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搬迁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机房搬迁方案(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机房搬迁方案 篇1
一、原则及目标。
从公司全局利益出发,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做好各项筹备工作,保证公司总部整体搬迁工作有序进行。
二、成立搬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部门、单位负责人。
职责:
1、组织公司总部搬迁的全面工作;
2、协调搬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协调各部室、单位的`搬迁工作。
4、统一组织协调,分期分批搬迁。协议家具公司总承包。
四、搬迁筹备工作进度。
五、搬迁筹备(5月XX日前)。
(一)按照办公区域平面图对新办公室进行分配。
(二)确定各办公室室内设计图纸,准备装修。
(三)确定办公室新增家具的统计、订制和安装。
机房搬迁方案 篇2
一、机房搬迁概述
本次机房搬迁的工程,新老机房的对接也将体现本次工程的水准.
生产系统搬迁具有时间短、系统结构复杂、测试时间长、设备繁多昂贵、人员多、层次复杂等特点。本项目搬迁,时间非常紧,且设备间的稳定性也是一个考验。因此,必须协调好各单位人员的关系,齐心协力才可能在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工程。
本方案是以尽量不影响XXX的日常工作或将影响降低到最低为前提的情况下制定的,即在休息日前开始搬迁工作,到工作日以前完成整个服务器、网络设备的搬迁、安装及测试。并且在开机以后,继续跟踪系统的运行情况,随时处理系统运行的异常情况。当然,在XXX各方面人员的充分协调及配合下才能完成本次搬迁任务。
我公司在上游厂商资源方面有较大优势,如在搬迁工作中出现设备故障,除在备品备件中提供的备件外,还可协调各方资源以最快速度解决客户设备故障问题。
二、搬迁规划
1.实施流程:
流程主要根据搬迁前的需要制定,主要详细了解当前系统设备情况,系统运行情况。针对所了解情况制定详细搬迁方案以及应急方案。
2.专业工程师了解用户现在机房的现状以及搬迁后的具体要求。充分考虑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定制详细可行性的迁移实施计划,将机房迁移工作对用户的影响降至最小。
3.编制搬迁前及搬迁后的物理布置表、连接表、线缆号表。可根据用户情况分为多个系统进行分类。
4.在搬迁过程中需要XXX技术人员密切配合。
5.为保证搬迁工作顺利、有序、安全的.进行将制定详细的搬迁流程,进行细致的分工,具体工作安排到人,责任到人。
6.搬迁工作中的每项工作原则最少安排()人,以保证工作的准确性。
三、详细实施方案
本次设备搬迁共两天时间,时间较为紧张。我们将尽量细化任务安排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为了搬迁能按时顺利进行,并且在搬迁后能够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简单明了的工作表,帮助工程实施人员确定各种搬迁工作中要执行的工作是否完成。避免工作失误,避免造成搬迁工作的延误。
1.实施流程:
2.目的机房的要求:
需要在搬迁前检查目的机房的必要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本工作表是保证搬迁后设备能否稳定正常运行的先决条件,在搬迁前由搬迁负责人同相关人员填写确认。
目的机房检查表
项目是/否解决方法备注
机房UPS功率是否符合要求
机房制冷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机房防尘是否符合要求
设备电源是否到位
(注意有特殊电源线要求的设备)小型机
阵列柜
PCServer
交换机路由器
切换器
机房宽带接入是否完成
所需IP地址是否到位
3.设备关机搬迁前准备工作
设备搬迁前的准备工作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因为根据我们的经验,设备在长时间开机后关机会有意外故障导致不能开机或其他硬件故障情况发生。同时也有可能由于网络连接错误导致服务器启动后不能对客户正常服务。所以数据备份,连接端口标识,地址规划,备件准备都是非常必要的。
1)数据备份
数据备份需要搬迁负责人和系统管理人员在设备搬迁前进行备份。这次备份是搬迁前的最后一次备份,是必须认真完成的一项工作。是在设备出现故障后能否快速恢复的保证。备份包括服务器的数据备份。网络设备的配置文件备份等。
此工作表在备份时由搬迁负责人同系统管理人员共同确认完成。
服务器表
廊坊服务器名称服务器功能备份内容是否备份完成
网络设备
设备核心交换备份内容是否备份完成
2)设备标记
如果设备没有名称,需要为设备编制名称,并在每台设备上用标签打印纸标记名称,本表用于XXX对设备没有详细标记情况下纪录。如有XXX网络管理员有详细标记,替换此表。此表主要用于设备搬迁后的快速连接,避免由于连接错误导致的服务不能正常访问,延误搬迁事件等情况的发生。
服务器
项目网络接口号对应交换机接口号
磁盘阵列:
光线交换机端口对应服务器端口
端口1
端口2
端口3
端口4
端口5
端口6
端口7
端口8
端口9
端口10
端口11
端口12
网络设备
设备网络接口号(针对其他网络设备接口)对应设备几口号
3)设备的关机下架搬运
设备关机需要按照正常规则正常关机,PC服务器需要先停服务后关机的要注意先停服务再关机。小型机磁盘阵列按照操作规程按顺序执行每步操作完成关机。
在关机后所有设备按从上到下的顺序拆卸,下架人员为我公司有多年施工经验的专业人员。要求下架时先将所有线缆拆除,所有设备要轻拿轻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设备下架后放在指定区域由搬运人员运送到目的机房。
搬运过程如果要用小推车等运输工具要在车上和设备间加垫缓冲物,以免在运输过程中震动过大,造成设备配件松动。
4)设备上架
设备上架按照下架相反程序操作。
上架要按照双方提前设计好的位机柜布置图上架,布置图需要设计合理,节省空间,便于维护,美观。
机柜布置图
小型机机柜
PCServer机柜
5)IP地址规划
IP地址规划是针对用户在搬迁后IP地址有变化,设备需要重新配置制定的配置表。在搬迁前对设备有一个详细IP规划,在配置时提高效率避免错误。
根据同XXX技术人员的交流,IP地址不需要改变,本项目省略。
服务器表
廊坊服务器名称原IP新IP备注
网络设备
设备原IP新IP备注
6)备件备品
根据我公司以往搬迁设备经验,在搬迁过程中经常会有一些易损件损坏,影响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甚至影响到用户的工作我们提。我根据以下服务器配置列表将提供额外的备品备件以备急需。
廊坊服务器名称服务器功能基本配置
备品备件表:
设备数量单位
光纤条
内存1*2GB对
硬盘100GBSAS块
300GBSAS块
测线仪个
替换网线条
捆扎带包
标签打印机台
X3650电源个
Windows20xxServer企业版安装光盘片
Windows20xxServer标准版安装光盘片
IBMServerGuide光盘片
我公司搬迁人员需要携带必要工具:螺丝刀,笔记本电脑,偏口钳等工具。
四、应急处理
在设备搬迁后出现异常情况时现场技术人员立即检查设备,检查故障现象,确定故障位置。
硬件故障在备件准备范围内的立即更换,不在范围内的立即使用备用设备最短时间内启用备用设备。由于配置数据或系统不能启动的立即使用系统光盘备份数据等先前准备的备用工具软件系统软件重新按装或恢复。
五、搬迁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项目时间(小时)备注
备份(可提前备份)
停机
拆卸
上架
连接
开机
配置测试
六、后续服务
七、搬迁报价:
机房搬迁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的工作部署,根据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指导意见》(晋政发〔20xx〕29号)、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82号)和《关于印发山西省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83号)和古县《“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全县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和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按照省、市决策部署,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量力而行、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精确瞄准、创新机制,县级落实、乡村实施”的要求,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确需同步搬迁农户实施易地搬迁。
加大政策措施支持力度,完善后续扶持政策,明确各级责任分工,确保搬迁对象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从根本上解决生存发展问题。
(二)基本原则
易地扶贫搬迁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灵活安置方式,合理布局安置点和人口规模。
1、坚持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
以县城和全省规划建设的重点镇为主要安置地。
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整合各类资源,同步统筹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确保“五通五有”(通水、通电、通路、通车、通网等,有医疗机构、有学校、有便民超市、有金融服务点、有敬老院或福利院等),增强城镇集聚产业、承载人口、辐射带动区域发展的能力,让搬迁群众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2、坚持与产业发展相结合。
县城建设的易地扶贫搬迁新社区,要与劳动密集型工业园区相结合,与发展二、三产业相结合,化农为工。
积极发展非农产业,统筹考虑安排搬迁户数与就业岗位,力争消除“零就业”家庭;重点乡镇安置的移民,建房工程与产业开发项目同步安排实施,确实满足搬迁贫困户就业创业需求。
3、坚持与旧村开发、村庄撤并相结合。
科学规划开发利用旧村宅基地和土地,按照不同的开发形式,分步拆除旧村山庄窝铺,建设规模种植园区、养殖园区;实施宜林宜草开发和恢复性生态保护建设;引入市场机制,发展乡村旅游。
切实解决行政村过小过散问题,聚集整合资源,调整配置生产要素。
4、坚持与社会保障相结合。
根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类认定情况,做好迁出村养老、救助对象、残疾人的安置和供养工作,做到“四落实”(即按不同的人员分类,落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标准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保障标准调整机制。
二、目标任务和搬迁对象
(一)主要任务
20xx年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工程涉及7个乡镇、96个村、778户、2601人。
计划建(购)住房778套,建房总面积6、5万平方米。
按照安置方式:集中安置496户1618人,分散安置282户983人;
按照贫困类型:建档立卡贫困户742户2500人,同步户36户101人;
按照安置地点:行政村就近安置138户373人,新建移民新村安置87户257人,依托已有配套设施安置135户521人,货币化安置418户1450人。
(二)搬迁对象
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回头看”的在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其中要优先瞄准无劳动能力、无自筹能力、无安全住房的“三无”特殊困难户,尤其重点解决“土窑洞”问题,对搬迁规划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五保户和丧失劳动力的特别困难家庭要免费提供住房。
因合户(以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簿为准)造成易地搬迁的人口数变动的,按照建档户和非建档户区分,非建档户与建档户合户的,以建档立卡数据库中的贫困人口人数为准;建档户与建档户合户的,以合户后的人口总数为准。
尽量实现自然村整体迁出,确需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可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规划。
易地扶贫搬迁与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对象重复的,只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
在上述范围内,各乡镇根据工作规划和实际情况,在农户自愿前提下,自下而上核定搬迁对象范围。
搬迁农户自愿购房的,由个人提出申请,提供购房合同等证明材料,报村委会审核公示,村委会统一申报乡镇政府审查,乡(镇)政府报县易地扶贫移民搬迁领导组审核确认。
三、安置方式
统筹考虑水土资源条件、城镇化进程及搬迁对象意愿,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
对采煤沉陷区贫困村、地质灾害贫困村、重要水源地贫困村、农林交错区贫困村要实施整村搬迁。
根据实际确定抗震区域贫困村安置方式。
其余类型贫困村人口根据情况,选择整自然村搬迁或者部分搬迁。
(一)集中安置主要方式和要求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符合以下条件即为集中安置(迁入原移民新村、新建移民集中安置点、自然庄并入中心村、迁入县城同一座小区3户以上的)。
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
依托靠近交通便利的中心村,引导本行政村内的搬迁对象就近集中安置。
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
依托新开垦或调整使用的耕地,规划建设移民新村,引导搬迁对象就近集中安置。
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在县城、工业园区附近建设集中安置区,安置周边有一定劳务技能、商贸经营基础的搬迁对象,沉陷区、涧河工业园区限制区等范围内不能迁入。
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
挖掘当地生态旅游、民俗文化等资源,因地制宜打造乡村旅游重点村或旅游景区,引导周边搬迁对象适度集中居住并发展乡村旅游。
依托已有配套设施安置。
依托已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空地、空置房屋等资源,可由政府统一组织回购空置房屋,配套相应耕地、商铺等资源,安置部分搬迁对象,严格控制价格,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五保”集中供养安置。
属于农村“五保”对象的搬迁对象,实行集中安置和供养。
集中安置的工程项目要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组织建设,由县政府或者乡镇政府按照国家住房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中心村安置要整体规划建设,可拆除危旧住房,分期建设新房。
集中安置小型规模可统规自建。
统规自建的集中安置点由村、乡(镇)出具证明即可认定;农户自行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可凭县房管部门或有资质的开发商出具的购房手续认定。
(二)分散安置主要方式和要求
支持搬迁对象通过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给予易地扶贫搬迁货币化补助,迁出地和迁入地政府在户籍转移、社会保障、就业培训、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购买现房的原则应为手续齐全的商品房或正在相关职能部门完善手续的水电暖气设施齐全的现房(各乡镇政府与住建部门沟通后落实),享受分散安置补助;购买二手住房、中心村镇农村宅院需提供有效购房手续或接收地政府出具的证明,享受分散安置补助;易地搬迁贫困户享受城镇居民购买保障性住房同等待遇,给予安置补助;符合条件的危房改造户,由村、乡镇签署意见,报县易地扶贫移民搬迁领导组核实同意后实施。
四、建设内容
(一)主要任务。
围绕改善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建设住房和必要的附属设施,以及水、电、路、气、网、暖等基本生产生活设施,配套建设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
注重后续产业发展。
搞好迁出区土地整治和生态恢复。
(二)建设标准。
严格控制建房面积,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新建住房人均不得超过25㎡;宅基地严格按照标准执行;购置现有住房杜绝贫困户因移民搬迁产生额外债务而返贫。
确需同步搬迁的其他人口安置住房建设,县政府可根据居民生产生活习惯和农户自筹能力,自行确定面积控制标准。
各乡镇要认真研读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指导意见》晋政发〔20xx〕29号)、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82号)和《关于印发山西省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83号。
(三)建设方式。
移民建房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1、修建多层住房:规划3层以上住房的',由乡(镇)政府要统规统建,市场运作,严格招投标程序,严把住房标准关、安全监督关和工程质量关,要吸收移民户代表全程参与工程监督。
2、修建低层住房:乡(镇)政府摸清底数,分类规划,分类修建,在统一规划设计基础上,可由移民户自主建房。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由乡镇政府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招投标、统一施工建设。
(四)建设期限。
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工期为二年。
具体指标要求是:当年做到集中搬迁安置工程开工率100%,分散自主搬迁对象全部审核、确认,工程投资完成率达到60%以上;第二年要实现集中搬迁安置建房工程完工、逐步入住,分散自主搬迁对象补助到位、落实安置,工程投资完成率达到100%。
(五)补助标准。
根据中央、省、市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标准的相关规定,对于集中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建房补助2、5万元,配套基础设施户均补助2、1万元,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户均补助1、77万元,配套设施资金统筹集中使用。
对于分散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建房补助2万元。
对于确需同步搬迁的人口,人均建房补助1、2万元,配套设施可以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共享。
县政府可根据财政状况,适度提高同步搬迁人口的补助标准,但不能高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补助标准。
除上述补助外,剩余建房资金由搬迁户自筹解决,对于确实没有能力自筹资金的困难户,可免于自筹,具体由县政府或乡镇政府在实际工作中把握。
县政府根据搬迁成本、贫困程度实施差异化补助,统筹安排到户,重点向特困户、贫困残疾户倾斜。
同时,县政府可根据工作实际,调剂使用建房补助、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补助。
其中:建房补助与基础设施补助调剂比例控制在10%以内,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补助调剂比例控制在20%以内,公共服务设施补助不足部分,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解决。
土地整治、迁出区生态恢复和产业发展资金,县政府可根据规划要求和实施项目资金需求,在建档立卡贫困搬迁人口每人不超过1、62万元的额度内提出贷款需求。
五、资金及项目管理
(一)资金规模
20xx年易地移民搬迁工程总投资8437、9万元,其中:建房补助5879、7万元,基础设施补助966万元,公共服务设施补助814、2万元,农户自筹778万元。
集中移民建房补助:1517人X2、5万+101人X1、2万=3913、7万元
集中移民基础设施:460户X2、1万=966万元
集中移民公用设施:460户X1、77万=814、2万元
分散移民建房补助:983人X2万=XX66万元
移民户自筹:778户X1万=778万元
总投资:3913、7+966+814、2+XX66+778=8437、9万元
(二)资金管理
县政府设立易地扶贫搬迁共管账户,根据《山西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省、市级下达到县级的建房资金、统筹资金、贷款和群众自筹等建设资金,以及土地出让、商业开发收益资金全部集中到共管账户,由县财政部门、扶贫部门共同管理,共同签字核报、拨付资金。
1、建房补助资金:应全部用于购建住房,直补到户,不得直接以现金的方式予以发放;
2、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补助资金:全县统一统筹集中调配使用。
新建移民集中点乡(镇)制定实施方案,工程开工后,按进度按一定比例分批次申请补助资金,项目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拨付完毕。
3、财政资金负担相关费用:县财政负担移民户住房第三方机构验收,移民集中点物探、规划、设计、工程监理等相关费用。
(三)验收办法
可由县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工程进行验收。
县易地扶贫移民搬迁领导组按20%抽查无误后,拨付建房补助资金。
原则上移民户自建房主体完工补助资金拨付一半,移民户入住后全部拨付。
购置住房入住后全部拨付。
(四)后续措施
根据农村宅基地“一户一证”的规定,搬迁户享受扶贫补助政策后,原宅基地使用证由国土部门按相关政策办理。
组织对搬迁后的偏僻自然村或整村搬迁的自然村的旧宅基地、房屋进行调查摸底,实行住新拆旧,在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后进行复垦,对搬迁户宅基地和房屋合理作价补偿;复垦面积转为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城市新增建设用地优先用易地搬迁复垦土地置换,土地级差收益按一定比例分配给搬迁对象,以激励移民拆除旧房。
搬迁户对搬迁旧村耕地、林地的承包经营权交易获得的收益,全部返还搬迁农户,让搬迁群众分享资源开发、生态建设成果。
保障搬迁户各项权益。
尊重搬迁户意愿,在县城安置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城镇;在农村安置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新的农村。
子女上学、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社会救助等政策随户口迁移,由迁入地政府负责协调落实。
切实保障搬迁群体中适龄儿童少年教育权益,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为移民安置点合理划分学区。
所在地政府要根据安置点的人口数和周边学校容量情况,对规模较小、容量有限的学校进行改扩建。
对成规模的移民安置点,要规划建设相应规模的中小学和幼儿园,保障移民搬迁群体中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
探索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易地扶贫移民搬迁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牵头主抓,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为脱贫攻坚最艰巨的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县易地扶贫移民搬迁领导组要充分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发改、财政、国土、住建、环保、林业、民政、农发行等单位和各乡镇要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二)明确责任分工
1、县易地扶贫搬迁领导组。
负责组织动员、方案制定、细化政策、落实规划设计、搬迁用地、推进实施、迁出区生态恢复、统筹资源力量、质量监督管理等全面工作。
2、县直部门工作任务。
县扶贫办、发改局会同县财政、国土、人行负责全县规划编制、政策衔接、任务下达、考核评估等工作,统筹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县扶贫办会同各乡镇提出有搬迁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规模及其分布,对搬迁后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进行销号。
县发改局负责申请易地扶贫搬迁中上级资金和专项建设资金,并制定管理办法,组织落实。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地方政府债券支持政策,并研究出台为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性贷款贴息等其他支持政策,加大对上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用于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县发改局、财政局共同做好专项建设基金与地方政府债券的衔接工作。
县国土局负责研究制定我县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具体落实措施、操作办法,优先保障易地扶贫移民搬迁用地。
县住建局负责项目建设规划,并就县城回购房源做好摸底、调查协调。
县林业局负责迁出区经济林、生态林建设。
县民政局负责积极稳妥实施村庄撤并。
县人行负责研究出台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信贷资金筹措方案,并协调县农发行做好服务。
县农发行负责编制出台信贷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所需资金,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县人行报告。
3、乡(镇)党委、政府主要任务。
结合县易地扶贫移民搬迁方案,制定本乡(镇)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实施方案,同步规划旧宅基地拆迁、旧村复垦、生态修复等规划。
将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人,通过图片、影像、文字资料等形式建立档案造册登记,也要录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做到线上与线下双落实。
每月20日按时向县领导组上报报表,每年可以对搬迁人口进行一次动态调整。
稳妥做好建档立卡与非建档立卡人员、新搬迁和旧搬迁政策的衔接工作,及早做好化解矛盾方案。
各乡(镇)书记、乡(镇)长是本辖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项目。
4、村两委班子。
宣传政策、发动群众、汇总申请、审核移民户资格、建(购)房真实情况,督促进度,协调其他事宜等。
(三)加大政策宣传
各乡(镇)政府要进一步出台政策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要重视发挥包村领导、驻村干部、第一书记“三支队伍”的帮扶作用和村级干部群众的参与作用,过细做好群众工作,做到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家喻户晓,贫困户充分了解国家政策。
(四)严肃纪律
严格资金管理,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
下达的扶贫搬迁资金要直补到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代领、冒领、截留、挤占、贪腐、挪用移民户的建房补助资金,对资金使用管理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违纪、违法现象要严肃问责,并对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予以党、政纪处理,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贫困群众身上。
(五)监督考核
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监督、奖惩兑现的原则建立工作监督考核机制。
明确主体责任,要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作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脱贫攻坚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
定期组织督查推进、跟踪问效,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跟踪评估,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监测调查和搬迁户满意度调查,对群众满意、成效明显的乡(镇)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对不按规定时序要求开展工作,搬迁效果差、群众满意度低、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和单位,按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追究和问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机房搬迁方案 篇4
一、概述
政府、企业事业单位随着自身和城市规划与发展,会涉及办公、生产场所的新建、搬迁、改建等多种情况,这其中机房迁移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涉及多类不同设备,包含单位核心数据、应用等诸多核心资产,机房的迁移可以说是一项精密的系统工程。
在场所搬迁过程中,原场所机房空调环境、电源控制等一般会进行优化和调整,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系统需求,这些调整的规范性、科学性将对运行在此机房中的关键业务系统构成了严重威胁。
机房搬迁服务解决方案即为保障机房搬迁工作顺利、有序、高效实施,为保证原机房网络设备的正常平稳搬迁、恢复和运行而提供的服务方案。
二、总体规划
在系统搬迁过程中通常分为计划、测试、实施三个阶段进行,如下图所示
业务系统设备的搬迁需要经过前期调研准备、搬迁前系统有效的备份、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测试、搬迁后系统的搭建安装,系统完好性测试及有效的监控机制确立等步骤。每一步工作都需要制定周密计划并严格按照该计划实施,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差错都将影响整个搬迁工作的'进度并增加风险。因此,我们应当在搬迁前制定周密的计划并形成文档资料,其中应包括准确的搬迁实施时间表和具体实施步骤以及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方案。同时,对计划中每一个步骤都要明确安排具体责任人员以确保搬迁计划落实和实施
三、实施过程
系统搬迁实施流程包括:准备、拆卸、装运、安装、调试等五个流程,具体如下:
1.准备:包括相关人员和设备准备、新机房环境准备、网络环境、备份、现场所有设备打标签、模块、设备准备等准备工作。
2.拆卸:主要只核心设备下架装箱等
3.装运:主要指设备由原机房到新机房的搬运过程。
4.安装:主要包括机柜就位、各机柜独立安装、网络连线、强电接线、地板孔调整等工作。
5.调试:主要包括强电调试、网络调试、设备检测、数据库主机系统安装调试、测试、应用服务器系统安装调试测试、系统联测等内容。
四、典型客户
某省、市、区县政府单位
机房搬迁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xx〕15号),加快推进扶贫移民搬迁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采取依托县城、重点镇、产业园、乡村旅游区、中心村安置和插花安置等方式,20xx—2020年,全区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万人。
其中,20xx年搬迁30万人(含20xx、20xx年自治区下达计划搬迁建档立卡贫困对象10万人),2017年搬迁30万人(含20xx、20xx年自治区下达计划搬迁建档立卡贫困对象7万人),2018年搬迁23万人,20xx年搬迁17万人,2020年进行搬迁扫尾工作。
二、政策措施
(一)明确扶贫移民搬迁重点对象。
扶贫移民搬迁的重点对象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经过精准识别需要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优先安排位于地震活跃地带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贫困人口。
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由各县原则上按不超过本地搬迁规模10%的比例确定并分年度实施。
搬迁对象最终以项目县人民政府进村入户调查造册、经户主签字同意后列入当年扶贫移民搬迁实施方案的对象为准。
因采矿沉陷、开发占地、工程建设、城镇扩建等原因需要搬迁的人口,不得列入扶贫移民搬迁安置范围。
(二)坚持规划引导。
自治区、市、县要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编制各级扶贫移民搬迁工程“十三五”规划,搬迁规模不足4万人的市可不编制市级规划,搬迁规模不足6000人的县可只编制扶贫移民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扶贫移民搬迁规划或实施方案要将搬迁任务明确到村到屯到户到安置点,绘制20xx—20xx年移民搬迁“红线图”,其中20xx—2017年要明确移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2018—20xx年要明确移民“到哪里去”;要明确年度搬迁任务、安置方式、建设任务、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后续发展和管理、政策保障措施等。
(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各市、项目县人民政府)
(三)创新移民搬迁安置方式。
1、实施梯度搬迁。
以县城为龙头,充分发挥县城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资源优势,带动县、乡、村“三级联动”。
根据搬迁户意愿和选择,对贫困群众中有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条件相对较好,尤其是已有家庭成员在县城或产业园区、旅游景区务工的,引导他们进县城进产业园区进景区集中安置;对条件稍差或要求留在乡镇安置的搬迁对象,集中安置到乡镇所在地;对没有离乡意愿、自身条件差(包括一些“五保户”、智障和残疾人员)、打算长期在农村发展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中心村(包括敬老院、养老院)。
2、按不同对象实施分类搬迁。
(1)对经过精准识别需要整村整屯搬迁的实行整体搬迁。
重点支持以自然村落为单元的整体迁出方式,特别是对20户以下扶贫成本极高的自然村(屯)实施整体搬迁,迁出地原则上不再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2)对特殊贫困群众实行差别化搬迁。
通过严格的调查评估,确认属于特殊贫困群体的由政府兜底,把解决这部分特殊贫困群体的搬迁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结合起来,根据不同搬迁对象采取敬老院、养老院、分散、利用公租房过渡安置和加强小额信贷支持、结对帮扶等办法解决搬迁住房问题,确保搬得出、不落下。
(3)对历年异地安置租地群众实行分层分类搬迁。
对于不用二次搬迁能就地解决租地移民永久性住房的,主要通过常规扶贫方式逐步实现租地移民与土地脱钩;对于就地解决不了租地移民永久性住房的,通过纳入扶贫移民搬迁规划,进行二次搬迁给予解决,最终实现租地移民与土地脱钩的目标。
(4)对自主移民遗留的历史问题实行专项解决。
对建档立卡农户纳入当地“十三五”扶贫移民搬迁规划;非建档立卡搬迁农户,有序合法引导其搬迁,能列入规划尽量列入规划;已脱贫、融入当地生活的自主移民,尽力解决其土地、户籍等权益合法化问题。
3、采取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的方式。
(1)集中安置主要包括依托县城、重点镇、产业园、乡村旅游区、中心村安置等。
依托县城、产业园、重点镇安置。
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产业发展,在县城、产业园区、重点镇附近建设集中安置区,安置不具备基本生存条件地区且有一定劳动技能、商贸经营基础的搬迁对象。
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
挖掘当地生态旅游、民俗文化等资源,因地制宜打造乡村旅游重点村或旅游景区,引导周边不具备基本生存条件地区搬迁对象适度集中居住并发展乡村旅游。
依托中心村安置。
依托靠近交通要道的中心村,新开垦或调整使用耕地建设移民新村,引导本行政村内或周边行政村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搬迁对象就近集中安置。
(2)分散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投亲靠友等。
插花安置。
依托安置区已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资源,由当地人民政府采取回购空置房、配置相应耕地等资源安置部门搬迁对象。
投亲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
引导搬迁对象通过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除享受扶贫移民搬迁补助政策外,迁出地和迁入地人民政府应在户籍转移、社会保障、就业培训、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各项目县可从实际出发自行确定安置方式,原则上在本地安置,本地水土资源确难以承载的可酌情考虑跨县安置。
4、安置点实行统一冠名。
全区所有新建设的扶贫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统一冠名为“老乡家园—xxx移民安置小区”,积极打造我区扶贫移民搬迁工作的品牌。
(四)推进移民搬迁安置点建设。
1、科学规划移民搬迁安置点。
安置点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优先选用存量建设用地,尽量不占耕地或少占耕地,尤其是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尽量依托现有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安置点生产生活配套设施。
安置点规划和住宅户型图样设计要结合当地特色和民族文化特点,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风格、统一建设。
(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各市、项目县人民政府)
2、创新安置点建设模式。
安置点建设以政府投资建设为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农民自建等模式为辅。
3、控制安置点住房建设标准和建设成本。
按照“保障基本”原则,纳入中央和自治区搬迁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需要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户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其中:单人户每户不超过40平方米、5人户以上每户不超过120平方米),户均宅基地占地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
人均和户均建(购)房成本分别控制在4万元和14万元以内。
超过上述标准建设增加的投资,自治区不负责筹措,由项目县人民政府自行解决。
4、实行差异化建(购)房补助。
(1)自治区确定不同区域基准补助。
自治区按不同区域确定基准补助标准(即最低一档补助标准):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不含“天窗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基准补助金额每人不低于2、4万元;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天窗县”、享受待遇县基准补助金额每人不低于1、8万元;其他面上县基准补助金额每人不低于1、35万元。
各县实际基准补助标准,由项目县人民政府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评分结果、安置区域和安置方式、当地平均建设成本等因素测算确定。
(2)项目县根据建档立卡搬迁对象贫困程度确定到人到户补助标准。
以县人民政府精准识别划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数线为基准,将搬迁对象按一般贫困、中等贫困、特别贫困、极端贫困四种情形进行分档补助,上下档之间补助标准相差不超过15%。
安置到边境0—3公里范围内的搬迁对象,在相应档次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增加0、2万元;属于人口较少民族的搬迁对象,在相应档次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增加0、1万元。
按照上述原则补助后,实际补助金额不得高于控制面积内的实际建(购)房成本。
对差异化补助后仍无法筹措缺口建(购)房资金、又不具备申请移民搬迁建房贷款条件的'搬迁对象,经县扶贫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同意后,可在控制建设标准内按照以上标准给予全额补助。
(3)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住房补助标准。
在规定的住房建设标准内,纳入“十三五”全区扶贫移民搬迁规划、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由县人民政府按不高于当地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搬迁户基准补助标准执行,其中安置到边境0—3公里范围内的搬迁对象,在相应档次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增加0、2万元;属于人口较少民族的搬迁对象,在相应档次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增加0、1万元。
所需的补助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通过统筹自治区、市、县财政安排的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等转型补助资金解决。
(4)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自治区上述住房补助政策,制定本地扶贫移民搬迁住房补助实施方案,明确本地基准补助标准及差异化补助方案,按规定程序在全县范围内公示、公开,并在方案制发后10个工作日内报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备案。
5、保障安置点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投入。
自治区统一筹措的资金,首先保障搬迁对象基本住房建设投入,再用于集中安置区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不足部分由项目县通过本级预算安排、统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项目业主投入、引入社会投资等渠道解决。
分散安置所需公共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生产经营设施和其他设施投入,由县纳入迁入地基础设施统筹解决,自治区不另行筹措安排。
迁出区旧房拆除和土地复垦及整理等所需费用,由县人民政府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取得的土地出让纯收益中解决。
6、加强安置点住房保障。
搬迁农户拥有房屋产权,可按规定进行权属登记,在取得房屋所有权的10年内不得转让,原迁出的宅基地交由村委会统一处置,同时对搬迁移民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
对于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没有享受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补助的移民户,每年优先安排一定数量的农村危房改造指标用于移民住房建设,程序与标准按照当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执行。
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中配建扶贫移民安置住房。
对搬迁到城镇落户的移民,可结合城镇保障性住房相关规定,多渠道筹集房源。
安置点住房建设的小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可按不低于相对应价格的50%执行。
7、强化安置点用地保障。
(1)建设用地指标。
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纳入广西扶贫移民搬迁工程年度实施方案的搬迁项目,由自治区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统筹保障扶贫移民的生产生活用地。
移民搬迁每安置1万人,安排用地指标不超过1500亩。
在分解下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时,向移民搬迁任务重的县倾斜。
年度扶贫移民搬迁项目用地,由县国土资源部门单独申请,按法定程序报国土资源厅审批。
用地报批时须附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扶贫移民搬迁工程年度实施方案,国土资源厅据此核定并下达搬迁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对农民自主建房,不涉及征收为国有的,由有审批权的市人民政府先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于每年年底前将农用地转用方案、市发展改革和扶贫部门的移民搬迁任务数证明材料一并报国土资源厅核销搬迁项目年度用地指标。
(2)建设用地土地价格。
对扶贫移民搬迁工程建设用地的土地价格,根据实际用途和性质,按当地实际使用类别中的最低价格执行。
对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价格溢价部分,按国家规定扣除有关规费及应计提的各项资金后,由所在县按项目需要通过预算安排,按规定用于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
(3)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对纳入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划的扶贫移民搬迁地区,移民腾退的旧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按照增减挂钩政策实施复垦。
允许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含“天窗县”)和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将部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自治区范围内使用。
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优先保障移民安置点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产业发展用地等。
(4)对吸收贫困移民就业达到35%或500名以上的工业园区、农民工创业园,自治区给予新增用地计划指标奖励扶持。
(5)在自治区权限内,减免办理土地征收使用等相关费用,涉及的征地、拆迁等问题由项目县人民政府依法依规解决。
8、确保安置点用电保障。
国家和自治区扶贫移民搬迁规划明确的移民搬迁安置点配套供电工程,供电企业要列入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十三五”规划。
符合《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按轻重缓急分年度优先列入自治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投资计划,严格按照农村电网技术标准设计、建设,为移民安置点提供110千伏及以下电网设施(含用户电表)等电力服务。
移民搬迁项目用电报装实行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政策,原则上由建设管理责任单位统一办理业扩报装手续,建设维护费用参照保障性住房收费标准执行,统一纳入移民搬迁工程房屋建筑费用。
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扶贫移民家庭给予每月享受10千瓦时(10度电)免费用电量。
迁出地供电区域配电网不得再次纳入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范围。
迁出后不再使用的配电网设施由相关管理单位和电力部门提出处置建议。
9、积极筹措安置点建设资金。
自治区按照移民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万人,搬迁资金人均6万元、户均不超过20万元,通过主体融资、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加大自治区本级财政投入和群众自筹等渠道筹措移民搬迁项目建设资金600亿元。
具体资金筹措使用方案另行制定。
10、开展全区地票市场交易。
在南宁市建立全区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有偿使用交易市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含“天窗县”)和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在土地交易市场的交易收入,扣除手续费用外全部用于扶贫移民搬迁安置点建设、旧宅基地及附属设施拆迁补偿、搬迁移民产业发展扶持等。
11、加强安置点档案管理。
县、乡镇建立扶贫移民搬迁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按照“一户一档、一乡一册、一年一卷”的要求,做到档案齐备,材料规范。
机房搬迁方案 篇6
石滩地村位于吴王口乡东沟,是阜平县地质灾害易发地区之一,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和泥石流。
每年进入汛期以后,受强降水诱发,石滩地村地质灾害点为我乡地质灾害重中之重。
为切实做好石滩地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根据上级精神,结合该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主动避灾。
坚持“群众自愿、政府主导、阳光操作”的原则,以“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为目标,通过搬迁,提高灾区人民的抗灾水平和能力,确保灾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目标任务
从今年起,两年内对居住在石滩地自然村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在自愿的基础上,实施移民搬迁,使他们搬迁后的抗灾能力明显增强。
三、基本原则
1、自愿搬迁原则。
2、政府主导原则。
3、整体搬迁原则。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对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且具备避灾搬迁条件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整体搬迁移民。
四、搬迁方式及投资估算
1、部分搬迁
将地质灾害最严重地点内的的21户,71人实施搬迁。
共需投资326、8万元。
其中:集中购买建房用地10亩(包括道路、厕所等用地),每亩4、25万元,共计42、5万元;房屋建筑费,每人平均按新建砖混结构房屋30平米,按阜平县最低建筑价格水平每平方米0、11万元,71人,共需234、3万元;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共50万元。
2、整体搬迁
将石滩地自然村实施整体搬迁,涉及到97户,298人,共计需投资1260、9万元。
其中:集体购买建房地30亩(包括道路、超市、文化广场等用地),每亩4、25元,共计127、5万元;房屋建筑费,每人平均按新建砖混结构房屋30平米,按阜平县最低建筑价格水平每平方米0、11元,298人,共需983、4万元;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共150万元。
五、资金来源
1、建议将地质灾害治理费转为移民搬迁费
2、建议将危房改造和移民搬迁款整合使用
3、村民自筹
六、实施步骤
1、搬迁对象核查。
村“两委”干部要准确核实石滩地自然村地质灾害点的居住户数和居住人口,此项工作争取在7月底完成。
2、制定避灾移民搬迁规划。
制定石滩地村地质灾害点详细的`工作方案和避灾移民搬迁规划,包括移民搬迁的组织、搬迁对象的核实确定、安置点的选择、基础设施建设等。
3、做好移民搬迁前期准备。
对今年确定的避灾搬迁点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进行宣传,让群众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隐患的严重性,让群众自愿搬迁,务求隐患点整体整体搬迁。
积极开展安置点用地的报批、征地、建设规划,以及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报批和建设等。
今年的搬迁安置点前期准备8月底完成,并落实好搬迁安置户建房用地。
4、组织实施避灾移民。
完成移民新建房屋的建设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组织移民户有序搬迁,完成补助资金的拨付,完成相关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石滩地村地质灾害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具体负责移民搬迁工作。
2、严格规范操作。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阳光操作”的原则,确保村民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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