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消毒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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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消毒工作方案 篇1
为了有效地防止疫情传染的发生,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促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校通风消毒制度。
一、学校环境卫生消毒制度:
1、加强教室、食堂、厕所、办公室等校园环境卫生的打扫和保洁,尤其是卫生死角的清理,消除病原的滋生地。
2、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3、教室的`通风和消毒一样,是防止传染病发生的重要措施,各班要安排专人,做好教室的通风工作和消毒工作,杀灭病原菌,从根本上杜绝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并做好消毒记录。
4、教室应在每天上课前开窗通风,每天保持通风直到放学,其他教学用房也要每天开窗通风。
5、楼道、厕所、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由总务处安排专人每周两至三次进行。
6、班级每星期两次用喷雾消毒剂,喷洒教室,进行对教室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二、个人卫生要求:
1、学生应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
2、学生饮水必须自带水杯。
3、保持居住房间的通风换气。
4、避免和来自疫区的人员来往,如要接触,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戴口罩),尽量缩短接触时间,不要直接面对,并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在接触后及时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医用酒精擦拭)。
5、咳嗽和打喷嚏时不要正对别人。应使用纸巾保护遮掩口鼻。
疫情消毒工作方案 篇2
一、新冠病毒消毒常用消毒剂
氯化消毒类:84消毒液、双氧水等;
高浓度酒精:75%浓度的酒精(易燃,小规模使用)。
二、消毒方式
喷雾式:用喷雾器喷洒消毒液进行表面消毒,适用大面积快速有效消毒。
擦拖式:用布或其它擦拭物浸以消毒剂溶液,擦拭物体表面进行消毒,适用小面积及物体表面消毒。
三、食堂(餐厅)消毒
1、各位置消毒表
位置消毒药剂消毒频率消毒方式
就餐区、出入84消毒液、口、过道、电每日三次(早喷雾及擦拖75%酒精梯、洗手间等中晚各一次)
操作间、粗加每日两次(午84消毒液工间餐前、收工后擦拖法)每日一次(收84消毒液工后)
储藏间擦拖法每日一次(午喷雾及擦拖84消毒液餐前)法餐厅门窗
2、食堂消毒注意事项
(1)食堂空气消毒:具体空气消毒方法见(四)。如发现有疑似病人出入,应关闭食堂,立即进行消毒。
(2)墙壁和地面:对食堂墙壁、地面消毒时应按照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方法,依次进行喷雾消毒。喷雾消毒可用0.1%~0.2%的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氯含量为500~1000mg/L的消毒剂溶液喷雾。水泥墙、木板墙、石灰墙为100mL/m2,地面消毒喷药量为200~300mL/m2,由内向外进行喷雾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每日两次。
(3)餐桌椅:可用0.2%~0.5%的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氯含量为500~1000mg/L的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15~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每日两次。
(4)餐具用品:所有餐具消毒,全部采用消毒柜,保证餐具全部足时消毒。其他不能使用消毒柜的可以用有效氯含量为250~500mg/L的含氯消毒液、0.5%的'过氧乙酸溶液浸泡30分钟,消毒后清水冲洗,晾干保存备用。(5)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合保存,避免肉类生食。
(6)食堂人员要求戴口罩、帽子,按要求随时洗手。
(7)就餐人员:进入食堂要求戴口罩、洗手(流动水或含酒精的医用免洗速干手消毒液),在临近吃饭的最后一刻取下口罩,避免面对面坐,少讲话,错峰就餐。
四、宿舍、教室、功能室消毒
1、空气消毒
主要是指室内空气消毒。宿舍、教室、功能室等以开窗通风为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如发现有疑似病人出入应立即进行消毒,房屋经密闭后,每立方米用15%的过氧乙酸溶液7mL(1g/m3)熏蒸消毒1小时,或以2%的过氧乙酸溶液(8mL/m3)气溶胶喷雾消毒,作用30~60分钟后开门窗通风。
2、物体表面消毒
用消毒液擦拭:75%的酒精、有效氯为500mg/L(990mL水加大约10mL84消毒液)的含氯消毒剂(氯己定除外,各种84消毒液的配制见下表,注意84消毒液对棉、金属等有腐蚀性)。
五、书本、文具、教具消毒
1、书本:避免与同学交叉使用,保持清洁干燥,接触书本前后请洗手。如疑似污染,可以在密闭的空间里使用紫外线灯或臭氧消毒剂照射,或每立方米用15%的过氧乙酸溶液7mL(1g/m3)熏蒸消毒1小时。
2、文具:保持清洁,可用75%的酒精或用含酒精医用消毒纸巾擦拭。尽量不与同学交叉使用。
3、教具:放学后用75%的酒精或含酒精医用消毒纸巾擦拭。
学校物业安排专人进行全面消毒,餐厅设置专人实施消毒管理,并做好消毒记录。其他消毒管理,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执行。
疫情消毒工作方案 篇3
为做好复学疫情防控工作,营造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根据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改善环境,洁净校园
(一)校园环境综合整治。
返校复学后校园进行全面清理打扫,重点对教学楼、宿舍楼、行政楼、招待所、学生事务中心、门岗、主干道等人群较多区域开展卫生及消杀工作,定期对值班室、楼宇大厅、楼梯间、走道、电梯、校车、卫生间等疫情高风险区域进行及时消杀和通风。及时清运校园垃圾,不堆放或囤积垃圾。
(二)保持下水管网畅通。
提前做好挖沟排水、除杂去污、疏通下水、清理化粪池等保障工作,化粪池每一个月掏一次,并做好密封工作,为即将到来的梅雨季提前做准备,避免下水管网淤积不畅通。
(三)保持校园环境卫生
1.每天全面清扫与重点清扫相结合,做到校园无死角,卫生全覆盖,保持校园全天清洁、卫生、美观
2.教学楼公共部分卫生每天清理并消毒(含教室),并有记录。
3.定期清理房屋明沟、绿化带、马路上的.纸屑果皮及其他垃圾。
4.严格控制蚊蝇的滋生地,以免传播疾病。
5.校园绿化带定期剪枝,并将废枝及时清理。
二、通风消毒,严格规范
(一)消毒通风重点场所:教学楼、宿舍、行政楼、事务中心、图书馆以及其他各楼宇。
(二)消毒通风周期:公共区域每天开展通风消毒工作,其他区域以复学前每5天消毒、封闭、开门窗通风为一个周期,学生返校复学后每7天一个周期,确保环境卫生全方位覆盖,不留死角。
(三)消毒具体要求
1.消毒范围:室内地面、阳台、卫生间及各个卫生死角。(如果同学有其它的消毒要求,可以通知工作人员,消毒时多加注意。)
2.所有参加消毒的工作人员,都要进行相关的知识培训,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顺利完成消毒工作。
3.消毒水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稀释,消毒时进出宿舍必须两人以上,消毒的工作人员在进行消毒时要爱护同学们的物品,消毒要仔细认真,喷洒到位。
4.工作人员消毒前,应确保所有门窗是关闭的,使消毒水作用发挥到最大,消毒后,可能会有残留消毒水的气味48小时后开窗通风。
(四)消毒通风管理的具体要求
1.每栋宿舍楼由楼长负责,每次消毒都要有详细记录并签字。
2.楼宇管理中心对每次消毒后的楼栋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公布存档。
疫情消毒工作方案 篇4
一、消毒负责部门:
校长负总责,学校总务处负责监督、指导、检查,相关人员具体实施。
二、消毒范围:
学校所有教室及功能室(地面、桌椅、门扶手等)、走廊、宿舍、厕所以及手可以触摸的地方。尤其是学生经常接触的物品要进行全面彻底消毒并做好记录。厕所用生石灰粉进行消毒。
三、消毒时间:
每周对校园进行卫生大扫除,确保校园整洁干净。每天应有一定时间(中午12:30时下午学生放学后17:30时)打开教室门窗、寝室窗户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洁员按时负责进行每天的'公共卫生环境打扫工作,定期做好消毒工作。
四、异常情况:
如发现校内出现类似“流感”现象传染病,班主任及教师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学校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进行监控,并做好相应的消毒措施。对患传染病学生上课的教室、及时进行空气消毒和物体表面的消毒,情节严重的及时联系家长进行隔离治疗。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五、餐饮具消毒:
1、食堂工作人员按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消毒工作。
2、学生应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经常晾晒被子。
六、消毒记录:
专人记录消毒情况,消毒人员若贻误消毒工作造成不良后果,按相应的教师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疫情消毒工作方案 篇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应对病毒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2021年今冬明春我县可能出现的肺炎疫情,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及省、市、县应对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要求,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开展交通运输防疫防控工作,提高疫情防控的针对性、精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严防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县应对秋冬季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市交通运输局应对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通知精神,结合交通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必需的人员物资运输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救治、精准施策的要求,服务“六稳”“六保”,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各项工作。
党委领导、齐抓共管。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全局“一盘棋”,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分管领导牵头,局属各股室(单位)协同配合,群防群控,齐抓共管。
联防联控、协同配合。配合县公安局、县卫健局等部门在全县汽车站等交通运输检测站对市外抵(返)旅客进行体温检测,做好检测登记,确保不失控、不漏检,形成合力。
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局属各单位、乡镇各交管站按照县委、县政府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统一调度疫情防控工作。
分区分类、动态调整。根据市、县疫情防控实际形势,统筹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并根据疫情进展动态,及时调整交通运输防控策略。
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建立健全以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党员突击队为骨干,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积极参与的服从指挥、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体制机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交通运输行业应对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决策机构
成立县交通运输局应对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局防疫指挥部”),负责组织开展应对疫情联防联控具体工作。
2.2局防疫指挥部
主要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疫情联防联控的重大决策部署,安排部署、协调督促落实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承担县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3局防疫指挥部分组及职责
局防疫指挥部下设防疫指挥部办公室、后勤保障组、人员调配组、排查防控组、在建项目防控组、机关防控组、运输物流组、督导检查组共8个工作组。
2.3.1防疫指挥部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工作,推动完成县防疫指挥部交办的防疫防控工作任务,负责统一收集、汇总、报送和宣传、回复相关信息;完成局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2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防疫防控所需要的经费预算和财务工作,组织防疫口罩、防护服、消毒液、体温检测仪等应急物资的申拔、购买、调度及后勤服务保障,做好物资出入记录与整理;落实防疫防控所需应急物资、应急车辆的储备、供给需求;承担局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3人员调配组
主要职责:负责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统一调配保障防疫防控工作人员,做好全系统干部职工疫情防控及干部职工的人文关怀等工作;承担局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4排查防控组
主要职责:负责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县指挥部的要求实施交通管制,设立交通防疫卡点,实施对通过防疫卡点的人员、车辆采取测温、消毒等防疫措施,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做好各交通运输防疫卡点协调工作,确保各疫情卡点步调一致、紧密配合开展工作;配合县公安局、县卫健局人员在交通疫情检测站(车站)做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以及体温异常人员的登记与处置工作。
2.3.5在建项目防控组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在建项目防疫防控工作的'指导,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属地防控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人员排查和体温检测,科学合理组织施工;承担局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6机关防控组
主要职责:负责抓好局机关单位疫情防控及指导下属单位机关防疫防控工作;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健康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做好职工宿舍和机关食堂疫情防控工作;承担局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7运输物流组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保障全县疫情防疫交通运输需求,做好应急运力的征调;负责县本级客运、公交、出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监督指导,督促各运输企业(客运、公交、出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督促冷链物流运输车辆的通风消毒和从业人员的自身防护、定期核酸检测以及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冷链物流运输的相关工作;联合县禁毒办、公安、卫健部门督导各寄递物流企业和末端网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承担局疫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8督导检查组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县交通运输疫情站点防控工作和交通运输各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对交通运输行业公职人员在防疫防控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督促、检查,对在防疫防控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按规定进行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承担局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应急响应与终止
3.1应急响应
在县级Ⅰ、Ⅱ、Ⅲ、Ⅳ级应急响应情况下,按照国家指导意见要求,以县(镇、乡、村)为单元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类地区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进行分区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
3.2启动、调整和终止应急响应的程序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县卫健部门组织专家对全县实际情况和疫情形势进行分析研判,评估论证我县疫情风险等级,提出启动、调整、终止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的建议,县应急委员会报县人民政府或县应对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实施的程序。我局按规定程序启动相应应急响应。
3.3疫情防控措施
低风险地区要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加强对疫情严重地区以及高风险地区流入人员跟踪管理和健康监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保证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区、封市场,尽快推动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人员和车辆,其他地区不得限制其出行。
中风险地区要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加强密切接触者全面排查和隔离医学观察,对确诊病例实施针对性防控措施。确保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落实企业疫情防控责任,合理安排复工复产,组织员工有序返岗,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时间。
高风险地区要根据疫情态势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停止聚集性活动,依法按程序审批后可实行区域交通管控;对发生社区传播或聚集性疫情的疫点、疫区实施封锁。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正常运转。及时研判疫情走势,确保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再逐步有序扩大复工复产范围。
4.低风险区(无现症病例区)
4.1交通卫生检疫
(1)开展三级以上道路客运站等重要交通枢纽协助属地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检疫,对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等病人全面排查,设立交通检疫留验站,配备医疗物资和专业人员。所有往来人员均进行体温监测,掌握出行轨迹,实行一人一登记,严防疫情输入。
(2)暂停来往县内社区暴发区、局部流行区和外(市、县)疫情严重地区的客运班车和旅游包车。
4.2应急物资运输保障
开通应急防疫物资和基本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组织物流快递企业保障运输,对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保障优先通行。
4.3中风险区(散发病例区)
在前述措施基础上,再增加以下措施:
4.3.1交通卫生检疫
(1)做好汽车、城市公共交通等交通工具和车站、客运站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消毒物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和旅客体温测量等措施,车辆未经消毒、驾驶员未佩戴口罩不得出站发班。做好出入境交通工具和人员的卫生检疫,按照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和程序,移交发现的染疫人或染疫嫌疑人、接触者至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2)暂停往返中风险区域客运(含包车)和城市公共交通。
(3)根据县指挥部的要求,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实施交通管制。
4.3.2应急物资运输保障
(1)加强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储备和应急运输通道保障,确保防疫应急物资运输快速安全顺畅。
(2)加强冷链物流等运输和装卸货环节的防疫措施,避免发生输入性传播。
4.4高风险区(社区暴发区或局部流行区)
4.4.1社区暴发区
在前述措施基础上,再增加以下措施:
交通卫生检疫方面:
(1)暂停部分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含网约车)运营并限制运行区域;暂停市际、县际、农村客运班车(保留满足群众必要合理出行和应急出行的营运车辆)。
(2)严格加强公共交通工具消毒通风,所有运输场站严格落实旅客体温检测,并设立交通检疫留验站。根据县指挥部要求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全面实施交通管控,所有进出道路设置联防联控检疫点并开展全面检查。
应急物资运输保障方面:
可依法对本区域内应急物资、车辆等进行征用,但应给予相应补偿。
4.4.2局部流行区
在前述措施基础上,再增加以下措施:
交通卫生检疫方面:
(1)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实施最严格的交通管制和卫生检疫,坚决切断病例输入输出。所有进出路口无特殊原因不准车辆人员出入。全面停止区域内公交、中短途客运等公共交通运营,关闭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所有运输场站进出通道,除防疫人员、防疫及民生保障物资外,一律不得运输。实施严格交通管制,除经许可的保供运输车、免费交通车、公务用车外,区域内实行机动车禁行管理。
应急物资保障方面:
实施防疫应急运输通道管制,确保防疫应急物资运输快速安全顺畅。
4.4.3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1)准确把握疫情防控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紧紧抓细抓实常态化防疫措施,坚决阻断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工具和场站传播。
(2)严格落实旅客体温检测、交通场所和交通运输工具通风消毒、司乘人员口罩防护三个100%基本措施以及扫码进站乘车,严格执行汽车客运站“七不出站”有关规定。继续用好省道路客运乘客信息登记系统,以境外和国内重点地区入境人员为重点,开展人员信息排查,确保每位乘客信息可追溯、14天内的旅居史可查询。
(3)严格落实水上交通疫情防控措施,认真执行司乘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加强与乡镇防疫协调联动,做好发热乘客的留观移交等工作。
5.保障
5.1经费保障
后勤保障组制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疫情应急防控专项资金保障计划,做好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的经费保障工作;做好疫情防控所需物资、车辆的应急保障工作,确保防疫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
5.2人员保障
人员调配组制定行业党员干部、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参与一线交通运输防疫防控应急保障计划,确保防疫防控工作的有效开展。
5.3政策保障
5.3.1奖励
人员调配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对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表扬和奖励。
5.3.2责任追究
(1)在执行本预案过程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不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对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应急响应结束
结束后,组织开展对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疫情防控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对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表扬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的物资和车辆进行合理补偿。
7.附则
7.1本预案由县交通运输局参照《市交通运输应对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县应对秋冬季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修订完善。
7.2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坚持疫情防控领导体制、战时机制、指挥体系不变,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局党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健全完善领导体制机制,适时更新、修订和补充完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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