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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隐患实施方案

2026/03/18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消防安全隐患实施方案(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消防安全隐患实施方案 篇1

为着力整治和消除老区、老街、老民宅(以下简称“三老”场所)的火灾隐患,坚决遏制(居)民住宅火灾多发态势,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以及市、县专题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平安魏塘”的总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供电指导、社区推动、业主整改”的原则,综合整治和消除“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火灾隐患,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范围:建筑结构简陋、防火间距小、消防基础设施差、电气线路老化、防火安全条件薄弱的老区、老街和老民宅。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室内电气线路是否穿管敷设,是否存在乱接乱拉;配电箱、电表是否带病工作,是否存在用铜线等代替熔断丝现象;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电气设备是否超载超容工作;电气设备是否安装在不燃材料上,灯具是否紧贴可燃物或用可燃材料遮档;使用的电气设备、元件、材料是否合格。

三、整治方法和步骤

采取自查自纠、依法治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分排查摸底、集中治理、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4月20日前)。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结合本区域实际,研究制订综合整治具体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通过新闻媒介、标语横幅、宣传资料等途径和形式,将“三老”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危害向社会发布,取得人民群众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由街道统一制作1-2套通俗易懂的消防防火、逃生、灭火常识展板,在“三老”场所巡回展示,每个季度展示2次,每次时间不少于3天。

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派出所、安监站、村居委会、社区干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辖区内“三老”场所开展普查登记,逐家逐户填写《“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摸底情况登记表》(附件1),切实摸清底数、掌握基本情况,建立综合整治名册,并对普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督促业主自查自改。排查结束后,各镇(街道)要指定专人及时梳理分析本地“三老”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于4月20日前将《县“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登记表》(附件2)、《县“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统计表》(附件3)、《县“老区、老街、老民宅”综合整治花名册》(附件4)报街道安监办。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4月21日-6月12日)。

各村(社区)要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边查边改”的方针,研究制订针对性的整改方式、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明确区域整治工作责任人,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电气线路老化、电线私拉乱接的老民宅,要督促业主限期自行整改;对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规划性、区域性问题的老区、老街,研究确定整改计划和方案,由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限期加以解决。对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逾期未整改安全隐患的,列入危房停止居住。集中治理完毕后填写《县“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成效统计表》(附件5)于6月5日前报到街道安监办。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6月13日-6月30日)。在综合整治期间,街道消防工作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6月下旬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责任分工

(一)村(社区):一是负责本辖区“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具体工作中的问题。二是负责老区、老街市政消防供水管网的改造,增设室外消火栓,室外消火栓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三是组织村(社区)委员会对本区域“三老”场所开展普查,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家庭老化电气线路的自费改造。四是督促每个村、社区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五是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落实“十户联防”等各项火灾防范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定期逃生演练。

(二)街道宣传办:加大消防宣传力度,通过广播、魏塘报等媒体,定期播放消防逃生技能、正确使用液化气、正确使用用电设备等公益广告,提升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派出所:一是协助开展好本地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好辖区内的消防宣传工作和农村社区消防工作指导。二是负责定期对辖区居民住宅物业企业、居(村)民委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和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四)安监办:负责检查在“三老”场所内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情况,检查消除“三老”场所周围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隐患。

(五)供电所:一是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成立技术服务指导队,确保每个普查工作组都配备一名电工,配合做好老旧小区用户室内用电安全隐患检查并提出整改指导意见。二是对“三老”场所外部供电线路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并按技术标准投入资金做好线路改造工作。三是积极做好安全用电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相关场所采取强制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成立由街道主任陈建平任组长,分管领导钱杰任副组长,街道宣传办、派出所、安监办、供电所、各村(社区)分管消防工作领导为成员的`“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由郁国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整治消防专业指导和工作督导。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也要及时指定负责人,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综合整治各项具体工作。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力度,形成综合整治工作的合力。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三老”场所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及时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彰,树立典型;对整治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履行工作职责、弄虚作假或整治工作走过场,造成“三老”场所火灾亡人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实施责任追究。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此次排查整治作为一种宣传手段,通过播放广播、观看消防安全宣传片、发放安全生产专刊、定制《消防手机报》和开展消防宣传车进社区、进农村等方式,大力宣传做好“三老”场所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宣传防火安全、逃生自救等消防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及时向社会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治工作开展做得好的单位要予以表扬,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曝光。各地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等形式,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

(三)确保工作落实。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检查督导到位、任务落实到位。领导干部要采取分片包干、蹲点指导等方式,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堵塞工作漏洞,推进工作开展。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确定专人负责,及时上报工作动态。

消防安全隐患实施方案 篇2

为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根据“北京及昌平区消防部门‘四个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全面提高我校消防防火管理工作,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增强全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力争按要求、按期通过达标验收。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雷玉江任组长,成员由保卫处、宣传部、财务处、科研设备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学工处、研工部、图书馆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学校保卫处,负责学校各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组织、指导、督察和考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处长张乃志担任。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大会部署阶段(9月10日前)。学校研究制定我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同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

(二)工作推进阶段(9月10日至10月15日)。各单位要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和计划,9月15日前上报。工作计划中要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并做好归档工作。9月30前,要对本单位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次疏散演练,使培训人员掌握扑灭初期火灾能力,能够形成1分钟赶到的第一灭火力量,使培训人员掌握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并做好各自工作的宣传报导工作。

保卫处按照《消防法》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指导各单位健全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运行机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尤其是对重点单位防火检查、巡查、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演练、值班等十二类消防档案建设要做到“工作有部署、检查有要求、记录要完整”,能够完整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同时要按照“位置固定化、格式统一化、内容规范化、责任明晰化”要求,在单位火灾报警装置、消火栓、灭火器材箱等消防设施器材上设置消防设施认知标识,根据国家规范要求标明消防设施名称,同时设置操作使用标识,标明具体的使用方法、维护责任人及检查维护时间,做到醒目、美观、充分体现消防安全内涵,起到规范单位安全管理,积极预防和扑救火灾的作用。

(三)迎评验收阶段(10月15日至11月15日)。10月30日前,各个单位要上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总结,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小组,对校内各单位进行预验收,并建立完善达标验收档案。20xx年11月15日前,完成我校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所有人员密集场所的达标工作,接受昌平区消防局对学校的验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各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是贯彻落实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全面负责具体工作,每个单位要开展不少于1次的培训,开展一次疏散灭火演练。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加大学校各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典型宣传力度,普及消防知识,迅速形成强大的消防宣传攻势,为学校“四个能力”建设营造浓厚的氛围。

(三)部门联动,落实措施。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通过有效手段,全面推动我校各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贯彻执行,落实法规要求和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四)及时总结,加强反馈。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信息反馈工作,收集汇总各个阶段的工作进展、突出经验等情况,及时报送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消防安全隐患实施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五个一”包括: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课、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布置一份暑假消防作业、开展一次灭火逃生疏散演练、观看一次消防知识光碟。开展此次活动旨在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学习消防知识、增强消防意识、掌握逃生自救技能,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综合社会效应。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全区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本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各直属学校(幼儿园)负责人。

三、活动时间

20xx年6月初至9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学校教学楼、实验室、微机室、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礼堂、会议室、锅炉房等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应急疏散标识等消防器材、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并完好有效;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安全、畅通;学生宿舍是否存在私接乱拉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情况;电线电路是否完好,建筑物室内是否有堆放、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情况。

(二)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题教育。暑假放假前,各学校要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安排不少于2课时的消防知识教育课。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分类开展,小学侧重对火灾危险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逃生自救常识等方面的教育,中学侧重对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灭火器材使用方法、火灾自救互救知识和火灾案例等方面的教育。要重点加强暑假期间用火用电、参加节庆聚会及公众聚集场所活动中的消防安全教育,切实增强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意识。各学校要主动联系消防部门,组织中小学生及学生家长参观消防队站和消防教育场馆,开展学习体验活动。

(三)布置一份暑假消防作业。各学校要布置一份消防主题的暑假家庭作业,组织学生与家长共同制作一份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制定一份家庭火灾逃生预案、绘制一张家庭逃生路线图,实现“会自查家庭消防隐患、会制作家庭应急逃生疏散图、会操作消防器材、懂逃生自救知识”的目标。要充分利用“中国消防在线”网站提供的各类消防知识、逃生宝典等内容,组织学生和家长广泛参与,并对学生完成的消防家庭作业进行汇总展评。

(四)开展一次灭火逃生疏散演练。各学校要在暑假前或开学初,主动邀请消防官兵进学校,指导开展一次灭火逃生疏散演练活动,在教学楼、宿舍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食堂等不同场所组织进行疏散演练。通过开展疏散逃生演练,使广大师生熟悉疏散逃生路线、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基本的自防自救技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紧急避险的能力。

(五)观看一次消防知识光碟。各学校要组织师生集中观看一次消防常识DVD光碟,并安排专人根据实际情况对视频内容进行讲解,确保每位师生都能够掌握消防知识,从而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安排部署,切实抓好落实。要结合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丰富活动形式,动员广大学生家长共同参与,增强活动实效。

(二)加强协调,广泛参与。各学校要主动与消防部门联系,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争取广大家长的支持,确保此次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加强督导,灵通信息。各中心小学要对辖区内学校“五个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区教体局将组织检查组进行暗访抽查。活动中的各类影像、文字资料要及时收集整理,存档备查。活动期间各类动态信息和典型做法及时上报。活动结束后,各学校要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连同相关报表于9月26日前报市教育局。

消防安全隐患实施方案 篇4

xx年我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行了显著成效,我们努力的工作实现了全市的火情稳定,有效防止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出现新的火灾隐患,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决定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公安部73号令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总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通过整治必须达到“一降一改”的目标,即把火灾事故特别是死人火灾事故降下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抓好火灾隐患排查大整改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福州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福州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孙建(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联系电话:87089819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加强协调,同一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

1、深入开展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2、适时开展以地下空间、高层公共建筑、“三合一”场所、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各级部门及各县(市)、区针对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

四、专项整治的内容

1、单位领导责任制落实和自救能力及措施;

2、建筑及内装饰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

3、单位履行《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4、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灭火器材是否符合规定;

5、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规定运行、维护、使用情况;

6、建筑内的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定;

7、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等情况;

8、政府与乡镇(街道)《木屋毗连区消防安全责任状》签订情况;

9、街道(乡镇)义务(志愿)消防队,专职(兼职)防火员成立情况,人员、经费、训练制度落实情况;

10、区、街道(乡镇)及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情况;

11、木屋毗连区市政消防水源匮乏情况;

12、各县(市)、区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

13、其他的火灾隐患。

五、整治时间安排及分工

1、整治时间安排:

(1)1月份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验收结束,持续深入开展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2)1月—12月份开展以地下空间、高层公共建筑、“三合一”场所、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治理分工

(1)市消防支队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部署,检查指导工作。并按公安部73号令的要求,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抽查,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组织一次消防监督监督抽查;

(2)各级部门及各区、县(市)负责各自行业、系统及辖区内消防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重要措施。牢记“隐患险于明火”的教导,增强“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工作。

(二)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遗留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要进行跟踪,对新发现火灾隐患要规范填写法律文书,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要求,并实行跟踪整改,把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

(三)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遗留和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消防法》及有关地方法规的规定依法给予处罚。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整理汇总,专题向当地政府报告,要责成有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明确责任,采取“死看死守”的办法,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四)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为单位的隐患整改出谋献策,提供技术支持,尽量使用最省的资金整改隐患,又能保证安全;对存在的隐患,要上门服务,为业主排忧解难;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缺损,不能正常使用的,要主动帮助解决,进一步树立公安消防部门的良好形象。

(五)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各地要加强对检查和执法的宣传报道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做到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报刊有字。及时报道整治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消防安全隐患实施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消防法》、公安部第61号令、《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创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通知精神,全面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维护学校平安、和谐环境。通过此次创建,力争将我校建设成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

二、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校保卫处,成员如下:

主队长:

成员:

三、创建目标与创建要求

(一)对照验收细则,全面落实创建目标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防火巡查、应急疏散演练、安全奖惩等措施落实;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符合消防规范;义务消防组织健全;建筑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无重大火灾隐患。

2、落实消防安全培训。有培训计划、方案和教材,教职员工懂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措施、懂火灾扑救方法、懂火场逃生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会开展消防宣传。简称“四懂五会”。

学生懂得基本的防火、报警、逃生疏散、扑救初起火灾常识。

3、落实消防安全教育。有消防安全知识教学计划和教材,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每学期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一次专题消防安全教育,每学年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应急疏散演练,组织一次学校义务消防队(志愿者)到消防站或消防教育基地参观体验,师生接受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率达100%;选聘消防专业人士担任学校的兼职辅导员。

4、落实消防安全宣传。利用橱窗、板报、广播、网站等阵地经常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每学年在周边社区与公安消防部队共同组织一次大型的消防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二)创建要求

全校要积极响应,对照创建评估验收细则和创建任务分解表中的要求,认真开展创建活动,落实创建目标;要按照学校的创建实施方案制定创建工作计划,落实具体创建工作措施,组织全体师生积极参与,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创建办要与各单位建立创建活动联系制度,及时提供创建各方面的支持。各单位要将本单位开展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责任人和联系人上报创建办.

四、开展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共分五个阶段)

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创建20xx年度“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通知要求与总体部署,我校积极响应,将创建过程分为五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9月1日----9月31日):宣传发动阶段。

全校召开动员大会,学习领会创建的精神和创建的意义,形式多样地开展宣传创建,明确创建目标,布置创建的任务和要求,认真进行组织分工,详见发放的《20xx年度创建贵州省“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任务分解表》。

(二)第二阶段(10月1日----10月20日):自查自纠阶段。

全校全面进行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消除隐患,部署并开展创建达标活动。

(三)第三阶段(10月21日----11月15日):自我总结阶段。

全校要与创建办检查相结合,进行自我总结评估(将自我总结评估的材料报送创建办)。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完善、改进。

(四)第四阶段(12月底前):总结验收阶段。

创建办对照验收细则,全面总结,进行自我评估,提交创建申请。

(五)第五阶段(1月1日----1月20日):巩固发展阶段。

全校要在巩固此次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认真加以总结,进一步规范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将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到实处。

消防安全隐患实施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提高我园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杜绝因消防安全管理不善、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消防器材维护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

成立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组长:张岩

副组长:王心光

成员:王富胜刘艳霞各班教师

三、整治范围

幼儿园的各个地方及周边环境。

四、整治重点

1.幼儿上课、午休期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封闭、封堵、占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数量、宽度以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五、整治目标

疏散设施、安全出口(通道)的设置和治理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确保园安全。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园不发生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