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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帮扶方案

2025/12/04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教师帮扶方案(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师帮扶方案 篇1

一、总体要求

我区各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均含培养对象,下同)和农村教师结成“对子”,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农村学校教师互帮互学,共同进步。

二、帮扶内容

1:《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结对协议书》。

三、工作步骤

(一)自主结对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农村教师自主结对,并于5月23日之前报送各自学校师资培训负责人,报送表格见附件2:《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结对帮扶安排表》

要求:城区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结对对象应选择农村基层校;集团内城市——农村教师优先结对;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师优先校内结对;为保证效果,结对双方须在学段、学科上一致;结对为“一对一”模式,不允许一人结多对。

(二)校际协商

城市、农村学校进行校际联系,协商安排教师结对,并于5月30日之前填写《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结对帮扶安排表》(见附件2),并于当天把《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结对帮扶安排表》发送至。

要求:各校应充分尊重结对双方意愿,结合聘约合同、职称评聘、年度考核、绩效量化等文件精神做好工作,严禁不经结对双方同意而强行安排。其它要求同上。

(三)材料审核

区教育局、区教师进修学校于6月13日之前对各校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四)签订协议

结对双方于6月18日前签订《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结对帮扶协议书》(见附件1),《协议书》一式五份,协议双方各保留一份、双方学校各保留一份、进修学校备案一份。各校于6月19日把一份签名盖章后的《协议书》送交进修学校培训处老师,联系电话:。

(五)开展活动

9月份开始按学期落实帮扶协议。

四、落实措施

(一)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对农村教师进行教学设计点评、作业布置批改、试卷点评等工作,需双方提供过程性材料。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农村教师之间互相听评课,每一场须提供教案、听课记录外,还须提供活动照片作为佐证,每场活动照片两张:一张授课教师照片,一张听课教师照片,照片保留正确的EXIF信息,无需打印。以上材料于每学期期末放假前上交给学校师资培训负责人(照片文件一并传给各校师资培训负责人),由各校师资培训负责人整理后归档备查。区教育局、区教师进修学校每学期初组织人员到各校检查上学期结对材料并进行通报。

(二)以上四项结对帮扶内容中,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指导农村教师在区级及以上某项内容比赛中获奖,且文件(证书)上体现指导教师名字,则结对双方无需提供该项帮扶内容的过程性材料,只需提供文件或证书即可。

(三)鼓励结对双方利用全区教研、片区教研、校本教研、送教下乡、公开周、校际互动等活动,把结对帮扶工作结合进去,减轻双方不必要的.负担。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能落实结对工作的,在满五年考核中给予相关项目认定。

五、其他事项

(一)因任何因素导致结对双方中无法继续开展工作的,双方均应及时上报学校师资培训负责人,由学校师资培训负责人重新安排结对工作并上报进修学校培训处老师。

(二)坚持结对双方双向选择的原则,结对帮扶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后,双方均有权解除协议,重新选择结对对象。做法如上。

六、备注

(一)本方案中的“农村学校”指的是:片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校、中心校、基层校,街道中心基层校(不含中心校),霞林街道中心基层校(不含中心校)。

(二)20xx年9月及以后新任教师、指导教师因已签订《新任教师培训指导协议书》,内容涵盖五年成长指导规划,故无需参加本次结对帮扶工作。新任教师、指导教师只需向学校上交《新任教师培训指导协议书》复印件即可。

教师帮扶方案 篇2

为了使自己不断提高教育理论和学术水平,增强知识更新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从各方面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我制定了个人研修计划。

一、指导思想

遵照教研工作计划,以学校的教学教研工作为指导,立足课堂、革新教学方式,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为重点,坚持科学育人,扎实有序地开展数学教学研修工作,为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全面提高个人素养,努力服务于教研教学工作而努力。

二、研修主题

为了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就必须做好学困生的转化工作。在学困生的转化工作中,老师除了倾注爱心,发现闪光点,因材施教,抓好反复教育外,还要注重学困生非智力因素与智力因素的的培养。为此,本次我选择了《农村中学数学学困生的转化》为研修主题。

三、研修目标

为了充分发挥每一个学生的特长,不让一个学生掉队,尤其是充分调动学困生的积极性让他们从学习边缘地带能真正回归于课堂。通过转化,学困生能基本掌握学习的方法,能树立学习态度,对于掌握基本技能起到推动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学生要学、肯学、苦学的思想,努力彻底地改变自己,实现自我价值。使学困生转化率达到90%。

四、研修过程

1、摸清本班学困生的基本信息、分析学困生其形成的原因,并对每一个学困生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建立学困生个人转化成长记录资料。

2、具体实施帮扶转化措施:

(1)课堂上有意识给学困生制造机会,让优生吃得饱,让学困生生吃得好。

(2)课外组织学困生加以辅导训练。

(3)发挥优生的优势,指名让他带一名学困生,介绍方法让学困生懂得怎样学,激起他们的学习兴趣。

(4)对于学困生主要引导他们多学习,多重复,在熟练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尤其是学习态度的转变和学习积极性的提高方面要花大力气。

(5)积极发掘学困生身上的闪光点,做到多表扬少批评、多尊重不歧视、多鼓励不嘲笑,树立起学习的.信心。在生活上、思想上关心他们。

(6)进行家访,与家长取得联系,制定共同的教育促进转化目标。

3、完成相应帮扶转化的教育教学反思,即“我讲我的教育故事”和“我做我的教学设计”。

五、预期研修成果

通过本次校本研修,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能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能撰写出高质量“小学数学学困生的转化”的教育叙事及一节教学设计。

教师帮扶方案 篇3

荆姚镇魏村小学20xx年10月为了深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保证贫困学生健康成长,保证他们全部入学,结合工作实际,荆姚镇魏村小学决定开展教师帮扶贫困学生活动,特制定以下帮扶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为学生解困”理念

组织全校教师与家境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加强对贫困生的关爱教育,树立贫困学生自强自立精神,为贫困学生营造健康、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让贫困学生学有人教,难有人帮。

二、实施步骤第一步:

宣传准备阶段时间:10月12日———10月14日

主要任务:调查了解贫困学生基本情况,确定帮扶对象,进行造册登记。

第二步:启动阶段时间:10月17日下午3点举行

启动仪式主持:xxx

地点:一(2)班教室

会议流程:

1、校长介绍此次活动意义

2、学生代表表态

3、教师向结对学生赠送书包和文具

4、师生结对交流

主要任务:

1、建立资助关系,筛选受助学生与教师确定帮助关系,并建立完整档案,制定帮扶计划。

2、全体教师对结对贫困学生进行实质性的帮扶,做好记录。

3、每个月教师完成个人帮扶记录表。

4、资料整理、分类、存档。

三、帮扶内容根据我校贫困学生的实际情况,结对帮扶活动从下方面开展:

1、建立贫困学生的.信息库

2、建立健全教师与帮扶学生的谈心制度教师要经常与结对学生谈心,随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3、定期家访及时反馈学生的情况,帮助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4、定期召开教师、受助学生、家长座谈会。

教师帮扶方案 篇4

这一学期,我很荣幸能成为樊教师的徒弟,她在职业道德、教学方法、管理学生方面都毫不保留地给了我许多的指导和帮忙,真正发挥了“传、帮、带”的作用,使我在各方面有了较大的提高。

师徒结对的一种基本活动形式就是互相听课评课,这也成为大多数徒弟向师傅学习的过程中最为直接的一种方式,在这个过程中,我有以下几点感想:

1、如何看待听课?可能很多新教师惧怕被听课,怕被揭短。所以端正态度是第一位的。听课能够帮忙我发现一些自己难以注意到的问题,放下了包袱,就会使我在有人听课比没人听课时的兴奋程度高出很多,讲课也就更加有活力,对学生的感染力就更大。

2、如何备课?因为要在课前向师傅阐述备课的构思,所以备课时会特别注意以终为始。也就是特别注意围绕授课目标安排教学活动,而不是为了讲资料而讲课,从而使自己的备课水平有了提高。师傅在她的课中有什么好的举措,有什么难点或容易引起学生歧义的关键点,也都会及时地与我交流,使我的课堂上能够避免一些问题的出现,让我少走了不少弯路。

3、要善于利用评课机会查找不足,做一个有心者。师傅给我评课时,会反馈出很多我自己没有意识到的优点和缺点。师傅在评课时对我的指导不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更是体此刻具体的'每一个环节中,甚至对学生的每一句评价语言都悉心琢磨,使我明白课堂上应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

4、听师傅的课要学什么?我听师傅的课也有很大收获。樊教师的课最大的特点就是条理性强,思路清晰,同时能很好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真正地做到了让学生在欢乐的学习氛围中发现语文学美,欣赏语文美并及把语文知识运用到生活当中。然后一齐交流上课后的体会,在多次听师傅课的过程中,我慢慢体味到了她思想的灵动,并且准确地把握住每一节课的闪光之处,在这样反反复复的过程中,我受益匪浅。

这一学期以来,在樊教师的悉心指导下,在她认真踏实的工作作风的感染下,良好人格品质的熏陶下,我各方面都有了必须的提高。所以我要衷心感激学校为我供给了这样的机会,衷心感激樊教师对我的帮忙和关心,使我成为师徒结对活动的受益者。

教师帮扶方案 篇5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xx〕101号)和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怀政办电〔20xx〕72号)精神,积极关注和改善民生,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为切实做好我县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对象

1.xx年12月31日前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登记在册进入民办教师队伍,在公办中小学连续或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含5年)以上,目前已离开教育教学岗位且未被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录用、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的原民办教师。

2.xx年12月31日前经教育行政部门(含原乡镇联校和区教育办)备案进入代课教师队伍,在公办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和公办学校举办的学前班)连续或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含5年)以上,目前已离开教育教学岗位且未被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录用、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的原代课教师。

3.同步开展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下、年满60周岁的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身份及工作年限的认定,待市里统一制定生活补助标准后实施补助,补助计发时间按湘政办发〔20xx〕101号文件规定执行。5年以下人员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限1年以上(含1年)、5年以下的人员,无论工作年限1年或4年,都执行同一补助标准。

4.有多所学校工作经历的,向工作时间最长的学校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将非本乡镇户口的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单独造册,报县教育局。省内非本乡镇户口的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的生活困难补助在户口所在地发放,户口迁移到外省市区的由原工作地县市区发放。

5.既从事过民办教师又从事过代课教师工作的,其工作年限累计计算。工作时间满5年的,按工作时间长的归类为民办教师或代课教师,工作时间未满5年的,按经历在后的归类为民办教师或代课教师。

6.工作年限按学年计算,学期可以累计,但不能将一个学期计算为一年。

7.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中的下列人员不列入补助对象范围:纳入计划内离岗退养的;本《方案》执行前已去世的;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被开除、辞退的;不在教育教学岗位上的工勤人员不列为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

符合补助条件的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含1年)、5年以下的待市里统一制定补助标准后实施补助;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补助6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2年(含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120元。

三、执行时间

从20xx年10月1日起计发。20xx年10月1日以后年满60周岁的,从到龄次月起享受生活困难补助;20xx年10月1日以前超过60周岁的,从20xx年10月1日起发放,其以前超过的'年限不予补发。

四、发放办法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按月发放。

五、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由本人向原任教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湖南省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②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审验后原件退回,审验人员在复印件上签名);③身份及工作时间原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原任教学校及上级颁发的能反映身份及工作时间的各种信息资料,如民办教师任用证、聘任证、荣誉证、领取工资凭证、任教学生毕业照、教案、学校分工或考勤表、学校工作人员花名册等一切能够证明任教资格和任教时间的所有原始材料;④证人证词(附件3)及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没有原始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够充分的,在每所学校任教经历均应提供3名证明人(至少2人为公职人员)证词,证明人一般应为原任教学校的时任领导(含联校领导)或同事、同乡镇其他学校的领导或教师,且证明人与被证明人没有亲属关系;⑤其他调查材料,如《辰溪县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工作调查笔录》(附件5)等。

2.乡镇初审,第一次公示。乡镇认定机构负责收集、整理、核实申请人的有关材料,并对申请人的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身份、任教年限等进行初审,初审后将每位申请人的有关材料整理建档,一人一档(卷内目录见附件1)。对初审意见、相关证明材料及乡镇举报电话分别在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居委会)、任教学校进行公示(公示表见附件4),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对象名单及有关信息材料报送县认定机构。

3.县级审核,第二次公示。县级认定机构对各乡镇上报的个人《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的对象及举报电话在县教育局、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居委会)、任教学校进行第二次公示,同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补助对象,并登记造册,填写《湖南省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由县教育局建档存留。

4.市级核准。将县级审核后的《审批表》报市教育、财政、人社部门核准,并报省相关部门备案。

六、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办、政法委、宣传部、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信访局、计生局、法制办、教育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辰溪县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教育局,涂才慧同志兼办公室主任,研究制定本县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乡镇应成立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县、乡两级认定机构,县级认定机构由县教育局牵头,县教育、财政、人社、公安、计生部门各抽1人集中办公;乡镇认定机构由分管教育的乡镇领导负责,学校、计生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明确工作纪律和职责,组织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身份的认定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七、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xx年11月24日—11月30日)。成立县级领导小组和认定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召开会议部署实施工作。

2.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10日)。召开乡镇党委书记、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对各乡镇成立的认定机构人员进行培训;乡镇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及原民办教师代表会议,逐级把政策宣传到乡、村、校,宣传到政策涉及的对象,使他们尽快掌握政策,了解申办程序,清楚所要提供的材料,并及时提出申请。

3.个人申报阶段(20xx年12月11日—12月15日)。由符合条件的对象本人向原工作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提出申请。

4.乡镇初审,第一次公示阶段(20xx年12月16日—12月25日)。对村委会(居委会)提交的个人《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进行核实,根据核实的情况形成初审意见并进行公示。

5.县级审核,第二次公示阶段(20xx年12月26日—20xx年1月10日)。县级认定机构对各乡镇上报的个人《申请表》及相关原始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进行公示。

6、上报发放阶段(20xx年1月31日前)。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抓此项工作,提高责任意识,认真细致地做好实施工作。县政府办负责全面协调工作;县教育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居委会)负责人员身份及工作年限的认定,并负责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县宣传部门负责对上级政策、实施意义及操作办法的宣传;县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核算及筹措工作;县人社部门负责台账的建立及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县公安部门负责户籍的认定工作;县计生部门负责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认定工作;县法制办负责对县内出台的政策、方案等文件的审核;县政法、信访等部门负责工作实施过程中信访维稳工作;县教育部门要成立专门指导组,确保每个乡镇至少1人,对乡镇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对乡镇相关工作进行全程指导。

2.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补助工作的重要意义,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站在讲政治、促稳定、保民生的高度,把这项惠民工作落到实处,扎扎实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3.严肃工作纪律。这项工作政策性很强,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一定要按照上级文件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对人员身份和工作年限的认定时,要切实做到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审核和公示程序,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补助的资格,并严格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举报电话: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