不适宜返校:凡出现发热、咳嗽、呕吐、乏力、咽痛、腹泻等身体症状体征者,应待症状体征消失(发热患者烧退后48小时、呕吐腹泻患者症状消失后72小时),身体痊愈后方可返校(排除感染引起的咳嗽等症状的,如过敏、哮喘等,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提供医学证明)。
3、师生应根据家校距离,合理选择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返校,乘坐私家车返校要轻装简行,校门口下车,车辆及陪同人员不进校。不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校。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用品,避免与可疑人员近距离接触。
4、学校应结合实际,实行多入口组织当批返校的师生排队(间距1米以上),依次测量体温和健康问询,对有相关症状者进行劝返,到正规医院就诊,并通知班主任(辅导员)落实专人随后跟踪管理,彻底阻断一切疫情输入渠道。询问和观察要点为:
(1)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发热、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
(2)其他传染病相关症状:发热、皮疹或疱疹(眼结膜、皮肤、口腔黏膜)、呼吸系统症状(咳嗽、咽喉痛、流涕、呼吸不畅)、消化系统症状(呕吐、腹泻、腹痛)、腮腺肿痛、黄疸、结膜充血、头痛、精神状态不佳等。
5、对于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按时返校上班的教职员工,参照有关精神视作上班处理,并统筹安排他人顶岗。从事饮食、饮水的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且保持人员相对稳定,以做好学校开学的防疫准备和保障工作。
(三)开学后工作
1、健康教育管理
(1)学校要将疫情防控知识以及抗击疫情精神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开学第一课,对学生进行爱国爱党教育、疫情防控科普教育、生命与健康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
(2)充分利用课堂、讲座、板报、宣传栏、广播、网站等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传染病防控知识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的健康意识和能力。
2、健康监测管理
(1)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制度。在校门以及图书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师生员工在每日(次)入校或进入密集场所前,均应接受体温检测。每日早晨、午间两次测量学生体温,寄宿生每天就寝前增加一次。
(2)班主任(辅导员、保育员),在卫生保健人员指导下,负责学生健康全日观察巡查。如发现症状或其他异常时,应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
(3)学校要指定专职校医或兼职保健教师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师生因病缺课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由人事部门、班主任(辅导员)分别负责追踪教职工、学生缺课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汇总上报至指定负责人。
(4)根据学校应急预案,对出现的新冠肺炎病例及时报告、送医、消毒和隔离,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一旦发生疑似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立即上报处置,按照规定开展人员分流、消毒工作,并做好专家研判后采取严格防控措施的准备。
3、学校活动管理
(1)所有人员参与教育教学活动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幼儿园可根据幼儿年龄特点,指导幼儿做好防护工作。
(2)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压缩各类会议规模、数量和频次,暂停跑操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开学典礼等活动以视频、广播等形式开展。原则上不安排课后服务,确有需求的由学校妥善安排。
(3)一律不组织跨校、跨地区人员聚集性活动,一律暂缓到重点疫情防控地区参加活动。
(4)体育课以跳绳、跳远、乒乓球、羽毛球、踢毽子等非群体性、非聚集性体育活动为主,动员师生积极参加适度的健身锻炼,提高自身免疫力。
(5)适度控制作业量,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保证学生充足睡眠时间。通校生原则上在家上晚自习,住校生上晚自习要自觉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6)学生因新冠肺炎误课,学校应对学生开展网络教学、补课,对于因病耽误考试者,应安排补考。
4、隔离观察期间师生管理
(1)学校要加强对隔离观察(留验)工作的管理,规范开展隔离观察(留验)对象的.信息登记、核对与交接,测量体温、询问健康状况和观察症状体征等,并做好记录,掌握隔离观察对象的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按时做好解除隔离观察工作。
(2)对居家隔离观察的重点人员,学校要组织落实专人每日询问和掌握健康状况,做好记录和信息统计汇总。
5、师生心理健康管理
(1)学校应制定应急心理干预方案,动态地了解与监测准备返校和已经返校学生的受疫情影响状况及心理状态,依据校情分层分类应对。要充实专兼职心理辅导人员队伍,并进行必要的培训,科学有效地开展工作。
(2)及时排模返校学生的心理状况,尽可能开通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或求助(电话、微信、邮箱、QQ等)通道,针对共性的心理困扰和个别的心理问题,开展面向学生的疫期心理宣教与支持。
(3)针对住院、隔离观察、前两者的同宿舍、同班同学、来自于疫区的学生、原有基础性心理问题和具有易感个性基础的学生等,突出分类管理,开展心理干预。
(4)提倡和鼓励线上辅导和咨询,疫情期间对于住院、隔离观察、前两者的同宿舍、同班同学、来自于疫区的学生等特殊对象原则上避免面询,尽可能通过电话或视频、网络平台进行心理干预。
6、重点区域管理
(1)卫生保健室
①加强卫生保健室消毒,落实医护人员个人防护和隔离消毒制度,以防发生医源性感染。
②卫生保健室在疫情控制期间,接到师生员工发热或有疑似症状等信息,应立即上报,并迅速做好临时隔离、转诊和记录。
(2)门岗(校门值班室)
①加强进出校门管理,根据需要可适当关闭部分校门或调整校门开放时段。住校学生返校报到后以及非住校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离开校园,如需离开应向班主任(辅导员)报备,凭有效证件出入,返校时需接受体温检测。
②驻校服务单位应压缩人员数量,服务人员名单报备,纳入教职员工管理。
③临时进校来访、服务人员由对口部门提前报备,到校当日核对身份后,并进行体温检测后放行入校。在校期间,自觉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在需活动区域行动,不得在校内流动及就餐。活动结束后,立刻离开学校。
④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对入校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登记报告。无重点疫区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腹泻等症状,且体温不超过37.2℃的,方可让其进入校园。
(3)食堂
①在学校食堂入口设置洗手池,醒目位置放置快速免洗手消毒液,设置进行手卫生的醒目标识。
②学校食堂实行分段错峰、分餐进食,以套餐形式供餐,减少人员聚集及选餐中飞沫污染食品。为就餐人员配备一次性饭盒,提倡自备饭盒,取餐前要洗手消毒,取餐时必须佩戴口罩。
③学生可以班级为单位,分批到食堂购餐,返回班级就餐,也可以食堂分餐配送。走读生只提供午餐,取餐回班级就餐,寄宿生回宿舍就餐。就餐要保持适当距离,不面对面就餐、交谈。
④食堂公共区域使用期间每日2次(上午、下午)保持开窗通风,桌椅每日2次(上午、下午)使用250mg/L—500mg/L有效氯(溴)溶液擦拭消毒。后厨按食品安全标准加强消毒、清洁频次。
⑤餐厨废弃物应分类管理、按规定处置,设置专用带盖垃圾桶,做到日产日清。
⑥食堂员工按食品安全标准加强实名晨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手套开展工作。工作服应保持清洁,增加日常清洗频次,清洁干燥保存备用。并按照有关规定收集处置分散就餐垃圾。
⑦加强对集体配餐单位监管,督促落实送餐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4)学生宿舍(教师公寓)
①严格实行封闭管理,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疫情防控期间谢绝访客。一律不聚集、不串门。
②每日2次(上午、下午)定期对宿舍、卫生间等区域进行喷洒消毒。宿舍楼道、公共浴室等公共区域,每日夜间21:00后或使用完毕后进行喷洒消毒。
③向学生提供个人消毒及防护宣传品,督促学生每日进行自我消毒。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卫生整洁。
④学生宿舍应建立健康观察与报病制度,做好通风和卫生整洁,设立宿舍长负责室友健康观察与报病工作,并落实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5)校内公共场所(教室、实验室、体育场所、图书馆等)
①在这些场所入口醒目位置放置快速免洗手消毒液,并有醒目标识提示进入时进行手卫生。
②公共教室仅供教学使用,一律暂停活动、自习。
③公共教室、图书馆、体育馆、公共实训室等共用空间、学校行政办公窗口部门,全天保持通风状态。中央空调暂停使用。
④每日夜间对公共设施进行喷洒消毒。对话筒、键盘、电子教鞭、考勤机、讲台把手、校内ATM机等设备用湿巾擦拭消毒。
(6)电梯
①疫情期间,原则上暂停学校电梯使用。
②确需使用的,可采用保鲜膜覆盖电梯按键或在电梯按键旁设置提供面巾纸。
③每日上、下午定期对电梯轿厢、轿门、层门等部位以及按键进行消毒,视电梯使用频次适当增加消毒次数及更换保鲜膜次数。
(7)车辆
①在校车入口醒目位置放置快速免洗手消毒液,并有醒目提示,进车时先进行手卫生。
②学校公车当日使用完毕后,避开人群,打开门窗进行通风后,对车内进行消毒后,关闭门窗保持30分钟。
③驾驶员工作期间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乘坐通勤车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佩戴口罩。
④校车必须备有体温测量仪、口罩、免洗洗手消毒液、消毒剂、呕吐包和医疗废物专用袋等防护物资。
三、防控应急处理和流程
(一)信息报告(流程图见附件5)
1、学校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疾控部门及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初次报告(内容包含发生时间、地点、人数、人员姓名、性别、住所<籍贯>、主要异常情况等)。
2、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在2小时内报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和卫生健康等部门。
3、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和卫生健康等部门。
(二)处置措施
1、学校一旦发现学生有疑似新冠肺炎发生,立即由书记(校长)、校分管领导、校医等相关人员组成事件处理小组,对有症状的学生进行观察、询问、隔离,并由专用救护车送医院诊治。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疾控部门报告情况。
2、在上级各部门未达到前,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将病患人员隔离,并立即停止学校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流行的一切活动。
3、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在最快时间内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学校配合属地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疫情调查、人员救治、现场实行封闭隔离消毒、善后处理等各项工作。
4、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报告后的两小时内,将情况报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基本确认为新冠肺炎病例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校开展工作,并安排人员值班待命,以保证上下信息畅通。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进行调查处置,如实提供有关材料,落实各项防控处置措施,严格控制事态的发展,并配合做好患病人员的救治工作。
5、开展正面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师生员工不信谣、不传谣,安抚情绪,稳定校园和社会秩序。与此同时,疫情防控督查组介入督查调查,对工作失职者立即给予处分。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疫情扩大传播事件的学校和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授权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疫情有关信息。
7、疫情处置完成后,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对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全面整改。全面整治校园环境,特别是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场所彻底清扫消毒,经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方能复课;对患病、医学隔离观察对象的师生员工,必须在恢复健康、解除隔离,并经卫生健康等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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