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森林防火方案(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森林防火方案 篇1
20xx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贯彻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为中心,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狠抓安全生产各项监管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32号文件,尽快出台我市的贯彻落实文件,重点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实名制”管理,确保每个企业都明确属地、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真正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监管要求。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1、加强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和落实工作。结合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自觉性,采取多种形式推动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五进”即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集市、进企业,形成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尤其要广泛深入地向企业宣传贯彻,进一步提高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法定责任的认识程度,切实增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加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积极争取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支持,组织举办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将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纳入组织部20xx年度培训计划,对全市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安监局局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安全科长、各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安监办主任进行专题培训。
3、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制定高危行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强化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和班组长、农民工安全培训,切实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厉查处无证上岗、农民工未经培训进厂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百日行动,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加大力度,提升全社会特别是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知识水平,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4、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全国、全省的统一部署,在6月份组织开展好第14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企业、农村等基层一线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1、危险化学品行业,进一步规范企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深化“学万华”安全管理理念活动,督促企业树立“我的区域我负责”安全责任意识,通过事故警示教育、岗位事故警示等方式,健全事故推动工作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继续强化“两重点一重大”企业、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监管,开展好隐患“回头看”活动,督促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及时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20xx年登记有效率达到100%,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
2、烟花爆竹行业,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管,严格烟花爆竹批发许可和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审查、审批工作,加大储存仓库安全条件的改造提升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建立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协调配合,做好烟花爆竹联合执法和“打非”工作。
3、非煤矿山行业,严格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对关闭停产的砖瓦窑厂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注销。做好尾矿库、砖瓦窑厂安全监管及汛期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溃坝、应急处置等各项安全措施。通过开展尾矿库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促进企业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强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开展安全生产标杆企业试点创建工作,以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基础,制定标准,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软件、硬件建设,做到“安全制度完善,台账资料齐全;现场管理规范,设备设施完备;安全氛围浓厚,社会形象良好”,以点带面,推进全市工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探索开展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企业类别及规模、危险程度、管理水平等条件,对全市工贸企业进行归类定级,实行分级分类监管。
5、在职业卫生领域,以《职业病防治法》的宣贯为工作主线,全面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全社会职业病防范意识;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行业专项治理等活动,强化源头治理,切实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控,大力推进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推动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1、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科学制定20xx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及监管范围内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执法计划,确定重点执法检查企业,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工作人员、每一个工作日,确保执法监察取得实效。利用信息平台的支撑,强化全市特别是县乡两级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每季度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通报。加强“12350”举报投诉电话的管理,及时查处举报投诉案件。
2、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在监管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等工商贸行业,针对不同时期的特点,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案,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继续开展好冬季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资质专项检查、职业卫生专项执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涉及粉尘安全专项检查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执法活动,全面排查整治隐患。
五、加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力度。
1、充分发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职能,定期组织召开市政府安委会联络员会议、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联席会议,加强与县级政府和市直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工作动态。依托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拓展监管覆盖范围,把全市建筑、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企业纳入监管平台,督促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继续推进信息平台的实际应用和拓展。按照《信息平台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充分发挥平台作用,严格落实《关于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绩效考核的通知》,强化信息平台应用绩效考核工作。强化行政执法,加强隐患排查,依托移动执法终端的应用,实现执法终端与信息平台的数据同步,确保重大危险源监控监测全覆盖、执法检查全覆盖。建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通过信息平台,真正实现纵到底、横到边,属地明确、行业清晰、监管到位的隐患排查治理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六、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1、规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严格实行首问负责、提前告知、一次告知、到人限时和实时跟踪五项制度,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许可工作。完成2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2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家非煤矿山企业的换证工作,完成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许可手续。
2、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按照“未达标抓创建、三级抓整改、二级抓提升、一级抓巩固”的工作思路,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将安全标准化与执法监察、评先树优、奖惩考核、保险费率、企业诚信等结合,有效促进安全标准化工作顺利开展,力争20xx年底前完成400家达标任务,力争利用两年时间争创1—2家国家一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
3、继续深化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活动,重点培育国家、省、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力争培育8-10家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2-3家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1家国家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4、推动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按照省安监局指标分配情况,通过召开动员会、培育会、聘请专家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强对全市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动员更多的乡镇(街道)开展省级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积极促进有条件的省级安全社区创建国家级安全社区。
七、加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
1、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报备、评估和管理工作,抓好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内部预案衔接,加强预案管理,建立预案数据库,督促企业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实现企业应急演练常态化。进一步完善《XX市石油化工灭火救援能力评估意见》,落实有关安全设备设施设置要求,提升危险化学品行业应急救援能力。全面推进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活动,20xx年力争4家企业达到省局要求。
2、构建全市安全生产教育科技支撑体系。落实国家、省、市“科技兴安”战略,进一步整合我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构建我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为我市安全发展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积极申请成立XX市安全生产教育科学研究院,充分利用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或企业,发挥师资优势,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水平。成立XX市安全生产专家组,制定《XX市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公布XX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名单,发挥好专家作用,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水平。
3、推广实行外聘专家查隐患制度。在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有色冶金等工贸行业,明确检查频次、专家条件、检查内容等具体内容,推广实行外聘专家定期查隐患制度。加强对企业外聘专家检查情况的督查、抽查,及时归纳分析企业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森林防火方案 篇2
清明节将至,我市气温开始回升,上坟扫墓人员骤增,为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我市森林资源的安全,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防火责任要落实。确保将护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确保对野外用火用火实施全天候不间断巡查,确保发生火情后能及时组织扑救。
二、全方位,多形式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各森林防火相关单位应根据各地的.民俗特点,立即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宣传工作要全方位展开,不留死角。要利用村民聚会表演等形式,使森林防火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强巡查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各相关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在清明节前后几天要安排专人对重点地段、风景名胜区、公墓区进行守护,严防火源进入林区。在人口密集区、交通要道发放森林防火传单,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重点地段、关键时期要严防死守。
乡林业部门及乡森林防火值班队要实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火情火灾报告制度的各项规定,及时上报火警火灾情况,不得迟报、瞒报。
五、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备勤。
清明节期间,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报告制度的各项规定,及时上报火警火灾情况,不得迟报、瞒报。各村委会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严禁脱岗、漏岗等情况发生。
森林防火方案 篇3
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新一轮野外用火高峰就要到来,加上近几年山区植被丰富,累积的枯草树枝较多,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方针,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一、宣传培训工作
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教育局联合印发“致全体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宣传教育对象为全体学生和家长。
2、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联合致全体市、区机关干部的一封信,宣传教育对象为全体市、区机关干部及其家属。
3、从3月8日起,组织宣传车不间断地到各乡镇、街道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4、3月21日下午召开全区森林防火工作专题会议,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5、组织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林业站长、森林消防队长、森林消防队伍骨干举办森林防火知识培训。
6、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
二、巡查、督查工作
1、清明节期间,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二十三个巡查组深入到乡镇、街道巡查,制止野外违章用火行为。
2、清明节前后,区几大班子领导到所联系的乡镇、街道督查森林防火工作。
3、视天气情况,区政府颁发森林防火戒严令。
三、案件查处工作
1、区森林警察大队加大火灾案件查办力度,对肇事者给予刑事、行政、经济的处罚。
2、区法院、检察院要加强对森林火灾案件的起诉及审判工作,从重从快处理。
四、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1、抓好全区森林消防队伍的组建和培训工作。
2、重点抓好区属五支森林消防队伍的'装备更新、保险等工作。
五、乡镇、街道工作
1、做好上级有关森林防火文件、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和落实。
2、配合区里宣传车的巡回宣传,做好两封“公开信”的发放工作,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也可自己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
3、组织全体干部走村串户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4、在主要路口设卡,劝导、收缴火种,杜绝火源。
5、组织人员做好森林防火重点地段、重点监控的人群(老、弱、痴、残)的排摸和监管工作,落实专人对重点地段和重点人群的监控。
6、建立巡查员制度,要求每个村都要配好防火巡查劝导人员。
7、及时调整充实森林消防队伍。
森林防火方案 篇4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印发〈上饶县森林防火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饶县森防指[20xx]16号)要求,特制定全县中小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对国家森林资源和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努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二、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江西省相关实施办法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宣传省、市、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准确传达上级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和意见。
(二)开展以“严防森林火灾,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力争把“多一份教育就少一点火灾”的理念普及到每位教职工、每个学生及其家庭。
(三)以法律意识强、语言简短、通俗易懂的语句制作永久性、半永久性、临时性宣传标语;切实抓好元旦、春节以及清明、五一节等森林火灾隐患较大时段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向每个学生发放《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印发《森林防火知识问答》,组织师生观看有关森林防火知识光盘,达到警示教育宣传的目的。
(五)完善学校突发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搞好学生自救疏散演习,进行各种森林防火知识培训、兼职扑火队伍培训。
三、工作重点
(一)全县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完善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并层层分解到人。乡(镇)学校特别是林场、林区附近学校,要重点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可燃物的集中清理工作,主动配合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火隔离带设置和隐患大排查工作等。
(二)每年的九月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月,每年的清明、七月半、霜降(油菜籽采摘期间)、冬至、春节所在周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周,每年十二月十九日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日等全县重点防火期,要全力以赴抓好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以强化火源管理为重点,严禁学生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进入林区、森林公园等地游玩。要严格禁止学生野炊、烧烤、燃放焰火等野外用火活动。每年清明节前夕,要积极引导学生写一封《关于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提倡文明祭祖,不要随意野外用火。
(三)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利用“班班通”的便利条件,调动学校师生的积极性,每个学期组织一次防火技能培训和自救疏散演练,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观看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片、争当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和“小手拉大手”小孩教大人等形式的活动,扩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面。要组织开展好森林防火“五个一”活动:即每名学生写一条防火标语、一篇防火作文、一封信,每班上一节防火课、出一块防火知识宣板报。各班主任把活动材料12月6日前上交政教处。在确保学生安全的情况下,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动员学生制作宣传标语,组织志愿者宣传队,开展街道流动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
随着全县秋冬季节人们的生产、生活用火的不断增多,增大了引发火灾的隐患,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学校要根据今年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从保护森林资源和维持生态平衡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校长要亲自挂帅,把森林防火工作列为今冬明春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分解职责到位,监督管理到位,确保不发生涉及学生行为引发的森林火灾。
(二)落实排查,加强管理。
要贯彻落实各级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定期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要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严格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坚决禁止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扑火活动,教育学生发现林火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不得私自个人扑火或组织同学一起扑火,以免发生危险。同时,要加强对在校痴、呆、傻、精神病等学生进行重点监护,努力避免意外火情发生。
(三)加强配合,确保效果。
要与林业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广大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争取各乡(镇)政府和林业部门的支持,帮助解决中小学校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具,确保教育的质量和效果。通过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广大中小学生充分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性,增强“保卫绿色,热爱自然”的意识,自觉做到不在林区和野外玩火,不违规用火,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四)强化值班,严格问责。
各学校要加强校园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值班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具体工作业务,确保不脱岗、不漏岗,严防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按规定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对因迟报、瞒报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森林防火方案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森林资源,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以及上级有关会议、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镇境内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等工作都必须遵守《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防火实施办法》和本方案。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紧紧依靠群众,自防自救原则,实行综合合理管理。
第二章、森林防火组织落实
第四条、为了切实加强对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委书记兼镇长为总指挥,分管安全副镇长为副总指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
第五条、为及时扑灭森林火灾,镇政府抽调人员成立了森林防火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副镇长为组长,镇全体机关干部为应急小分队,派出所,驻军部队组成的森林火灾扑救小组,全面负责扑灭全镇各方面引起的火灾。
第六条、根据本镇岛屿分散的实际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以管辖地为单位,应相继成立至少在10人左右的森林火灾扑救小组,同时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负责管辖地扑救工作。
第三章、森林火灾的预防措施
第七条、根据上级要求和本镇实际,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日为本镇的森林防火期,在防火期内天气连晴三天以上,或火险预报四级以上,非防火期天气连晴七天以上为高火险天气,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第八条、在森林防火期内,各村负责人及护林员,必须亲自每天上山开展巡逻、检查、记录。如庙子湖达直、西直、羊角礁、炮台岗、放火山岗、头劲鸟咀、长咀、后岙、黄岩岙。青浜村西风湾、黄胖山、北田湾、南田湾、沙湾、沙浦、南岙、小岙墩、仰天埠。黄兴村南岙、海燕岗、上岗横路、磨里、芋艿地、西岙、普陀下、桃树坑、旱地、夏里弄、大岙村、西极岗墩、大马山、三山岭、雾露岗、大树湾、大蚂蚁。
第九条、在防火期内,各村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严禁野外用火,吸烟、烤火、野炊、玩火、以及烧纸、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不准精神病人上山进行活动。
(二)、各村负责人,护林员必须严格监视烧灰积肥,烧田埂草及其它小型农业生产用火。
(三)、各村山间道路,小路沿山公路等人行道两边都必须开辟隔离带和防火牌。
(四)、各村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经常性地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并设立固定宣传标牌,把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落实到实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提高村民的防火意识。
第四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第十条、各村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如护林员发现,应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森林扑救队伍和群众进行全力扑救。
第十一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森林火灾,村委在组织扑救火的同时,必须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组织镇应急小分队协助或统一指挥扑救工作。
(一)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小时尚未扑灭的火灾。
(二)造成人身伤亡的森林火灾。
(三)需要上级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村庄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第十二条、在扑救森林火灾时,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切实注意扑救人员人身安全,严禁老、弱、病、残、孕、女、儿童、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第十三条、森林火灾扑灭后,村委会负责人及村级扑救小组成员必须马上组织人员全面检查火场,彻底消灭余火,并指派人员或转移人员(护林员),看守火场2小时以上,防止死灰复燃。
第五章、森林火灾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森林火灾(包括:火灾、火警、流火)都必须查明起火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积极配合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火灾的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过火面积和受害森林面积,经济损失,人身负伤亡,以及扑救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写出书面情况报告,逐级上报。
第十五条、要建立、健全镇、村两级森林防火机构挡案。
第十六条、要建立镇、村两级灭火设备器材库,以防森林火灾发生。
第十七条、各村要把公益生态林护养资金余额用于防火工作,不得另用。
第六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八条、有下列事迹的单位和个人,由镇政府及村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扑救,未造成损失的或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村民。
(二)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制止或举报的人员。
(三)发现森林引起火灾,对森林有重大损失的人员举报者,都应该奖励。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一)森林防火期间内在林区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
(二)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随意爆破采石的。
(三)发现森林火灾扑救迟缓,甚至经动员拒不参加,见火不救的。
(四)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事故的。
第二十条、对于患有精神病,白痴人员管理不严,形成火灾隐患和造成损失的追查直接监护人的责任。
对于为成年人引起的森林火灾,按上述规定直接追查监护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破坏森林防火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除责令当事人赔偿损失外,并司处以经济罚款。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森林防火管理法规,无故玩火引起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应当处以拘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决定,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方案由东极镇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方案自xx年4月1日起施行
森林防火方案 篇6
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在秋冬季森林防火期临之际,组织全市开展2016年秋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以县(市)区为单位,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开展活动。
二、时间安排
2016年9月1日至10月1日。各单位应在此期间内,统一部署本地宣传月活动开展。
三、主要措施
根据《2016年全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结合本地森林防火实际,以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迅速行动起,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
(一)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利用地方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开展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宣传,开辟森林防火专题节目、栏目,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和安全扑火常识。
(二)强化林区宣传教育。在林区主要道路沿线、高速公路收费站、入路口、森林旅游景区,在政府所在地、学校、街道、车站、村委会以及森林防火区内的单位、厂矿、村庄等地悬挂森林防火标语、横幅,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栏,组织森林防火宣传车走乡串村巡回开展防火宣传,组织艺演出队、电影放映队、宣讲队深入到乡村、集市进行宣传,努力打造“森林防火、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三)持续抓好《条例》宣传。继续大张旗鼓地开展以《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重点的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深入到林区的村落、厂矿、作业点及企事业单位,开展送《条例》下乡等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法制意识。
(四)抓好中秋国庆重阳宣传。针对中秋、国庆长假期间景区游客大量增加以及重阳登高的实际,加强对旅游景区、登高点的火管理,在景区入口、景点、登高点等重点部位设置规范性防火宣传牌或防火标志;有中秋、重阳扫墓祭祖习俗的地区,应积极提倡明祭扫,通过鲜花、诗赋、信函、音像等明环保的`祭扫形式,减少森林火灾隐患,确保中秋、国庆、重阳期间森林防火安全。
(五)注重扑火安全宣传。利用扑救火灾安全培训教材以及VD片,结合县、乡、村以及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广泛宣传扑火安全知识,使参加扑救森林火灾人员熟知安全扑火知识和扑火避险常识,不断提高基层扑火战斗力,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订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宣传重点、内容、形式和组织方式,分工负责、分级实施。
(二)强化检查监督。各县(市)区要深入乡(镇、街道)、村、森林经营单位检查督促,确保宣传方案的“四落实”(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车辆)。市防火办将根据情况适时派出工作组检查指导,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森林防火责任书考核评分的依据。
(三)认真总结分析。各单位在活动结束后,应认真总结分析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总结报告于10月0日前报市防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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