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1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按照市教育局的部署和安排,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积极领会落实市教育局的全面指导和管理,特制定我校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管理方案。
一、明确要求,落实主体责任
我校明确以校长为责任人,教务处负责牵头落实,班主任、语文教师及图书室负责人为实施者,落实落靠责任,认真履行责任和职责,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
二、研读政策,明确工作内容
认真研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积极落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指导与管理。配合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和监督检查。
三、落实工作,做好推荐管理
1、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出版管理条例》,明确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明确此项工作的.政治性和严肃性。
2、学校把控第一关,每学期期末学校都统一要求各学年的语文教师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推荐读物要把握好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本着质量过关,数量适度的原则进行推荐。
3、教师把控第二关,开学后语文教师要检查学生手中的课外读物是否都是正规出版社出版,从学校、教师环节严把课外读物质量和数量关。
4、检查抽查第三关,学校每学期都要组织教师突击检查班级图书角及学生书桌堂内的课外读物,所有的课外读物都是正规出版社出版,也没有发现数量过多的现象。
四、坚持原则,推进管理要求
1、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2、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3、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4、校园内不设校内书店,也不存在通过讲座、培训等活动集中销售课外读物的现象。
总之,我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和安排,认真履行学校、教师的主体责任,不松懈、不推诿,保障学生能够爱读书、读好书、好读书。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xx]2号)精神,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小学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我校成立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总体要求
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三、具体措施
1、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2、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3、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5、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校园课外读物出现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其他有问题的读物,须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暂时收取到学校教导处,及时上报,消除不良影响。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3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制定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方案如下:
一、成立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严格目录管理
山东省及青岛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课外读物
三、规范推荐审查程序
课外读物推荐审查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做到步步到位、事事规范,各流程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第一步:学校成立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全体教导主任、班主任主任为成员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规定程序的落实,审核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选定的课外读物推荐方案,确保为教师、学生推荐意识形态鲜明或有益学生身心健康、实用性强、符合新课程改革与素质教育理念、与教材结合度较好的课外读物。
第二步: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负责人及本学科本备课组教师对推荐的课外读物达成共识。
第三步:各年级分管教导主任对会审、调整、完善后的课外读物推荐方案审签意见,报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审核。
第四步:学校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要安排专人负责审查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推荐的课外读物,审查合格后方可推荐阅读。
四、课外读物进校园具体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六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一条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第十二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
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4
为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市区教育局对中小学生作业管理的有关要求,让学校的责任回归学校,让家庭的责任回归家庭,家校共育,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全面促进小学生健康成长。我校根据《关于开展中小学校“五项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实施素质教育,规范推荐读物目录,注重内容和推荐方式管理,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工作目标
通过对中小学生读物方面的规范管理,做到加强学生读物排查清理,确保学生养成良好阅读习惯。
主要任务
一、成立读物督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图书管理员中小学教研组长
二、原则及目标
1、激发阅读兴趣。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2、科学推荐读物。明确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学校学生读物推荐原则、程序按《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3、加强图书室建设。加强图书室建设,图书管理员定期更新图书,提高图书室的使用率。学校在教室设置图书角、图书柜等,在中厅休息区设置流动图书角,方便学生阅读,丰富阅读体验。
4、建立督查机制。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班主任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将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情况开展抽查。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5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小组
1、小组组织构成: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中小学各科教研组长和各班主任
2、小组职责: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小组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上级教育部门的工作指导和安排,负责学校课外读物的推荐、审核和管理工作。
二、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小组严格执行《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做好推荐、购买、管理工作。
(一)严格推荐程序:
1、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
2、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
3、具体流程:
(1)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小组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
(2)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3)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严格购买程序:进校园课外读物由学校图书馆进行购买,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三)加强课外读物管理:进校园的课外读物,统一由图书馆进行管理。
三、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2、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接收捐赠。捐赠读物交由图书馆统一管理。
3、加强各班级自建的图书角的监督管理,班主任老师是第一责任人。凡进入图书角的课外读物,首先要经过审核。审核由班主任牵头,联系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小组,对本班图书角的课外读物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班级图书角,在班级内开展阅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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