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老地方 > 百科 > 优秀方案 > 正文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方案

2025/12/06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方案(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方案 篇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处置本市各类桥梁隧道运行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城市安全运行,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及《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上海市公路管理条例》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和公路的桥梁隧道运行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洋山岛港区市级基层应急管理单元桥梁隧道运行事故应急处置,可参照本预案相关规定执行。

本预案所称桥梁隧道运行事故,是指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和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引发的,或因桥梁隧道设施性能退化导致的设施损坏(包括主体结构、路面系、附属设施及附属管线损坏等)及由此导致的次生事故。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响应、联动应对,以人为本、快速处置。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是本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市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市应急办负责。

2.2应急联动机构

市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作为本市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2.3市应急处置指挥部

重大、特大桥梁隧道运行事故发生后,视情成立市桥梁隧道运行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实施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市领导确定,成员由相关部门、单位和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领导担任,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就近开设。

2.4职能部门

市交通委是主管本市市政设施的职能部门,也是本市处置桥梁隧道运行事故的责任单位,综合协调本市桥梁隧道运行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

(1)动态掌握桥梁隧道运行状态,及时组织收集、研判、报告、通报桥梁隧道预警信息和运行事故信息。

(2)会同市应急联动中心组织、指挥、调度、协调各方面应急力量和资源,采取必要措施,对相关桥梁隧道运行管理单位下达指令,实施联动处置;必要时,协助区县处置桥梁隧道运行事故。

(3)组织实施公共交通的紧急调度,并协助疏散人员。

(4)会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事发地及周边区域道路的交通组织及时发布交通诱导信息,减轻事故对交通的影响。

(5)对事故现场周边水域实施警戒和通航管制,维护相关内河水域的航运交通秩序。

(6)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桥梁隧道运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和后续措施。

(7)对受损的桥梁隧道设施组织检查、评估和修复;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做好事故调查、评估、总结等善后工作。

2.5专家机构

市交通委负责组建处置桥梁隧道运行事故专家咨询组,为处置桥梁隧道运行事故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

3预警预防

3.1信息监测

3.1.1市、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各桥梁隧道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利用现有的桥梁隧道运行安全监测体系,结合日常检查、检测和养护,并依托公安、交通、地震、气象等部门现有的全天候、全时段、全覆盖监测网络,及时开展桥梁隧道运行状况监测和风险隐患排查。

3.1.2完善桥梁隧道运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的综合分析与评估,提高相关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1.3在气象灾害及重大节假日、重要会议和重大社会活动期间,由桥梁隧道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加强桥梁隧道运行状态的监测和预报工作。

3.2预警级别与发布

3.2.1根据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和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对桥梁隧道设施运行安全可能造成的危害性,及桥梁隧道运行事故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本市桥梁隧道运行事故的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和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蓝色预警:桥梁隧道结构受到轻微损坏或附属设施受到一定损坏,预测相关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一定影响。

(2)黄色预警:桥梁隧道结构受到一定损坏或附属设施损坏严重,威胁到人员安全,预测部分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较大影响。

(3)橙色预警:桥梁隧道结构受到严重损坏或附属设施损坏极其严重,威胁到人员安全,预测区域性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重大影响。

(4)红色预警:桥梁隧道结构受到极其严重损坏,极有可能发生桥梁隧道坍塌,严重威胁到人员安全,预测大范围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严重影响。

3.2.2预警信息发布

市、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预警信息发布工作,依托现有预警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政务微博、微信、手机短信、智能终端、电子显示屏等,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发布。预警级别可根据需要作出调整。重要的预警信息发布后,及时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备案。

3.3预警响应

进入预警期后,市、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市应急联动中心、有关区县政府和相关单位,可视情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

(1)准备或直接实施相应应急处置措施。

(2)根据需要,对相关桥梁隧道采取封闭、限行等交通管制措施,提供必要的绕行线路提示,并通过道路通行指示牌、电台广播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

(3)必要时,做好相关区域内人员疏散和车辆转移的准备。

(4)组织有关应急处置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视情动员后备人员。

(5)调集、筹措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及设备。

(6)对相关桥梁隧道采取临时性工程措施。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性措施。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与通报

4.1.1一旦发生桥梁隧道运行事故,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及时通过“110”向市应急联动中心报告,也可通过其他方式向市交通委、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4.1.2相关部门和单位接报桥梁隧道运行事故后,应当及时相互通报。桥梁隧道运行事故发生后,要在半小时内口头、1小时内书面,将相关情况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特大桥梁隧道运行事故或特殊情况发生后,必须立即报告。

4.1.3一旦出现事故影响范围超出本市行政辖区的'态势,应当依托与毗邻省市的信息通报协调机制,由市有关部门及时向毗邻省市相关主管部门通报。

4.2响应等级

桥梁隧道运行事故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分别对应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桥梁隧道运行事故。当桥梁隧道运行事故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以及涉外、敏感、可能恶化的事件,应当适当提高应急响应等级。

4.2.1Ⅳ级响应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重大运行故障或相关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一定影响;

(2)现场重伤1-2人;

(3)现场造成少量人员受伤;

(4)桥梁隧道设施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可能为1000万元以下。

4.2.2Ⅲ级响应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桥梁隧道设施损坏,部分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较大影响;

(2)桥梁隧道主体结构损坏或附属设施损坏严重;

(3)现场死亡1-2人;

(4)现场重伤3-9人;

(5)现场死亡与重伤合计3-9人;

(6)桥梁隧道设施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可能为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4.2.3Ⅱ级响应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桥梁隧道主体结构严重破坏,区域性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重大影响;

(2)现场死亡3-9人;

(3)现场重伤10-19人;

(4)现场死亡与重伤合计10-19人;

(5)桥梁隧道设施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可能为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4.2.4Ⅰ级响应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桥梁坍塌或隧道塌方等事故导致桥梁隧道主体结构完全破坏,严重影响大范围道路和水域交通通行且态势可能进一步恶化;

(2)现场死亡10人以上;

(3)现场重伤20人以上;

(4)现场死亡与重伤合计20人以上;

(5)桥梁隧道设施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可能为1亿元以上。

4.3应急处置

4.3.1桥梁隧道运行事故发生后,相关的桥梁隧道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应当在判定事故性质、特点、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的基础上,立即组织有关应急力量实施即时处置,开展自救互救,防止事态扩大。市应急联动中心应当立即指挥调度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抢险救援,实施先期处置,采取必要措施,营救遇险人员,控制并消除危险状态,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市交通委和相关联动单位应当按照指令,立即赶赴现场,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和处置要求,快速、高效地开展联动处置。处置过程中,市应急联动中心要实时掌握现场动态信息,并进行综合研判及上报。

4.3.2涉及人员生命救助的桥梁隧道运行事故救援,现场救援指挥长由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现场最高指挥员担任。无人员伤亡或人员生命救助结束后,现场指挥长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现场最高负责人担任,指挥实施专业处置。根据桥梁隧道管理权属和属地响应原则,由区县视情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对属地第一时间应急响应实施统一指挥,总指挥由事发地所在区县领导担任,或由区县领导确定。现场处置措施如下:

(1)事发地所在区县公安机关立即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实施道路和水上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维持社会治安,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避免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2)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门应急力量迅速营救遇险人员,控制和切断危害链。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

(3)及时清除、转移事故区域的车辆和船只,组织抢修被损坏的桥梁隧道设施,根据专家意见,实施加固、维修等工程措施。

(4)必要时,组织疏散、撤离和安置周边群众,并搞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5)加强道路交通组织和现场指挥,发布必要的绕行线路提示等信息,将事故对交通的影响降到最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4.3.3一般和较大桥梁隧道运行事故发生后,由交通、公安等部门启动相应等级的响应措施,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

4.3.4重大和特大桥梁隧道运行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响应措施,并视情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全市相关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事发地所在区县、市交通委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立即调动相关应急队伍和力量,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

4.4人员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应当加强个人防护,落实抢险和控制事态发展的安全措施,避免发生次生灾害和事态扩大。

4.5信息发布

4.5.1一般、较大桥梁隧道运行事故信息发布工作,由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或市交通委负责。

4.5.2重大、特大桥梁隧道运行事故信息发布工作,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市交通委提供发布口径。

5后期处置

5.1善后工作

事故责任单位和交通、公安、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要及时做好受伤人员救治、救济救助、家属安抚、保险理赔及设施修复等善后工作。

5.2调查与评估

应急处置结束后,交通、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和单位要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影响范围、受损程度、责任及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评估与核实。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进一步优化、强化桥梁隧道运行事故专业应急处置队伍的建设,配备相应的专业施工设备,积极开展桥梁隧道运行事故应急演练。

6.2交通运输保障

桥梁隧道运行事故发生后,由公安部门及时对现场实施交通管制,根据需要组织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及时组织相应的交通运输工具,满足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需要。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或社会交通设施装备。

6.3装备物资保障

进一步加强桥梁隧道运行事故专业处置物资保障工作,完善信息数据库,并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储备点和调度规则等。

6.4通信保障

由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为处置桥梁隧道运行事故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6.5经费保障

按照市政府有关处置应急情况的财政保障规定执行。

7预案管理

7.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交通委负责解释。

7.2预案修订

市交通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评估修订本预案。

7.3预案报备

市交通委负责将本预案报交通运输部备案。

本预案定位为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是本市处置桥梁隧道突发事件的行动依据。各区县政府和本市相关部门、单位可根据本预案,制订相关配套实施方案,作为本预案的子预案,并抄送市交通委备案。

7.4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市交通委组织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方案 篇2

为深刻吸取“11.7”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防范有限空间事故能力,不断提升我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保障水平,决定即日起在我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有限空间违法违规作业行为,推动企业从严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规程、制度要求,确保辖区内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年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根据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摸清有限空间底数并建立管理台账,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自改,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

三、整治重点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严格落实属地、部门监管(主管)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包括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电力、海洋渔业、粮食仓储、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城镇燃气、污水处理、特种设备等),督促企业对涉及到的有限空间进行全面排查、辨识与确认,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严厉打击有限空间违法违规作业行为,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一)是否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二)有限空间场所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是否按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是否实行审批管理;

(四)是否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带、三脚架、安全绳,以及与作业环境危险有害因素相适应的检测报警仪器、正压式呼吸器等有限空间作业劳动防护用品;

(五)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六)是否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统一协调、管理,是否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审批。

此次整治的重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进一步细化补充。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有限空间作业涉及的.行业领域广泛,有限空间事故易发多发,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清醒认识当前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切实提高认识,强化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要将本次攻坚行动与省、市、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我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细致排查治理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隐患,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深入排查健全完善监管台账。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排查确认工作,全面查漏补缺,督促指导相关企业进行有限空间再辨识再确认,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并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全部纳入监管台账,健全完善有限空间监管台账。

(三)督促企业落实自查自改。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督促指导相关企业,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六必须六严禁”规定》(见附件2)要求,认真对照开展自查自改,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造册登记,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和隐患排查整治公示制度,并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全部整改到位,实现动态闭环管理。

(四)强化监督检查执法力度。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和执法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联合惩戒制度,以监督执法成果作为检验专项治理成效的重要内容,增强执法工作震慑力,提升有关企业负责人敬畏法律、敬畏红线的意识,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同时要加大执法检查,对未按规定开展有限空间辨识、制定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和未制定作业方案或未经审批擅自作业以及未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严处重罚。

(五)强化专题培训和应急救援措施。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全面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题培训,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和应急救援基本常识,提升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人员知识技能。同时,督促和指导相关企业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完善有限空间应急预案,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应急演练和专题培训,并将《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安全施救指南》(见附件5)纳入专题培训重要内容,提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杜绝盲目施救,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请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认真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xx年12月20日前将本单位相关工作总结连同有限空间企业统计表(附件3)、有限空间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后一并上报送镇安办。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办明电〔20xx〕30号),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淄安办明电〔20xx〕20号),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防范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汲取教训,严防有限空间作业事故

7月25日,德州市山东速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工在天衢办事处于庄排污泵站排污井内部作业时掉落污水池,造成3人死亡。7月31日,菏泽市牡丹区菏泽华西物业服务公司工作人员在高新区中华路、兰州路交叉路口东南侧污水提排口进行提排电机泵维修作业过程中,发生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有关部门要清晰认识当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事故多发、频发的严峻形势,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抓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目前天气炎热,使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系数增高、隐患增多,由于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聚集,氧含量不足,存在缺氧室息、中毒、触电等多种危险因素。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将有限空间作业作为安全生产检查必查项目。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紧抓重点环节,明确责任人员,进一步开展风险辨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坚决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发生。

二、迅速行动,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有关部门要在巩固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成效基础上,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针对存在有限空间的重点行业领域,从现在开始至8月底,立即开展为期1个月的安全专项整治。住建部门要以建筑、市政工程为重点,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以市政设施的养护维修、改(扩)建、城市排水为重点,水利部门要以水利工程、河道清淤工程、污水作业等为重点,交通运输部门要以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养护为重点,环保部门要以环保工程为重点,应急管理部门要以危险化学品、食品加工、皮革等工贸企业为重点,开展有限(受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其他部门也要结合自身实际,扎,实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对发现的不履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责任,不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章制度的企业(单位),要依法从严处罚。

三、严格管控,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八个到位”;一是安全责任到位。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应急救援人员、作业方案审批人员等的.安全生产职责。二是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到位。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作业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等。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到位。企业必须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作业、应急救援人员等进行专项安全培训教育,并经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四是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到位。企业必须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及时评估有限空间中危险物质、危险因素来源、危险物质可能导致的事故等风险。五是作业审批到位。有限空间作业前,作业队伍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制定作业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作业。六是作业过程安全管理到位。作业前要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作业时要采取连续通风和连续监测,作业人员必须佩带空气呼吸器等安全防护设备,监护人员必须全过程持续监护;作业完成后要及时将全部作业人员撤离有限空间。七是外包作业管理到位。企业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要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作业时发包单位应派专人监督管理。八是应急准备到位。企业应根据有限空间类型,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补齐短板,预防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有关部门要加大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宣教,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及各种新媒体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科普宣传氛围,提高全社会对有限空间作业的风险认识。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坚持安全生产警钟长鸣,提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做到遵章守纪、杜绝违章。要开展针对性地应急演练,发生意外时,要科学施救,杜绝盲目施救造成人员伤亡扩大。要建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风险评估制度,将有限空间安全教育纳入项目建设的日常监管。要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原则,做好外包队伍、临时雇佣人员的安全教育,进行技术交底的同时进行安全交底,并对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监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五、有关要求

(一)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进行安排部署,全面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

(二)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各部门要建立问题清单和问题调度台账,强化闭环管理,确保每条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有关部门请于8月27日前将问题清单及调度台账、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报告(包括基本情况、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等)报送镇安环办。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部署,加强我市建设施工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建筑施工生产事故预防工作,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涉水地下工程安全防范的通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涉水有限空间气囊封堵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有效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严格督促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参建责任主体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措施(未经风险辨识不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作业、没有监护不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作业、未经审批不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作业),确保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有限空间作业。

(二)整治重点内容

1.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措施

施工单位要对有限空间场所进行风险标识,编号管理,并建立台账。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措施(未经风险辨识不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作业、没有监护不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作业、未经审批不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作业)的安全管理,强化作业人员的风险意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文书(格式详见附件1)应在项目部存档备查。

2.有限空间作业“七个有没有”检查

施工单位要结合项目实际,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七个有没有”自查自纠:一是有没有全面辨识有限空间风险,并建档立册,在所有有限空间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二是有没有建立完善有限空间安全规章制度和作业流程,特别是强化作业前、作业中的通风和检测管控措施;三是有没有为员工配备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配齐配全通风检测作业仪器、呼吸器等各类应急保障用品;四是有没有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中的安全监护措施,特别是按要求配备监护人员;五是有没有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设备设施安全,特别是电气设备符合防爆、安全等规定;六是有没有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许可申报审批管理;七是有没有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常态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并且有计划地开展有限空间应急救援演练。

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

施工单位要结合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措施、在建涉水工程“六项措施”、《中山市橡胶充气管塞涉水地下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指引(试行)》及《中山市水体整治工程地下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指引(试行)》要求,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要结合施工作业活动环境、实时工序特点和提级管控要求,将设备设施、作业活动及工艺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应采取的防范措施,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等方式告知各岗位人员及相关方,使其掌握规避风险的措施并落实到位。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

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按照本通知整治重点内容认真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有限空间作业要立即落实专人跟进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暂停有限空间作业,制定整改计划,按期落实整改。

(二)全覆盖检查(20xx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辖区有限空间作业工程项目台账,对属地所有含有限空间作业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全覆盖检查,消除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盲区死角等短板和漏洞,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筑牢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持续安全施工的防线。

(三)开展事故应急演练(20xx年第一季度)

为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综合处置能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拟于20xx年第一季度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全市含涉水有限空间作业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参加。通过演练,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在演练中检验各类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提升建筑施工工地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急救援能力,提高意外事故的抢险救援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开展安全培训教育(20xx年第二季度)

为进一步加强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地下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保障地下有限空间作业者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技术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拟于20xx年第二季度对全市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人员、各含有限空间作业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开展《中山市水体整治工程地下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指引(试行)》培训安全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管理及作业人员依法依规、按章安全作业的意识和技能,突出有限空间作业关键部位和关键节点安全风险防范,进一步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及作业人员风险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开展专项检查(20xx年6月)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组成5个检查组,于6月份组织开展一次针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及工作台账管理情况;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执行有限空间作业“七不”措施工作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将对检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六)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结合本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分工、工作重点、检查频次和执法要求,常态化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本地区在建项目有限空间作业每月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全覆盖检查,对发现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查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要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推动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安全监管提高的`重要手段,在各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全面掌握辖区内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状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确保整治取得效果。

(二)压实五方主体责任。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五方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完善安全承诺制度。将涉水在建地下工程纳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管理。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首要职责,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面核查整治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施工单位要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等,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按照规定组织论证。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措施,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进行闭环整改。监理单位审查施工单位关于有限空间作业的专项施工方案,对施工单位落实有限空间作业防范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在各项目隐患自查的基础上,全面掌握辖区内在建涉水工程有限空间的施工状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强化对有限空间作业全覆盖检查和常态化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个建立台账,推动项目五方责任主体实事求是、立行立改,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要求,把执法检查和督促落实闭环整改工作落实、落细,确保完成各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

(四)强化监管执法。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有限空间作业违法违规行为,压实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严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巩固行动成果。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检查组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项目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一般隐患,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对项目责任主体进行省动态扣分或者诚信扣分。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项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采取警示约谈、通报批评、诚信惩戒、行政处罚等手段进行上限处罚,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应付式整改的项目采取挂牌督办。

(五)及时总结报送。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属地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方案,及时总结辖区项目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状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每月28日前将本镇街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隐患闭环整改、执法检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处理处罚情况形成整治工作台账,并将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科。12月25日前,将本镇街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年度总结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科。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方案 篇5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工贸行业领域和建筑施工、市政工程、电力、水利建设等行业领域重大生产安全隐患,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避免盲目施救,促进我市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坚决防范此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时间

20xx年5月20日至12月15日。

三、整治范围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贸行业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建设、垃圾余热发电、燃气、热力、排水、环保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

四、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内容

(一)整治有限空间辨识和条件确认不到位的问题。针对企业有限空间场所辨识不到位,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识别不充分,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识未设置或设置不符合要求的问题,一是要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认真开展有限空间企业再排查摸底工作,认真开展有限空间再辨识和条件确认工作,务必做到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掌握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企业、单位的真实数量,防止存在有限空间企业、单位的失控、漏管。二是对于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要纳入有限空间监管台账,建立“一企一档”。三是对于辨识出来的有限空间场所,要纳入企业有限空间管理台帐,要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树立危险告知牌。

(二)整治有限空间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的问题。针对没有组织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培训,从事有限空间作业四类人员(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意识严重不足、作业程序不清楚,监护人员监护救援知识和能力缺乏的问题。一是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对企业、单位进行督查、检查时,重点要对企业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知识测试来检验企业安全培训效果,对于培训不到位达不到培训目的的企业、单位要责令整改,务必做到培训测评合格方可上岗作业。二是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县区级及行业领域内的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培训计划,聘请专家授课,参与人员要覆盖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四类人员,有效提升安全教育培训效果。

(三)整治有限空间企业检测设施设备和应急救援器材配备不到位的问题。针对未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呼吸防护用具不符合要求,检测设施未按规定校验等问题。一是摸清各辖区、各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二是要求企业配备长管呼吸器,配备防坠落用具(安全带、安全绳、自锁器,缓冲器、三脚架等),安全器具(通风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安全梯等),其他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三是严格要求作业人员规范佩戴。

(四)整治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问题。企业是否制定安全责任制度、作业审批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现场管理制度等,是否存在与本企业、单位实际不符、制度不健全、制度不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未按规定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内容不全、填写不规范,作业票要素记录不全、防范措施不切实际、气体检测记录不规范等问题。一是严格要求企业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二是指导辖区、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充分利用好省应急厅印发的《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手册》,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三是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实施。

(五)整治有限空间作业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企业是否存在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的'有限空间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是否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未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或演练走过场,造成有限空间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对所属企业、单位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应急预案制定的督促检查,着重查看企业、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编制情况以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二是大力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教育;三是督导所属企业、单位树牢杜绝盲目施救的应急处置理念,提升科学施救能力。

(六)整治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落实不力的问题。目前我市有限空间监督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行业有限空间监管工作还不够重视,对相关制度规定和安全知识技能宣贯培训工作还不到位,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督落实不力、认识模糊、监管台帐底数不清,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仍没有打通,监督检查和执法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一是指导企业充分利用好省厅印发的《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手册》,规范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做到有限空间辨识全面、管理台账标准规范、作业审批制度严格执行、警示标识和危险告知牌风险提示到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齐全;二是加大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单位要进行通报、曝光,加大处罚力度,提高涉事企业、单位违法违规的社会和经济成本,形成监管执法威慑力,推动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管控有限空间作业风险。

五、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5月20日-5月31日)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监管范围内的企业和单位进行全覆盖排查,掌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底数,建立涉及有限空间企业、单位信息表(见附件3)。(5月31日前,各县区、各有关单位上报整治方案和涉及有限空间企业、单位信息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1日—11月30日)

企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条件确认,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建立有限空间条件确认清单(见附件4)、管理台账(见附件5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基本情况表)、隐患整改台账。各县(区)应急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全面执法检查,填写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表(见附件2),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表(见附件6),对企业、单位排查的隐患跟踪指导,集中整治。(7月30日前各县区、各有关单位报第一轮企业有限空间条件确认清单、管理台账、隐患整改台账、专项检查表、执法检查表;11月30日前各县区、各有关单位报第二轮企业有限空间条件确认清单、管理台账、隐患整改台账、专项检查表、执法检查表。)

(三)互查、督查阶段(20xx年7月30日至8月15日,11月15日至30日)

市安委办组织各县区开展交叉互查,并成立督查组,对各县区、各有关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2月1至12月15日)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于12月1日前向市安委办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市安委办总结通报全市专项整治情况,研究分析重点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教训,充分认识有限空间作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守住安全生产这个基本盘,聚焦主业主责,认真查摆问题、查找不足、补齐短板,拿出过硬措施,研究制定本辖区、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工作方案,稳扎实干,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市安委办统筹指导、督查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部门具体组织落实本行业领域的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市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工贸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市住建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建设、排水、燃气等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市发改(能源)部门负责垃圾余热发电、热力、油气管道等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环保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其他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内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主体责任。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建设,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外委外包作业安全管控。

(四)强化安全监管。要督促企业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要加大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安全管理松弛、隐患突出、基础较差的企业开展精准检查,发现问题的要责令整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查处。今后凡是发生此类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造成人员死亡的由市级以上调查,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专项整治阶段,对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县区和行业主管部门从严追责。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方案 篇6

一、前言

为了规范我单位的管理,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有效的方法控制和减少人员财产损害,增强应急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通讯联络电话:

医疗急救120 、警察110、火警119

组长负责事故现场的抢救,掌握现场事故情况和人员安全情况,确定现场的救援决策;各组员协助组长的工作,组织抢救队员实施抢救工作。

二、应急物资与设备职责: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疏散,营救中毒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等工作;联系医疗部门,及时将伤员送至就近医院;及时将现场情况向日常办公室报告,做好伤情记录。

应急救援器材

呼吸防护用品(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应急通讯(报警)器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

二、有限空间的安全生产

如发生事故后,必须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启动各有关应急组织,根据对危险目标潜在危险的评估,按各有关处理方案有条不紊地处理和有效的抢救抢险是控制事故,既不要惊慌失措,也不得麻痹大意,尽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关键。抢险人员应服从统一指挥,并根据事先拟定的抢险方案,在做好个人防范的基础上,以最快的速度及时排险、抢险、消灭事故。

加强对各救援小组人员的培训、演练工作,使每个人懂得抢险工作的重要性,并使每个人都掌握应急救援、心肺复苏术、人工呼吸等基本抢救技能,一旦发生事故出现伤员,首先应做好自救互纠工作,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并定期对有限空间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救助与自救的学习,防止突发事故时因为盲目的救助造成二次事故的发生。

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制度,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以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责任到人。

作业负责人职责。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授权批准作业;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作业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

应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监护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服务,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三、有限空间事故的分类与救助

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监护者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有限空间的事故分类

事故救援的流程

1、窒息事故的抢救

窒息事故者的抢救主要是确保其呼吸的通畅。调整事故者的姿势,将患者的头部尽量往后抬,使得他颈部紧紧绷直,这样做时,一手放在患者脖子后面用力抬,一手放在患者额头往后推,这个动作通常会使患者的'嘴自然张开,如果抬起头部使得呼吸道通畅了,患者开始呼吸,就保证事故者的姿势使其慢慢恢复常态。否则继续进行强迫空气进入肺中的步骤,俗说就是人工呼吸,捏住患者的鼻子,通过他的嘴迅速强制吹两三口气入他的肺中,观察患者胸部的动作,看空气是不是进入了他的肺。如果胸部随着强迫吹气而一上一下,表明呼吸道已经通畅了。如果还没有起作用,即可通知120急救中心,并继续进行强迫空气进入肺中的步骤。

2、中毒事故的抢救

2.1硫化氢中毒事故

对人的危害主要是经呼吸道吸收。可出现流泪、眼痛、眼内异物感、畏光、视物模糊、流涕、咽喉部灼热感、咽干、咳嗽、胸闷、头痛、头晕、乏力、恶心、意识模糊,部分患者可有心脏损害。重症者可出现脑水肿或肺水肿。极高浓度(1000mg/m3以上)时可在数秒钟内突然昏迷、呼吸骤停,很快出现急性中毒,急性中毒均由呼吸道吸入所致。也可直接麻痹呼吸中枢而立即引起窒息造成闪电式中毒死亡。

由于硫化氢事故的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建议作业人员或急救人员在不明硫化氢浓度时,应佩戴氧气或空气呼吸器等隔离式防毒面具。这是最有效的防止硫化氢中毒的方法。进入硫化氢的密闭容器及空间应先通风或用空气置换,并应先测定氧含量,然后测定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等。凡有产生硫化氢的设备和系统装置,必须设置风向标,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作业人员及周围群众应向上风口疏散。有硫化氢及其装置的场所,应配备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当硫化氢含量超过20mg/m3的安全临界浓度时,应佩戴空气呼吸器,不允许单独行动,并要有人现场监护。

此中毒事故者在发现时就要在第一时间通知120急救中心。平时做好劳动者的安全卫生培训工作,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2 CO中毒事故。

一氧化碳是有害气体,对人体有强烈的毒害作用。一氧化碳中毒时,使红血球的血红蛋白不能与氧结合,妨碍了机体各组织的输氧功能,造成缺氧症。当一氧化碳质量浓度为12.5mg/m时,无自觉症状,50.0mg/m时会出现头痛、疲倦、恶心、头晕等感觉,700mg/m时发生心悸亢进,并伴随有虚脱危险,1250mg/m时出现昏睡,痉挛而死亡。有时根据碳氧血红蛋白(COHb)来评价室内一氧化碳低暴露水平对人体的影响,3~11岁儿童COHb平均饱和度为1.01%;12~74岁不吸烟人群为1.25%。但成年不吸烟人群中4%的人COHb超过2%~5%。室内污染所致COHb饱和度只有超过2%,才会影响心肺病人的活动能力,加重心血管的缺血症状。

对于CO的中毒事故者,应迅速将其移离中毒现场至通风处,松开衣领,注意保暖,密切观察意识状态。在等待运送车辆的过程中,对于昏迷不醒的患者可将其头部偏向一侧,以防呕吐物误吸入肺内导致窒息。为促其清醒可用针刺或指甲掐其人中穴。若其仍无呼吸则需立即口对口人工呼吸。但对昏迷较深的患者,这种人工呼吸的效果远不如医院高压仓的治疗。同时呼叫救护车,随时准备送往有高压氧仓的医院抢救。因此对昏迷较深的患者不应立足于就地抢救,而应尽快送往医院。但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人工呼吸绝不可停止,以保证大脑的供氧,防止因缺氧造成的脑神经不可逆性坏死。

3、爆炸性事故抢救

此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如遇到爆炸时,应面背爆炸地点迅速卧倒,如眼前有水,应俯卧或侧卧于水中,并用湿毛巾捂住鼻口。距离爆炸中心较近的作业人员,在采取上述自救措施后,迅速撤离现场,防止二次爆炸的发生。当爆炸发生后,应立即切断通往事故地点的一切电源,马上恢复通风,设法扑灭各种明火和残留火,以防再次引起爆炸。所有生存人员在事故发生后,应统一、镇定地撤离危险区。遇有一氧化碳中毒者,应及时将其转移到通风良好的安全地区。如有心跳、呼吸停止,立即在安全处进行人工心肺复苏,不要延误抢救时机。对有明显烧伤的即可送往救助医院,以免延误救治的最佳时机。

四、结语

对于事故的发生要冷静的处理对待,严格按预案的分工与救助的方法进行第一时间的救助。对于有限空间作业要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明确作业负责人,作业人,监护人的职责,不得疏忽,麻痹大意,对此造成事故的一定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的立定,主要是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掌握事故处置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本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不断进行修改完善。

本应急预案自编订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