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贫困学生的帮扶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对贫困学生的帮扶方案(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对贫困学生的帮扶方案 篇1
为保证学校家庭困难学生不因经济问题而失学,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组织领导
1、成立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组织申报工作。
2、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A、资助资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生资助:
(1)烈士子女、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并在学校和所在村、社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公示情况上报上级资助小组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五、账户与资金管理
资助资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六、监督和检查
1、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2、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
对贫困学生的帮扶方案 篇2
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帮扶是落实精准扶贫机制,增强扶贫内生动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专项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全面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现就扎实推进我县贫困学生帮扶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电子信息库和教育系统贫困学生电子信息库,建立贫困学生助学帮扶机制,协调组织开展爱心助学活动,确保所有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不辍学,确保所有高中、高(中)职特困学生得到资助。
二、帮扶范围
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他需要帮扶的特困家庭子女。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家庭学生电子信息库
1、各乡镇要对本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信息按照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电子信息库的`要求逐户比对、核实,对不完善和需更正的信息重新确认,建立本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台账,并按要求将本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电子信息上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贫困学生帮扶组(QQ群“贫困学生帮扶”账号***),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贫困学生帮扶组建立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电子信息库。
2、各乡镇中学、中心学校和县属学校都要建立学校贫困学生台账,在本校就读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学生,学校必须要求学生提供本人家庭持有的“扶贫工作手册”予以登记确认,在学校贫困学生台账中予以注明“建档户”。县教育局建立教育系统贫困学生电子信息库。
3、各乡镇、学校必须在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或贫困学生异动信息进行更新,并分别上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贫困学生帮扶组和县教育局,及时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流向,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帮扶对象精准。
(二)开展县乡干部帮联贫困家庭学生活动
1、帮联安排。按照县委**发〔20xx〕1号文件要求,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二层骨干和学校正副校长、村(居)党组织书记、“两代表一委员”中的企业法人至少帮联1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其他特困户家庭学生。帮联可采取“一帮一”或“一帮多”等方式,确保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帮联全覆盖。
2、对象确定。原则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优先选择帮联。对口扶贫点村建档立卡户贫困学生原则上由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和驻**单位(以下简称后盾单位)干部帮联,不足帮联对象的由后盾单位与对口扶贫点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联系,在就近其他非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中确定;对口扶贫点村以外的其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原则上由乡镇机关、站所干部、学校正副校长、村(居)党组织书记、“两代表一委员”中的企业法人帮联;市委对口扶贫点村贫困学生由所驻点村和乡镇与市委驻村工作队联系确定帮联;其他自愿参与的社会组织、团体或爱心人士的帮联对象与县教育局联系确定。
3、对象上报。县委点村各后盾单位帮联贫困学生情况归口各后盾单位分别上报;乡镇和市委点村后盾单位帮联贫困学生情况归口乡镇统一上报;其他自愿帮联贫困学生情况归口县教育局上报。各乡镇、后盾单位必须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对象和干部结对帮联全覆盖,并建好贫困学生帮联台账,并将帮联结对情况按照县作风办设计的表格格式要求,由各责任单位负责以纸质文档(加盖单位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和excel电子文档二种形式,分别报送县作风办和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贫困学生帮扶组审核备案。
4、工作要求。每名干部帮联的贫困学生对象每年资助金额1000元以上,其经费可在单位帮联协会资金中列支;同时要加强心理关爱,帮联干部每年走访帮联学生对象不少于4次,主动与学生监护人联系,开展适合学生身心健康的家庭互动活动,帮联情况应在民情日记中详细记载。
(三)落实国家助学普惠政策
县教育部门要主动对接好现有国家助学普惠政策,实现与扶贫部门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电子信息库互联互通,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国家助学普惠政策人人享受,就高不就低全覆盖。
1、中职免学费:100%学生享受,每生每期1200元;
2、中职助学金:14%学生享受,每年1000元、3000元、4000元三个档次;
3、普高助学金:14%学生享受,每年1000元、3000元、4000元三个档次;
4、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25%学生享受,小学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年1250元;
5、幼儿入园补助(仅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7.5%幼儿享受,每年1000元;
6、大学新生入学(依上级下达指标确定): 省内每生500元,省外每生1000元;
7、生源地助学贷款:应贷尽贷,大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
县扶贫部门要在其他部门的配合下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雨露计划。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条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读职业学历教育(含中职、中专、技校、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学生按照秋季、春季两期分别资助1000元;对因面临失学、辍学就读义务教育、普高教育、高等教育阶段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学生每年资助20xx元。
(四)争取社会资助,优先扶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1、继续开展“帮联解民难,爱心助学子”活动,每年筹集资金150万元以上,资助贫困大学新生300名以上。
2、继续办好中央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通过滋惠计划、励耕计划、润雨计划实施教育扶贫;
3、积极引导公益组织、社会团体或爱心人士开展爱心助学活动,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实施精准扶助。
四、工作保障
1、营造氛围。各级各单位要注重发掘扶贫助学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开展帮联贫困学生活动。
2、确保精准。县扶贫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数据库内的学生对象,各乡镇都要认真核实上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将会同县有关部门对相关信息进行抽查审核,确保对象精准识别。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国家助学普惠政策全覆盖,社会资助优先扶助,其他特困户家庭子女同步享受,确保对象精准帮扶。
3、抓好考评。扶贫助学工作作为 “脱贫攻坚”重要内容,纳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单位年终绩效考评。
对贫困学生的帮扶方案 篇3
根据安岳县相关资助文件精神,为了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各项政策更好的顺利实施,经研究,我校决定落实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二、活动目的
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知识,让每位在校生全面了解高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掌握国家奖、助、贷、还、偿等各资助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请程序,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深入师生之中,确保国家资助政策顺利实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生,引导他们在获得资助的.同时,对国家和社会有所回报。
三、活动内容
1、资助政策宣传
2、公益活动
3、感恩励志教育
4、经济困难学生代表座谈会
5、20xx年资助工作总结表彰
6、放发临时困难补助金
四、活动时间安排
1、将宣传内容印发到各班级并制作成宣传板,同时在校园内悬挂宣传条幅,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2、资助政策培训。
3、开展“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比赛。
4、各班级利用班会组织同学认真学习国家资助有关政策,开展“诚信、感恩、励志、成长、回报社会”主题活动。
5、召开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总结表彰暨发放临时困难补助金大会。
6、组织受助学生开展义务劳动或服务社会等公益活动,回报社会。
7、召开经济困难学生代表座谈会
8、各班学生工作处报送开展“诚信、感恩、励志、成长、回报社会”主题活动
五、要求
各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活动,积极向学生宣传各项资助政策、申报条件和申请程序,认真组织学生参加“资助宣传”的各项活动,精心制定好主题班会和服务社会活动,确保“资助”活动顺利实施。
对贫困学生的帮扶方案 篇4
为了巩固“普九”成果,不让学生因贫困而流失。根据全省基础教育会议精神,为确保国家“两免一补”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全面推进我校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救助工程,建立健全我校义务教育阶段救助工作体系,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校贫困生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具体职责
1、组长负责指挥、协调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指导全校“两免一补”工作开展实施。
2、副组长负责救助生名单的审核落实。
3、陈林负责救助款项的发放。陈金莲负责建立健全救助款专帐及资料保存。
4、其他组员负责监督、确保救助款发放及时到位,救助生是真正的困难生,不搞人情关系。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
学校成立“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总责,党支部、教导室领导、少先队辅导员及班主任负责监督,副校长、总务、出纳负责实施。
(二)强化宣传
积极、主动、开拓性地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板报、公示等在全校师生中广泛深入地开展“两免一补”宣传工作,增强透明度,形成全社会关注贫困学生、支持农村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做好救助工作
1、做好“两免”工作。切实按照国家政策,全部免除学生的学杂费,全部免除学生的课本费。
2、搞好“一补”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学生数,做好各项救助工作。一是落实救助生名单,首先由学生及家长提出申请并填报贫困生申请表,再由村委会推荐,并由村主任签章后交学校审核。二是要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再造补助生活费学生名册,并把救助生名单录入电脑,使学生及家长在网上可以查阅,增加透明度。三是要把下拨的救助款,及时如数的发放给学生。
对贫困学生的帮扶方案 篇5
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是“两免一补”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将这件实事办好,现根据衡阳市财政局和衡阳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根据省、衡阳市有关精神,我市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工作分三年逐步落实到位。到20xx年,争取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年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金额达到200元。
二、对象范围和救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享受“两免一补”优惠政策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
(二)补助标准:20xx年:每生每年50元。
20xx年:每生每年100元。
20xx年:每生每年200元。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1、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工作在耒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日常工作。
2、明确各部门职责。财政部门负责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的统筹管理,在信用联社设立“耒阳市财政帮困保学资金专户”(以下简称专户),确保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按时到位;会同教育部门确定贫困学生的标准和范围,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等。教育部门负责收集涉及“两免一补”政策的有关基础数据,确定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资助对象;负责汇总贫困学生名册。补助金额经相关部门审核和领导批示后,由财政局教科文办公室直接将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每万人口0.5万元的财政助学金、“一费制”中每生每期4元的特困保学金、社会各界捐赠等)拨付到受援捐赠中心专户,由中心专户拨付到各中学、教育办,再由教育办拨付到各小学。救助受援捐赠中心作为专门面向社会接受捐资助学的事业机构,要加大对上级政府救助中小学贫困生政策的宣传,加强对中小学贫困生情况的调查和摸底,建立起动态的中小学贫困生电子信息档案库。要通过“一帮一”、“手拉手”等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广泛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对中小学生的救助和捐赠。
四、工作程序
1、宣传发动。要在宣传中央、省、市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工作的过程中,让学生、家长、老师充分了解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工作的有关政策精神,让这项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2、组织申请。各中学、教育办要认真负责地对本单位贫困生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按规定的资助条件,确定援助意向。组织希望获得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助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湖南省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申请表》,然后上报救助受援捐赠中心。资助人数不得少于下达的资助计划人数。不允许按在校生平均分配救助名额、轮流资助贫困学生或将贫困学生人为集中在某个年级段的做法。
受援捐赠中心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分布情况,统筹兼顾,将资助名额分配到各学校。名额分配向贫困乡倾斜,并优先资助孤儿、绝对贫困和低收入家庭子女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无力负担寄宿生生活费的学生。财政供养人员(不含城市低保人员)家庭的学生、农村比较富裕家庭的学生,不得纳入救助范围。
3、评审小组审核。学校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成由行政代表、学生家长、村(居)干部和教师代表参加的评审小组,对申请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
4、受助对象公示。各学校要根据救助受援捐赠中心下达的资助名额,将拟受助学生名单及困难情况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乡镇及村组范围内予以公示,同时要公开享受资助的条件、金额,以及资助的申请、审核、批准、监督和申诉等工作程序,公示期为7天。
5、申报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各学校要立即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审核确定。
6、发放。财政部门在每年秋季将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及时拨付到校。
7、建立台帐。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发放工作结束后,学校应认真组织填写《湖南省享受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学生名册》,并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和班主任分别签字后,报送市救助受援捐赠中心。市救助受援捐赠中心于规定时间内,将《湖南省享受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学生名册》分类装订成册,上报地市救助受援捐赠中心,最后将贫困学生数据更新录入网站数据库,建立动态的贫困学生信息档案。
五、工作要求
1、紧抠政策,确保“两免一补”资金筹措到位。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市从今年开始要逐步启动适当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及我市学生人数推算,资金缺口很大。为此,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开源节流”,整合各种助学资源。一是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整合不同渠道的扶贫助学资金和社会捐资助学资金,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集中使用,改变原有多项助学资金分散管理的模式,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规模效益。二是要广开筹资门路,多辟助学渠道,广泛开展社会募捐,积极筹措新的资金。
2、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加强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的管理。财政、教育部门要及时掌握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的落实使用和工作进展情况,严防贪污、截留、挪用现象。对助学工作中出现的弄虚作假以及贪污、截留、挪用助学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处,将送交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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