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社区金融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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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社区金融服务方案 篇1
为在我国银行业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调动我国银行从业人员做好文明规范服务工作的积极性,提升银行业服务水平,决定开展“20xx年度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明星”(简称服务明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本次评选活动、组织安排、联络协调、评选表彰等各项日常工作均有银协自律工作委员会负责。
(二)各会员单位负责本行服务明星评选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1、负责组织本单位服务明星的评比和推选工作。依据评选条件,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确保评出高质量的服务明星。
2、负责按银协的安排推荐服务明星。
3、负责填报“20xx年度市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明星”推荐表,并附10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书面材料。
4、确保所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二、“服务明星”推荐评选条件
1、参选人员应为直接向银行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一线员工和网点负责人。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本职岗位工作,全年及20xx年上半年在本单位绩效考核为优等。
3、业务熟,技术精,所在岗位业务技能测评有1项以上成绩达到一等,其它项目不低于二等。
4、文明礼貌,服务周到,无客户的有效投诉。
5、工作积极,贡献较大,业务量在本营业网点超过人均15%以上,无差错。
6、着装、仪容、举止、礼貌用语、佩戴工号牌等均达到规范服务规定的要求。
三、“服务明星”推荐评选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银行业协会印发关于“20xx年度文明规范服务明星”评选活动方案,各会员单位(不含农业发展银行)成立领导小组,正式启动服务明星评选推荐活动。
(二)自评初选阶段。20xx年10月1日前,各会员单位完成本系统服务明星的评选工作。
1、初选采取员工自愿报名和各营业网点提名两种方式。
2、自评应按照评选的评分标准,由各营业网点给参选员工打分,再由各会员单位服务明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审查,对参选人员在系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3、各会员单位初选的`服务明星经会员行领导讨论确定后,于10月1日前将推荐意见书(盖会员单位公章)、服务明星候选人的相片、简要事迹材料、推荐表(见附件1)报送市银行业协会秘书处(推荐名额安排见附件2)。
(三)综合评定阶段。自律工作委员会于10月中旬召开会议,对“服务明星”进行审定。
(四)表彰阶段。20xx年11月对评选出来的全省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明星进行表彰,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届时请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四、评选推荐活动的有关要求
(一)各会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服务明星评选活动的意义。这不仅是提高我市金融服务质量,也是调动员工积极性,树立银行良好社会形象的有力推动,又是评选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的必要补充和打造我市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品牌的基础和支撑。各会员单位应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到精心组织,认真策划,专人负责,全员参与,充分利用评选服务明星的契机,推动我市金融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在开展“服务明星评”选活动中,各会员单位可因地制宜,采取有效形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我市银行业的优质规范服务,同时,组织员工向市银协投稿,协会将在银行业动态刊登各会员单位的经验和做法。
(三)推荐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反对本位主义和弄虚作假,确保服务明星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四)加强各会员单位之间的协调合作。各会员单位应从全局出发,互相配合,相互支持,安排得力人员做好组织审查和各项活动的落实工作,确保整个评选活动顺利开展。
银行社区金融服务方案 篇2
一、活动主题
本次宣传月活动主题为“多一份金融了解多一份金融保障”,通过向公众广泛宣传银行业金融知识,引导社会公众科学合理使用银行产品和服务,提升消费者金融投资安全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
二、活动原则
(一)面向公众,深入基层。将宣传活动重点放在社区、农村和学校,加强对基层群众金融知识的普及,实实在在地让居民(农民)、学生了解银行、会用银行产品和服务,真正让“金融知识进万家”,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形式多样,注重实效。深入分析公众金融知识需求,在广泛运用大众媒体、网络、短信开展广覆盖、大纵深宣传普及的同时,根据消费者不同层次需求,运用开展现场咨询、金融知识“小讲堂”、“微电影”、有奖问答等形式,有针对性对重点群体进行普及宣传。
(三)提高认识,认真配合。协调配合、积极参与泰州银监分局组织领导的本次宣传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做好活动期间的宣传教育、舆情监测、安全保障等相关工作。各支行要根据总行要求,认真配合实施宣传活动。
(四)集中宣传,长效管理。本次“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服务活动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为保证宣传效果,在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应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将宣教活动常态化、系统化。
三、宣传内容
重点围绕个人信贷、借记卡、电子银行、自助设备、非法集资等内容进行宣传讲解。统一下发银监会设计制作的宣传折页、宣传册、展架等宣传文本。在各支行营业厅视频播放器上播放银行业金融知识宣传视频。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开展送金融知识进学校(课堂)、进社区、进农村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筹备阶段(20xx年6月18日至8月31日)
1、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组织领导,总行成立由杨华副行长担任组长,电子银行部、计划财务部、个人业务部、公司业务部、办公室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牵头责任部门。各支行行长为本支行宣传活动的责任人,要根据总行要求,组织开展好本支行宣传活动。
2、准备宣传材料。结合本行特色和客户需求,选择宣传主题,制作具有自身特色的宣传材料,在活动期间对外投放展示。
3、联系协调媒体。要积极联系媒体,争取支持配合,在宣传服务月活动期间通过活动报道、开辟金融知识专栏、金融问题热线问答等形式,扩大活动覆盖面,营造宣传声势。
(二)启动阶段(20xx年9月2日)
20xx年9月2日,泰州银监分局将举办泰州银行业20xx年“金融知识进万家”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活动启动仪式。总行领导小组要选择人流量较大的场地作为宣教点进行街头知识讲解,宣教点要设置咨询台,摆放宣传材料,安排咨询员,并组织媒体宣传报道。同时,在网点悬挂宣传口号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手册、折页)或摆放宣传展架,并在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利用银行网站、手机短信平台等形式发布宣传信息。
(三)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9月2日至9月30日)
1、在站或在营业网点播放金融知识宣教动漫片。
2、通过短信平台向客户发送至少一条由银监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编制的关于“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活动”的短信。
3、组织青年骨干走进学校、社区、村镇,向学生、城镇居民、农民等特定社会群体有针对性地宣讲金融知识,提高宣传活动的`有效性。
(四)总结阶段(20xx年10月至12月)
宣传月活动结束后,领导小组应对20xx年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活动进行评估和总结,并于20xx年10月10日前向泰州银监分局提交书面报告。
五、其他要求
(一)恪守宣传公益性。要严格遵守银监部门要求,在此次活动中恪守“公益性”原则,不借机宣传本行产品、品牌和口号等,不以金融知识宣传的名义向社会公众推介金融产品和服务。
(二)制定应急预案。宣传活动期间,在舆情应对、安全保障等方面应制定应急预案,并针对热点领域、公众投诉多的问题制定统一的咨询、解释口径,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探索长效机制。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深入探索本单位金融知识宣传长效机制建设,共同推进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务实、有效、持续开展。
(四)加强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应加强对银宣传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的现象发生。
银行社区金融服务方案 篇3
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促进我行存款稳步增长,特制定如下全员考核办法:
一、前台柜员业务笔数每人每xx月xx日均超出50笔,超出部分每月每笔奖励0.2元(只限当月);前台柜员、行政工作人员每营销1个存款账户并能正常发生业务往来,年终每户奖励3元。
二、日均30万元以下的员工,执行考核标准1300元;达到每xx月xx日均35万元的员工上调100元;在此基础上每上涨日均5万元的员工上调20元。若连续六个月达不到日均30万元的员工按试用期员工的标准发放。
三、每xx月xx日均排名全行第一的员工将领取当月的100%。连续二个月排名在全行第一的员工,在原有的基础上上调200元;连续四个月排名第一的员工,在现有基础上上调200元,若排名下降取消100%的员工并取消上调的,并按实际考核标准考核。日均达到180万元,在现有的.基础上上浮400元,同时取消上调。
四、日均达到200万元后,超额部分其中:定期一年以上存款(含)每超1万元每月奖励10元(若提前支取扣回奖励部分);日均达到300万元,超额部分定期一年以上存款(含)每超1万元每月奖励15元(若提前支取扣回奖励部分);定期三个月、定期六个月、活期储蓄存款日均每超额1万元每月奖励5元;对公存款日均每超1万元每月奖励4元。前款所制定的存款奖励按存入日期的先后顺序计算。
五、人均存款超过董事会核定的全年指标数年终将给予特殊贡献奖。
六、本奖励只限于本行在职员工,不得用于与本行无关人员。
七、本办法做为年终评比先进的依据。若弄虚作假,将按相关制度予以处罚并取消当年评比先进的资格。
八、本办法按董事会核定的全年存款指标进行调整。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与本办法有冲突的相关文件、制度同时废止。此办法由本行解释。
银行社区金融服务方案 篇4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为全面落实20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力度,提升服务质量与水平,推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在我县有序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人行主抓、金融机构主办、多方参与、稳步推进、支农惠农”的思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推进以信贷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促进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实现全县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试点推广,进一步完善配套基础工作,形成多合力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工作机制,多方式的风险分担、补偿和处置机制以及多层面的政策激励协调配合机制。试点期内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涉农贷款增速高于贷款平均增速,且涉农贷款余额占比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涉农贷款平均利率逐年下降。金融产品不断丰富,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增信机制逐步成型。金融服务覆盖面不断加大,助农取款服务实现可持续发展,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在农村地区得到普及应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得到持续推进。20xx年-20xx年,努力实现金融支农资源持续集聚、信贷投放持续增加、金融服务持续改善、金融环境持续优化,形成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xx模式”。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打造四个区特色品牌
1.xx革命老区—围绕传承“红色”铁军精神,实行“项目化”融资模式服务。为加快新型小城镇、茶场、特色田园乡村、家庭农场集聚区等项目建设提供特色信贷支持。
2.全域文化旅游特色区—围绕坚持“绿色”持续发展,实行“商标品牌+经营权”融资模式服务。依托“xx龙虾”“xx龙虾香米”“鲍贡蟹”“xx水库鱼”“雨山茶叶”“xx西瓜”等知名农产品品牌,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加快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和休闲观光农业建设,推广“农业+文旅+度假”新型乡村产业经营业态,对示范乡村引进的新型产业实行优惠的金融政策。
3.西南岗等重点扶贫片区—围绕脱贫“青色”良性固守,实行“安居+乐业”融资模式服务。聚焦xx西南岗片区和xx革命老区整体开发,加快关键性工程建设,推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民生实事等项目的.全面实施,尽早发挥效益,为当地居民居住条件改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和脱贫攻坚提供支持。
4.宁淮特别合作区—围绕打造“金色”融合链接,实行“智能支撑”融资服务模式。加强xx镇与宁淮产业园的融合发展,探索“智慧+应用”、“服务+共享”等协同发展模式,聚焦产业链,提供智能融合服务。
(二)推动五大建设1.以产业集聚推动“助推器”建设。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规模化经营,农村新型业态发展,优势产业、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等,积极推进“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新型信贷模式,围绕虾稻共生基地标准化建设,统筹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引导发展龙虾米加工企业,建立产业引导基金、编制产业项目目录,落实到具体银行对接帮办、重点支持。
2.以金融创新推动“新引擎”建设。围绕乡村振兴金融需求,创新银行内部信贷管理机制和金融产品,创新以农民住房条件改善为主的“安居贷”、以农村家庭为主的“一家贷”、以大数据信息共享并讲信守信为主的“信易贷”“快易贷”、以引进农村高端人才为主的“人才贷”、以农地经营为主的“农地贷”、以女企业家和创业女性为主的“巾帼荣誉贷”等,创新适应现代农业和现代农村发展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探索推动厂房、大型农机具、圈舍和活体畜禽抵押、水域滩涂养殖权抵押、应收账款质押、农业保单融资等信贷业务,推广“政银保”合作融资模式,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农村资产抵质押融资模式。积极稳妥推广农地抵押贷款业务,继续完善确权颁证、价值评估、流转处置、风险补偿等配套制度建设。结合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进展,稳妥开展农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进展,加大对具有独立法人地位、集体资产清晰、现金流稳定的集体经济组织的金融支持力度。
3.以正向赋能推动“信用户”建设。加大农民金融素养提升。加大信用宣传引导与培植。持续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依托江苏省农村经济主体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全面采集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稳步推进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企业等主体电子信用档案建设,完善信用评价与共享机制,推进信用信息在信贷管理和社会管理中的综合应用。开展“百村千企万家”信用创建活动,建立信贷信用激励与约束办法,防范农村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
4.以精准扶贫推动“造血池”建设。为打牢扶贫基础,防止出现新贫、返贫,对脱贫农民加大创业就业支持,加大农村消费信贷,加大投资理财服务。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引导信贷资金向西南岗、xx等重点片区叠加倾斜,大力开展土地综合治理、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居民集中居住和村居生活环境改善,不断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5.以普惠供给推动“便民点”建设。围绕“互联网+农村金融服务”,推动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的普及应用,鼓励各类支付服务主体到农村地区开展业务。探索将支持助农取款服务、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与信息进村入户、农村电商、城乡社会保障等合作共建,不断拓展和提升服务站(点)的网络价值。强化现金服务示范区建设,指导涉农金融银行金融机构切实加大自助机具配置和维护,规范服务内容和形式,构建共享信息平台,统一服务标准,努力夯实农村地区银行金融金融机构提供优质高效现金服务的工作基础。
(三)建立六大机制1.建立金融服务“三农”贷款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实施产业基金引导和贷款担保倾斜,推行农村贷款保证保险。建立涉农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设立涉农信贷再担保资金,不断完善信贷风险补偿办法,创新试点虾稻共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保险等。
2.建立平台服务机制。开发建设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平台,完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完善农户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农村金融司法快速通道,探索建立县域不良资产统一处置平台,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机构体系等。
3.建立信用环境建设机制。创新传导渠道,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实行重点支持,以优惠的贷款利率投放涉农企业和农户贷款。进一步推动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创新农村金融知识普及方式方法。
4.建立差异化监管机制。上下联动,联合市银保监、市县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结合乡村实际,施行差异化的监管措施。
5.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建立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统计指标监测体系,将涉农贷款、精准扶贫贷款以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等情况,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现金服务示范区建设、金融机构网点数、金融知识宣传等金融服务情况,资产质量、农业保险、农村信用创建、金融改革、金融产品创新等金融生态指标纳入监测评估体系。
6.建立结果运用机制。每季度跟踪反馈一次、每半年检查通报一次、每年考核评比和表彰总结一次。考核结果作为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宏观审慎评估、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央行综合评价、差别化监管、政府激励、财政支持等重要参考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金融的副县长任组长,人行xx县支行、县政府办(金融办)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信用中心、各镇(街道)的分管负责人以及各银行机构和部分保险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人行xx县支行,明确各单位联络员,建立工作职责、宣传引导、动态监测、考核激励、检查监督等相关工作制度。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要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其重要性,采取符合农业生产和生活特点的宣传方式和载体,普及相关政策和金融知识,宣传试点推广工作意义、重要性及目标要求,提高各方面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深入推进农村改革营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三)坚持试点原则。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坚持以“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为核心,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村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银行机构的整体联动,放大经济薄弱地区试点效应。
(四)明确工作责任。各镇(街道)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承担主体责任。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全县试点工作要求,出台相应的信贷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在绩效评价、资源配置、信贷授权等方面做好配套制度安排,并向人行xx县支行报备。同时,加大贷款利率、期限、额度、担保、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产品和服务创新,通过多种方式创新融资产品,切实满足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对金融服务的有效需求。
(五)开展跟踪考核。县政府办(金融办)将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试点推广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纳入到全年金融考核中。人行xx县支行牵头建立统计监测制度,对试点工作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跟踪评估,按季进行动态监测和督查,并开展年度综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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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社区金融服务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xx〕1号)、《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xx-20xx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xx〕90号)、《中共灵山县委员会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灵发〔20xx〕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脱贫攻坚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按照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建立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市场体系、组织体系、产品体系,完善农村金融资源回流机制,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为谱写新时代广西“三农”发展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主要目标
20xx—20xx年,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实现以下目标:
涉农金融供给持续增加。辖区内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高于上年,农户贷款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持较快增速,力争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涉农再贷款再贴现投放力度不断加大,符合条件的涉农法人金融机构再贷款需求得到充分满足。
金融精准扶贫力度不断加大。20xx年前,辖区内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优先满足贫困地区精准扶贫信贷需求。新增金融资源要向深度和极度贫困地区倾斜,力争深度和极度贫困地区贷款增速每年高于全区贷款平均增速、扶贫再贷款占全区的比重高于上年同期水平。
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创新。涉农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和支农能力明显提升,差别化定价能力不断增强,应收账款融资、银税合作等业务成为我县金融机构改善农村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的重要补充。
中长期目标。到2035年,辖区内基本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适度竞争、有序创新、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到2050年,辖区内现代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产品体系全面建立,城乡金融资源配置合理有序,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全面实现。
二、增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有效供给
(一)加大信贷政策的支持力度
积极发挥支农再贷款、再贴现、存款准备金等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信贷投放,各涉农银行机构要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贷款的支持力度,新增涉农贷款增幅要高于当年新增贷款增幅,特别对推荐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要及时安排信贷额度,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对新增存款达到一定比例投放当地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的法人金融机构适当下调存款准备金率。适当放宽对“三农”不良贷款的容忍度。要进一步简化信贷程序,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缩短信贷时间。
(二)适时设立补偿基金
县财政安排一定额度专项资金,专项用于设立市级政策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基金。
(三)积极拓展贫困地区融资渠道
鼓励引导政府、银行、社会资本合作,参与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发展。探索通过发行专项债券等形式,支持农村地区重点项目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
(四)创新金融产品
各金融机构要开发适合我县农村地区发展特点的贷款产品和服务模式,做到“一行一品”。积极开展大型农机具、林权抵押、仓单和应收账款质押等信贷业务。在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农房产权确权明晰的情况下,引导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村镇银行、城商行等金融机构探索开展农村“三权”抵押贷款,进一步盘活农村集体经济资产。进一步完善“农业龙头企业+农户”“农业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
(五)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鼓励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努力提高保险覆盖率,实现“愿保尽保”。积极推行具有本县特色的农业政策性保险,提高农户风险保障额度。
(六)建设政银企信息对接平台
搭建政银企沟通合作机制,建立全县“立体化、全方位、广覆盖”的实时融资服务对接体系,在“三农”和金融机构之间,建立起一座沟通的桥梁,通过平台一站式解决企业融资需求,获取最新金融政策、财政政策知识。
三、健全适合乡村振兴的`金融综合服务体系
(一)充分发挥小微担保和农业担保机构作用
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把全县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纳入政策性担保范围,担保机构在产业导向和业务范围许可内,优先向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创办和参股经营的各类农业经营服务主体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同时,鼓励担保机构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对农村经济组织领办创办和参股经营的各类农业经营服务主体,以生产经营设备设施、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资源收益权、应收账款等抵押物申请贷款时,担保机构应积极给予支持。另外,原则上不得对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担保贷款提出其他限制性条件。对于担保项目融资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主体,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构收取的年化担保费率(含再担保有限公司的再担保费)不得高于1%。对于担保项目融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主体,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构收取的年化担保费率(含再担保有限公司的再担保费)不得高于1.5%。对信用较高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在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方面给予优惠,并简化办理手续,进一步降低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融资成本。鼓励县外担保机构在我县积极开展涉农项目的担保。
(二)完善农业保险体系
完善农村保险服务网络,优化理赔服务标准。探索设立大灾保险基金,建立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开发农业保险附加险产品和新保险产品,开展稻谷等农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扩大水稻、甘蔗等主要粮食作物以及地方特色经济农作物保险覆盖面,发挥“保险+期货”功能,创新开展价格指数保险、天气指数保险等新型险种。提高森林保险覆盖率以及商品林的保险额度,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再保险,扩大荔枝、芒果、柑橘等经济林作物保险覆盖面。
四、创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产品和服务方式
(一)推进农村地区金融体系建设
鼓励和支持银行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扩展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向镇、社区、行政村延伸服务网点。深化“农金村办”行政村金融服务模式,大力支持桂林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等地方性金融机构推广“三农普惠金融服务点”,充分发挥村“两委”最了解农户的优势,协助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服务工作。
(二)优化农村信用环境
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一批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镇的创建工作,按照“村村有信用户”“镇镇有信用村”的工作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信用镇(村)评定工作,逐步培育信用农户,提高镇、村的整体信用意识,形成以信用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开展金融知识宣传
各金融机构要建立“送金融知识下乡”长效宣传机制,结合“三农普惠金融服务点”建设工作,每年开展服务“三农”、防范非法集资、反假币等方面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不断强化农村地区群众金融知识和权益保护意识。
五、推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政策落实
(一)建立工作机构
成立县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制度主要承担政策制定、工作协调、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贷款项目汇总推荐和工作督查等职责。各镇(街道)成立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对接三农普惠金融推广工作。
(二)强化督促检查
将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工作纳入绩效督查内容,对各镇(街道)、相关部门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的成效进行严格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部门予以行政问责,追究领导责任。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按月按季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银行社区金融服务方案 篇6
一、出台背景
为持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按照《中共贵州省发改革办关于印发的通知》(贵改办发〔20xx〕25号)精神,在总结我县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开展“农村金融信用县”创建活动,进一步优化我县农村信用和融资环境,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惠水实际,出台本实施方案。
二、《方案》总体目标
围绕全面推进惠水县信用工程建设工作,夯实评定“农村金融信用县”基础,建立惠水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普惠金融组织体系、产品服务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和绿色信贷体系,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步入常态化,农村金融服务明显改善,信贷投入显著增加,达到“农村金融信用县”评定标准,到2023年完成申报评定“农村金融信用县”。信用村、信用乡(镇)的农民信用意识明显提高,全县信用体系建设步入常态化,金融服务明显改善,信贷投入显著增加。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实施步骤
按照《中共贵州省发改革办关于印发的通知》(贵改办发〔20xx〕25号)精神,惠水县“农村金融信用县”创建及提档升级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阶段
组织召开全县“农村金融信用县”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各镇(街道)、各信用社网点按要求在9月15日前召开本镇(街道)信用工程推会,具体落实工作职责,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横幅、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全面广泛深入宣传“农村金融信用县”创建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2.组织实施阶段
按照创建“农村金融信用县”的工作目标,信用组、信用村、信用乡镇的评定标准开展创建工作。
20xx年:一是城区创建信用社区1个、信用单位3个;二是乡镇新创建信用镇(街道)2个和升级达标3个以上;三是全面推广使用本地线上交易结算工具,改善农村支付环境。四是全面建立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台账。
20xx年:一是城区创建信用社区2个、信用单位6个;二是乡镇新创建信用镇(街道)1个和升级达标2个以上;三是持续对外出务工人员做好普惠金融服务,外出务工人员信贷资金支持持续增长,增幅不低于10%。
3.信用乡镇巩固、验收阶段
(1)信用乡镇创建巩固、验收内容
一是加大信用乡镇(街道)创建指标监测维护力度。已获得省联社批复但未完成升级达标工作的信用乡镇(摆金镇、雅水镇、断杉镇、濛江街道),本年内完成辖内信用组、信用村、信用镇的升级达标工作。二是新创建的信用乡镇(王佑镇)和已升级达标成功的信用乡镇(芦山镇、羡塘镇)要加强后续维护管理工作,防止相关指标反弹。三是20xx年计划创建信用镇的网点(岗度镇、好花镇)验收前完成辖内信用组、信用村的升级达标工作。四是20xx年计划创建信用镇的(明田街道、涟江街道),按照“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原则”,抓紧开展信用村组的创建或升级达标工作。
(2)信用乡镇创建巩固、验收程序
由乡镇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组成验收组,对本镇(街道)进行信用工程创建(升级达标)的自查自纠,主要了解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报县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各镇(街道)、各信用社网点结合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召开信用工程创建(升级达标)调度会,认真分析、总结、提炼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整改,补充完善。由惠水农村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负责完善信用乡镇、信用单位创建(升级达标)的相关申报资料,并及时向县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申报评定的进度,认真做好信用乡镇评定的迎检验收工作,实现信用镇不低于7个,信用街道不低于2个的目标。
4.“农村金融信用县”申请评定阶段
2023年12月前,达到创建普惠金融信用县的基本要求,由县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贵州省农村信用工程(农村金融信用县)评定(年审)标准》开展自评工作,达到“农村金融信用县”评定内容标准。2023年12月底前由县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向州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提交《贵州省农村信用工程(农村金融信用县)评定及验收表》及报告等相关资料,全力做好迎接州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初验收、省联社验收等相关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实施普惠金融。
(1)深化网格化金融服务。各成员单位按照统筹规划、各司其职,统一部署的原则,不断完善辖内农户、中小微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信用工程建档评级工作。结合区域实际,合理划分金融服务网格,服务区域无死角,管理主体责任明确。由各镇(街道)、村支两委、支行(分理处)组成网格金融服务团队,科学配备网格管理人员,完善考核机制。将网格金融服务与社会管理、基层党建有机结合,增强金融服务综合能力。加大惠水户籍在外投资创业人员、务工人员的信息采集,积极引导惠水籍在外经商创业人员回乡创办企业。
(2)普及金融知识。以金融夜校为依托,开展金融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园区、进校园、进村寨等活动,持续培育诚信意识、契约精神、风险意识,使诚信成为市场主体的`主观愿望和自觉行为。
(3)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持续升级打造“信合村村通”样板;社保、医保POS机具村村全覆盖,大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建设,不断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效、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支付结算功能,增强服务乡村振兴能力。
(4)推动互联网金融服务。充分发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电商平台服务功能,加快推广“黔农云”“黔农e贷”、手机银行普及,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5)加强重点民生领域的普惠金融服务。以客户经理担任村金融指导员或网格金融助理为载体,开展党政金融传递金融互派互挂,传递金融政策、指导产业发展,扶持创业就业等,为乡村振兴提供零距离、贴身式服务。
(6)提高金融服务满意度。金融服务流程优化、服务品质不断提升、客户体验不断提高,支农支小的针对性、有效性和金融服务满意度不断提高。
(7)丰富基层网格化管理。将普惠金融服务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体系中,以客户经理担任村金融指导员或网格金融助理为载体,开展政银互派互挂,宣传金融政策、指导产业发展、扶持创业就业等,为乡村振兴提供零距离、贴身式金融服务。
(8)创建信用楼栋、商圈、社区、单位。丰富信用工程建设主体,针对楼栋、商圈、社区、单位等制定创建标准,规范创建流程,有力推进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单位职工等评级授信工作,有效满足广大客户资金需求,提高信贷资金供给,落实利率优惠政策,做到信用工程广覆盖。
(9)做好涉农补贴社保卡的开卡、激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启动大会会议精神,夯实二代、三代社保卡相关业务发展基础,确保今后200余项惠民惠农补贴、养老金、就业补贴等代发资金正常入账。
2.服务实体经济。
(1)提升三农、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农商行充分发挥支农支小主力军作用,“农林牧渔业”信贷需求得到优先保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增强,农业产业链融资需求有效满足,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生态农业发展、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等信贷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农户、个体工商户、干部职工、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贷款稳定增长。
(2)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重点支持发展农户小额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种养业贷款、粮食市场化收购贷款、农村产业融合贷款、农村“三变”贷款、两权抵押等绿色金融产品,基本形成特色鲜明、针对性强、实用性广的普惠金融服务产品体系。
(3)助力乡村振兴。农商银行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发放乡村振兴贷款,宜居乡村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生态农业发展等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力争金融精准扶贫贷款、涉农贷款、农户贷款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持较快增长。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继续对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支持其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确保符合贷款条件的对象“应贷尽贷”,助推乡村振兴工作稳步推进。
(4)发挥地方财政资源配置职能。根据财政部及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涉农资合资源配置方式,引导涉农资金向支农金融贡献度大的佥融机构归集,支持农商行扩大资金来源,增强支持“三农”的资金实力。
(5)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产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需求,找准服务乡村振兴的着力点,开发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涉农金融产品,推动农业产业“六保一投”融资模式落地,支持“村社合一”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产业发展,加大对三农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
3.打造信用环境。
(1)建立共建共创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效。坚持“地方党政主导、农商行主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创建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目标责任明确,措施办法具体,考核奖惩机制健全,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履职到位,共同打造“诚信惠水”。
(2)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完善联合奖惩信息的应用及反馈机制。不良贷款化解措施有力,逃废银行债务、破坏金融信用环境、扰乱金融秩序等行为依法打击,金融涉诉案件快审、快结,案件执行结案率显著提高。执行案件信息查询制度规范建立,强制执行案件信息及时公开,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正向激励机制,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3)加强干部职工贷款管理,树立单位诚信典范。健全全县干部职工诚信档案,规范贷款管理,不良贷款有效控制。
(4)加大信用工程宣传,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书刊杂志、数字媒体等多层次开展信用户、信用组、信用村、信用镇(街道、单位)创建的宣传,营造积极良好的创建氛围。
(5)加大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力度,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对单位、企业、个人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屡次催收仍故意不偿还的,通过司法程序进行清收。依法清收行政事业单位到逾期贷款和国家公职人员到逾期借款。加大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案件的打击力度和胜诉案件的执行力度,维护正常的社会信用秩序。依法向社会披露和发布严重失信者“黑名单”,形成对失信者的社会性惩戒,让失信者受限、寸步难行。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县农村金融信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相应成立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落实。各部门、各镇办要高度重视创建金融信用县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深远意义,切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配合农商行做好信用工程创建(升级达标)工作,助推乡村振兴。
2.完善保障机制。一是完善推进机制。各级领导小组要适时调度,加强调研指导,交流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调度会。二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农村信用工程质量体系约束机制。按照“权责对等、务实高效”原则,对已评定的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信用企业,按完成情况比例在发展项目、专项资金、扶持资金、贴息资金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
3.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扎实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弘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市场经济契约精神,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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