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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2025/12/02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篇1

创建文明学校活动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师生的思想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维护学校的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扎实开展创建文明学校活动,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党宣内传[20xx]31号和《文明单位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特制订创建文明学校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校园。坚持把创建文明学校活动作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办学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以此贯穿到学校的各项工作中。通过创建文明学校活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进依法治校,以德治校进程,净化育人环境,改进工作作风,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校风,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加快建设教育强校的步伐。在创建活动中,以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和改进学校内部管理,开展思想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维护治安秩序,改善学校设施条件,优化美化校园为重点,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振奋精神,再鼓干劲,不断增强全体教职工创建意识和参与意识。在巩固已取得成绩荣誉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努力实现创“一流学校管理,一流教育质量,一流办学条件”的'办学目标。

二、成立创建文明学校工作领导机构

(一)成立创建文明学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创建工作的领导,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长:刘宗茂

副组长:刘月廷

成员:钱卫军、顾新立、宋学涛、郭树发

(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常树青

成员:李智、刘玉龙、李红霞、杨建立!

三、创建文明学校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校党政领导对创建文明学校负总责,要把创建文明学校工作作为任期目标,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校工作计划,摆上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文明学校创建活动的领导,策划和实施。做到有规划部署,有经费投入,有工作人员,有活动场所,持之以恒开展创建活动。各部门要按照创建工作方案和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做好创建档案工作,确保创建活动的各项指标落到实处。

(二)明确方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以创“一流学校管理,一流教育质量,一流办学条件”为目标,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三个面向”,培养“四有”新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宗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文明学校是构建文明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创建活动作为一项大事抓紧、抓细、抓实,要广泛动员并组织教职工和学生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去。

(四)创建育人两不误,确保双赢。各部门要按照本学期工作要点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同时要确保创建任务的落实,要合理安排时间,科学统筹创建与教学工作,精心组织好创建活动。通过创建促进教学工作,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学校文明程度,树立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

(五)以人为本,提高师生员工素质。以创建工作为抓手,加强全校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教育,着力提高师生员工的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以优美的校园、优良的秩序、优质的教学,争创文明学校。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篇2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我校文明创建工作水平,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标准要求、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和衡阳市创建办向我校交办的创建工作责任清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建理念,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文明校园常态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师生文明素质,提升校园管理水平和校园整体形象,为衡阳市创成“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衡师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校创建办(主任:刘福江;副主任:蒋杰;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1.设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衡阳群众”品牌工作机构;

2.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员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

3.有专门办公场地,有2人以上专职工作人员,有专项经费;

4.统筹协调创建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文明创建的会议,研究调度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5.做好测评迎检的对接、策划、组织、协调工作;

6.指导、督促各专业工作组和相关部门、学院做好各项创建工作。

(二)4个专业工作组

1.人文环境建设工作组(组长:刘福江;副组长:蒋杰;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1)营造浓厚的文明创建氛围,利用校园宣传栏、宣传牌、电子屏等载体;

(2)每个校门口醒目位置有大学生守则、行为规范等展示;

(3)校门口显著位置设立“无烟校园”或禁烟标志;

(4)校园内显著位置有校务公开、收费公示制度和大学生守则,有反映文明校园创建、校风校训、校园文化的宣传标语、展板、文化墙等载体(每个方面至少有1处);

(5)扎实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做到有计划安排、有图文记录、有台账资料;

(6)加强对湖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共湖南省立第三师范学校支部革命历史陈列室”的建设和管理。

2.师生教育工作组(组长:魏晓林;副组长:董俊;牵头部门:学生工作处)

(1)按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建设;

(2)加强对师生文明素养的宣传教育培训,引导师生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全体师生能熟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知晓率>99%、参与率>98%、满意率达到95%以上;

(3)无吸烟、乱丢、乱扔、乱贴、乱画、乱吐等现象;

(4)扎实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四大文明行动”(文明交通、文明网络、文明旅游、文明餐桌),做到有计划安排、有图文记录、有台账资料;

(5)加强师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6)每个月要开展道德模范讲堂、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宣传等先进典型推荐评选活动,全年开展道德讲堂模范好人宣讲活动2次以上。

3.卫生健康安全工作组(组长:陈敏;副组长:谭泽武;牵头部门:后勤处)

(1)认真落实《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门前三包”责任,校园内环境优美、干净整洁、管理有序,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无乱摆、乱停、乱搭、乱建等现象;

(2)校内食堂管理规范,有食品安全卫生制度、文明用餐提示及举措;

(3)积极参与文明餐桌行动,食堂有“节俭养德”“文明用餐”“使用公筷公勺”“拒食野味”的温馨提示;

(4)无非法行医或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旅商和无证照摊点;

(5)加强安全教育管理,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无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设施完好并符合标准,有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6)室内消火栓有水带、水枪、栓口(且不锈死)、阀门,消火栓有水;

(7)学校周边无“三无食品”销售,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和非法出版物销售;

(8)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9)心理咨询室(心理辅导室),配有专兼职教师开展工作,有工作制度和工作记录;

(10)做好疫情期间的防疫工作。

4.“衡阳群众”志愿服务和“百千万‘艺术童伴’——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工作组(组长:魏晓林;副组长:朱贤友;牵头部门:团委)

(1)深入推进“百千万‘艺术童伴’——留守儿童关爱工程”,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对接结对县市区和结对学校,帮助结对县市区和结对学校打造特色品牌活动项目;

(2)不断充实“衡阳群众”义务支教队伍,将乡村学校少年宫作为学生校外实习和校外实践的活动阵地,不定期组织优秀学生到乡村学校少年宫开展校外实践活动;

(3) “衡阳群众”品牌创建有班子、有队伍、有活动、有记录、有保障,师生“衡阳群众”注册率(湖南志愿服务网和“衡阳群众”APP)达100%,每月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长不少于4小时;

(4)广泛开展“衡阳群众”青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月度、季度、年度最美“衡阳群众”以及星级“衡阳群众”推选评比活动;

(5)组建一支“衡阳群众”网络文明传播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并加入衡阳文明网(QQ群:xxxx,联系电话:80xxxx6)、湖南文明网、中国文明网网络文明传播矩阵,每个月向衡阳文明网、衡阳群众APP、文明衡阳、衡阳群众、衡阳文明网微信微博推荐文明创建新闻报道不少于2篇;

(6)干部职工要关注衡阳文明网新浪微博,文明衡阳、衡阳群众官方号微信公众号,并参与中央、省、市新媒体互动;

(7)按照市创建办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包路段、路口及联社区(珠晖区冶金街道建国里社区)志愿服务工作。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 “一把手工程”,“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是衡阳市委、市政府站在改革发展全局高度确定的战略举措,是推进文明创建的重要抓手。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党总支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查,要将创建工作列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工作统筹部署、有机衔接、相得益彰。

2.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专业工作组牵头部门要根据本组职能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特别是要加大对未达标指标和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确保存在的'问题能得到及时发现、梳理和解决。对属于单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等、不靠、不推、不让,积极主动地完成任务。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由牵头部门主动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相关部门要无条件地服从安排,共同协作,抓好落实。

3.常态管理严格督查。校创建办通过实地巡查、资料查看、随机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各专业工作组、相关部门、学院的创建工作进行阶段督查,及时发现问题、交办问题、解决问题。有关部门和各学院要做好创建相关资料(包括查看文字材料、媒体报道、影像资料、网络信息等)的收集与保管,根据校创建办的需要及时上报。对在日常工作中推诿扯皮、草率应付和在中央、省文明办测评考核中丢分的部门和个人,将严格进行问责。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做好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解决全区物业住宅小区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测评标准和物业管理相关要求,结合全区物业住宅小区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行业监管的工作原则。各区镇(街道)、社区全面负责辖区内物业住宅小区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各级物业管理部门全面配合,积极做好业务指导和督查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各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保持高度责任感,切实按照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测评标准做好各项工作。

二、目标要求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全区物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完善服务功能、加强执法力度、实现精细化管理,重点围绕当前吴江在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通过强基础、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开展整治提升,力求治痛点、攻难点、疏堵点、除盲点,实现环境优美、秩序良好、设施完备、管理到位、群众满意的整治目标。

三、实施步骤

物业住宅小区管理水平规范提升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落实责任。(20xx年6月27日至20xx年7月20日)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全面提升。(20xx年7月下旬至20xx年11月下旬)落实整治方案,加大整改力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小区管理服务水平。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长效管理。(20xx年12月以后)总结完善工作举措,保持长效管理,全力巩固整治成果。

四、工作重点

坚持分类指导及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针对物业住宅小区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攻坚,逐项抓好落实。

(一)深化红色物业党建工作

目标:党建引领,创建“红色物业”

1、提升业委会的覆盖率。进一步完善居民小区自治管理,进一步提升业委会的覆盖率,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现代社区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对符合组建业委会条件的小区应建必建,对难以成立业委会的小区,指导区镇(街道)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加强宣传发动,指导区镇(街道)、社区在小区业委会成立或换届时,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参与小区治理,实现原则上党员比例不低于50%,推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业委会党支部的建立。(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2、建设“红色物业”示范点。进一步建立起由社区党组织牵头,社区、物业企业、业委会和小区党员共同参与的“红色议事厅”,把“党建引领”贯穿小区创建文明典范城市的全过程。加快各区镇(街道)居民小区“红色物业”试点工作,区住建局联合区委组织部于7月中旬对各个示范点进行检查验收,并在8月开展“红色物业”示范点建设系列宣传。“红色物业”示范点建设将作为加分项目纳入年底物业小区考核。通过提高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服务管理和社区治理水平,提升物业服务认可度。(20xx年7月—12月)

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区委宣传部,各区镇、街道

(二)营造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氛围

目标:鼓励全民参与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1、开展文明典范城市专项业务培训。区住建局联合区文明办开展文明典范城市专项业务培训,组织属地、社区、物业服务企业深入学习,对照测评体系标准,在问题整改、城市管理、环境提升、资料整理等方面下足功夫。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对照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责任清单,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20xx年7月)

2、多渠道推送创文宣传内容。通过宣传栏、LED、微信公众号、业主联络群等方式,加大小区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的常态化宣传,形成全社会重视、理解、支持和配合文明典范城市建设工作的氛围。充分发挥居民的主体作用,调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志愿者以及广大居民的积极性,共同参与文明典范城市建设。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各区镇、街道

(三)试点老旧小区物业化管理

目标:实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1、制定物业化管理方案。为解决无物业小区准物业化管理这一难题,区住建局将针对无物业老旧小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深入调研,在充分了解各区镇(街道)无物业小区的当前管理状态、存在主要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垃圾分类等工作,拟制定规范无物业小区准物业化管理的内容和标准,针对不同类型的无物业小区自身特点因地制宜确定管理方式,逐步建立起无物业小区属地主导、居民自治、政府补贴的准物业化管理模式。力争20xx年老旧小区物业化管理覆盖率实现100%。(20xx年7月—20xx年12月)

2、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做好舆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的意义、作用及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增强业主法律意识转变消费观念。把物业法律知识服务理念潜移默化灌输到业主思想中,增强业主对物业管理有偿服务的认知程度,引导业主树立“花钱买服务”有偿消费观念,提高契约意识和法制意识。积极引导业主自觉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老旧小区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资规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四)开展物业治理专项行动

目标:推动物业小区治理提质增效

1、开展公益广告提升行动。属地政府、社区要负责刊播公益广告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常态化公益广告巡查制度,加强监督指导。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公益广告要及时通知责任单位清理或更新。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对现有公益广告组织管理人员每两个月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公益广告为物业企业设置的',由物业企业负责整改;公益广告为广告经营公司在租赁广告位设置的,由物业公司通知广告公司负责整改;公益广告为属地政府在小区内设置的,由物业企业反馈给所在社区,由属地政府统一整改。(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

责任部门:区公安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各区镇、街道

2、开展基础设施修复行动。结合公共设施、公共设备的养护计划,各物业项目应对小区路面、公厕、清洁屋(亭)、文体设施、电梯、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严格的周期性检查,做好日常维修养护,确保楼道亮灯率100%。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制定修复计划,对影响小区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应立即进行维护修缮。如维修、更新、改造中涉及的费用,应及时与业主委员会或社区汇报,申请使用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使用小区公共收益,力争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问题。各区镇(街道)要加大对物业住宅小区“整治”的投入,尤其对没有维修资金及公共收益的老旧小区,应安排相应的维修资金,同时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创建工作,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3、开展环境卫生清理行动。各物业住宅小区需对本小区进行全面排查,对小区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饲养家禽、毁绿种菜要摸清底数,对违法违规业主进行规劝制止,做好台账记录。制止无效的,按有关程序报告所在辖区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执法部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报告后,应及时到现场检查核实,依法处理,并给予报告人书面答复。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全面清理小区内积存垃圾,实行规范的垃圾分类,垃圾日产日清,彻底改变部分小区“脏、乱、差”的现象。(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责任部门:区公安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4、开展规范停车专项行动。各物业住宅小区对本小区车位数、车辆保有量进行全面摸底,制定各住宅小区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上报各区镇(街道)物管部门。在社区、业委会的指导下按照相关规定合理施划小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增划停车线。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完善小区消防通道标志标识,开展集中清理整治。禁止机动车辆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住宅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道和电梯前室内停放、拉线充电;禁止违规侵占道路、绿化带、私自搭建车棚等行为。对占用住宅小区消防通道,违规停放机动车辆、电动自行车,妨碍消防车通行、人员疏散逃生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劝导、纠正、处置。对阻碍清理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要第一时间报告公安部门。(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公安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区城管局,各区镇、街道

(五)开展文明楼道建设专项行动

目标:因地制宜打造文明楼道

1、楼道设施提升行动。将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与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有机结合,组织力量开展小区楼道基础设施排查、维修、更新、改造。确保防盗门、照明灯、电梯、无障碍设施等无老化、侵占、损坏现象。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鼓励在老小区加装电梯,鼓励设置扶手、折叠座椅等设施,方便老年群体和失能人士通行。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资规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2、楼道卫生提升行动。开展楼道卫生大扫除,紧盯卫生死角强化清洁力度。针对一楼门廊顶部、楼梯及扶手、电梯间、窗户窗台、墙面地面等公共区域开展清扫保洁,重点清理整治楼道内堆积堆放的鞋柜、储物柜、废弃家具等物品和随意丢弃的餐盒、果蔬等生活垃圾,确保楼道干净整洁,墙面、地面无污秽破损,楼道(包括底层和顶层的公共区域)无杂物堆放或占用堵塞。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城管局,各区镇、街道

3、楼道秩序提升行动。在小区内合理设置停车、充电区域,引导居民自觉做到非机动车不上楼、共享单车不乱放、充电线缆不乱拉,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规范设置便民张贴信息栏,定期清理楼道内乱张贴、乱涂写的小广告,确保楼道无小广告乱张贴、乱涂画现象。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工信局、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4、楼道线缆整治行动。着力推进线缆整治工作,治理各类凌乱、垂落的强弱电线缆,清理空中“蜘蛛网”,切实消除楼道线缆杂乱、裸露、老化、侵占公共空间等隐患。着力整治“飞线充电”,严禁占用建筑物内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区域停放非机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利用公共部位电源及从室内私自接拉电线进行充电。

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责任部门: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各区镇、街道

5、楼道文明实践提升行动。结合居民需求和楼道条件,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务实有效、特色鲜明的文明楼道实践点,精心策划志愿服务项目进小区、进楼道。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小区打造小区楼道文明实践文化墙,营造向善向德、互学互帮、家庭和睦、邻里互助、友爱向上的小区楼道氛围。

牵头部门:区文明办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各区镇、街道

(六)严格小区物业监督考核

目标:提升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1、加强物业检查考核。结合文明典范城市检查进一步优化考核办法,各区镇(街道)每季度组织对辖区内物业小区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区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开展四次行业联合检查,对全区物业小区做到全覆盖。在此基础上组织不少于四次的小区抽检,重点检查文明典范城市检查中成绩不佳的物业小区。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要求物业企业立即整改,对于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考核排名靠后的物业服务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其法定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告诫,并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名下所有物业小区的考核频率。建立年度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参加考核的物业服务项目的考核等级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建立定期通报红黑榜,对考核较差、检查整改不落实的物业服务企业,建议业委会按规定程序予以解聘。(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2、健全部门协同管理机制。区住建、规划、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协作配合,建立起物业服务企业联动机制,切实将物业住宅小区管理纳入社区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加强联合执法,针对小区内存在的各类不规范、不文明现象,例如车辆堵塞消防通道、飞线充电、垃圾不分类、垃圾随意倾倒等现象,各部门既要坚持重拳治顽疾,又要注重机制创新、政策完善和科技运用,加强源头管控,进一步健全小区自治网络,构建小区文明典范城市建设长效管理机制。(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资规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各物业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物业住宅小区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实有效地推进。

(二)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结合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

(三)广泛宣传,强化引导。要充分运用新媒体和社区公开栏、宣传栏等载体,积极宣传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使用人、业主等物业各方的先进典型,形成全民同心共建、共同创文的良好局面。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篇4

为深化推进我镇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现创建工作的常态化、系统化、精细化、长效化,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力争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功,根据《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1版)》要求,结合普连集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于城市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按照镇党委、镇政府关于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的部署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全域创建、全时创建、全员创建,以文明城市高质量创建,推动人民生活水平高质量提升,促进普连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建设文明和谐美丽幸福的新普连,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

二、任务目标

紧扣《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1版)》目标要求,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抓紧、抓牢、抓细,聚焦短板弱项,奋力攻坚克难,推动市民文明素养不断提高,社会文明风尚不断弘扬、城乡环境面貌不断改善,社会公共秩序不断优化,确保我镇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长效化。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民创建,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城市建设,围绕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让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成为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真正实现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二)坚持全域创建,城乡统筹。坚持“以城为主、城乡共建”的创建理念,突出镇区创建,指导、推进镇、村(社区)文明创建,形成全域创建格局。将文明城市创建贯穿于创建的全过程,每时每刻、随时随地保持创建的意识,把创建任务、责任细化落实到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等每个基层单位,落实到街道、社区、小区、广场、公园等每个角落,确保创建全覆盖。

(三)坚持问题导向,立破并举。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创建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运用系统化思维和方法,实行集中整治与常态化管理相结合,着力解决城市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走偏。

(四)坚持联动创建,高位推动。站在“全镇一盘棋”的高度,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本职工作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行业创建与社区创建有机结合起来,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主动协调配合,加强统筹推进。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创建工作体系。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实行工作力量聚焦、人财物配置倾斜。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让每个人在创建活动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形成全员创建、合力创建的生动局面。

四、主要任务

在全面落实对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1版)》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21版)》各项指标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普连实际,重点实施文明城市创建八大提升工程。

(一)实施思想道德建设提升工程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主线,引导干部群众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汇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力量。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引导人们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责任单位:镇宣传办、镇组织办)

2.培育社会文明素养。贯彻落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办发〔2013〕24号)、《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厅字〔2016〕50号)、《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若干措施》(鲁发〔2020〕11号)、《新时代菏泽市公民道德建设(2020—2022年)实施方案》(菏文明委〔2020〕9号)等相关文件,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评选推荐活动。推进文明旅游制度建设,强化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引导和规范群众文明旅游、文明出游。开展“光盘行动”和“反对浪费、崇尚节约”等文明行动,形成制止餐饮浪费长效机制。(责任单位:镇直各部门、单位)

3.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广泛宣传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褒扬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等重要节点开展市场主体信用承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等主题实践活动。贯彻《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文明委〔2014〕7号),建立健全有效运行的工作机制。落实好《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64号),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群众对本地诚信建设的满意度≥90%。(责任单位:镇发展和改革办、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招商局)

4.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构建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四位一体”育人体系,打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常态化工作品牌。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广泛组织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传承红色基因”系列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雷锋志愿服务、“劳动美”社会实践、“阳光成长”心理健康教育等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社区家长学校、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有具体的扶持弱校措施,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和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教育投入,确保生均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不低于1000元。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政府部门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确保群众对本镇义务教育的满意度不低于75%。(责任单位:镇宣传办、镇政法委、镇团委、镇检察室、镇派出所、镇司法所、镇教委、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5.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健全志愿服务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志愿服务条例》,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建立健全登记注册、服务记录、关系转接、褒奖激励等机制,推进志愿服务项目常态化。以社区、公共文化设施、景区景点、医院、交通场站、政务大厅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为重点,建立有人员、有项目、有管理的志愿服务站点。开展为老、为小、为困难群体、为需要心理疏导和情感慰藉群体、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五为”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服务美丽中国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确保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不低于90%。(责任单位:镇直各部门、单位)

(二)实施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1.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采取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解决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对城区公共场所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公共卫生间环境卫生等开展集中整治,对城区重点区域的“三乱”(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牛皮癣开展集中整治,对“制癣者”予以严厉处罚。加大对《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落实生活小区垃圾分类机制,加大分类设施在机关、学校、小区、商超等公共区域的投放,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95%。(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派出所、普连集镇各村)

2.提升城市美化程度。整治线杆线缆,推进具备条件的架空线缆入地,逐步消除城市架空线缆“蜘蛛网”,保障设施安全。对公交站亭、公交车体、邮箱、座椅、垃圾桶等城市家具进行保护与改造,提升小城镇雕塑、建筑立面、广告牌匾、喷泉等艺术美感。将我镇相关文化元素融入镇街亮化,打造镇街夜景特色,展现普连集镇风采和魅力。(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规划办、镇供电所、镇移动公司、镇电信公司、镇联通公司、镇广电网络公司)

3.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加强河湖生态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健全河(湖)长巡河(湖)履职制度,开展辖区内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等措施,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效果,建立健全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加强黑臭水体治理督导,加强水质监测。2022年底,确保我镇全面彻底消除城市黑臭水体。(责任单位:镇城乡规划建设办、镇环保所)

4.巩固美丽城市建设成果。结合国家园林城市申报工作,实施“城市绿肺”提升行动。治理裸露土地,改造现有绿化,推进城市绿道、立体绿化建设,规划建设贴近群众的街头游园、主题公园、口袋公园、湿地公园等专类公园,确保建城区绿地率不低于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大于12平方米。贯彻落实好《菏泽市养犬管理办法》《菏泽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建设设施更加完善、市容更加整洁、环境更加舒适、秩序更加井然、空气更加清新的美丽城市。(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派出所)

(三)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1.科学制定我镇总体规划。突出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的理念,加强对普连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的规划和管控,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引导和刚性控制作用,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减少镇村硬覆盖地面,推进海绵镇村建设,打通“断头路”。加强智慧社区建设,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镇规划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2.建立完善无障碍设施。主次干道、普连大街人行道在路口、出入口设有缘石坡道。政务大厅、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公共文化设施、新建社区(小区)、医院、交通场站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无障碍停车位等无障碍设施。无障碍标识明显,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镇村公共卫生间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设置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车站、政务大厅、医院、景区景点、大型商场设有无障碍卫生间和母婴室,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卫生院、交通运输所、镇文化站、镇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镇科协)

3.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坚持全域共建,推动厕所数量革命,重点加强公共区、景区、棚户区、住宅小区、农村地区的厕所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坚持全域共管,推动厕所质量革命,加大已有厕所改建力度,不断提档升级,提升管护能力。坚持全域参与,推动厕所共享革命,动员沿街具备条件的'机关、宾馆、饭店、商场、营业厅等公共单位向市民免费开放厕所。(责任单位:镇城乡规划建设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妇联)

4.开展道路街巷修复整治行动。完善镇村的“里子”,开展镇村范围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专项摸排清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无死角,及时修复整治,确保路面无破损、无坑洼积水;对街巷内、道路边乱堆乱放、车辆乱停等问题进行整治,全面净化城区范围内的背街小巷空间,切实规范背街小巷容貌秩序。开展深度保洁示范路创建工程,进一步提高主次干道深度保洁标准,推广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和深度保洁,提高洒水频次,实行吸、扫、冲、收一体化作业。城市主干道实现“路见本色”,对重点部位和示范街区路面定期进行高压冲洗或预设防污设施。重点加强对集贸市场、学校、车站等点位及周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保洁。(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城乡规划建设办、普连集镇各村居)

5.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图书馆、文化馆、乡村民俗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继续免费开放,并长期向群众开放,正常开展活动。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支持实体书店建设。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按照人口规模或服务人群的距离,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协调的文体广场,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达到人均室外体育用地0.3平方米以上、人均室内体育用地建筑面积0.1平方米以上,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大于1.8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加强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责任单位:镇文化站、镇教育委、镇科协、普连集镇各村居)

(四)实施交通秩序提升工程

1.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集中治理车窗抛物、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护栏等不文明行为,重点解决个别路段人机混行、机非混行、乱停乱放问题,打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打造文明交通“严管街”“示范街”。深化抄告制度,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存在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通报其所在单位。采取多渠道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以主次干道、学校、市场、商业街区、公共场所及窗口地区周边为重点,对占道停放、堆放、经营行为及倚门出摊行为持续进行整治,并落实日常巡查管理责任。签订沿街店面、单位市容环卫责任书,强化道板违停执法管理,落实日常管理与执法监督责任,确保堵塞交通、破坏环境卫生、引起群众投诉等占道经营现象得到彻底根治。(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宣传办)

2.加强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出台《普连集镇停车场管理办法》,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积极发展立体停车、智慧停车,重拳整治“画地为牢”私设停车场、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启动建设全县统一的“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完善城区机动车停车场申办备案制度。制定并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推进存量停车设施的智慧化、立体化改造,在部分路段合理规划停车泊位,充分利用好闲置地块的空间解决停车难问题。(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规划办)

3.加快智慧交通建设。为解决高峰期道路拥挤问题,积极协调镇教委,安排镇直机关职工、教职员工以及学生家长实行重点路域段长制、包片制度;实行错峰上下学制度;确保公共交通分担率不低于30%。完善道路交通功能设施,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提升交通通行率。保证道路交通护栏、隔离墩无空缺、损坏、移位,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提高科技应用与管理水平。规范有序发展露天经济,允许设置的便民市场、便民摊点不得占压车行道和盲道。优化城镇区域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级配,提高城镇路网密度,打造镇域交通微循环。(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交通运输所、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自然资源规划办、普连集集镇各村居)

(五)实施社区小区提升工程

1.加快城镇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制定城区内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加快实施老旧小区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消防、通讯、雨污水分流等管网设施更新改造,完善旧住宅区停车、公共照明、电动汽车充电、二次供水、垃圾分类收集、排污管网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便利店、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健身休闲等社区服务设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外墙保温等设施,完善无障碍环境设施。(责任单位:镇规划办、圆梦新村、武平楼新村、司庙新村、武堂新村 )

2.加强和规范小区建设。提升小区治理水平,结合“红色物业”品牌创建活动,健全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城区各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员制度。推进落实小区属地管理常态长效,充分发挥镇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加强社区党组织、村委会对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在物业行业广泛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推选一批文明小区、文明物业、美丽街区。加强小区环境卫生治理,确保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责任单位:镇规划办、圆梦新村、武平楼新村、司庙新村、武堂新村 )

(六)实施集贸市场整治提升工程

1.加强环境整治。集贸市场主办方和管理者,要配齐管理人员和卫生保洁人员,加强日常管理,切实做到无占道经营,出口和通道畅通,地面干净无污水,垃圾随产随扫随清理,市场内部整洁有序。加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确保市场内部井然有序。(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招商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2.提升管理能力。集贸市场主办方和管理者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制度,配强管理和保洁人员,切实履行物业管理职责,加强内部治安和安全管理,配置便民设备,在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做好明码标价、物业、卫生、治安、消防、经营秩序等管理工作,注重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无违规售卖野生动物现象,保证商品质量合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98%,为经营者、消费者提供安全、整洁、有序、舒适的交易环境。(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招商办、)

(七)实施网格创建提升工程

1.开展“包联共建”。各有关镇直部门单位到包联网格开展创建工作,推进“包联共建”,积极动员干部进网格、包楼栋,查找发现不足,督促整改提高。上门入户宣传文明创建知识,做到应知应会,确保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知晓率、满意率不低于90%。(责任单位:各网格责任单位、普连集镇各村)

2.履行网格责任。进一步细化创建网格,镇级网格长每月到包联网格不少于1次,由网格责任单位组建“包联共建”小分队,每周巡查不少于1天,帮助整治乱泼乱倒、乱扯乱挂、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涂乱画等问题,协助清理“牛皮癣”,确保责任区域全天候符合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责任单位:各网格责任单位)

3.支持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各联系单位每年至少为包建单位办一件实事,重点是帮助修补、硬化、绿化、美化小街小巷,协助开展整治和背街小巷改造,完善公用设施,解决居民反映的突出问题。各单位每年帮扶共建包建单位资金实现逐年增长。(责任单位:各网格责任单位)

4.推动全民参与。各有关村居、社区要充分配合辖区内联系单位参与创建,安排更多力量,充实创建一线,努力发挥作用。各包联单位要深入村居展开调研,及时汇总梳理上门入户征求的意见和建议,整合各种资源,协助村居解决矛盾,指导村居开展创建工作,切实服务群众生产生活。指导帮助社区健全志愿服务组织,促进自我管理、邻里互助。协调村级专业志愿服务队进村居开展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完善志愿服务活动台账,帮助村居开展党员教育、村居服务、文体活动等。建立群众参与监督制度,及时发现、反映、监督不文明现象。健全小组长、小胡同队伍,切实壮大一线创建队伍,确保创建活动群众参与率不低于95%。(责任单位:各网格责任单位、普连集各村居)

(八)实施公益宣传提升工程

1.规范整治现有广告设置。开展沿街自设性违规广告整治,对重点区域沿街玻璃门窗张贴、杂乱多层店招、乱设撑牌广告现象实施全面整治。推进大型经营性违规广告整治,按照“零新增、清存量”的要求,有计划有目标地整治大型违规经营性户外广告,消除遮挡式大型广告牌。全面排查市场化运作的全彩电子显示屏设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不低于30%的要求落实公益广告内容。(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服务中心、镇行政审批办、普连集镇各村居)

2.广泛增设公益广告。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耐久性相结合,以政府购买、互助共建等方式,与社会单位加强合作,重点打造出楼栋文化、墙体文化和户外文化。充分利用建筑围挡、宣传栏、LED屏等载体,在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学校、医院、社区(小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公共文化设施、商场超市、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宾馆饭店、政务大厅、银行网点、(邮政、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公交车站、交通场站(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所广泛刊载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耐久性强的公益广告。建筑围挡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50%。各类媒体拿出重要版面、黄金时段和显著位置,保障公益广告发布的数量、频次、时长。(责任单位:镇直各部门、单位,普连集镇各村居)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深化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的重大意义和新动态、新举措、新典型、新经验和新成效,营造积极向上的城市人文环境,提高广大市民对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建立群众参与监督制度,及时发现、反映、监督不文明现象。运用“12345”热线、网站、微信、信箱等平台,广泛收集民意,及时反馈信息。(责任单位:镇直各部门、单位,普连集各村居)

五、工作保障

(一)健全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组织指挥体系,按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1版)》标准和要求,成立曹县普连集镇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确保创城办工作常态化运转。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创建行动计划和工作分工,逐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量化分解创建任务,明确时间进度、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各村居、各责任部门要压实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抓好本单位日常创建工作,施行任务清单化、措施化,实行问题销号管理。

(二)提供经费保障。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运转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完善财政投入逐年增长机制;设立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考核激励专项资金,用于对基层创建工作的激励补助;将各责任部门完成创建文明城市各项指标任务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给予经费保障。同时,各部门要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多方筹措资金用于文明城市创建。

(三)完善督导考核。创城办抽调人员组成实地督导组,负责发现、收集、整理问题,建设一个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问题库,每周一汇总,将发现问题反馈给包联网格责任单位,并指导、监督问题整改。各网格每月召开一次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相关镇领导和网格内责任部门、村居负责同志参与,调度解决督导反馈问题库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每两个月召集镇各网格召开一次推进会,通报各网格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每季度开展一次模拟测评,日常工作进展情况及模拟测评情况作为年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依据,把考核结果作为各村居各部门及其领导班子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镇宣传办对照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测评内容,将测评结果作为文明村和文明单位考评的重要依据和前置条件。

(四)强化监督问责。建立行政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组织各类媒体开设专栏、曝光台,对认识不足、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单位或部门,予以曝光。由镇创城办督导组定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通过领导点评、专项督办、媒体监督等形式,促进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对工作不负责任、未按时限完成任务、完不成任务和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树牢“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切实转变作风,提升队伍素质,以落实创建任务为抓手,推动民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水准同步提升,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三优池州”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任务

1.强化教育实践,提升文明程度。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广泛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组织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到基层一线宣讲,做到学懂弄通做实。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深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持续有效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团体章程。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文明餐桌、“我们的节日”、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等系列实践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见效。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深化文明家庭创建,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推进领导干部廉洁家庭建设,倡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培育良好家风家教;加强道德典型选树,开展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宣传。加强网络文明传播活动,开展网络公益活动。(责任科室及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创建氛围。结合民政职能做好创建文明城市各项宣传工作,运用标语、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在民政系统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发动各科室、各单位积极报送身边好人好事和基层民政典型人物事迹,宣传全市民政系统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传播民政好声音。强化入户宣传,组织单位志愿者走进联系社区、小区居民家中开展入户问卷调查,征求群众意见,宣传创建知识,调动群众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创建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责任科室及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3.落实《条例》精神,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完善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加快志愿服务团队培育和志愿者培训,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确保志愿者注册率和志愿服务时长占比率达标。加强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结合乡村振兴、移风易俗等创建活动,推出一批服务社会发展、贴近百姓生活的志愿服务项目,推进志愿服务项目化。常态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党员志愿服务月”、慰问帮扶、“清白”环保、城市创建等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化。(责任科室及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4.争先进位,深化市级文明单位创建。以争创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和省级文明单位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创建机制,营造创建氛围、凸现民政部门特色。通过创建活动,使局系统上下形成团结奋进、昂扬向上、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良好风气,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树立以人为本、勤政为民、廉洁高效、文明办事的部门形象,营造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环境优美、言行文明的工作氛围,把我局系统建设成领导班子有力、党的建设先进、作风建设过硬、道德风尚良好、工作成效突出、内外环境优美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单位,促进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责任科室及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5.擦亮窗口服务品牌,加强行业系统文明创建。加强窗口单位创建,落实行业管理牵头责任、属地责任,对标抓好殡管所、福彩中心、救助站、养老服务机构等窗口单位创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强化窗口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倡导文明用语、礼貌待客、规范服务,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窗口单位内外环境整洁、秩序良好、设施齐全,在突出显要位置展示禁烟标识和行业规范,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诚信服务和规范服务水平。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规范地名管理;加强移风易俗工作;做好本市残疾儿童、弃婴救助和收养安置工作;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创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品牌。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加强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慈善捐助失信、“假彩票”问题专项治理;将文明单位创建延伸到社会组织;组织开展慈善捐助、扶贫帮困公益活动。(责任科室及单位:社会事务科、养老科、儿童科、政权科、社会组织管理局、社工科、慈善协会、殡管所、救助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福彩中心)

6.常态化开展联系社区、包保路段、包保小区创建工作。按照《池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操作手册》的.要求,帮助支持社区小区开展环境秩序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指导帮助社区、小区做好公益广告宣传,确保数量和比例达标,指导街道社区开展基础设施损毁维修和陈旧垃圾、非法搭建物、乱堆放杂物清理;组织本单位志愿者参与社区、小区创建宣传、环境秩序督查、文明劝导。清除“牛皮癣”,帮助社区策划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创建活动,协助抓好市民教育,增强居民文明意识;常态开展联系社区,包保小区创建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每月要深入社区、小区开展创建活动不少于1次,单位党员干部职工每人要定点联系8-10户居民;支持社区创建经费3万元;组织单位干部职工以志愿服务的方式,清理包保道路沿线白色垃圾、“牛皮癣”,劝导和帮助路段沿线门店做好“门前三包”;协助职能管理部门,开展文明劝导和交通法规、城市管理规定及文明礼仪知识宣传,劝阻和制止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车辆违规行驶、乱停乱放,门店占道、出店经营等行为;常态开展包保路段创建工作,每月到包保路段不少于1次。(责任科室及单位: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配合)

7.明确任务分工,规范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资料报送。建立网上申报材料月提醒、月收集制度,按照每月创建任务清单,定时提醒各科室、各局属单位及时开展各类创建活动,对标收集整理,严格对照报送材料格式,于每月月底将材料报送至局办公室,确保各类材料收集及时、文字内容规范、图片资料格式对标达标。(责任科室及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局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和六个工作组,负责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将该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创建工作。每位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提高创建工作思想认识,主动自觉参与到创建活动中去。

(二)压实责任,强化举措。根据《测评体系》和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工,各科室、各局属单位要明确任务和责任,狠抓责任落实,要结合工作实际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研究制定本单位落实创建责任分工的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细化具体操作,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不断深入。

(三)完善制度,督促落实。建立完善年中年底考核、督察检查和责任追究问责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迎评迎检工作进行督察检查。对工作不力等导致全局创建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作为、慢作为导致全局文明城市创建受到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四)总结经验,营造氛围。要加强创建活动整体宣传,各科室、各局属单位要及时发现、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积极向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网站平台投稿。按照工作部署和工作进展,及时将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创建任务落实情况报送至局办公室汇总,做好各类资料的采集、上报、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