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大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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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大棚方案 篇1
根据《海南省稳定“菜篮子”价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总体推进方案的通知》(琼稳价办〔20xx〕21号和《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部分农业项目资金(种植业部分)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办〔20xx〕179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我市常年蔬菜稳定生产,进一步提升我市常年蔬菜基地生产能力,稳定我市蔬菜价格,结合我市当前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保基地、保规模、保产能、保供给、保淡季”的总体要求,发挥政府调控职能作用,新建和维修改造适合海南夏秋季蔬菜生产的设施大棚,提高常年蔬菜基地种植积极性,稳定常年蔬菜种植收益和市场价格。
二、目标任务
项目资金支持方向为“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主要新建夏秋季适用型大棚100亩以上,每年可为我市供应800吨的蔬菜;维修我市常年供应本地市场的合作社蔬菜设施大棚175亩,每年可为我市供应1400吨的蔬菜,和建设100亩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
三、项目建设内容
(一)新建2种适用型设施大棚(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即连栋分体塑料大棚和简易塑料大棚,面积100亩以上。
1.连栋分体塑料大棚。棚高3.85m,单跨6.0m,开间4.0m,单跨棚之间肩部设置80cm间距,肩隙间用40目绿色防虫网连接,作为顶部通风系统;屋面采用0.15mmPEP薄膜覆盖,四周采用40目的绿色防虫网封闭,采用Q235-B钢管作固定支架;棚内下弦杆处布置50%的黑色遮阳网,安装倒喷灌系统。该棚型可防病虫害、防雨和降温。经测算,(每亩含税工程造价6.95万元)。
2.简易塑料大棚。棚高2.17m,单跨4.55m,开间0.9m,单栋棚之间留1m~2m的通风道;屋面采用0.15mmPEP薄膜覆盖;大棚骨架采用C20细石混凝土,骨架为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倒喷灌系统。该棚型可防雨、降温。经测算,(每亩含税工程造价3.48万元)。
(二)维修大棚设施(采取先修后补方式)面积175亩,主要维修更换配电箱、防虫网、卡槽、塑料薄膜及卡簧等。
(三)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建设面积100亩,主要用于安装蔬菜基地供水系统(包括电机房、抽水机械、管道、蓄水池等)。
四、扶持条件
(一)新建大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满2年以上,确定为万宁常年供应本地市场的蔬菜基地且挂牌的合作社或企业;
2.合作社或企业基地种植面积50亩以上;
3.有5年及以上土地使用权或土地租凭承包合同。
(二)维修大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满2年以上;
2.确定为万宁常年蔬菜基地且挂牌的合作社或企业;
3.合作社或企业供应万宁本地市场的蔬菜供应量不少于80%;
4.常年蔬菜设施大棚损坏必须有第三方评估意见;
5.带贫益贫的常年蔬菜合作社(企业)优先考虑;
6.合作社或企业基地蔬菜种植面积100亩以上;
7.需有5年及以上土地使用权或土地租凭承包合同。
(三)基础设施建设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满2年以上,确定为万宁常年供应本地市场的蔬菜基地且挂牌的合作社或企业;
2.合作社或企业基地蔬菜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优先考虑;
3.需有5年及以上土地使用权或土地租凭承包合同。
五、实施程序
(一)申报。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并在市政府的网站上公开,从公开之日起,截止7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过后将不再受理,由符合申请条件的农业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申报新建大棚附上附表1:《万宁市20xx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大棚建设申请审批表》,申报维修大棚附上附表2:《万宁市20xx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维修大棚审批表》,申报基础设施建设附上附表3:《万宁市20xx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维修大棚和基础设施建设审批表》,并附上关于扶持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税收登记证、开户银行及账户、租地合同或用地证明等,以上材料永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按手印)。
(二)审核。申报结束之日起,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申报的农业企业或农民合作社的.材料进行审查和进行实地核实,根据扶持条件拟定扶持建设项目。并经审核拟定扶持建设项目农业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在市政府的网站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扶持建设项目。
(三)组织建设
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政府投资项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后,在市政府的网站上进行公开7个工作日,公开期间,具有相关资质的研究机构向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
(2)申请结束后,对申请进行审核,择优拟定,并提交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讨论确定。
(3)最终确定的第三方机构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委托协议,同时组织有相关资质的设计、招投标公司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三方协议。
(4)新建大棚和维修大棚采取先建(修)后补方式。审核通过的农业企业或农民合作社根据设计图纸、施工图以及概算、预算书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建设(维修)或委托专业施工队建设(维修),市农业农村局委派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全程监理,竣工后,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与审计结算。
(5)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中标单位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开展建设,竣工后,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与审计结算。
六、资金来源及安排
(一)资金来源
海南省20xx年部分农业项目资金(种植业部分)安排400万;万宁市财政资金配套150万元(用于建设面积100亩以上大棚),资金从市农业农村局20xx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冬种专项扶持资金和常年蔬菜基地建设资金600万元列支。
(二)资金安排
1.省财政资金给予新建100亩面积以上的大棚资金300万元,每亩3万元(建设资金的50%)补贴,我市配套150万元,每亩1.5万元(建设资金的25%)补贴,合计每亩不超过4.5万元,即最大投入450万元资金用于新建面积100亩以上大棚。且此笔经费包含购买第三方服务费20万元、管理费9万元,设计及预算费20万元(按实际验收结果支付)以及监理费5.5万元(按实际验收结果支付)。
2.维修大棚175亩,每亩不超过0.3万元,省财政资金安排52.5万元。
3.建设基础设施100亩,每亩不超过0.3万元,省财政资金安排30万元。
4.验收及审计相关费用安排10万元。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做好项目实施督查指导工作,并做好资金安排及监管等工作。
(二)强化资金监管。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资金要专账独立核算管理,切实规范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情况。资金使用要符合支出范围,会计核算资料要规范、齐全、有效,并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项目监管。明确项目的监管人和监管职责。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相关的合同签订、付款记录、票据收集、实物交接、工作记录、效果评价等,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面积和建设标准达到设计要求。
(四)做好验收考评。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做好项目验收、绩效考评和总结工作,重点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资金使用、项目成果和目标完成等情况进行评价。
(五)建立项目档案。承担单位的资金使用凭证、绩效自评和工作总结等文件资料要齐全、完整,并分类归档。
蔬菜大棚方案 篇2
按照《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农〔20xx〕26号)《关于做好扶贫资产资本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承市政字〔20xx〕2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全区脱贫人口增收,结合全区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为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区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在孙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xx年大棚蔬菜种植产业项目建设的基础上,扩大建设规模,在发展壮大孙营村集体经济同时,带动全区脱贫户、监测户增加收入。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双滦区西地镇孙营村大棚蔬菜种植扩建项目
(二)项目性质
续建
(三)项目实施地点
双滦区西地镇孙营村
(四)项目完成时限
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
(五)项目具体建设内容
孙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孙营村曹碾组占地20亩,建设农作物种植暖棚6栋,硬化道路约4600平方米,建设排水沟1200米、护坝250米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用于种植设施蔬菜、水果等,用于发展壮大孙营村集体经济。
(六)项目预算投资
该项目总投资440万元,其中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93万元,村级自筹资金47万元,所形成的资产以专业评估结果为准。
(七)项目与脱贫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项目实施可解决周边部分村民就近务工,增加低收入家庭务工收入。每年安排衔接补助资金形成经营性资产总额的5%由区农业农村局结合各镇脱贫户、监测户年收入情况制定分配方案,报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批后,分配给全区脱贫户、监测户等困难人群,确保衔接资金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持续发挥效益。
(八)资金使用途径
按照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管理拨付相应资金。项目中标企业与区农业农村局签订施工协议书后,中标企业按照施工进度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经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核准后,按照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拨付资金。
(九)项目操作程序
1.编制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农〔20xx〕26号)《关于做好扶贫资产资本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承市政字〔20xx〕29号)文件要求,结合村产业发展实际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2.项目审批
该项目经区政府审批后,按照程序进行项目手续跑办。项目建设中所需相关审批手续项目监管部门强化过程及手续监管,确保项目依法合规顺利推进。
3.签订施工协议书
区农业农村局与中标公司签订施工协议书,协议明确规定资金给付方式、时间及限制条款进行约束。
4.项目验收
中标公司施工完成后,由区农业农村局、西地镇政府、区财政局对项目进行验收并撰写验收报告,项目建设及验收情况报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领导小组审核。
5.项目运营管理
项目建成后,为便于项目管理和运营,经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批,由区农业农村局与西地镇孙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定项目运营管理及资产收益分红协议,由西地镇孙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项目的运营,区农业农村局、西地镇政府共同对运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管,并督导西地镇孙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每年按照投入衔接资金用于形成经营性资产总额的5%比例反给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分配方案,为全区脱贫户、监测户进行分红。
三、效益情况
建设温室6栋,项目的实施在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同时,可增加全区脱贫户、监测户收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项目管理,成立了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西地镇政府为成员的项目扩建工作领导小组,共同抓好工作落实。
(二)细化责任分工
农业农村局负责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拨付工作,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方案编制上报、组织项目建设实施,西地镇政府负责配合完成项目实施。
(三)规范项目资产后续管理
项目建成后,投入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所形成的资产归双滦区政府所有,由区农业农村局进行代管,西地镇政府承担属地监管责任。
1、项目简介
日光温室的增温保温是我国北方寒冷地区设施农业重要的生产技术环节,是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物质基础,是发展‘菜篮子’工程的重要保障。日光温室的生产与室内的温度有着重要的关系,当冬天室外气温达到一10℃以下,室内温度低于7℃时,生产茄果类和瓜类等温室蔬菜有较大困难。当前日光温室的增温保温技术,主要是燃煤、燃电、燃气锅炉、运行成本高,劳动强度大,制约了农民的使用积极性。我国建设的温室,北纬35°左右地区冬季加温耗能费约占总成本的30%―40%;北纬40°左右地区约占总成本的40%―50%;北纬43°以上地区约占总成本的60%―70%。由此可见,现有的装备和技术成为设施农业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成本,为降低温室运行成本,提高生产效益,温室运行中,必须引进与开发新型增温保温装备,促进农作物的丰产、丰收,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本项目是针对在我省设施农业的生产过程中,室内温度的高低成为农作物生长的关键因素。我国目前采用的煤锅炉热水、电和辐射加热方式中,普遍存在耗电量大、成本高等问题,效率低、劳动强度大的因素依然是制约温室增温设备推广的主要原因。由我中心自主研发的日光温室生物质增温热风炉,以农村量大面广的秸秆为原料,采用自有的.专利技术,在节省燃料的同时达到受热均匀,热能利用率高、
无灰尘污染、绿色环保。其安装占地面积小,一次性投资小,风力足、结构简单、操作简便,大大降低了大棚种植成本,满足了高效、优质、生态生产的要求。
推广示范内容
(1)、针对北方地区传统设施农业种植养殖冬季需利用化石燃料进行增温保温存在成本高、劳动强度大、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推广示范我中心具有自主发明知识产权的日光温室增温增产关键设备,引领我省设施农业产业冬季高效低成本运行,以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农业综合效益的提高。
(2)、项目以太原市阳曲县泥屯镇为推广示范核心区,太原市周边蔬菜种植区为项目辐射区、带动区,推动我市周边地区设施蔬菜种植的发展速度与规模。
(3)、项目实施方式为通过设备补贴方式,激励农民安装示范,带动自身效益提高。
3、项目实施进度与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实施按进度计划和时间安排执行,项目总体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达到预期目标效果。具体内容包括:
①20xx年3-5月完成项目推广试验设备材料的购置。
②20xx年5-7月完成首批6台增温设备的生产任务。
③20xx年7-9月在我省榆次、阳曲县选择三个示范、培训基地。在每个示范基地选择一个示范村,并选择示范户达成示范协议。
④20xx年9-11月为每个示范户安装一台热风炉,进行技术跟踪服务,并整理有关资料,准备验收相关材料。
⑤20xx年12-20xx年2月开展宣传培训;准备项目验收。
省财政资助8万资金,用于补助购置设备:
①日光温室生物质增温热风炉6台,设备购置及样机生产补助2.5万元。
②推广示范基地建设补助1.0万元。
③样机的安装与调试费用2万元。
④项目的推广与培训费用2万元。
⑤准备验收资料0.5万元。
4、项目实施后的运行情况
项目实施后,日光温室生物质增温关键设备(热风炉)工艺的推广,即解决了我省冬季气温低造成的农作物生长缓慢、不挂果、和果实形状不佳的问题,又解决日光温室冬季增温费用高的问题,提高了日光蔬菜质量和产量,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提高了农民种植冬季大棚蔬菜的积极性。
5、项目实施后的经济、生态与社会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日光温室生物质增温热风炉的试验示范项目,解决了我省日光温室的加温难、加温贵的难题,提高了日光温室的经济效益,增加了农民的收入,适应了社会和市场的需求,促进了我国设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以种植黄瓜为例每年每个温室增产20%计算,每个日光温室可增产1000-20xx公斤,为用户增加收入1-2万万元。
(2)、生态效益
日光温室生物质增温热风炉的试验示范创造了农村废弃秸秆的资源化、能源化利用的技术新平台,可使农民每亩秸秆增收60元,使我省的废弃秸秆得到了利用,增加了农业产出,实现了循环利用,杜绝了秸秆的随意焚烧,保护了农村的生态环境,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社会效益:
日光温室生物质增温热风炉操作简单,增温快、保温性能好,随用随开。可使广大农民从繁重的`烧水取暖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从事生产,增加收入。
日光温室生物质增温热风炉试验示范,必将激发农民建设日光温室的积极性,从而带动钢铁、建材、塑料建筑等行业的发展,为社会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据测算,每建一座日光温室,可创造7个就业机会,如果我省每年建设5000座日光温室,则可为社会提供1.586万个就业岗位。这必将对实现我省的转型跨越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蔬菜大棚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首批产业扶贫资金,精准实施到村产业项目,加快村级特色产业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根据我镇实际,经多方考察论证,我镇20xx年首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日光温室大棚项目432万元由镇政府统一实施,建设无公害蔬菜大棚基地,结合灵璧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会议及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主攻方向,以实现贫困群众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相结合,产业扶持与政府兜底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外部扶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深入落实精准扶贫重要思想,围绕脱贫目标创新扶贫机制,转变扶贫方式,突出精准发力,推进精准扶贫、脱贫,加快贫困户的脱困步伐。
二、发展现状
我镇蔬菜种植历史悠久,品种繁多,以青菜、白菜、辣椒、萝卜和瓜类为主,近年来随着冬季农业的开发,茄类、豆类等蔬菜也有了一定的发展,常年种植蔬菜面积在5000多亩,季节性蔬菜种植面积有所增加,据调查,20xx年全镇蔬菜种植面积6000多亩,其中大棚蔬菜种植340亩,现有的大棚蔬菜主要集中在孟邵村黄庄自然庄、韩家村大赵自然庄、赵庄村三个村。但由于大棚的建设标准、种植技术和管理水平不高,且种植品种比较单一,淡季和旺季供求不平衡。从目前情况看,我镇地处黄准经济区中心,距空港开发区仅几公里,交通十分便利,销售前景广阔,因此,在我镇发展大棚蔬菜市场潜力巨大。
三、项目建设的资金规模和实施方式
我镇根据各村申报,从20xx年项目库中提取到村项目,16个村共建16个标准温室蔬菜大棚,总投资432万元,全部由我镇统一实施。
四、项目建设地点及内容
根据我镇实际,本着有利于管理,最大地提高经济效益,项目建设地点在交通便利和有一定技术基础的赵庄村实施,20xx年已在赵庄建设了33个标准温室蔬菜大棚,此批资金继续在赵庄统一实施,每个棚实际占地面积2.3亩左右,每个大棚计划投资27万元,长100米,宽15米,高5米。
五、项目产权及收益分配
根据朝阳镇20xx年扶贫项目库到村产业项目谋划,戚楼、大湖、李寨、崔巷、嶂渠、朝阳、崔楼、裴集、赵庄、周庄、韩家、京渠、旗杆等13个非贫困村、杨桥、孟邵、陆圩等3个贫困村,扩建16个温室蔬菜大棚,共需资金432万元。这16个温室大棚的产权全部归这16个村所有,大棚蔬菜产生的`效益,按照利益分成给16个村,非贫困村所得到的收益要全部分给贫困户,贫困村所得的收益一部分用于村内公益事业,一部分用于贫困户。可以通过村内开发公益岗位等形式补贴给贫困户。
六、实施期限及进度
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项目方案审批后,我镇将在1个月内按照法规要求,通过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项目实施单位,由项目单位在合同签订后1周内开始开工建设,并在2个月内完成项目的建设和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基地管理。项目完成后,所有权归16个村所有,由镇政府统一对外承包给山东寿光市华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经营期间,对于有劳动能力且有参加大棚蔬菜管理意愿的扶贫对象要优先雇佣。
(二)加强领导。成立朝阳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扶贫分管责任人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和镇直有关单位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争取该项目的如期完成。
(三)加强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利用率。建立完善的资金监管机制,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实行“报帐制”,与项目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建设后,在村级初查的基础上,由村级提出竣工验收申请,镇扶贫办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专家组完成项目验收,经镇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由镇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要求拨付,坚决杜绝虚报、挪用、套取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的现象。
蔬菜大棚方案 篇4
根据《万宁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万宁市20xx年平价蔬菜保供惠民行动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万菜办〔20xx〕2号)文件精神及市政府研究部署“菜篮子”工作专题会议精神,为切实完成市委、市政府“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事项,进一步提升我市常年蔬菜基地生产能力,稳定我市蔬菜价格,结合我市当前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保基地、保规模、保产能、保供给、保淡季”的总体要求,发挥政府调控职能作用,新建适合海南夏秋季蔬菜生产的设施大棚,提高常年蔬菜基地种植积极性,稳定常年蔬菜种植收益和市场价格。
二、目标任务
项目资金支持方向为“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主要新建夏秋季适用型蔬菜大棚总面积485亩(含)以上,达到我市蔬菜大棚面积800亩的目标任务,每年可再为我市供应3800吨的蔬菜,多措并举实现我市常年蔬菜基地面积稳定在8000亩,全年蔬菜自给率达到65%以上,确保蔬菜品质和质量安全。
三、建设内容
新建经济适用型设施蔬菜大棚(采取先建后补方式)。由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或企业申请,选择新建连栋分体钢管大棚或简易大棚(设计和预算沿用20xx年我市新建的大棚设计和预算),总面积485亩(含)以上,新建连栋分体钢管大棚至少种植常年蔬菜年限8年,新建简易大棚至少种植常年蔬菜年限5年,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
(一)连栋分体钢管大棚。棚高3.85m,单跨6.0m,开间4.0m,单跨棚之间肩部设置80cm间距,肩隙间用40目绿色防虫网连接,作为顶部通风系统;屋面采用0.15mmPEP薄膜覆盖,四周采用绿色防虫网封闭,采用钢管作固定支架;棚内下弦杆处布置50%的黑色遮阳网,安装倒喷灌系统。该棚型可防病虫害、防雨和降温。
(二)简易大棚。棚高2.17m,单跨4.55m,开间0.9m,单栋棚之间留1m~2m的通风道;屋面采用0.15mmPEP薄膜覆盖;大棚骨架采用C20细石混凝土或钢管作支撑,安装倒喷灌系统。该棚型可防雨、降温。
四、申请条件
(一)合作社或企业申请新建蔬菜大棚面积至少在20亩(含)以上;
(二)申报新建连栋分体钢管大棚的合作社或企业需有8年及以上土地使用权或土地租凭承包合同,申报新建简易大棚的合作社或企业需有5年及以上土地使用权或土地租凭承包合同。
五、资金来源及安排
(一)资金来源
资金从市农业农村局20xx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冬种专项扶持资金和常年蔬菜基地建设资金1100万元支出以及省级下达的20xx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50万元中支出,不足之处从20xx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冬种专项扶持资金和常年蔬菜基地建设资金中支出。
(二)资金安排
1.按建设资金(以最后结算审核价格为准)的70%补贴,新建连栋钢管大棚每亩补贴不超过4.2万元,简易大棚每亩补贴不超过2.5万元;
2.第三方服务费(包含技术指导、组织专家验收、绩效考评等工作费用)安排30万元;
3.监理费27万元(按新建大棚实际验收结果支付);
4.资料印刷、基地标志牌制作、差旅费及结算审核等其他费用安排18万元。
六、实施程序
(一)申报。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并在市政府的网站上公开,从公开之日起,截止7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过后将不再受理,由符合申请条件的合作社或企业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关于扶持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开户银行及账户、租地合同或用地证明等,以上材料永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按手印)。
(二)审核。申报结束之日起,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申报的合作社或企业的材料进行审查和进行实地核实,根据扶持条件拟定扶持建设项目。并经审核拟定扶持建设项目的合作社或企业在市政府的网站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扶持建设项目。
(三)确定第三方。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省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有关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扶持建设的合作社或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验收考评等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后,在市政府的网站上进行公开,从公开之日起,截止7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过后将不再受理,具有相关资质蔬菜研究机构向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简介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申请结束后,对申请进行审核,择优拟定,并提交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讨论确定,最终确定的第三方机构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委托协议,由第三方机构负责对新建大棚提供技术指导、验收和绩效考评等工作。
(四)组织建设。最终确定扶持建设的'合作社或企业根据施工图以及预算书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建设或委托专业施工团队建设,确保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委派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全程监理,竣工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结算审计,作为资金使用的依据。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和督查指导工作,并合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资金安排及监管等工作。
(二)强化资金监管。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资金要专账独立核算管理,切实规范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情况。资金使用要符合支出范围,会计核算资料要规范、齐全、有效,并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项目监管。明确项目的监管人和监管职责。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相关的合同签订、付款记录、票据收集、实物交接、工作记录、效果评价等,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面积和建设标准达到设计要求。
(四)做好验收考评。委托的具有相关资质蔬菜研究的第三方机构做好项目验收、绩效考评和总结工作,重点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资金使用、项目成果和目标完成等情况进行评价。
(五)建立项目档案。承担单位的资金使用凭证、绩效自评和工作总结等文件资料要齐全、完整,并分类归档。
蔬菜大棚方案 篇5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xx〕11号)文件和《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xx年江西省优质稻产业发展(稻米区域品牌)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xx]10号)文件要求,为推进我县设施蔬菜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省政府、市政府发展蔬菜产业为契机,以我县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强力推进“菜篮子”建设。通过加强蔬菜生产能力建设、扩大蔬菜产业规模、调优蔬菜品种结构、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和加工水平、加快蔬菜品牌创建,完善蔬菜市场流通体系,实现蔬菜产业向“生产发展稳定、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迈进,更好地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
2.发展目标。自20xx年开始,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新增设施蔬菜面积7500亩的目标任务,全县设施蔬菜总面积达10000亩以上。其中20xx年新增设施蔬菜2500亩、20xx年新增设施蔬菜2500亩、20xx年新增设施蔬菜2500亩。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蔬菜基地建设
1.制定发展规划。建设以芙蓉墩镇、芙蓉农场、太泊湖综合开发区、黄花镇、棉船镇的.露地和设施蔬菜为主,龙城镇、杨梓镇、定山镇、东升镇、马当镇、太平关乡等乡镇设施蔬菜为补充的蔬菜生产基地,上述11个乡(场、区)镇要制定本地蔬菜基地建设的详规性实施计划,其它各乡(场、区)镇也要做好本地的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保障本集镇常规蔬菜的市场供应。
2.扩大产业规模。重点打造芙蓉墩镇、芙蓉农场、太泊湖综合开发区、棉船镇蔬菜生产规模化基地,抓好大棚早春蔬菜、秋季露地蔬菜、冬闲地轮作蔬菜生产。到20xx年全县蔬菜播种面积达7万亩,产量达16万吨,综合产值超8亿元。
3.培育新型主体。以土地流转为工作抓手促进规模化商品蔬菜基地建设。一是加快培育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其在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上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大力支持发展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种苗统供、肥料统配、病虫统防、产品统销等系列社会化服务,提高蔬菜产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三是通过招商引进一批有实力,有经营管理经验的企业来我县兴建蔬菜基地,以“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模式带动全县设施化蔬菜基地建设。
(二)健全蔬菜流通体系
1.加强产销衔接直销点建设。在加快蔬菜产业发展过程中,鼓励蔬菜基地与县内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场地挂钩”,支持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超对接”,培育流通组织、经纪人,实现蔬菜生产与市场流通的“产销结合”,大力支持蔬菜专业合作社进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办点直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在农贸市场内预留部分摊位,让城郊菜农进行蔬菜鲜销。农业农村局指导蔬菜基地种植适宜本地产销的新产品,推广新技术,促使早上市。引导和开展蔬菜产品进超市、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食堂,解决蔬菜产品进城“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严厉打击欺行霸市的“菜霸”和搞价格同盟的垄断经营行为,建立蔬菜生产、销售网站,链接各大蔬菜基地和批发市场蔬菜生产及销售,及时向市场发布信息。
2.加强批发零售市场建设。建设、规划部门做好蔬菜批发零售市场的规划安排,大力发展蔬菜贮运加工营销一体化。各乡(场、区)镇负责辖区内的批发零售市场建设,构筑以产地交易市场、城区农贸市场、区域性中心批发市场为主,直销点为补充的市场流通体系,畅通蔬菜从田间到市场、从农产品到商品的渠道。
(三)提高蔬菜产业经济效益。
1.调优蔬菜品种结构。引导蔬菜生产企业,大力发展水生蔬菜莲藕、茭白、荸荠和茄果类、瓜菜类、菜用豆类、叶类蔬菜。
2.提高蔬菜产品质量。鼓励蔬菜生产企业或蔬菜种植合作社进行绿色示范基地建设,推广有机肥和绿色防控,加强信息化、智能化技术运用和种植技术培训,加大蔬菜产品抽检力度,全面提升我县蔬菜优质化、绿色化水平,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力争蔬菜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8%以上。
3.提升蔬菜加工能力。大力引进蔬菜加工型企业办厂、建仓储和开展物流业务,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蔬菜加工项目,开展产品分级整理、蔬菜保鲜冷藏和深加工,推动一批鲜菜加工、腌菜加工、酱菜加工企业的发展,扶持芦笋、黑木耳等特色蔬菜生产加工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提升蔬菜产业发展水平。
4.加快蔬菜品牌创建。做好绿色蔬菜基地申报工作,优选一批蔬菜品种创建绿色、有机产品和品牌,实行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宣传。推进标准化生产、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加强市场监管,确保蔬菜绿色安全,提升蔬菜产业的竞争力。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组建专门工作机构,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把推进设施蔬菜建设,保障蔬菜产品稳定供应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要事来抓,确保不折不扣完成省里下达的年度任务。
2.加大扶持力度。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发展设施蔬菜建设,县政府将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形式,对设施蔬菜发展予以奖补。
3.严格考核体系。“菜篮子”是群众关心的热点、保障民生的重点,是政府为民意识、责任意识的重要体现,各地要对照设施蔬菜建设任务表(见附件)及时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实施主体,确保不折不扣完成省里下达的年度任务。县农业农村局将设施蔬菜发展建设列为对乡镇三农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年终对各乡镇进行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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