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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2026/03/12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住宅小区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住宅小区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篇1

为扎实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物业管理考评工作,贯彻落实《关于提升社区治理水平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灌办发〔20xx〕40号)文件精神,构建文明、整洁、和谐的居住环境,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努力提升居民的文明素质,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居住小区创文工作和物业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最新体系标准,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全县物业小区管理整体升级、全面达标,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提高群众生活质量,高质量助推全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工作目标

实地考查各物业服务企业住宅小区管理情况,主要包括住宅小区文明城市创建、小区基础管理、物业合同履行和小区治理等工作情况。重点对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聚焦物业小区文明城市创建氛围营造、“小广告”专项整治、居民小区(楼)全面达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居住环境文明素质提升等五大工作重点,强基础、抓长效、重人文,以点带面、上下联动,推动物业小区居住干净整洁、道路平整通畅、面貌井然有序、文明素质全面提升。

三、考核范围

在县住建局备案管理的92个居住小区。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实行量化打分制。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得分中定期考核占70,满意度测评占30。

(二)日常定期考核执行标准。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定期考核实行季度考核,每个季度结束后于次月10日前将考核结果汇总,报县物业管理考核小组办公室。年度考核采取物业管理协会考评、考核小组考核和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物业管理协会考评占10%、考核小组考核占50%、测评机构满意度测评占30、居民有效投诉率和投诉件整改率占10%。年度考核排名以全年四个季度分数相加所得总分从高到低排列。

县考核小组、物业管理协会和测评机构分别依照本文件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对物业服务企业文明城市创建、基础管理、合同履行、小区治理、综合管理服务、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护保养等方面进行测评,考核标准按年度工作要求可另行修订。

1、考核设A、B、C、D四个等次。年度综合评分在85分(含)以上的为A级;综合评分在70—84分的为B级;综合评分在60—69分的为C级;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下的为D级。

县住建局实行流动红、黄旗制度,对季度考核得分后10名的小区,在物业服务企业悬挂黄旗警告,并向小区业主公告,由物业服务企业递交整改计划并落实整改措施;对季度考核得分前10名的`小区,在物业服务企业悬挂红旗表彰,并向小区业主公告,由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经理及相关人员进行表彰。

2、考核中发现住宅小区管理存在问题及安全隐患的,由住建局物业监管科发放《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整改通知书》,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因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责任导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小区考核不得评为A级。

①装修管理严重失控;

②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转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③影响各类创建活动;

④发生对物业服务行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

4、因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责任导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小区考核为D级。

①设施设备瘫痪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②物业工作人员涉及项目装修、搬运、敲墙等“强买强卖”等行为;

③因物业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5、对考核资料进行存档管理,物业小区考核结果在全社会予以通报。

五、结果运用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结果,将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优秀住宅小区和先进物业服务企业评选、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信息征集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年度综合考核为A级的住宅小区。由县住建局择优推荐参与连云港市优秀住宅小区的评比;对年度综合考核为A级的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可在县内物业管理招投标中给予3分加分奖励,同一物业公司的不同住宅小区项目可以累计加分。考核加分在新的项目中标后不再计算,考核加分奖励期间不超过2年。

(二)年度综合考核为C级的住宅小区。给予3个月整改时限,整改期间县住建局不予出具企业诚信证明。

(三)年度综合考核为D级的住宅小区。给予6个月整改时限,整改期间县住建局不予出具企业诚信证明,按规定记入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档案。物业服务企业有1个项目考核评定为D级的,在物业管理招投标中扣3分;有2个以上项目考核评定为D级的,在物业管理招投标中扣分予以累计。考核扣分起止期间1年。年度综合考核为D级的住宅小区,建议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按规定启动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工作。

(四)年度考核奖励。取前25名物业小区分别对应的物业公司,在年终物业考核总结大会上由县住建局对物业公司和其主要负责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取得灌南县内物业选聘优先推荐资格。总结大会将邀请县级媒体予以报道,增加获奖企业的行业知名度。奖项设置如下:

1、一等奖小区5个。物业服务企业获得灌南县物业服务企业年度金奖,对应小区物业项目经理获得金牌经理奖项。

2、二等奖小区8个。物业服务企业获得灌南县物业服务企业年度银奖,对应小区物业项目经理获得银牌经理奖项。

3、三等奖小区12个。物业服务企业获得灌南县物业服务企业年度铜奖,对应小区物业项目经理获得铜牌经理奖项。

根据奖项设置,分别给予物业公司和个人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创新创优奖励

1、省市示范小区。被评为省级示范小区、省级宜居小区和市级示范项目小区。

2、红色物业小区。被评为省、市级红色物业小区。

3、创文工作奖励。根据本文件要求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考评和县创文办考评等次,在综合评分中位列前10名的物业小区。被上级部门表彰的以上物业小区,县住建局分别给予物业公司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住建局成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房产处、物管科相关同志为成员,邀请县相关部门同志参与组成的县物业管理考核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住建局物管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考核小组成员要按照创建标准,分片区、分小区点面结合进行考核督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会办,提出解决措施,切实改进工作。

(二)细化任务分解。按照“全员参与、督查推进、长效管理、分工明确”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居住小区创文“五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结合居住小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要求逐级落实推进,将整治任务、标准要求和整治项目层层分解到各督查推进小组工作人员,按照序时进度真抓实干、扎实推进。

(三)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灌办发〔20xx〕21号)部署的要求,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做好工作安排部署,同时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狠下决心、动真碰硬,快节奏推进、超常规突破,采取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等办法,扎实抓好居住小区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

(四)强化督查考核。严格执行每周一检查、每月一通报等督查机制,及时协调、现场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整改内容,并进行跟踪再督查,确保每个问题限期解决到位。设立曝光台,对态度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推诿扯皮或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严格问责到位,坚决追究责任并公开曝光。

七、附则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住宅小区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环境整治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生活区教师宿舍的规范管理,创建优美整洁文明安全、舒适方便的`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1、设立生活区创建安全文明小区管理委员会。

2、理清各楼栋住户基本情况,掌握各楼栋产权户、租住户基本情况,建立住户台帐。

3、对楼道内乱涂乱画和乱堆放以及生活垃圾和建筑装修垃圾清运不及时等问题进行整治。

4、对栽种花木、耕种农作物、饲养家畜家禽进行整治。

5、对自行车、摩托、机动车辆乱停乱放进行整治。

6、搞好环境卫生,全面打扫环境卫生,清除各种卫生死角。

7、进行水、电整改维修。

三、组织机构

顾问:

组长:

成员: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9月23-30日)

通过走访上户、发放通知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安全文明小区的目的意义,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同时做好住户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建立住户台帐,各住户推荐好栋长、单元长。

第二阶段:成立机构,召开栋长、单元长会议,研究成立创安全文明小区工作机构。设立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办公室(10月1-10日)

第三阶段:召开住户会议,公布安全文明小区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订立住户文明公约。

第四阶段:集中整治(10月11-20日)

1、由学校后勤组织人员对环境卫生、乱堆乱放、乱涂乱画、乱栽乱种、水沟污泥污水等进行整治。

2、由学校保卫处组织人员对单车和摩托车、小车等机动车辆乱停现象进行整治。

3、各住户搞好各自的环境卫生,对破烂的门窗进行维护修理,对楼梯间通道、楼梯扶手、厨房油烟机等进行清洗打扫。

第五阶段:自查验收(10月20-25日)

由学校工会、后勤、创安全文明管委会联合出动,进行环境卫生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通知住户重新进行整治。

第六阶段:水、电改造,环境整改维修。(11月)

由学校后勤组织对生活区水电外线进行改造,由生活区创安全文明管理委员会组织住户筹资对楼栋楼梯间进行粉刷,对楼梯扶手刷漆。

住宅小区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按照职责分工,紧扣城市公共卫生管理工作重点,深入发动,周密组织,逐项整治,确保达标,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扎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有计划、按时序、分步骤的集中整治行动,形成责任明确、上下联动、全民参与、重点突出、扎实推进的工作格局,年内实现市区二环路以内的“五小行业”、食品经营单位及自备供水、二次供水单位达标,其它城市公共卫生管理项目达到或接近全国文明城市指标要求。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单位

根据《徐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推进措施》《徐州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目标任务书》要求,从8月份至年底,开展城市公共卫生管理项目达标活动,并将工作内容下达至相关责任单位。

1、经营性公共场所加强疾病预防,普及健康知识,推进健康惠民活动,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和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5%。

责任单位: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食品经营单位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有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活动;食物中毒处理及时,无漏报、瞒报情况;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

责任单位: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和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饮用水卫生、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管理规范;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五病”调离率达100%;供水单位和卫生监督机构

对水质的检测结果合格。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卫生局和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设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无吸烟现象。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和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整治(8月—10月)。各责任单位根据担负的整治任务,广泛宣传发动,抓紧采取措施,分解目标任务,下力根治顽症,确保工作落实。市卫生局组织相关责任单位采取两周检查制、三周互查制方法进行督导与互查(具体检查方案另行通知),及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上报市创建办。

第二阶段:检查考核(11月)。在各单位自查自纠、检查互查的基础上,迎接市创建办检查验收,使整治达标活动不断完善、全面推进。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2月)。以抓反复、防回潮为重点,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证集中整治达标成果持久长效。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把集中

整治达标活动摆上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富有成效地开展整治工作。相关责任部门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建立定期联席办公、联络员工作机制,要讲责任、顾大局,相互协调,密切作同,合力完成整治达标任务;各有关地区要主动服从,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努力巩固提高本辖区内整治达标水平。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加大对集中整治达标活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进行曝光,同时,要充分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努力营造人人参与、支持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3、加强督导,强化考核。市卫生局根据市创建办整治进度和要求,组织相关责任部门按照责任区分进行检查督导,对单项优秀的进行通报表彰并上报市创建办,对工作进展缓慢、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同时,按照市创建办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做到奖优罚劣。

住宅小区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做好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解决全区物业住宅小区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测评标准和物业管理相关要求,结合全区物业住宅小区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行业监管的工作原则。各区镇(街道)、社区全面负责辖区内物业住宅小区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各级物业管理部门全面配合,积极做好业务指导和督查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各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保持高度责任感,切实按照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测评标准做好各项工作。

二、目标要求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全区物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完善服务功能、加强执法力度、实现精细化管理,重点围绕当前吴江在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通过强基础、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开展整治提升,力求治痛点、攻难点、疏堵点、除盲点,实现环境优美、秩序良好、设施完备、管理到位、群众满意的整治目标。

三、实施步骤

物业住宅小区管理水平规范提升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落实责任。(20xx年6月27日至20xx年7月20日)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全面提升。(20xx年7月下旬至20xx年11月下旬)落实整治方案,加大整改力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小区管理服务水平。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长效管理。(20xx年12月以后)总结完善工作举措,保持长效管理,全力巩固整治成果。

四、工作重点

坚持分类指导及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针对物业住宅小区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攻坚,逐项抓好落实。

(一)深化红色物业党建工作

目标:党建引领,创建“红色物业”

1、提升业委会的覆盖率。进一步完善居民小区自治管理,进一步提升业委会的覆盖率,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现代社区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对符合组建业委会条件的小区应建必建,对难以成立业委会的小区,指导区镇(街道)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加强宣传发动,指导区镇(街道)、社区在小区业委会成立或换届时,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参与小区治理,实现原则上党员比例不低于50%,推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业委会党支部的建立。(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2、建设“红色物业”示范点。进一步建立起由社区党组织牵头,社区、物业企业、业委会和小区党员共同参与的“红色议事厅”,把“党建引领”贯穿小区创建文明典范城市的全过程。加快各区镇(街道)居民小区“红色物业”试点工作,区住建局联合区委组织部于7月中旬对各个示范点进行检查验收,并在8月开展“红色物业”示范点建设系列宣传。“红色物业”示范点建设将作为加分项目纳入年底物业小区考核。通过提高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服务管理和社区治理水平,提升物业服务认可度。(20xx年7月—12月)

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区委宣传部,各区镇、街道

(二)营造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氛围

目标:鼓励全民参与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1、开展文明典范城市专项业务培训。区住建局联合区文明办开展文明典范城市专项业务培训,组织属地、社区、物业服务企业深入学习,对照测评体系标准,在问题整改、城市管理、环境提升、资料整理等方面下足功夫。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对照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责任清单,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20xx年7月)

2、多渠道推送创文宣传内容。通过宣传栏、LED、微信公众号、业主联络群等方式,加大小区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的常态化宣传,形成全社会重视、理解、支持和配合文明典范城市建设工作的氛围。充分发挥居民的主体作用,调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志愿者以及广大居民的积极性,共同参与文明典范城市建设。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各区镇、街道

(三)试点老旧小区物业化管理

目标:实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1、制定物业化管理方案。为解决无物业小区准物业化管理这一难题,区住建局将针对无物业老旧小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深入调研,在充分了解各区镇(街道)无物业小区的当前管理状态、存在主要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垃圾分类等工作,拟制定规范无物业小区准物业化管理的内容和标准,针对不同类型的无物业小区自身特点因地制宜确定管理方式,逐步建立起无物业小区属地主导、居民自治、政府补贴的准物业化管理模式。力争20xx年老旧小区物业化管理覆盖率实现100%。(20xx年7月—20xx年12月)

2、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做好舆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的'意义、作用及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增强业主法律意识转变消费观念。把物业法律知识服务理念潜移默化灌输到业主思想中,增强业主对物业管理有偿服务的认知程度,引导业主树立“花钱买服务”有偿消费观念,提高契约意识和法制意识。积极引导业主自觉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老旧小区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资规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四)开展物业治理专项行动

目标:推动物业小区治理提质增效

1、开展公益广告提升行动。属地政府、社区要负责刊播公益广告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常态化公益广告巡查制度,加强监督指导。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公益广告要及时通知责任单位清理或更新。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对现有公益广告组织管理人员每两个月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公益广告为物业企业设置的,由物业企业负责整改;公益广告为广告经营公司在租赁广告位设置的,由物业公司通知广告公司负责整改;公益广告为属地政府在小区内设置的,由物业企业反馈给所在社区,由属地政府统一整改。(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

责任部门:区公安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各区镇、街道

2、开展基础设施修复行动。结合公共设施、公共设备的养护计划,各物业项目应对小区路面、公厕、清洁屋(亭)、文体设施、电梯、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严格的周期性检查,做好日常维修养护,确保楼道亮灯率100%。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制定修复计划,对影响小区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应立即进行维护修缮。如维修、更新、改造中涉及的费用,应及时与业主委员会或社区汇报,申请使用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使用小区公共收益,力争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问题。各区镇(街道)要加大对物业住宅小区“整治”的投入,尤其对没有维修资金及公共收益的老旧小区,应安排相应的维修资金,同时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创建工作,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3、开展环境卫生清理行动。各物业住宅小区需对本小区进行全面排查,对小区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饲养家禽、毁绿种菜要摸清底数,对违法违规业主进行规劝制止,做好台账记录。制止无效的,按有关程序报告所在辖区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执法部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报告后,应及时到现场检查核实,依法处理,并给予报告人书面答复。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全面清理小区内积存垃圾,实行规范的垃圾分类,垃圾日产日清,彻底改变部分小区“脏、乱、差”的现象。(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责任部门:区公安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4、开展规范停车专项行动。各物业住宅小区对本小区车位数、车辆保有量进行全面摸底,制定各住宅小区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上报各区镇(街道)物管部门。在社区、业委会的指导下按照相关规定合理施划小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增划停车线。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完善小区消防通道标志标识,开展集中清理整治。禁止机动车辆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住宅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道和电梯前室内停放、拉线充电;禁止违规侵占道路、绿化带、私自搭建车棚等行为。对占用住宅小区消防通道,违规停放机动车辆、电动自行车,妨碍消防车通行、人员疏散逃生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劝导、纠正、处置。对阻碍清理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要第一时间报告公安部门。(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公安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区城管局,各区镇、街道

(五)开展文明楼道建设专项行动

目标:因地制宜打造文明楼道

1、楼道设施提升行动。将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与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有机结合,组织力量开展小区楼道基础设施排查、维修、更新、改造。确保防盗门、照明灯、电梯、无障碍设施等无老化、侵占、损坏现象。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鼓励在老小区加装电梯,鼓励设置扶手、折叠座椅等设施,方便老年群体和失能人士通行。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资规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2、楼道卫生提升行动。开展楼道卫生大扫除,紧盯卫生死角强化清洁力度。针对一楼门廊顶部、楼梯及扶手、电梯间、窗户窗台、墙面地面等公共区域开展清扫保洁,重点清理整治楼道内堆积堆放的鞋柜、储物柜、废弃家具等物品和随意丢弃的餐盒、果蔬等生活垃圾,确保楼道干净整洁,墙面、地面无污秽破损,楼道(包括底层和顶层的公共区域)无杂物堆放或占用堵塞。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城管局,各区镇、街道

3、楼道秩序提升行动。在小区内合理设置停车、充电区域,引导居民自觉做到非机动车不上楼、共享单车不乱放、充电线缆不乱拉,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规范设置便民张贴信息栏,定期清理楼道内乱张贴、乱涂写的小广告,确保楼道无小广告乱张贴、乱涂画现象。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工信局、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4、楼道线缆整治行动。着力推进线缆整治工作,治理各类凌乱、垂落的强弱电线缆,清理空中“蜘蛛网”,切实消除楼道线缆杂乱、裸露、老化、侵占公共空间等隐患。着力整治“飞线充电”,严禁占用建筑物内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区域停放非机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利用公共部位电源及从室内私自接拉电线进行充电。

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责任部门: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各区镇、街道

5、楼道文明实践提升行动。结合居民需求和楼道条件,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务实有效、特色鲜明的文明楼道实践点,精心策划志愿服务项目进小区、进楼道。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小区打造小区楼道文明实践文化墙,营造向善向德、互学互帮、家庭和睦、邻里互助、友爱向上的小区楼道氛围。

牵头部门:区文明办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各区镇、街道

(六)严格小区物业监督考核

目标:提升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1、加强物业检查考核。结合文明典范城市检查进一步优化考核办法,各区镇(街道)每季度组织对辖区内物业小区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区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开展四次行业联合检查,对全区物业小区做到全覆盖。在此基础上组织不少于四次的小区抽检,重点检查文明典范城市检查中成绩不佳的物业小区。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要求物业企业立即整改,对于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考核排名靠后的物业服务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其法定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告诫,并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名下所有物业小区的考核频率。建立年度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参加考核的物业服务项目的考核等级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建立定期通报红黑榜,对考核较差、检查整改不落实的物业服务企业,建议业委会按规定程序予以解聘。(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2、健全部门协同管理机制。区住建、规划、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协作配合,建立起物业服务企业联动机制,切实将物业住宅小区管理纳入社区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加强联合执法,针对小区内存在的各类不规范、不文明现象,例如车辆堵塞消防通道、飞线充电、垃圾不分类、垃圾随意倾倒等现象,各部门既要坚持重拳治顽疾,又要注重机制创新、政策完善和科技运用,加强源头管控,进一步健全小区自治网络,构建小区文明典范城市建设长效管理机制。(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资规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各物业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物业住宅小区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实有效地推进。

(二)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结合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

(三)广泛宣传,强化引导。要充分运用新媒体和社区公开栏、宣传栏等载体,积极宣传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使用人、业主等物业各方的先进典型,形成全民同心共建、共同创文的良好局面。

住宅小区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篇5

为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培育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做好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创建“文明校园”的通知要求,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1、通过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以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师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育人环境;以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为基本要求的校园文化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形成积极向上的良好人文环境;以平安和谐、安全稳定的校园秩序和美丽校园建设为主要标志的学习生活环境水平显著提高,形成与书香社会、美丽中国相适宜的校园生态环境。

2、在现有条件和水平的基础上,经过一年的综合整治,使我校各方面的面貌焕然一新,使我校文明校园建设顺利达标。

二、总体认识

“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是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培育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做好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硬”要求;也是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和执教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均衡发展,提升我校整体教育水平,优化校园教育环境,打响四小品牌效应,提升我校核心竞争力的“软”要求。全体教师必须提供认识,要从建设中国梦-我的梦的`高度,把“文明校园”的创建工作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自觉加强和服从领导,强化创新意识,工作细化,责任到人,以保证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创建要求和实施步骤

(一)强化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搭建强有力的“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率先垂范,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1、“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积极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素质,并抓好学校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

3、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坚持并完善领导、群众“二结合”的民主决策制度。

4、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关键在领导。校领导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领导管理能力,提高对文明校园建设的认识;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自觉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努力打造干事创业、崇廉尚实、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营造文明校风。

1、充分利用课堂这个神圣的讲台,结合学科特点,巧妙切入,生动形象地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学生在核心价值观的沐浴下健康成长。

2、品德课在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文明校风方面更是大有可为。要好好利用品德课这个重要讲台,生动灵活地引导学生从小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

3、利用升国旗这一庄严的仪式,宣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文明校风。

4、在少先队活动中注入核心价值观之魂,引导学生做好共产主义接班人。

5、各班级利用主题班会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引导学生做文明、科学、节约的小公民。

6、学校心理咨询室利用心理健康课,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落实《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xx年修订)》,培养学生的阳光心态、健康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