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发言稿
老地方整理的烟花爆竹发言稿(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烟花爆竹发言稿 篇1
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春节、元宵节及民间喜事等重要节日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然而,燃放烟花爆竹在给我们增添喜庆气氛的同时,也会释放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加剧雾霾程度,影响人体健康。随着城市高层建筑越来越多,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和伤亡事故屡见不鲜,燃放产生大量噪音污染也严重影响广大群众的生活休息。为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有效防止噪声和大气污染,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倡议全体市民:
一、让我们大家都来做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全县禁放烟花爆竹范围除特定区域外,城区范围内东至铁西路、西至唐华路、南至寿济路、北至王徐路,含上述四至道路实行全域全时段全面禁放,城区禁放范围内不再设烟花爆竹销售点。倡导春节、婚庆、殡仪等活动使用电子的烟花爆竹,表达祝愿、寄托哀思,减少环境污染。禁放范围以外各镇提倡限放。全县市民、特别是各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禁放限放烟花爆竹各项规定,坚决做到在城区范围内全时段不放烟花爆竹,在城区范围以外限放烟花爆竹。
二、让我们大家都来做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禁放限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人人都是监督员,要敢于向周围违反禁放限放规定的行为说“不”。对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部门将一律依法依规查处。鼓励、倡导酒店、宾馆、婚庆公司等承办婚庆、典礼的单位,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提示和劝阻。
三、让我们大家都来做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在城区以外的农村,提倡理性购买、少量购买烟花爆竹,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存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祭祀期间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提倡文明祭祖。倡导企业、个人等各类庆典不燃放烟花爆竹,提倡用敲锣打鼓、舞龙舞狮、张灯结彩等方式烘托气氛。全体市民要积极宣传禁放限放烟花爆竹有关政策规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号召动员周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积极走在践行绿色生活、改善空气质量、争当文明市民队伍的前列,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科学、文明的节日新习俗。
各位市民,留住碧水蓝天是我们的共同心愿,享受优良环境和保护生存环境是我们的权利、义务。让我们大家共同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不燃放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文明之风,共同维护我们的生活环境,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我们的桓台力量。衷心地祝愿大家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烟花爆竹发言稿 篇2
同志们:
为深入推进我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下面我提四点要求:
一、超前谋划,精心部署
根据《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xx区属于禁止燃放区,各有关部门、镇(街)要充分认清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迅速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抓紧谋划实施禁放以及相关企业退出前后的安排事项,快速稳妥有序推进禁放工作。一要抓好组织落实。各镇街要牵头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根据市政府会议部署和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强化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将“禁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抓紧抓好。二要明确任务分工。各部门、镇街要按照方案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领域、分片区包干,卡实责任,将宣传、管控、查处等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三是深入督导检查。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要以身作则、深入一线,带队检查,有效解决工作落实中的问题,保证“禁放”措施落实到位。
二、精准施策,扎实推进
各部门、镇街,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责任分工上既是独立作战,又不各自为战,要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彼此补位,宁可向前一步交叉重叠,也不退后一步形成空隙。一是有序推进,稳步开展。《条例》规定,禁止燃放区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区应急管理局要对我区前期排查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零售点进行重点管控,发现违规销售行为立即制止。关于烟花爆竹企业退出市场问题,总的要求是按照“统筹安排、有序退出、安全稳定”原则,在不受“冬奥会”等特殊管控政策影响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原则上20xx年x月底前务必依法完成退出企业库存清理工作。二是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组织协调机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烟花爆竹退出工作,确保宣传、管控、查处、整治等各项禁放措施落实到位。区公安分局要对城区主要路段进行巡逻,发现违法燃放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对全区公园广场,实行定人、定岗、巡查,第一时间制止违法燃放行为;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路面货运车辆的检查,及时发现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并向公安部门通报。各镇(街)要对每个村居、社区安排专人负责,定人、定岗、定时巡查,发现并制止违法燃放行为。三是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农历小年、除夕、初一、元宵节全天实行一级禁放管控措施,各相关部门、镇街要重点加强巡查管控,管控力量要分布到每条街巷、每片商业区、每个公园广场,每个社区、每个村居,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巡查,及时发现并阻止违规燃放行为。其他日期实行二级禁放管控措施。在每个社区、广场、商业区部署管控人员,及时规劝阻止违规燃放行为。正月初五至元宵节期间,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沿街商店、宾馆酒店的巡查管控,及时制止和劝阻商铺、企业开业燃放。区民政局要全面排查禁放区域内宾馆饭店、婚庆礼仪等重点单位,及时掌握婚丧嫁娶、宴席预订、装修开业等相关信息,及时做好上门宣传告知,并重点加强巡查盯防。
三、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节日燃放烟花爆竹的思想在我区民众心中影响多年,早已根深蒂固,要在短时间打破传统思想作祟,积极接受新规,就要求各部门、镇街加强宣传引导,制造舆论导向,促进禁放烟花爆竹新风俗的形成。区委宣传部要组织新闻媒体同步跟进,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共同响应、共同发力,切实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加大禁放工作宣传力度,让禁放政策家喻户晓,让禁放工作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区民政局要及时向新婚夫妇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并向其开展《条例》宣传;区教体局要向中小学生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家长书,并通过中小学生向家长宣传《条例》;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发动物业管理公司在各居民小区开展《条例》宣传,向建筑工地施工单位发放工程建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严禁开工庆典燃放烟花爆竹;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协调电信、移动、联通公司适时向手机用户发布烟花爆竹禁放短信,不断扩大社会知悉面;区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带头遵守《条例》,自觉劝阻并制止烟花爆竹违规燃放行为;各镇(街)要切实负起责任,在各自辖区的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企事业单位、居民楼院和物业小区、村居委会等地方悬挂有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横幅、板报、宣传页,广泛进行宣传告知,多渠道、多形式抓好宣传引导。特别要将宣传资料发放到户、张贴到居民楼单元,做到每家x封信,每店、每单位x份告知书,确保告知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家庭、每一名群众,在辖区内迅速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努力在全区上下营造“遵守禁放规定,杜绝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重拳打击,常态震慑
一要集中开展联合整治。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联动配合,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安全生产检查、群租房整治、社会治安防控等工作,对集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婚庆公司等设摊销售、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开展拉网式清理检查,全面收缴非法烟花爆竹、清除非法销售点,确保禁放区内“零销售”“零储存”。公安、应急等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烟花爆竹违法违规线索。二要严查私制私存行为。针对非法制贩烟花爆竹活动规律特点,将私接动力电、家庭用电量异常、屋内有异常机械声响的人员,尤其是掌握烟花爆竹制造技术、有非法制贩烟花爆竹前科人员以及有非法制贩烟花爆竹历史镇街作为重点,逐人、逐户、逐村过筛,主动发现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线索。对非法储存行为,要组织对出租房、废弃厂房、空置集装箱以及城郊结合部偏僻区域的排查,捣毁一批私贩私储窝点,全面清缴非法烟花爆竹。三要严格存放销毁工作。严谨、审慎、规范开展烟花爆竹检查、收缴,有效处置销毁工作。对群众主动上交、相关部门收缴的烟花爆竹特别是敏感度较高的原材料、半成品等,要注意安全处置,坚决杜绝抛掷等野蛮装卸行为。工作中,严禁将收缴的烟花爆竹存放于办公楼、宿舍区及其他人员聚集场所,防止发生问题。
同志们,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有关部门、镇街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工作合力,强化源头管控、舆论引导、巡查防守、执法查处,加快推进禁放政策落实落地,努力实现禁放区域内无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目标,着力推动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切实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和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会后,要立即将会议精神向主要领导进行汇报,整个工作期间要确保零上访、零投诉,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区政府办。
烟花爆竹发言稿 篇3
同志们:
新年伊始,《贵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开始实施。在这重要时刻,我们召开贵阳市烟花爆竹安全工作会议,主要是认真回顾前一阶段时期的工作,全面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办法》的顺利实施。
刚才听取了云岩、南明、小河及市质监、工商、交通、城管、卫生、治安、交警、消防等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小平局长代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前阶段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我完全赞同。总的看来,自《办法》公布以来,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克服了各种困难,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实施限放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尽管如此,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展不平衡,还面临很多困难,存在很多问题,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去年12月26日—27日,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对《办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了检查,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因此,我们要认真总结,全面查找问题和不足,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下面我结合市人大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就做好下一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做好“禁改限”工作的责任感
对烟花爆竹实施“限放”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顺应民意、尊重民俗,增加节日气氛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挑战。做好“限放”的安全管理工作,既是对各级政府执政能力和公共管理水平的严峻考验,也是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四次全体会议,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精神,坚决打好首次限放这一仗,实现让市委、市政府放心,广大民众满意的目标。为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燃放的安全管理。各区(县、市)政府也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区(县、市)政府行政“一把手”作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建立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各司其职的工作机构,做到机构、人员、责任、经费“四落实”,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精神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这是检验各级政府是否真正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是否有决心打好安全燃放这一仗,是否政令畅通的重要标志。
二、进一步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办法》实施意见对相关部门的职责作了明确。切实履行职责,是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关键,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规定,本着对政府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职责,勇挑重担,齐抓共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在此,我对各部门的职责再进行强调。
安监部门要严格审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发放经营(零售)许可证,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相关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组织查处非法烟花爆竹。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对燃放区和禁放地点实施监控,严防违规燃放。并会同安监部门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等行为,查缴、处置非法烟花爆竹。质监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工商部门要切实维护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强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管理,依法严厉查处无照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要坚决打击和取缔流动、占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做好清洁工作。交通部门要严格烟花爆竹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严把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的考核发证关,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消防部门要严阵以待,未雨绸缪,保持通讯畅通和装备完好,随时做好作战准备。监察部门要加大对烟花爆竹行政许可审批和《贵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执法监察力度。广电部门要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市民安全燃放意识。教育部门要加强全市中小学校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的教育,增强学生安全燃放和文明燃放的意识。卫生部门要完善烟花爆竹限放期间的医疗救护应急预案,在各个医院设立相应的医疗救护小组。环保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限放期间的环境监测工作。供销部门要做好本系统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经营和安全管理。物价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管理,防止批发企业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保证市场竞争有序。
三、完善工作方案,制定应急预案
各区(县、市)、市相关部门要按照“严格安全管理、加大查处力度、加强协同配合、完善应急机制、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平安限放”的燃放安全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安全监管无死角,无漏洞。市政府将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应急救援指挥部,由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从1月30日起,采取集中办公形式,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统一领导全市烟花爆竹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处置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组织指挥“打非”工作,受理群众举报。各区(县、市)也要相应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应急预案,保持通信畅通,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充分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各街道办事处(乡镇)要成立应急工作小组,建立一支拉得出、用得上,招之能来,来之能战的应急队伍。特别是消防、卫生和涉及重大危险源、高危场所等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防火、医疗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做好应急力量准备,确保快速及时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减少烟花爆竹燃放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四、严厉打击非法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及燃放行为,是确保《办法》顺利实施的重要环节。目前已发现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苗头,对此,各区(县、市)政府要高度警觉,充分意识到非法经营带来的严重危害,要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和布置“打非”工作。一是要建立由政府牵头,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会后要立即开展“打非”行动,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查获多少,销毁多少;二是要采取包片区、包村、包街道、包社区等形式,将“打非”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头,形成严密的防范、报警网络,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本辖区不出现非法烟花爆竹,坚决做到守土有责;三是要组织相关部门在入城口、边界入口、重要路口、高速公路入口设立检查站,加强对车辆、车站的检查,及时查处和打击非法运输和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确保非法烟花爆竹不进入限放区域,特别是中心城区;四是要广泛发动群众,调动他们参与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的积极性,打一场“歼灭”非法烟花爆竹的人民战争。同时,各级公安、安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过各种手段摸排线索,发现非法行为,立即组织打击。尤其是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独特优势,在“打非”行动中再建功勋。对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参与保护违法经营、非法牟利的公职人员,监察、检察机关要及时介入,予以严处。对“打非”工作不力,互相推诿扯皮,导致发生恶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地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市安委办已制定了打击非法烟花爆竹工作方案,会后立即印发,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实施。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由于我市禁放长达14年之久,广大市民对燃放烟花爆竹较为陌生,缺乏正确燃放的相关知识,易造成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隐患较多。因此迫切需要加大“禁改限”的宣传工作,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燃放知识、燃放的时间和地点、允许燃放的品种和规格等情况告知市民,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一是各区(县、市)政府要通过印发宣传单、开辟宣传栏、出动宣传车及广播电台、电视、报刊、手机、网络等各种载体,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要针对不同的单位和群体,充分发挥媒体和社区的作用,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燃放规定和燃放知识,组织集中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三是要针对青少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主要群体,且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见较差的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宣传方法,特别是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教学单位,要重点加强对中小学生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将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知识传送到每个学生,引导他们依法、安全燃放。四是宣传部门要结合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要求,制作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燃放公益性广告适时播放,确保宣传到位。
六、严格专营销售管理,确保仓储库房安全
批发企业要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积极协助、配合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特别要在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的行动中发挥积极作用,要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支持和配合。要认真制定配送方案,做到快速、有序、安全地实施烟花爆竹配送,保证货源供应不断档、不出事故。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安全,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加强各仓储库房消防安全硬件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危险易爆物品搬运操作规程;落实各仓库24小时专人值班守护制度。同时,对限放时间结束后零售网点的余货,批发企业要折价回收,妥善处理。零售商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货、销售和储存,在限放期结束后,要主动将余货送交批发商折价处理,不得私自储存,确保限放期结束后零售网点不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同时,相关媒体要在限放期即将结束时播放公告,提示广大市民及时将持有的烟花爆竹燃放完毕。
七、设置禁放标志,严格安全检查
一是各区(县、市)、乡镇、社区、居(村)委会要督促和提醒本辖区内禁止燃放的处所,如加油站、气站、油库等设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标志,并落实看护责任人。
二是公安、交通部门要在进入城区的重要交通要道,结合春运“三危品”安全检查,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交通、城管部门要抓好公交(出租)车、汽车站、高速路口等部位的烟花爆竹安全检查。
三是各专营销售网点要将《烟花爆竹专营销售点》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亮证经营。上述工作要求,务必于限放前全部到位。
八、强化现场监管,完善四级督导监管体系
市、区两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沟通,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保证全市烟花爆竹燃放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要紧紧围绕“安全”这一核心目标,采取“自上而下,层层监督”的方法,加大燃放环节的现场安全监管力度,建立完善市督查区(县、市)政府、区督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督查村(居)委会、企业,村(居)委会、企业督查工作人员的督导监管网络体系。强化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督查人员、看护人员、防突处突人员的责任,形成“安全监管不留死角,严防死守不留隐患”的燃放安全监管格局。要确保节日期间重要时段有人巡查,接警后迅速处置。特别是对油库、加油(气站)、民爆物品存储点等高危场所,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列为重中之重,组织专门力量适时守护,确保不发生爆炸、重大火灾及人员伤亡等恶性事故。对因领导机构不健全、工作措施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值守、巡查、处突等人员脱离岗位、失控失守,导致发生重大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要按照法律法规及政务督查和行政监察的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严肃追究相关政府、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同志们,今年烟花爆竹限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们要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在市委八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的指引下,殚精竭虑,扎实工作,为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确保平安限放作出积极的贡献!
祝大家新年快乐!
谢谢大家!
烟花爆竹发言稿 篇4
全体业主朋友们:
新年好!
春节日渐临近,平顶山市迎来了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虽然燃放烟花爆竹能为我们营造节日喜庆的氛围,但其释放出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却加剧大气污染,严重威胁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据监测数据表明,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急剧增加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污染物浓度。其中PM2.5浓度的增加最为显著,如在不利气象条件下,会加重雾霾程度,对空气质量产生影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同时,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也会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为此,新景物业服务管理中心向广大业主朋友们提出倡议:
1。春节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鹰城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
2.不在任何场所,特别是易燃易爆等规定禁止烟火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在相对允许的区域燃放,也要选择符合质量标准、污染较少的产品,尽量做到不燃放、少燃放。
3。不运输、储存、销售、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引导和劝导工作,以自己的积极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
享受良好的环境是每一位业主的权利,保护环境是每一位业主的义务,希望广大业主从不放、少放烟花炮竹做起,以实际行动为把平顶山市建设成为最洁净的地方做贡献!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鸡年春节,着力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为建设美丽鹰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烟花爆竹发言稿 篇5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对我县主城区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和其他区域限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凝聚合力,动员全县上下方方面面立即行动、齐心协力,坚决打赢这场硬仗,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刚才,同志传达了实施方案,明确了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目标、职责和任务,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禁限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一度为群众的节日增添了欢乐和喜庆,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负面效应逐步显现,环保压力与日俱增,安全问题日益突显,已逐渐成为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社会问题,带来诸多危害。集中表现为“三个严重”是严重影响环境。
一是严重影响环境。在当前大气污染防治严峻形势下婚丧嫁娶、红白喜事、特别是春节期间大量燃放烟花爆竹,除产生大量刺鼻难闻的硫磺气味外,还会使局部空气污染指数成倍数上升,加重了PM2.5、PM10浓度和雾霾天气发生,严重影响我县生态环境。
二是严重损害形象。烟花爆竹是污染之源,燃放过后“硝烟弥漫”、满地纸屑、一片狼藉,产生的巨大噪音和大量废弃物,严重破坏了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损害了城市整体形象,背离了我县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
三是严重危及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危害群众身体健康,也极易引发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事故比比皆是,教训极其深刻。在我县加快建设的关键时期,实施烟花爆竹禁放是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迫切需要,是争创文明城市打造更优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是改善社会治安和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的迫切需要,开展禁限放工作是大勢所趋、民心所向、势在必行。为此,县政府在征求广大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方案》,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今天起全面启动这项工作。
禁限放工作的成败关乎政府形象,考验政府执政能力和公共管理水平,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カ,下大カ气宣传发动,下大功夫严管严控,下大决心严查严罚,全カ以赴推动禁限放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把握关键环节,全力打好禁放工作攻坚战。
禁限放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牵扯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工作量大面广任务繁重,需要各方面的真抓严管、齐抓共管、死盯严防,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从现在开始,各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扭住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确保旗开得胜,绝不能走回头路、煮夹生饭。
(一)强化宣传引导。
禁放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是传统民俗和现代文明的冲突,不能指望一纸禁令,要把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调动起来、让广大群众理解、接受、支持禁放工作。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新闻部门要利用一切资源、借助一切手段,开展高密度、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活动,迅速形成轰轰烈烈、铺天盖地的强大舆论声势。
①要突出宣传内容的时效性。将宣传引导作为禁放工作的首要环节,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时间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违法性,力争做到电视天天有“影”、广播天天有“声”、报纸天天有“文”,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②要注重宣传方法的灵活性。宣传方式要多种多样、不拘一格,既要用足条幅、公告、宣传栏等传统宣传形式,在各镇街、社区、村居、物业公司办公地点和广场、録地、小区出入ロ、单元门、电梯等显著部位张贴《通告》、禁放区域图或设置醒目宣传牌;又要开拓网站、微信、微博、短信、LED显示屏、公交车载电视、公交站电子牌等宣传领域,持续发布《通告》;利用弹窗醒目标语、群发信息滚动播放宣传口号,全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③要强化宣传对象的针对性。一是针对广大千部职工,会后,各级各部门要立即召开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县政府禁放规定,明确纪律要求;二是针对辖区宾馆、酒店、婚庆公司、街道两侧门店,市场监管城市管理部门要逐一上门宣传告知,逐一签订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责任书;三是针对广大中小学生,教育部门要组织学生开展以禁放为主题的“小手拉大手”活动,发挥学生作用,监督家长摒弃陋习,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四是针对广大居民群众,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进街道、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努力在全县上下营造“拒绝燃放光荣,违规燃放可耻”的社会氛围;五是针对违规燃放行为,新闻媒体要设立专门曝光台,定期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使禁放规定真正入耳入脑入心。
④要注重宣传制品的协调性。在组织开展悬挂横幅、摆放图版、张贴宣传制品等集中宣传活动中,要精心制作高档次宣传制品,合理规划悬挂、张贴部位,与周边环境保持协调一致,让禁放宣传成为展示城市文明形象的一部分。
(ニ)注重源头管控。
各镇街各部门要坚持“属地管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行业监管职责,加强烟花爆竹源头治理,强化销售、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
①应急管理部门要主动靠上工作,提前与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沟通联系,积极争取企业配合、支持,做好烟花爆竹分流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流向实名登记,严格遵守禁止向禁放区域内销售烟花爆竹的规定。
②公安部门要组织人员对禁放区域内可能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公司、土产门市部、喜糖商铺等场所进行明查暗访,及时捣毁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窝点。
③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礼仪庆典公司、饭店、宾馆、酒店等业主落实本场所禁放管理职责,督促其通过签订合同、责任书等方式,告知各类餐饮预订者遵守禁放规定。
④城市管理部门要提醒环卫工人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痕迹时,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以便及时追查违规燃放源头。
(三)密集巡逻查控。
各单位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规定,将巡査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持续在大街小巷、居民小区进行不间断巡回检查。要加强对红白喜事家庭、即将开业项目企业和门店的跟踪走访,提前安排专人,上门宣传、提醒、劝导,做到预防在先、控制到位。要紧町除夕、春节至元宵节这个特殊时间段,提前安排部署采取分片包干、千部包户、入户告知、24小时值班盯守等超常规措施,确保不漏一条街道、一个社区、一家商栋楼房、一户人家、一名群众。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劝阻、查处违规燃放行为。
(四)严查违规行为。
《通告》是县政府出台的禁止性规定,不仅针对个人,还针对婚庆公司、物业服务、酒店、宾馆等单位。公安、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一线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通告》规定要求,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违法查处。要互通情报信息,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对禁放区域内各商店、集贸市场、婚庆用品商店等进行集中排査整治,彻底收缴非法烟花爆竹。各部门单位对工作中发现的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要及时向公安、应急管理部门移交,确保及时打击处理。公安机关要按照鞭炮声就是警情的工作要求,对工作中发现、有关部门移交、群众举报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线索,灵敏反应、迅速出警,第一时间做好取证工作,依法予以处罚,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坚决打消极少数人的侥幸心理。同时,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处罚结果录入个人诚信系统,建立联合惩戒机制,营造严管严控的执法氛围。
三、强化责任落实,坚决确保禁放工作取得全面胜利开展。
禁放工作,有依据、有基础、有措施,关键在于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禁放工作放在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职责任务,确保工作措施落地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禁放工作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研究成立了由xxx任组长,xxx任副组长,县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禁放工作的组织协调。各镇街、开发区都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为辖区禁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立即成立工作专班,把禁放工作提上日程,全力抓紧抓好。同时,按照“重心下移、责任上肩、层层落实”的原则,将禁放责任分解到各镇、园区和社区、村居,切实做到层层有人抓,管理无空挡。
(二)密切协作配合。
开展禁放工作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做好打“攻坚战”“持久战”的准备。《实施方案》已对相关单位、部门职责作了明确规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和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体系;既要对所承担的任务了然于胸,还要善于补位,帮助兄弟单位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决不允许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现象,真正做到监管不遗漏、时间不间断、打击不手软。同时,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主动举报有关案件线索,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关心、参与、监督禁放工作的积极性。
(三)强化考核督导。
要将禁放工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考核,逐级落实责任,建立县领导包镇街、乡镇领导包村的责任制,领导小组要抓好统筹指导,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实行考核通报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利的给予通报批评,对行动滞后配合不利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启动问责程序。
(四)构建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巩固禁放成果,建立完善禁放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和规章制度,实现禁放工作分工明确化,执法规范化,管理长态化的工作目标。
同志们,禁放工作关乎民生、关系大局,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主场、主觉意识,拿出较真碰硬的作风,决战决胜的姿态,克难攻坚的勇气,坚决打好这场硬仗。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安全、干净、舒造、整洁的城市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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