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育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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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育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有关文件精神,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劳动品质和积极的劳动态度、劳动精神,明白“生活靠劳动创造,人生也靠劳动创造”的道理,培养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的精神和劳动实践能力,理解和形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
(二)具体目标。用3年左右时间统筹资源,推动建立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劳动教育体系,形成普遍重视劳动教育的氛围。重点打造1所本科高校教学实验农场、10个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基地;遴选10个劳动教育示范县(市、区),遴选立项100个省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300所省级劳动教育项目试点学校,以点带面,实现“校校有场地、县县有基地”,带动全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深入开展。
二、实施途径
(三)在课程教学中融入劳动教育。
发挥学校在劳动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幼儿园阶段要在生活中注重培养幼儿生活自理能力,鼓励幼儿承担力所能及的劳动任务。义务教育阶段要将劳动与技术、信息技术课程以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作为劳动实践教育的重要渠道,充分结合当地资源开发开设家政、烹饪、手工、园艺、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特色等劳动实践类拓展课程。普通高中应结合当地产业和学生需求,开发丰富的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职业院校应结合学生专业特点及当地产业发展需求,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在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生产实习、工业劳动、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中加强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能力的培养。普通高校要结合学校自身培养定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将大学生专业实习实践活动与劳动教育结合起来,服务社会,不断推进劳动教育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劳动教育培养目标,设置劳动教育必修课程,结合学科专业课程特色,融专业教育、生产劳动教育、日常生活劳动教育、公益劳动和创新创业教育于一体。探索实施劳动实践教育,可邀请农技人员、农业种植能手等到学校面对面、手把手传授农业生产知识和技能。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创客空间,引导学生以项目学习的方式,进行创意制造实践。
(四)在校内活动中嵌入劳动教育。
在学校日常运行中渗透劳动教育。设立宿舍管理、食堂帮厨、快递收发、校园绿化等勤工助学岗,引导学生走进劳动一线。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校园卫生保洁和绿化美化,把学校草地、花坛、食堂、餐厅、宿舍、文体设施等作为学生接受劳动实践的场所,明确学生承担力所能及的学校日常管理、清洁卫生事务,参与校园绿化管理、文体设施清洁、学生宿舍整理、食堂餐厅保洁、餐具清洗等。有条件的学校可开辟“校园农场”,设立校本劳动技能培训基地或“田园课堂”,适当开展种养劳动实践。结合植树节、学雷锋纪念日、五一劳动节、农民丰收节、志愿者日等,组织学生开展与劳动实践有关的活动,或到“校农结合”基地开展劳动实践。高校应当设置劳动实践月或实践周,在实训实践中积极开展劳动教育,明确学分计算方式。各级各类学校要广泛组织以劳动教育为主题的班团队会、劳模报告会、手工劳技展演,提高学生劳动意识。
(五)在家庭生活中强化劳动教育。
发挥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家长要引导和鼓励孩子主动承担家务劳动,教育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帮着做,弘扬优良家风,参与孝亲、敬老、爱幼等方面的劳动。幼儿园要引导幼儿掌握自主穿衣、吃饭、如厕、收拾玩具等基本生活自理能力,协助家长完成择菜、浇花、摆放碗筷等简单的家务劳动。中小学可根据各年龄阶段学生特点,安排学生适量的劳动家庭作业,保障中小学1至2年级家庭劳动实践每周不少于2小时,其他年级不少于3小时。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学生生活中的劳动事项和时间,纳入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劳动家庭作业以鼓励学生在家庭中立足自己的事自己做,并适当帮助父母或其他长辈分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为主。小学低年级学生家务劳动以整理内务为主。小学中高年级学生和中学生以内务整理、洗菜、煮饭、炒菜、洗碗、洗衣、家庭卫生保洁、购物、器具修理等日常家务劳动为主。中小学生每学年有针对性地学会1至2项生活技能。学生参加家务劳动和掌握生活技能的情况要按年度计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密切家校联系,转变家长观念,让家长成为孩子家务劳动的指导者和协助者,形成劳动教育合力。
(六)在社会实践中拓展劳动教育。
将社会实践纳入学校的教学工作计划,小学、初中、高中每个学段都要安排一定时间的农业生产、工业体验、商业和服务业实习等劳动实践。小学高年级以上校外劳动每学年不少于1次;高校结合专业实习实践开展校外劳动每学期不少于1次。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千村万户”劳动实践月或劳动体验周,让学生利用寒暑假走进田间地头与农民一起劳动。充分利用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素质教育基地以及其他社会资源,结合团队日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城乡学生交流,组织学生学工学农。在教师的指导下,让学生走出教室,参与社会实践,如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勤工俭学、职业体验活动等。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要立足自身的办学定位,结合乡村振兴、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及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要,积极探索适应当前环境和条件的劳动教育内容和方式;发挥学生专业特长,以劳动互助和服务社会的方式,设立促进学生劳动情感养成、劳动能力提升的系列劳动教育品牌引领项目。
三、基本要求
(七)统筹课程设置。
义务教育阶段1至4年级学生每学期分别至少完成1个主题活动,5至9年级学生每学期分别至少完成2个主题活动。普通高中一年级开展学生发展指导教育,二年级和三年级上学期开展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等主题活动,每个主题活动要尽可能兼顾多种活动方式,整合实施。普通高校应围绕或依托专业实践、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开展各种劳动教育活动。职业院校应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等专题劳动教育。
(八)统筹课时安排。
中小学劳动教育必修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总课时中,安排一半以上时间采取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方式开展劳动实践活动。职业院校专题劳动教育必修课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等学校可在已有课程中设立劳动教育模块,也可以专门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在保证课时总数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分散或集中安排课时,相关专题活动可以与地方课程、学校课程融合实施。小学三年级以上可设劳动日,每月1次;也可设劳动周,每学年1次。
(九)统筹专业融合。
坚持与各学科教育教学融合推进,积极推进跨学科实践教育,结合学校发展特色和课程建设计划,对综合实践活动主题进行组合、优化和再开发,建构具有地域及学校特色的综合实践活动项目。中小学要加大对学生劳动观念和态度培养,动手操作和劳动技能训练。职业院校要结合专业人才培养,围绕就业创业,注重培养“干一行爱一行”的敬业精神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普通高校要将劳动教育与专业学习、专业实验、生产实习、工程实训、毕业设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田野调查等有机结合起来。
(十)统筹成果呈现。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学生每学年完成1次社会服务和1种职业体验活动,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集体劳动,鼓励高年级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1份考察探究方面的成果或作品,积极参加家务劳动和公益劳动;初中学生每学年要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至少2份较完整的考察探究方面的成果或劳动技术作品,完成至少2次社会服务和2种职业体验活动,积极进行家务劳动和公益劳动。高一年级学生结合学生发展指导开展职业体验;高二、高三年级学生须自主(或合作)完成完整的课题研究报告或项目设计方案;高中三年期间,学生须参加至少1次志愿服务,并有完整的活动成果报告(或记录),选择至少一门专题教育内容,纳入综合素质评价。普通高校学生必须完成至少2次社会劳动教育活动。职业院校学生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的考核结果计入学生学业成绩。
四、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统筹领导。
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劳动教育的领导,明确劳动教育责任主体和责任部门。加强县级统筹,支持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参与型服务性劳动,确保劳动教育的时间、师资、经费、场地、设备等落实到位。加强校内统筹,既要发挥班主任、任课教师的积极性,也要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学生社团的作用。加强校外协调,积极借助家庭、社会,特别是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各类公益基金会、社会福利组织等力量,为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开展公益劳动、参与社会治理提供机会和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家长配合支持学校开展劳动教育,大力弘扬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主旋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劳动教育的良好氛围。
(十二)加强经费投入。
各市(州)、县(市、区)要统筹中央补助资金、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和自有财力,以及通过接受社会捐赠等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加快建设校内劳动教育场所和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立学校劳动教育器材、耗材补充机制。学校可按照规定统筹安排公用经费等资金开展劳动教育。各地要将劳动教育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并由主管部门在部门的购买服务目录中进行细化,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促进社会力量提供更优质的劳动教育服务。
(十三)加强师资建设。
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学校劳动课教师在工资待遇、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优选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待遇。多渠道多举措加强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的规模和特点,配备专兼职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支持普通中小学、普通高等学校与职业院校建立师资交流机制,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教师的专业优势,承担普通学校劳动教育教学任务。建立劳动课教师特聘制度,聘请能工巧匠、专业技术人员、劳动模范、有一技之长的学生家长等担任劳动教育兼职教师。加强对劳动教育教师的专业培训,配备专兼职教研员,组织经常性的教研活动,开展教学竞赛,不断提高劳动教育教学质量。
(十四)加强资源开发。
各地要把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纳入“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因校制宜,扎根本土,充分挖掘、运用所在区域自然、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资源,结合当地生产实际和社区建设需要,加强劳动实践教育场地或实践基地建设。依托“校农结合”生产基地打造一批劳动教育教学实践基地,积极开展具有区域特色和学校特点的劳动体验教育。通过自建或利用社会资源,建立以生存体验、素质拓展、科学实践、创新创业等为主要内容的规模适当、富有特色、功能完备的劳动教育基地、劳动技术实践教室,满足劳动教育需要。农村地区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确认一批土地、山林、草场等作为学农实践基地,确认一批厂矿企业作为学工实践基地,认定一批城乡社区、福利院、医院、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等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公共场所作为服务性劳动基地。城镇地区要统筹建立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或利用现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青少年宫和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开展劳动实践教育。涉农涉工高校、职业院校要优化教学实验农场和教学实训中心教育教学功能,向全省大中小学开设劳动体验营。启动省级劳动实践教育和高校实验区创建工作。
(十五)加强安全保障。
以县为单位建立完善劳动教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劳动安全教育,着力提高学生安全劳动意识。强化劳动实践活动安全风险评估,完善风险防控措施。依据学生身心发育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劳动实践活动。贯彻落实《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支持各地各学校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完善校方责任险和无过失责任险,探索开发与学生劳动安全密切相关的保险产品,发挥保险在化解学校安全风险方面的积极作用。
(十六)加强督导检查。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开展劳动教育督导,对市(州)、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保障劳动教育情况进行督导,将学校劳动教育实施情况纳入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并建立长效机制。学校要建立学生劳动教育评价制度,将学生参加劳动实践次数、劳动实践态度、实际操作、劳动实践成果等具体劳动实践情况和相关事实材料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劳动教育实施方案 篇2
一、我国劳动教养制度存在的问题
在立法上存在欠缺。首先,与《立法法》的规定不一致。20xx年颁布实施的《立法法》明确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制定法律来规定。劳动教养无疑属于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但它的最高位阶法律只是1957年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和1982年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补充规定》,因此不符合《立法法》的要求。有人可能会说,前述两个法律文件虽然主体是国务院,但当时都是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因而从性质上仍然应当算法律。这种说法理由并不充足,因为按照现行的《立法法》,并不存在这种过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来的法律类别,况且《立法法》还特别禁止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的授权立法,也就是说,全国人大常委会不可以授权国务院就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进行立法。更成问题的是,在法律操作实践中,真正起作用的是1982年由国务院转发和公安部制定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但由于该试行办法只是一个部门规章,充其量也只能与行政法规沾边,由它来规定劳动教养这种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显然是严重违反《立法法》和宪法关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的。
在认定和执行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中城市的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作为法定的劳动教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机构,是由民政、公安、劳动部门负责人兼职组成,并未设置专职的负责人。其主要法定权限有两项:一是审查批准收容劳动教养人员;二是批准提前解除劳动教养和延长或减少劳动教养期限。而这两项职权长期以来实际上分别由公安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以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名义行使。这样一种机制使劳动教养在实践中难免带有随意性。在公安环节,近年来不断爆出的非法将上访人员投入劳教所的消息(如“唐慧案”),以及对某些因定罪证据不足或办案期限已到本应放人的,却转而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劳教,或以教代侦(即先将其送到劳教所,继续对其犯罪线索进行侦查)的做法,都是审批权被滥用的例子。在司法行政环节,不仅劳教机关有权对劳教人员延长劳动教养期限累计达1年之久,而且还授权劳教场所可以对劳教人员行使延长3个月期限内的审批权,这种由执行机关和场所擅自决定延长关押时间的做法,使其权限甚至超过了关押罪犯的监狱。
需要指出的是,为了提高劳教质量,近年来公安部门也做了一些努力,如20xx年公安部的《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规定了对拟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决定劳动教养2年以上的,以及应当对未成年违法犯罪嫌疑人决定劳动教养的等类案件,可以实行类似听证的聆讯制度,但这一制度实施的效果总的来看不甚理想,不仅大量的劳教案件(如决定劳动教养2年以下的,以及对组织、利用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和吸食、注射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决定劳动教养的等)被排除在聆讯之外,即使纳入聆讯的案件,也由于仍然是审批部门自己组织,实际执行中不少地方流于形式,特别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更是极容易被突破。
另外,20xx年8月份,媒体广泛报道了甘肃、山东、江苏和河南四个省的城市正在试点劳教制度改革,如南京市政府20xx年11月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十部委《关于印发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委员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了《关于成立南京市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委员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但根据笔者近期对有的试点城市的调研,并没有感到与传统的劳动教养制度在审批和执行中有什么根本性的变化。
劳动教养的法律性质与其实际严厉程度不相适应。劳动教养的适用对象主要是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不够刑事处分的人。但从劳动教养的期限以及剥夺被劳动教养人员的人身自由程度看,却比适用犯罪人的管制和拘役这两种刑罚还要严厉: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而劳动教养期限则为1—3年,必要时还可延长1年。被判处管制的犯罪人,在原居住地执行,属限制部分人身自由的开放性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人,就近执行,每月可以回家1—2天;被劳动教养的人,则收容于专门的警卫森严的劳教场所,节假日一般只能就地休息,甚至劳动繁忙季节还不能休息。不仅如此。刑法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还可适用缓刑,而劳动教养则无此类规定。劳动教养的这种严厉性,使得社会上都把劳改与劳教混为一谈,即使国家机关,也常常将二者相提并论,统称为“两劳人员”。
实践中劳动教养甚至与某些刑事处罚出现内在逻辑的颠倒,导致一些不正常现象,如几人共同犯罪,主犯被法院判拘役或有期徒刑缓刑,而从犯却反而被公安机关处劳动教养1年以上;有的案件如盗窃,盗窃一两千元,法院判处的刑期仅为几个月,而盗窃不足千元的,却要被公安机关处劳教2年以上;有的劳教人员,刚被投入劳教,便主动坦白交代劳教前的犯罪问题,恳请被法院判刑,从而用较短的刊期来免去较长的劳教期。
二、建议将保安处分作为劳动教养制度的改革方向
现代国家的刑法一般都实行刑罚和保安处分的二元制。所谓保安处分,是指国家基于保卫社会之需要,对于具有特殊人身危险性的人,以矫治、感化、医疗和禁戒等手段,替代或补充刑罚适用的各种保安措施的总称。
刑罚和保安处分的共同点是:行为人都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都要经过法院的司法裁决。它们的不同点在于:刑罚主要立足于对已然犯罪的惩罚,保安处分主要立足于对未然犯罪的预防;刑罚的适用对象主要是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正常人,保安处分的适用对象则主要是一些需要对其人格或身体进行矫正治疗的“病人”,如吸毒成瘾者、精神病人等。
正如各个国家或地区的刑罚种类不完全相同,保安处分在各个国家或地区的刑法中也不完全一致,如《德国刑法典》在刑罚之外,专门规定了6种“矫正与保安处分”:
(1)收容于精神病院(实施违法行为时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状态的,法院在对行为人及其行为进行综合评价后,如认为该人还可能实施违法行为因而对公众具有危险性的,可命令将其收容于精神病院)。
(2)收容于戒除瘾癖的机构(如果某人有过量服用含酒精饮料或其他麻醉剂的瘾癖,且因其在昏醉中实施的或归因于瘾癖的违法行为而被判处有罪;或仅仅因为他被证实无责任能力或未被排除无责任能力而未被判处有罪,那么,如果仍然存在由于其瘾癖而实施严重违法犯罪的危险,法院可命令将其收容于戒除瘾癖的机构)。
(3)行为监督(因实施了法律特别规定应予以行为监督的犯罪行为而被判处6个月以上有期自由刑的,如果行为人仍存在继续犯罪危险,法院除判处刑罚外还可命令在其释放后对其予以行为监督,如未经行为监督机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住所或居所或某一特定区域)。
(4)保安监督。
(5)吊销驾驶证。
(6)职业禁止。
我国台湾地区现在仍然沿用1935年制定颁布的《中华民国刑法》。当时这部刑法典就规定有较为完善的保安处分制度,具体分为7种:
(1)感化教育处分(“因未满14周岁而不罚者,得令入感化教育所施以感化教育。因未满18周岁而减轻其刑者,得于刑之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令入感化教育处所,施以感化教育”)。
(2)监护处分(又分为两种:一是对于心神丧失的人的行为不判处刑罚,根据需要可直接处监护处分;二是对于精神耗弱或喑哑人的犯罪行为,虽然可以减轻刑罚,但在执行完刑罚或赦免后,可以强制其进入特定的处所施行监护)。
(3)禁戒处分(也分两种:一是对吸毒的犯罪人,可以判令其进入特定场所施行禁戒;二是对因酗酒而犯罪的,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可以令其进入特定场所施行禁戒)。
(4)强制工作处分(“有犯罪之习惯或以犯罪为常业或因游荡或懒惰成习而犯罪者,得于刑之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令入劳动场所,强制工作”)。
(5)强制治疗处分(“明知自己有花柳病或麻风病而隐瞒、与他人进行猥亵行为或奸淫,以致传染给他人的,可以判令其进入特定处所强制治疗”)。
(6)保护管束处分(包括:①以保护管柬代替其他保安处分。所有的感化教育处分、监护处分、禁戒处分和强制工作处分,都可以以保护管束取代之。但是,如果在保护管束期间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可以随时撤销保护管束,继续执行原保安处分。②对特定人的保护管束。对受缓刑宣告者在缓刑期内和获假释者在假释中可以得付保护管束。在这两种情况中,如违反保护管束规则情节严重的,即可以撤销缓刑宣告或假释,而执行其宣告刑或继续执行其剩余刑期)。
(7)驱逐出境处分。
对照上述德国和台湾地区的规定可以发现,类似这些行为在我国大都是作为行政处罚措施规定在相关的行政法规或规章中,如我国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的收容教养,对人员的收容教育,对吸毒者的强制隔离戒毒,以及过去对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等。有些保安处分措施,如对因酗酒而犯罪者的酒瘾戒除,在我国甚至还有待完善。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刑法实行一元制(只有刑罚而没有保安处分),值得反思。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看,刑罚和保安处分只有互相配合,才能实现最佳效益。任何一个社会都面临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精神病人、吸毒和酗酒成瘾者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后如何处理的问题。一个人虽然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是精神病,但如果通过其危害社会的行为已经足以显示其对社会还继续有危险性,就不能因为不符合刑法上的罪责原则而一放了之,还得考虑保卫社会;而对那些因吸毒和酗酒成瘾而犯罪者,单处以刑罚并不能有效地防止他们再犯,所以也有必要采取相应的保安处分措施来对其行为恶习加以矫治。
但根据有关国际公约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通行做法,凡涉及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或措施,都要由法院通过司法裁决来决定。我国在1998年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该《公约》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除非依照法律所规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根据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解释,该款适用于剥夺自由的一切情况,无论它涉及的是刑事案件还是诸如精神病、游荡、吸毒成瘾等其他情况;这里的'“法律”,是指由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而所谓的“根据和程序”,是“由一个依法设立的合格的、独立的和无偏倚的法庭来裁判”。
我国在1997年颁行新刑法时,增加了对危害社会的精神病人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由政府强制医疗的规定,这是在我国刑法一元制的情况下,保安处分措施渗透进刑法的体现;今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将强制医疗的裁断程序司法化,即对那些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由人民法院鉴定予以强制医疗。这体现了我国法治发展的规律,也为劳动教养制度的改革提供了方向。
三、将劳动教养制度改革为保安处分的可行性
目前我国刑法典规定的犯罪行为由于有“情节严重”、“后果严重”、“数额较大”等定性之外的定量要求,因而基本相当于国外刑法典中的重罪部分;我国的劳动教养和治安处罚大体包括国外刑法典中的轻罪和违警罪部分。从长远看,应当实现刑法与治安处罚法的衔接,而把现行的劳动教养制度改造成为保安处分制度。这主要是因为:
第一,现行的治安处罚和刑罚在处罚力度上可以衔接。过去我们讲劳动教养制度存在的主要理由在于处理那些行为的客观危害虽然不大、但屡教不改者。这一思路导致实践中我们的刑法和治安处罚法过于偏重行为的结果而忽视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甚至唯结果论。例如,在肖传国等人袭击方舟子一案中,由于方舟子的伤情鉴定连轻微伤都不是,而按我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要构成故意伤害罪,必须造成至少是轻伤以上的结果。因而本案最后定不了故意伤害罪,只好牵强地定一个寻衅滋事罪(按立法本意,寻衅滋事罪侵害的是不特定对象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但肖传国报复的对象很明确)。事实上,我们现在的刑法也在朝着摆脱“唯结果论”的方向前进,如20xx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的规定就不再像过去那样单纯强调数额,而是规定“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不论数额多少,都可以构成犯罪。至于实践中是否都要一概以犯罪来和判决,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来定,对没有必要定罪的(如初次扒窃、数额极小),仍然可以予以治安处罚。
第二,现行的治安处罚和刑罚在处罚力度上可以衔接,而加进一个劳动教养,反而打乱了逻辑。如刑法上的管制刑,最初是因劳教而设,但后来进入了《刑法》,这样就出现了刑罚比劳动教养还轻的现象。由于劳动教养在实践中异化为“二劳改”,致使这种现象还很突出,刑法中的缓刑、假释和拘役等。都要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度和长度上,轻(短)于劳动教养。目前在刑法领域广为推行的社区矫正,也是一种落实刑罚轻缓化的措施,但劳动教养却反而不能享受这种待遇。
劳动教育实施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XX小学劳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培养学生劳动的意识,掌握初步的劳动技术。乐于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好习惯。
二、教育目标:
1.在家能帮助父母做些力所及的家务劳动。 2.在校能完成打扫卫生等基本的劳动。
3.通过劳动实践等劳动,使学生掌握一些基本的劳动技术及热爱劳动的品质。
三、具体措施:
1.加强劳动教育管理,加强师生学习,确立劳动教育的地位
成立学校劳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各年级组长。下设劳动教育工作指导中心,负责全校劳动教育活动规划、业务指导、考核、活动管理等工作。
组织各班主任学习市、县相关劳动教育的文件,从培养目标的高度,更多理解劳动教育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明确劳动教育的目的.、任务和要求;学习各校劳动教育的先进经验,增强教育工作的时代感。同时,利用家长会,宣传劳动教育的意义和劳动教育的重要性,要求家长协助学校开展这方面的教育。做好“三保证”:我们把劳动教育列入学校教育工作计划,学期结束时由政教处评估优劣;二要订好劳动教材,七年级开设每周一节劳技课,确保做到七年级学生劳动教材人手一册,一人一份,保证劳动教育材料;三要建立劳动教育检查制度,保证劳动教育的正常性。从而确立了劳动教育的地们,促进了劳动教育的顺利开展。
2.因地制宜,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劳动基地是进行劳动教育的物质保证。我们除在劳技课中认真进行爱劳动的教育和手工劳动实践外,还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促进我校劳动基地的开辟与建立。
首先,开辟校内的劳动教育基地。我校的校区及绿化区,每天都要保持校园内干净整洁,一年要除草数次。绿化区的月季花需要施肥、浇水、修剪,我们把这二项工作作为学生进行日常劳动锻炼的一项任务,全部由学生承担。我们将划分给班级包干,负责每天卫生打扫,定期拔草、除虫浇水、修剪等工作。
其次,我们经常组织学生参加打扫校园周边街道、义务柩树、动车站及周边社区劳动服务等社会公益性劳动,将动车站至五中校门这一路段作为校外的劳动教育基地,由各年级学生轮流做好路面的清扫工作(主要捡拾白色垃圾)。
此外,积极倡导学生在家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父母的事情帮着做,特别在寒、暑假致家长一封信或致全体学生一封信中,要求学生在假期经常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还通过家长会、定期的问卷调查,及时了解情况,使劳动教育落到实处。
劳动教育实施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劳动和劳动技术教育是中学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总体素质的基本途径。学校要正确认识劳动技术教育的育人价值与功能。劳动技术教育具有培养劳动技术技能、技术素养的主要功能,同时还具有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益美和以劳创新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综合功能。为了贯彻国家教育部、市区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加强劳动技术教育,开展课程建设的要求以及近年来我校开发劳动与技术校本课程的经验,制定《劳动技术教育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劳动技术是一门涉及面广,融知识性、技术性、实践性及教育性于一体的综合学科,在培育人才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学校规定在3--6年级开设“劳动技术课”,开展劳动实践活动。在劳动技术教育中既要利用传统技术培养学生的基本素质,又要使学生掌握一定的高新科技知识,具有科技意识和创新精神,更好地完成劳动技术教育的教学任务。
1、增进学生对自然的了解与认识,逐步形成关爱自然、保护环境的思想意识和能力。
2、主动积极地参与社会和服务社会,增进对社会的了解与认识,增强社会实践能力,并形成社会责任感和义务感。
3、逐步掌握基本的生活技能和劳动技术,具有自我认识能力,养成负责任的生活态度。
4、发展主动获得知识和信息的能力,养成主动地获得信息的学习习惯和主动探究的态度,发展信息素养、探究能力和创造精神。
三、活动形式
实践活动实施的组织形式能够是多种多样的,但必须保证综合实践活动安全、有效地开展。一般可采取两种组织形式:
1.集体活动:集体活动是综合实践活动最基本的组织形式。鼓励初中学生集体合作开展综合实践活动。鼓励各班之间、不同年级之间、甚至不同学校、不同地域之间学生的组合。
2、个人活动:个人活动的组织形式能够有利于发展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初中生已经具备了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在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过程中,允许初中学生独立进行的活动,并完成活动任务。在学生个人完成活动后,应鼓励学生积极与她人进行交流与分享。四、主要原则
1.实践性原则
实践性是劳动技术课的基本特点。学生亲身参加劳动操作实践是劳动技术课的主要形式和基本方法。实践是劳动技术课必不可少的环节。创新素质只有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才能得到发展。学校要结合实际,创设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千方百计为学生创设劳动操作的条件,让学生在实践中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学校、教师要切实做好指导和管理工作,提高劳动技术课的教学效果。
2.技术性原则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在基础教育中加强技术教育,已成为世界性潮流。在劳动技术课上,无论是生活劳动或生产劳动,在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的同时,都要紧紧围绕提高学生劳动技术素质这一中心,注重培养学生的技术意识,发展学生的技术思维能力,提高学生的智力水平,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基础性原则
劳动技术是基础教育阶段培养学生劳动技能素质的一门基础性课程,应该使学生具备基本的技术处理能力,以适应未来的职业生活、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在劳动技术课中,经过某些劳动技术项目的学习,使学生掌握相关的劳动知识,提高她们运用工具进行加工的动手操作能力和思维能力,为将来的发展、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4.适应性原则
教师在实施劳动技术教育时,要根据学校实际,选择合适的内容和形式。在进行课本知识教学的同时,要不断地融入新科学、新技术,使劳动技术课教学能够适应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劳动技术教育还须注意适应学生年龄、性别、个性差异等生理、心理特征和知识、技能的水平,把握好劳动技术教育内容的可接受性。
5.开放性原则
劳动技术教育过程中既要保证学生主体有足够的劳动实践活动的时间,使学生经过劳动实践活动来理解、认识、探索和创造。又要使学生在独立与合作的各项活动中得到交流和精神体验。劳动技术课的.综合性、实践性决定了它开放的性质。教学活动、学生实践操作活动的时间应有弹性,教学内容应不拘泥于教材,做到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相结合,这对于改变学校劳技教育内容过于单一、要求过于统一的状况,有积极的意义。劳动技术成果的呈现方式应该是开放的,是学生在广阔的时空中实践和探索得来的。把实施劳技教育与各项实践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逐步构建学校、社会、家庭相互协调、互为补充的劳技教育体系,能够为劳动技术有特殊兴趣和爱好的学生,提供一个充分发挥自己天赋、才能和创造力的新思路。
6.安全性原则
劳动技术课必须确保学生的安全。劳动技术课的主要教学方式是让学生动手操作,操作过程涉及到材料、工具、设备等都带有不安全因素。因此,要规定各个项目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规程,并制定必要的安全检查制度与措施。劳动技术课应切实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树立劳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学会正确使用工具、设备,自觉穿戴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从小养成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自觉执行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五、途径和方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确定一名班子成员负责劳动技术教育的管理和负责劳动实践基地建设;学校配备劳动技术教育实践基地管理员。学校配备劳动技术技术课专用教室;建设足够的学生劳动技术教育实践基地;置办必要的劳动技术教育工具和设施。学校要加大投入,充实劳动技术教育资源。
(二)师资建设
师资队伍薄弱直接影响着学科的建设和发展。经过不定期的在职培训等措施,建立一支能胜任教学的劳技课专职教师队伍,并保持这支队伍的稳定和发展是劳技教育顺利开展的关键。专职劳动技术课教师在工资待遇、职务聘任、评选先进等方面与其它学科教师同等对待。新课程强调教育中学生丰富的情感体验,强调学生劳动技术观念、劳动技术态度、劳动技术习惯的养成。劳动技术课教师应更新教育教学观念,转变“劳动技术即体力劳动技术”、“劳动技术教育即德育”等观念,将“劳动技术教育”转变为“教育劳动技术”。关注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健体、以劳益美、以劳促创新等多方面的功能实现。
(三)课程资源
学校从实际出发成立劳动技术教育校本课程开发研究小组,开展劳动技术课程建设。学校要管理好劳动技术教育实践基地。劳动技术课教师要在充分利用和开发学校潜在的教育资源,引入与学生生活实际、社会生产实际相关的教学内容,使学生感受新信息和新科技;并充分利用劳技室、劳动技术园地、种植园、学校绿地等教育作用,以更有效的实现劳动技术教育的目标。
(四)教育管理
劳动技术课教学过程中教师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要处理好知识目标与能力目标的关系,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引导学生质疑、探究,促进学生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在实践中学习。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个体差异,区别对待动手能力不同学生。注重在活动中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依靠学生固有的经验,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并注重实施跨学科教学、全面培养学生包括专业能力、社会能力等综合行为能力。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学生管理,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参加实践活动。在制作方面由于学生的实践活动一般是按照“模仿——独立劳动技术——熟练劳动技术——创造劳动技术”的顺序发展的。
(五)展示评价
充分发挥劳动技术教育评价的作用,展示学生的劳动技术成果,是对学生创新能力的最好承认、鼓励和鞭策。展评劳动技术成果(作品),可在实践过程中或结束后进行,在实践过程中进行,可用现场实例促进操作的成功。劳动技术教育的评价强调“过程”和“结果”并重,特别要注重情感和态度。展评小结,教师要善于运用“赏识教育”,更多地看到学生的优点并进行鼓励,应使学生感受成功的喜悦。六、具体措施
1、每学期的劳动技能和劳动养成教育必须有计划、有总结、有活动记录。
2、建立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实现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相结合。充分利用校讯通、家长学校等渠道,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共同培养学生的劳动养成教育。
3、劳动社会实践活动每月至少安排两次。争取一周一次。充分发挥实践教育基地作用。尽可能不占用教学时间,充分利用双休日或节假日时间。
4、劳动教育与校园环境卫生和校园美化相结合。实行楼道、院区等公共区域各班大包干。明确班级及个人职责。
5、组织职责。德育处负责活动安排,标准制定,目标检测考评,违纪情况统计通报,劳动技术指导;总务处负责物质保证,工具发放,回收;年级组负责督促、协助各班按要求开展好劳动教育课,对年级各班劳动情况评估并记入班级考评,组织好本年级科任教师按要求参加劳动课的组织指导;班主任分配落实责任,组织督促,指导学生进行劳动保洁,评价每个学生的劳动情况,记入个人操行鉴定评分。
劳动教育实施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劳动和劳动技术教育是中学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总体素质的基本途径。学校要正确认识劳动技术教育的育人价值与功能。劳动技术教育具有培养劳动技术技能、技术素养的主要功能,同时还具有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益美和以劳创新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综合功能。为了贯彻国家教育部、省市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培养新时代的劳动者教育,开展课程建设的要求以及近年来我校开发“劳动与技术”校本课程的经验,制定《劳动教育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劳动技术是一门涉及面广,融知识性、技术性、实践性及教育性于一体的综合学科,在培育人才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学校规定在高中一年级开设“劳动技术课”,高中二年级开设“通用技术课”,贯穿高中三个年级开展劳动实践活动。在劳动技术教育中既要利用传统技术培养学生的基本素质,又要使学生掌握一定的高新科技知识,具有科技意识和创新精神,更好地完成劳动技术教育的教学任务。
三、具体措施
1.加强学习,确立劳动教育的地位。
每学期初组织教师进一步学习教育方针,认识“五育”发展的整体性和全面性;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和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几点意见》,从培养目标的高度,更多理解劳动教育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学习《劳动教学纲要》,明确劳动教育的目的、任务和要求。学习各地劳动教育的先进经验,增强教育工作的`时代感。
同时,利用家长会,宣传劳动教育的意义和劳动教育的重要性,要求家长协助学校开展这方面的教育。做好“三保证”:我们把劳动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学期结束时评估优劣。二要订好劳动教材做到人手一册,一人一份,保证劳动教育材料。三要建立劳动教育检查制度,保证劳动教育的正常性。从而确立了劳动教育的地位,促进了劳动教育的顺利开展。
2.因地制宜,开辟劳动教育基地。
劳动基地是进行劳动教育的物质保证。我们除在劳动课中认真进行爱劳动的教育和手工劳动实践外,还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促进劳动基地的开辟与建立。
首先,利用我校现有的劳动教育基地。我校的食堂、宾馆每学年开展学生帮厨活动;我校的农场,每学年安排学生实践体验。近几年来,我们把这项工作作为学生进行劳动锻炼的一项任务。学校的绿化带、花坛和草坪,我们将其划分给班级包干,负责卫生保洁工作。
其次,我们经常组织学生到复兴社区参加公益性劳动,将复兴社区作为校外的劳动教育基地,由各年级学生轮流做好公益服务工作。
此外,积极倡导学生在家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父母的事情帮着做,还通过定期的问卷调查,及时了解情况,使劳动教育落到实处。
3.开展研究,提高劳动教育质量。
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努力提高劳动课教学的质量,是优化劳动教育的关键。我校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劳动教学纲要》;深刻领会纲要对各年级学生进行劳动教育的具体要求。以校本教材为依托,举行了劳动教学公开课,课后,重点讨论研究劳动课教学的基本模式。
4.各班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有目的,有主题的组织丰富多彩的劳动教育活动,在劳动的过程中,遵循知、情、意、行相统一的原则,并充分注意教育形势的趣、活、实。要求:每班进行一次关于劳动教育的主题班会,组织一次社会实践活动,进行一次劳动技能竞赛活动,组建一个劳动兴趣小组。并及时整理活动的过程性资料,学期末,学校将评选劳动先进班集体。
5.学校开展全校学生征集“劳动小窍门”、“劳动金点子”,培养学生在劳动中实践、学习、创新的能力。
6.各班组织学生开展“学一种劳动技术”、“写一篇劳动收获体会”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学本领,做主人。
7.举行竞赛,激发劳动教育情趣。
8.开展评选“劳动能手”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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