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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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活品质,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围绕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体系,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为加快建设美丽浙江、高水平谱写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浙江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坚持源头减量、分级分类。注重源头管控,减少过度包装,倡导资源循环利用,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发挥市民、市场两个主体作用,普遍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
——坚持规划引领、就地处置。根据各地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及处置能力等情况,按照就近就地处置原则,科学编制处理设施专项规划,统筹相关要素保障,适度超前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坚持焚烧为主、填埋补充。充分发挥处置快、污染少、可产能等技术优势,加快推进以焚烧为主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对现有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改造,作为城镇生活垃圾应急处置场所和焚烧处置的必要补充。
(三)主要目标任务。通过实施城镇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专项行动、回收利用专项行动、制度创制专项行动、处置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文明风尚专项行动等五大专项行动,到20xx年底,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总量实现零增长;建立匹配完善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实现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建成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1000个以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形成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设区城市城区范围内全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研究制定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和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规划纲要,完善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各地要制定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前端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置各类专项规划,并纳入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实施静脉产业基地建设行动计划,集中布局生活垃圾分拣、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设施,推动城镇生活垃圾规模化、集约化、协同化处置,有效破解垃圾围城、邻避效应等难题,实现生活垃圾变废为宝、循环利用。健全商品过度包装认定标准,研究制定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设施建设、考核评价等相关标准。
(二)实施强制分类。制定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确立强制分类类别,制定强制分类行动目标。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设区城市城区范围内全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县(市)根据条件稳步推进。重点对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以及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相关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三)推进源头减量。严控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混入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体系,防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实施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初分、处置末端细分;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开展农副产品、食品、化妆品、礼品和快递业等过度包装专项治理,研究完善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的管理办法,倡导绿色低碳消费;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实施“限塑令”专项整治;开展果蔬集贸市场果蔬菜皮就地处理、净菜进城试点;探索运用园林垃圾破碎技术,实施林木就地堆肥和利用处置。
(四)健全回收体系。完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政策,研究制定和落实财政、土地、税收等配套政策,支持企业回收生活垃圾的中低价值可回收物,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依法依规建立强制回收制度,编制强制回收产品和包装物名录。支持企业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回收网点和分拣中心;鼓励企业采用押金、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机、快递送货回收包装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培育一批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建立有害垃圾强制回收体系,减少有害垃圾产生。
(五)加快设施建设。落实政策、资金、土地、技术等相关要素保障,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强化市域统筹,到20xx年,实现县级以上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增城镇生活垃圾设施无害化处理能力2、3万吨/日,新增城镇生活垃圾运输车辆1080台、运输能力1、1万吨/日,新增城镇生活垃圾收运中转设施152座,对已封场的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实施生态化改造和修复。
(六)强化示范带动。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试点,逐步提升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的覆盖范围和水平。积极提供简便易行的'居民家庭生活垃圾分类工具。居民社区要通过设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市、区)和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建设,开展定点定时投放和清运试点。
(七)积极宣传引导。制定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行动计划,编制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开办互动栏目,丰富宣传内容。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在全社会特别是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商业中心、公交站点、建筑围挡等公共场所,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不断提升群众垃圾分类意识,浓厚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氛围。广泛宣传典型经验,推广样板示范,增强生活垃圾科学分类的正能量。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和妇女组织作用,提升宣传引导效能。
(八)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鼓励企业加快“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创新,促进线上交投、线下回收,提高回收效率。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运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建立健全物业、社区、街道、环卫部门等协同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
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 篇2
为深入有效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垃圾收运体系,以城镇治理“八乱”、农村治理“四清”为总体目标,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现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农村生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模式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提高垃圾分类和清运设施的利用率,
根据要求我村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点,将全面推行农村垃圾前端分类工作,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各项指标达到标准化水平,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xx%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xxx%。
二、健全机构
为搞好农村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扎实推进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我村成立了农村垃圾分类处置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
三、实施方法
1、构建宣传氛围:每户设立垃圾分类宣传栏。
2、增添措施。首先,我们将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流程图表化,按照分类、回收、转运三步进行,简明扼要,一目了然。其次,为村民提供垃圾桶,确保了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全过程不造成“二次污染”。
3、我们建立“运作三机制”。以户为单位进行户分类,投入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桶,由村保洁员收集进入垃圾分类房并负责村内垃圾设施的日常维护,收集的垃圾由环卫公司对垃圾房再次收集分类。
四、基本情况
xx社区位于x市新都区军屯镇,该村幅员面积x。xx平方公里,辖xx个居民小组,总户数xxxx户xxxx人。党员xxx人,全村xx户参与了垃圾分类,共发放垃圾桶xx个,每户制作了垃圾分类处置流程图和农村环境“三包”责任书。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充分利用宣传栏、致农民一封公开信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农村生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目的和意义,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处理工作深入人心,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
2、全面集中治理阶段,对区域内的生活、生产及建筑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分类集中堆放。对可降解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堆放发酵后作为农家肥处理利用;对不可降解的,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再利用;对不能再利用的,统一转运到垃圾处理场集中进行生态无害化处理。杜绝将生活垃圾乱倒乱堆及焚烧处理。
3、建章立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村组环卫保洁机构、人员保障体系,农村垃圾处理设施相关运行、管理到位,并得到有效落实。
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 篇3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生态宜居要求,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示范引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强化源头抓起、系统治理、依法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和服务,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各乡镇主体责任,发挥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和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农户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民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示范引领,逐步铺开。按照“示范引领、先易后难、逐步铺开”的步骤,充分发挥试点乡村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在全县推广铺开。
3、市场运作,创新发展。施行市场化运作新路径,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提供政策支持,营造有利于垃圾分类工作的良好环境。
4、科学筹划,协同推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体系,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
(三)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6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到20xx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8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乡镇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切实将垃圾分类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到各村,夯实分类处理基础,确保各乡镇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二)强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分类处理体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高效处理模式。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垃圾分类规划,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合理配备保洁员数量,确保分类工作有效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分类、收集分拣、分类处理、处置模式、设施建设等方面。
1、垃圾分类。农村垃圾可分为四大类:可腐烂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可腐烂垃圾,是指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以及果皮等。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残次水果、果壳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
可回收垃圾,是指适宜回收的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是指除可腐烂垃圾和可回收垃圾以外的.所有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塑料袋、旧织物、废弃生活用品等垃圾。
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收集分拣。根据农村实际和简便易操作原则,采用“二次四分法”,即农户对生活垃圾按可腐烂和不可腐烂进行一次分类,并投放到对应的垃圾桶。村保洁员在农户分类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分类,对不可腐烂垃圾再分成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3、分类处理。可腐烂垃圾由保洁员直接运往阳光堆肥房进行堆肥无害化处理;可回收垃圾由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由保洁员清运至深埋桶或中转站暂存,定期用专车运送到县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有毒有害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收集存放,并由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强化处置能力提升,加快推进处置设施建设。结合各乡镇人口分布、经济发展、地势地貌等因素,科学合理布局环卫设施,在北部乡镇新建垃圾压缩中转站9座,在南部乡镇新建深埋桶282个,在全县境内新建阳光堆肥房18座,垃圾分类亭1270座,投放入户垃圾分类桶287946个,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
(四)强化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再生循环体系建设。优先支持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的发展,在城区建立10个垃圾回收点,在各乡镇设垃圾回收站。鼓励保洁员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增加收入。鼓励供销社按照统一培训、统一车辆、统一标识、统一服装、统一计量器具、统一归口缴存商品和规范服务用语、规范服务区域、规范服务标准的“六统一”“三规范”,打造覆盖全县城乡的规模化、规范化、公益性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制定《光山县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构建网络完善、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
(五)强化制度标准执行,扎实推进运行体系建设。加强分类处理的制度标准,以制度标准规范源头分类。建立考核检查制度,督促农户做好垃圾分类,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建立分类处理信息统计上报、考评奖惩等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以每月产生的有机肥料、回收的再生资源和真实垃圾三者比例,考核垃圾分类成效。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光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分别下设县城区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和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其中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吴玉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县城规划区外乡镇(街区)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各乡镇(街区)、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相应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明确工作分工
农村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各乡镇(街区)工作;做好统计与分析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对强制分类情况开展专项巡查;对相关部门、各乡镇进行季度考核。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做好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公益性宣传,将垃圾分类纳入“双星创建”考核体系。
县供销社: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及考核工作,负责成立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并进行管理,积极推进乡村、社区垃圾回收网点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居民生活中产生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率。
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各公共机构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的保障与使用监督管理。
县工信局(科技局):负责鼓励农村生活垃圾等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科普宣传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做好阳光堆肥房、垃圾中转站等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供应保障工作。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广播电视台: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工作,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垃圾分类工作。
县住建局:督促建筑工地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等工作;规划及督促配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督促物业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业主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将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纳入物业管理企业的考评内容。
县政务大数据局:在智慧光山设立餐厨垃圾管理平台,构建垃圾分类“互联网+”管理系统。
市生态环境局光山分局:负责建立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体系,指导协调有害垃圾的处置工作;协调天瑞水泥窑协同处理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学校、幼儿园等各级教育机构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县妇联:负责组织妇女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互动,引导家庭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团县委:负责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及志愿者参与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到社区、公共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体验活动。
农村环卫运营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置、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建设,做好有害垃圾收集、储存、包装、运输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划分,做好本系统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各乡镇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管理参照县城管理方案执行。
(三)加强示范引领。扎实开展典型示范创建活动,以三星级及以上文明村和争创省级人居示范村为重点,创建高标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示范村。通过示范先行,典型引路,连线成片,持续完善,助推垃圾分类逐步覆盖全县所有农村。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各种平台和宣传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知识纳入教学机构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载体的作用,引导广大农户树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自觉参与、支持、监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统筹社会资源,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讲座,提高全民垃圾分类素养。
(五)加强督导考核。加强对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目标考核,把垃圾分类处理纳入生态文明、四水共治、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同时将垃圾分类成效作为各乡镇年度考核和年终人居环境奖补资金发放的重要评价依据。建立日常督导抽查、电话调查、第三方暗访、年终督查等机制。建立分类信息报送、督查激励等制度,实行县月检查、乡镇周检查、村日检查制度,实现县、乡镇、村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制度。县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依规处置。
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 篇4
为营造健康、宜居的人居环境,树立美丽xx的良好形象,决定在全镇开展“探索垃圾处理新模式,打造清洁美丽新xx”,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为核心,按照镇村统筹、标本兼治的原则,深入开展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规范健全镇村垃圾处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打造一个整洁优美、安全文明、秩序井然的优美乡镇。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镇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全面清除“脏、乱、差”现象,建立镇、村保洁服务组织,健全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完善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保障机制,落实长效管理制度,达到环境整洁、容貌美观、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目标。
三、垃圾处理模式
镇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任务是“两治理两建立”,即:治理环境卫生、治理村容村貌,建立保洁队伍、建立生活垃圾管理体系。按照“三有”(有一支保洁员队伍,负责村(社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有一套垃圾回收清运处理设施,开展村(社区)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工作;有一套长效环卫管理机制,做到环卫管理机构健全,人员落实,村规民约建立,家家户户“门前三包”落实,定期开展环境卫生评比活动)的总体要求,推动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垃圾处理取得实效,形成长效制度。
(一)农村(社区)垃圾处理
1、划定包干区:以自然村为单位,视情划分为若干小块,各户主要负责本户房前屋后的日常保洁。
2、配齐必要的环卫设备和设施:村(居)民自备垃圾桶,各自然村按平均每15户建立一个垃圾池的原则,合理规划好垃圾池,用于临时堆放和焚烧垃圾,垃圾池的选址应做到既方便群众又方便清运。垃圾池的建设由各村自行组织实施,镇政府安排一定的资金补助。每个行政村要建立1—2个垃圾集中填埋场,用于本村的垃圾填埋。填埋场的选址要做到既不影响群众生活又方便垃圾清运车辆通行。
3、垃圾初分类:以村民小组或居民点为单位,选择低保户、村民小组长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组建村级保洁队伍,主要工作是对垃圾进行初分类和焚烧不可回收垃圾,监督本地环境卫生状况。废纸、塑料、金属和布料等可回收垃圾,实行定点存放,由废品收购人员定期上门统一收购;菜根、菜叶、果皮、煤灰等厨余垃圾,通过自行填埋,充分发酵循环使用;废旧电池、废旧灯具、过期药品、烟头、医疗器械等有害垃圾,由清运工收集后进行卫生填埋;尿不湿、破旧衣物等不可回收垃圾,先焚烧,残渣定期清理后再放入填埋坑。树枝、树叶、建筑垃圾等禁止倒入垃圾池。村教学点由该点负责收集与焚烧。
4、垃圾清运:残渣清运工作由镇政府通过招标方式由专人负责,由工作人员将焚烧后的残渣清运至各村垃圾填埋场,每月清运两次,实行集中填埋。
(二)集镇垃圾处理
重点是做好日常保洁,稳定保洁队伍,健全保洁制度。各户配置一个垃圾桶,由固定人员每日收集垃圾,中学、中心小学固定一垃圾池,由固定人员每日收集垃圾,做到不留死角,垃圾不过夜。农贸市场及其他企业单位自行收集清运处理本单位垃圾。完善对镇垃圾填埋场的改造和管理,合理设置垃圾箱,提高集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三)公路沿线垃圾处理
安莲公路和洋钱公路沿线暴露垃圾,包括飘散的杂物和白色垃圾,清除粪堆等。公路沿线全面整治村容村貌,清理乱涂乱画,拆除残垣断壁,清除路边堆放柴草等。全面疏浚、畅通沿线排水沟渠,清除淤泥,清理杂草,清理污水。沿线垃圾仍由原公益性岗位人员清扫清运,保持时积时清,其他村道垃圾清扫清运由各村(社区)组织。
(四)其他环境清洁整治工作
每年开展两次(夏初和年底)集中环境清洁整治活动。动员全体村民共同参与环境综合整治。
1、清洁家园。清扫垃圾,清除杂物,清洁房屋,消除卫生死角。房前屋后、河塘沟渠、道路等范围内的暴露垃圾,清理屋前屋后乱堆放的柴草、杂物,清理破损的广告、标语、横幅等。清理影响村容村貌的废旧房屋、残墙断壁,合理布局,清洁杂屋、栏舍。
2、清洁水源。加强饮用水水源特别是重点水源地环境整治,清淤治理村(社区)水井、水塘、小河流、排水沟、下水道,清理水面漂浮垃圾,处理厕所、畜禽场(圈、栏)污水排放。选择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村进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强对村级污水的处理。
3、清洁田园。对田园进行全面清洁,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清收和处理各种农业生产废弃物,如烤烟田塑料薄膜、药水瓶等、医药垃圾及其他有害垃圾,控制农药、化肥等过量使用,大力推广农业清洁生产实用技术,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四、活动步骤
活动时间为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分为三个阶段进行,总的要求是要边发动,边行动,迅速形成声势,建立长效机制。
(一)宣传发动阶段。通过横幅、短信、发放宣传单等方式集中宣传,各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宣讲、走访、调研活动,采取召开村两委、村民代表、党员座谈会,对每家每户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清洁xx的意义与内容,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并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广泛组织发动党员干部和群众参与,形成上下互动、社会共建、人人动手、全民行动的`声势氛围。集中各种资源、资金改善基础设施,全面推进清洁xx活动。
(三)巩固提升阶段。适时对活动实施的项目和内容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巩固活动成果,完善长效运行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四)验收总结阶段。由镇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督查考评组,对全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评,总结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对活动开展好、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表彰;对活动开展不力、验收不达标的,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其他领导分工负责,镇成立清洁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推动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宣传发动,营造气氛
通过深入村组召开座谈会、群众大会,开展乡村干部志愿清洁行动,各村悬挂横幅、标语、制作宣传栏、温馨提示牌、发放“致农户的一封信”等,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处理农村垃圾是与他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件大事,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品质的好事。提高群众对环境卫生改革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率,提高群众素质,自觉遵守并逐步养成良好文明卫生习惯。
(三)加大投入,保障到位
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我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镇从烟税总返还中先提取百分之十,总资金约30万元,用于专项保障保洁人员、垃圾收运设施和运行管护。村组保洁员(兼卫生督导员)误工补助,以一人负责三个垃圾池,每人每年1000元左右为宜,资金来源可由各村民小组通过群众自筹或组集体补助相结合的方式解决。群众自筹一般以户为单位,每户20元,按年收取。具体的误工补助标准、筹资方式和保洁员人选由各村民小组根据本组实际召开村民大会确定,会上一并制定有关村规民约,确定切实可行的垃圾处理办法,并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的其他长效推动机制。
(四)加强检查督查,严格考核
镇政府与各村(居)支委要签定责任状,纳入年终考核。镇成立督查考核组,通过日常督查与季度考评等方式,建立对村(社区)委的检查评比机制。各村聘请有威望、敢负责,公道正派的老党员、老干部担任卫生义务监察员,督促保洁人员和各农户做好各自卫生保洁工作。
(五)完善管理制度
大力推行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明确划分责任区,制定责任区标准和奖惩措施,形成“政府组织、村民自治、专业保洁”的管理格局。同时在广大群众中推行清洁卫生评比星级户活动,在每个村的宣传栏里设置卫生评比栏,根据评比结果,对五星级的农户每月奖励一定的奖品,对不上星级的不清洁家庭和不按规定乱倒垃圾的人员则公开曝光。镇城管中队负责垃圾处理有关制度的落实,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与村规民约结合起来,调动群众积极性,倡导讲究卫生、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培养村民文明意识和习惯养成,推动镇村环境标本兼治。
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 篇5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地气候特征、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主要目标。到20xx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部分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一)实施区域。20xx年底前,在以下重点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1、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
2、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确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包括:河北省邯郸市、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铜陵市、江西省宜春市、山东省泰安市、湖北省宜昌市、四川省广元市、四川省德阳市、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陕西省咸阳市。
3、鼓励各省(区)结合实际,选择本地区具备条件的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各地新城新区应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主体范围。上述区域内的以下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三)强制分类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于20xx年底前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鼓励骨干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尚无终端处置设施的城市,应尽快建设完善。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三、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城市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前述对有关单位和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应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试点,并根据试点情况完善地方性法规,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本方案发布前已制定地方性法规、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提出强制要求的,从其规定。
(一)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二)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居民社区设置专门设施对“湿垃圾”就地处理,或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
(一)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二)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三)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已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的城市,要在稳定运营的基础上推动区域全覆盖。尚未建成餐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城市,可暂不要求居民对厨余“湿垃圾”单独分类。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四)探索建立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探索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安全化、清洁化、集约化、高效化配置相关设施,促进基地内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
五、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卫生城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园林城市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创建活动中,逐步将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列为考核指标;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工负责推进相关工作;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予以处罚。
(二)健全法律法规。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法律制度,推动相关城市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
(三)完善支持政策。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发挥中央基建投资引导带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严格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地方财政应对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的建设运行予以支持。
(四)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促进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
(五)动员社会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国民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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