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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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 篇1
一、活动名称:
“3q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
xx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xx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常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xxxxxx),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xxx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xxxx;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xxx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括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xxxxx)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1、制定3.15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3.15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xx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xx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二)市局商广科负责
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口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3.15活动月的宣传策划。
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3.15活动实况。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 篇2
局属各科室、所(分局)、队,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消保委秘书处、个私协会秘书处、会员单位: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为进一步组织和开展好有关宣传活动,努力为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工作、打响“放心消费在浙江”品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消保委充分利用这一重大活动机遇,着重聚焦“放心消费在浙江”主题,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是推进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消费需求具有重要作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上级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消协“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认真组织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不断创新宣传工作方式方法和手段,积极关注和及时回应消费者需求,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消费维权成果集中展示活动。各市场监管所(分局)要认真总结梳理过去一年所做的工作,注重数据综合分析运用,注重典型维权事例收集,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有利时机,通过媒体、网络、制作展板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向公众进行宣传展示,增进消费者满意度,提升消费信心,营造拉动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活动。要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集中解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引导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活动。中消协确定20xx年年主题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各单位要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推动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xx市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安排如下:
1.活动名称: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2、活动主题:网络诚信,消费无忧。
3.活动方式:20xx年3·15纪念日活动设主会场一个,分会场12个。主要以宣传、咨询、服务为形式,紧紧围绕消费年主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规宣传,提高维权意识,营造消费和谐的良好环境。
4.组织领导:由市消保委常务理事单位市场监管局、质监局、发改(物价)局、卫计局、住建局、农经局、旅委等组成领导小组,由市消保委秘书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5.活动内容、时间、地点:
(1)市消保委组织理事及有关单位围绕贯彻落实《消法》和消费年主题,开展法律咨询、公用企业服务宣传、消费知识问答、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现场投诉举报等活动。
(2)活动时间:
xx主会场:20xx年3月15日8:30—11:00;
分会场活动时间,各单位自行安排,确保在3月15日前完成。
(3)活动地点:主会场设在太平洋百货广场,其它分会场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6.宣传报道:在“3·15”活动之前,xx电视台、报社,镇(街道)广播站要广泛宣传,形成舆论氛围,要做好“3·15”现场活动情况的报道。
7.其它有关事项:(1)各成员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根据通知要求将《各单位联系人统计表》(附件1)于3月10日前报市消保委秘书处。
(2)梧桐所要会同梧桐个私分会组织辖区内服务行业参加市消保委组织的“3·15”现场活动,具体服务项目由梧桐分会于3月10日前报市消保委秘书处。
(3)参加单位要认真准备“3·15”活动当天所需资料。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开展重点消费领域维权专项行动。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针对家居用品、儿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等老百姓普遍关注的商品,组织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检;要密切关注生活服务消费,加大对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个人信息、售后修理更换服务等方面消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围绕新消费涉及的重点领域,通过比较试验、消费体验、服务评议、调查点评等手段,督促行业和企业整改,提升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能力;要及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布违法案件,进一步发挥市场信用在消费维权监管执法中的作用。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重点案件,各市场监管所(分局)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媒体与消费者关注。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3·15”纪念活动既要充分展示消费维权成果,弘扬社会正能量,也要彰显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决心,震慑违法企业。各市场监管所(分局)、消保委分会要充分认识做好“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二)落实责任,便民调解。“3·15”期间,社会各界对消费维权工作关注度高,消费者的维权期盼也相对强烈。各地要高度重视消费纠纷咨询与投诉处理工作,确保投诉电话畅通,接线人员、处置人员到位到岗,方便消费者维权。要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服务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零距离向消费者开展便民服务活动,及时为消费者解疑答惑。对“3·15”期间受理的消费者投诉,要及时组织调解,做到每一起消费投诉件件有回音,消费者满意、经营者信服。要制定重大消费维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性消费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协作,社会共治。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改善优化市场消费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市场监管所(分局)和消保组织要紧紧抓住“3·15国际消费者纪念日”的契机,主动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汇报,增进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协同,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更广泛地搭建起互动、合作、沟通、支持平台,为推动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创造条件。
20xx年3月x日
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xx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 篇3
一、活动背景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许多的权益问题开始从社会走入了大学校园,而且由于它与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密切相关,权益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成为了大学内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是,当前大学生的维权意识却没有相应的得到加强,可以说,在大学内,权益问题对于许多大学生来说甚至是相当的陌生,他们不知道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能是忍气吞声。因此,增强广大学生的维权意识,法律意识,对于加强高校的各方面建设,解决学校与学生之间的矛盾,维护学生的权益,推动我校“和谐校园”的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活动目的
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但是,现在的一些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又急于经济自立,往往成为消费侵害的对象。许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因此,消费法律知识的普及,维权意识的培养也是当代大学生的重要一课,是十分重要的。
三、活动主题
新责任,新权益
四、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4日
五、活动地点
六、活动主办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
七、活动内容
1、给你双火眼金睛
活动当天中午,在大学生活动中心前摆好桌子,向过往的学生普及些鉴别假冒伪劣产品的知识,并提前做些展板来宣传此类知识。再请来专业工作人员来教
大家一些区别假币的常识和常见信用卡诈骗和网上诈骗的'伎俩,以提高大学生的防骗意识。
2、价格比比看
由权益部成员提前几天进入学校四海一家超市调查些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并记录下这些价格。然后通过网络查找这些商品的市场平均价格,最后以海报的形式在3月14日前把这些信息公布在东西苑食堂门口的公告板上。
3、消费维权案例展示
我们将在活动现场摆放展板,通过海报给大家展示近几年的消费者维权经典案例,增强大家对消费者维权的意识。海报内容将配合图画、文字来宣传消费者维权案例。
4、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届时将准备一块一张贴满,用便利贴写上分类有易、中、难三中不同程度问题的展板。老师同学们如果知道正确答案,可将知道答案的问题撕下交由兑奖活动人员判断正误,答对有奖,答错,活动人员将会把此问题重新贴回展板上。同时安排三名部员为兑奖活动人员,每人分发一份问题编号及答案。为来答题的老师同学们查看正误并发放奖品,如参与老师或同学们答错,将由其中一名部员将未解开的问题重新贴回展板上。
回答对“易”问题获得三等奖棒棒糖;答对“中”问题获得二等奖中性笔;答对“难”问题获得一等奖精美笔记本。
5、万人签名
活动现场还将举行万人签名活动,邀请在签名板上签名并可以写上自己在消费维权方面的美好愿望或建议,提高大家对我国消费现状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信心。20xx年3·15的主题为“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因此,我们签名板内容确定为“情系3·15,关注自身权益”。
八、经费预算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
20xx年3月4日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 篇4
各委员单位、分会、联络站: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纪念这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并充分利用这一时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20xx年年主题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区消保委会同委员单位经共同研究,决定在今年3月15日前后,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以“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名称:“网络诚信消费无忧—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二、活动的主题:宣传《消法》等法律法规,突出宣传中消协确定的“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年主题,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成果。
三、活动的时间安排:3月份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月。集中安排在3月15日前后,形成整个活动的高潮。
四、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根据省、xx市消保委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各分会、联络站,要积极行动,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会同委员单位,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区消保委在各委员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在3月15日前后,将开展以下系列活动:
1.邀请区政府领导在《xx日报》上发表纪念文章。
2.在《xx日报》和xx电视台作“3.15”广泛报道。
3.组织分发宣传资料、发布消费警示。
4.公布去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5.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惠政路上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6.制作一定数量的画板,在现场咨询期间展示消保工作成果。
7.各分会结合实际,在当地形式多样地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五、活动的要求
1.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各消保委分会、联络站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对活动的内容、方案要认真研究、及早部署,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作汇报,保证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2.活动的内容要突出年主题的宣传。“3.15”活动应紧紧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要突出宣传新消费观念、消费行为、消费方式,促进经济发展。强化依法保护理念,重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通过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经营者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自觉性,提高消费质量。
3.加强对影响消费者健康安全重点的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市场监督、卫生、物价等消保委委员单位要以“3.15”活动为契机,开展维权执法行动。各消保委分会和联络站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区场检查,要特别关注经营者是否存在危害人民群众的经营行为,对重大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
各地在组织宣传纪念活动的同时,要积极向区消保委或新闻媒体提供稿件、典型案例和新闻线索。
xx市xx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xx年2月6日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要深入宣传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引导科学消费,倡导诚信经营,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通过宣传,使社会各界认识到质监部门在为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提升我县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构建和谐消费环境所发挥的积极作用,进而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参与、支持质量工作,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315”现场咨询服务和宣传活动
“315”当天,组织现场咨询服务和宣传活动。在庐城设立法律法规宣传台、消费者投诉受理台、咨询服务台、检测服务台,和我县部分优质产品展示台。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标语、布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宣讲维权政策措施、提供消费咨询、免费为消费者提供质量检验和计量检定服务。活动当天,全体参加人员穿制式春秋制服(佩领带),于7:30准时到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开展送法进企活动
3月10日-30日,围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开展食品安全、质量法规、计量标准、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大力开展“送法进企”活动。通过专题宣传活动,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打下为社会提供质量合格、产品优质的法制基础。
(三)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
1、开展炒货类食品生产企业风险排查活动。对全县炒货制品生产企业开展现场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检查企业原料库存、配料及炒制车间,查看企业原材料采购、使用及生产过程记录,排查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风险。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食品安全问题,应依法严格处理。
2、开展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活动。组织开展电线电缆、儿童用品(玩具)、学生文具、车用汽柴油、林木制品、化肥、节水产品、建筑防水卷材、塑料包装材料、电动自行车和水泥等11类产品质量提升活动,通过监督检查(抽查)、质量约谈、分类监管、风险监控等职能优势,推动质量提升工作有效开展,增强消费者信心。
3、扎实开展事故隐患排查。结合全县第十个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积极参与、督促有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装与维护单位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加强事故隐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
4、开展儿童用品、家用热水器和取暖设备专项监督检查。首先清查玩具、童车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是否全部获得认证、证书是否在有效期,生产工艺、设备、管理和人员等是否符合发证要求等。对市场销售的家用热水器和取暖设备开展强制性认证检查,对是否取得认证、认证标志使用和产品与证书的一致性等内容逐一核实。对儿童用品、热水器和取暖设备质量违法行为和强制性认证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5、启动农资打假下乡活动。继续深入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农资打假下乡和“农资打假利剑”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识假辩假知识,接受农民举报投诉,积极扩大案源。重点打击肥料产品有效养分含量不足、虚假标识和无证生产肥料、农药等违法行为,重点跟踪和查处尿素产品不按照国家法规要求滥用名称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三、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315”期间系列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副局长陶卫东任组长,副局长张文言、纪检组长高慧玲、局长助理胡宗青为副组长,成员:徐文同、陶少余、熊明生、施然、羊书能、段云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股,施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要求
(一)各股(室)、稽查队和技术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315”系列宣传活动对提升质监部门形象、构建放心消费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要加强协调配合,结合本部门实际,精心组织,真正把我局的方案落到实处,切实开展好“315”系列宣传活动。
(二)及时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加强对“3.15”系列活动的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发挥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质量工作的作用,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和社会氛围。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 篇6
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广泛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消费知识,进一步增强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县政府决定,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3月15日(星期三)9:00至12:00在县城礼乐广场和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楼前广场开展宣传活动。
三、活动内容
1.采取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组装宣传车、现场讲解等形式,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种子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药品管理法》、《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进一步增强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对与广大消费者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保健品、生活用品及涉农商品等物品,进行真伪识别,开展现场咨询,现场教授消费者商品质量知识,帮助群众提高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
3.通过12315投诉热线和现场受理形式,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对消费者反映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案情简单的现场予以处理,案情复杂的登记在案,进一步调查了解,限期处理,并及时答复消费者。
4.组织省市著(知)名商标企业和名优企业,开展形象展示活动,为企业提供一个宣传自我、互相交流的平台,展示我县企业的良好形象。
四、部门单位职责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宣传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咨询服务台,受理消费者投诉,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法规咨询服务,展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及商品,现场向群众讲解识假辨假方法及安全消费知识。
2.县农业局:负责宣传《种子法》等有关法规,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摆放宣传版面、种子样品,引导群众正确识别种子真伪。
3.县文化广电局:负责宣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及有关文化市场管理法规,采取散发宣传资料、摆放宣传牌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4.县卫计局:负责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规定,设立咨询服务台,宣传疾病疫情预防救治及合作医疗有关知识,现场答疑解惑。
5.县物价局:负责宣传《价格法》等有关规定,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
6.县法院:负责做好《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涉及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宣传,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为群众答疑解惑。
7.县公安局:负责做好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和活动现场交通管理工作。
8.县住建局:负责宣传《建筑法》、《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房屋维修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联系天然气公司宣传《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受理消费者投诉;负责活动现场各单位宣传点占用场地的划定及协调配合工作。
9.县烟草专卖局:负责宣传《烟草专卖法》等有关规定,设立咨询服务台,展览假冒卷烟,引导群众正确识别假烟。
10.县盐务管理局:负责宣传《盐业管理条例》、《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等,设立咨询服务台,引导消费者正确识别加碘盐。
11.县电信公司:负责宣传《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有关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
12.县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宣传《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服务台现场开展服务,宣传移动电话的有关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
13.县广电网络公司:负责宣传数字电视有关消费知识,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有关宣传资料,开展宣传活动。
14.县电视台、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工作要求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精心组织,加强协调,统筹安排,搞好服务,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组织好省市著(知)名商标企业和名优企业展示活动。各相关单位和各商场、超市要在门前街道显要位置悬挂横幅,营造气氛。有宣传咨询任务的单位要及时落实人员,结合各自职能,按照区域设立宣传咨询服务台,制作宣传版面,由领导带队,组织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参与,准时开展活动。
2.现场宣传咨询单位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搞好宣传咨询工作,耐心解答消费者提出的'各种问题,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活动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要按指定的区段设置宣传咨询台(桌椅自带),活动结束后方可撤离。
3.活动要注重实效,切实为消费者解决实际问题。对消费者现场投诉,能解决的要当场解决,现场解决不了的要登记清楚,及时组织进行调查处理。要通过宣传,使广大消费者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增强维权的自觉性。同时,要使更多的消费者了解商品质量知识,科学消费,理性消费,促进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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