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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发放方案

2026/03/13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奖金发放方案(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奖金发放方案 篇1

一、总则

(一)目的

1、加强和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公司绩效,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2、检查员工对工作岗位的适应性和胜任性,公开评价工作效果及其价值,为改进工作和调整工作提供依据。

3、建立工作信息的反馈通道和与员工的沟通渠道。

4、为激励员工的工作效率,发掘优秀人才,以此作为奖惩、提升的依据,促进员工的升迁、赏罚的公平合理。

(二)原则

1、一致性——在一段连续时间之内,考核内容和标准不能有大的变化,至少应保持一年内考核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2、客观性——考核要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

3、公平性——对于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

4、公开性——员工应知道自己的详细考核结果。

二、考核工作的实施

(一)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分为三部分——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包括思想素质、事业心、工作责任感、服务精神等;工作能力包括业务知识水平、表达能力、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工作经验等;工作表现包括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效益等。

2、考核内容的比例分配——汇总如下:

(二)考核表

1、考核表的种类及适用对象——A表:适用于中、高层管理人员;B表:适用于一般管理人员

(建议:最好各部门根据考核内容建立有针对性的考核表)

2、考核关系和考核对象

考核关系与工作中的管理关系保持一致。具体为:

3、下列人员不参加考核:

(1)试用期未满者;

(2)连续工作年限不满半年者;

(3)考核期间出勤天数小于缺勤天数;

(4)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核或无法进行考核;

(5)除以上条款外,所有员工均作为考核对象。

(6)在考核期间,被考核者如果因人事变动而调离原部门,或调入新部门后考核期不满一个月,由原部门进行考核。

(7)在考核期间,考核者如果因人事调动,而被调离现职务,则考核者担当的考核工作进行到被调离时止,由后任者担当考核者,把考核工作继续进行下去。

(三)考核形式

1、考核时,要按部门、按职务、按职责分类进行考核,以达到良好的考核目的。

2、每个都有账单,记录每天工作的主要事件及数量,并以此作为考核的依据,清晰明了地反映工作表现。

3、考核时,考核者与被考核者要进行面对面的沟通。面谈时,考核者要总结被考核者在考核期内的工作表现,被考核者要清楚他的总结与评价。面谈结束时,双方要制定改进的方法和发展规划等。

4、中层管理以下人员的考核,采取上级考核综合评定的方法,并以此为基础给出综合评定。

5、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和上级考核综合评定的方法,并以此为基础给出综合评定。

三、考核时间

(一)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

(二)原则上在每年的六月、十二月上旬进行。

四、考核要求

(一)员工的考核应以其在被考核期间的工作为依据,考核者对所属员工的平时工作成绩应随时记录和严密考核。

(二)考核者要对被考核者的平时工作表现要有充分了解,明确被考核者的责任内容和标准,应收集各种数据、资料及相关部门的日常反映等,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使被考核者心服口服。

(三)考核者要以公平、公正的立场进行考核。考核时要认真、细致、事实求是,不可只凭主观感觉或印象等方式来考核,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平性。

(四)考核面谈时考核双方都要注重坦诚交谈,立足于员工的长远进步及发展,弥补工作中的短处,发扬工作中的长处。

(五)主张员工个人能力提高的速度和幅度的考核思想,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六)提倡设计“个性化考核指标”进行绩效考核。

(七)可过分重视在考核前刚完成的特别成绩。

(八)考核成绩将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待遇与职位,故考核时应力求公平与客观。考核评语要注意措词及评价。

(九)在考核时,不要对同一人就全部的考核评分同时加以评分,而必须就同一项目对全体被考核人进行评分,于全体被考核人评分完之后再进行下一个项目的评分。同时,每一项目的成绩分布情形,应考虑考绩正常分布比率,其比率相差太高时,请复核人员酌情加以调整。

五、考核成绩评定

(一)评分等级

1、考核评分以100分为满分,等级分为五等,即A、B、C、D、E共五等。

A等——表现杰出:能达到所有工作要求,工作成果优于大多数同职级的人员

B等——满意:能达到所有工作要求,并在几方面表现杰出C等——尚达标准:能达到多数工作要求,整体而言是可胜任的D等——尚需改进:属于及格边缘,整体的工作成果表现需要再改进

E等——不胜任:胜任能力与知识显然不足以胜任这项工作2、评分等级分数及各等级所占百分比如下表:

注明:(1)各考绩等级人数百分比比率不是一个明显的分界线,可酌情在此线上下调整。

(2)考绩评为特等或五等者属特殊情形,其人数不为百分比比率所限制,但应由考核者列出优劣事实来核定。

(二)考核成绩不能评为A等以上者

1、曾受过惩戒处分者;

2、迟到、早退达3次以上者;

3、请假、病假超过3天以上者;

4、项目工程部未完成工程进度时间节点,发生安全事故;

5、预算部结算工程未出现失误。

(三)考核成绩不能评为B等以上者

1、在考核期间受过记过处分仍未撤消者;

2、迟到、早退达5次以上者;

3、请假、病假超过5天以上者;

4、项目工程部完成工程进度时间节点70%;

(四)新进人员第一次考核成绩不得高于B等。

(五)考核成绩的核定权限

1、第D等及一般员工由各部门经理核定,之后由人力资源部报呈董事长核定。

2、第C等及中层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核定,报呈董事长核定3、第B等及高层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核定。 (六)考核成绩与薪资待遇的挂钩

1、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为“A”等以上者,每月绩效为工资的30%; 2、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为“B”者,每月绩效为工资的25%; 3、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为“C”者,每月绩效为工资的20%; 4、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为“D”者,每月绩效为工资的10%; 5、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为“E”者,相关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将视情况给予降级、警告或辞退等处理。

6、考核成绩与年终奖励的挂钩

六、保密

(一)考核结果只对被考核者、考核者、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总经理公开。

(二)考核结果及考核资料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除董事长及部门负责人之外,其他人员不得查阅。

(三)任何人不得将考核结果告诉无关人员。

七、考核的组织工作

(一)公司的绩效考核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

(二)人力资源部要设计、改进和完善考绩管理实施方案。

(三)督促、检查、帮助各部门执行既定的考绩管理实施方案。

(四)收集反馈信息,包括存在的问题,难处.批评与建议,记录和积累有关资料,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案。

(五)根据考绩结果,制定相应的人力资源开发计划和进行相应的人力资源管理决策。

奖金发放方案 篇2

根据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发〔20xx〕59号)和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阳江市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阳人发〔20xx〕27号),以及《阳西县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市、县的指导性意见,以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为契机,建立和完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激发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努力提高工作绩效,推进我校教育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绩效考核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绩、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基本原则,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重贡献,重实绩的原则。凸显岗位,向一线教师、教学骨干和成绩优异人员倾斜的原则。

三、实施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四、分配标准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由县财政局按月纳入工资统一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由县教育局制定考核方案对全县中学、中心小学和县直属小学校长进行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的99%由学校制定考核方案,报县教育局批准,并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备案后执行。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基础工作总量工资和质量考核奖励工资两部分构成。其

中,基础工作总量工资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质量考核奖励工资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

六、绩效考核的具体事项

(一)绩效考核的范围

1、本校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及教职工均由所在学校考核。

2、经组织决定借调到其他学校的人员在借调单位考核,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借调单位发放。

(二)绩效考核时间

绩效考核按学期进行,时间安排在学期末。

(三)绩效考核的内容及计分办法。

绩效考核采用定量评价的方法,具体如下:

1、基础工作总量计算

(1)课时工作量计算

根据《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的通知》(粤教基

[20xx]7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校义务教育教师课时标准设定如下:

①语文、数学每周14—18节,英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16—18节,其他学科每周18—20节。语文、数学、英语以1课时为标准,其他学科以0.85课时计算。

②自习、早读按0.80个课时计算。

(2)考勤

事假每节扣1课时,病假每节扣0.5课时,假后要完成教学任务,旷工每节扣2课时,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产等假期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考核计分依据以学校考勤记录为准,并定期向全校教职工公布。

(3)教育教学管理岗位工作量计算

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的工作量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执行,即:“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课时标准工作量的一半计入基本工作量”。同时,考虑到科(级、备课)组长、中层以上干部的实际工作负荷,担任学科(备课)组长工作量按当地教师课时标准工作量的五分之一计入基本工作量;担任大队辅导员、报账员、教导主任(非主管教学)工作量参照班主任工作量执行;主管教学的教导主任和主管安全的副校长工作量按教师课时标准工作量的五分之三计

入基本工作量;校长工作量按教师课时标准工作量的五分之四计入基本工作量。教育教学管理岗位工作量可以叠加计算,但不能超过当地教师课时标准工作量的

1.5倍。

(4)个人基础工作总量计算

教职工学期基础工作总量=(周课时分值×有效周数)+教育教学管理岗位工作量总分值+代课节数分值-考勤扣分。

因节假日导致不完整周日数的,按实际工作量计,跨级跨科教师的工作量按所任教主干学科计,教师代课数按实际节数累计。

(5)基础工作总量工资系数计算

基础工作总量工资系数=70%全校教职工奖励性工资÷(全校教师基础工作总量分值+全校职工工作总量分值)

(6)个人基础工作总量工资计算

个人基础工作总量工资=基础工作总量工资系数×个人基础工作总量分值

2、质量考核得分计算

(1)师德师风水平得分(按100分计算)。按照《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主要考核教师政治思想、师德品行、依法执教、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关爱学生等五个方面内容。面上小学以学校为单位进行考核。具体操作可参考《阳西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附件1)。

(2)教育教学业绩得分(按100分计算)。业绩成果考核是教师绩效考核的核心,真实、准确反映出教师所取得的业绩成果水平是“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主要体现。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考核内容,主要以完成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侧重考核合格率、进步率和综合素质等指标,制定科学、严密、可操作的考核细则,并按业绩考核所占的权重转化为分值。

(3)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加分。学校对获得县(市)以上荣誉、优秀课例(或技能比赛)、辅导奖、论文奖等奖项或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教师进行适当加分,加分计算不进行累加,取最高加分项。具体标准为:县级15分、地(市)级30分、省级40分、国家级50分。

(4)质量考核得分计算

质量考核得分=师德师风水平得分+教育教学质量得分+加分

(5)质量考核工资系数计算

质量考核工资系数=30%全校教职工奖励性工资÷(全校教师质量考核得分+全校职工质量考核得分)

(6)教职工质量考核工资计算

教职工质量考核工资=教职工质量考核工资系数×教职工质量考核得分

3、学校非教学人员(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非教学人员(职工)由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从各学科组抽调人员组成考评组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出勤、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工作效果等内容,具体考核操作可参考《阳西县义务教育学校职工考核表》(附件2),并创造性地开展考核活动。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非教学人员(职工)的工作量、各个等次所占比例和每个等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他事项处理参照教师考核条款进行。

4、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计算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教师基础工作总量工资+教师质量考核工资

(四)绩效考核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减50%以上直至10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执行。

(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致使学校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2)损害学生利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

(3)品行恶劣且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的;

(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的;

(5)严重乱收费行为的;

(6)违法犯罪、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8)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迷信活动,散布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论的;

(9)参与集体或其他违法违规上访的;

(10)参与有偿家教、私自在校外兼课、进行有偿招生、擅自向学生收费、

征订教辅资料的或其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2、有下列条款之一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本学期没有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或学校管理工作的;

(2)本学期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

(3)不属于因公脱产学习的。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学校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其他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任小组成员。

(二)学校要根据以上考核指导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实施方案,方案必须经过职代会或教职员全会讨论,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方案一旦经职代会或教职员全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执行时发现有明显漏洞,则修正案仍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

(三)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考核的各项得分必须有原始依据印证,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四)要建立工作机构,负责考核分配具体实施工作。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员代表5—7人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 组长: 姚国富

副组长:许则标

组员:孙旭发 张东杰 吴国培 孙旭梅 陈土旺

八、纪律要求

(一)绩效工资实施后,学校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补贴,不得利用学校其他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

奖金发放方案 篇3

为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做好我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大同市市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及11月23日全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财政拨款(财政补助、自收自支)单位,主要职能是......。人员编制数为xx名,在岗正式职工xx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xx名,管理人员xx名,工勤技能人员xx名 。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要适应事业单位变动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通过绩效考核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促进我单位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2、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3、实行总量调控,内部搞活。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 :我单位在编、在职、在岗正式职工。

实施时间 :20xx年4月1日。

四、绩效工资的核定

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与考核挂钩的原则,重点向关键岗位、 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绩效工资总量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比例为7:3(6:4、5:5),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所对应的职务、级别,按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统一核定标准,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在岗、在编人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年底根据考核结果 ,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核

定的绩效工资额度内核定。

五、绩效考核

(一)考核内容采取个人总结自评、单位考核的方式,年终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内容,实行百分制办法,具体如下:

1、德(xx分)

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服从领导,听从安排;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忠于职守,顾全大局。

2、能(xx分)

熟悉本职业务及相关政策法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善于协调各种关系,具有创新精神和处事能力。

3、勤(xx分)

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制度,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参与单位管理。

4、绩(xx分)按照岗位说明书,从以下几方面考核:

工作作风:责任心强、扎实主动、团结协作、尽职尽责;

工作任务:圆满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情况;

工作质量:完成工作质量高、协调能力强;

工作效率:快捷、稳妥、效益明显。 5、廉(分xx)

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自评;

2、考核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听取职工个人意见,评出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取得考核结果;

3、将职工个人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参照考核分数,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依据

考核结果,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划分若干档次进行分配,不得平均分配。

七、组织实施

我单位将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专款专用。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主管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好实施绩效工资中的各项工作,维护稳定,促进和谐 ,推动单位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奖金发放方案 篇4

为鼓励公司全体同仁齐心协力共同达成公司的各项生产目标,发奋提高产品质量,为公司创造更好的效益,同时分享发奋工作的成果,特提出以下方案:

一、在以下各产量及品质指标达标时,公司有必须的效益前提下可计算奖金:

1、每月业务所接单量足以保证厂内各生产车间的目标产量。

2、各车间均到达目标产量(xx部xx万,xx部x万,xx部xx万)。

3、各项品质指标以《xxxx年7——12月质量控制目标》中确定的每月各项指标为准,80%的指标达标。

4、当月外部客户扣款不超过10万元。记忆提取

5、生产部已计算浮动工资的人员不计算此奖金。

二、考评:

1、考评是奖励依据,各部门员工考评细则已出台且已经过各部门签字确认,每月由各部门最高主管负责依考评细则对下属进行考评。

2、各部门均设有可量化的指标,但某些指标的数据可能需要其他部门带给。(附:各部门的考评指标及数据来源)。因此每月8日前各部门需向人事部带给相关指标的准确数据。

3、由人事部根据收集的.各部门指标数据复查各部门人员的考评成绩,考评不真实,不准确的人事部有权增减考评分数,并根据考评成绩计算奖金。

三、奖金来源:

1、为鼓励大家降低成本,提高产量,增加效益。奖金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效益奖金,当月效益到达公司目标,公司提出8000元作为奖金;另一部分奖金需从生产节约金中提取,生产要提高品质,减少报废,报废越少,奖金越多。

2、根据厂内此刻实际制程潜质各车间报废率设定如下:xxx报废率≤1.5‰;xxx报废率≤1.1‰;xxx报废率≤0.9‰;外部客户报废率≤0.4%;(以后生产品质提高能够修改各车间报废率并以修改后的数据为标准)

3、如果实际生产中的报废低于设定的报废面积,则以多出的未报废面积乘以公司的成本价折算成节约金额,拿出50%作为奖金分配。

4、总奖金=(厂内设定当月报废面积—当月实际报废面积)×成本价×50%+效益奖金

此方案表示效益越好,品质做的越好,报废的越少奖金越多。

例:xxx部总生产xxx(万),生产报废xx万,设定报废率为1.1‰说明实际生产减少报废xx万。按成本价此xx万折算成节约成本提出50%用于奖励。

4、若某车间当月的报废面积高于设定报废面积的车间管理人员要承担品质扣款,扣款标准以考评细则为准。当月外部客户扣款和客户端报废率超标的依考评细则,每个人均需扣款。

5、奖金计算:

总奖金

A、考评分值=计奖金人员的考评总分(可计算出1分=Χ元)

B、个人奖金=个人考评分数×个人级别系数×分值

C、不一样级别系数设定为:

文员级系数:1

助理工程师级系数:1.5

工程师级系数:2

主管级系数:3

经理级系数:4

奖金发放方案 篇5

一、发放对象

参加州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离退休干部职工。

二、发放时间

州直机关目标绩效考核奖金按年度发放。每年12月至次年1月,由州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评组,对州直机关实施目标绩效管理的单位进行综合考评,并评出等次,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决定发放奖金,于次年春节前发放完毕。

三、发放原则

州直机关目标绩效考核奖金的标准和档次,由州委、州政府根据州直机关目标绩效领导小组考评情况及财政资金预留情况研究决定。

1、在职人员奖金发放原则:

州直机关目标绩效考核当年新调入(新录入)的人员,以6月30日为界,调入(录入)文件日期为1月1日至6月30日的(含6月30日),按照在职人员全年奖金发放;调入(录入)文件日期为7月1日至12月31日的(含12月31日),按照在职人员半年奖金发放。

在职人员在考评当年6月30日前死亡的(含6月30日),按照在职人员半年奖金发放;在7月1日至12月31日死亡的(含12月31日),按照在职人员全年奖金发放。

2、离退休人员奖金发放原则:

离退休人员奖金按在职人员奖金标准的.50%计算发放。

离退休人员在考评当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退休的(以文件指定退休时间为准),按照离退休人员奖金发放;在考评当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含12月31日)退休的,按照在职人员的全年奖金发放。

离退休人员在考评当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死亡的,按照离退休人员半年奖金发放;在考评当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含12月31日)死亡的,按照离退休人员全年奖金发放。

3、中央、省驻州单位的奖金可比照本系统奖金标准执行。

4、未签订责任状的事业单位,参照其主管部门的等次奖金标准发放。

5、扣发奖金:

根据黔西南州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评分办法和奖惩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三款规定:

(1)部门(单位)未按原定标准和要求完成目标任务,获“基本达标”部门的,则按达标部门人均奖励标准,扣发10%的奖金;获“不达标”部门的,班子成员不发奖金,干部职工按达标部门人均奖励标准,扣发20%的奖金。

(2)各目标绩效管理实施单位及其直属单位对下列人员不予计发奖金,在奖金核拨时直接扣除:

①受党纪、政纪处分和违犯《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拘留者(均以处理结论为准);

②重大事故责任者;

③被追究行政问责者;

④党员民主评议不合格者;

⑤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者(采取跨年度处理,核发本年度绩效奖时要扣除上年度的绩效奖金额)。

(3)受到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的,取消当年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奖金。

四、经费来源

州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财政核拨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所需经费,纳入州直财政预算,由州财政局核拨。中央、省驻州单位绩效考核所需经费由单位自筹资金解决,标准可按照本系统执行。

五、审批流程

1、单位申报。各实施目标绩效管理单位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填报《州直机关年度目标绩效奖金审批表(在职)》、《州直机关年度目标绩效奖金审批表(离退休)》(见附表)(一式二份),另附本年度12月份工资册,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查后,报送州财政局审批,审批后的奖金发放册一份由州财政局留存,一份送州直机关目标绩效办存档。

2、组织审批。州财政局对各单位绩效考核奖金申报情况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发放的对象、标准和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提出具体的审批意见,再送州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3、发放奖金。由州财政局审定,并将奖金划拨至各单位经费账户,由各单位自行发放。

本办法从xx年x月x日起执行,由州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州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