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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2026/01/15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篇1

一、项目目标

(一)通过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对辖区老年人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慢性病和伤害,逐步使老年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开展老年人保健工作,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到20xx年,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5%以上。健康档案做到及时更新并实施计算机动态管理,动态管理率>85%。

(三)在20xx年项目年度实施期内老年人健康建档登记率达85%。20xx年底前老年人健康规范管理率达85%。每1年为管理的65岁以上老年人做1次健康检查。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一)项目范围:覆盖我院辖区内所有65岁以上老人。

(二)项目内容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1、每年进行1次老年人健康管理。

2、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包括吸烟、饮酒、体育锻炼、饮食、慢性疾病常见症状和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情况。

3、体格检查:包括血压、体重、皮肤、淋巴结、乳腺、心脏、肺部、腹部、四肢肌肉关节等体格检查以及视力、听力和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

4、辅助检查:每年免费检查1次以上血糖、心电图。有必要时增加血常规、尿常规、血脂、眼底检查、肝肾功能、以及认知功能和情感状态的'初筛检查。

5、告知居民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干预。

(1)对发现已确诊的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管理。

(2)对存在危险因素且未纳入其他疾病管理的居民要定期随访。

(3)告知居民一年后进行下一次健康检查。

6、对所有老年人进行慢性病危险因素、流感疫苗接种知识、骨质疏松预防及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和自救等健康教育。

三、项目组织与实施

1、由我院公卫科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2、我院公卫科对下属村卫生室开展老年人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督查,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整改。

3、原则上项目由辖区内村卫生室具体执行,院公卫科负责对其技术指导,鉴于目前村卫生室人员、技术水平等实际情况,实行以我院公卫科为主导,以村卫生室为帮手,对老年人保健实行规范管理。

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篇2

为推进我县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工作,建立完善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努力构建尊重老人、关爱老人的良好社会环境,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推动健康老龄化,根据《江西省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健康江西办发〔20xx〕5号)和健康新余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健康新余办发〔20xx〕6号)的要求,结合分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地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确保我县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总体目标

到20xx年,全县老年人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老年健康相关政策制度更加健全,有利于老年人健康生活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形成。全县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12%;老年人营养健康状况明显改善;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二级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60%以上;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比例、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比例达到100%。

二、老年健康促进行动主要任务

(一)注重老年健康素养提升,推动健康老龄化

1.开展老年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建立以卫生行政部门为主导,健康教育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健康教育网络,开展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防治与康复等内容的教育活动。积极利用多种媒介,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宣传普及老年健康知识。推进分宜县“中医中药中国行”系列活动,以县中医院为龙头,集中宣传中医药健康知识,传播中医药健康理念,提升热敏灸健康服务能力,完善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在县中医院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推动中医药健康文化展示和宣传等工作。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知晓率,鼓励老年人加强体育锻炼,参加定期体检,积极接受家庭医生团队的健康指导。

2.加大老年人健康素养监测。将老年人纳入健康素养监测重点人群,掌握健康状况,开展符合其特点的健康教育活动。推广普及适宜老年人的健身技能,积极宣传适宜老年人的养生保健方法。搭建完善智慧养老应用服务平台,提高全县养老健康服务信息化水平。到20xx年,全县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12%。

3.注重老年人营养状况。开展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逐步开展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筛查、评价工作,对低体重高龄老年人进行专项营养干预。推动农村颐养之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为老服务机构配备营养师,为“入家”老年人提供营养配餐。将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纳入居民健康档案,实现有效管理。到20xx年,老年人营养健康状况明显改善。

4.开展老年人体育活动。全面改善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加强社区老年人体育建设,发挥老年人体育协会的作用,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体育健身组织和体育健身活动。推广八段锦、太极拳等适合老年人健身锻炼的体育项目,带动老年人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和赛事活动。

(二)强化老年健康服务水平,构建大健康格局

5.加强老年疾病防治。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及分类管理,积极开展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免费提供一次较全面的体检、健康评估以及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加强老年人自救互救卫生应急知识技能培训。推广老年期常见疾病的防治适宜技术,开展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等筛查干预和健康指导。实施失能预防项目,降低老年人失能风险。到20xx年,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6.建立综合连续的服务网络。推动社区医院建设,积极开展老年人医疗、康复、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推进基层护理和延伸居家护理,实现优质康复和护理服务下沉。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将老年人纳入签约重点人群,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为有意愿的老年人建立契约服务关系,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7.关爱老年人心理健康。做好老年人心理关爱试点项目。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为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完善精神疾病的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针对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随访管理,为老年人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纾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关怀服务。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

(三)健全老年医疗服务体系,满足健康新需求

8.提升老年疾病诊疗服务水平。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涉老医疗机构。推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加老年病床位数量,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人员培训规划,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我县老年医学的科研水平。推行多学科协作诊疗,重视老年综合征和老年综合评估。建立健全老年医学质量控制体系。推广老年医学适宜有效的高水平诊疗技术,将老年综合评估开展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有关考核内容。提倡非急诊老年患者到老年医学科首诊治疗。全面落实老年就医服务等优待政策,医疗机构全部开设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优先为老年人特别是重病、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检查、住院等诊疗服务。到20xx年,全县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60%及以上。

9.深化完善医养结合协作。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推动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开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服务机构。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为老年人提供连续、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到20xx年,全县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比例达到100%。

10.发展中医药特色服务。扩大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覆盖广度和服务深度,根据老年人不同体质和健康状态提供更多中医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加快县中医院热敏灸区域诊疗中心建设,发挥热敏灸在养生保健中的作用,提高我县群众对热敏灸的知晓率和认可度,积极探索、培训居民适合居家的自我灸、保健灸技能。推动中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合作,推动中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加老年服务资源,提供老年健康服务。到20xx年,中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治未病中心、康复医学科)的比例达到75%。

(四)营造老年健康友好环境,增强老人幸福感

11.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环境。构建尊老、孝老的社区环境,鼓励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基层老年组织、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开展有益老年人身心的活动。在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使用时向老年人倾斜,提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程度和利用率,营造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体系。推进老年人社区和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适老住宅建设。

12.建立家庭养老支持体系。提倡家庭成员学习了解老年人健康维护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照顾好其饮食起居,关心关爱老年人心理、身体和行为变化情况,及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安排就诊。支持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强化家庭养老功能,从社区层面整合资源,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和相关服务队伍建设,鼓励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为居家养老提供依托,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

13.推动老年人社会参与。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长工作年限,制定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鼓励引导老年人为社会做更多贡献。发挥老年人优良品行的传帮带作用,支持老党员、老专家、老军人、老劳模、老干部开展关心教育下一代活动。鼓励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做到“老有所为”。

三、老年健康促进行动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要明确职责分工,实施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指派专人负责落实,要坚持从严从实,高效开展各项工作,跟踪督导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积极宣传引导,广泛动员参与。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现有传统媒体和新型传播宣传平台,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把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宣传工作系统化、日常化。各单位宣传要形成自身风格,打造自身特色,突出自己的文化,要根据受众特点来选择宣传渠道,使更多的人容易接受宣传方式和内容,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形成良好的老年健康促进文化氛围。

(三)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达标。各地各单位要根据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工作任务要求,细化考核目标,形成定期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督导评价机制,成立督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进行分片督导(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信息相互交流,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分宜县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工作总体目标全面达标。

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篇3

我市的老龄人口比重呈逐年上升态势。目前我市人口老龄化呈现如下特点:一是老年人口基数大。据统计,截至20xx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51.41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0.67%。二是高龄老人数量多。我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为8.06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5.99%。三是空巢化的趋势明显,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和困难老年人明显增多。为认真贯彻落实《“健康内蒙古20xx”发展规划》,深入推进健康呼和浩特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健康内蒙古行动(20xx-20xx年)的通知》(内健推委发[20xx]2号),特制定《呼和浩特市20xx年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把老年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针对老年人的实际情况,实施老年健康促进健康行动,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协同推进,建立健全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引导居民建立正确的老年健康观,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社会环境、人文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二、行动策略

坚持健康教育先行。把提升健康素养作为增进全民健康的前提,根据老年人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让老年保健知识、行为和技能成为全民普遍具备的素质和能力,实现健康素养人人有。

坚持人人参与行动。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激发老年人热爱健康、追求健康的热情,养成符合自身和家庭特点的'健康生活方式,合理膳食、科学运动、戒烟戒酒、心理平衡,实现健康生活少生病。

坚持全社会协同推进。强化跨部门协作,鼓励和引导单位、社区、家庭、居民个人行动起来,对老年人主要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采取有效干预,形成政府积极主导、社会广泛参与、家庭关心支持、个人自主自律的良好局面,持续提高健康预期寿命。

三、行动目标

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推动发展蒙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为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到20xx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分别达到50%以上。

——个人和家庭:

1.改善营养状况。主动学习老年人膳食知识,精心设计膳食,选择营养食品,保证食物摄入量充足,吃足量的鱼、虾、瘦肉、鸡蛋、牛奶、纤维素、水果、豆综合饮食,有意识地预防营养缺乏,延缓肌肉衰减和骨质疏松。老年人的体重指数(BMI)在全人群正常值偏高的一侧为宜,消瘦的老年人可采用多种方法增加食欲和进食量,吃好三餐,合理加餐,同时注意饮食过剩。消化能力明显降低的老年人宜制作细软食物,少量多餐,建议三餐两点。

2.加强体育锻炼。选择与自身体质和健康状况相适应的运动方式,量力而行地进行体育锻炼。在重视有氧运动的同时,重视肌肉力量练习和柔韧性锻炼,适当进行平衡能力锻炼,各种运动结合起来做,强健骨骼肌肉系统,预防跌倒。进行运动期间,建议根据身体健康状况及时调整运动量。多晒太阳,适量运动。

3.定期健康体检。经常监测呼吸、脉搏、血压、大小便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必要时就诊。积极配合家庭医生团队完成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了解自身脑、心、肺、胃、肝、肾等主要器官的功能情况,接受家庭医生团队的健康指导。

4.做好慢病管理。鼓励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配合医生积极治疗,主动向医生咨询慢性病自我管理的知识、技能,并在医生指导下,做好自我管理,延缓病情进展,减少并发症,学习并运用老年人蒙医中医膳食调养,改善生活质量。血压的控制,建议随着年龄的增加每天至少要测2-3次。血糖的控制,每周至少监测1-2次,空腹血糖小于7.8毫摩尔/升,餐后血糖小于11.1毫摩尔/升。老人的睡眠非常重要,保证一天7-8个小时,以早晨起来感觉到不困不乏为好,建议老人尽量有一个午睡的习惯。

5.促进精神健康。了解老年是生命的一个过程,坦然面对老年生活身体和环境的变化。多运动、多用脑、多参与社会交往,通过健康的生活方式延缓衰老、预防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老年人及其家属要了解老年期痴呆等疾病的有关知识,发现可疑症状及时到专业机构检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一旦确诊老年人患有精神疾病,家属应注重对患者的关爱和照护,帮助患者积极遵循治疗训练方案。对认知退化严重的老年人,要照顾好其饮食起居,防止走失。

6.注意安全用药。老年人患病发病率高,且药物代谢、转化、排泄能力下降,容易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生病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用药。主动监测用药情况,记录用药后主观感受和不良反应,复诊时及时向医生反馈。

7.注重家庭支持。提倡家庭成员学习了解老年人健康维护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照顾好其饮食起居,关心关爱老年人心理、身体和行为变化情况,督促老年人参加健康体检,及早发现身体、心理异常情况,及时安排就诊,监督老年人按顿按量服药,并使家居环境保证足够的照明亮度,地面采取防滑措施并保持干燥,在水池旁、马桶旁、浴室安装扶手,预防老年人跌倒。

——社会:

1.全社会进一步关注和关爱老年人,构建尊老、孝老的社区环境,鼓励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基层老年协会、有资质的社会组织等宣传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开展有益身心的活动;培训专兼职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工作者。引入社会力量,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健康服务。

2.支持社会组织,为居家、社区、机构的失能、失智、部分失能老年人及照护者提供照护和精神慰藉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

3.鼓励健康服务相关企业结合老年人身心特点,大力开展健康养生、健康体检、咨询管理、体质测定、体育健身、运动康复、健康旅游等多样化服务。

——政府:

1.一是开展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防治与康复等等宣传教育活动。将老年健身、保健、疾病防治与康复等教育活动纳入基本公共卫生管理内容,建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各类养老机构分工合作机制。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力度。加强自救互救知识教育,开展老年人卫生应急技能培训活动。启动老年期常见疾病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包”和预防跌倒干预措施行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2.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为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加强对老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管理和康复治疗,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3.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强部门协调,整合资源优势,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纳入到卫生服务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体规划。整合现有卫生资源配置,加强老年康复医学建设,加大人才队伍教育培训,强化老年医学服务能力建设。(市发改委、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免费提供健康体检。为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研究制定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的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深入开展蒙医药中医药老年健康管理服务,发挥蒙医药中医药的特色功能。扩大蒙医药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覆盖广度和服务深度,根据老年人不同体质和健康状态提供更多蒙医药中医药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推动蒙医中医医院与养老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合作,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推动三级蒙医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增加老年服务资源,提供老年健康服务。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假冒伪劣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认真维护老年人正当权益。(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6.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加强顶层设计,健全体制机制,打通各项养老政策中民政、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的壁垒,真正实现政策协同。到20xx年,老年健康服务相关制度规范基本建立,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机构和人员不断壮大,服务内容更加丰富,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制度保障更加健全,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康复医师、治疗师、健康管理师等人才培养力度,着力提升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养老医务人员职业环境,为推进医养结合深度融合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相关专业或课程,加快培养适应现代老年医学理念的复合型多层次人才。(市教育局负责)

9.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落实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范围、参保缴费、待遇支付等政策,照护需求认定、等级评定等标准和管理办法,各类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和照护人员服务质量评价、协议管理和费用结算等制度,规范长期护理保险管理服务和运行。(市医保局负责)

10.逐步建立完善支持家庭养老的政策体系,支持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签约家庭医生团队为辖区老年人免费提供约定的健康服务。针对老年人健康状况和需求,提供包含预防、治疗、护理、生活照护为一体整合型健康服务。鼓励建立居家健康养老平台,探索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制定家庭病床服务规范,明晰家庭诊疗服务、健康管理、远程监测等项目,规范居家养老、医疗、护理、康复、药品配送等服务,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康复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鼓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参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平台、老饭桌、老年幸福院等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托管;鼓励养老机构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或医务室、护理站等,重点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所需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护服务。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设置审批,实行执业登记备案。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市民政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是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环境,营造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统筹规划适宜老年人居住、出行、就医、养老的设施建设,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引导市场、社会、家庭、个人参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营造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2.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长工作年限,制定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鼓励引导老年人为社会多做贡献。发挥老年人优良品行传帮带作用,支持老党员、老专家、老军人、老劳模、老干部开展关心教育下一代活动。鼓励老年人参加志愿服务,繁荣老年文化,做到“老有所为”。(市党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康内蒙古行动推进委员会牵头组织老年健康促进行动的组织实施,统筹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参与健康知识科普行动,指导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研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进一步完善健康呼和浩特行动推进委员会职责,为行动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及时提出行动调整建议,并完善相关指南和技术规范。各地区要将落实本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二)强化部门协作。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按照职责各负其责,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行动实效。

(三)开展监测评估。行动监测评估工作由牵头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每年形成行动实施进展专题报告,报健康呼和浩特行动推进委员会。

(四)完善考核评价。将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情况作为健康呼和浩特建设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强化有关部门的落实责任,每年开展一次专项考核。建立激励机制,对工作突出的予以奖励。对进度滞后、工作不力地区、单位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各相关责任部门每年向健康呼和浩特行动推进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编制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以有效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老年健康保健知识,推动个人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正面宣传、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篇4

随着我市老年人口规模持续扩大,对健康服务的需求愈发迫切,为解决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不健全、有效供给不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建立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皖卫老龄发〔20xx〕13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老年健康事业,着力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努力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实现健康老龄化,为加快建设“三地一区”两中心、实现“五个更加”,奋力开创新阶段现代化美好蚌埠跨越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实的健康支撑。

(二)基本原则。

健康引领,全程服务。以大卫生、大健康的理念引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着眼生命全过程,对影响健康的因素进行干预,提供综合连续的全程服务。

兜底保障,公平可及。以基层为重点,提高服务效能,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含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基本健康服务。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差距,促进老年健康服务公平可及。

政策支持,激发活力。履行政府在制定规划和政策、引导投入等方面的职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活力,鼓励社会参与,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老年健康服务需求。

统筹资源,共建共享。统筹政府各部门、社会各方面资源,动员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促进老年健康服务发展,实现共建共享。

(三)主要目标。到20xx年,老年健康支撑体系不断完善,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数量显著增加,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队伍更加壮大,服务资源配置更趋合理,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老年人健康素养稳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健康教育。

1、引导树立健康理念。利用多种方式和媒体媒介,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和中医养生保健等健康教育活动,促进老年人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老年健康宣传活动。依托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等活动,集中宣传老年健康核心知识和相关政策,结合联合国糖尿病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日等活动普及老年健康科学知识,促进老年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高。(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广播电视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发挥老年人体育协会、基层老年协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推广太极拳、五禽戏、八段锦等中医传统保健运动,鼓励开展健身娱乐类文化体育活动。发布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指南,构建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发展老年教育。落实发展老年大学行动计划,把健康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积极发展社区老年教育。构建覆盖城乡、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教育网络。(市教育局、市委老干部局、市广播电视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预防保健。

5、加强老年疾病监测和干预。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开展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监测、评价和改善老年人营养状况。加强重点慢性病和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管理,降低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加强老年人自救互救卫生应急技能训练,推广老年期常见疾病的防治适宜技术。实施失能预防项目,降低老年人失能发生率。(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完善精神障碍类疾病的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针对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随访管理,为老年人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纾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关怀服务。(市卫健委)

7、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服务,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根据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分类设计签约服务包,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老年人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把老年人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绩效评价。到20xx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5%以上。(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适老环境建设和改造。实施《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推进规划编制和信息交流、公共交通工具、社区服务等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减少老年人意外伤害。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疾病诊治。

9、完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主体,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通过开展社区医院建设,增加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供给,引导老年人一般常见病、多发病首诊在基层。结合实际开设家庭病床,开展巡诊等上门医疗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进老年医疗机构建设。支持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建设老年医疗中心。通过转型、新建和扩建等多种方式,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到20xx年,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50%以上。(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发挥中医药特色诊疗作用。重视中医药对老年疾病的预防保健作用,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到20xx年,全市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设置比例达到90%。(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探索建立老年医疗服务新模式。重视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探索建立适合老年人疾病特点的治疗模式、服务机制,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老年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建立和完善老年人医疗紧急救助体系,鼓励地方和机构建立一键呼叫系统、居家服务管理系统,提高紧急救助能力水平。强化老年人用药保障和指导,落实老年慢性疾病长期处方制度。(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所有医疗机构要立即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并有效解决老年人就医的“数字鸿沟”问题。到20xx年,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推动适老化改造,到20xx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康复和护理服务。

14、充分发挥康复医疗作用。推动将部分一级、二级医疗机构逐步转型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立康复医学科,支持社会资本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护理机构,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开展中医特色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到20xx年,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100%。(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增加老年医疗护理资源供给。建立完善居家机构社区相协调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加强老年护理需求评估,按需分类为老年患者特别是失能患者提供专业、适宜、便捷的老年护理服务。三级医院主要为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老年患者提供专科护理服务,二级医院增加提供老年护理服务床位数量,护理院、康复医院、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等医疗机构要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老年患者提供医疗护理、长期护理等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延续性护理服务,为居家失能或高龄老年人提供日间护理、居家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促进机构护理延伸至社区和家庭。积极发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到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长期照护服务。

16、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开展失能老年人基线调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项目,对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上门进行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区嵌入式为老服务机构发展。依托护理院(站)、护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备提供长期照护服务能力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乡镇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鼓励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发放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各类医养结合机构接收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提高老年人照护能力和水平。增加失能老年人护理的护士数量,鼓励退休护士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等工作。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面向居家失能老年人的家庭照护者开展应急救护和照护技能培训。(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安宁疗护服务。

18、完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及时总结市三院、市中医院、固镇康惠康复医院和经开区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经验,逐步扩充试点机构。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相结合的安宁疗护工作机制,形成畅通合理的转诊制度。推动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安宁疗护中心、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安宁疗护病床,鼓励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家庭安宁疗护病床。加强公众宣传教育,将生命教育纳入中小学、老年教育机构健康课程。(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委老干部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完善安宁疗护收费政策。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属于治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的,按现有项目收费;属于关怀慰藉、生活照料等非医疗服务的,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收费标准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优化安宁疗护服务。严格执行安宁疗护准入和用药指南。建立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对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市卫生健康委)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制定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规划和实施办法。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统筹推动政策落实到位。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在资源配置、土地供应、基础设施建设、科研立项、税收金融等方面,要对老年健康服务发展予以支持和倾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社会力量承担老年健康服务项目。支持养老机构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或内设医务室、护理站,优化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审批备案流程,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推动老年健康服务价格收费机制改革,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学习借鉴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经验,探索建立政府、医保、个人三方共同承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和服务。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实现城乡、区域老年健康服务均衡发展。(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医保局、银监会蚌埠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标准意识。组织落实国家制定的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基本标准和服务规范、长期照护服务标准和管理规范、长期照护专业人员职业技能标准、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标准以及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和管理指南,推进地方标准建设。落实上门医疗护理和家庭病床服务的内容、标准、规范及收费和支付政策,鼓励相关机构投保责任险、医疗意外险、人身意外险等,防范应对执业风险和人身安全风险,适当提高上门服务人员待遇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银监会蚌埠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学科发展。鼓励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和老年医院开展老年医学学科基础研究与临床研究,积极打造老年医学或护理学特色专科。支持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药学、护理、康复、心理、中医保健、安宁疗护等相关专业和课程,开展学历教育。(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队伍建设。加强老年健康人才培养,支持开展老年健康服务相关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培训规划,加强专业人才和专业技能培训。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管理。完善老年健康相关职业等级评价制度和以技术技能价值激励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拓宽职业发展前景。(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科技支撑。通过各级财政科技计划支持老年健康相关技术和产品研发。加强老年健康相关适宜技术研发与推广。实施高端医疗器械与智慧医疗等市科技重大专项。支持研发可穿戴的老年人健康支持技术和设备。推进老龄健康、医养资源整合和统一信息平台建设,向江淮大数据中心汇聚相关数据资源,实现信息共享。积极探索“互联网+老年健康”服务模式。创新发展智慧健康养老终端产品,培育一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民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努力,推动老龄社会信息无障碍建设,促进全社会推进适老化的改造和升级,提升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行动目标

到2022年底,通过建立“智慧助老”常态化工作机制、开展志愿服务、加强技能培训、强化宣传引导等一系列措施,让更多的老年人用得上、愿意用、用得好智能技术,帮助老年人更好地适应信息社会的发展,在全社会智能化飞速发展过程中,充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实现老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行动内容

(一)健全“智慧助老”常态化工作机制

将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列为市、县两级老龄委年度工作要点,加强督促落实。协调推动各级各部门以老年人面临的实际困难为导向,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解决。将帮助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相关内容纳入每年“敬老月”的主题活动,倡导全社会推动、关注、参与“智慧助老”行动。将在“智慧助老”行动中事迹突出的机构、企业和个人纳入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表彰。

(二)开展“智慧助老”志愿服务行动

1.开展老年人就医志愿服务活动。医疗机构要全面落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实施方案》(桂卫医发﹝20xx﹞18号)的相关要求,完善电话、网络、现场等多种预约挂号方式,畅通家人、亲友等代老年人预约挂号的渠道,解决老年人挂号难问题。医疗机构应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验报告等人工服务窗口。应当安排社区、志愿者或其他工作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导医服务,在预检分诊、自助机、挂号窗口、交费窗口、综合服务点、投诉受理中心等老年人就医容易发生不便的节点提供引导和必要的帮助。医疗机构应当在入口处增设“无健康码通道”,测量体温后,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操作,协助没有手机或确实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通过人工填写流调表等方式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缩短老年人在诊区外等候时间。

2.开展重点服务岗位的老年志愿服务。在金融服务、政务便民、通讯业务、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服务场所增设志愿服务岗,要进一步完善“健康码”管理。对不使用、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群体,应当根据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规定采取其他替代措施。老年人在存取款、审批登记、通讯服务、交通购票、旅游扫码等涉及电子支付、电子身份确认、电子信息填报等智能手续时,应当组织志愿者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组织大学生和爱心人士加入老年志愿服务。发挥驻邕高校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志愿者组织的作用,积极组织动员志愿者、社区服务人员、党员干部等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形式,面向老年人开展以智能技术运用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各种智能技术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指导老年人正确运用智能设备,掌握智能技术,适应智能技术时代的新环境、新变化。

(三)开展“智慧助老”技术培训行动

1.充分发挥老年大学在智能技术培训中的重要作用。驻邕各老年大学、市老年人活动中心要将智能技术运用相关内容纳入学习课程,通过给予适当激励、授予证书等方式调动老年人学习运用智能技术的积极性。将认识风险、预防受骗等知识列为老年大学的必修课程,帮助老年人掌握防骗的知识和技能,提升运用智能技术的信心。

2.充分发挥涉老单位在智能技术培训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涉老社会组织、涉老企业及其它爱心组织、爱心企业,积极开展“智慧助老”技术培训活动,为老年人讲授智能手机、电脑、电视、洗衣机、热水器、空调等家用智能设备的使用操作,指导老年人操作自助挂号(取号)机、银行存取款等公共智能设备的使用方法,通过培训不断提升老年人智能技术运用能力。

3.充分发挥家庭成员在智能技术培训中的重要作用。倡导家庭成员帮助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年轻的家庭成员要帮助家中长者操作智能手机,指导老年人使用家庭的各种电器设备,辅助有兴趣的老年人操作电脑上网。陪同老年人进商场、银行、医院、政务服务中心等办理各种业务时,帮助老年人用智能设备取号、扫二维码、电子支付、取检验检查报告等。外出旅游时教会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机查找合适旅游线路或景点、定酒店、打车等,让家庭老年人学会独自使用和操作各种智能设备。

(四)开展“智慧助老”科普宣传行动

1.提升老年人使用智能技术的积极性。通过科普讲座、大众传媒等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老年人正确认识网络信息和智能技术,将其作为丰富晚年生活、提升生活质量的重要工具,消除对网络信息和智能技术的恐惧和排斥心理。鼓励老年人主动学习网络防骗的有关政策、法规和知识,切实增强风险意识。

2.加强智能技术运用和防骗知识的科普宣传。以“敬老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为载体,宣传推广老年人智能技术运用指南。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依托全国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开展老年群体数字化生活场所体验,设立老年人智能产品用品体验馆、体验区,并为老年人提供技术支持和科普服务。通过科普讲座、大众传媒等形式,广泛宣传老年人防网络诈骗指导手册,以视频、一图读懂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在大众媒体和老年人经常活动的场所进行广泛宣传,提高防骗知识技能的知晓度。以拍摄主题宣传片、公益广告等方式,加大对网络诈骗、电子通讯诈骗案件的曝光和宣传力度,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

(五)开展“智慧助老”社会募捐行动

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老龄委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动员慈善组织,积极搭建慈善募捐平台,广泛动员爱心企业、社会人士以及通讯公司等开展慈善公益活动,为城乡贫困老年人捐赠智能产品,减免通讯服务资费,帮助贫困老年人解决无智能产品可用和服务费用昂贵的问题。

四、时间安排

(一)行动启动阶段(20xx年10月前)。各县(市区)、开发区老龄办、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了解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指定负责“智慧助老”行动的工作联络员。

(二)深入推进阶段(20xx年10月至2022年6月)。各县(市区)、开发区老龄办、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围绕行动目标和行动内容,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志愿服务、便利出行等助老主题活动。市老龄办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调研督导,并积极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在全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智慧助老”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各县(市区)、开发区老龄办、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对“智慧助老”行动及时进行总结,按照阶段开展情况分别于20xx年12月底、2022年6月底、2022年12月底分别将总结报至市老龄办(nnlljkk@163.com),市老龄办将推荐好的经验做法至自治区老龄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老龄办、市老龄委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开展“智慧助老”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将实施“智慧助老”行动纳入老年宜居环境、老年友好社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等建设中统筹推进,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智慧助老”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将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列为老龄委和各成员单位的年度工作要点,加强督促落实。协调推动各地各部门以老年人面临的实际困难为导向,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解决。将帮助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相关内容纳入每年“敬老月”的主题活动,倡导全社会推动、关注、参与“智慧助老”行动。

(三)大力加强宣传。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老龄委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智慧助老”的具体措施和典型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全民行动、“智慧助老”的浓厚氛围。

(四)注重效果评估。要注重对“智慧助老”专项行动的自我评估,对组织活动踊跃、活动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敷衍塞责、搞形式主义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进行通报和督促整改。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老龄委相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实地调研,加强协调配合和督促指导,切实保障“智慧助老”行动的实际效果。

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根据《云南省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以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为基本内容,建立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医疗健康服务需求,助推健康文山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健康引领,全程服务。以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为引领,以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为核心,以供给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着眼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完善健康保障体系、改善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大幅提高文山州老年健康服务水平。

(二)兜底保障,公平可及。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以基层为着力点,提高基层老年健康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含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基本健康服务需求。优化城乡医疗资源配置,实现城乡之间和不同地区之间老年健康服务的同质化和均等化,促进老年健康服务公平可及。

(三)政策支持,激发活力。落实政府在制定规划、引导投入等方面的责任,加强同国际国内老年健康服务领域交流合作,吸引国内外人才、技术、资金、资源、智力向文山汇聚。推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价格机制改革,建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激发市场活力,鼓励社会参与,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老年健康服务需求。

三、主要目标

到20xx年,在全州基本建立起完善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人才招收、输送网络,各类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明显增加,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层次更加多样,形成政府与市场相互补充的格局,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健康服务需求。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病科比例达到50%及以上,州内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100%,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比例达到70%,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比例均达到100%。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老年人自我保健知识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和利用媒体媒介,通过世界卫生日、全国高血压日、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等专题宣传活动普及老年健康科普知识。建立和完善州——县(市)——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委会)四级老年健康教育网络,营造有利于老年人健康生活的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广电局、州教育体育局、州民政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各县人民政府)

(二)开展老年健康保健知识进家庭、进社区等活动。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内容包括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和中医药健康养生养老文化等,各级医疗机构大力宣传老年人健康服务相关政策,疾病预防保健知识,老年大学和老年教育、培训机构要将老年健康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推动老年群体健康意识的提升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委老干部局、州教育体育局、州民政局,各县人民政府)

(三)加强老年人健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开展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全面改善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推进老年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挥老年人体育协会的作用,广泛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赛事和活动,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指导。推广八段锦、太极拳等适合老年人健身锻炼的体育项目,带动老年人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和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各县人民政府)

(四)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免费提供一次较全面的体检、健康评估、慢性病预防及中医慢病理疗等健康管理服务。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居家健康服务,加强对老年人各类常见疾病、精神行为等问题的干预。(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各县人民政府)

(五)加强老年疾病防治。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及分类管理,积极开展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完善精神种类疾病的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针对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随访管理,为老年人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纾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关怀服务。实施失能预防项目,到20xx年,65岁至80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州残联,各县人民政府)

(六)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行动和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设以及老年人宜居社区创建工作,提升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到20xx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95%以上。加强居住环境适老化改造,引导老年人家庭对日常生活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降低老年人意外伤害风险。(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人民政府)

(七)加强老年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推动二级及以上医院通过转型、新建或扩建等多种方式,合理布局,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要设立老年病科,到20xx年,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病科的比例达到50%。(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各县人民政府)

(八)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一级以上(含一级)公立综合医院开设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挂号、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就医等绿色通道;为急、危重病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看病就医提供便利服务。(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各县人民政府)

(九)开展老年关爱行动。推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适老化改造,开展老年关爱服务。完善无障碍服务设施和标识系统,在门诊、病区等地应当提供助行器械等适老辅具,设置老年患者用药咨询门诊并开展服务。在住院服务中心或接诊室有为老年住院患者提供护送病房服务,为痴呆、压疮等老年综合征和常见问题的管理指南上墙。到20xx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关爱医疗卫生机构。(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各县人民政府)

(十)建立老年慢性疾病长期处方制度。重视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强化老年人用药保障,开展老年人疾病特别是多种病用药监测,加强老年人合理、安全用药指导。(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医保局,各县人民政府)

(十一)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发展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中心的居家养老健康服务网络,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门医疗卫生服务。开展社区和居家医疗健康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等上门医疗服务。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规定申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和以老年保健、康复为主的中医医院、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或医务室、康复中心、护理站等。(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各县人民政府)

(十二)加强老年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覆盖老年人群疾病急性期、慢性期、康复期、长期照护期、生命终末期的护理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老年护理服务,根据老年患者疾病特点、自理能力情况以及多元化护理新需求等,增加老年各种护理服务供给。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各县人民政府)

(十三)提升老年护理服务供给能力。多渠道增加居家养老健康服务资源,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站、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医疗机构,鼓励在城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配套建设护理站等医疗机构。推动医疗资源丰富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转型增加设立护理院、康复医院。鼓励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规范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服务;积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新型业态,优先为失能、高龄老年患者提供居家护理等服务。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富余编制床位开设康复、护理床位。到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改革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各县人民政府)

(十四)开展中医特色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宣传推广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保健方法。推动兴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全面推进全州公立中医医院、中医康复医学科建设,到20xx年县级中医医院中医康复医学科设置比例达到90%。深入推进砚山县中医医院等一批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改革委,各县人民政府)

(十五)加强患者的连续治疗及全程化连续照护。推动有老年病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机构、护理院等机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开展定期远程会诊、联网培训,并与基层双向转诊,实现老年患者的连续治疗及全程化连续照护。(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各县人民政府)

(十六)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区嵌入式为老服务机构发展。依托具备提供长期照护服务能力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乡镇敬老院等养老机构和护理院(站)、护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通过推进公建民营、发放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各类养老机构接收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各县人民政府)

(十七)加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队伍建设。加强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鼓励退休护理医务人员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等工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充实长期照护服务队伍。面向居家失能老年人照护者开展应急救护和照护技能培训,提高家庭照护者的照护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各县人民政府)

(十八)提高安宁疗护服务的覆盖率和知晓率。推动二级及以上医院肿瘤科、老年病科等相关科室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具备条件的可设立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鼓励养老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具备医疗资质的医养结合机构可按相关标准开设安宁疗护专区或专科。积极探索开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建立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为患者及家属提供人文关怀。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将生命教育纳入中小学校健康课程,推动安宁疗护理念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接受。(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州教育体育局,各县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级政府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认识老龄化背景下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要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围绕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各县人民政府)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级要在土地供应、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对老年健康服务发展予以支持和倾斜。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等。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各类服务主体的潜力和活力,建立完善多元化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各县人民政府)

(三)强化学科发展。支持老年病医院按照“强基础、重优势、创特色、求协调”的思路完善老年病科学科体系,培育优势学科、打造重点学科,形成以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创新团队为主体,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合理的学科队伍。各级政府加大对老年健康相关研究的投入,力争在老年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技术和产品研发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引导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药学、护理、康复、心理、安宁疗护等相关专业和课程,开展学历教育。(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各县人民政府)

(四)强化队伍建设。建立老年健康服务人员培训机制,以老年病医院、行业协会和学会、职业院校等为载体,支持从事老年健康服务的相关人员参加进修学习、短期培训、继续教育,提高相关人员服务能力。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人才的招收和输送网络,扩大老年健康服务队伍,补齐老年健康服务人才数量少的短板。完善以技术技能价值激励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拓宽老年健康服务职业发展前景。(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各县人民政府)

(五)强化信息支撑。加快建设老年健康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为老年健康服务提供便利的老年人挂号,就诊、缴费等渠道和通道,将医疗健康信息系统、智能化服务和产品纳入无障碍改造;促进各类老年健康数据的深度融汇和开发;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研发适老助老的可穿戴设备,逐步推广远程实时查看、实时定位、健康监测、紧急救助呼叫等服务。(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