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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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
申请人:中国XX出版社,住所地:XX市XX区XX路12号XX商务大厦3层,法定代表人:高XX,该社社长。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将20xx年5月19日受理的李XX诉申请人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移送有管辖权的XX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中国XX出版社于1996年1月9日注册成立,其注册地是XX市XX区XX大街21号院6楼。因出版业务扩大的需要,申请人于20xx年迁至XX市XX区XX路12号XX商务大厦3层,申请人对该住所地依法进行了变更登记。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据此,申请人的住所地依法变更后,贵院对李XX诉申请人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已无管辖权,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第36条的规定,请求贵院依法裁定将此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XX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
此致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高XX
20xx年6月8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2
申请人:________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职务:总经理
请求事项:将该案移送至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
事实与理由:
刘____与申请人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合劳仲案字【20___】第522号),业经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在答辩与举证期间,经申请人查证,20___年4月底刘____已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20___年5月初刘____与滁州________劳务有限公司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滁州________劳务有限公司将刘____派遣至申请人处工作。无论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还是作为用工单位,刘____一直在安徽________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滁州)上班,申请人从未将其派遣至合肥分公司工作(合肥分公司办公地为高档写字楼,均为业务营销人员,也无刘____所述工作岗位)。申请人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均为滁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本案无管辖权,本案应当由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请贵委予以审查,依法移送。
________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3
申请人:张锦屏
民族:汉
性别:女
年龄:51
委托代理人:徐XX
职业:律师
住所地:广州市海珠区陇西里97号105房
申请人因许国庆诉申请人诈骗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越秀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20xx年3月10日收到贵院已受理原告许国庆诉申请人诈骗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越秀区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首先,虽然本人的户口所在地是广州市海珠区陇西里97号105房,但是在19xx年底下岗后一直在越秀区大新西路连元街25号后座和文张念祖母戚伍莲双亲同住生活。现有现在大新西路连元街道部门的梅爱东、何志华、陈秀珠等给予的证明为证,证明本人确实居住此址。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诉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海珠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并无管辖权。
综上,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越秀人民法院。请予准许。
海珠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锦屏
20xx年4月5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4
申请人:张来,男,1974年2月1日生,汉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电话:******。
被申请人:罗海燕,女,1987年1月5日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某地,电话:******。
贵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开县某镇某村某组某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25日结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阳区某乡某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现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号居住,申请人在北京并没有经常居住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应由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据此,特提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重庆市某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5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因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上海南汇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上海市南汇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
兴义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6
各公办幼儿园、中小学、社区学院、老年大学、教研室:
年关将至,为使各预算单位财务运行更加规范,同时了解各单位预算指标使用情况,特召开年终预算单位财务结算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对象: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一名
二、会议时间:x年11月29日—30日(29日下午3点雨辰文星对面停车场集中上车)
三、会议地点:镇海
(请各单位派人准时参加,与会人员11月26日中午前报名至夏波,联系电话)
xx区教育局
20xx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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