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管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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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管理工作总结 篇1
为规范我县酒类流通秩序,认真贯彻国家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精神,在进一步加强酒类经营备案登记的基础上,努力规范全县酒类流通秩序,加强执法监管力度,保障酒类食品安全, 20xx年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得到了持续、健康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
为使酒类流通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商务局领导十分重视,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执法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酒类流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酒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使酒类管理工作和执法得以顺利开展。
(二)加强酒类经营备案登记
1、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在年初开展酒类备案登记的基础上,继续对中心城区备案登记实行全面推开和对乡镇经营户逐步开展登记。目前为止,全县酒类批发零售企业已备案登记300余家,备案登记率达95%。
2、对已登记的酒类经营户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建立管理台帐制度,做到有据可查,对新增酒类经营户和改行停业经营者及时补办登记或注销手续,做到证照相符。
3、建立《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健全酒类流通管理的信息汇总和建档工作。为做好酒类消费的溯源工作,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都应有《酒类流通随附单》(以下简称《随附单》)。酒类经营者应在备案登记的基础上,建立和实施《随附单》制度,做到单随货走,单货相符。《随附单》一式三联,由县商务局统一购置提供。
(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酒类情况
今年以来,全县加强了酒类流通监管行政执法力度,对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经营户进行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重点打击酒类经营户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超过保质期,未经qs认证等达不到国家标准的酒类商品,共开展专项行动3次,在检查中没有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四)组织学习培训,提高酒类管理人员素质
从分管领导到具体工作人员,平时都认真学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解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落实随附单制度,明确下一步全县酒类流通管理的要求:即以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酒类批发经营、零售经营规范为核心,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市场,保证酒类消费安全,促进我县酒类流通经营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酒类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随附单制度执行难,由于随附单目前在全省范围内没有统一规范使用,同样在本县经营户中很难推行,市场缺乏有效监管。
(二)执法人员和经费不足,存在酒类管理人员紧缺,经费紧张,影响了工作开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迫在眉睫。
三、市场检查密度不够。
由于机构不健全,执法人员少,工作任务重,在日常工作中,难以统筹兼顾,在市场上的检查相对减少,特别是零售终端的检查相应减少。存在着工作布置多,督促检查少的问题,致使有些工作落实不到位。
四、下一年工作意见
进一步落实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和流通随附单制度,增强全行业酒类经营者的法制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继续引导消费者从合法、正规的渠道购进酒类商品,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流入市场;继续营造秩序规范、打假保真的良好氛围。20xx年工作打算如下: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进一步提高对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认识,明确人员,落实责任,解决必要的专项管理经费和执法人员,并配备相应的工作设施,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流通和市场管理的重要内容着力推进,作为全县流通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年度进行总结表彰。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素质。
组织酒类管理人员培训,学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等相关文件资料,定期交流探讨,提高酒类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3、抓重点抓难点,开创管理工作新局面。
20xx年,全县酒类批发、零售企业要全部纳入备案登记,酒类批发企业登记率达98%以上,零售企业登记率达98%以上,并全面实行随附单制度。酒类生产企业、酒类批发企业必须实施随附单。要把目前备案登记工作尚未全面展开的街道、乡镇酒类流通经营企业作为工作的难点,进一步加强宣传,服务到位,工作到位。
4、继续加强督查,全面推进此项工作。
加强对酒类流通经营企业的督查,规范企业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企业备案登记和随附单制度的落实意识,对酒类流通经营企业执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情况进行通报,表彰先进,鞭策落后,推动全县酒类流通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5、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酒类市场。
我们将会同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加强对酒类流通市场的检查,通过常规检查、节日检查和举报检查等多种形式,对部分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企业按《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尤其是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等行为,促进全县酒类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酒类管理工作总结 篇2
为全面贯彻落实商务部和 市商务局酒类管理工作文件精神,自 年元月份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在县各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宗旨,按照“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的要求,本着对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高度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职责,认真贯彻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和《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 省酒类管理条例》及《 省酒类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的法规、政策。从规范酒类市场秩序为重点,让广大群众喝上“放心酒”为目的,切实加强对辖区酒类流通行业的监督管理,确保了全县酒类市场的繁荣稳定。现将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措施
1、贯彻文件、加强领导。为了贯彻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我县酒类市场秩序,让酒类生产经营厂商能合法生产经营酒类产品,广大群众能喝上“放心酒”。我局理清思路,严格按照商务部颁发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和《酒类商品零售管理规范》等文件精神,成立了由局长挂帅,分管领导负责,商务股工作人员主要进行监管的工作组织形式。同时局领导十分关心酒类市场秩序管理工作,今年元月在接到市局《关于印发< 市商务系统打击制售假冒五粮液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后,我局立即成立了由局长刘晓春任组长,分管副局长 、纪委书记 为副组长,商务股全体成员为成员的“ 县商务系统打击制售假冒五粮液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在近5个月的时间里面,行动小组深入市场进行检查,整顿了我县酒类市场秩序,严格了市场的监管,震慑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厂商,取得巨大成果。让人民群众在春节期间喝上了“放心酒”,过了一个放心年,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2、强化宣传、积极处理投诉。我县是一个山区县,山区面积大,人口分散。酒类经营户面广,有的经营户地处很偏远的乡镇。为了使相关政策法规能家户喻晓,深入人心,我们争取各种宣传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当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形式宣传酒类流通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联系相关部门通过宣传车、横幅、宣传册、公告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截止目前,共出动宣传车31台次,出动人员112人次,检查酒类生产经营单位100余个(户),印发各类宣传资料800余份,并设立了举报电话。通过以上多种宣传形式,使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在全县上下形成了较好的舆论氛围,为我县酒类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较好的思想基础。同时,今年“ 年 迎春购物月” 、“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中,我局也广泛宣传酒类安全生产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
通过我局设立的酒类投诉举报电话,商务股工作人员对来电询问的酒类生产企业、流通厂商、消费者进行更为直接的政策宣传。我局领导高度重视酒类信访问题。6月初我局接到信访投诉在我县城区范围有一无证生产经营酒的“小酒坊”,在接到信访件后,我局立即着手调查,通过调查核实该作坊属无证生产,我局及时有效的制止了该商户的违法行为,确保了城区的酒类食品安全。
3、协调部门、强化监管。酒类监管由多部门交叉监督管理,我局相关工作人员为了方便广大生产和流通商家对酒类政策了解、证件的办理、投诉等问题,通过设立的举报电话,耐心为来访者进行讲解。同时我局也加强与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系,加强对我县酒类市场的检查监管。截止目前,我局已办理酒类产销许可证89个,酒类流通证件85个,规范了县内酒类生产流通厂商的合法经营,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酒安全。
二、存在问题
1、我县辖区内大部分为山区地段,人口较分散,大部分酒类生产厂家和流通商家较分散且在较为偏远地区,加大了酒类监管难度。
2、我县酒类生产厂家除敬师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建州酒业晏阳酒厂外,其余基本为家庭作坊式生产,规模不大,产量不高;生产工艺、技术相对落后,生产带有一定的季节性,缺乏相应扶持政策,这一状况对我县酒类产业发展和壮大带来巨大的困难。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为了进一步净化我县酒类市场,规范酒类生产经营秩序,今后我局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继续宣传贯彻上级的有关文件、讲话精神,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工作执行力,切实加强对酒类市场的监管;
二是加强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
三是强化宣传、督促,不断规范酒类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认真推动落实索证索票、随附单等有关制度;
四是积极沟通协调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把酒类市场整治工作常抓不懈,重力打击假冒伪劣酒,确保人民群众喝上放心合格酒。
酒类管理工作总结 篇3
“酒类百日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会议精神,维护《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打击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行为,更好的规范我市酒类产销秩序,我办在市委、市政府及常德市酒管办的领导下,理清工作思路,克服了层层困难,抓住有利时机,通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比较好的工作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领导高度重视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
参加了常德市“7.17”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以后,第二天就向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祖牮汇报了此次专项整治的具体内容。
政府领导非常重视,7月22日上午由市政府办召集,祖牮副市长主持召开了由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公安、物价、七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和商务局主要分管领导参加的“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成立了“津市市酒类专项打假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参与部门为成员,市酒管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市酒管办。会上明确每个部门各自的工作职责,七个部门、七个乡镇、四个街道办事处,分别向祖牮副市长递交了“酒类打假维权工作责任状”。任务清楚,职责分明,为搞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
在各部门的大力配合和支持下,市酒管办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并从商务局其他执法部门借调3名人员),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每天出动车辆4台,人员近20人,对全市酒类经营场所实行分区、分片派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出动车辆近百台次,出动执法人员近300人次,共检查城、乡经营场所400余家。共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酒类经销商8家,收缴假冒伪劣酒类132瓶(其中:五粮液2瓶,茅台酒6瓶,御品德山二代4瓶,国窖1573两瓶,金枝大曲90瓶,泸酒酒24瓶),总价值一万多元。并分别对这些售假商户进行了行政处罚,共处罚金47950元。
通过专项整治和法规宣传,使广大的酒类经营户从思想上引起了高度重视特别是极个别重点经营大户和品牌窗口企业,在管理上更加规范,在质量上严格把关。市兰苑宾馆在以前由于领导不重视,个别管理人员思想不正确,利用职务之便,收取高额回扣,
大量进销假冒伪劣高档酒类,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外来宾客和各级领导反映很大,现在通过加强教育、学习和培训与他们达成了一个进货协议,那就是在进每一批次货的时候,必须和我们办里联系,请工作人员到现场对酒水进行验证,验货,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通过这个程序,现在已经杜绝了假冒伪劣酒类进入宾馆的现象,重新树立了市委、政府接待处这个窗口的良好形象,受到了领导的好评。在打假的同时,对酒类流通随附单的规范使用,进行了严格的执法检查(特别是对啤酒品牌清理),共查验了8个啤酒品牌,全部的代理商都存在无随附单的现象,根据这种情况,我们按照“条例”的规定,对这九家的酒类商品实施了登记保存,扣押、收缴,共收缴啤酒427件。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地方知名品牌的销售市场,对那些外来品牌不守法经营的提出了一个强有力的警示,并对他们分别实行了500—3000元的处罚。
三、加强自身建设,建立高素质管理队伍
为更好的开展工作,局领导对酒管办人员队伍进行了调整补充,并对执法人员进行了经常性学习和培训,规定每星期五的下午为政治或业务学习时间,加强政策和法规的学习,使工作人员懂得要执法先应守法、懂法,力求做到执法程序合法,案件定性处理准确。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一起因态度不好,程序不到位,处理不准确的举报、投诉发生,坚持和谐酒管,立足综合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工作形象,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同时在上级酒管部门的支持下,加大了硬件投入,购置了一台执法车辆,添置了电脑一台,更换了办公设施,基本解决了办公条件跟不上,下乡检查不及时的问题。
以上就是我办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做的一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距离上级领导的要求还相差很远,与其他兄弟县市比起来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扎实的搞好每一项工作,坚持不懈的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坚决执行随附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市场和城区小餐馆的查验管理工作,团结一心,为规范酒类市场做出自己的努力。
酒类管理工作总结 篇4
为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经营行为,近期,市局开展了全市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成效显著。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翟耀华任组长,稽查处、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食品餐饮处、政策法规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稽查处,主要负责酒类产品稽查执法组织协调工作,对有关专项行动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和专项督查。
二是开展市场检查。市、市(区)两级食药稽查执法人员对酒类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了多次专项检查,尤其对酒类生产小作坊进行了重点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是否获得生产经营许可、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添加剂的使用、成品出厂检验、人员健康检查、生产销售记录等。此次专项检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98人次,检查酒类生产经营主体1199家,发现问题77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4份。向各酒类生产小作坊送达食品安全告知书,告知其使用工业级糖化酶的危害、标签查验的注意点、法律依据和违法责任等,送达小作坊达296家。
三是组织专项抽检。由市食品安全办列出200批次食品专项抽检计划,用于酒类专项整治,委托江苏中谱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抽检,共抽取酒类产品200批次,不合格率为23%,不合格项目主要为甜蜜素、氰化物等。后续稽查处将及时督促各地加强核查处置,确保问题产品处置到位。
四是严查违法行为。此次专项整治,全市共查处酒类产品违法案件59件,其中仿冒知名品牌商标12件,无证生产酒类案件9件,生产经营不合格酒类产品35件,免于处罚3件。取缔无证小作坊23家,捣毁制售假酒窝点11个,查获商超(专卖店)销售假冒茅台、洋河、五粮液、剑南春等3581瓶。
全市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制售假酒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下一步,市局将根据省局要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多管齐下,加大稽查执法力度,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净化食品市场环境,为全市人民的食品安全再作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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