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专项整治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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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专项整治总结 篇1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会议精神,我局认真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召开动员会议。10月28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县清欠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廖先卫进行动员部署。
(二)成立组织。成立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市政、房建、综合、财务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财务股,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扎实推进。10月22日,11月6日,分别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清欠工作,明确清理重点,印发摸底统计表,由各相关股室及业主代表对照填写,并提供相关的合同资料。局清欠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摸底统计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甄别分类,确保无遗漏。
目前,已全面完成自查、排查工作,未发现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动态管理。针对建设项目多,每个项目的拨款节点不同等特点,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持续跟进清欠工作。
二是建立台账。认真整理、完善清查资料,建立健全工程支付管理台账,确保工程款按期足额支付,坚决杜绝拖欠工程款情况发生。
欠薪专项整治总结 篇2
按照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自查总结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责任明确
严格按照要求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做到管辖范围内各项目有具体负责人。
由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定期了解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拖欠状况,并按照县联席会(天资管[20xx]6号)文件要求,做好本行业或属地内存在建设工程用工单位的“一户两牌三表”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报送工作,并要求在建工程项目完善健全“一户”(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两牌”(工资支付公示牌、劳动保障维权告示牌)“三表”(用工备案表、考勤表、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制度。
二、落实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及拖欠情况
水务局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开工之前,按规定分别缴纳不低于工程项目合同价5%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水务局灾后重建工程施工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仅有一个常规项目和作为主管单位的城房重建项目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现汇报如下:
1、水务局153号宿舍楼(业主自建房)按合同约定已支付工程款75%,结余20%待工程验收后支付,该工程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共计10多万元,并给材料供货方、民工约定11月中旬支付,但至今未付。
经查,主要原因是施工方将结算的工程款挪作他用,又是挂靠的施工企业,层层转包,没有一点经济实力,我局多次组织进行协调,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业主委员会超合同,又预支了工程款10万元,解决民工工资。但该工程10月结近扫尾时,施工方又拖欠门窗材料款、贴磁砖材料及民工工资10多万元,由于施工方言而无信,导致与供货方约定的时间没到,就写信访件,要求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等问题。现协调后施工方承诺验收后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
2、“十三五”规划农村饮水项目共拖欠民工工资约80万元,其中:
一标土建项目由陕西省三秦建设集团总公司组织实施,拖欠民工工资约10万元。
二标福建华城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约70万元。我局已将工程款按进度支付给施工方,当时该工程已完工,工程款支付到达80%,履约保证金也已退付,但施工方未将款项支付给民工。拖欠民工工资至今,经我局多次协调,施工方也未支付民工工资。
三、积极协调拖欠工资事宜
作为水利建筑项目主管部门,我局积极主动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本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做好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制定“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水利行业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方案,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广泛开展水利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县联席办备案,确保“两节”前后农民工工资零拖欠目标任务的实现。
我局将继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检查力度,对在建项目逐一进行清理核实,并对有问题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农民工按时发放。
欠薪专项整治总结 篇3
为做好本公司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xx〕201号)、《成都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金牛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既定目标,增添措施,明确任务、细化方案、强化落实,目前各项工作稳中推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
按照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要求,总公司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部门、各分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进行了专题的研究和安排,并及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
(二)突出重点,明确清理目标任务。
按照我公司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一是遵照“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的原则,采取疏堵并举、支持与惩戒结合措施,充分运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将各部门、各分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问题作为此次清理重点。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在20xx年2月底前优先完成对存在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中央、省级、市级或区级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有条件清偿的“两款一金”等欠款。对暂时难以落实偿还资金的欠款等,主动对接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收回应收款项,各部门、各分公司要制定详细清偿计划,在20xx年底完成清偿。在此阶段要落实好严防新增欠款,同时尝试将公司应付账款控制纳入内部绩效考核。对清理欠款工作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并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整改。
二、自查情况
通过自查,公司均未出现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加强清查力度。总公司及各分公司通过自查自纠、审计监督等多种方式加强清查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的力度,做到不留死角,防止“边清边欠”“清完又欠”等现象。
(二)完善印证资料。严格按照区减负办相关规定,做好相关印证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欠薪专项整治总结 篇4
根据XX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自查的要求和部署,为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我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现结合我镇实际,做如下自查。
一、主要做法
(一)足额收取保证金。我单位对立项项目按照规定和程序足额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而从源头上控制和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建立实名登记制度。在建筑企业项目中,要求项目负责人在农民工进驻工地时进行实名登记,并制定考勤表和工资表,避免发生劳务用工纠纷。
(三)加强巡查力度。加大对各建筑施工餐饮服务等劳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追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防止事态恶化。
(四)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对于有些单位法定代表人隐匿、逃匿,致使农民工拿不到工资而有可能引发群事件的,动用欠薪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农民工生活费,防止群事件发生。
(五)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及时掌握用工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另外,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我镇政府投资项目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农民工理性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够。部分民工投诉不按程序来,怨气很大,在时有过激行为,也有越级上访,还有在媒体上发表有关言论,给解决实际问题带来很大的困难;还有部分工人与工头串通一气以讨要工资为名而讨要工程款,大大增加了解决农民工工资的处理难度。
(二)劳资关系不断复杂化,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部分建筑企业将工程层层分包,他们层级之间通过承包协议确定关系,最低层的包工头向工人支付工资。包工头人间蒸发或挪款他用和包工头管理不善,导致民工拿不到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施
(一)明确各部门、各村的工作职责,把好职责关,监督好本村内涉及工程用工的项目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镇、村及各分管领导之间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案件。
(三)加强和落实专人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巡查,及早发现问题,对各种理由引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加强执法力度,从源头上防止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四)新建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积极配合住建部门督促施工单位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缴纳保证金的项目一律不准进场施工。
(五)严格把关全镇施工企业工程进度款支付,要求施工企业提供上一期农民工工资支付证明后才支付其工程进度卷,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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