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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城交通秩序整治督导方案

2026/03/19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创城交通秩序整治督导方案(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创城交通秩序整治督导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增强预防交通事故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全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整治达到以下目标:摩托车上牌率有明显上升,集中整治结束后,全乡摩托车上牌率要达到70%,年检率达到应检车辆的60%。农用车非法载客现象得到遏制,与农用车主签订责任状,保证不载客。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坚决杜绝和遏制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大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英将乡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乡长同志任组长,副乡长、乡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各村委会主任、中小学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志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方法步骤

1﹑宣传阶段:(5月1日—5月10日),采取一切措施,把宣传工作作为这次专项行动的硬任务贯穿始终,在公路沿线机关单位、学校等地张贴刷写标语,悬挂横幅,营造良好的气氛。

2﹑整治阶段(5月11日—6月30日),集中精力,抽调人员,互相配合,相互协作,全力做好此次大检查大整治工作。

3﹑总结阶段(7月1日—7月10日),对此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

四﹑工作重点

各村﹑乡直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加强路面管控,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共同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一)深入隐患排查

加强预警,明确重点。对全乡交通安全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梳理、分析,提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排查,整治隐患。要高度重视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性,把该项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以往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重新进行一次彻底的地毯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对临水临崖高危路段、事故易发多发路段、一般危险路段,分别登记造册,根据轻重缓急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力争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集中整治一批危险路段和临水临崖道路,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危险路段,及时向乡政府报告,采取临时措施,增设标志标线,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教育管理

对辖区客运场站、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再检查,再督促,再教育。对客运车辆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对客运驾驶人及车主进行一次面对面的教育。强化危机意识,对涉及交通安全的各项工作,包括路面管理、宣传教育、督查、情况反馈等等要及时做好登记和台帐整理保管,以备倒查。

(三)加强路面监控。

严查严管严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重拳打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不戴安全头盔等七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突出对客运车辆、货车、校车等车辆管理。当前涉及摩托车、拖拉机的交通事故频发,务必加大对摩托车、拖拉机的管理力度,加大执法力度,用足现有法律法规,形成严管严治氛围。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此次大整治行动是确保实现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全年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目标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必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总体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各部门要有全局观念,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把交通安全责任落到实处,落实到个人。要抽调精干得力的人员,切实实施整治工作。乡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对各部门落实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情况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及时通报存在问题,督促整改,对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创城交通秩序整治督导方案 篇2

一、加强领导,落实乡镇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明确乡镇政府是乡村道路的管理主体。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有人管、管得住,健康有序发展。

二、健全机构,规范农村道路交通管理队伍

(一)机构设置。按照《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各乡镇政府设立交通管理小组,市安监、交警、交通、农业、市监、城管等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同时,每个行政村设立一个交通安全劝导点。

(二)工作职能。交通管理小组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在范围内调解处理未伤人轻微交通事故;

2、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责令整改;

3、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逃逸查缉、善后调解处理等工作;

4、维护辖区内乡村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标志、标线;

5、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水上交通的安全检查,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有现实危险的隐患,应及时报告并紧急处置;对其他隐患,应向相关部门提交整改建议报告,督促及时整治;

6、落实辖区内交通安全劝导点,组织开展对辖区机动车、电动车的车主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劝导等工作;

7、按照强化农村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便民服务活动;

8、组织开展辖区内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明确职责,形成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合力

安监部门:积极配合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做好农村道路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督促、协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必要时组织联合执法。严格查处交通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宣传部门:把交通法规宣传作为宣传报道的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并采取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解读、设立曝光台等多种形式,全面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交通部门:负责制定农村道路客运发展计划,整合、规范农村客运市场,严格农村运输企业的资质审查;指导、督促乡镇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安全行车制度;督促做好车主、驾驶人员的培训教育、资质审查,从业资格证的发放、管理;加强客运市场管理,加大对农村地区非法客运的查处;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农村道路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确保农村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农机部门:做好拖拉机及拖拉机驾驶人的相关管理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指导乡镇交通管理小组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乡镇交通安全员的交管业务培训;根据辖内道路交通管理情况,适时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无牌无证、超载、超速、非法载客、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教育部门:积极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指导学校开设交通安全课程,加强学校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做好校车安全监管工作,严禁使用报废车、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乡镇政府:制定辖区内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掌握本辖区交通安全状况,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逐步完善农村交通安全设施;把遵守交通法规纳入村民自治内容。

乡镇派出所:履行公安机关抓交通管理工作职能,配合协同乡镇交通管理小组,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日常巡查管控;做好3人以上交通事故现场维护,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善后处理工作。

监察、财政、卫生、司法等部门及广大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四、完善制度,保证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有序开展

(一)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制度。乡镇政府每月要结合当地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认真分析辖区农村交通管理工作形势,查找存在的问题,切实制定整改工作措施。

(二)建立健全培训教育制度。乡镇政府根据工作需要也要及时开展执法培训,提高交通管理小组工作人员和劝导人员的工作水平。乡镇交通管理小组每季度要对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

(三)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检查制度。行业主管部门将定期对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乡镇政府要及时掌握交通管理小组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交通管理小组要对辖区内的农村道路交通、水路交通实施不间断的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四)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交通管理小组每月要对辖区内的道路、水上交通安全进行一次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并向乡镇政府或相关部门提出整治建议,在危险路段和危险水域设立警示提醒标志。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接到交通安全隐患报告后,要及时核实,加以整治。

(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以交通安全“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公安交警、交通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加大对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乡镇(街道〕、村(社)居委会要积极拓展宣传手段,创新宣传形式,不断扩大交通安全的宣传和影响,发动群众广泛参与。

(六)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对人民群众发现交通违法行为的,向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小组或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的,一经查实,应对举报者给予奖励。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乡镇交通管理小组要建立健全专人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有奖举报方式,随时接受群众举报。

(七)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将各乡镇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令第302号、省人民政府令第128号《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省道路运输重大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吉交发[20xx]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认真落实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车主、驾驶人员的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责任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八)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联组制度。各乡镇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联组,负责组织机动车驾驶人的日常教育管理,村(社)居委会要成立驾驶人交通安全小组,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乡(镇)交管办实施交通管理。

创城交通秩序整治督导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综合整治,实现市容市貌整洁有序,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得到有效利用,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市民文明程度明显提高,最终顺利通过国家级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县城和省级文明县城达标验收。

二、整治时间

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客车站外停车拉客和出租车违章驾驶及车辆、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等行为。

(二)取缔摩托车及三轮车改装成广告车上路。

(三)全面整治城区占道经营的店外店、夜宵、摊点,规范临街门店修车、洗车等经营项目,取消不符合经营条件的门店。

(四)依法拆除城区违规搭建的棚物和有碍市容的建筑物。对城区不按规划部门批准的立面效果图施工的建筑责令立即停工,并限期整改。清洗、改造和刷新主要路段的临街建筑立面。

(五)对县城所有户外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陈旧破损、材质品位低下、不按规定设置、有碍市容观瞻、广告用语不准确的户外牌匾、广告标语牌责令拆除更新。

(六)清除各种乱停乱放车辆,所有车辆必须按交警和城管指定的地点集中、整齐停放。

(七)进行市场专项整治。特别是路边市场、占道经营和批发的临时市场及农贸市场周边秩序混乱、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

(八)对县城内所有小餐饮店进行一次全面卫生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督促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吊销《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九)全面整治城区大街小巷的卫生、不留死角,严禁垃圾乱倒、污水乱泼、油烟直排街道等现象,不能在人行道上洗碗、洗菜。

(十)加强城区绿化带、花坛、行道树的管理,清除花带、花坛内的杂草、垃圾等。

(十一)清理和整治广场周边环境,确保广场干净、文明、优美。

(十二)清理和整治县城及周边村庄环境,做到整洁、美观,无乱倒垃圾现象。

(十三)县城内严禁放养禽畜,禁止在公共场所放养宠物。

(十四)检查督促临街单位抓好庭院卫生、绿化。

(十五)整治城区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

(十六)督促有关单位清理整顿有碍市容的灯光灯饰,添置维修彩灯,霓虹灯,轮廊灯并按时启闭。

(十七)整治城区街道乱堆乱放,建筑物、树木电线杆等乱帖乱画、乱吊乱挂,根治城市“牛皮癣”。同时在小区和路段按比例设置一定数量的信息栏。

(十八)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在建的所有临街建筑工地必须实行封闭式建设,临街一侧必须建高2米以上的围墙,并用石灰粉白。围墙外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进出工地路口必须硬化,进出工地车辆轮胎不得带污泥上路。

(十九)督促市政建设单位及时对建设维修遗留的砂石泥土等杂物进行清除,使街道干净、安全畅通。

(二十)整治城区工程车辆带泥行驶砂、石、泥土等物随地漏洒、车辆不盖防护网问题及乱停乱放、不按规定时间进城的现象。

(二十一)督促市政建设单位全面修复破损街道、人行道、窨井盖等市政实施。

(二十二)收容流浪乞讨人员。

四、创建整治责任分工

创建整治具体分五个片区组织实施。从20XX年7月起到20XX年底,每个工作日将安排单位到具体责任包干区进行整治(城区各单位市容市貌环境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安排表附后)。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行动。本次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园林县城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严格执法,长效管理。在整治工作中,加强宣传教育,坚持原则,对屡教不改、违法违规的业主和从业人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得到长期规范管理。县创建整治指挥部将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专门组成督查组,对人员到位情况、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及效果进行督查和点评。对组织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个人与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广泛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表彰先进,揭露陋习,强化社会监督。

创城交通秩序整治督导方案 篇4

一、目标任务

以规范我县道路交通秩序为目标,以整治“驾驶机动车拨打电话、不系安全带、摩托车逆行和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通过集中查处一批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安全守法意识,使我县道路上突出的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全县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道路:312国道、306省道、县城区街道和事故多发的县乡道路。

(二)重点车辆:客货运车辆、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摩托车、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等。

(三)重点违法:

1、超速、超载、强超强会、酒后驾驶、机动车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驾驶机动车时打电话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等。

3、小型客车不系全带、驾驶摩托车逆行及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4、农村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及驾驶人的野蛮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重点管控。

5、三轮汽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6、国道太峪隧道出口坡道和省道九里坡路段大货车淋水导致路面结冰交通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1、开展设点检查。整治行动期间,各中队要在各自分包路段设立临时执勤点开展检查。大佛寺中队和太峪中队分别在中队门前设点,重点对312国道运煤车辆超速、乱停乱放、不覆盖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城区中队要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点,重点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涉牌涉证、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其他中队要根据辖区路段实际设点,重点查处辖区内超速、客运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

2、加强巡逻检查。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各中队要在各自辖区交通秩序混乱的路段密集开展流动巡逻执法,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县乡中队要深入县辖路段加大巡逻力度,严查农村面包车超员、三轮汽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校园中队继续加强校车安全监管,严禁超员。客运办要组织人员不定时深入客运车易超员路段进行巡逻查处,严防冷门事故发生。太峪中队和新民中队要分别加强太峪隧道出口坡道和九里坡路段巡逻密度,加大对大货车淋水治理,确保路面安全畅通,减少因淋水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3、组织集中行动。整治行动期间,交管室要组织全队警力进行突击治理。要不定时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集中精力集中治理,及时查处纠正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对治理难度大、通行秩序不好的区域,大队领导要进行分包,深入一线,带队治理,确保整治效果。

4、部门联合检查。整治行动期间,各中队要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联系,依托联合治超机制,共同整治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要积极发挥道路交通联席会议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各镇、各村交通协管员的联系,确保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不出村、不上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大队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管室,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集中整治月活动的督促检查,相关信息和工作总结的收集、整理、上报。

(二)周密部署。支队将把此次集中整治活动作为本月观摩汇报的重要内容,各中队要切实提高认识,要在集中整治行动开始前,分析研判辖区交通违法行为的主要特点和规律,确定本辖区秩序混乱、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道路、重点时段,研究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措施,细化工作方案,集中时间组织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提高执法针对性和效率。

(三)加强宣传。法宣室要精心策划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主动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跟踪采访报道,曝光一批驾驶小客车不系安全带、摩托车逆行、不戴头盔等交通陋习和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醉酒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四)严格规范执法。全体民警要严肃执法纪律,坚决杜绝公路“三乱”,严防执法不规范引发媒体炒作。要对查处的违法行为,该纠正的必须纠正,该记分必须记分,严禁只处罚、不纠正违法行为。

创城交通秩序整治督导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及国省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努力打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十月突破”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市公安局长任指挥长,市公安局政委、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市旅游局局长、市工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各乡镇行政正职为成员的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同志担任。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全市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协调调度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始终保持持续稳定的整治工作态势;督导检查各成员单位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整治工作出成效。

二、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乡镇

1、各乡镇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同时各乡镇行政正职和村委会主任为辖区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积极组织协调公安、工商、交通等相关部门做好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主体在市、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成立由乡村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机构,设立办公室,明确职责,配备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专职干部1至2人。

3、沿国省道路的乡镇与辖区交警中队联合建立交警巡逻班,辖区交警中队2人、乡镇政府6人,由乡镇政府安排办公和用餐地点,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条件允许的配备交通工具,在乡镇党委政府和交警中队联合领导下,负责辖区国省道路和乡镇政府指定路段的巡逻管控工作。

4、不沿国省道路的乡镇建立不少于6人的交通协管员巡逻班,人员及必要的办公用品由本乡镇自行配备,在交安委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5、各村(居)委会建立交通安全工作站,在配备交通安全员的基础上,建立不少于5人的交通协管员队伍,在交通安全工作站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村的交通指挥疏导、交通安全宣传和机动车源头管理工作,同时保护本村路段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疏导交通。

6、积极组织人员对本辖区道路事故隐患、交通秩序乱点、堵点进行排查、整改并做好路障清除和旅游景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教育和管理村民不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堆放物品、不追车、揽客、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故意破坏公共交通安全设施等,同时对追车揽客等违法行为发生地和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实行属地化管理。

7、积极组织学区负责人加大对辖区学校及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积极开展校园和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确保辖区各学校及周边交通秩序良好。

8、进一步强化辖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辖区重点车辆和重点企业的管理以及辖区重点驾驶人的审查工作。同时积极组织交警巡逻班搞好对机动车乱停乱放张贴违法通知书工作。

9、积极组织协调公安、工商、交通等相关部门的职能站所全力做好辖区集贸市场整治工作,坚决防止集市反弹现象的发生。同时全力搞好辖区国省道路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公安局

牵头组织交通秩序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全力抓好集中整治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努力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1、交警大队要加强对辖区国省道路和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易发路段管控,充分利用测速仪、酒精检测仪、数码相机和电子监控等科技设备和管理手段,切实加大对酒后、醉酒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疲劳驾驶、故意遮挡、单挂、倒挂机动车号牌、超速、客车超员、机动车乱停乱放和低速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客、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要加大对旅游景区交通秩序的管控力度,加大对无牌无证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交警大队要对全市所有道路交通事故隐患、交通秩序乱点、堵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多发、隐患路段和交通秩序乱点、堵点建立台帐,对于能整治的要立即整改,属于其他部门负责的要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或发交通事故隐患通知书,并报请市政府协调迅速整改。

3、交警大队要强化车驾管源头管控措施。与交通、教体、安监等部门紧密协调,大力开展“清车清人”行动,重点对营运客货车、危化运输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车辆、驾驶人进行大清查,建立基础信息台帐,分包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车辆和驾驶人逐个进行资质审查,通过现代化科技手段强化客运车辆、危化运输车辆、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动态管控。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杜绝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机动车辆进行审验和办理注册登记。

4、城区交警队要加强对城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实施精细化管理,从严查处酒后驾驶、涉牌涉证、乱停乱放、黄标车、三轮车闯禁行、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以及工程运输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提升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将民警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的纠正、教育情况,对堵点、乱点的指挥疏导效果,以及管段辖区交通事故的下降比,作为考核内容,完善考评办法,落实奖惩措施,提高城区见警率、管事率。协助交通部门做好打击“黑出租”工作。

5、城区交警队要加强对市区道路的堵点、乱点排查,做好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生在辖区的交通事故,及时快速到达事故现场做好现场先期处置工作。同时做好市区道路及提升改造后的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隔离护栏等配套设施的安装设置工作,做到科学、规范、合理。深入机关、学校、油区、社区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市区主要路口展示交通事故展牌和发放宣传材料。

6、城区交警队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协助城管局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7、治安大队要积极协调各派出所,组织一村一警在乡镇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县乡道路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并加大对旅游景区追车、揽客以及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故意破坏公共交通安全设施等扰乱公共交通秩序行为打击力度。要加强机动车源头管理和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同时接到有扰乱公务、暴力抗法行为的报警后要安排警力快速出警、快速处置(10分钟以内必须赶赴现场),要认真履职尽责,不得推诿扯皮。对移交扰乱公务、暴力抗法的案件,要依法进行顶格处罚,两天内必须处理完毕,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城管局

牵头组织城市管理工作,使市容环境差、店外经营和流动摊点及渣土运输车等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全面提高城市管理质量。

1、积极组织人员严禁市区内建筑施工占路堆料,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2、规范经营秩序,严禁道路两侧摆摊设点、店外经营,确保在批准区域或从事早餐经营活动的不得妨碍行人和车辆通行。加大同城市规划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对市区道路上存在的早市夜市进行规范化管理。规划局负责做好城区早市夜市的规划布局设置工作。

3、对渣土运输车辆实行全密闭化运输,并纳入公司化管理,积极协调交警大队强化对渣土运输车的动态管控,达到防遗撒、扬尘要求,并通过交管部门的安全检验合格。对渣土车违反运输相关规定,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随意倾倒、抛洒、污染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4、全方位净化、美化城区道路两侧环境。科学合理增加停车位,加大非机动车道车辆乱停乱放治理力度。

5、负责营运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取缔工作,启动三轮车更换微型机动车的工作。

(四)交通局

牵头组织国省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打场晒粮、环境卫生整治等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国省道路的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明显改观,路容路貌和交通形象大幅提升。

1、要进一步做好交通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的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国省道干线公路的巡查管控,完善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重点治理急弯、陡坡以及视距不良、路侧险要、平交道口等特殊路段,要列出整改时间表,通过改善通行条件,消除不安全隐患。

2、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由辖区乡镇统一调度指挥,严厉打击在国省道路打场晒粮、摆摊设点、堆放物品以及私搭乱建违章建筑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辖区国省道路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努力实现国省道路的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明显改观,路容路貌和交通形象大幅提升。

3、全面提高城区和农村公交车运行服务水平,合理设置城区和农村客运停靠站点,进一步加强城区和农村客运规范管理工作。协调公安部门做好打击“黑出租”工作。

4、积极协调交警大队对全市所有客货运车辆进行一次仔细认真的排查,重点是驾驶人准驾资格,对发现的准驾车型和准驾资格不符的,坚决予以停运。

5、组织人员摸排统计全市所有新换公交车辆,对还未上牌照的公交车要督促其抓紧时间到交警支队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的要坚决予以停运。

(五)工商局

做为沿国省道路集贸市场管理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在辖区乡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对集市进行严格管理,每逢集市期间要安排专人负责规范集市的经营秩序,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同时要从严治理国省道路两侧门店店外经营的行为,确保国省道路安全畅通。

(六)教体局

牵头做好辖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和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教育学生上下学及假期期间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自身安全,特别是不要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同时建立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把好接送学生车辆出门关。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明确责任,稳步推进,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单位要按照指挥部统一部署,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联合执法,形成合力。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特点,认真分析、梳理明确本单位的任务目标,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工作计划,将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负责人,确保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严格执法,文明管理。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难度大、设计面广,各部门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注意方式方法,突出以疏为主,疏管结合,做到文明执法,防止引发和激化社会矛盾。同时,要加强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四)强化督导,追究责任。指挥部将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分析交通安全形势,组织评价交通安全状况,研究重大交通安全问题,公安部门要牵头组织督导小组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并对各单位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整改和消除交通事故隐患,定期进行通报。同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推诿扯皮、措施不力而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将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信息反馈。各单位必须明确一名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要于每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的工作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另外,各单位主管领导和信息报送人员姓名、联系电话要于4月10日上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创城交通秩序整治督导方案 篇6

根据县委《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优化交通秩序和环境,深入推进平安道托建设,从现在起至11月底,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为确保整治活动健康顺利有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以建设平安道托、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优化道路交通秩序为主要任务,坚持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集中治理与长期治理相结合,经济处罚与说服教育相结合,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改善道路行车环境,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交通安全事故,为建设“平安道托”,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整治目标:非法拼改装车辆、报废车辆和无牌无证车辆得到彻底消除,超员、超载、超限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偷逃交通违规行为得到有力打击;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明显减少,主要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通过集中整治,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全乡交通秩序规范,交通环境优良,道路安全状况得到彻底改善。

二、整治重点:

1、无牌无证车辆;2、报废车、拼改装车上路;3、农用车、拖拉机违规载人;4、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5、超限超载车辆;6、侵害乡、村公路路产、路权等非法行为。

三、整治阶段:

第一阶段(5月中旬至5月底),宣传发动、调查摸底;

第二阶段(6月上旬至11月底),分工负责,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12月上旬),检查验收,总结巩固,个体措施是: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按照“广泛宣传,加强配合,统一行动”的整治要求,本着“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宣传,重点区域有层次宣传”的原则,紧紧围绕建立健康、规范、有序道路交通秩序,不断创新宣传形式,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要把宣传活动贯穿集中整治的全过程,动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效果。

(二)深入摸排,托清底子。各单位组织力量,按照不漏内部单位,不漏村、不漏户的要求,进行逐一排查,全面摸清整治的情况,抚清底子,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形成系统可靠的基础资料,为整治工作提供依据。整个摸排工作由乡党委统一组织,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调查摸排工作必须严格细致,做到谁摸排谁负责,各单位于5月底前完成摸排工作,并将摸排情况报乡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分工负责,集中整治。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布置,分工负责,制定措施,抓好落实。农机部门要抓好拖拉机违规运营整治,并同公安交警、交通部门抓好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对于在6月30号前未进行全面检测的农机用车,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准上路。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一经发现要立即查扣,该处罚的处罚,对无证驾驶等严重违规违章行为要严肃查处,对阻碍执行公务及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交管所、农机站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乡整治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抓好落实,进行共同检查、联合执法。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单位、各村要向乡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写出验收申请,进行检查验收,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扎实、整治不彻底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顿,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全年千分制考核。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乡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直接指挥下,负责组织实施。

(二)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在整个集中整治活动中,所有检查必须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运用法律准确无误,严防公路“三乱”,严格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把文明执法贯穿在整个整治活动的全过程。

(三)加强监督,狠抓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方案,及时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调度工作开展情况,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汇总,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