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运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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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运行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做好采暖期集中供热工作,提高供热管理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确保我区集中供热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立足资源供应实际,构建上下积极联动、部门协调一致的集中供热保障体系,统筹集中供热保障工作,落实集中供热企业供热主体责任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用热保障属地监管责任,强化集中供热事宜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跟踪问效,规范供用热行为和市场秩序,解决好各类集中供热问题。确保集中供热安全稳定、高效有序,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集中供热工作组织领导,成立新城区集中供热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卓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建平区城管局局长
成员: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公安新城分局、交警新城大队、西一路街道办事处、中山门街道办事处、解放门街道办事处、长乐西路街道办事处、长乐中街道办事处、韩森寨街道办事处、胡家庙街道办事处、太华路街道办事处、自强路街道办事处、幸福路地区管委会、房地产经营三公司、西安新城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局副局长王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研究提出集中供热工作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及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调联动,按照各自职责,全力保障集中供热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责任分工
(一)区级部门
1.区城管局:向区委、区政府及时报告集中供热重大问题;加强辖区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加强对集中供热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辖区集中供热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督促辖区集中供热企业建立完善的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对辖区集中供热企业的安全生产、供热质量、供热服务、设备检修等方面,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督促、指导、协调集中供热企业处理相关问题;查处集中供热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2.区发改委:组织冬季高峰供气保障工作,面向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协调争取气源,处置天然气气源保障突发事故,负责集中供热工程的项目审批和职责范围内集中供热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3.区住建局:督促物业企业履行供热管理相关规定,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开展小区内部供热设施巡检,协调解决小区内部供热问题;督促物业服务公司按时启动小区内部供热设备,及时公示收费、退费及供热故障等信息;教育、引导、督促物业服务公司依据相关法规及合同规范供热,对发生瞒报、漏报、少报供热面积等“偷热”问题的物业服务单位督促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计入全市不良信用信息;处理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内的.供热问题投诉。
4.公安新城分局:依法查处物业服务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偷热”以及借供热矛盾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
5.交警新城大队:协调市级部门为供热事故抢修车辆办理相关通行证件,确保在执行供热抢修任务期间不限号且通行顺畅。
6.区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7.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集中供热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协调、督促区级集中供热行业管理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治理等工作;指导区级集中供热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集中供热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指挥工作。
8.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开展供热合同行政监管,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做好集中设备监察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物业公司、集中供热企业违规收费行为,处理有关天然气气源保障和燃气供热价格问题投诉;依法组织开展热能表计量检定工作。
9.区政府办:负责将12345、96100、人民网等平台的供热问题投诉及时准确地向相关单位交办。关于供热质量和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质量问题,向属地街道办事处交办;关于价格、收费方面的问题,向市场监管局交办;关于“偷热”行为的问题,向公安部门交办;对于其他问题,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向相关部门交办。
(二)各街道办事处、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幸福路地区管委会
各街道办事处、城棚改事务中心、幸福路地区管委会要建立集中供热保障协调机制,研判辖区集中供热形势,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对集中供热工作专门安排部署,每周对辖区各换热站、居民用户进行走访调研;落实用热保障的“属地”管理责任,建立供热用户台账,完善辖区内集中供热的相关数据及资料的统计、收集、上报;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处理回复辖区群众集中供热方面投诉,及时沟通、协调、处理采暖期集中供热质量问题;督促辖区集中供热企业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落实锅炉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组织辖区集中供热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召开供热工作宣传动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发现有违反相关法规及合同的行为,对属于物业服务公司责任地督促其进行整改;定期巡查管线查处并上报损毁集中供热管网设施的行为。
(三)房地产经营三公司、西安新城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履行所管理的小区供热管理相关规定,开展小区内部供热设施巡检,协调解决小区内部供热问题;按时启动小区内部供热设备,及时公示收费、退费及供热故障等信息;每周对辖区各换热站、居民用户进行走访调研;落实用热保障的管理责任,建立供热用户台账,完善管理范围内集中供热的相关数据及资料的统计、收集、上报;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处理回复管理范围内群众集中供热方面投诉,及时沟通、协调、处理采暖期集中供热质量问题;组织召开供热工作宣传动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合同规范供热;定期巡查管线查处并上报损毁集中供热管网设施的行为。
(四)集中供热保障企业
1.天然气公司:做好冬季采暖期天然气需求预测,科学调度,合理组织气源供应。制定完善采暖期集中供热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与集中供热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和“供用气安全合同”,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相应责任和义务;在“压非保民”的前提下,全力保障无备用燃煤锅炉的集中供热企业采暖期天然气锅炉用气,尽力保障其他集中供热天然气锅炉用气;集中供热燃气设施管理人员24小时驻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针对性应急演练,加强备品备件准备,确保应急及时有力。
2.集中供热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供热服务、节能减排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标准;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供热工作保障方案、“压非保民”工作方案及燃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储备充足的应急保障物
资、装备、人员及经费,做好随时投入抢修抢险工作的准备;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执行天然气“压非保民”措施,分阶段、分锅炉、分区域实行限供;统筹燃煤锅炉、天然气锅炉、热电联产余热及污水源利用,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争取气源,提前储备煤炭,应对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定期巡查、及时维护供热设备设施,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及时更换老旧供热管网,指导物业服务公司做好小区内部供热设备检修;落实24小时电话值班,及时办理12345市民热线等平台转办的投诉;高度重视维稳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投诉集中的供热问题,就地化解;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向用户宣传供热知识,收集供热意见建议,现场解决供热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应急保障处置机制
一是建立集中供热应急保障协调机制,由区城管局牵头,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集中供热企业配合,研究协调集中供热重大问题,及时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保障集中供热平稳高效。二是建立集中供热投诉应诉处理机制,各相关部门及集中供热企业要安排专人处理12345、96100、人民网等平台转办涉及供热保障职责的各类投诉,并及时做好用户的安抚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各集中供热企业要保证供热服务热线畅通,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及时解决用户各种问题,坚决杜绝电话虚设、无人值守现象的发生。
(二)做好宣传舆情管理
各相关部门一是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供热知识、用热常识及供热服务等方面的宣传,推广普及供热法规和相关政策,引导用户安全、合理、经济用热,并通过正规途径反映诉求。二是要制定完善舆情处置机制,及时对辖区内供热舆情进行研判,通过媒体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情。强化对突发事件的媒体管控,加强部门协调沟通,防止出现集中供热问题炒作现象。
(三)强化信息报送
供热期间,各集中供热企业每日向供热保障专班办公室报送锅炉运行、供热能力、天然气消耗、天然气缺口及采取的应急措施、总体保障供热情况。区住建局每周向区城管局报送投诉物业问题处理情况及物业服务公司信息公开情况。区市场监管局每周向区城管局报送供用热合同违约问题及违规收费问题处理情况。各街道办事处每周向区城管局报送对辖区各换热站、居民用户进行走访调研情况。
(四)加强督导检查
集中供热是重大民生工程,各相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区城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和集中供热企业抽调专人组建联合督导组,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约谈及问责。
供热运行方案 篇2
总则:
为及时应对厂外蒸汽和高温水供热管网以及直管站突发的重大故障和安全隐患,特制定本抢修应急预案。各相关单位负责人要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接到抢修指令后1小时内主要负责人到达现场;2小时内主要人力和机械到达现场;3小时内展开应急抢修工作。
应急启动:供热期间生产部加强巡检,发现情况要及时汇报,相关技术人员要及时确认故障情况,一旦发生重大故障立即启动本预案。
抢修单位:供热公司负责应急抢修的指挥和组织实施等;检修公司负责落实施工队伍、机械、装备等;厂调度部和运行分场负责厂内的相应的操作和配合等。
应急抢修:应急抢修一旦启动,供热公司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确定抢修方案、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施工措施、恢复措施等。各协作单位密切配合、不讲困难、各负其责、全力以赴、迅速投入,以最短的时间完成抢修任务恢复供热,最大限度的减小损失和负面影响。
主要抢修内容如下:
一、管网正常运行时可能发生的重大故障。
1.高温水或蒸汽管网补偿器发生重大泄漏,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或无法正常供热。
2.主要阀门发生重大异常,无法正常操作或阀门破裂发生重大泄漏,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或无法正常供热。
3.供热管道破裂发生泄漏,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或无法正常供热。
4.直管换热站或二级管网设备突发严重故障或严重隐患、异常等,造成机组停运或无法对用户正常供暖。
5.发生其它重大故障或事故,造成严重损失、安全隐患或无法正常供热等情况。(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二、供热公司应急抢修组织
1、总指挥:副总经理
职责:全面组织和领导应急抢修工作,协调和调度相关协作单位的配合工作和下达指令。对应急工作的安全、质量、进度负总责,协调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2、土建指挥:供热专工兼工程建设部经理
职责:制定土建抢修方案、技术要求、安全措施、施工措施、恢复措施等,对现场施工安全、进度、质量等负责;及时联系检修公司落实装备、物资、人力;协调周边关系、文明施工与赔偿等。
3、安装指挥:供热专工兼安全培训员
职责:制定安装抢修方案、技术要求、安全措施、施工措施、厂外操作等,对现场施工安全、进度、质量等负责;及时联系厂内运行部进行相关操作、调整、配合等工作;具体组织实施抢修工作、监督检查各项重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提出合理化方案和改进措施。
4、土建施工负责人:土建专责
职责:执行土建抢修方案,落实安全措施、施工措施、恢复措施、文明施工等工作,对现场施工安全、进度、质量等具体负责;及时联系和调度机械、装备、材料、人力等。
5、安装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部经理
职责:执行安装抢修方案,落实备品备件、安全防护、施工措施、厂外操作等工作,对现场安全、进度、质量等具体负责;及时联系和调度公司的机具、器具、材料、人力等。
三、人力机械配置
检修公司负责落实具体施工单位和机械物资等准备工作,提供各负责人联系电话,24小时开机畅通。接到应急指令后按要求组织实施展开抢修工作。
四、相关安全措施
1、防止人身伤亡
1.1严格执行《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热机和电气)和《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工作票、操作票、动火工作票管理规定》的各项规定,保证做到“三不伤害”。
1.2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都要装设漏电保护器,在井室内照明设备使用安全电压。
1.3任何人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着装应符合安规规定。
1.4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上班前4小时不得饮酒。
1.5就地操作检查时,注意周围环境,防止由于栏杆不全、坑洞盖板不全,照明不足等造成的伤害。
1.6现场检查、操作至少2人执行,做到相互提醒、监督,进入井室内检查操作时,井口至少有一名监护人。
1.7进入阀门井工作前先通风、降温、排除有害气体;防止裸露部位高温烫伤;做好防护措施后在进行工作。
2、防止误操作
2.1为保证试运的.顺利进行,严格执行指挥制度,执行人必须在接到操作命令后方可操作阀门。
2.2人员操作时要注意力高度集中,着到“一站、二看、三动手”,禁止操作时不严肃的一切的行为。
2.3所有机电设备的操作非专业人员不得动用机器设备,各种机械要强化保养,提高完好率,严禁带病运行。
3、防止火灾
3.1现场使用汽油、柴油机械时严防漏油发生,加油时应将机械停机,加油时附近不准有明火。
3.2在有易燃物、管内、高处等处进行焊接和切割时,要有专人监护。
3.3焊接现场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
4、防止装置违章
4.1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告牌和警示牌,闲杂人员进入现场。
4.2管沟开挖放坡符合标准要求,管沟边堆土要有防止塌方的措施。
5、防止违章措施
5.1焊接和切割工作要由具有上岗证的员工操作。
5.2在井室内切割原管道时,注意做好通风措施,防止管道内存有有害气体伤人。
5.3确保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面罩、防护服、绝缘鞋等。
5.4焊接和切割管道之前,确保管道已隔离、通风,并检查是否还有易燃气体。
5.5在风力超过六级和下雨时,禁止露天进行焊接和切割。
5.6在密闭空间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行灯,保持通风良好。
5.7有缺陷的仪器和设备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5.7不准使用裸露的焊钳和电缆;焊机要接地接零,要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5.8正确贮存、使用气瓶,保证气瓶的安全装置有效。
6、起重吊装安全措施
6.1管道或工件等吊装时,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2所有参加人员应根据现场作业条件选择安全的位置作业。
6.3正式吊装前应进行试吊,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
6.4吊装时应动作平稳,就位后应及时找正、找平或临时性支牢,吊件固定前不得解开吊装索具。
6.5吊装中因故暂停,必须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加强现场警戒,尽快排除故障,不得使吊件长时间处于悬吊状况。
6.6吊装作业应设警戒线,并挂好安全标志,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6.7严禁在六级以上的风力时进行吊装作业。
6.8吊装过程中必须设专人指挥,确保信号正确无误。
6.9操作起重机的人员应接受过培训,应持证上岗。
7、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7.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穿戴防护用品。
7.2施工用电的配电位置选择、线路敷设、布置使用设专人管理。
7.3各种机电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书。严禁带故障运行,且不得超负荷运行。
7.4移动式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接零,同时装设漏电保护器。
7.5各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按要求接地或接零。现场配电箱(柜)应锁好。
7.6操作前检查需使用的设备及导线是否完好,按规程操作。
7.7电工绝缘安全用具、携带式电流和电压指示器、临时接地线、安全警示牌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7.8应避免带电作业。作业前应将有关的电路开关、闸和其他电路控制设备断开并挂牌或上锁禁止闭合,必要时,应安排人员看守。
7.9使用安全插座和漏电保护器,不准将电线踏在脚下。临时照明应有保护罩、不能用电线掉着灯泡。
8、防腐保温施工安全措施
8.1施工现场有害气体、粉尘不得超过允许含量极限并应设置排风设备;施工人员要站在上风处操作。
8.2有接触防腐蚀材料过敏的人员,不得从事防腐蚀工程的施工。
8.3操作人员应配备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工作服、鞋、手套、帽、防护眼镜、防尘防毒口罩、防护面具、急救氧气呼吸器、毛巾、肥皂及防护油膏等。
9、交通运输安全措施
9.1必须按指定线路、指定地点、行驶速度行驶。
9.2车辆机器使用前必须经过安全检查。
9.3重型设备和车辆要有灭火器
9.4载人车辆要有足够的座位和安全带。
9.5开放式的车辆要有跌落防护。
9.6重型机器工作范围内,只允许工作人员可以进入。
9.7机器操作时距电线、高压线要在允许安全范围内。
供热运行方案 篇3
为解决供热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问题,着力提升全市供热能力和水平,根据《石家庄市20xx-2015年供热提质升级实施方案》要求,20xx年重点实施“三大提升”工程,继续推进“两大改革”,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20xx年供热提质升级工作总体目标
一是提升热源保障能力。按照“调整供热能源结构,禁止原煤热源、控制燃气热源,充分利用废热资源,使用其他清洁能源作为补充”的原则,全面加快热源建设,大力推进废热利用和其他清洁能源开发,力争用三年时间构建起市区及周边县(市)废热利用集中供暖管网体系,形成6个主力热源(西柏坡电厂、上安电厂、裕华电厂、鹿华电厂、大良村电厂、循环经济化工基地),1个市内互联管网,N个热力公司的6+1+N的供热格局。
今年,重点完成西郊供热燃气调峰备用锅炉、裕华热电厂高背压改造;新增供热需求优先考虑采用裕华热电技改增能、污水源热泵项目、诺奇水煤浆、天燃气、电采暖等清洁能源供热;在三环附近建设调峰炉,确保新增供热能力20xx万平方米,保证实现市区供热应供尽供。同时,检修热电二厂、热电三厂等所有热源点老旧设施,消除故障隐患,保障安全运行。
二是提升热网输送效能。完成鹿华、裕华供热管网联网工程;对老旧一次管网检修或更新;一次热网安装智能设施,初步实现全市热网管理智能化。对100个老旧居民小区进行二次网、户内串改并改造,提高老旧小区供热效果。
三是提升供热管理水平。落实供热企业一管到户,推进热计量改革,理顺供热价格体系,完善《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配套管理办法,理顺市、区、部门、企业以及基层组织之间的管理职能,初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负责、层级明晰、分工明确、调度科学、管理有力的管理体制。
二、20xx年供热保障攻坚具体任务
(一)供热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明确政府管理职责。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实行市、区、街道(乡)三级网格化管理。市级供热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供热规划、政策的制定、供热价格的调整、热源热网建设的协调以及各供热企业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等。市内各区供热办负责区域热源建设初步审批、老旧小区改造、监督管理协调等工作。街道、乡镇明确专职供热管理负责人,主要负责交换站、二级网运行情况的管理与监督、协助热费收缴以及供热纠纷的'协调等。
二是规范供热企业行为和服务标准,强力推进一管到户管理模式。按照住建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市供热办同所有供热企业签订供热特许经营合同,以合同的形式规范供热行为和供热服务标准。对老旧小区二次网、交换站进行改造升级,落实一管到户(两种方式:优先考虑由现有供热企业接管、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责任分工:市建设局和各区政府负责,各供热企业配合)
(二)供热运行机制改革
一是调整供热价格体系。新参加集中供热小区的二次管网、热交换站、楼内公共供热管道建设,由有资质的供热企业来做,并且一管到户,实行计量收费。研究调整供热价格,同时解决热交换站运行费用、二次管网维修资金不足问题。
(责任分工:市物价局、财政局负责,市建设局配合)
二是实施成本监审。对所有供热企业进行成本监审,每个采暖季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成本监审,3个月内供热补贴落实到位。
(责任分工: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审计局、物价局、建设局配合)
三是完善考核机制。20xx年5月底前制定供热服务考核办法,供热服务质量与财政补贴挂钩,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
(责任分工:市建设局、各区政府负责)
四是统筹全市各县市供热情况,掌握指导各县(市)供热工作。
(责任分工:市建设局负责)
(三)供热工程方面
一是锅炉置换工程。全部完成锅炉置换工作。5月底前将市区剩余的9台分散燃采暖煤锅炉拆除置换,并完成锅炉置换工程的决算工作。
(责任分工:锅炉拆除由市建设局牵头,各区负责;锅炉置换由各区政府和产权单位负责;纯居民锅炉决算由市财政局、建设局负责)
二是热源建设工程。加快部署上安电厂、西柏坡电厂废热入市工程各项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推进裕华热电厂技改项目,增加其供热能力。20xx年新增供热需求通过鹿华、裕华电厂技改扩能、三友污水供热管网扩建、电供热、天然气、煤粉锅炉等供热方式解决。
(责任分工:市建设局各区政府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土地局、财政局等单位配合,各供热企业配合)
三是检修供热设施。所有热源、热网设备冬病夏治,确保供热设备检修保养到位。
(责任分工:各供热企业负责)
四是二次管网和户内串改并改造。20xx年9月底前完成100个老旧小区的户内供热管网串改并、供热二次管网、换热站更新改造,解决老旧小区供热不达标问题。户内改造费用由居民承担;热交换站、二次管网、楼内公共部分由市财政、区财政、供热企业按照4∶3∶3比例承担。由供热企业负责实施其供热区域内的改造任务,改造完成后由供热企业一管到户。
(责任分工:市建设局牵头,各区政府负责,各供热企业具体实施)
五是实施管网联通。20xx年10月底前完成鹿华与裕华的管网联通。
(责任分工: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六是推进计量改革。20xx年9月底前完成64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任务,并确保按计量进行收费。推进新建建筑热计量设施安装和实行热计量收费,20xx年底前,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市区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40%以上。
(责任分工:市建设局牵头,各供热公司负责)
七是建设管控平台。20xx年10月底前建成市、区供热智能管理指挥中心,完成供热企业一次管网智能设施安装,进一步完善户内温度监测采集远程传输体系安装,实现热源、热网及换热站运行状态和户内温度的实时监测和科学调度。
(责任分工:指挥中心建设由市、区政府负责;一次网智能设施和温度采集体系安装由各供热公司负责)
八是热二南厂区、热三替代。推动废热替代热二南厂区、热三改造工程及其相应“汽改水”工程。
(责任分工:市建设局牵头,各区政府和市规划局配合,供热公司负责)
九是在热源厂新建燃煤、石灰石、粉煤灰等物料存放场地,存储量应满足在实施大气应急预警时不低于3天的用量。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建设局配合,热源厂负责)
三、资金筹措和来源
一是锅炉置换工程。已在20xx年锅炉拆改中列支。
二是热源建设工程。上安电厂废热入市工程、裕华电厂高背压改造及三友管网完善工程投资由企业自筹。市内区域调峰供热站投资由企业自筹。
三是检修供热设施。所有热源、热网设备“冬病夏治”,确保供热设备检修保养到位。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政府适当财政补贴。
四是改造二次管网。20xx年9月底前完成100个老旧小区户内供热管网串改并及供热二次管网和换热站更新改造,解决老旧小区供热不达标问题。市财政、区财政、企业按4∶3∶3比例出资建设。
五是实施管网联通。20xx年10月底前完成鹿华与裕华的管网联通。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六是推进计量改革。20xx年9月底前完成64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任务,并确保按计量进行收费。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
七是建设管控平台。20xx年10月底前建成市、区供热智能管理指挥中心,完成市内供热一次管网智能设施安装,进一步完善户内温度监测采集远程传输体系安装,实现热源、热网及换热站运行状态和户内温度的实时监测和科学调度。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政府适当补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市内五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正定新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各供热企业要将各自承担的任务进行细化梳理,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市政府督查室和供热提质升级指挥部要定期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评比考核,对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拖沓、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健全保障机制。建立供热应急资金,用于供热应急工程。建立应急处理机制,落实供热事故抢修抢险人员、设备和物资,加强事故应急演练,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故。
(三)加强协调联动。供热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需要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市规划、城管、园林、发改、环保、土地、电力等部门在办理规划、破路和绿化移植等手续时,要本着特事特办、全力支持原的则,从速审批、尽快办理。
供热运行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北方地区的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国家、省有关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居民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市统筹、部门联动、县市主责、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明晰扶持政策,鼓励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广泛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建设。
(二)安全保障,清洁为先。统筹全市优势资源,优化设施布局,加快建设完备的管网设施保障体系,提高煤层气、电力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比重。
(三)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按照“集中供热为主、以气代煤为先、以电代煤为辅”的思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筹实施。在供热管网已覆盖的区域,居民取暖必须接入集中供热;在热源充足但还未实现集中供热的区域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延伸,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在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其他区域,加快燃气管道延伸,积极推广以气代煤改造方式;在供热、供气管网均无法到达的区域,可考虑采用电采暖技术进行补充。
(四)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综合考量区域优势条件,对于已开展清洁取暖且具备优势热源、气源的地区要先行启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实施难度大的要抓紧完善基础条件,按时完成任务。
二、目标任务
20xx年10月底前,全市完成10万户居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其中泽州县完成3万户,高平市、阳城县各完成2万户,城区、陵川县、沁水县各完成1万户,全市年减少生活燃煤42万吨。全面加快城市“禁煤区”建设,到20xx年底,市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100%,各县城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内容
(一)清洁集中供热
清洁集中供热是指以热电联供、工业余热、燃气锅炉、空气源(地源)热泵、可再生能源锅炉为热源进行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单纯实施集中供热的方式不属于清洁集中供热。
在市区和县城建成区、重点乡镇等供热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域,拥有清洁热源的工业聚集区,以及有工业余热的地区,优先发展集中供热。
(二)“以气代煤”供热改造
依托我市煤层气优势资源,进一步发挥自20xx年以来开展的煤层气利用普及工程(气化晋城)效益,鼓励对煤层气抽采地、输气管道沿线、输气站周边和已实现炊事用气的居民实施“以气代煤”供热改造。
(三)“以电代煤”供热改造
20xx年拟对泽州县、高平市、阳城县、沁水县、陵川县共12个乡(镇)19个村实施“以电代煤”供热改造。
四、支持政策
(一)市财政设立晋城市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专项资金,用于推进全市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对按期完成清洁集中供热、“以气代煤”供热、“以电代煤”供热改造的县(市、区),市政府按照每户6500元的标准进行配套,配套资金可用于管网建设、设备采购、配套设施建设以及设施运行等,由各县(市、区)政府统筹使用。
对取暖运行费,各县(市、区)要尽可能对接市场,控制在居民可接受的范围内。确需补贴运行费用的,县(市、区)政府可提出补贴意见,由市、县两级政府按照1:1的比例分担,补贴年份暂定为20xx、20xx两年。
(二)对于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公益单位集体用户设施改造费用由市、县两级政府按照1:1的`比例分担。
(三)市政府对“以电代煤”供热改造中配套电网工程给予30%的补贴,其余费用由国网晋城供电公司承担。
五、工作职责
各县(市、区)政府是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推动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积极筹措改造资金,除企业和居民承担的费用外,不足部分要全额补齐,同时还要负责清洁取暖改造中青赔、占地、拆迁等工作及相关费用。为保证取暖效果,要鼓励引导居民对保温效果较差的房屋实施门窗、外墙保温节能改造。所有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农村严禁各种形式的煤炭散烧,打造“无燃煤村”,并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逐步划入“禁煤区”范围,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改善。
市环保局负责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指导、信息联络、督促落实等;负责清洁取暖替代区域内的燃煤小锅炉淘汰;负责城市(县城)“禁煤区”建设。
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区及周边居民集中供热,消除供热盲区;负责改造现有热电联产、大型集中供热站等设施,优化供热管网布局,持续提高全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负责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步放开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权;负责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居民房屋保温节能改造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全市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工程,制定全市“煤改气”总体方案,并协调供气企业保障气源。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优惠气价。
市经信委负责全市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工程,制定全市“煤改电”总体方案,协调电力部门做好电网扩容改造工作。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优惠电价。
市财政局负责及时筹措和拨付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专项资金,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并监督使用。
市国土局负责协调落实变电站、储气设施等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市质监局负责指导做好各类采暖设备的质量监督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对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投入资金进行跟踪审计。
六、时间安排
(一)摸底调研,落实政策(6月XX日—6月30日)
各县(市、区)要结合辖区管网建设、气源供应、电网配套等情况,进一步明确改造用户数量、改造面积,完成管网建设和居民改造费用等前期调研和投资测算工作;确定煤改气、煤改电实施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市政府出台全市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财政支持政策及实施办法。
(二)制定方案,认真实施(7月1日—10月XX日)
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改造任务计划,制定本地区具体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按照时间进度表要求,合理安排进度,科学组织施工,按期完成改造任务。
(三)全面完成,综合评估(10月XX日—10月31日)
各县(市、区)要在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情况进行抽查,综合评估改造效果,并进行全面总结。积极推广典型改造经验,通报表彰和奖励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为下一步实施全市散煤供暖全部“销号”和清洁替代提供良好示范。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武宏文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杨勤荣、副市长张利锋、王宏微为副组长,市发改、经信、财政、环保、住建、国土、质监、审计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晋城市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担当,主动作为,全力推动清洁取暖工作有序进行。各县(市、区)政府作为清洁取暖改造的责任主体,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迅速制定具体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快工作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详细的落实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市直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抓紧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协调配合各县(市、区)政府推进工程建设,确保如期完成改造任务。
(三)加强协调调度。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要定期盘点总结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市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领导组进行报告。市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领导组将建立周例会制度,每周调度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的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四)强化考核监督。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持续加强对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实施及运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措施不力、进度迟缓、不能按期完成任务且实现清洁取暖区域内仍然存在燃煤供暖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将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各级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
供热运行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强今冬二道区水、气、热等公用产品供应,按照市、区政府统一部署,就二道区冬季公用服务保障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工作时限
城区冬季供热服务保障法定工作时间自2021年10月20日0时起至2022年4月6日24时结束,总计169天。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二道区冬季公用保障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长春燃气公司二道分公司主要负责人、长春天然气公司二道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水务集团二道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第二净水厂主要负责人及辖区内各供热、汽车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供热服务科,负责日常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区住建局:负责城区范围内供热企业、燃气经营企业、水生产企业和二次供水泵站的行业监管,依托已建立的供热应急抢险队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督促各部门、各企业严格按照《冬季公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进行落实,对供热企业、供水企业、燃气企业的供应质量、服务质量、信访投诉等情况按照《综合信用等级评价细则》进行考评,对不按《方案》规定落实、不服从行业管理的企业予以严肃处理。指导各街镇开展供热管理工作。
(二)英俊镇、各街道、社区
供热方面:负责辖区内供热企业日常监管,处理信访投诉问题。采暖期对供热投诉采取“三长”联动管理制度,“三长”负责做好居民与供热企业的对接工作,第一时间将各类供热投诉反馈至供热企业进行处理,并进行跟踪回访,当居民对供热企业测温提出异议时,要配备专人负责供热入户测温工作。采暖期结束后,综合供热企业的供热质量、服务质量对供热企业进行综合信用等级评价考评。安排专人每日现场查看供热企业储煤和消耗情况。
供水、燃气方面:负责辖区内燃气经营企业、水生产企业和二次供水泵站的日常监管、处理信访投诉问题,对供水管线进行巡查,如发现渗漏爆裂等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在督促物业小区对二次供水设施采取防寒防冻措施的同时,一并做好弃管小区泵站及管网的防寒工作。配合燃气企业开展入户安检和燃气使用安全的宣传工作,并持续开展属地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排查、检查工作。
(三)区宣传部负责城区冬季公用服务保障工作期间相关报道、媒体宣传、舆情搜集等工作。
(四)区信访局负责公用行业信访问题的解释和安抚工作。
(五)区公开电话办公室负责受理居民投诉,发现上访隐患立即向相关部门分派。
(六)区应急局负责对应急突发事件进行跟踪,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及应急处置。
(七)区财政局负责对应急煤和应急资金予以保障,不足时应及时补充。
(八)区市场监管分局负责对辖区公用企业收费投诉问题进行处理。
(九)区交警大队负责为冬季公用保障工作提供绿色通道,确保供热企业运煤渠道畅通和各公用行业应急抢修设备、物资运输到位。
(十)区城管局保障公用企业各类抢修施工。
(十一)区工信局应积极协调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拓展购煤渠道,帮助供热企业与煤源产地对接。
(十二)各供热企业确保按时开栓供热、保障供热温度质量和服务质量。
(十三)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保证居民燃气供应和社会车辆的燃气需求。
(十四)水务集团及供水产权单位负责保证居民生活用水和供热用水量充足。
四、工作任务
(一)供热企业:
1.确保按时开栓供热。按照市建委要求,具备条件的供热企业在15日0时开栓供热,需要调整的企业要确保在20日0时实现达标供热。
2.保证采暖煤炭储备。严格按照疫情常态化底线思维,做好储煤工作。开栓前,各区域锅炉房现场及合同储煤要达到采暖期用煤量的75%以上。有条件的供热企业,应一次性储备整个采暖期的`供热用煤。
3.提高供热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简化缴费程序,严格落实《长春市居民热用户供热温度检测及退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做好入户检查等工作。同时要保证24小时供热服务热线畅通,构建供热服务微信群,做好居民热用户服务工作。
4.强化冬季供热运行调度。要制定运行方案,科学组织生产。建立并完善自动化控制系统及监控平台建设,按要求上传固定测温点、锅炉房、热力站等参数数据。要确保各调峰锅炉房设备完好,全时待命,如遇突发情况,各相关供热企业应按调峰指令启动调峰锅炉。
5.做好安全及应急管理工作。要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隐患排查、做好整改工作并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要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供热管网出现破损,要第一时间自行维修,确保居民生活不受大的影响。
6.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各供热企业要按照环保要求生产运营,减少污染排放,加强煤场、煤渣管理,降低扬尘。重污染天气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减排措施。
(二)供水企业
1.科学调整供水管网压力,优先保证采暖用水。水务集团要对各供暖单位、各热电厂的供水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随时根据需要调节市区管网压力,保证供热企业管网注水。要通过分区、分期注水方式,确保各注水区域水量充足、压力稳定,减少对居民、企业生产生活用水影响。
2.加强设施设备维护,提高供水保障能力。第二净水厂要强化水厂生产、技术管理,加强产能调度,按冬季供水量做好生产运行,维护保养好水泵机组等供水设施,特别是在冬季寒流到来前后,要加强保养巡查,提高供水能力。
3.落实供水设施防寒措施,防止供水管网冻害。水务集团要加强供水管线的附属设施维护、防寒工作,对居民住宅楼的二次供水设施要进行全面排查,对一户一表新出户改造用户和已经出现保温层破损、未进行防寒处理的楼道内供水管道的保温维护,做到发现一处解决一处,对户外水表、地沟管道、阀门井等防寒薄弱环节填充防寒材料,保证管网设施完好率。要提前做好分管二次供水设施防寒准备。
4.加强供水系统巡查,确保供水安全。第二净水厂要保证取水泵站设备运行良好,满足水厂源水需求。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使用规程,严控保管,使用环节,保证制水氯气的安全使用;二次供水产权单位和管理单位要加强二次供水管线、泵站及附属设施的巡查管理,严格按照《长春市供水条例》落实水箱清理和水质检测工作,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达标。各供水企业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突发停水事故抢修演练,做到快速反应、处置有序。
5.加大水质检测力度。水务集团要完善冬季供水水质检测方案,对源水水质、出厂水水质、管网水水质和二次供水水质,加大检测力度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各项水质信息,让居民用水放心。
(三)供气企业
1.抓好应急管理。针对极寒天气下,可能出现的燃气供应短缺,提前做好防范措施。要严格按照市天然气保障应急指挥部要求,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特殊情况下,要根据“保民用、压工业,保重点、压一般”的原则,按照工业用气、汽车用气、商服用气、采暖用气、居民基本生活用气的次序确定限、停、供顺序。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燃气经营企业要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名操作人员。根据冬季低温特点,提前研判安全风险,落实管控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正常运营的燃气企业要全部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冬季极端天气专项预案,做好应急演练及应急准备。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加强小型微商业用户用气和送气安全管理,严格按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作业。向用户送达安全用气指导手册或宣传单,提示用户经常检查减压阀、软管、灶具等是否安全可靠,规范用气行为。汽车加气站要严格现场管理,严禁非工作人员自行充装加气,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3.加强巡视巡护。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大对老旧散小区、重点燃气设施巡查频次,汽车加气站、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加强设施设备检查,细化管网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全面完成防冻措施。
五、全面做好冬季应急抢险准备
各街镇、社区,各水、气、热企业要高度重视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一旦遇有险情,要全力以赴、密切配合、妥善处置,及时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一)供热方面
按照《二道区冬季公用保障工作应急预案》要求,区住建局成立区级供热应急抢修队伍,加强应急资金保障。供热企业要严格落实市、区两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文件的精神,完善各项安全运行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各类应急抢险预案,建立应急抢险队伍,组织应急演练,做好岗位人员的培训及安全教育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供水方面
水务集团组建的供水管线抢修队伍要处于全时待命状态,一旦发生管道漏水,力争24小时内完成抢修并恢复供水。供水抢修电话要24小时专人值守,接到报修,随时出动。
(三)燃气方面
长春燃气公司、长春天然气公司抢险、抢修人员、车辆要24小时在岗值班,一旦发生燃气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企业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迅速切断气源,避免发生次生灾害。
六、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领导。各公用企业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做到亲自抓直接管,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制定措施。加强生产调度,提升服务质量,全力保证供应,保障市民需求。
(二)要加强沟通。建立联动机制,各企业要主动加强与街镇、社区等部门沟通,及时处理市长公开电话、信访等事项,掌握天气变化等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对突发应急事件,各企业要第一时间向市区主管部门报告,确保信息及时上传。
(三)要加强防控。各企业要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健全领导机制,成立防疫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防疫工作,制定采暖期防疫应急预案,并报冬季公用保障应急指挥部备案。同时强化人员管理,规范人员流动、做好人群排查。
(四)要加强服务。各企业要科学调度生产,科学调节运行参数,保证水、气充足供应,确保供热达标。要及时、快速、有效处理市民投诉问题,及时回应市民诉求。要重点加强“两会”“两节”期间供应保障,确保供应平稳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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