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教师演讲稿
老地方整理的法律教师演讲稿(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律教师演讲稿 篇1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法律在我心中》。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规矩,不成方圆。”这是我们总是会听到的两句话,它们都是描述了一个词:规矩。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它叫做规矩。可是,对于一个国家来讲,那就是法律。
那么,什么是法律?在网络上,对于法律的描述是这样的: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指统治阶级,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通俗来讲,法律就是国家领导人为了治理国家而使用的一种工具。它,是一种无比重要的工具。
在当今的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人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杀人、抢劫、偷盗,无所不用其极。到最后,等待他们的都是法律的制裁。他们会得到惩罚,会入狱,会被判处无期徒刑,会因为杀人而偿命。试想,如果没有了法律。社会会变成怎样的样子?可能街道上到处能见到诸如杀人、抢劫、放火等等手段凶残的疯子。可能多数的人们会终日躲在家中,惶恐的度日。可能各地的商场超市,挤满了哄抢商品的人们,不过到了那时,商品也许就如路边的石子一般,毫无价值。可能……不!没有可能!因为法律不可能消失!有人的地方就有社会,社会存在的地方就有法律。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因为有了法律,我们才有了现在安居乐业的生活。所以,法律对于我们来说是不可缺少的,是不能缺少的!
法律对于我们的生活这么重要,他就没有弊端吗?有的,因为人是活的,而法律是死的。江歌案,我相信大家都有所耳闻,凶手在杀人之后被警方逮捕,并在经过一系列的判决之后得到了20年的有期徒刑。这与我们的想法是有冲突的,杀人不应该偿命吗?这,就是法律与人心的区别。法律是无情的,是冰冷的,它只会按照既定的事实做出已经决定的判断,但是人不一样,我们有着自己的想法,我们能对事情善恶做出判断。那么,我们要去违反法律吗?也不是,我们依然需要遵守着法律,因为它是前人们经历了很多经验教训所得出的结晶,虽然有着很多的漏洞,但那也正是给予我们的考验。
在此,我呼吁大家:让我们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不去接触违法犯罪的道路,让我们国家的法律,让我们的宪法更加的完善,让以后的人们生活的更加安稳,更加幸福。
法律教师演讲稿 篇2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我是来自六年级39班的屈远航,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用知识守护生命》。
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她如同流星般美丽,鲜花般灿烂,然而生命也如它们般脆弱。据统计,我国每年大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有40多人,也就是说每天将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安全问题时刻在威胁着我们学生的健康成长。
每天上学的时候,奶奶总是这样叮嘱我:“路上小心啦”,这是长辈对我们安全的担忧,但到底“小心”什么呢?也许在坐各位同学一下子说不出来。有的同学还自以为是:学校天天讲安全,我耳朵都听起茧子了。在这里,我想问问同学们,如果不小心烫伤了,
第一时间应该怎么做?有谁知道?第一时间应该作降温散热处理,否则会烫伤深层皮肤,造成更深程度的烫伤。这就要求我们用知识守护安全!
我们学校一直以来都重视安全教育,学校领导、值日老师、少队干部,还有我们的班主任,都把安全工作放在了首位,在此,我代表全体同学道一声:“你们辛苦了”!
在学校开展的学生自救自护知识教育活动中,我们知道了在学校生活中,体育课应该注意哪些事项,上下楼梯要注意什么等等;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哪些交通安全,被狗咬伤后应该怎么办等等;当重大灾害发生时,老师教育我们:要学会自救,学会紧急避险,指导我们进行紧急逃生演练。我感谢老师的良苦用心,你们能居安思危,在平安时期让我们掌握安全知识,当灾难发生时,我们一定会与灾难擦肩而过,因为我们在用知识守护安全、用知识守护生命。
然而我们学校依然存在少量安全问题:部分学生无视老师的教育,时常见到同学在楼道内追赶打闹;学校严格禁止学生带管制刀具进校园,有的学生当作耳边风,依然我行我素;学校操场上有运动器材,很多学生都喜欢玩耍,然而有少数同学总是与危险相伴;在学校举行的逃生演练中,有的同学嬉皮笑脸,不当一回事,试想灾难真正降临时,你没学会逃生技巧,哭的机会都没有。
同学们,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是什么?对,是生命。生命是顽强的,更是脆弱的。我们要用顽强的意志去战胜一切困难,我们要用丰富的知识来守护脆弱的生命。可见知识是多么重要,所以我们平时要努力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这样,在灾难面前才会有冷静与从容。
学习、训练、坚持、超越,也许一个小小的安全技能在身,就能够让明天的阳光更加灿烂。谢谢大家!
法律教师演讲稿 篇3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
我演讲的题目《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每个公民都应该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有人认为学法是一件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事。其实,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当今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我们身边的学多问题都要依法解决。所以,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观念,要懂法律知识,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祖国和人民盼望我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
为了我们更好的成长,国家制定了像《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来规范人们对青少年儿童的教育和保护。有了这些法律还不够,我们应该好好地学习它们。让这些法律法规不沦落为空话套话,而是,实实在在地在我们的生活中起到真正的作用。 下面我来给大家讲一个身边的小故事吧。
15岁的小张家境优越,父母都是做服装生意的。当他因为诈骗
罪被公安机关逮捕时,他的父母百思不得其解:儿子有吃有喝,从不缺钱,可是他为什么要到同学家去诈骗呢?儿子在监狱给妈妈写了一封信,描绘了这样一个场景:每天晚上,你跟爸爸两个人都在家讨论赚钱的事,吹嘘自己把衣服卖出了高价,把冒牌服装当名牌卖出去了,我听你们讲了这么多,觉得这事特别有吸引力,特别刺激…哎。我想如果他的家人都是知法守法的公民,小张也知道一些法律知识的话,这样的惨剧就不会发生了。
离我们生活最近的法律我想就是交通法了。交通事故时时刻刻都会发生,它就像一颗威力十足的危害,一时大意,这颗埋伏的就会爆炸,炸得家庭破碎,炸得人心苦悲。所以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不能酒后驾车,不能超速行驶,不能随意横穿马路,没有满12周岁的小学生是不能骑自行车上马路的。就是这些简单的交通规则保护了我们的安全,但是总有些人不懂,不顾,肆意破坏它们,最后给自己带来的确实非常惨痛的后果。
爸爸妈妈和我说了这么一个故事,有一个小孩他的爷爷来接她放学回家,在马路边等红灯的时候,他看到他的妈妈就在马路对面。于是挣脱了爷爷的手像马路对面冲去。被左边驶来的一辆大货车撞压致死了。一个幼小的生命就这样离开了人世。如果每个人都能遵守法律法规,这样由鲜血酿就的惨剧就不会发生了。
为了祖国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己,去学法、了解法,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律教师演讲稿 篇4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当今社会,正是由于有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我们学校一向重视对同学们的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了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少数同学年少气盛,法制观念淡薄,做事缺乏理性思考,有时不计后果;也有的同学在处理同学关系中讲义气,不能分清是非曲直,甚至酿成校园暴力;有的同学正经受着网络诱惑,陷入其中不能自拔,荒废学业。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校规校纪、损害了学校的形象,而且不利于自身良好品质的形成,甚至有可能因此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首先,要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只有道德高尚的人才能对社会有所贡献,有远大理想的人才能勤奋刻苦、奋勇拼搏,体现自身价值。
其次,要提高法制观念,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养成良好的守纪习惯,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
第三,要从小事做起。学校是我家,爱护靠大家,我们要有宽广的胸怀,不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搞好团结,爱护公物,保持校园环境的优美整洁。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另外,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也可以向公安机关部门报告。
法无处不在。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法律教师演讲稿 篇5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各位好!我来自xx市公证处,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执法为民”无小事一叶一枝总关情》。
清朝诗人郑板桥曾有诗云: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叶一枝总关情。这句反映封建时代官员爱民、为民的诗句流传甚广,因其言之殷切至今仍常被人们引用,把这句话运用到我们司法行政工作中,就是“执法为民”。“执法为民”在不同的行业应有不同的注解,作为我们司法部门,公平和正义是永恒的主题,我们的工作,就是准确地诠释法律的含义,使法律的规定在人们的生活中得以实现。众所周知,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依法证明法律行为和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公证机构作为基层法律服务单位,与人们群众的日常生活关系非常密切,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几乎天天与当事人打交道,我们在工作中适用法律必然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在公证活动过程中,能否真正做到“执法为民”,不仅关系到国家法律的适用,也事关执法形象。“执法为民”对于我们来说,意味着提高执法水平,并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好法律,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遗憾的是,在前一段时间发生的“西安宝马彩票案”中,西安市新城区公证处公证员董某严重失职,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发生了严重损害彩民利益,损害政府声誉,损害公证工作公信力的彩票欺诈事件。对此,我们应引以为戒,并从中吸取相关教训,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的同时,更加注重职业道德修养。
如何在公证工作中真正做到“执法为民”?我认为,首先,我们要正确理解并适用法律,在受理业务和审查出证的过程中,认真审查有关材料,及时、准确地出证,以维持经济秩序,稳定社会关系,减少不必要的纷争和诉讼,“为民服务无小事”,这个过程,既要求我们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又要求我们认真、细心。现今中国的法治水平还不是很高,有些当事人,包括一些受过良好教育的当事人,对法律也是一知半解。
记得有一次,一位中年妇女带着女儿前来要求办理继承公证,原来这位女士的丈夫不久前遇车祸死亡,在合肥遗留有房产一套,这对母女要求对遗产进行继承。我处接待公证员在了解情况后,耐心地向她们解释了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告知除她们母女外,若被继承人的父母尚健在,也享有继承权,并要求她们到死者生前单位出具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第二天,这对母女带着亲属关系证明来了,但证明上对死者父母的死亡时间却含糊其词,公证员为慎重起见,数次到死者生前单位了解情况,并和死者父母居住地的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终于查实原来死者的母亲尚健在,但远在浙江乡下务农,根本不知道对儿子的房产享有继承权,经过公证员的多方协调努力,死者的母亲最终获得了房产折价款四万多元。
我们为这一结果感到由衷的欣慰,因为,我们深深地知道:法律应当公正地保护所有人的利益,试想,如果公证员在审查过程中,没有足够的细心或者马虎应付,那位远在农村的不幸母亲的权利谁来保护?如果公证员不能够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社会秩序又将如何维持下去?所以我想,能够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来解决人们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需要应当是我们法律服务人员“执法为民”的前提和本质。其次,作为法律服务行业的公证,从其工作性质上来说,在准确适用法律的前提下,还应当尽量给当事人提供方便,要“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为人民群众服务一两次并不难,难的是时时刻刻心里都装着人民群众,任何时候都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才是真正的“执法为民”。
作为一个刚刚从事公证行业的新人,这一点我在处里的老同志身上学到很多,在受理群众来电咨询和接待时,我处无论是主任还是普通公证人员,都能热情、耐心而又详尽地进行解答,为当事人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帮助,把每一次解答咨询都看作是对法律的宣传过程;在办证过程中,对于一些年老体弱或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我们按照当事人的要求,尽量有利于当事人的时间安排,多次利用周末和中午休息时间开展上门服务;我处每一位公证员每年都自觉办理一定量的法律援助业务,在平时工作中,我们还一贯注重办证效率,使当事人的需要能够及时满足,当事人的困难能够及时解决。当一份份精心装订好的公证书送到当事人手上的时候,当当事人的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的时候,我们真切地感受到,这,就是我们公证人的价值!
英国大法官丹宁勋爵曾经说过: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我们所做的,就是以实际行动使公平正义的法制理念深入人心,使人们的日常生活沿着法治的轨道进行,使人们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路漫漫其修远兮”,许许多多个日子我们都是这样走过来的,许许多多个日子我们还将这样走下去。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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