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之星评选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校园之星评选方案(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校园之星评选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公民道德素养,并积极落实上级布置的“比学赶超”工作,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根据学校开展的徽章“集赞”活动、“文明礼仪”主题教育活动,学校决定由举办“校园文明之星”评选活动,让广大的同学学有榜样,营造文明整洁、健康和谐、催人奋进的校园氛围,鼓励更多的学生“比、学、赶、超”,最终达到班风、校风优良,人才辈出的目的。
二、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海
副组长:庄秉光 丘志华 莫蝶飞
组 员:叶绿容 叶雪琴 赖春花 叶细妹 彭雪红
叶爱琼 罗素丹 陈丽芬 罗岁景 叶素绿
三、“校园文明之星”十标准(自评每项10分)
1.注重仪表,穿戴整洁,朴素大方做表率;
2.文明礼貌,尊老爱幼,团结友爱互谦让;
3.爱护公物,保护环境,服务社会讲奉献;
4.扬善弃恶,申张正义,扶贫济困献爱心;
5.遵守秩序,注意安全,公共场所不喧哗;
6.遵守纪律,积极思考,维护课堂求配合;
7.爱惜名誉,勤奋向上,品德端正心坦荡;
8.崇尚先进,见贤思齐,严以律己知廉耻;
9.学习刻苦,诚实守信,立志成才有理想;
10.自尊自信,锐意进取,求实创新重践行。
四、对有下列行为的学生视情况自减分值,严重者不予参评:
1、乱扔果皮纸屑,嚼口香糖、随地吐痰者,不按时打扫卫生者。
2、经常不按时完成学习作业者。
3、破坏花草树木者。
4、在校园、楼道及课室内追逐打闹,使用不文明用语现象者。
5、有染发、纹身、戴耳环等不文明行为者。
五、校园文明之星的评选办法
由学生、班级、年级组共同评选。具体操作如下:
1、根据徽章“集赞”情况评选出候选人(每班3人);
2、候选人在班上进行自我推荐;
3、由全班学生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投票;
4、班委认定,得票数最多者确定为“班级文明之星”;得票数超过班级人数半数者推荐为“学校文明之星”,并填写 《校园文明之星推荐表》;候选人对照评选条件及先进事迹,由学校大队委评选产生“校园文明之星”,并送评镇“美德少年”。
六、注意事项及所交材料
1、各班要实事求是,评选过程要充分发扬学生民主,严格推荐。
2、推荐表各项目要填写完整、真实。
3、所有材料截止日期为6月29日,于学期散学会上公布表彰。
七、校园文明之星的奖励办法
校园文明之星每学年评选一次,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有关事迹在学校宣传栏、广播站公布;该星作为以后评选市、县、镇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以及其他推优的参考条件。
校园之星评选方案 篇2
一、评选标准:
1、 在品德修养上,应知荣明耻,具有热爱祖国、服务人民、辛勤劳动、崇尚科学的高尚品德,具有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爱护环境,勤俭节约。遵纪守法,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具有“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公民道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
2、 在学习生活上,应具有正确的学习目的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勤思好问,牢固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不偏科,注意全面发展。
3、 在艺体活动上,应积极参加艺术训练和体育锻炼,上好每节艺术课、体育课、体锻课,做好“三操”,体育成绩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各个年龄段的最低要求,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审美情趣。
4、 在人际交往上,能积极参加每次的.社会实践活动和班队活动;在活动中和日常生活中能乐于奉献、诚实守信、勇于创新;欣赏、接纳、包容、关爱他人,掌握沟通方法,有自信,大胆表达自己的想法,不以自我为中心,不随便发脾气,学会倾听别人的意见,善于与别人交流合作,懂得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言行一致,诚实谦虚,团结同学,
二、评选内容及步骤:
1、 根据评选标准和个人特点,每班评选出一名“朝天xx星”,如“朝天科技星”、“朝天礼仪星”、“朝天勤学星”、“朝天才艺星”、“朝天环保星”、“朝天舞蹈星”、“朝天百灵鸟星”等。
2、 推选出来的“朝天之星”填写好以下表格于周五(5月18日)交到大队部汇总。重点介绍自己的特别之处,最好能以故事的形式讲述自己的闪光点。要求:低年级100字,中年级200字,高年级300字。
3、 第13周安排拍照。
校园之星评选方案 篇3
为展现我校学生蓬勃的朝气,积极的精神面貌和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为了让学生发扬个性,展现优秀学生的形象,弘扬正气,树立典型,营造和谐积极的校园文化氛围,完善校园文化建设。
一、组织领导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各班班主任
二、评选对象:
七、八年级学生
三、评选项目及标准
(一)全能之星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名列段前茅(期末成绩名列段前50名)。
2、具备两个以上校园之星的条件,且均有街道级以上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奖励。
(二)学习之星
1、学习刻苦,成绩突出,课堂表现优异,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2、各科学习成绩优秀,期末成绩名列段前30名。
3、获得校级以上学科比赛中奖项(包括获得小科学家、小数学家、小文学家荣誉称号)。
(三)文学之星
1.热爱文学,有着教好的的文学底蕴和良好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
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征文和演讲比赛,并在曾在校级以上并获奖。
(四)科技之星
1、喜爱科技创造,有小发明、小创造、小制作作品或者有研究性学习、小课题、综合实践成果、科技小论文获奖。
2、上述各项作品曾获街道级以上的奖励。
(五)艺术之星
1、具有良好的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对音乐、书法、绘画、摄影等具有浓厚兴趣,并具备扎实的基本功。
2、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艺术活动或比赛,在活动及比赛中表现突出。
(六)体育之星
1、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身体健康强壮。
2、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体育特长项目(乒乓球、排球、篮球、足球、田径等)。
3、在校级以上的体育比赛中获得名次。
(七)道德之星
1、严格遵守法纪法规、校纪校规,遵守公共秩序,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团结同学,平等待人。
3、诚实守信、拾金不昧、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4、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为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做贡献。
(八)工作之星
1、热爱集体,能协助班主任管理班级纪律,是班主任的好帮手。深受同学们的拥护。
2、能很好的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有效协助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评选办法
1、名额:各班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一个项目一般只限推荐1人。
2、各班参照评选标准,采用自我推荐、同学推荐、班主任推荐或科任老师推荐等方式,评选出本班的'“校园之星”。
3、被推荐的候选人,必须将个人简介(内容包含参选项目的有关荣誉)以电子稿的形式发到ftp首页校园之星文件夹,并将荣誉证书的复印件上交到学生工作处以供考评。截止时间:6月24日,逾期视主动放弃参赛资格。
4、最后由“校园之星”评选领导小组根据候选人的成绩,确定学年度“校园之星”。
五、表彰与奖励
1、学校召开表彰大会,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
2、在校园网和学校宣传橱窗内公布获奖名单、照片和先进事迹。
3、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4、荣获学生系列“校园之星”者,可以优先参加学校组织的夏令营活动或其他类型的实践活动。
5、作为以后评选“校园之星”及市、区、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其他推优的参考条件。
校园之星评选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展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健康的成长。我校将从本学期开始开展评选“校园之星”活动。通过“校园之星”的评选,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以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全面发展。现结合学校实际,就评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二、加强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以党总支副书记为组长,政教处、团委、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该工作的领导和督促,确保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实施。
三、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班级之星(以下5个项目中,各班在本班学生中评选出1个符合要求且表现最好的同学,作为“班级之星”。对不符合要求的,宁缺毋滥。)
1、诚实守信星:作业不抄袭、考试无作弊、为人诚实、无欺骗行为的;
2、遵规守纪星:能按照《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以律己,举止文明,无迟到早退、佩戴饰物、(男生)留长发、喝酒和打架等违纪行为的;
3、环境保护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丢垃圾;勤俭节约,生活俭朴;在学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劳动(如大扫除、值日生、环保回收站工作等)。在家里能帮助父母亲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4、文明礼貌星:习惯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不粗言恶语,对同学能互相谦让、不吵架斗殴,能向长辈、老师、来宾问好,言行举止文明有礼貌;
5、希望进步星:在学习、品德表现、体育锻炼等各方面有明显进步的都可以申请。
6、自强不息星:身处不利环境,仍能刻苦学习,以良好的心态待人处事。
(二)校级之星:各年级依据本年级班级的评星情况,在评选过程中对各个方面综合表现优秀或者某个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同学,可以推荐评选出“校级之星”每班1名。(校级之星从班级之星中产生)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程序:候选人产生过程要规范,一般先经学生个人申请或小组、班级、老师推荐,经全班师生共同评议后推荐上报学校政教处,经政教处对上报的候选人严格把关核实后,由学校评星领导组审批确认。
2、要求:各年级、班级一定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充分调动学生在评星活动中的积极性,以学生为主体,规范、民主、公正、公开地开展评选工作。
五、“校园之星”奖励办法
1、班级上报,“班级之星”诞生,在班级门口的展示牌上将“班级之星”的照片和感悟语公示,同时学校利用校园广播站进行宣传。
2、“校级之星”的先进事迹附照片张贴在学校宣传栏上,以资鼓励。并利用学校的晨会进行表扬。
3、评选结果写入学生学籍档案。校园之星原则上每学年评选两次,评上的学生除学校总结表彰外,还将事迹在学校宣传栏、广播站、网站等媒体中公布;并作为以后评选省、市、县“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以及其他推优的参考条件。
校园之星评选方案 篇5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切实保证德育的地位,加强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把全体学生培养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的遵纪守法的公民,我校拟定了“校园之星”评比方案,采取赏识和激励的教育办法,让每一个学生都能不断成长,每天都向自己理想的彼岸迈进一步,在成长的过程中逐步学会做人、学会思考、学会自信、学会自省、学会合作、学会学习。
二、评选范围
我校在籍学生
三、“校园之星”类别
1、勤奋学习之星
2、助人为乐之星
3、诚实守信之星
4、管理服务之星
5、体育才艺之星
四、评选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能模范遵守《沙洲中学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体育成绩达标,在此基础上,具有特殊的才能,取得突出成绩,方能参加评选。
1、勤奋学习之星: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历次考试中取得优秀成绩或取得较大进步。
2、助人为乐之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能主动帮助学习、生活有困难的同学。
3、诚实守信之星:言行跟内心思想一致,讲信用。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独立完成作业,诚信考试
4、管理服务之星:主动管理班级日常事务,乐于为同学和集体服务。
5、体育才艺之星:积极参加学校及市级以上组织的'各项体育、文艺活动和比赛,在体育、文艺类活动中有出色表现,有一定的校园知名度。
五、评选办法
1、申报人提供2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和相关证书、文稿(发表后)、参加活动证明复印件以供考评。
2、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先由各年级部组织初评,将符合评选条件的人选名单与相关材料报校团委,每种类别的校园之星推荐人选为2人。
3、校团委根据各年级上报的推荐材料,经评审小组,评选出各年级各种类别的校园之星的正式候选人各2名,向全校公示,再经评审小组,最终评选出各年级的校园之星。
4、“校园之星”评选结果将利用宣传橱窗、广播站、学校网站向全校公示,于适当时间表彰。
5、对获得“校园之星”荣誉称号的个人授予荣誉证书。
六、几点要求
1、各年级、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
2、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各年级、班级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为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的健康成长,加速成才。
3、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保证时间。要认真组织好校园之星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对在评选活动中,提供材料充分、质量好、效率高的班级奖励学期德育百分成绩10分。
校园之星评选方案 篇6
一、评选时间:
20xx年4月—20xx年7月
二、评选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
三、“校园之星”的基本标准:
1、热爱祖国,乐于奉献,团结互助,诚实守信;
2、热爱学习,成绩优良;
3、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内容;
4、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为集体或同学服务;
5、在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文明宿舍创建、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四、评选类别与标准
根据学生在不同方面的成绩和表现,“校园之星”分为“全能之星”、“学习之星”、“创新(业)之星”、“翰墨之星”、“才艺之星”、 “体育之星”、 “服务之星”、“文明之星”、 “社团之星”、 “公益之星”、“自强之星” 、“技能之星”、“友爱之星”、“诚信之星”等十三个类别。具体可参照以下标准:
1.全能之星: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获校级及以上的表彰,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称号,同时具备其它两个以上(含两个)“校园之星”的条件。
2.学习之星: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成绩优异,曾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积极推动班级学风建设,帮助同学解决学习上的困难,带动同学共同进步。
3.技能之星:思想端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在专业学习上刻苦钻研,勤于训练,有突出技能,获得相关机构的认定,或在相关的技能大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4.创新(业)之星:爱学习、善思考、勤实践,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实践动手能力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在创新(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5.体育之星:体育方面有特长,热心体育活动推广发展,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运动比赛,并取得突出成绩。
6.才艺之星:热爱才艺表演,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水准,在校内外各级比赛中取得良好成绩并能带领同学积极参加文艺活动;能独自构思并创作才艺作品者优先考虑;或对书法、绘画等具有浓厚的兴趣和扎实的基本功,积极参学校组织的各类书画比赛活动,荣获校级以上荣誉者优先考虑。
7.社团之星:积极参与学校倡导和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公益事业,在提升校园文化品位上作出突出贡献,在社会和学校具有较大的影响力的学生社团负责人。
8.服务之星:担任院系或校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责任心,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能够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不计较个人得失,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积极组织各种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工作成绩突出。
9.公益之星: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在扶贫、助学、助残、志愿服务等方面事迹突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青年志愿者。
10.自强之星:勇于克服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身处逆境却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对待生活、学习均有一种坚忍不拔的意志和百折不挠的精神,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成绩优良,事迹突出。
五、奖项设置
(一)单项奖
共评选20名,其中“校园之星”10名(项)、“校园之星”提名奖10名(项)。具体可根据上报候选人情况适当调整
(二)优秀组织
设优秀组织奖1名。
评选标准如下:
1、宣传广度(20分):注重内外宣传,效果理想,达到学生了解“校园之星”评选相关工作;参评候选人十分了解评选的相关条件、进程;“校园之星”评选工作得到媒体关注。
2、选手表现(60分):推荐的“校园之星”候选人通过初评进入网络投票情况、再进入复评情况、获得“校园之星”和“校园之星”提名奖情况。
3、材料情况(20分):校级,校级比赛的材料报送情况,上交的时间以及候选人和相关材料的上报情况等。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及推荐阶段:20xx年4月——20xx年5月
1、自活动启动之日起,根据疫情情况组委会将以网络(返校后还将通过条幅、海报、宣传单、校园广播等)形式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鼓励学生们积极参与本次“校园之星”评比活动,增强活动的影响力。
2、报名采取本人申报,系部推荐的方式。参评学生只能参加某一类“校园之星”评选。本次“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候选人需要提交的个人申请材料要求如下:
(1) “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申报表一份,事迹材料一份(不少于1000字)及生活照一张(JPG格式)。
(2)先进事迹的证明资料,如:有关单位出具的活动证明、照片、影像资料、证书复印件。
3、各学院推荐“全能之星”1人,其他9类“校园之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推荐5类,每类1人,共计6人。推荐人选请于5月22日前将以上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交至校团委
(二)评选阶段:20xx年5月23日——6月20日
所有推荐的“校园之星”候选人将经过评审委员会书面评审,网络评审,学院终审三个环节。
1、初步审阶段:20xx年5月23日——20xx年5月29日
根据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评审委员会参照各类“校园之星”的评比条件,结合候选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个人先进事迹、获奖情况等方面)综合评分,确定进入网络评审的候选人。
2、网络评审阶段:20xx年5月30日——20xx年6月6日
将在团委微信设立“校园之星”投票专栏,发动全校师生对通过书面评审的参评学生进行网上投票,并及时更新活动信息。同时,评委会将加大对投票真实性的监督,一旦发现刷票、买票等弄虚作假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根据投票情况,结合学生特点确定人选进入学校终审阶段,进入到学校终审阶段的参评学生名单将在校内和网上公示。
3、学校终审阶段:20xx年6月6日-6月20日
(1)视频展播:进入学校终审阶段的参评学生需要提供3-5分钟视频,应涵盖个人主要事迹,突出个人在该类“校园之星”中的优势,形式新颖,风格独特,有一定的视觉冲击,具有相应的内涵和表现力。
(2)推荐人介绍:参评学生需要有一位推荐人对其典型事迹进行客观公正的表述和点评。推荐人可以是熟悉参评学生的老师或同学,具有一定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每一位参评学生的推荐时间不超过3分钟。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参评学生提交的个人申报材料、事迹视频,以及推荐人介绍等进行综合评定。
(三)表彰宣传阶段:20xx年7月
制作拍摄“校园之星”视频,利用校内外网络媒体等对评选出的“校园之星”及其优秀事迹进行宣传。 同时将“校园之星”先进事迹汇编成册并进行相关宣传,引导广大同学积极开展向“校园之星”学习活动,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七、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是加强广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各学院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要善于主动挖掘典型,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为广大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的健康成长成才。
2、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保证质量,保证时间。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增强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真正选出同学们信服,经得起公众舆论评价,具有典型意义的学生。对经核实确有异议的候选人,评选委员会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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