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检查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开学检查方案(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开学检查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认真梳理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点,排查问题隐患。进一步强化学校(含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严厉打击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以最大力度、最严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向校园蔓延,切实保障在校师生身体健康。进一步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
二、工作步骤
(一)学校(含幼儿园)开展自查,学校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应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检查、督促、指导域内学校食堂、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逐条逐项对本单位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并及时并报送自查报告。
(二)各综合分局开展专项检查,对辖区内学校食堂、校内食品经营者和校园周边餐饮经营者、食品经营者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
三、工作重点
(一)严格排查证照情况。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超范围经营、及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或健康证明过期的经营者进行严格排查,发现有上述情况的经营者一律关停,并依法处理。
(二)严格经营场所卫生清整。各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经营单位在供餐前要对食品制作场所、设施设备、餐具用具、就餐场所等进行全面有效的清洗消毒;供餐后,要每天对食品处理区域、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食品货梯等场所进行通风、清洁和消毒。
(三)严格库存食品原料清查。各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经营单位要对库存的食品原料进行彻底清查,对过期、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感官性状异常、索证索票手续不全、标签标识不全、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采购的食品原料要从食品原料库中清除,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检查食品原料离地、离墙、离顶存放,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品的保存条件和期限是否符合要求。
(四)严格食品采购进货查验。严禁采购使用野生动物、来源不明或未经检疫检验的畜禽肉类产品。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与记录制度,建立安全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和追溯体系,确保采购的畜禽肉类产品和其他食品原料手续齐全、来源合法、安全可溯。
(五)严格食品加工制作管理。确保制作食品的.食材新鲜,无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感官性状异常等情形。食品加工过程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清洁区与污染区分开,熟制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C。从业人员操作前必须洗手消毒、着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应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上岗,并及时更换。
(六)严格落实校长(园长)陪餐制。建立完善的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鼓励家长参与监督。校长(园长)严格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陪同学生一起用餐,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
(七)严格学校食堂集中用餐信息公开。按要求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上一次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负责人和管理员信息、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原料进货来源、外包单位等信息。
(八)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学校、学校配餐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确保留样食品不低于150克,保存时间不低于48小时,保存设备设施技术状态完好(0—6℃),留样记录完整。
(九)严格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强化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监督检查,加强对儿童食品监督抽检,重点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两超一非”儿童食品违法行为。
(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学校食堂确保“明厨亮灶”设备设施运转正常,有效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学生是最大且集中活动的群体,学校和教育机构是高密度聚集场所。保证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对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效具有重大意义。各责任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此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
强化协调,统筹安排,根据复课开学进度,复课一家,检查一家,合格一家,供餐一家。供餐后,各属地分局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二)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严格做好对复学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师生健康安全。
(三)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格执法监督。坚持“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责令学校食堂或食品经营者立整立改;对发现的涉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四)及时总结,做好按时报送。各部门按照上级部门时间节点要求,做好专项监督检查的总结工作,疫情结束后,及时将学校复课开学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报送给餐饮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开学检查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的安全管理,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保障学校及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春节、寒假和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学校《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春季开学校园安全大检查”。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开学前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工作的文件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强化校园安全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保卫的副校长吴杰同志担任,成员为全校各部门各二级院(系)主要负责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办公室主任由陈利华同志担任。各部门也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严格按照教育厅的要求,切实落实责任,加强组织与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检查内容
(一)常规内容。
1.安全管理机制制度建设情况。部门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建立情况;安全值班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安全情况报告制度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安全预警、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2.安全教育宣传情况。安全教育课时、课程落实情况;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和培训情况;防火灾、防交通安全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溺水、防意外伤害、防踩踏事故等安全教育内容落实到位情况;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安全预警、应急预案演练情况;院(系)与学生家长开展安全宣传、安全隐患整治等活动情况。
3.安全常规管理情况。专职保卫人员值班、来访登记情况,学校重要安全通道畅通、专人值守、张贴醒目疏散标志、警示标志、照明设施完好情况,校园内运动场所情况,消防设施设备数量及摆放位置合理情况,学校水电、防雷等设施符合安全标准情况,学校走廊、楼道护栏符合标准情况,各类体育器械、教具、设施符合安全要求情况,宿舍、教学楼、食堂、热水设备设施、水电设备、实训设备、校园视频监控设备情况。
(二)重点内容。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门各院(系)按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学生返校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进行检查。
2.校车安全管理。是否存在以下情形:接送教职员工的车辆超载、超速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未建立的;校车驾驶员资质不够、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的。
3.消防安全。是否存在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日常照明及应急照明设备是否完善,疏散指引标识是否明确等。
4.安全保卫。查看防卫器械配备是否齐全有效,有无损坏,安全警戒线是否清晰,监控系统、摄像头、紧急报警按钮是否能正常使用。
5.食品卫生。学校食堂基本条件和卫生环境,以及食品加工、储存和保温、冷藏、冷冻、留样等设施设备配置、运行、维护情况;食物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的购进渠道及索证验收、储存,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教育情况;从业人员在返校前体检情况;对假期后重新使用的餐饮具等是否做好清洗消毒,食堂加工环境清洗消毒、“三防”措施等是否完善,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等高风险食品措施的落实情况等;生活用水和饮用水安全情况。
6.校舍安全。检查围墙、楼梯扶手、走廊护栏、门窗、玻璃、吊扇、灯棍吊链、宣传栏、橱窗、墙体裂缝、闲置房屋、屋顶宣传牌等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突然发生安全事故。
7.用电安全。查看校园内电线有无老化及闸刀裸露情况;教室、实训室等重要部位是否安装触电保护装置,教学、办公场所、运动场所用电插座是否上墙固定,符合规范用电要求。
8.学校周边环境。学校周边各类流动摊点,学校周边存在影响师生安全的治安、交通、危险水域等安全隐患等。
四、工作步骤
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各部门自查阶段(2月25日下午-26日)。按照部门实际,对部门进行深入的安全大检查。检查部门放假前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是否落实整改;认真深入校舍、课室、食堂、超市、运动场所等检查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各部门建立隐患台帐并制定整改方案尽快整改。检查结束后,2月26日下午各部门组织召开汇总会,总结情况,为新学期学校安全稳定打下基础。
(二)整改阶段(3月1日)。
各部门要结合部门实际,明确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明确检查工作的方法、要求以及相关责任,即查即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入计划,限期整改,分阶段、分层次逐步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参照《安全检查内容明细》(附件1),根据检查的情况,认真填写《安全工作检查表》(附件2)、《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统计表》(附件3),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各部门请认真填写上述3个附件,其中附件1、2填写后部门自存备查,附件3于安全大检查结束后与总结报告一并报送到总务处。
(三)联合相关部门督查阶段(3月2日-11日)。
总务处将结合新学期开学工作检查,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普遍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方式组织督查,重点检查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定情况、对已发生的事故处理情况。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时效性和针对性强的措施,责任落实到人,限期彻底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院(系)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利用各种方式和手段,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问题要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并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开学检查方案 篇3
新学期开学后,师生集体用餐高峰来临,学校食堂重新运行,设施设备重新启用,从业人员重新到位,食品原料重新采购,需要排除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为防范20xx年度学校秋季学期开学期间校园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xx年学校秋季开学期间食品安全和疾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食品安全和疾病防控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二、工作要求
(一)督促学校及其周边餐饮单位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督促学校及其周边餐饮单位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排查风险隐患,强化管理,堵塞食品安全管理漏洞。特别是学校要围绕餐饮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环节、防控食物中毒关键措施,组织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教育,强化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强化学校及其周边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强化对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单位的专项检查。严查食品采购与贮存是否符合要求, 严查从业人员管理与学校食堂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严查加工制作过程是否符合规定, 严查设施设备与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要求, 严查应急管理工作是否符合要求。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强化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销售专项检查。加大对袋装麻辣小食品、熟食类小食品、奶制品、膨化食品、饮料、糕点等儿童消费量较大较集中的食品品种监管力度。认真清查过期食品、XX变质食品、无生产日期或生产日期标识模糊、无保质期、无执行标准代号、不符合储存条件的小食品。坚决取缔查处无证食品经营户,清理或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
(三)督促指导无证学校食堂尽快办理相关证照
部分学校食堂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却长期为广大学生提供餐饮服务,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秋季开学检查时,各乡镇所要重新对无证学校食堂进行审查,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对学校食堂进行审查,严禁擅自增加面积要求,对符合审查细则要求的要依法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对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与县教育局沟通,教育部门要给予经费投入,尽快督促学校改善食堂条件。
(四)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督促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和豆浆等高风险食品;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采购散装、无标签标识的腐竹、干米粉等小作坊加工的食品;严禁从外采购包子、馒头、糕点等不经加工直接入口的餐饮食品(有生产许可证号的除外);严禁加工使用劣质奶、霉变大米、发芽土豆、XX变质肉类等有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严禁将剩饭剩菜加热后给学生食用;严防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工作开展方式
(一)联合检查
食药监局与教育局联合对辖区学校进行全覆盖的检查,各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检查时间从20xx年9月6日至9月14日。
(二)检查形式
在秋季开学检查时,要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进行检查记录,部门学校(县城学校、乡镇所在地中心学校)使用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进行监管。
(三)监督抽检
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于9月22日前完成3批次抽检,抽样要求同《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林食药监食生〔20xx〕2号)文件附件4《桂林市20xx年餐饮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方案》。
四、加强信息报送
请各单位按文件要求开展检查工作,于9月23日前将工作台账及总结上报县食药监局餐饮股。
开学检查方案 篇4
20xx年秋季学期即将开学,为切实做好开学的各项工作,确保新学期我乡小学、幼儿园安全、顺利开学,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乡小学开学、幼儿园工作检查。现制定开学工作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8月30日—9月4日
二、检查范围
全乡小学和幼儿园(含民办)
三、检查内容
(一)学生入学情况。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严格执行招生方案情况,适龄儿童入学情况。
(二)控辍保学情况。“双线四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各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入学率、巩固率情况;教师全员参与,分组、分片、包人包班走访情况;动员已辍学的.学生和到外地借读的学生回校情况。
(三)教师集中学习和培训工作情况。各学校开学前集中学习宣传有关政策文件情况和新学期教师培训计划制订情况
(四)学校常规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学校常规管理工作落实自查整改情况,教育教学常规工作落实情况,如:规定的国家课程教材、教辅用书提前到位情况;教师到岗情况;新学期开学典礼、入学教育情况;课程表、作息时间表、任课教师一览表“三表”制订及落实情况;学籍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五)学校收费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收费情况、代收项目公示情况。
(六)开学工作和学校环境卫生情况。安全制度及安全工作排查情况;组织学生学习安全知识情况;教师、学生安全稳定情况;门卫、食堂管理及其他安全防范措施到位情况;“美丽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情况;校容校貌、教室布置、校园环境卫生情况;幼儿园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七)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设情况、招生情况、提升保教水平情况。
(八)“薄改项目”实施情况。
(九)对村小督查情况。中心小学在抓好本校开学工作的同时,要对各村小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本乡镇所有小学同步开学上课。
(十)乡中心幼儿园及民办幼儿园依法办学情况。检查组对中心幼儿园、民办幼儿园的开学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检查中要善于发现典型,现场督促解决突出问题,如乱收费、乱发资料等;要深入课堂,督查教学;要深入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督查安全卫生。
(二)检查组要对照开学工作检查情况登记表内容,真实、准确填报开学工作检查有关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掌握的情况作认真分析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三)各学校要对本学期开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填报开学情况的有关表格,在9月10日前将纸质(A4)材料上交中心小学,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到中心小学邮箱
(四)为了及时掌握全乡学生返校情况,请各小学分别于9月2日、9月5日以电话方式向中心小学上报学生返校人数。
开学检查方案 篇5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x教督办函〔20xx〕x号)精神,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拟组织对全省各地春季开学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幼儿园)。
二、检查内容
各地各校开学条件保障情况、校舍安全管理情况、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情况等方面,突出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与校园安全管理难点工作的解决及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检查方式
省级重点抽查和市级交叉检查相结合。市级交叉检查具体安排详见附表,省级抽查工作随机安排。
四、检查时间
20xx年2月23日—3月5日。
五、工作要求
1、厅相关处室组成抽查小组,各市、州成立交叉检查小组,由分管教育督导的领导带队,每个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
2、各检查组要高度重视,将本次开学检查作为推动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抓好落实。所到市、州,要抽查不少于2个县,每个县要实地察看不少于5所学校,涵盖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有市属高校的`市州抽查不少于1所高校。
3、各检查组在进行督导检查时,应深入基层,掌握真实情况,切忌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特别要重点了解各地开学自查、安全隐患排查等情况。
4、检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20xx年修订)》,不得层层陪同,不得安排宴请,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地方和学校增加负担。
5、检查结束后,每个检查组要形成检查工作报告,于3月6日前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汇总。
联系人:王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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