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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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篇1
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尤其是重特大火灾多发季节。为切实做好建筑工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安字〔20xx〕17号)要求,结合行业实际,现就全市建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全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重点检查火灾、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按照消防安全“一岗双责”的要求,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建筑工地落实各项消防保障措施,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确保今冬明春建筑工地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
三、工作重点
检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重点检查:
(一)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分开设置情况,特别是仓库、活动板房、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建筑材料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的防火性能,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电焊等明火作业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二)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既有建筑外墙改造工程使用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以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四)组织开展施工作业人员消防教育培训以及施工现场防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情况。
(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摸清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或使用的可燃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各相关单位应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
四、实施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层级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专项治理与抓好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的方式。
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12月31日前)。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工作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今冬明春消防检查工作具体内容、职责任务及相关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确保传达到行业所有参建单位。
(二)组织实施纠阶段(2022年1月1日至1月31日)。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按职责指导、督促各项目责任主体按照今冬明春消防检查工作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及时落实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2月1日至3月底)。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认真分析总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消防安全“一岗双责”规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认真分析本行业今冬明春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火灾预防措施,做到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二)加强监管协作。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防范工作,加大执法力度,联合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
(三)强化宣传培训。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结合行业实际,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发动广大企业职工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常识、火灾预防、灾害自救、逃生技能、隐患自查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并督促指导企业开展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以及及时报警、扑灭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严格检查执法。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报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对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以及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在建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篇2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元旦、春节等重大节会期间我市住建系统消防安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xx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20xx〕237号)和《清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年清远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清安〔20xx〕23号)部署,特制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组织开展20xx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排查、及时化解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物业服务、燃气管理、电气火灾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重点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监管,严查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留宿人员、违规动火动焊等行为,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守住“不发生大火”这一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时间
20xx年12月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城管督查科、房地产市场管理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市政管理科、住房保障管理科、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站、市住房保障中心和市城乡环境卫生促进中心等科室(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由马威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属地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相关工作部署,成立由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火灾防控领导小组,并制定本地住建行业火灾防控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教育,确保将开展火灾防控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等要求,全面、及时地传达到每个建筑施工、工程监理、物业服务、燃气、环卫等相关企业和在建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督促和指导各有关单位扎实开展火灾防控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深刻吸取历年来冬春季节发生的人员死亡火灾特别是今年清城区“2·16”较大火灾等事故教训,认真贯彻消防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健全消防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排查工作要以整治重大火灾事故隐患为工作重点,深入检查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乡镇一级以上工程、工业园区(开发区)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修缮翻新以及进入装饰装修阶段工程、高层建筑、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燃气站点、垃圾填埋(垃圾中转站)等的消防管理状况,落实消防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特别是要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城镇燃气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严查建筑施工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违规留宿人员、违规动火动焊等行为(检查重点详见附件)。
(二)积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各有关主管部门要组织形式多样的培训教育活动,加强相关企业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各建筑施工、工程监理、物业服务、燃气、环卫等有关企业要在办公和生活区显目位置悬挂(粘贴)消防安全宣传标语、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加强消防安全提示,并加强对工作(作业)人员,特别是春节期间留守和值班人员以及春节后新聘人员的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劝阻、制止业主或者使用人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特别是电动车随处乱充电的行为。有针对性地强化灭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消防常识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提高作业人员的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继续推进物业小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省消安委《关于积极促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粤消安〔2017〕4号)要求,积极配合建立微型消防站(可将微型消防站设在值班室),并结合值班安排,明确微型消防站每班次不少于3名兼职消防队员在岗在位,保证24小时值班,尤其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要为兼职消防队员配备必要的消防、通信器材,对消防队员开展必要的训练(可与公安消防队联系开展联勤联训),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即知道消防设施和器材位置、知道疏散通道和出口、知道建筑布局和功能;会组织疏散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穿戴防护装备、会操作消防器材;公安消防队与微型消防站、消防控制室与微型消防站队员保持通信联络畅通),一旦发生火灾,做好“1分钟响应、3分钟到场处置”。
(四)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各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据《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管理办法》、《清远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加强企业诚信扣分。要将消防安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重大隐患等信息公开,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列入消防“黑名单”,定期推送通过“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对违法失信企业或个人实施惩戒,倒逼社会单位与公民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20xx年12月20日前)
各地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防控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火灾防控工作的重点内容及相关要求,并迅速做好动员,广泛宣传发动,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传达到行业有关企业、单位。
(二)组织实施(20xx年12月21日至20xx年)
1.责任主体自查自纠。20xx年1月5日前和20xx年春节后,建筑施工、工程监理、物业服务、燃气、环卫等相关企业要按照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各完成一次对房屋市政工程、高层建筑、物业小区、城镇燃气、电气火灾、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城市公园等消防隐患的自查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跟踪落实整改,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行政主管部门;20xx年3月上旬以前,各有关企业要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活动,培训情况要建档管理。
2.主管部门全面排查。20xx年1月26日前,全市各有关主管部门结合业务工作,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内的房屋市政工程、电气火灾、物业小区、高层建筑、城镇燃气、垃圾填埋场(中转站)、城市公园等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务必于20xx年1月底前全部落实整改完毕。
我局将结合明查暗访工作安排,适时组织暗访组对各地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地区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3.主管部门“回头查”。20xx年春节后,全市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根据市住建局、县(市、区)安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部署,结合企业自查和本部门排查发现的消防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和隐患,以及春节后复工复产的特点,再次组织开展“回头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责令责任主体限期整改而未整改的,采取“挂牌一批、约谈一批、曝光一批”的措施,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三)总结巩固阶段
各地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分析总结本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冬春时节历来都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易地期。我市房屋市政工程用火、用电增加,城市用电、用气增幅较大,火灾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加大。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保持安全防范意识,组织本行业有关企业、单位全面排查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各企业、单位负责人应提高认识,明确相关管理人员责任,部署本企业、单位分管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或项目部负责人认真按要求开展火灾防控工作。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化消防安全治理,督促建筑施工、工程监理、燃气、环卫等有关企业开展消防安全的自查自纠。按照中央和省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的检查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协同,确保辖区内住建设系统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防控工作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地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总结汇总,于每月21日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报我局业务对口科室,并于2天内报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联系我局对口科室咨询。
在建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篇3
为切实做好全市建设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省住建厅《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xx-20xx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和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当前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要求,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积极做好消防应急救援准备,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逐步健全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长效机制。
二、工作时间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
三、工作任务
(一)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联合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应包括:是否依法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建设项目需特殊消防设计审查的,是否按照特殊消防设计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逐条落实等。
(二)加强在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主要检查工程建设企业的各方责任主体是否建立健全消防规章制度,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制;是否根据各个施工阶段不同的`火灾隐患特点,落实消防工作措施;是否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施工现场是否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检查施工现场用电管理,防止电气火灾;施工现场生活区域、办公区域的防火管理;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消防器材,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等。
(三)加强商品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督促物业公司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商品房住宅小区创建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对服务的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进行细致排查,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以及组织居民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
(四)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面。其他单位按照住建局职责分工,做好本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四、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xx年12月10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落实相关责任。
(二)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0日至20xx年3月20日)。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督促企业严格开展自查,并实施严格监督检查,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排查摸底,建立检查台账;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责任单位须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要求,并及时整改到位。
(三)总结阶段(20xx年3月21日至3月31日)。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为切实做好我市建设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成立以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具体负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沟通、协调、上报等。
(二)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消防安全严峻形势,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行动工作中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全局高度,认真研判火灾形势、找准火灾防控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三)认真排查。各单位要建立“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模式,逐个网格要明确检查人员、任务和责任,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分类监管,对整治情况要逐一进行验收复查。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全程跟踪,严密监控,强力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逐级挂牌督办,严格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停产停工整改。
(四)广泛宣传。针对建设领域火灾特点,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在建筑工地和高层住宅小区等场所进行消防知识宣传,营造浓厚消防舆论氛围,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五)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各单位要在全国“两会”、省“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假日期间,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检查,加强与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的联动,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加强应急值守,及时上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
(六)加强反馈。积极配合应急消防部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检查行动期间的信息、数据上报工作,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及突出问题。
在建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篇4
为深入推进全县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遏制一般以上火灾事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一切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建材企业等重点领域(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等),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精准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减少一般以下火灾事故。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综合治理、单位主责、群防群治和从严问责的原则,全面提升消防治理现代化能力水平,推动政府领导更加有力、部门协调更加顺畅、行业监管更加务实、单位履责更加自觉,有效“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坚决实现两个“不发生”:即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不发生一般以上火灾事故,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县两会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三、重点任务
(一)坚决遏制一般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1.紧盯重点场所,深化综合治理。冬防期间,建设工程办公区、生活区、易燃物存放区、施工区、建材企业等人员活动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企业全面落实自查自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分类制定整改对策,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按照规定的职责,做好冬春火灾防控有关工作。
2.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自查自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指导、督促各项目及重点单位围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能够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有可能造成火灾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进一步履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同时,要加大对单位自查自改情况的检查力度,坚决纠正社会单位在自查自改过程中出现的避重就轻、隐瞒不报、拖延整改等情况。12月20日前,各建设工程要开展一次“再自查、再公开、再承诺”(公开承诺书及自查对照表见附件2),自查自纠结果在12月25日前报至质安站、建工建材股。
3.发挥平台作用,定期会商研判。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研判消防工作形势,部署工作任务,进一步制定措施、传递压力、压实责任。要通过微信等平台经常性发送建议函、提示函、行业系统内单位隐患告知函等,推动形成监管合力。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信用惩戒等机制,确保全县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隐患治理,落实基层监管职责。
各建设工程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管、有人问、有人干,成立不少于3人的消防管理组织,制定防火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巡查,组织工人等加强自我管理、自我宣传、自我监督等群防群治工作,有效减少亡人火灾。逐一摸排登记造册,建立底数清单和隐患清单,重点纠治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等问题。春节期间,各建设工程要组织清理可燃杂物,安排人员夜间巡查,严禁因燃放烟花炮竹引发火灾。
(三)深入开展电气领域综合治理。
1.集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xx年2月20日前,各建设工程要按照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工作的通知》(六消防〔20xx〕9号)文件要求,规范施工现场电动车停放,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
2.全面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各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要加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业管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
(四)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各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对在建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要将消防车道划线工作纳入建设过程,与工程建设统一实施、统一验收。
冬春期间,各建设工程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20xx年12月31日前必须清理完毕的,县消防管理部门将建立完善部门联合执法管理机制,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五)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
1.组织集中摸排。各建设工程要按照“三个必须”原则,按照《关于印发全县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舒防〔20xx〕42号)文件要求,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作隔热保温层的场所等,切实摸清底数,更新台账资料,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0xx年1月15日前,要完成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完善台账,并将档案台账于20xx年1月20日前上报至县住建局质安股。
2.开展集中整治。各建设工程要对建筑施工工地、工人宿舍进行集中清查整治。消防救援大队将开展联合执法,特别对涉及违章搭建的彩钢板建筑加强执法力度,确保工作职责落实到位。
(六)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各建设工程要按照《六安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教体部门等九个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全面梳理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在法定职责范围内确定消防安全管理的目标任务。要建立符合消防工作标准化管理机制,管理措施,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形成工作闭环。
四、工作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20xx年12月11日前)。各建设工程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和措施,印发方案、召开会议,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1日)。各建设工程要结合实际,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3月底)。各建设工程要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建设工程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县住建局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见附件1)。各建设工程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和工作协调,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定期分析研判,逐级压实责任,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坚持精准治理。县住建局将及时转发应急部门有关消防信息。各建设工程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三)严格督导问责。县住建局将不定期组织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项目和单位,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亡人或有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要组织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增强责任意识。各建设工程要按照“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先急后缓”的原则扎实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逐步解消防工作“不知道”、消防设施设备“不会用”、发生火灾人员“不会逃”的问题,要进一步解决“不放心不托底”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五)广泛宣传培训。各建设工程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推出适合不同人群的教育培训内容,加强线上消防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建筑工人等重点人群。督促企业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吹哨人”制度,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在建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篇5
为有效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全市住建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结合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3月,在全市住建系统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一切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精准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
1.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的情况。
2.施工现场防火管理有关制度、方案、教育培训、交底、检查等资料台账情况。
3.工地现场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用电、用气、用火管理及其他防火管理情况,建筑工地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管理情况等。
4.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灭火器、消防给水系统及应急照明使用等情况。
5.施工现场临时活动板房燃烧性能是否达到A级要求及板房组织验收情况。
6.现场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符合要求情况。
7.电工、电焊工等持证上岗情况;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及执行情况。
8.严查违规使用聚氨酯外保温材料。
9.严查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
(二)强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1.加强建筑工程领域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筑工程领域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建筑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
2.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12月上旬)。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印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照方案,对各自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过程相关材料进行留存,以便备查。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指挥调度,逐级压实责任,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广泛动员,加强宣传。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充分利用悬挂横幅、摆放展板、集中培训、发放传单等形式加强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消防法规、消防常识、应急处置知识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明确时间节点,加强分析研判,适时召开会议进行调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要紧盯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和火灾高风险对象,组织开展针对性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安全能力提升行动。
(四)强化检查,注重实效。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相结合,加大检查力度,提高检查频次。对检查巡查发现的消防问题隐患,要及时督促责任主体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要责令停工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抄报消防部门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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