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步之星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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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步之星评选方案 篇1
为了充分发挥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文明校园建设整体水平,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我校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开展学生的评先评优工作,具体事项规定如下:
一、评选项目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招高职学生和班集体。
三、评选条件及比例
1、先进班集体
(1)有政治思想素质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的班委;
(2)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勤学尊师、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学风良好,互帮互促,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较高;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和课外活动,具有良好的文化氛围;
(5)班级成员积极参加文明校园建设;
(6)班级成员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7)学生中无重大违法和违纪行为。
先进班集体的推荐名额:按每8个班级推荐1个先进班集体,凡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在评优中可增加1名个人评优名额。
2、三好学生
(1)品德好: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在文明校园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所学课程成绩优秀,有钻研精神和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
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通过国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2)三好学生学年平均成绩应在80分以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3名,推荐名额一般控制在本班级学生数的4%。
3、优秀学生干部
(1)组织纪律强,模范执行学生规范,能以身作则影响和带动其他同学。
(2)积极参加学校公益工作,工作热情高,为广大同学服务。
(3)能坚持原则,维护集体利益,大胆管理,敢于同各种不良思想和违纪行为做斗争。
(4)学习成绩良好,获学校学生三等以上奖学金。
(5)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以班级为单位推荐2人,被推荐为先进班集体的.可以推荐3人。
4、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强烈的爱国热情和报国愿望;模范遵守国家法规和校纪校规,遵守国家就业政策,服从国家建设的需求。
(2)在校期间,连续三学年获得三等以上奖学金;或在校期间,获得两次二等奖学金,未获得奖学金学年不得有科目补考。
(3)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良好以上。
(4)在各项学习活动、文体竞赛以及科技活动中获得省、市级以上表彰者,给予优先考虑。
(5)评选比例:按毕业生人数的3%评选。
(6)在校期间,无受过纪律处分。
四、评选办法及表彰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评定,由各系(部)两委、班委、辅导员推荐,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系(部)党总支研究确定,送校学生管理处审核,报学校批准。
2、先进班集体由各系(部)辅导员推荐、评议,经系(部)党总支同意推荐,由校学生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报学校批准。
3、各系(部)的评选于下一学年的第四周前完成,毕业班学生的评优工作在实习返校后至毕业前完成。
4、评先评优初评名单应在系(部)公示七天,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5、各系(部)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送交学生管理处审核,逾期以自动弃权处理。经审核后的材料归入学生档案。
6、各系(部)根据情况在适当时候召开表彰会。
五、注意事项
1、评先评优工作要在各系(部)党总支领导下进行,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原则,按照标准、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宁缺勿滥。要注意倾听同学、教师的反映,置评先评优于群众监督之下。
2、对于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且能影响和带动其他同学一起进步,但个别方面稍差的,经各系(部)研究同意后报校学生管理处审核。
3、各系(部)要加强对各类先进对象的跟踪调查,及时了解反馈情况,切实保证评优的激励作用和先进的模范带头作用。
4、各系(部)在完成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按时做好评选工作,申报的学生须填写《福建船政交通职业技术学校“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申请表》,经核批盖章后及时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六、本条例未尽事宜由校学生管理处负责解释。
进步之星评选方案 篇2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加强学校传统文化传承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工作,优化个性,培养特长,弘扬正气,树立典型,展现我校学生蓬勃的朝气、积极的精神面貌和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营造和谐积极的校园文化氛围,完善校园文化建设,切实做到面向全体,面向发展,树立学生正确的发展观,为了学生一切得发展,使学生人人成为进步之星,将来成为一个的公民奠定良好的基础,我校教育特制定“进步之星”评比条例。
一、进步之星评选目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学校对学生的评价方式大多用考试分数来衡量学生的优劣,重智育而轻其它各育,导致一大批学生高分低能,发展不平衡。由于名额指标的限制,对绝大多数学生来说,经受的却往往是失败的打击,从而压抑了学生的个性,使他们产生心理压力,失去自信,影响健康成长。为此我校拟定了《进步之星》的评选方案,在整体素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培养各具特色的个性特长。使每位学生都能感到不论自己在哪方面有点优点,只要努力,总有展示和获奖的机会,总会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赞赏和鼓励,不断增加孩子们体验成功的机会,有利于帮助学生尤其是一些学习上落后的学生得到发展,认识自我,树立自信。从而达到我校对学生的全面评价。
二、评选类别
“进步之星”分别设立全面发展之星、学生干部之星、勤奋进步之星、学习进步之星、文明礼貌之星、卫生劳动之星、纪律之星、家庭孝星、体育明星、艺术(绘画、手工制作、歌唱)之星等十项。
三、评选条件
“进步之星”的学生都必须模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有上进心,榜样作用强。条件如下:
(1)品德优秀,在学习、生活、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
(2)全面发展,能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社区的各项活动,取得突出成绩;
(3)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成绩优异;
(4)在某一方面有特长,为班级或学校获得荣誉的;
(5)能出谋划策,积极参与学校的学生会自主管理,参加各类社团,在学生工作中表现出色,得到广大师生赞赏。
四、评选办法
1、各班参照评选标准,采用自我推荐、同学推荐、班主任推荐或科任老师推荐等方式,评选出本班的“进步之星”十类共24人,填写好推荐词交给年级主任;
2、评选推送的周期为两周,材料为推荐表+7寸生活照+推荐词;
3、年级主任将“进步之星”材料上交教育处,由教育处组织向全校公示。
五、宣传、表彰办法
1、学校教育处将对“进步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校园明星榜”等途径进行广泛报道、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2、学校教育处以年级为单位,在恰当的时候组织“进步之星”在年级教育会上进行演讲,号召大家向“进步之星”学习,鼓励人人都来争当“进步之星”。
3、在德育考评中相应加分,并作为以后评选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以及评选团干等其他评优的重要参考条件。
六、注意事项
1、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2、各班、各年级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先进学生的优秀事迹,通过平凡小事,折射出学生的高尚品质和人性光芒,共同创设“让学生尝到成功的喜悦”的良好氛围。
3、各班、各年级要注意评选的公平,公正,增加透明度,注意各层次学生入围的比例。
进步之星评选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正确引导学生争当校园“明星”,自我约束,自主管理,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全面、公正、合理考核评价学生。培养志向高远、人格健全、素质全面,特长明显的一代新人。
二、评价依据:
拟定本方案的依据是新《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礼仪常规》
三、十星内容及评价要素:
1、守纪之星:遵守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国家法令。无迟到、旷课、疯狂、打架骂人、进网吧、抽烟、酗酒等现象及不安全行为现象发生。对损害班级、学校利益、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制止,劝阻,及时报告。
2、文明之星:使用礼貌用语,说话文明,形象端庄,举止大方,彬彬有礼,对人有礼貌,见师长主动问好。虚心接受老师的批评教育。衣着得体,校徽佩带规范。
3、助人之星:与同学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不拉帮结派,不欺侮他人,不挑拨是非、挑唆矛盾妨碍他人,在学习、生活、劳动等方面主动帮助他人。
4、闪亮之星:学习思想端正,态度认真积极,成绩优秀,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学习效率高,能在组内、班内发挥积极的带动作用。
5、激情之星:上班积极主动,抢答次数多,展示敢争先,对其他同学的影响大。
6、发展之星:虽基础不好,但能够认真学习,主动参与,成绩逐步提高。学习刻苦认真,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课堂认真听讲,自习课及课余合理安排时间,主动自觉学习。
7、进步之星:课堂勤于思考,积极参与,不懂的问题及时向他人请教。成绩提升快。
8、健体之星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有良好的健康行为习惯和高雅的`生活情趣。
9、才艺之星: 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活动,在活动中锻炼自己,拥有一技之长, 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能展示其特长或在各项竞赛中获奖。
10、劳卫之星:积极参加公益劳动,热心为同学老师服务,有良好的个人和公共卫生习惯,不乱涂乱丢,不随地吐痰,见到不净处主动打扫。
四、评选办法:
1、每两周评选一次。首先由学生本人据实自评,然后利用班会分组评议,最后由班委会班干部、班主任会同各科任教师意见确定 。
2、有重大违纪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处分期间取消评选资格 。
3、每次每星评选四人。每名同学可参评多个明星。
4、评比获得闪亮之星、激情之星、发展之星、发展之星照片上明星榜。十星学生的评选结果记入《道德银行存折》,每获得一星加5分。
5、期末根据平时得星的数量,评选学期之星。期末总评结果记入学生档案。
进步之星评选方案 篇4
按照市县教育局《关于评选20xx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推荐和评选20xx年度市级、县级“三好”学生、“四好少年”、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现将推荐、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评优选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德育处。
组长:
成员:
家长代表:
学生代表:
二、评优选先办法
(一)先进班集体或个人的评选条件:
1、县级先进班集体或个人必须是获得过校级表彰的先进班集体或个人。
2、市级先进班集体或个人必须是获得过县级表彰的先进班集体或个人。
3、前两学期的班务考核总分排名进入年级前1/2,再参考本班各科成绩平均分之和排名是否进入年级前1/2。如果班务考核总分进入年级前3名,而成绩平均分之和排名没有进入年级前1/2,由行政会研究决定。如果名额不够,则依次顺延。
4、按照特色班(含英语、数学、科创、文艺)和标准班两大板进行评选。
5、前两学期中没有发生过严重违纪行为和重大事故。
(二)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1、县级三好学生必须是获得过校级表彰的``三好学生。
2、市级三好学生必须是获得过县级表彰的三好学生。
3、前两学期期末成绩总评必须达到85分以上(百分制),且应名列年级前100名以内。
4、前两学期中没有违纪行为。
(三)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1、县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获得过校级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
2、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获得过县级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
3、前两学期中没有违纪行为。
注:7年级只计算第一学期的班务和成绩。
三、评优选先时间安排
1、2月17日成立学校评优选先工作领导小组。
2、2月24日——2月28日各年级初选。
3、3月2日截止,确定推荐上报名单,张榜公示三天。
4、3月6日填报登记表,3月12日上报教育局。
四、名额分配
本学年度我校共有市县各类名额57名,具体如下:市三好1名,市优干1名,县三好32名,县四好少年1名,县优干16名,县先进班集体6名。经学校研究讨论,现将我校各年级名额分配如下:
20xx届:市三好1名,市优干1名,县三好16名,县优干8名,县先进班集体3个,校先进班集体6个。
20xx届:县三好16名,县优干6名,县先进班集体3个,校三好11名,校优干11名,校先进班集体8个。
20xx届:县四好少年1名,校三好22名,校优干22名,校先进班集体11个。
进步之星评选方案 篇5
为鼓励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让学生逐步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学会审美、学会劳动、学会创造,学校设置 “三好学生”、“阳光少年”、“优秀少先队员”、“优秀班队干部”等的评选项目。为使学生的评优评先能真正的起到激励作用,使其更规范、更公正、更合理,现将开展学生评优评先活动的细则制定如下:
一、评选名额
名额分配:“三好学生”每班5名;“阳光少年”每班3名);“优秀少先队员”每班2名;“优秀班队干部”每班1名。原则上每一个班级评优的学生数不得超过班级总人数的40﹪,一个学生不能重复评选,小学低年级以鼓励为主“阳光少年”可以适当名额放宽,由各班班主任把握。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在家里是好孩子:能很好地完成德育作业,家长评价各项优秀,并能做到尊敬长辈,孝敬父母,主动与家长交流、沟通,自觉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生活习惯良好。
2、在学校是好学生: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遵守校纪班规,热爱集体,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好学,学习方法得当,学习成绩良好或进步显著。
3、在社会是好公民: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卫生,保护环境,语言文明,以礼待人,诚实守信,自信自强,谦逊宽容。
(二)阳光少年:
(1)能较好的完成德育作业,家长评价和教师评价必须达到良好以上。
(2)讲文明礼貌,会使用基本的礼貌用语,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 爱护公物、花草树木和教室内外的清洁卫生。
(4)热爱集体,主动为班集体做事,不破坏班级荣誉(没有因个人行为扣掉班分)。
(5)爱家人,知道家长的生日、爱好,能做力所能及的家务。
(三)优秀少先队员
1、热爱少先队组织,懂得少先队的基本知识,按要求佩戴好红领巾,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
2、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尊老爱幼,团结同学;能自觉遵守学校纪律,能主动为学校、班级做好事。
3、爱学习,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活动,认真、及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各科学习成绩均达良好以上。
4. 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
5、家长、邻居、社区评价良好。
(四) 优秀班、队干部
1、具备优秀少先队员的要求。
2、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及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并能及时向老师反应班级同学的心声,向老师提出合理化建议。
3、热情主动为集体和伙伴服务,善于动脑,能积极做好班队管理工作,在带领少先队员开展各项主题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少先队组织中发挥积极作用。
4、 有民主、团结的作风,是非分明,能正确处理好同学之间的矛盾;以身作则,做同学的表率,得到老师、同学们的好评。
三、评选程序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法,各班从符合条件的学生中择优推荐后,按规定将推荐表上报学校政教处。政教处审核后,确定各项受表彰人员,对各项荣誉获得者,在期末予以表彰。
四、有关要求
1、各班要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培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重在教育和培养过程。班主任必须按学校的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推选上报工作。
2、评选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充分征求学生家长、邻居和所在村委会(社区)的意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推选对象的代表性和典型性。
3、各班要按照名额分配要求,务必于规定时间将各项推荐表上交少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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