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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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工作实施方案 篇1
按照国务院、省、市、区安委办关于开展20xx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集中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师生安全素养,防范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学校安全稳定。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区教育局统一部署组织,区教育局成立以郑全伟局长为组长,李昇学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局安全综治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校也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细化具体的实施方案,结合6月份暑假前系列安全教育活动安排,具体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内容
xx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全区性、行业性活动两部分,各校要按照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主要着力开展好行业性活动,并结合实际情况有选择地参与全区性活动,两项活动于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同时展开。
(一)全区性重点活动
1.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制作一批图册、推出一批微视频、微动漫等“七进”安全文化精品、宣传一批示范典型、指导一批“七进”共教共宣“四联”活动(即安全教育联办、安全文艺联演、安全演习联练、安全防范联做),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大力推送宣传,营造有利于“七进”活动开展的浓厚氛围。
2.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当日,区安委会将在乐购广场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广场咨询日活动,各校要自行组织安排咨询日活动。咨询活动要宣传有关校园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内容;重点宣传本单位如何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做法,解答师生及广大家长关切的.校园安全问题。
3.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举办全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暨安全知识培训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校可以通过组织观看xx区20xx年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警钟·铭心》等,采取以案说法、答记者问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做到举一反三,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特别是针对夏季高温、多雨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燃以及洪涝灾害事故警示教育,引导师生员工深入吸取事故教训,提高全体人员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推进校园安全工作。
4.开展安全宣传主题活动。在学校开展安全宣传“七个一”主题活动:设置一批宣传标语、组织一次教育培训活动、观看一次事故警示教育片、开展一次隐患全员查活动、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活动、开展一次“xx安监”微信公众号扫码活动、开展一次安全展板集中展示活动”,营造校园内部安全生产氛围,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实处,让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营造“关爱生命 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让全体师生敬畏生命,懂得珍惜,提高意识,避免事故。
5.广泛开展安全文化活动。组织指导各校开展各类文化宣传、文艺演出、安全培训、法制教育活动。加强指导、推动平安校园深化建设和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区创建活动。开展“安全卫士”、“安康杯”竞赛活动、“安全隐患随手拍”、“安全知识进校园”等活动。
6.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校要严厉打击危化品、食品、电气、建筑施工、校车及校园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内的习惯性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推动学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月工作实施方案 篇2
根据秦皇岛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全面做好20xx年暑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院暑期安全、稳定发展,现制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全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秦皇岛市卫生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方案》为指导,深入贯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国发[20xx]23号和冀办发[20xx]30号文件精神,以强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为重点,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开展“暑期安全生产”活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构建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继续保持我院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主要内容及目标
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做好部署,排查隐患,积极整改。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逐级签订到科室、个人,严格履行责任追究制,奖惩分明。
2、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和《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冀办发[20xx]30号)文件精神。各科室要把学习贯彻国发23号和冀办发30号文件精神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把文件精神贯彻到每一个科室,每一个岗位,每一个职工。
3、积极开展各种专项活动、狠抓隐患排查治理。按照《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对毒麻药品、放射源、化学试剂等危险品的管理。做好各种压力容器、配电系统、大型设备、特种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做到设施完好、通道畅通、标志明显,不断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4、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医院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通过安全知识宣传,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组织各科室特种行业人员参加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上岗证,做到100%持证上岗。
5、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通过检查排除各类隐患。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安全应急工作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宣传教育、应急演练等工作,夯实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矗
6、做好暑期值班工作,保证24小时在岗,保障通讯畅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立即报告当日带班领导,然后由带班领导上报市卫生局。
三、阶段安排
把握安全生产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8日)。传达市卫生局文件精神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和全院安全生产动员大会,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二)自查阶段(7月9日至8月31日)。每周二上午进行一次全院安全生产检查,排查隐患。各科室也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随时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于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安全科,能整改的要当场整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由院长办公会讨论解决,有计划地进行整改。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至9月31日)。对自查阶段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复查,使安全工作得到整体提高。接受市卫生局的监督检查,学习典型的经验做法,使安全生产工作有新的发展。
四、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
2、加强监管力度,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3、进行责任分解,层层落实,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以及相关任务落到实处,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月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校“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特制定班级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二、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30日
三、领导小组
组 长: 贾国环(班主任)
副组长:原昕辉(班长)
成 员: 各小组组长
四、主要措施
(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围绕“安全教育日”、 “安全生产月”、“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周”、“ 消防宣传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以“关爱生命 关注安全”为主题,充分利用班级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着力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在班级形成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
(二)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全面排查治理隐患。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建设好事故隐患台帐。
2.深化专项整治。根据特点和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校舍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的监管。同时要结合季节特点,做好预防传染并防汛、防溺水、防雷等工作。
(三)班级出一份安全教育板报、手抄报,写一篇“安全伴我行”主题作文。
(四)开展一次“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主题班会。
安全生产月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省政府《实施意见》、市政府办《实施方案》、县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政府安全监管,为全县“十二五”期间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责任,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使企业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更加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和作业达到标准要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健全,逐步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武威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和《民勤县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切实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保障责任体系、岗位责任体系和监督责任体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
2、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负责组织、研究、部署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专题研究重大安全生产事项,制订、实施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要配备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地下矿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不少于3人,露天矿山应不少于2人。
小型露天采石场应不少于1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按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企业要按照《民勤县人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要求,制定涵盖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和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相对应的安全生产记录、台帐等基础资料管理制度。
4、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要加强劳动组织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要依法予以关闭。
5、不断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矿山企业要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管理严格实行五项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要求,严格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下井带班制度和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离矿请假制度;工程项目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监理等相关负责人要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
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实行更加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企业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除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外,要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管理混乱的,要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监管不力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要根据情节轻重,按照“一岗双责”原则,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1、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强化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要加强设备安全管理,凡是发现设备安全管理不到位,检查、维护、更新不及时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
2、不断强化企业非正常生产状态下的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煤矿、井工开采非煤矿山、化工企业停产复工、开停车、检维修、试生产(运行)等非正常生产状态下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复工、试生产(运行)的,企业要制定方案,申请备案,凡是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具备复工、试车条件的,一律不允许复工、试车。
3、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两年之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要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存在国家首批公布重点监管的15类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企业,必须在20xx年年底前完成自动化改造。
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物品的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在两年内完成。尾矿库要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要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推进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4、大力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产能。依靠科技进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技术改造力度,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科技成果,逐步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整治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适时向社会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的产业政策,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对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要予以强制性淘汰。
(三)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
1、认真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武威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民勤县人民政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实施办法》,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订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抓好各自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当地企业包括盛市驻民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3、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4、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要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要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追究,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对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切实加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及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6、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以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进一步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民用爆炸物品、水利、农机、铁路、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下达整改指令和逐级挂牌督办制度,并在主要媒体公告。对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对治理情况及时跟踪督促整改。
7、推行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信用挂钩联动制度,将企业的安全生产分级评价结果,作为信用评级的重要考核依据。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安监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向发改、国土、住建、工信、人社、工商、质监、电力、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8、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站点监管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承担安全监管工作。要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安监队伍的监管执法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
(四)加强企业安全生产预警监控体系建设
1、认真执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和预警制度。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建立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制度。企业每月要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要生产经营活动环节、敏感时段和区域要进行专项风险分析,无安全可靠保障措施不准开展任何生产经营活动。
2、全面实行安全生产指标控制预警监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全年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各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月报告、季考核、全年综合评价”的考核方式,落实奖惩措施。各乡镇、部门、单位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分析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所属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和指标控制情况,并结合实际制订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
3、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要坚持预防为主,针对生产工艺和装置特点,认真进行风险辨识,确定危险源点,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建设
1、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各类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努力推进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
积极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大力推进建设安全诚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新闻、广播、电视等媒体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企业各类安全生产活动,并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2、切实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企业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要切实加强新上岗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在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员工转岗、轮岗前,进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师资建设,确保培训质量。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矿山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3、认真落实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企业新上岗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从业人员在本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经济保障体系建设
1、加大安全专项投入。把安全监管经费纳入预算,加大支持应急救援体系、执法装备、安全生产信息化和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建设的投入力度。要建立专项资金,加快重大安全建设项目的实施。切实做好尾矿库治理、煤矿安全技改建设、瓦斯防治和小煤矿整顿关闭等各类资金的安排使用,落实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完善水上搜救奖励与补偿机制。
2、认真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及保险政策。企业必须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
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进责任保险制度。根据安全生产实际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运输、野外、矿山开采等高危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扩大安全生产保险范围。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规定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高危行业企业探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3、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xx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按不低于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
4、切实加强企业安全投入。企业必须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建设、改造、维护以及工艺更新、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职业卫生条件改善和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科技开发、奖励等资金的投入,确保安全投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安全生产投入必须纳入企业财务预算,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对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七)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体系建设
1、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强化源头管理,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建设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实施关闭取缔。降低标准造成隐患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2、严格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卫生,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职业卫生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3、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标准,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投入。
要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大力推广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试点经验,继续扩大推行范围,积极开展达标评定,深入组织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持续巩固达标成果,实现全面达标、本质达标和动态达标,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对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危险性作业,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使其达到安全生产条件。
4、加强企业班组安全管理。切实加强车间、班组、工段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实施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建立班组长岗位竞争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和落实班组安全责任。在企业、车间、班组、工段全面开展“零事故”活动,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5、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责任。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审批程序,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建设、违规生产、违规经营等行为。
6、严格规范企业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凡是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企业,要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事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协调、管理职责。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约定安全生产管理事项,未对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协调、管理职责,发生事故的,追究发包或者出租单位的相应责任。
7、切实加强地面挖掘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施工企业在挖掘施工前,要认真查阅有关资料,全面摸清项目涉及区域各种地下管网的分布和走向,制订可靠的保护措施,按照安全施工要求进行作业。严禁在地下设施不明的情况下,进行开挖作业。建设单位要协调各类地下设施业主单位对地下设施情况进行现场交底,并作出明确的标识,必要时在作业现场安排专人监护,确保地下各类设施安全。
(八)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不断加强企业应急管理。企业要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和情况,制定科学完善的应急处置预案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急救知识培训,做到会处置会急救。要加强应急救援管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建立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必须与邻近有资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或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快捷有效的通信联系。同时,要按照应急救援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配齐相应的救援器材、设施和装备。
2、严格执行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要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及时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严格执行矿山企业“逢大暴雨天气停产撤人”、“矿山调度室10项授权”和“3分钟通知到井下”的规定,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着力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结合实际建立专业性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和应急物资。
4、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所有矿山每年要组织开展1次停产撤人演练活动,其他高危企业、高层建筑和地下商场每年都要组织开展1次应急救援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指挥体系。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培训阶段: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制订《通知》和《实施意见》的宣传培训计划,在乡镇、各负有安全监管的部门和企业全面开展宣传活动。20xx年4月25日前将宣传计划和活动总结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整改提升阶段(20xx年5-10月):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紧扣《通知》和《实施意见》精神,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企业要在安全生产责任、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安全投入保障、安全标准化达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方面认真进行梳理,全面进行整改提升,切实做到责任落实、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投入保障、措施得力、整改到位。
(三)督导检查阶段(20xx年4月下旬,9月上旬,12月上旬):县安委会办公室将在宣贯活动结束后、活动开展过程中、年底责任书考核时三个时段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活动情况进行督导,并把《通知》和《实施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作为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对因《通知》和《实施意见》精神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12月):各乡镇政府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辖区相关单位和企业贯彻落实《通知》和《实施意见》情况进行验收。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客观分析,大力宣传好的经验与做法,认真整改问题与不足,切实巩固活动成果。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在20xx年12月20日前将总结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统筹规划安全生产工作。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在制定发展规划时,要同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专项规划。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在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之中,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要突出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二)加快产业重组步伐。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大对相关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进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三)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考核。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全年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月报告、季考核、全年综合评价”的考核方式,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考核,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县政府已将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在年终考核时对未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未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不断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对举报者予以奖励。完善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深查原因,切实整改。
安全生产月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目的,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为推动我县中小企业实现全面安全、本质安全、持久安全提供全面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活动主题
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
三、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为组织开展好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特成立xx县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
五、活动内容
1、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全县各中小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活动。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横幅,组织全县各企业参加安全知识学习及培训,发放安全生产知识题,组织企业职工收看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做到安全生产知识广大企业员工人人皆知。
2、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26日上午8时,中心领导组成员要披挂彩带,自备宣传资料,在县城南广场按县上指定位置进行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解答群众询问,发放安全生产资料,传播安全生产知识。
3、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周。各企业要对近年来省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集中进行剖析、反思、讨论,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各企业要组织干部职工对事故警示教育片收看,开展反思大讨论,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推动工作。
4、应急演练周。在全县各企业制定应急演练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各企业要根据自身生产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安全生产前提下,展开应急演练活动,通过应急演练,发现问题。对应急演练预案进行安全符合性评价,并不断加以改进,以此完善企业应急能力,提高企业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职工自我保护能力。
5、组织开展在全县各企业范围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六、活动要求及目标
1、加强领导
“安全生产月”活动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各企业负责人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精心策划,整体部署,有序推进,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好,为我县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做出积极努力。
2、精心编制方案
各企业认真研究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有效。
3、细化方案,全面提升
通过开展宣传、培训、知识竞赛等活动,形成安全在我身边氛围,强化安全意识。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使企业安全再上一个台阶,真正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到实处。
4、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活动结束后,各企业要进行认真总结,并将各项活动结果上报我中心进行评比,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促落实,为我县中小企业转型跨越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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