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宣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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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宣传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拓宽我校研究生生源渠道,改善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扩大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影响,学校决定进一步开展20xx年的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主要职责分工
研究生处统筹组织全校性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负责制定招生计划及有关招生政策、对外联络和咨询、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发布等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成立由领域负责人、研究生分管领导、指导教师、专业任课教师、管理人员等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宣传工作。
二、主要宣传内容
(一) 专业学位点概况
主要包括:历史沿革、发展规模、教学科研条件、师资力量、招生领域、教学实验设施和科研成果、学术交流情况、专业特色与优势、培养机制、学习内容、课程设置等,尤其是学位点的办学特色。
(二)导师介绍
主要包括:高层次人才、特聘教授、教学名师等、导师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培养方式等。
(三)招生政策
主要包括:学校、学院的政策及形势(学校对第一志愿考生优惠政策),学校及学院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等。
(四)校园文化
主要包括:研究生在校期间相关活动剪影、研究生创新学术论坛、课外活动(科技、文体类比赛)、研究生获得的一些社会荣誉、名师讲座、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等。
(五)就业状况
主要包括:历届毕业生就业状况和优秀毕业生的典型事迹(优秀毕业生风采展示、高端企事业单位就业情况)。
(六)其他问题
主要包括理念报考情况、招生条件、针对一线教师灵活的培养方式等。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积极拓宽宣传渠道,营造报考氛围
研招办设立专门的研招微信咨询平台、QQ、咨询电话、邮箱,接受一般政策咨询,各学院需公开专门的考研咨询电话和邮箱,接受考生其他咨询。
各学院应充分利用宣传横幅、宣传标语、校园网(学院主页)、校报、校刊、报告会等媒体和阵地,主动宣传本学院学科实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稳步推进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
(二)通过校内宣讲动员,吸引优质生源
各学院要组织召开各年级本科生参与的考研宣传动员会、现场咨询会、主题班会,实现学院内全覆盖。主要内容包括:介绍和宣传我校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学院、学科实力,研究生教育质量,高水平研究成果,导师风采展示等。
(三)走出去、请进来,强化对外宣传和联络
向省属相关院校、校地合作单位、学科相关行业单位寄发招生简章;发动研究生导师对外宣传(结合实习实践基地和教研项目岗位需求,向合作单位推介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广泛联系校友,发挥校友分布在全国各地的优势,开展广泛的宣传。
四、工作安排与要求
(一)各学院要精心策划招生宣传方案,应在各领域招生宣传工作开展前制定内容详实、可操作和针对性强的'20xx年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方案,明确招生宣传的对象、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目标等(研招宣传工作计划表),并报研招办备案。
(二)5月—9月为研究生招生宣传活动季,5-8月份研招办已在各学院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前期的招生宣传工作,在9月份研招预报名前(一般为9月25-28日)各学院应按照各自制定的招生宣传工作方案开展宣传活动,并将招生宣传稿件发至研招办电子邮箱。
(三)研招办负责印制招生简章,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将所需数量在9月11日16:00前报至研招办,如果学院另有纸媒招生宣传材料需要印制自行解决。网络宣传资料需适时更新,逐步建立多渠道、立体式、互动型的宣传网络体系。在本单位网站制作、更新导师简介,将网页链接于9月17日前发至研招办电子邮箱。
(四)健全保障机制,落实招生宣传工作责任。各学院要建立健全招生宣传工作责任制,加强业务培训、全员参与、层层落实。在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吸引生源的基础上,加大招生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吸引更多的优秀生源报考,同时要加强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充分调动导师的积极性,竭力打造一支熟悉政策、较为稳定的宣传队伍。各单位要精心安排与布置,利用优势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做好20xx年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以实现我校研究生培养规模上的增长,生源质量上的提高,为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打下基础。
招生宣传方案 篇2
一、园况分析:本园现有班级个,幼儿名。其中小班个,幼儿人;中班个,幼儿人;大班个,幼儿人。
二、预计招生人数小班预计招生15人;中班预计招生5人;大班预计招生15人;小班、中班、大班共计招生人数35人。
三、招生对象小班——20--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中班招收20--年9月1日-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大班招收20--年9月1日-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时间:20--年6月10日统一报名,6月15日进行补招。平时有空缺随时补招。
五、招生基本程序
1、发布招生简章5月10日通过媒体、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本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幼儿园基本情况,幼儿园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性质、类别、招生计划、报名时间,收费项目及标准、报名咨询电话等。
2、组织招生报名报名时,家长要带领幼儿,持户口薄或居住证到幼儿园登记,及时的'公布录取幼儿名单及编班情况。
3、组织新生入园幼儿入园前需到市级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指定的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报到时,家长须向幼儿园提交儿童健康档案和《儿童预防接种证》
六、报名地点城关中心幼儿园教学楼二楼园长。
七、成立招生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分组长:
招生宣传方案 篇3
1、活动目的
(1)扩大我校在全国各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加深考生、家长及各中学对我校的了解和认同;
(2)为学校的发展做贡献;
(3)为学生提供社会实践机会。
2、活动主办部门
本活动由招生工作办公室主办。
3、参与对象
我校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
4、活动时间安排
(1)各学院于20xx年12月20日下班前确定本学院招生宣传志愿者名单,电子版名单发送至3572397@qq。com
(2)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活动时间:寒假期间
(2)学生上交活动总结时间:20xx年3月15日前
5、活动方式及考核办法
(1)活动方式
招生宣传志愿者利用寒假回家的机会,携带招生办统一印制的宣传资料,回到所在毕业中学,向学校领导、老师宣传介绍我校的相关情况以及本科招生的有关政策等,与高中在校学生,特别是毕业生分享大学生活的.心得体会;解答学生提出的一般性问题,如学校基本情况、招生计划、专业设置、校园文化生活等,并动员优秀学生报考我校。
(2)考核办法
活动过程中,招生宣传志愿者应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包括总体效果、中学及考生对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后以调查报告形式报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将与有关部门协调,将此次活动纳入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之列;对学生提交的调查报告认定为优秀的,将依据学校社会实践相关规定予以记学分、评选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给予物质奖励等。
(3)为学生提供社会实践机会。.。.。.
招生宣传方案 篇4
为让全社会了解珠海市南屏中学职业高中部近年办学成果,做好我校职业高中专业转型升级工作,圆满完成20xx年学校烹饪及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招生工作,特制定学校职业高中部招生宣传工作方案。
一、“幸福珠海开心家宴”系列活动
(一)系列活动一:启动仪式暨学校职业教育成果展示活动
时间:5月4日上午10:00—12:00
地点:南屏中学职业高中部五楼宴会厅
参与人员:邀请区领导及主办单位领导、香洲区各中学领导、协办单位领导、校企合作单位代表、优秀毕业生代表、在校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
活动内容:1、活动启动仪式;2、学校职业教育成果展示。
特区报报道方案:在新闻版发布消息。
(二)系列活动二:“我为妈妈做个菜”
时间:5月13日
地点:南屏中学职高五楼烹饪操作室
活动内容:
1、邀请50至100对母子参与活动,请南屏中学烹饪专业学生进行一对一厨艺指导。
2、特区报社报道方案:
(1)为配合本次活动,进行问卷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
(2)请专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3)活动预告消息,并全程跟踪报道。
(三)系列活动三:“幸福珠海,开心家宴”母子厨艺大赛
时间:5月14日至6月16日
地点:南屏中学五楼烹饪操作室
宣传报道方案:
1、在特区报要闻版刊发3到4次预告及活动进展跟踪系列报道。
2、比赛正式开始后,在特区报刊发活动消息和半版专题报道(图文)。
二、珠海市南屏中学职业高中部办学成果报道
时间:4月26日—6月23日
宣传:
(一)特区报社专题报道半版专题;
(二)消息2-3篇
报道内容:
1、毕业生报道(烹饪、酒店服务与管理科组提供材料);
2、实习、实训、校企联合办学报道(实训处提供材料);
3、学生近四年参加技能大赛成绩回顾报道(烹饪、酒店服务与管理科组提供材料);
4、舒展学生自信的翅膀,铸造合格技能性人才(德育处提供材料)
三、对全市各中学进行招生宣传活动
(一)时间:5月4—6月15日
(二)活动内容:
1、送招生简章到全市各中学;
2、到斗门城东中学、横山中学等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
3、6月22日与本校初三部分学生举行填报志愿恳谈会。
四、系列活动及宣传报道组织架构。
珠海特区报、香洲区教育局和南屏中学联合成立组委会,组织、策划、协调所有系列活动和宣传工作。珠海特区报派出骨干文字和摄影记者组成报道专责小组进行及时报道。
招生宣传方案 篇5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xx〕3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坚持育人为本,提高选拔质量,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维护教育公平出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推动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艺术人才支撑。
二、总体目标
从20xx年起,逐步推进高校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相关改革工作,到20xx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艺术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能力考试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艺术专业特色发展。
1.明晰艺术人才选拔培养定位。
高校艺术人才选拔培养要结合学校办学实际,进一步找准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根据不同艺术类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能力素质要求,构建与办学定位和特色相适应的艺术人才选拔体系,着力选拔培养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推进高校艺术类专业内涵发展,培养具有扎实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的艺术人才及具备丰厚文化底蕴和突出专业能力的拔尖艺术人才。
2.优化艺术学科专业布局。
高校设置艺术学科专业要紧密结合我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对高素质艺术人才的需求,根据学校办学定位,综合考虑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毕业生就业等因素,进一步调整优化艺术类专业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学校每年要对艺术类专业录取新生和毕业生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不具备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不足、就业率低的专业进行相应调整,减少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和办学规模。
自治区教育厅加强高校艺术学科专业设置调整和招生计划管理,组织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教学指导委员会,不定期对高校艺术学科专业设置、招生规模、培养质量、就业状况等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高校艺术学科专业布局和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二)完善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方式。
我区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统一高考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包括艺术统考和高校艺术校考,艺术统考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高校艺术校考由相关高校自行组织。
3.明确艺术统考专业范围。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教育部制定的`高校艺术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各专业分类考试方案,制定我区艺术统考考试科类、科目设置方案和考试说明,增强考试的区分度,满足不同层次、类型高校的选拔需要。我区艺术统考的科类包括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航空服务类等,到20xx年基本实现艺术类专业我区艺术统考全覆盖。对个别生源极少或考试组织确有困难的艺术类专业,采取与区外联合组织或“考评分离”等方式进行。
4.严格控制艺术校考范围和规模。
20xx年起,在艺术统考基础上,开展艺术校考的高校原则上为经教育部批准的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院校。上述高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需组织艺术校考的,须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
组织艺术校考的高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人才选拔培养定位,科学制定校考工作方案,加强与区内外艺术统考的衔接,合理确定校考形式。要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校考人数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艺术统考成绩进行初选。我区高校艺术校考不得在区外设置考点,区外高校艺术校考也不得在我区设置考点。对于出现违规招生情况的高校,将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停止校考资格。
5.健全艺术考评人员遴选机制。
20xx年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建立健全艺术类专业考评人员信息库,加强与区外招生考试机构、艺术院校的联系与合作,扩大我区考评人员的遴选范围。优化考评人员组成结构,逐步增加区外校外考评人员人数,到20xx年,区外校外人员比例达到一半以上。
(1)严格考评人员资格。高校考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从事一线教学和管理工作、身心健康、能胜任考评工作、具有中级职称以上。
(2)实行申报回避制度。建立考评人员和考生特殊关系申报制度,凡在规定时间内有指导、被指导关系或有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和考生,均须按要求进行申报,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高校领导干部子女或亲属报考本校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在校内公示,要全程回避,学校不能安排其参加考评工作。
(3)建立“黑名单”制度。考评人员不能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勾连牟取不正当利益。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考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考评人员“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高校考试招生工作。
6.严格规范考试组织管理。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全面负责艺术专业能力考试统筹管理和组织工作。高校负责艺术校考的组织实施。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有关高校应按照国家教育考试保密要求,完善艺术统考和高校艺术校考命题、制卷、试卷流转、保管等各环节、全流程的规范管理,确保命题和试卷的绝对安全。严把考试入口关,通过现代技术手段,严防考生x。严把考试组织关,严格落实考生、评委、考场随机编排“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试舞弊。严把考试评分关,完善艺术统考和高校艺术校考的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完善信息化评分系统,加强评分管理,积极采取“考评分离”、考评人员现场独立打分、全程录音录像等方式,确保评分公平公正。
(三)完善艺术类招生录取机制。
7.完善招生录取办法。
20xx年起,我区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行以下办法:
(1)使用艺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能力考试成绩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统一高考成绩和艺术统考成绩都达到我区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统一高考成绩和艺术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择优录取。
(2)使用高校艺术校考成绩作为专业能力考试成绩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我区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高校艺术校考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3)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艺术类专业招生,不再进行艺术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统一高考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高校应积极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办法,加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多维度评价,相关使用办法要提前向社会公布。
8.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
根据不同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统一高考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逐步扭转部分高校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倾向。20xx年,艺术统考考生的综合成绩中统一高考成绩所占比例为40%。20xx年起,艺术统考考生的综合成绩中统一高考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组织艺术校考的高校要对各艺术类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统考成绩提出明确要求,结合专业培养要求,加强考生文化综合素质考查,进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9.建立破格录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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