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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封闭式管理方案

2025/11/24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校园封闭式管理方案(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校园封闭式管理方案 篇1

一、校园环境

1、是否规定正常升降国旗,有无国旗破损。

2、办公室是否杂乱无章;门窗、玻璃及班牌、伟人像、名人名言、文化图版、宣传栏、主题教育园地等是否破损;破桌子、凳子、扫帚头等是否墙角随见;教室、办公室、楼梯等是否纸屑垃圾遍地;墙壁是否乱涂乱画、牛皮癣;学校图书室、仪器室、实验室等教学用房是否灰尘多多;校园内是否乱堆乱放,或占地种菜;厕所是否不及时清扫冲洗;校园内有无卫生死角。

3、花池苗圃是否踩踏毁坏,荒草是否清理干净,纸袋果皮是否随处可见;宣传栏、黑板报内容是否陈旧,没及时更新;校车、私家轿车、摩托车、自行车、电瓶车等是否乱停乱放,扎放不整齐。

二、校风校纪

1、上班时间是否实行全体人员在岗坐班制。当日校长和其他教辅人员是否在班在岗;教师出勤是否考勤,有无记录统计和奖惩措施;乡镇、学校之间是否有擅自借调教师现象,不在岗人员是否有请销假审批手续,上班时间是否有中途无故离岗情况。

2、学校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间是否打牌、下棋、上网玩游戏(包括聊天、游戏、炒股、看影视剧等)现象;工作日中午是否饮酒;师生校园内是否吸烟;教师有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校园内是否有衣冠不整、语言污秽或课堂上有大声喧哗、玩手机、睡大觉等情况发生。

3、学生出勤是否统计公示,对无故旷课、擅自离校的学生是否有跟踪措施;学生在校园内有无追逐打闹、在楼梯扶手上骑裆滑行、攀爬栏杆、翻越围墙等危险行为;下课和放学时学生下楼梯是否推搡拥堵,校园内骑自行车(电动车等)是否横冲直撞。

三、办学行为

1、校务是否公开,开支账目是否每月公示一次;教师绩效工资量化考核结果是否公示。

2、“义保”经费使用是否违规,理财小组是否形同虚设。

3、是否违反规定巧立名目乱收费、乱办班补课、乱发教辅资料;是否无学籍却“空转”学生,在招生工作中是否存在违规现象,是否存在非本学区学生因无序招生造成大班额的问题。

四、安全保障

1、学校门卫室是否有人值班,大门是否有专人看护,视频监控是否能正常使用;校车是否是“三无”车,社会无关车辆、闲杂人员是否未经允许擅自进入校园,校园内有无饲养牲畜、家禽等;社会不良青少年有无在校内或大门口聚众滋事、打架斗殴。

2、学校或周边,用电、交通、校舍、围墙、楼梯、栏杆、沟塘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有无安全警示标志;学生宿舍、电教及体卫设施是否存在安全漏洞,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学校在建工程,工程区与学生活动是否严格分开,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3、学校食堂、营养餐、饮用水等工作人员和卫生状况是否合格;校园门口或校园内是否有食品店或流动小摊点,食品、饮料是否是“三无”产品。

五、教学常规

1、是否按课程表上课,是否有擅自调课换课、空堂现象,教师制定的.计划是否按期落实;教导处、教研组、年级组教育教学教研活动是否按计划落实,有无正常记录。

2、班子成员是否代课;教师上课是否迟到、早退、接打手机、随意走出教室,或不带教案上课;教师教案是否脱编、漏编、少编或过于简单;教师上课是否不管学生,课堂秩序是否混乱,教师(含班子成员)听评课情况是否真正落实。

3、学生作业是否有布置无批改,或只批不改,是否有错批、漏批、累批、隔批、少批现象;是否存在课堂作业不订正讲评,课外作业不辅导批阅,质量检测不分析总结情况。

4、现代化教学手段(包括“班班通”、空中课堂和教学点数字化等)是否应用;学校图书是否借阅;实验室、实验器材,艺体器材是否添置并使用;大课间活动或课间操(眼保健操)是否组织并有效开展。

5、教师“三个一”活动开展情况,实施效果如何?是否有计划、活动记录或深层体现?

六、阶段中心工作

县教育系统当前中心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学校完成或落实情况,酌情督导调研。

校园封闭式管理方案 篇2

为做好新冠防控工作,落实有关要求,有效预防、及时防控和消除新冠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建立防疫领导小组

组长:园长(园长防疫第一负责人)

副组长:副园长

组员:后勤部、校医、保教主任、安保主任、信息员、各班班主任。

二、职责分工

(一)园长职责

作为幼儿园防疫专班负责人,全面指挥幼儿园新冠防控工作。

1、定时召开防控专班会议,传达并落实上级教育、卫生主管部门会议精神。

2、完善幼儿园防疫相关制度和预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幼儿园各部门员工熟悉、掌握防疫流程和技能。

3、根据具体情况宣布启动幼儿园突发防疫应急预案。

4、有确诊病例向上级主管单位、教委、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

(二)副园长职责

1、负责落实新冠预防与应急工作,完善幼儿园临时隔离场所设置,最好达到远离、通风、有独立洗手池、独立卫生间等硬件条件。

2、为临时隔离场所配备儿童口罩、体温计、消毒液、洗手液以及专用清洁用具。

3、接幼儿园防疫领导小组组长通知后,迅速将发热教职工或者幼儿班级、姓名、发热程度等基本情况传达到防疫专班全体成员。

4、负责与发热医疗机构的接洽工作。

5、做好所有工作记录,做好舆情防控。

(三)后勤部主任职责

1、第一时间与教职工家属或者幼儿监护人联系,告知具体情况,提醒其做好防护,迅速来校。

2、询问家属或者监护人选择私家车还是救护车去发热门诊。

3、通知幼儿园其他班级和部门启动班级应急预案,做好防护。

4、如确诊,负责起草幼儿园突发疫情情况说明,指导非防疫班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沟通和安抚工作。

(四)园医院职责

1、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穿防护服)。

2、将发热教职工或者幼儿带到临时隔离场所,并为其戴上口罩,安抚情绪,等待家属或家长。

3、待家属或者家长到校后,配合副组长将患者送上私家车或者救护车,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待诊疗结果出来,第一时间向防疫专班组长、副组长汇报。

5、同时安排其他校医在做好个人防护后,迅速来到发热患者班级或部门,张贴“防疫班”标志。

6、指导防疫班保育员使用含有效氯浓度为1000mg/L的消毒液对班级内所有物品、桌椅、玩具、卫生间、床铺、门把手、地面进行消毒,对发热幼儿使用的水杯、毛巾、牙刷杯等个人物品单独高温消毒。

(五)保教主任职责

1、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手套)。

2、了解记录发热人员所接触的人员及范围。

3、指导教师做好班级其他幼儿的心理安抚工作。

4、指导教师做好班级幼儿的体温测试和记录工作,关注全体幼儿的'身体、情绪状况。

5、指导教师做好与班级其他幼儿家长的沟通和安抚工作。

(六)安保主任职责

1、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手套)。

2、第一时间按照家长或家属的要求联系车辆。

3、通知安保人员实施高级别安保等级,幼儿园实行封闭管理,外人不得入内。

4、指导后勤人员对全校公共场所进行加强消毒。

(七)信息员职责

1、做好个人防护。

2、收集整理突发疫情处理全过程的资料。

(八)纪检干部职责

监督防控专班工作开展情况及报备程序是否正确。

(九)班主任职责

1、加强对班级幼儿的护理,按照工作流程做好班级环境消毒。

2、发现幼儿情绪或者面色不正常,及时进行体温测试,连续两次发热立刻向校医报告。

3、经校医确认后,启动班级突发应急预案。在校医和保教主任指导下开展消毒、测温、与班级其他家长沟通、安抚幼儿等工作。

三、应急处理措施

1、在幼儿园内发现新冠的幼儿或教职工,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幼儿园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由幼儿园疫情报告员马上拨打120”电话,送定点新冠医院诊治。

2、在确诊新冠后,根据新冠上报制度,立即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详实填写病例基本信息情况资料。

3、幼儿园出现新冠症状的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如果是幼儿园教职工出现新冠,也要求立即隔离,由医生初步检查后,是新冠立即到医院就诊并通知其家属。

4、患者必须及时隔离,严格掌握患者病愈返校的隔离期限,病愈者返校须持医院医生出具的医院有效证明方可入校。

5、幼儿园对新冠病人所在班级活动室或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新冠人密切接触的幼儿、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6、对疫情班要积极关注、加强晨检,在晨检中应特别注意疫情班新冠的发病特征。

7、新冠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8、对疫情班卫生保健员在控制疫情期间应与班主任密切配合,做好信息了解工作,对幼儿进行健康监测,及时掌握疾病发生情况,落实各项应急预防和控制措施并对新冠疑似幼儿做好观察记录。

9、卫生保健员应开展疫情班消毒隔离指导工作,并负责指导和督促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0、开展相关疾病的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如宣传专栏、课程学习、发放宣传资料等。

1、在疫情期间有病例发生的班级停止使用幼儿园公用教室等;疫情班暂停师生集体性活动,疫情班的所有用具、餐具都必须单独消毒,不可与正常班相混,消毒剂量和时间严格按各新冠的规定要求进行消毒,防止疫情的进一步蔓延。

2、疫情班班级做到不和其他正常班并班进行教学活动。

3、疫情班隔离期应自最后一例病例发病后最长潜伏期内无新发病例可结案,方可结案小结。

4、加强全园的消毒工作:按疾控制定的《各类物品消毒方法》做好各项预防性消毒工作。

5、疫情班的幼儿出入校舍专用通道,不得走其他班幼儿所用的通道。

四、预警通报与信息发布

1、预警通报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首位发现人按照相关程序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报告,由幼儿园园长或分管领导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时向县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并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县教委应急办,明确疫情报告的范围、内容。其次,做好新冠病因追踪。

2、各类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在没有得到证实之前,严格实行保密制度。

3、所有涉及疫情信息的资料均应按相关要求妥善保管、处置。

4、未经授权或未通过正式渠道公布的疫情信息,任何个人或媒体不得随意宣传。

5、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

校园封闭式管理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各级通知精神为指导,在上级部门的周密部署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切实可行的抓好防控工作的组织与落实。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传染病应急工作领导工作小组,积极开展传染病的控制、宣传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严防传染病的发生。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班老师、其他工作人员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应急小组成员手机24小时开通,保持应急联络畅通。

2、实行首问负责制。不推诿,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如第一时间紧急上报;拨打紧急救护电话;稳定教职工及幼儿情绪、与幼儿家长联系等)。

三、传染病应急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组长、副组长负责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沟通联络;监督全园教师防范新型病毒情况。

(二)副组长xxx落实每日12:00前上报工作。

(三)后勤主任xxx指导全园教职工做好班级、园内环境、教室内及厨房的消毒工作,指导教职工了解传染病消毒隔离要求,落实督查全园防治新型病毒工作的物质储备;负责防治疫情工作保障、交通、通讯等。

(四)保健医生负责对幼儿进行严格晨检、和幼儿身体异常状况上报,发现有疑似症状的幼儿,请家长立即带离就诊或回家观察。

(五)各班班主任负责幼儿午检及全日观察工作。做好缺勤幼儿的追踪及因病缺勤幼儿的监测工作,每天15:00前详细记录在册并交到保健医处。发现疑似病例和本班幼儿出现传染病疫情时,及时上报,同时班上立即采取消毒隔离等防控措施。对家长进行防治新型病毒的知识普及宣传。提高家长、幼儿关注自身身体健康的.意识。

(六)各成员负责本班的通风、卫生消毒工作。对园内公共区域楼梯扶手、门帘、墙裙、成人卫生间等进行每日消毒工作。

(七)食堂人员严格落实食品卫生制度。

四、日常工作要求

(一)晨检工作:负责人为保健医生。对来园幼儿进行口腔、体温排查,发现有疑似症状的幼儿,请家长立即带离就诊或回家观察。各班教师在门口接本班幼儿,家长一律不得入园。保健医必须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隔离服、体温计、手电筒。口罩、手套每天更换,如遇疑似病例须及时更换;体温计、手电筒每天做好消毒工作,如遇疑似病例须及时消毒;隔离服须每天清洗暴晒。

(二)幼儿的午检及全日观察工作:负责人为主班教师

1、每天午睡前及午睡后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

2、全天重点关注服药儿的精神状况,如:饮食、睡眠、大小便、活动等。

(三)消毒工作:负责人为生活老师、食堂人员

1、班级认真开展好环境卫生及幼儿用具、玩具的消毒工作。

(1)早、中晚开窗通风每次不少于30分钟。

(2)中午起床、晚上离园后开紫外线消毒灯20――30分钟。

(3)离园前对桌椅、地面、水龙头、楼梯扶手用1:100配置消毒液用抹布进行擦拭消毒。

(4)玩具、图书,进行晾晒、或消毒液配比浸泡、擦拭消毒。

(5)地面及厕所:请按照1:50的比例配置消毒液,按照地面随脏随拖厕所随用随冲随消毒的方法,每天至少两次对厕所和地面进行消毒。

(6)餐具:每餐用完后,请老师务必将餐具送厨房蒸车里高温消毒。

(7)水杯:每天孩子离园后,请老师将水杯放班级消毒柜进行消毒。

(8)毛巾:每周两次将毛巾投放在1:200比例配置的消毒液中浸泡半小时,然后清洗干净日晒晾干。

特殊情况:若班内出现疑似患儿,幼儿进行户外活动,生活老师进行彻底消毒。

2、食堂加工食品要确保煮熟煮透,保持食堂环境清洁,严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应急处理办法

1、班级教室发现在园幼儿出现疑似症状,立即上报园长,第一时间带至保健室观察隔离,同时通知家长来园接幼儿去就诊。并带领本班幼儿到单独指定区域活动(走廊),生活老师对班级进行全面消毒。班主任随时与家长联系,了解幼儿病情。

2、班主任要对缺课的幼儿进行跟踪调查,如果经医院诊断为病毒病例或疑似病例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将本班级教师、幼儿进行隔离,同时立即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相关教育部门报告。康复出院的幼儿要留在家中休息1至3周,病情确定无反复方可回园。

3、疑似患儿经医院诊断排除新型病毒后,家长需持就医病历交由保健医鉴定无误后方可入园,病例须复印存档。

4、对家庭成员中有新型病毒病人的幼儿,如果有密切接触,必须隔离观察2周,待未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后方可入园。

5、经医院诊断为新病毒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患者所在班的幼儿,要全部离园回家观察,观察1至2周后无异常情况才能入园。注:班主任接到有确诊病例后,须第一时间上报园长,并在园长指导下通知班级其他家长将幼儿接回家,并做好解释以及安抚工作。

6、一旦出现新病毒患者,该患者活动过的室内场所要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由有关专业消毒人员及时进行终末消毒。根据卫生部门《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接到新型病毒疫情报告后,应在6小时内采取消毒措施。

7、在新型病毒防治工作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定”。从20xx年1月23日开始,各班级必须在每天9:00前将本班师生缺勤情况上报,若有发病情况须每天9:00前填写《幼儿新型病毒防治情况记录表》,在10:00再次确认无误后交保健医处。

8、为防止传染,各班教师、幼儿不得串班,交叉使用玩具、餐具等物品。

六、应急处理程序

发现高烧、咳嗽病人(责任人:班主任或生活教师)→立即将病人护送至应急隔离室(责任人:班主任或生活教师)→向幼儿园预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汇报(责任人:保健医)→通知家长带患儿到指定医院就诊(责任人:班主任)→立即打电话上报教育部门、疾控中心→对与症状者接触者不可离开本班教室(责任人:班主任、保健医)→对有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责任人:生活教师)→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二周(责任人:保健医、幼儿家长)→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幼儿园秩序绝不允许校内人员擅自离校、校外人员随意进入(责任人:安保人员)。

对于正值寒假期间的孩子,提醒家长也要积极预防;

1、要留心孩子的饮食结构,不要暴饮暴食,注意营养均衡;

2、尽量不要带孩子到一些人多、拥挤的公共场所,比如:超市、商店等,外出戴口罩;

3、家中要注意及时开窗通风,进门前先洗手;

4、带孩子去亲戚家串门时,家长要留意孩子接触的人群,特别是有感冒症状者,需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5、观察孩子的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的症状及时就医,并上报给班主任老师;

6、在家里,同样需要保证孩子在幼儿园中规范的作息时间,每天睡眠充足。

校园封闭式管理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可参照制订。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原则,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五、机构职责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联络沟通,配合地方疾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六、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Ⅲ级为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患者;Ⅱ级为出现疑似病例;Ⅰ级为出现确诊病例。

七、信息报送

学校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一是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二是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直报。发生Ⅰ级(特大)事件,除了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外,可直接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告时限及程序。责任报告人为各级各类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1、初次报告。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Ⅲ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三)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八、预防措施

(一)坚持校内所有人员每日体温“晨午两检制度”。填写体温登记表。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

(二)坚持“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班主任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表。追踪学生体温、病情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杀记录制度”。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如教室、宿舍、餐厅、办公区、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保育室、)的消毒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并填写消杀记录表。

(四)掌握校内所有人员动态情况,严格落实去向追踪制度。

(五)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师生外出活动。

(六)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落实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推行七步洗手法,佩戴口罩、加强体育锻炼等提高防病能力。

(七)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工作。

九、应急处置

(一)发热处理流程

在晨午两检中,对体温高于37.3℃,或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如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的患者,由班主任带至隔离点,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学生交由校医进行管理。校医应佩戴N95口罩、无菌手套,穿上防护服,注意个人保护,把患者置于单间,避免交叉感染。具体管理内容包括:

①复测体温。

②询问健康状况,主要询问有无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气促、腹泻、结膜炎、乏力等症状;发病前14天内有无武汉市等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居住史;是否曾接触过以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感染者的接触史。

③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专业、班级、家庭住址、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接触史等),通知应急办公室。校长在半小时之内掌握此情况。

学生带至隔离点后,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就诊;家长不能到校的,有专人专车护送至医院诊治,同时做好个人防护,教职工如出现发热,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

(二)疫情报告流程

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中小学校、幼儿园:

①如发现1例疑似病例,可对疑似病人所涉班级暂停集中上课。

②相关师生在家进行医学观察2周后,如无新发病人或疑似病人,可再行复课。

③做出上述决定的学校、幼儿园应报告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④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对该班级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

⑤学校、幼儿园有多名师生感染并临床诊断病例(2例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大中专院校:

①在校师生中发现1例疑似病例,暂时避免集中上课。

②发现1例及以上临床诊断病例,且控制流行有困难的,市属高校报市政府批准、省属高校由省教育厅报省政府批准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

(四)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师生不离校园。

(五)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七)积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十、善后与恢复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是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工停学的教职工和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返校。

二是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是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十一、应急保障

一是信息保障。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是物资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特别是高校和寄宿制中小学校应建立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设施设备(如隔离场所等)、防护用品(口罩、防护服等)、消毒药品储备,为妥善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三是资金保障。各学校应急资金纳入统一财政预算,保证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所需。

四是人员保障。各学校应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五是培训演练保障。各学校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二、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校园封闭式管理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卫生部《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及调查处理指南》、《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文件要求及xx省委教育工委、xx省教育厅相关工作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度重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周密部署,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切实做好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严防疫情在学校的传播和蔓延。

(二)联防联控。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联防联控、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三)及时处置。对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观察病例应做到分类、有序管理,确保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对防控对象及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

三、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后勤保卫处

(二)工作内容

1.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的应对措施及应急预案,严密监测学校师生员工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情况,并适时做出预警;

2.指导相关人员紧急应对和处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3.督促落实学校各项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的具体措施;

4.学校出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时,第一时间上报上级主管单位,指导和配合做好疫情的处理;

5.研究部署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通过学校公众微信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放假期安全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师生做好防控工作;

6.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提前对春季开学有关情况做出科学研判,必要时对学校教学安排及相关工作做出调整。

7.做好疫情监测、筛查、登记、报告、安全保卫、消毒隔离、后勤保障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及职责

(一)工作职责

1.学校教职工:由人事处负责掌控情况;

2.物业该公司员工:由后勤保卫处负责掌控情况;

3.食堂、商户:由后勤保卫处负责掌控情况;

4.假期留校人员: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掌控情况;

5.学生:由学生处牵头各二级学院负责掌控情况;

6.应用科技学院及航空培训项目: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掌控情况;

(二)工作要求

1.各涉及单位要第一时间成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单位于20xx年1月26日前将涉及湖北尤其是武汉及近期去过武汉的人员信息进行统计,并第一时间报送后勤保卫处。同时要密切关注人员状况,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不得漏报、瞒报、误报。

2.负责掌握所涉及单位人员寒假期间身体健康情况和出行情况,尤其是涉及的重点省份区域,要指定具体负责人掌控相关信息。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所负责人员及家属发生疫情或有出行计划时,第一时间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要做好师生员工春季返校后的每日日常体温监查工作,尤其是涉及疫情省份区域的师生,做到实时检查、实时关注、实时了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对出现不明原因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患者情况及时报送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保留记录送校医务室备案。

4.针对出现疫情较重的省份,根据当地政府政策确有必要推迟返校的,各单位务必做好信息统计工作,并及时将师生返校情况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分工

1.学校办公室:针对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的情况,第一时间以书面的形式报送上级主管单位,负责上级单位领导到校的接待工作。加强宣传力度,有效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深入进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普及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引导师生遵守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师生防病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消除恐慌心理。做好校园网涉及此次事件的舆情、舆论的监控和管理工作;需要时做好媒体应对和网络辟谣的相关处置工作。

2.学生工作处:负责监督检查二级学院学生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第一时间督促整改落实。

3.教务处:根据疫情发生情况,对春季开学有关情况做出科学研判,研究确定是否对开学时间和教学安排做出相应调整。

4.后勤保卫处:负责学校整体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负责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负责落实防疫物资的`储备;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校内外隔离点;对春季开学师生员工开展分类指导,对自疫情较重区域返回的师生给出隔离和观察建议;加强对出入校门人员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坚持出入校门人员体温检测制度;校医务室负责转诊、消毒和隔离病人,按照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护用品;与上级卫生防疫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在业务上获得更多的指导。

5.各二级学院:负责落实新型防治冠状病毒各项工作的开展。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多种形式,协助做好学生和家长疫情防治的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范知识,引导师生科学做好防护,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严格控制学生外出,做好学生外出返校后的跟踪检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五、预防措施

(一)坚持师生员工每日体温晨午检制度。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负责安排专人负责对学生体温进行晨午检。

(二)坚持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要对因病请假的学生问清病情,做好学生因病缺课详细记录,追踪学生病情体温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毒隔离制度。对有新型冠状病毒发生或疑似病例的教室和宿舍,学校医务室工作人员要对房间进行空气消毒。

(四)学校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和各二级学院要分别全面掌握和控制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人事处请假,学生必须向所在二级学院请假。外出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五)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及二级学院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集体活动暂缓进行。

六、工作流程

(一)发热处理流程。对体温超过37℃,并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患者实行隔离,给病人戴好口罩,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单位、涉及学生的要标注专业、班级、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通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办公室,采取果断措施,由相关单位协助校医务室将病人及时送往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疫情报告流程。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对与新型冠状病毒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师生回家进行自我隔离,并进行医学观察14天,经指定医院检查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方可复课或上班。

(四)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校园封闭式管理方案 篇6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切实强化学校出入管理。

第三条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学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包括教育教学区域和家属院区域。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教职员工包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

第六条学校须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启一个校门出入口。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门出入口外,暂不使用的出入口,须及时关闭上锁,严禁人员出入。

第七条在校园居住、在其他单位(学校)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凭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办理出入手续,方可出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管理

第八条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第九条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条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首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第十一条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十三条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四条对需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量体温的同时,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第十五条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记。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附近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疫情期间,严禁物流配送和快递等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学校同意后,到校园指定区域临时停放,不得到其他区域;完成任务后,不得在校园停留。

三、离开校园管理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和学生离开校园,须按学校的规定执行或经学校批准同意。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离开校园。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离开校园时,须进行登记、身份核实和相关材料核查等,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予以处置。

第十九条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离开校园、学生及其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二十条正常在校期间,经学校批准同意离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须详细报告个人去向和接触人员。

四、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校园出入口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和相应办公设备等,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出入口设置红外热成像仪。

第二十二条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卫生员等,严格校门出入口管理。为管理人员配备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强化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条学校须根据要求,创造条件,开发或推广使用学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五、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对不服从管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社会人员,由学校联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出入校园人员失察漏管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进行追责。

六、附则

第二十七条各地、各学校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八条学校附属单位由学校参照上述规定,负责做好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