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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行业冬病夏治专项方案

2025/12/19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供热行业冬病夏治专项方案(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供热行业冬病夏治专项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吕梁市关于做好供热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供热服务水平,确保20xx年度供热季安全稳定运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20xx年度供热季安全稳定运行为重点,按照安全、平稳、优质、高效供热的要求,合理调度运行,严格巡查监管,强化应急处置,全面提升供热管理水平和供热服务质量,全力保障群众安全平稳用热,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采暖需求,不断推动供热民生保障迈上新台阶。

二、供热时间

20xx年度冬季集中供热采暖期自20xx年11月1日开始至2023年3月31日止。

三、工作任务

用户室内采暖温度参考标准为18℃±2℃。

(一)全市城区集中供热总面积1530万平方米,换热站283座,热源任务由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晋能热源厂)承担。

(二)应急补充热源由城东热源厂和孝义煤矸石发电公司(东义热源厂)承担。若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晋能热源厂)发生故障且24小时内无法恢复正常,由城东热源厂和孝义煤矸石发电公司(东义热源厂)共同分担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晋能热源厂)负荷。若遇极寒天气,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晋能热源厂)无法单独满足供热需求,适时启动城东热源厂和孝义煤矸石发电公司(东义热源厂)。

1、孝义市热力公司城东热源厂主要负责崇文街以北、北外环以南、中和路以西、三环路两侧130万平方米供热区域,具体负责旺顺1、旺顺2、盛世兰亭、东兴帝豪、检察院、沃尔玛1、沃尔玛2、梦幻海、崇德苑、崇德小学、留义、桃园堡清洁、苏家庄东区清洁、苏家庄西区清洁、宋家庄清洁、看守所、大地、烟草大厦、公安局、西北压煤1、西北压煤2共21座换热站供热。

2、山西孝义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东义热源厂)主要负责永安路以东、梧桐街、敬德街两侧150万平方米供热区域,具体负责梧桐新区1-9#、曹村1#2#、桥南、驿马、下栅、铁匠巷、供电仓库、城东廉租房、东南压煤村庄共18座换热站供热。

(三)20xx年冬季,三大矿区燃气锅炉供热总面积123.6万平方米。

1、高阳矿供热管理中心承担供热面积36.9万平方米。具体负责高阳矿辖区及周边供热;包括新区、68楼、木厂楼、鹏阳沟、旧区、医院和东大院共7个换热站供热。

2、水峪矿供热管理中心承担供热面积46.1万平方米。具体负责水峪矿辖区及周边供热;包括锅炉房、工村、旺家垣、公寓、高层、寺沟小学共6个换热站供热。

3、柳湾矿供热管理中心承担供热面积40.6万平方米。具体负责柳湾矿辖区及周边供热;包括柳湾1#2#3#4#、阳泉曲共5个换热站供热。

四、实施阶段

(一)集中供热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10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按照20xx年11月1日零时供热时间要求,市城市管理局、热力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各供热企业要细致、全面做好今冬集中供热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结合供热经验和实际情况,及时预判解决供热运行可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到进展有序、准备充分。11月1日前若遇气温骤降、天气明显转冷等突发情况,确保随时供热。

1、如期高质量完成供热工程建设。市热力公司要对目前未完成且影响正常供热的工程,倒排工期、加快推进、严把质量,确保10月20日前全面完工。所有工程竣工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组织竣工验收,确保供热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2、全面做好供热管网维护和节能技改。市热力公司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手段,加快老旧一次管网更新,推进一次网全网平衡和二次网节能改造,稳步实现小区、楼宇、楼道按需分配热量;全面推行“远传智能表阀”分户控制,采取旧区替换和新区配套方式,在10月20日前完成年度计划表阀安装和系统升级工作,稳步实现用户室温精准调节,形成智慧供热、节能环保、高效调控的供热运行体系,建立城市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机制,着力提升城市供热服务能力。

3、全面排查检修设施设备。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厂要对供热设施设备全面排查、检修,特别要加强重点部位、重要设备检修,对新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消除;对人员到岗、值班安排、通讯联络、运行记录、安全防火等工作全面检查;对末端边缘用户针对性开展回访检查;对新发展用户严格把关验收内部系统。各小区(单位)要对庭院供热管网系统冲洗、打压、防腐、保温,保证不漏热、不堵塞、不生锈、不失水,提高管网运行效率和供热质量,确保10月20日前各系统、各环节具备运行条件。

4、加强岗前业务技能培训。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厂要及早调配技术力量充实岗位,配齐配足业务骨干和技术操作人员。要开展全员岗前技术、制度培训,加强带班管理人员、重要岗位人员、新到岗人员的培训,严格进行培训考核,确保尽快熟练和掌握各项业务技能和规章制度,保证人员到位、技术到位、精力到位。

5、保障供热生产燃煤燃气的储备与使用。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晋能热源厂)要提前储备供热用煤,确保用煤储量至少满足两个月运行需求。市属各产煤企业要积极服务民生,优先供应供热用煤;市交通、交警等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确保供热物资运输畅通;市热力公司要提前与市天然气公司对接,协调矿区生产用气总量,保证气源充足;市天然气公司要继续执行居民气价,保障矿区供热安全平稳运行。

6、提前做好供热调试运行。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晋能热源厂)要提前进行联车调试,市热力公司要做好管网系统注水和换热站调试。要在10月20日前完成一网和二网注水,组织供热系统冷运行;10月30日开始升温,达到随时供热条件;保证10月31日下午6时前各热用户室内温度达标。

(二)集中供热稳定运行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1、加强分阶段运行管理。20xx年11月1日准时开始集中供热,采取分阶段调节方式运行。

初寒期(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15日):市热力公司要按规定抽测住户室温,保证住户室温合格率不低于98%。同时,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晋能热源厂)要根据天气变化调整总供回水温度,在保证住户室温达标的基础上,采用低流量低温度运行方式,确保节约能源,科学运行。初寒末期要落实后续燃煤储备,逐步提升设备稳定运行能力,确保严寒期连续平稳供热。

严寒期(20xx年12月16日—2023年2月25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晋能热源厂)要采用大流量高温度运行方式,高效连续供热,并随时调整运行状况。城东热源、东义热源要做好极寒天气下准备启动各项工作。元旦、春节期间,各热源厂要保证用户室温比平时高出1—2℃,确保群众温暖过节。

末寒期(20xx年2月26日—2023年3月31日):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晋能热源厂)要持续抓紧抓实安全运行,认真做好供热收尾工作,为开展夏季设备维检修作好准备。

2、加强故障应急处置。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厂要进一步完善供热应急抢险预案,确保抢险器材、设备配备齐全。特别是重要设备、易损设备要做到一备一用。要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充实有经验、懂技术的熟练工作人员,确保人员充足、能力过硬。各热源厂要制定首站抢险应急预案,对出现的故障立即组织抢险,尽快恢复供热,同步上报市热力公司调度室,并通过电视台、公众号等媒体通告热用户。

3、加强用户诉求服务。市热力公司要加强我市无人管理小区用热服务,特别是要及时处理解决因管网设施老化跑造成冒滴漏等问题。其中一级管网维抢修费用由市热力公司承担;小区二级管网维抢修费用由小区业主集体分担;用户户内维抢修费用由用户自行解决。市热力公司要定期回访用户,做到有报必查、有访必回,切实解决群众供热诉求。因供热管网或设备发生故障,出现用户室温不达标时,抢险维修队伍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小故障应在4小时内解决,大故障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要及时公布处理结果或作出运行调整;如因其他问题导致用热效果不佳的,市热力公司要积极协助解决。

4、加强供热安全管理。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厂要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岗位安全职责,认真做好管网、设备、电器等重点设备定期巡查,全面做好管线、电路等关键部位动态监测,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供热安全事故发生。各小区(单位)要做好内部管网系统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用热设施设备状态,持续关注内部管网运行,确保用热安全高效。

5、加强值班值守管理。各相关单位和热源企业要严格制定供热期间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岗位职责制度、值班信息报告制度,时刻保持联络畅通,严禁值班时间空岗、脱岗、离岗,确保供热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各有关乡镇、街道值守时间为20xx年1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各供热单位、热源企业自供热系统满水升压日至停热停炉日,实行24小时值守。

五、费用结算

(一)热源费用结算

1、吉焦结算。市热力公司要提前与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晋能热源厂)电厂签订供用热合同,严格执行合同规定,每月底向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晋能热源厂)结付一次热源费。热源价格暂定按每吉焦18元结算(市财政热价补贴每吉焦9元,市热力公司支付热源价每吉焦9元)。

2、亏损补贴。市财政局要结合热源生产成本、应急补充热源保障成本、三大矿区供热成本等,严格按照热源成本的审查与核算结果,及时向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厂拨付亏损补贴。

(二)采暖费用收缴

1、采暖费用收缴标准。20xx年度,我市采暖费价格按照孝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孝义市城区供热价格的通知》(孝发改发〔2019〕110号)规定执行。即:按建筑面积计算,居民住宅每采暖期每平方米17元;机关团体用户每采暖期每平方米27元;商业经营性用户每采暖期每平方米31元。

2、用热报停业务办理。本年度不用热用户,在10月15日前需向市热力公司提出申请,符合报停条件的,按照应缴采暖费的30%缴纳基础热费,由市热力公司将锁闭分户阀门或切断报停楼宇。

3、采暖费用收缴办法。各热用户单位(小区)在10月31日前,将本年度采暖费用一次性全额交付市热力公司。由财政支付采暖费用的机关事业单位,市财政根据市热力公司与采暖单位核定的采暖面积,直接将采暖费用支付市热力公司。

4、严格采暖费收缴秩序。市热力公司要认真做好采暖费收缴工作,确保应收尽收,对恶意欠缴采暖费行为要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对截留、挪用、侵占采暖费的单位或小区有关负责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严厉打击搭车收费。各小区物业要严格执行市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坚决杜绝借采暖费名义,加价收费、搭收其他费用,不得以收缴采暖费限制其他公共服务。市市场监管局要常态化开展价格稽查,对加价收费、搭车收费等不按规定收费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障冬季供热平稳运行,成立20xx年市冬季城市集中供热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城市管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房产中心、城警大队、热力公司、供水公司、供电公司、供气公司、各所涉驻市单位、各有关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晋能、东义、城东热源厂负责人及华博水务有限公司、泓源达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全市20xx年冬季供热工作,定期召开供热例会、组织现场办公,及时研究解决供热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检查各供热单位工作情况。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热力公司,办公室主任由马红兵同志兼任,负责及时调度、协调解决供热相关问题。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坚持把冬季供热工作作为重要民生,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狠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供热运行平稳、重大问题及时处置。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企业要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供热、用户至上的理念,细化目标任务,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运行和抢险方案,保障全市集中供热安全稳定。

(二)狠抓责任落实。市城市管理局要加强对供热单位的督促检查,积极协调帮助解决供热中的困难问题。市财政局要认真落实政府供热补助政策,保证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市供水公司和华博水务有限公司、泓源达水处理有限公司要保障各热源厂、换热站的水量和水压。市供气公司要协调上游气商,充足供应三个矿区燃气锅炉天然气,要继续执行居民气价,全力保障矿区居民温暖过冬。市供电公司要提前两小时告知停电计划。各有关乡镇(街道)及所辖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各小区物业机构的管理,积极化解供热矛盾,协调做好小区及住户供热设施的检修管护和采暖费用收缴工作。各驻市国有企业、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建立完善本单位供热运行、抢险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开展供热各项工作,确保今冬供热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格运行管理。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企业要强化运行管理,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及时预测分析供热需求,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及信息报送制度,做实做细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各热源厂要认真履行供热职责,严格执行供热调度指令,确保安全供热、稳定供热、保质供热。市热力公司要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巡查监管,确保供热管网系统运行稳定。

(四)严格巡查检查。市城市管理局和热力公司要组建专门检查队伍,严厉查处破坏表阀、窃水窃热及偷接转供等行为,坚决取缔违法安装、使用管道循环泵、换热水箱、放水闸阀等行为,坚决维护全市供热正常秩序。

(五)加大宣传引导。各责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供热知识、用热常识及供热服务等方面的宣传,引导用户安全、合理、经济用热;要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供热行业冬病夏治专项方案 篇2

冬季是燃煤取暖不当造成师生煤气中毒和火灾的易发期。为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预防和杜绝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结合实际,特制定冬季取暖方案如下:

一、目标与任务

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恶劣天气期间实习支教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聊城大学《关于实习支教大学生冬季取暖安全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强化管理,落实措施,增强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为师生健康、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方法与步骤

(一)宣传发动

1、召开校长例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利用板报、橱窗等方式,及时宣传取暖的注意问题。

3、落实学校冬季取暖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

(二)自查整改

1、组建机构。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具体分工,明确责任,认真部署各项工作,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实、抓细。

2、取暖要求。用煤炉取暖的学校,室内确保通风;安装排烟管道,保证管道通畅、不漏气、并装有风斗;周围不能有易燃物。支教教师室内使用新电暖气取暖,宿舍不准用电褥子取暖;经常检查线路,保证线路安全。

3、各完小安排专人负责冬季取暖问题,值班人员明确责任,加强检查。

4、坚决消灭明火取暖,消除煤气中毒的隐患;禁止使用电炉取暖,易燃物品要远离火源,防止火灾的发生。

5、认真检查消防器材,保障安全设备到位。

(三)应急预警

突发事件发生时,学校安全取暖领导小组转为安全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向联校上报突发事件情况,并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事件发生后,联校指挥部指挥成员要迅速到位,要及时把受灾学校事件详细情况统计汇总,做好学生安抚工作,及时查清事件发生起因,做好事件的发展分析、预测,开展救援工作宣传,配合其他部门救灾抢险;组织医疗救护队,确保受害师生在最短时间内接受抢救与治疗;维护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措施

1、各完小通过校会、班会、橱窗等方式,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预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让学生掌握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事故能力。

2、加强对预防煤气中毒的安全知识的宣传,时刻关心支教教师的生活。

3、加强安全课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

4、切实进行安全预警演练,提高师生预防自救能力。

5、认真检查取暖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记录,写出书面总结报告。

供热行业冬病夏治专项方案 篇3

为加强XXX物流有限公司管辖内道路运输、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某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重点工作和长效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调源头治理、精准治理,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安全管理短板,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坚决杜绝道路交通和车辆伤害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局面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及其他领域安全责任体系。

1.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道路运输、装卸场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员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2.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与系统外相关单位和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严防失控漏管。

(二)强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1.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

进一步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排查公司管辖区域的安全风险,建立重大风险信息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

3.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

分析查找相近领域近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汲取对强化道路运输及其他领域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

(三)开展其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辖区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厂区内各类车辆(公务车、洒水车,及煤、灰、渣、酸、碱、油、备件等物料运输车辆)管理的责任部门、管理责任人和管理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考核。加强大型活动、作业用车管理,制订并落实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二是加强驾驶员管理。禁止有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3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或者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的`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从事驾驶机动车辆工作。驾驶人员要培训上岗,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实行内部准驾制度,无企业内部准驾证不得驾驶任何车辆。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严禁违章驾驶,特别是对企业物料运输车辆的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风险告知。

三是加强车辆管理。属于交通或管理部门厂内机动车辆应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号牌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确保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安全装置完善可靠。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行驶。

各种车辆的在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危及交通安全问题,应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行驶。车辆应停在指定地点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不应逆向停车,坡路上停车必须采取防溜车措施。驾驶员离开车时,应拉紧手刹、切断电路、锁好车门。厂内使用的机动车辆,并定期检查记录内容。未纳入政府管理部门的其它车辆,由公司自行检查检验,发放内部牌照。四是加强厂区(含风电场内部管辖)道路管理。

在厂区前、厂区内应设置醒目的车辆行驶路线图和道路交通标线,引导物料运输车辆有序进出厂区,在厂区内应按照规定的线路单向通行。在物料运输道路沿线应采取交通分流措施,通过设置隔离栏杆、水泥隔离墩等方式将车辆与行人进行物理硬隔离,不具备条件的路段,在路面上应采用道路交通标线划分车辆与行人通道,实现人车分离,车辆与行人各行其道。在物料运输道路沿线人员行走与车辆行驶路线交叉的地方,应在路面上设置斑马线,供人员通行。

五是加强作业安全管理。大件运输、大件转场应严格履行有关规程的规定程序,应制定搬运方案和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指定有经验的专人负责,事前应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厂内机动车辆装载不得超过铭牌核定荷重。叉车、翻斗车、起重机,除驾驶员、副驾驶员座位以外,任何位置在行驶中不得有人坐立。司机在启动车辆前,应鸣笛,并观察确认车辆四周及行车轨迹内无人。厂内车辆接卸作业严格执行“人车分离”管理制度,杜绝交叉作业。夜间在煤场接卸区域工作人员,必须穿带有反光警示条的工作服。车辆装载作业时,应在确认车厢(罐)内无人后方可进行装载作业。自动倾卸车在车厢起升前注意四周是否存在障碍物及人员,禁止边走边起、边走边落,禁止在车厢没有复位情况下行驶。自卸车辆出现卸料不畅时,要立即终止作业,在车厢下落至平稳后,接卸人员指导车辆尽快驶离卸料区域。非自卸车辆需借助铲车进行卸车作业,非自卸车辆司机用铁链或绳子将打开的车厢门栓牢离开后,铲车方可进行卸料操作,同时车厢的另一侧不得站人。铲车运输时,铲架应放低行驶,工作完毕铲架应收起绑好。

供热行业冬病夏治专项方案 篇4

认真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加快做好释放煤炭先进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XX〕70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露天煤矿供暖季释放应急保供产能的复函》(发改办运行〔20XX〕765号,下称《保供产能的复函》)、《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煤炭增产增供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及国家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增产保供稳价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做好我市能源电力增产、保供、稳价各项工作,全面保障全国、全区今冬明春能源电力市场稳定供应,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能源电力保障各项决策部署,以强安全、增产量、保供应、稳价格为主线,凝聚各方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各种必要措施,尽快释放煤炭产能,保障电力稳定有序运行,坚决完成国家、自治区下达的能源电力保供任务,为全国、全区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作出应有贡献。

二、主要目标

从服务国家大局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能源电力保障工作的具体部署,全力以赴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工作,力争全年煤炭销量突破7亿吨,电力供应稳定运行,确保经济发展不受限、人民群众过暖冬。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能源电力保障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鄂尔多斯市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障工作属于市综合经济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长由市综合经济领导小组组长杜汇良担任。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能源电力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统筹调度,加强旗区、部门间沟通和对接,确保能源电力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霍励平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沟通各有关部门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统筹推进全市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和能源企业复工复产、手续办理、临时用地审批、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及统计调度等工作。各旗区要比照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全力抓好能源电力保障工作。

四、加快推动已争取煤炭保供政策落地实施

(一)获得第一批产能核增批复煤矿(17座,核增产能4000万吨/年)

要进一步加强16座(核增产能3700万吨/年)已获得产能核增批复煤矿的安全监管,严格要求煤矿按照新核定产能加快组织生产,全面释放煤炭产量,并按照承诺任务完善相关变更手续。另有1座(色连一矿)延迟批复产能核增煤矿,要协助指导该煤矿企业尽快完成现场设备安装,尽快获得产能核增批复。(市能源局牵头,各旗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配合)

(二)获得第二批、第三批产能核增煤矿(63座,核增产能7630万吨/年)

挖掘潜力产能,促进增产增供。10座(核增产能1570万吨/年)列入第二批和53座(核增产能6060万吨/年)列入第三批产能核增名单的煤矿,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核增产能抓紧组织生产,尽快完善核增产能手续。(市能源局牵头,各旗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配合)

(三)获得临时用地批复煤矿(107座,产能16470万吨/年,详见附件5)

认真梳理已获得临时用地的`107座煤矿生产状态(1座为乌海市管辖煤矿),建立台账逐一查找问题,细化措施,加强指导,尽快释放有效产能。其中列入国家保供名单煤矿44座(国家批复46座,其中2座因1座资源枯竭、1座乌海市管辖用地的煤矿未批地,产能5750万吨/年),未列入保供名单的煤矿62座,产能10720万吨/年。针对正常生产的煤矿要科学规划布局、优化开采方式,实现应采尽采。

针对正在剥离土方还未出煤的煤矿要合理制定剥离计划,加快工程作业,尽快释放产量。针对未复工的24座煤矿,要尽快梳理存在问题,“一矿一策”制定具体解决方案,多部门协同联动,全面推动煤矿复工复产。(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旗区人民政府、市能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配合)

(四)全市停产煤矿(93座,产能16760万吨/年)

目前,全市停产煤矿93座,要全面梳理排查停工停产煤矿企业,分门别类查找原因。针对因安全隐患、搬迁补偿、开工备案等问题临时停产的33座煤矿(9005万吨/年),要“一企一策”制定煤矿复工复产方案,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全力提高煤矿复工率。针对资源枯竭、涉法涉诉或矛盾纠纷严重等问题长期停产的60座煤矿(7755万吨/年),要通过多种渠道予以协调解决或整合关闭,处置僵尸企业。(各旗区人民政府牵头,市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配合)

五、积极协调拟争取的煤炭保供政策尽快批复

(一)已上报拟核增煤矿(54座,拟核增产能7205万吨/年)

要指导煤炭企业抓紧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要求,提前编制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产能置换方案等要件材料,继续争取国家、自治区有关部门批准煤矿产能核增,进一步释放先进产能。(市能源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配合)

(二)已核准未取得采矿证煤矿(9座,产能5830万吨)

协助推进煤矿采矿证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加快产能释放。其中5座已建成煤矿,抓紧上报自治区列入保供煤矿名单,按核定产能组织生产。针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可立即组织生产的煤矿,要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在初步设计、开工备案、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等手续办理上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效率。尽快补充完善核准、采矿、土地、环保、林草、用水等手续,尽快上报自治区能源局竣工验收备案。(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旗区人民政府、市能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配合)

(三)列入国家应急保供的露天煤矿

要贯彻落实《保供产能的复函》,加快列入国家应急保供的露天煤矿采剥作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释放生产能力,保障市场供应。(市能源局牵头,各旗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配合)

六、保障电力供应稳定有序运行

(一)加大燃煤电厂用煤保障。加快推动具备条件燃煤电厂补签四季度中长期合同,四季度用煤中长期合同覆盖率达到100%,签订中长期合同的煤炭、电力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供煤义务。加强电厂库存煤炭情况监测,确保可用存煤保持7天以上,坚决杜绝因缺煤停机情况发生。(市能源局牵头,各旗区人民政府、鄂尔多斯电业局、薛家湾供电局配合)

(二)保障发电供热稳定供应。加强发电、供热企业机组运行情况监测,及时核查辖区内非计划停机、计划检修及出力受阻机组情况,督促指导企业制定停机机组恢复运行方案,制定提升机组出力有效措施,保障地区电力热力供应稳定。(市能源局牵头,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鄂尔多斯电业局、薛家湾供电局配合)

(三)严格执行有序用电。按照自治区有序用电相关政策,根据本地区工业结构、企业用电特性、电力供需形势等具体情况,适时调整本地区有序用电方案,合理安排有序用电序列,灵活调整有序用电批次,本着“能不限则不限,能少限则少限”的原则,加强需求侧管理,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公共服务、城市运营等领域用电,守住保障民生用电底线。最大限度保障电力用户用电稳定,最大程度减少对地区工业经济影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能源局、鄂尔多斯电业局、薛家湾供电局配合)

(四)加大金融税收政策支持。协调金融机构增加对煤电企业的信贷投放,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煤电企业20XX年10—12月缓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收政策。(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牵头,市税务局、各银行配合)

七、尽快推动落实中长期协议签订

(一)全国保供方面。全市29家煤炭企业承担全国18个省区(市)5364万吨煤炭保供任务(详见附件9)。要加强督导和调度,督促煤炭企业与对应省区(市)加快对接,尽快完成第四季度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及时落实煤源,尽快实现煤炭供应。各中央直属企业或煤矿由市能源局监督指导,督促其尽快完成合同兑现工作。地方煤炭企业或煤矿要按照属地原则由企业注册地能源部门监督指导,督促煤炭企业尽快完成合同兑现工作。各煤炭企业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下达的保供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切实发挥好中长期合同稳定供应作用。(市能源局牵头,各旗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配合)

(二)区内保供方面。动员市内煤炭企业,为呼和浩特、包头、乌兰察布、巴彦淖尔、通辽等兄弟市承担冬季发电供暖用煤2000万吨保障任务,承担保供任务的煤炭企业要尽快与电力企业签订中长期协议或出具承诺。(市能源局牵头,各旗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配合)

(三)市内保供方面。原则上由产煤旗区自行解决,难以解决的,市级统筹由东胜区8家煤炭企业承担5个旗区发电供热用煤342万吨保障任务,承担保供任务的煤炭企业要尽快与电力企业签订中长期协议或出具承诺。(市能源局牵头,各旗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配合)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工作领导。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清醒认识保障能源安全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用足用好支持政策,从保障能源安全、民生福祉、社会稳定的高度看待保供工作,加快推进产能核增和产能释放各项任务。要按照职责分工,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要求,扎实推进能源电力保障各项任务,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贡献力量。

(二)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责任落实。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各自职能职责,全面压实主体责任。要抽调专人,成立工作服务机构,主动下沉一线,划片包矿,责任到人,细化工作措施,推进增产保供、协议保供、应急保供、安全保供,推动煤炭生产企业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产尽产、能产尽产,发电供热机组应发尽发、稳定运行。要及时解决能源电力保障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期推进,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全力促进全市能源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三)抓好安全生产,完善应急预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协同联动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进一步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消除安全监管盲区,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完善能源电力分类应急保障预案,针对雨雪冰冻等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启动预案,做到早预警、早部署、早应对,确保能源电力稳定运行。

(四)实现齐抓共管,强化协调联动。全面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完善协调联络工作机制,对能源电力保障工作实行“日调度”,全面提升工作效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涉及能源电力保障工作的重大事项或遇到的跨部门、跨领域问题及时沟通对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要主动作为,协调配合,认真履职,共同完成好各项重点工作。

(五)加强督查督导,全面压实责任。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能源电力保障工作纳入督查计划,加强对煤炭增产保供、电力稳定运行工作的日常检查和专项督导。各保供企业要压紧压实保供主体责任,各旗区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督指导责任,全面压实各方责任,确保保供工作有序推进。

(六)加强舆情引导,全面做好宣传。要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结合全市能源电力保障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宣传沟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正面引导和权威信息发布,营造正面、积极的社会舆论氛围,为推动全市能源行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供热行业冬病夏治专项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城镇供热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有关讲话批示要求,规范供热市场秩序,切实解决供热风险隐患和居民供暖问题,保障供热安全稳定运行,提高供热质量,确保群众冬季住上暖屋子,根据《20xx年全省城镇供暖“冬病夏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提升城市供热标准和质量作为冬季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围绕“五个大排查”“七个有保障”重点内容,迅速开展供热风险隐患和居民供暖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紧盯薄弱环节,深挖彻查整改消除供热运行隐患,真抓细查实改群众反映的突出供暖问题,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舒适温暖的良好居住环境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二、工作目标

以居民冬季供暖室内温度达标为目标,彻底解决热源、换热站、管网系统供暖既有安全隐患,全面解决以往居民供暖出现的温度不达标问题,确保不发生因供暖温度不达标引发群体性的事件和区域性大面积断供事故。

三、整治任务

(一)狠抓隐患问题排查。各县(市)区要聚焦近三个供暖期易发多发的供暖问题,深入开展“五个大排查”行动。

1.企业主体资格排查。重点排查供热企业与政府签订的集中供热协议(特许经营协议),供热企业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责任、义务情况;供热企业《供热许可证》有效情况,企业专业类管理和技术人员符合《黑龙江省供热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情况。对《供热许可证》到期未延续,擅自停业、歇业、弃管,擅自推迟供热、提前或中途停热,各县(市)区供热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热源保障能力排查。重点排查热源供热能力与供热负荷匹配、热源备用能力情况,是否存在热源能力满负荷或趋于饱和,热源备用能力不足情况;排查锅炉水冷壁、过热器、除渣机、上煤机、除尘设备、省煤器等热源设施设备情况,对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要列入夏季维修改造计划,需要更换的立即更换,需要维修的立即维修,确保热源设施完好,保障冬季热源能力需求。

3.管网运行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出现爆管、泄漏的管线及补偿器等附属设备,超期服役或临近使用年限的管线运行情况,对需要更换的管线和设备,能纳入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的,要列入管网改造计划实施;对未列入改造的,要制定维修改造计划,抓紧组织实施,确保管网设施完好,冬季系统运行稳定。

4.换热站调控能力排查。重点排查换热站内换热器、水泵、阀门、仪表、传感器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对需要维修更换的设施设备,抓紧时间维修更换;对需要设备升级的,要列入年度改造计划,能结合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的,一并组织实施,提升换热站精准调控水平。

5.居民室温达标排查。重点排查居民反映的供热不达标和供热设施问题,特别是设施老化严重的老旧小区、老旧楼房,居民反映强烈的低温小区、低温楼和低温户,要制定详细的维修改造清单,限期整改销号。

各地供热主管部门要督促热源企业和供热企业,对排查出的各类供热风险隐患和居民供暖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治台账,明确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并填报《供热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台账》(详见附件),报当地供热主管部门备案。

(二)狠抓保障措施落地。各地要在“五个大排查”基础上,强化措施保障结合排查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强化供热企业信用保障。各县(市)区要按照《黑龙江省城镇供热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城镇供热企业信用评价评分细则》要求,立即开展20xx-20xx年度供暖期供热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建立供热企业“红黄黑”榜,评价结果要在5月底前报地区住建局,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2.加快提升热源能力保障。各县(市)区要结合热源能力排查情况,抓紧推进热源项目建设,重点解决热源能力不足、备用能力不足问题。对热源紧张的区域,要积极实施多热源管网互联互通工程,并积极推进燃气、电、余热、生物质等清洁能源供暖项目,提高热源保障能力和清洁能源供热比例。各县(市)区要督促项目主体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倒排工期,抓紧实施,按期完成工程建设,确保热源能力满足冬季供热需求。

3.加强供热管网安全保障。各县(市)区结合管网排查情况,将存在风险隐患的'管线纳入改造范围,合理安排改造时序并抓紧组织实施,9月25日前完成改造任务,提升供热系统运行可靠性,全面降低供热管网运行风险。

4.增加智慧供暖技术保障。积极做好智慧供暖示范区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在供暖期前完成设施设备改造升级,要加快智慧供暖平台建设和调试,确保智慧供暖示范区项目在20xx年供暖期前投入运行,提升整个供热系统的精准调控水平,在保障用户室温达标的同时,解决用户冷热不均问题。

5.提升住户供暖设施保障。各县(市)区对排查体检出的居民供暖问题,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要积极进行建筑节能和楼内采暖系统改造,解决老旧小区、老旧楼房保温差、采暖系统老化严重问题;对非老旧小区居民供暖问题,要大力推进楼内采暖系统改造,解决用户采暖系统老化严重问题。各县(市)区要督促供热企业对近三个供暖期出现的低温用户的室内采暖设施进行清洗,解决用户管线堵塞、运行不畅问题,提升用户室温舒适性。

6.做好供热燃煤储备保障。为确保今年冬季全区供热用煤需求,各县(市)区要充分把握夏季煤炭价格低、运力宽松的有利时机,立即开展“冬煤夏储”,抓好供热用煤的采购、运输和储备工作。供热企业作为储煤主体,要早行动、早落实、早储煤,可采取租用等方式落实足够储煤场地;要严把储煤质量关,不能因煤炭质量影响冬季正常供热;要确保供热开栓前,纯集中供热企业燃煤储备率达到50%以上,切实满足冬季供热用煤需求。

7.强化供热应急能力保障。各县(市)区要建立完善本地区供热应急预案,落实供热事故抢修抢险人员、设备和物资。各县(市)区要依托辖区大型供热企业,建立专业的抢险队伍,做到人员队伍、机具设备、技术方案“三到位”,抢险队伍应急抢险能力要做到突发情况,随时调动,有效应对。各县(市)区要在供暖期前,组织抢险队伍及供热企业开展供热故障的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指导,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加格达奇区要建立专业的城市级抢险队伍,确保能够随时调动支援其他县(市)区抢险任务。

(三)开展整治效果评价。建立专项行动评价机制,各县(市)区要组织供热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全过程跟踪热源企业和供热企业排查整治情况,持续开展评估评价,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立即整改;以冬季不出现群体性的事件和区域性大面积断供事故为最终评价结果,压实热源企业和供热企业主体责任,打消企业侥幸心理和等靠思想,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经得起群众和时间的检验。

四、实施步骤

各县(市)区供热主管部门组织召开本辖区专项行动专题会议,部署落实“冬病夏治”工作。

(一)县(市)区全面排查。各县(市)区供热主管部门组织辖区热源企业和供热企业开展全面排查,7月底前完成全部设施设备风险隐患和居民供暖问题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和居民供暖问题,对照整治台账加快实施,确保9月25日前完成“五个大排查”“七个有保障”整治任务。各县(市)区供热主管部门要根据企业排查整治节点推进完成情况,持续对企业进行评价,全面评估企业排查整治情况。

(二)地区住建局核查。地区住建局将根据各县(市)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8月至9月对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热源企业和供热企业进行全面评价,总结行动开展的经验做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组织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此次“冬病夏治”专项行动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的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大兴安岭地区“冬病夏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城乡建设管理监督科,负责大兴安岭地区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强化监督管理。各县(市)区供热主管部门要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消除供热隐患和问题,确保冬季供热平稳安全运行。地区住建局将对推进缓慢的县(市)区进行通报、约谈。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加强专项行动的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与新闻媒体密切合作,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报道。供热企业要在施工、改造、检修现场进行公示,宣传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给用户带来的好处,争取用户支持,妥善处理解决管网改造、分户改造给群众造成的不便,营造有利于行动开展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