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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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落实xxxxx,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全镇环境质量,确保国家生态镇创建成果。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创建国家生态镇建设工作标准,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任务
按照创建国家生态镇指标的七项基本条件和三十六项建设指标考核要求20xx年着力解决环境安全,生态建设两大方面的问题,环保信访得到有效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城乡一体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大见成效,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增强,农村入居和生态环境得到加大改善。
二、工作措施
(一)组织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书记、镇长任组长。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书记、镇长为辖区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环保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明确职责。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总支、村、企业,对本辖区内环保工作负总责,制定20xx年度环保工作实施方案,与辖区内有关单位、企业层层签订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分析研究环保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困难。指导、督促各村(居)部门、企业抓好落实,加快工作推进,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三)环保机构建设。镇有专职环保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村(居)、企业有环保监督管理员,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经费、工作设备等配备齐全,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
(四)日常工作。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档案资料规范、齐全;积极参加会议,按时上报各种材料。
三、环境安全
(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管理。继续搞好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镇每季度最少排查一次,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企业,按照要求整治到位,辖区内出现企业偷排、超排,按照规定进行约谈。辖区内企业达标排放100%,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9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确保无较大(III)、重大(II)、特大(I)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二)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加大对水、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日排放污水100立方米以上的企业、重点大气污染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监控,并与环保局预警应急指挥中心联网,确保正常运行。
(三)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处理工作。乡镇卫生院、计生办把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全部集中收贮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关停、拆除的企业必须坚决关停、彻底拆除;严禁向河道直排废水,实施河道生态建设工程,恢复河道鱼类生长;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
(五)大气污染防治。负责辖区内燃煤锅炉拆改、洁净煤技术推广工作的实施与监管;对辖区内饮食油烟、流动餐点、露天烧烤油烟污染加强整治规范,饮食油烟达标排放率.>95%;对辖区内的建筑和拆迁工地、垃圾清运、堆场和露天仓库等扬尘实施有效管理;禁止秸秆焚烧。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或环境规划要求。
(六)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及处置。各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建立风险源动态档案,重点以存在高浓度废水,督促辖区内风险源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源隐患自查自纠,并加强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机构;有固定经费、应急设备和队伍;组织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确保辖区内无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事故发生。
四、生态保护与建设
(一)制定科学实用的生态、循环经济建设规划,积极创建生态镇、生态村。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和建设不断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加快推进,积极组织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工程。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依法划定饮用水源地并以政府文件发布;制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界碑、界桩、警示牌、围护栏,建立标准缓冲、隔离设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均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村定点收集、镇集中清运、区统一处理”的垃圾管理体系,按照“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无机垃圾就地解决,有机垃圾制造沼气、堆肥处理或资源回收利用。开展社会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60%,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
(四)大力推进村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鼓励人口集中区建设污水处理厂,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已建污水处理厂确保正常运转。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70%,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五)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执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执行环保厅规定。推广生态环保养殖。畜禽养殖粪便实行综合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
(六)倡导农民科学种田,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提倡用土杂肥、有机肥,技术化肥施用量,提倡使用生物农药,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大于60%。
(七)着力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积极推行在村庄、河道、公路等区域,实行美化、绿化工程。
(八)对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焚烧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气化、发电、饲料、食用菌生产等综合利用技术。
(九)倡导农民使用水能、太阳能、沼气等生物质能、风能、低污染的化石能源(如天然气)、清洁技术处理后的化石能源(如清洁煤、清洁油)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
(十)环境信访查处到位。从源头上抓信访,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减少到部、省、市信访次数,杜绝重复信访。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篇2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环保法》,认真执行省、市、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充分发挥基层一线作用,确保督查考核和责任落实到位,办决定在全办范围内开展环境保护综合整治,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环境保护综合治理,使生活垃圾处置、污水处理、集中供热等基础能力建设得到提升,大气、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点企业污染物超标排放得到遏制,环境违法建设和违法生产项目得到规范,环境风险隐患得到消除,环境监管责任、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二、整治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1、生活垃圾。加强对居民生活垃圾的管理,宣传发动群众积极保护环境卫生,督促市住建局、环卫处对小街小巷的垃圾收容器进行封闭管理,并对已建成投入运行的潞村街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加强运行管理,并完成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建设,防止出现二次污染。
2、污水处理。加强污水处理,确保饮水安全。强化饮用水安全监督工作。建立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已建设施正常运行。完善排水体系,实现污水合理排放。
3、社区要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强化环境卫生监督,重点做好无人管理小区环境卫生的集中整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临街商户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好单位环境卫生责任区和单位内部清洁。
(二)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加快燃煤锅炉升级改造工程。以“煤改气”和锅炉脱硫脱硝工程为依托,加快推广高效锅炉、淘汰落后锅炉、实施脱硫脱销工程改造、提升运行水平、调整燃料结构为主要手段,提升在用燃煤锅炉污染防治水平。今年年底前,辖区建成区内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要全部淘汰到位,10蒸吨以上锅炉要确保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达到新的排放标准。
2、控制建筑工地扬尘。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辖区各在建工程,一是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强化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和渣土运输污染管理;二是各施工工地设置冲洗设施;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杜绝建筑垃圾随意堆放现象发生。
(三)建立健全环保工作长效机制
1、严格落实各部门的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认真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整改责任,完善环境追责制度,切实做到环境问题人人有责。
2、进一步完善环保协调联动机制。环保部门要强化对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力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环保工作,与环保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建立环保督查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将污染减排、大气和水污染防治等重点环保工作,纳入“大督查”格局,严格实行“周督查、月通报、季点评”等制度,督促各社区全面跟进、全程跟踪、一抓到底,督促责任主体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环保工作任务。
4、完善环保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考核的比重,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大批污染防治等重点环保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并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完不成任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三、整治步骤
此次环境保护综合整治从20xx年1月7日开始,至20xx年4月30日结束,大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1月7日--20xx年1月15日)。各社区对照办环保综合督查整改落实任务分解会议安排的整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方案制定要以问题整改为导向,逐户、逐路、逐段的拿出具体的`政治台账和清单,明确整改标准、具体任务、处置措施、时间安排、责任人。
第二阶段:问题整改阶段(20xx年1月15日--20xx年4月15日)。各社区要对照实施方案中的任务和时间节点,倒排工期,逐一落实,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原因不辨明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4月16日--20xx年4月30日)。由办统一组织总结验收。
四、措施保障
1、提高思想认识。各社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做好环保工作、改善环境质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畏难情绪,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敢于动真碰硬,切实解决当前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完成。
2、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切实改善我办环境质量,办决定成立区办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
常务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明确整改责任。有关单位、企业是环保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整改工作领导组,一把手亲自抓,制定专人负责,结合各自承担的任务迅速制定相应的配套整改落实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4、加强信息调度。各社区要于1月15日前将整改工作方案报送办。1月20日起,每半月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4月15日前,报送综合整治工作总结。
5、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标语、横幅、微信、LED显示屏等新媒体平台的作用,全面深入报道全办环保综合整治进展情况,公开曝光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氛围。同时,要畅通环保举报热线,鼓励公众监督,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坚决处理。
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篇3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造福人民的“民心工程”。我市提出将市创建成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正是出于此思路。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做好教育系统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根据市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责任分解的通知》和《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考评细则》,市教育局结合教育系统任务和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争先创优活动为引领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生态环境教育的内在规律,从青少年儿童的实际情况出发,强化生态道德和环境伦理教育,引导学生欣赏和关爱大自然,关注家庭、社区、国家和全球的'环境问题,正确认识个人、社会和自然之间的相互关系,帮助学生获得人与环境和谐相处所需的知识、方法和能力,培养学生对环境友善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努力把青少年儿童的环境意识和环保行为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公众广泛参与,整体全面推进”的原则,把创模活动与创建“绿色学校”结合起来,与精神文明结合起来,为把我市建成人类人民人居环境最佳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领导机构
为认真落实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各项工作任务,市教育局成立“创模”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教科。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三、主要措施
以继续推进我市各类学校、幼儿园参与创建国家、省、市级绿色学校为契机,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环保主题教育、调查研究和环保课程开发等活动,广泛发动学生参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培育学生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中的主人翁意识,树立环境保护意识。
(一)积极加强环境教育宣传。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校级校刊、校园网、校园广播等,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意识和“创模”的重大意识。使全体学生对我市“创模”的知晓率到达100%。
(二)认真落实环境教育课程。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为依据,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各级各类学校应在学校课程总表中安排环境教育科目,保证每学年环境教育须到达12课时以上,并积极上好环境教育课,鼓励学校开发环境教育校本课程,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做到环境教育制度化、经常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80%以上。
(三)广泛开展环境教育实践活动。结合“”世界环境日,在全市中小学广泛开展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知识竞赛、主题班会、环保手抄报、摄影评比和参与创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等活动,强化环保意识、现代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自觉保护生态、爱护环境、热爱大自然的文明行为。中小学生环境教育参与率达到90%以上。
(四)积极推进“绿色学校”和生态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继续动员和鼓励各类学校、幼儿园积极参与国家、省“绿色学校”和生态教育基地的创建工作。坚持把创建绿色学校和生态教育基地作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的重要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创模”工作的重要性。把“创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齐心协力。真抓实干,保证我市教育系统创建国家环境模范城市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对“创模”的领导。各校要将该项工作列入今后可持续发展整体规划之中,成立相应的主要领导牵头的“创模”领导小组,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落实具体部门分工负责,保证“创模”工作切实有效地开展。
(三)积极落实本方案。各校要严格实行责任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在市“创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教育系统要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创模”工作。
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篇4
各村卫生室、卫生院各科室:
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防止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运送、处置等环节的坏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村卫生室或各科室认真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具有感染性、毒性及其他危害性,若不重视,管理不到位、处置不当,流行社会及环境,不仅会造成环境危害,而且会成为疾病传播的重要传染源。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经乡卫生院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大湾乡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建立健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工作流程,人员管理,负责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上报工作,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及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个人安全防护、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监督检查工作。
二、落实责任,规范管理
(一)综合管理
各村卫生室及各科室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等管理工作,建立管理台账,做好台帐、转移联单、运送等记录与交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台帐、转移联单等所有资料必须至少保存三年。
(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与暂存管理
各村卫生室及各科室严格按照感染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病理性五类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购置和修建使用符合相关要求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内部转运工具、暂存场所(暂存间、暂存柜或周转箱)等。暂存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周。
(三)医疗废物安全转运与处置管理
各村卫生室及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均由我院与签约的固原市惠众废弃物综合处理公司转运处置,不得私自处置。卫生院负责接收各村卫生室及各科室所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交由惠众废弃物处理公司;卫生院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转运至暂存间暂存;各村卫生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安全转运至卫生院。各医疗机构转运原则上1周/次,各转运环节均须做好交接及相关记录。
(四)医疗废物处置人员的技能及职业防护
1、专业技能
认真履行岗位的职责,掌握医疗废物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了解医疗废物对环境和健康的危害性,熟悉医疗废物分类包装标识、装卸、搬运医疗废物容器(包装袋、利器盒等)、周转箱(桶)的正确操作程序,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
2、职业防护
在医疗废物处置(收集、转运等)过程中,坚持使用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口罩、工作服、靴等。坚持岗前、离岗体检,在岗期间体检2年/次,必要时进行预防性免疫接种。
三、医疗废物处置登记及报表
1、各村卫生室及各科室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即:填写《医疗废物管理台帐》,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重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卫生院接收辖区内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应单独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台帐》。
2、卫生院对本单位及接收的医疗废物交由惠众废弃物处理公司上门收运车辆时,如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医疗废物运送记录卡》。
四、严格管理,加强监督
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医疗机构或科室进行医疗废物管理检查与指导,每年不少于2次。对于不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医疗废物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处。
附件:1、大湾乡卫生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2、大湾乡卫生院污水处理制度
3、大湾乡卫生院锅炉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篇5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造福人民的“民心工程”。按照上级创建工作要求,我校成立了“创模”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朝阳三中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我校教育要以“创模”为契机,深化环境教育,推进素质教育,为朝阳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贯彻落实教育局的工作部署,做好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动员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之中,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创模”工作的领导
成立“创模”领导小组,“创模”领导小组要认真学习《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创模”工作。
“创模”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xxx、xx、各班班主任
二、工作目标任务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发动全体干部、师生参与“创模”,形成浓厚的“创模”氛围
要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创模”宣传教育活动,使全校师生都知道“创模”的目的意义,知道教育局“创模”的决心和工作措施,知道“创模”对朝阳可持续发展和市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带来的好处,知道“创模”的有利条件和存在的困难,知道自己在“创模”过程中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从而增强学校干部、师生的环境意识,激发大家对“创模”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形成大家都来关心、支持和参与“创模”的良好氛围,确保学校师生对“创模”的知晓率大于95%。
(二)继续加强学校的环境教育,学校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创模”考评要求,积极开展20xx年创建“绿色学校”活动。
继续加强学校的环境教育,按照《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的要求,在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环境教育活动,使全校环境教育普及率要达到100%,提高全体师生的'环保意识,在校内、社区开展各种环境保护实践活动;加大20xx年创建“绿色学校”的力度,争取申报成功。
三、主要活动
(一)加强教师环境教育培训,提高教师环境教育水平
在学校实施环境教育,教师、学生是关键。拟继续组织对学校教师、学生的培训工作,分期分批进行环境教育的培训,提高学校教师学生的环境教育的水平。
(二)以课堂为主渠道实施环境教育,培养广大学生环保意识和环保行为
按照《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的要求,通过课堂教学主渠道、课外活动、各种环境教育专题活动等形式,从理论上、知识上给学生补充养分,以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激发学生对环境知识的学习兴趣,提高青少年的环境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环保行为习惯。20xx年环境教育普及率要达到100%;绿色学校学校特色和学科特点开设校本环境教育课程。
(三)做好20xx年创建“绿色学校”的工作。
在近年创建绿色学校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加大对环境教育新方法、新思路,探索创建绿色学校的新路子。
(四)学校带动家庭、学校参与街道委员会,推动全社会的“创模”工作。
环境教育是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把环境教育与学校各项活动有机地结合。要积极与街道委会联系,参与街道委会的“创模”活动。绿色学校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将参与“创模”活动作为学校进行环境教育的一项重要实践活动。要认真组织开展下列活动:
(1)开展3.12植树节绿化活动;
(2)开展6.5世界环境日活动;
(3)开展世界水日相关的活动;
(4)开展世界无烟日相关活动;
(5)开展环保征文活动;
(6)开展环保宣传活动;
(7)开展环境手抄报评比活动;
(8)开展环保科技活动;
(9)“我为创模作贡献”主题活动。
(五)学校环境卫生常抓不懈。
各学校制定卫生扫除制度,规定每周二、周五下午为大扫除时间,每天早晨晨读前为卫生扫除时间,与迎检相结合,卫生区责任到人,检查后量化记分,确保校园时时整洁,为学生的学习创造良好的环境。
(六)加强“创模”档案的管理工作
为了加强对学校“创模”档案的管理、收集和整理工作,逐步使学校的“创模”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学校设置档案室,配备了兼职档案员。档案员要进行“创模”档案整理和搜集工作,确保“创模”的每项工作都有资料可查。
四、工作要求
(一)必须充分认识“创模”工作的重要性,把“创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我校“创模”领导小组提出的创建实施意见,统一思想,齐心协力,真抓实干,保证我市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对“创模”工作的领导。各班主任要将该项工作列入到班级今后发展规划之中,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落实具体分工负责,保证“创模”的工作切实有效地开展。
(三)加大“创模”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切实做好“创模”宣传发动工作,使“创模”工作深入人心。学校要通过班队会、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多样的活动,大力营造“创模”的浓厚氛围。
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篇6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环保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成立xx市环境保护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污染防治和环境监察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科、污染防治科、应急管理科及市环境监察支队、环保监测站、宣传与信息中心为成员单位,在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系统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办公室: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会务安排、会议通知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车辆保障。
2.规划财务科: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经费申领和使用管理工作。
3.政策法规科:负责对超标排污或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工业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参加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4.行政许可科:参加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5.污染防治科:承担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负责列出全市重污染天气限产减排市控及以上规模重点大气污染源名单,及不同级别应急响应时限产减排措施;参加市政府层面、环保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6.应急管理科:参加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7.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对全市大气污染源的环境监管;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对企业落实应急措施的现场监督检查;参加市政府层面、环保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8.市环保监测站:做好环境空气质量日常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负责与市气象台进行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会商;负责对全市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和监测数据的监管工作。负责大气污染源监测工作;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监测取证;参加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9.宣传与信息中心: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宣传。
10.各县(市、区)环保局: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履行相应职责;监督辖区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执行市环保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应急处置指令。
(二)工作机构
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污染防治科,承担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定和措施,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汇总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并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三、响应流程
当接到市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时,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1小时内向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汇报,并通知各相关科室,相关企业由县(市、区)负责通知,启动应急响应,按要求落实各自职责。
当接到预警解除信息时,按预警发布程序通知相关科室及终止应急响应。
四、应急响应措施
(一)监测预报
1.监测。市环保监测站和市气象台分别负责环境空气质量常规监测和气象状况观测,同时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等工作。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下,市环保监测站和气象台跟踪监测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结合历史数据,对未来趋势做出科学预判,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为应急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2.预报。市环保监测站和市气象台根据气象条件变化趋势,结合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及本地污染物排放源情况,对未来的空气质量进行预报。
3.会商。根据环保、气象联合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机制要求,市环保监测站与市气象台于每日15:00会商。当会商认为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提出预警建议,于当日16:00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至少会商3次。未发布预警信息,重污染天气已经出现时,实时会商。
(二)响应措施
1.Ⅳ级响应措施
(1)加强对全市大气污染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应急措施,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加强对在线监控设施、污染物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2)各县(市、区)环保局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履行相应职责。加强对企业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Ⅲ级响应措施
(1)全市火电、焦化、建材、化工等大气重污染行业,工业燃煤、燃油、燃生物质等锅炉除保障民生企业需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负荷外,一律采取限排措施,减少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全市应急减排企业名单见附件。各县(市、区)环保局要按照以上限排行业范围,列出本辖区重点企业名单,严格落实具体应急减排措施。
(2)市环保监测站加强对企业污染物外排口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时时监控,发现异常立即通知企业所在区域环保局进行现场检查。
(3)各县(市、区)环保局,按照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履行相应职责。
(4)由局领导带队,各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市、区)环保局和企业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分组见附表)。
3.Ⅱ级响应措施
(1)全市火电、焦化、建材、化工等大气重污染行业,工业燃煤、燃油、燃生物质等锅炉除保障民生企业需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负荷外,一律采取限排措施,减少6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全市应急减排企业名单见附件。各县(市、区)环保局要按照以上限排行业范围,列出本辖区重点企业名单,严格落实具体应急减排措施。
(2)市环保监测站加强对企业污染物外排口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时时监控,发现异常立即通知企业所在区域环保局进行现场检查。
(3)各县(市、区)环保局,按照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履行相应职责。
(4)由局领导带队,各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市、区)环保局和企业落实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分组见附表)。
4.Ⅰ级响应措施
(1)全市火电、焦化、建材、化工等大气重污染行业,工业燃煤、燃油、燃生物质等锅炉除保障民生企业和生产工艺不能停产的企业,需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负荷外,一律停止生产。全市应急减排企业名单见附件。各县(市、区)环保局要按照以上限排行业范围,列出本辖区重点企业名单,严格落实具体应急减排措施。
(2)市环保监测站加强对企业污染物外排口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时时监控,发现异常立即通知企业所在区域环保局进行现场检查。
(3)各县(市、区)环保局,按照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履行相应职责。
(4)由局领导带队,各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市、区)环保局和企业落实Ⅰ级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分组见附表)。
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措施中,工业企业通过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压减负荷、停止生产来实现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各企业大气污染物减排量基数为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前一天该企业的排放量,控制排放浓度、降低生产负荷、限制实际产能的具体基数,为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前一天该企业的排放浓度、生产负荷、生产能力。各县(市、区)环保局要督促指导本辖区企业制定具体限产、停产操作方案,并报本局审查备案。
五、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市环保局各督导检查组及时将督导情况和执法记录报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环保局及时将应急响应落实情况进行汇总,于12小时内将应急响应工作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报告应包括工作情况、采取的限产措施、存在的问题、经验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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