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老地方 > 总结 > 经典总结 > 正文

民宗工作总结

2026/03/01经典总结

老地方整理的民宗工作总结(精选4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民宗工作总结 篇1

20xx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机关和处室同志们的帮助、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在宗教界深入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按照省民宗厅的工作部署,今年我们在宗教界继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制定了《20xx年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实施方案》、充实了市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考核评分标准》,开展了“爱国爱教,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从我做起”有奖征文活动和“和谐寺观教堂从我做起”演讲比赛活动,在迁安市召开了创建工作推进会。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宗教场所在财务、消防、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管理,提高了场所环境建设。在11月份,组织开展了考评验收,全市15处宗教场所被评为“**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单位”,20处场所被评为“**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达标单位”。

二、满足信教群众宗教生活需要,依法审批宗教活动场所。

认真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从满足信教群众宗教生活需要出发,按照《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国宗局2号令)规定,严格履行法律程序,依法审批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4处,审核寺观教堂3处。

三、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

一是按照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省宗教事务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取缔非法私设聚会活动点8处,制止非法宗教活动5次,保持了我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二是完成了对全市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工作。今年5月依据《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国宗局3号令)、《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国宗局4号令)的规定,我们对全市五大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共295人进行了登记备案。备案工作中,我们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维护宗教教职人员合法权益。

三是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试点工作。我们认真组织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学习领会今年3月1日实施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宗教场所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试点工作,为明年工作的全面推广积累经验。

四、认真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

按照上级《关于妥善解决**省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实施意见》要求,主动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就**市全面落实《实施意见》进行认真沟通,结合**市宗教界的实际,就相关政策的把握进行了详细探讨。今年10月以5家单位联合发文的方式,向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单位下发《关于转发冀民宗字【20xx】104号〈关于妥善解决**省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10月13日,组织召开全市民宗工作部门和宗教团体秘书长以上人员专题会议,个人简历专题传达《实施意见》精神,对相关政策进行讲解,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在具体落实工作中及时给予政策指导,妥善解决我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

民宗工作总结 篇2

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宗部门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主题,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一步发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力度进一步加大,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现汇报如下:

一、贯彻会议精神,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把民族宗教事务列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1、及时汇报传达全省、赣州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一是及时主动地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和工作措施,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二是召开局机关干部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就如何贯彻好会议精神,做好20xx年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开展了认真讨论,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力量、激发了热情。三是在全市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书面传达。

2、争取“四个列入”,民族宗教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一是列入了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争取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市长曹瑞荣主持,市委常委、统战部陈萍部长作了重要讲话。各乡镇组织、统战委员,民宗助理员,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同时,各乡镇首次同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签订了责任状。二是把宗教工作继续列入了对市直(驻市)单位、乡镇和谐平安创建和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内容。三是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继续列入了市委党校干部培训课程。积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联系,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列入了市委党校乡村干部培训内容,安排了我局主要领导在今年“乡村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培训班”上专题授课。四是争取市政府将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宗教工作特费继续列入了市财政预算。在市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万元、宗教工作特费3万元。

二、围绕“两个共同”,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1、开展了民族工作基本情况大调研活动。争取乡镇和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对全市少数民族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完善了资料,充实了台帐。同时,根据调查情况,组织人员到沙洲坝、谢坊镇等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村小组,对其民族成份、总人口数和少数民族人口数进行了进一步的调研,并到当地派出所进行了核实。通过核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局务会研究,认定沙洲坝七堡村兰屋小组为少数民族村小组,现已按程序报批。

2、全面启动了全市第二轮对口支援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工作。积极争取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向全市通报表彰了第一轮对口支援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授予了9个对口支援单位“全市第一轮对口支援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同时,制定了《xx市开展第二轮对口支援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工作实施方案》(瑞府办发〔xx〕14号),组织10个单位自xx年3月起至20xx年12月止,连续5年对口支援我市1个民族村,10个民族村小组。对此,我局切实抓好对口支援的联系、服务工作,不断加大督查和组织协调力度,协调落实项目和资金。目前,10个对口支援单位已全部制定了5年工作规划和20xx年度实施计划,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3、精心做好项目的开发、论证、申报工作,积极向上争项目、争资金。加强同财政、水务、文化部门的协调协作,严把立项、论证、申报关,向上申报了该村修建河堤、水渠及特色民族村寨保护等3个项目,并多次向省、赣州市民宗局领导汇报了我市上报项目情况,争取支持和照顾。加强同交通部门联系,密切跟踪落实日东、泽覃、壬田等乡镇民族村组全面通沙石路和分步通水泥路项目情况。同时,组织实施了20xx年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项目—安治畲族村新种200亩毛竹项目,组织人员到日东乡赣源村河背畲族村小组督查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的肉牛养殖项目,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4、“整村推进”了安治畲族村新农村建设工作。争取市委、市政府连续第4年把泽覃乡安治畲族村列为全市新农村建设点,安排统战部、民宗局共同挂点,并由我局副局长任工作组长。目前,该点破旧猪牛栏、厕已全部拆除,房屋粉刷,檐阶、通户便道、余坪硬化和环境美化等工作已全面完成。在6月份“推进月”活动检查评比中评为前第5名。

5、开展了《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宣传活动。编印了《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小册子,分发给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组织统战委员、民宗助理员及各少数民族村组干部,极大地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和少数民族群众的民族政策法规意识,有力地巩固了民族团结和稳定。

三、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两个《条例》,强化依法管理,确保了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1、开展了宗教政策法规培训活动。举办了4期乡镇民宗助理员和宗教界人士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极大提高了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经与市委组织部协调,将宗教政策法规列入了市委党校培训内容,我局将派员在乡、村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培训班上授课。

2、开展了“规范化管理”活动不达标场所督查活动。对去年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活动中评定的.不达标场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组织人员深入到黄柏、大柏地等7个乡镇督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指导场所健全管理组织和规章制度,做到了限期整改,定期督查,实地指导。3、开展了对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活动场所财务检查工作。6月中旬,我局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在赣州市率先开展了对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检查工作。向各宗教团体和有关宗教活动场所下发了《关于对宗教团体和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财务检查的通知》(瑞民宗字〔20xx〕5号),集中2个月时间开展了对两个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场所的财务检查工作,总结推广了经验、发现处置了问题,并向全市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通报了检查结果。

4、切实加大对违法、违规宗教活动的处置力度。一是开展了国庆期间宗教领域维稳工作。国庆前夕,我局召开了各乡镇民宗助理员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国庆期间宗教领域维稳工作,建立了值班制度、每日零报告制度,要求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做到专人负责、包案处理、妥善化解,确保了我市国庆期间宗教领域的稳定。二是开展了执法大检查活动。6月初,我局会同象湖镇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取缔了象湖镇东升居委会辖区的1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确保了上级提出的年内不出现新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目标实现。三是拓宽了信息渠道。在基层宗教界代表人士中选聘了多名维稳信息员,并实行动态管理,为及时发现、处置宗教不稳定因素起到了积极作用。

5、切实帮助宗教界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3月份以来,我市重点工程龙珠寺的道路建设已全面推开,针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征地补偿问题,我局积极加强同国土、象湖镇和瑞明村等单位和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使该路的建设顺利进行。争取市规划委员会专题研究城南教堂整体搬迁新建教堂的选址征地问题,在城市用地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优先安排了迁建用地,并于今年5月确定了选址地点。

四、加强自身建设,勇于开拓创新,全面提高驾驭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1、推进了行政执法主体建设。围绕“宗教工作主体在县”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2名干部参加了市法制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了行政执法证,使我局有执法资格的干部达到了3名,增强了执法力量。

2、有效开展了机关效能年活动。一是建章立制。制作了《xx市民宗局机关效能制度汇编》,落实了岗位、职责、奖惩三位一体的长效管理机制。二是提高效率。严格按规定梳理了行政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高效便捷。三是转变作风。深入民族村组和宗教场所开展下访活动,登门纳谏,上门服务,有效协调解决了龙珠寺道路建设、市基督教堂迁建选址征地以及将沙洲坝镇七堡村兰屋村小组报批为少数民族村小组等问题。四是强化素质。开展了“一天一自学、一月一讲座、一季一论坛、一年一评学”主题学习活动。局领导带头作专题讲座,全体干部大兴调研之风。在上级民宗系统杂志、网站上稿30余篇,其中《江西省xx市纵深推进“宗教工作主体在县”》在国家宗教局主办的《中国宗教》20xx年第7期刊发,出色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信息调研任务。

3、推进了中央苏区民族史研究工作。XX年年,争取国家民委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旧址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xx年,将中央苏区民族工作研究成果制作成《伟大的探索—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民族工作》宣传册,得到了民族工作系统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今年,又争取省民宗局就“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民族工作研究”向国家民委进行了专题汇报,引起了国家民委对此项工作的进一步重视,并把中华苏维埃时期民族工作与民族理论研究列入了国家民委20xx年度研究课题。

今年以来,我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宗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任务仍然比较艰巨,对口支援工作进展不平衡。二是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非法、违法宗教活动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

xx年工作打算

(一)围绕“两个共同”,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一是全面推进第二轮对口支援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工作。按照(瑞府办发〔xx〕14号)的要求,做好对口支援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二是加大对少数民族扶持力度。统筹安排、合理利用好我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着力解决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三是加强同上级民宗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向上争项目、争资金,切实解决制约民族地区发展缺项目、少资金的瓶颈问题。四是深入推进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民族工作史研究工作。争取争取国家民委拨付专款在我市兴建“中央苏区民族工作史陈列馆”。

(二)落实“六项措施”,全力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纵深推进宗教工作“主体在县”争先创优活动。以强化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宗教工作“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为主抓手,在乡镇设立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在全市推行“宗教工作包乡挂点责任制”。二是进一步宣传、落实好两个《条例》。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以社会各界为对象,以“三支队伍”和宗教界为重点,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了解宗教政策、抵御渗透、维护宗教和谐的广泛社会基础。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治理佛教“两乱”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问题。四是深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活动,不断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及其活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力度。五是建立健全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作用,形成整体合力。六是深入开展创建“双和谐”、“双五好”活动。加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人士队伍建设。强化服务,切实帮助宗教界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xx市民宗局

xx年10月15日

民宗工作总结 篇3

20xx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开展“三严三实”的部署要求,继续打造“和谐民政、阳光民政、平安民政”,认真贯彻“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强化措施,锐意创新,狠抓落实,各项民生保障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

1、城乡低保工作。一是春节前安排慰问资金198万元,对全县6476户困难家庭开展了走访慰问活动,确保困难群众愉快过节。二是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年内对我县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核查,共清退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对象1643人,新纳入城乡低保对象3334人。三是及时发放城乡低保资金。我县现有城镇低保对象1969户,2742人,农村低保对象36533户,44710人,年发放城保资金780万元,发放农保资金6752.9万元;越冬前,为5746户特困户发放取暖补助资金258.57万元;为863名矽肺病患者发放困难生活补助资金344.2万元。

2、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一是及时发放五保供养资金。我县共有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对象2876户、2880人,集中供养对象261人,年发放五保供养资金851.85万元。二是加强中心敬老院基础建设。实施云州中心敬老院 (残疾人托养中心)进行搬迁新建项目,总投资550万元,建筑面积3000㎡,床位150张,年内完成了开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实施了东万口中心敬老院房屋保温防护和供暖管道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36万元,进一步提高了五保供养水平。

3、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年内救助城乡重大疾病患者1215人,发放救助资金582.86万元。为7名重度精神病患者实施救助,救助金额4.3万元。

4、临时救助工作。今年,共对501人因重病、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临时困难家庭实施了临时救助,发放救助金68.5万元。

(二)建立了反应迅速的灾害救助体系。

1、及时查灾核灾报灾。今年,我县先后遭受风灾、低温冷冻、洪涝、雪灾等自然灾害,造成全县18个乡镇、221个行政村、21413户、62055人受灾,房屋倒损210间,大棚被压塌638个,受灾面积9717.4公顷,成灾面积7355公顷,直接经济损失7041.3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5872.55万元,基础设施损失854万元。灾害发生后,我局领导第一时间到灾区调查了解灾情并组织自救,努力把灾害的损失降至最低。年内共下拨救灾资金219万元。

2、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和“一元民生”保险全面落实。一是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全面落实。为进一步增强农村群众抵御灾害风险的能力,我县在全省范围内率先起步,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按照每户每年保费8元的标准,将具有农业户籍的68964户农村住房列入保险范围,从20xx年5月1日正式投保,投保金额55.2万元。二是“一元民生”保险工作全面落实。为加大民生保障力度,进一步增强城乡居民因自然灾害和见义勇为造成人身伤害的救助能力,我县制定了《落实〈XX市“一元民生”保险实施方案〉的操作办法》,保险费按照我县20xx年度人口统计年报户籍人口数每人1元缴纳,于2月16日完成全县29.8万人参保工作,投保金额29.8万元。

3、加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一是我局制定印发了《XX县应急避难场所启用预案》,确定了县城10个应急避难场所场址,进一步提高了防灾减灾应急能力。二是对全县18个乡镇民政办主任进行了防灾减灾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基层救灾人员抢险救灾应急反应能力。三是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七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科学减灾,依法应对”,活动当天共摆放了宣传展板18块,发放了各类自然灾害的宣传资料6000多份,进一步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三)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优抚群体服务保障体系。

1、双拥工作。20xx年春节,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组成慰问组,对我县驻军部队、光荣院、军休干部进行了走访慰问;为现役军人悬挂“光荣军属”牌;为在部队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属庆功报喜,送喜报;为重点优抚对象和现役军属贴春联;9月3日抗战胜利70周年之际为68名抗日老战士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34万元,发放抗日纪念章68个。

2、优抚工作。全县有3156名优抚对象,年发放抚恤补助资金1391万元,门诊补助资金94万元;为150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一站式”医疗补助资金80万元;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发放救助金20万元;为42名优抚对象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5名优抚对象参加居民医疗保险,1232名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3、接收和安置工作。一是制定了我县《20xx年退役士兵安置方案》,通过档案实绩排分选择单位方式, 将9名符合安置条件的转业士官全部安置,上岗率100%。并及时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3.2万元。二是接收20xx年退役士兵99人,为84人发放自主就业金259.8万元;接收20xx年9月退役士兵64人,为63人发放自主就业金189.3万元。三是发放20xx年入伍义务兵20xx年家庭优待金119人,141.5万元;20xx年入伍义务兵20xx年及20xx年的家庭优待金216人,258.5万元;20xx年入伍义务兵20xx年家庭优待金96人,106万元。四是支付11.2万元对32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了职业技能培训,已全部就业。

4、散烈集中安葬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对散埋烈士集中安葬工作,今年共迁入县烈士陵园散埋烈士81名。二是在“清明节”开展了烈士祭扫活动,期间共接待烈士家属80余人。三是为进一步开展好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投资90万元在烈士纪念碑广场建抗战叙事浮雕墙,进一步提升了县烈士陵园档次。

(四)进一步完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

1、婚姻登记工作。年初完成了县婚姻登记新址搬迁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水平。从20xx年1月1日,全县免收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建立了节假日和特殊日期电话预约登记服务,便民措施更加到位。年办理结婚登记1753对、离婚登记715对、补办补发婚姻登记1089对。

2、殡葬工作。一是通过申请福彩资金50万元,完成了县殡仪馆火化炉技术改造项目,提高了服务水平,强化了硬件建设。二是继续推行殡葬惠民政策,年内共火化遗体189具,为37名困难群众减免丧葬费用52836元。三是今年已完成投资5000万元对凤凰山公墓继续进行绿化工程。

3、继续完善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年内主要对新增的50多条地名信息进行了补查,对全县人口等信息进行了更新;基本完成了《XX县地名志》初稿的撰写工作;完成了赤城—宣化线行政区域界线的联检工作。

4、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今年,新登记注册民非12个、社团5个,登记合格率100%。抓好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对77家民非和社团进行了年检,其中52家合格,撤销年检资格11家。

5、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一是年初完成了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共选出村委会委员1304人,其中村主任440人。二是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继续深入推进创建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和社区创先争优活动,我县鼓楼东社区搬迁到东方怡景住宅小区,办公用房面积达到300平方米,进一步改善了办公用房条件。

6、流浪乞讨工作。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档案,截至目前共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21人次,救助金额33600元;完成了我县困境未成年人的摸底排查和数据采集工作,共计421人。

(五)推进了以养老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1、老年人保障工作。一是对60岁以上老年人口进行了统计,全县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54345人。二是及时足额发放高龄补贴。按照80-84岁每人每月20元、85-89岁每人每月30元、90岁-99岁每人每月5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年内为7345名老人发放高龄补贴资金226.57万元。三是推进60岁-80岁老年人参加“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工作,按照每人每年30元自费自愿投保,目前已投保人数共12250人。

2、幸福院建设工作。大力推进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今年共下拨278.5万元完成了39所幸福院建设任务,其中在龙门所、雕鹗、东万口、云州四个乡镇筹建了4所规模大、示范性强的农村互助幸福院。

3、孤儿保障和慈善事业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孤儿保障政策。从20xx年4月起,将孤儿保障资金由每季度缩短为每月进行发放;按照每人每月700元的保障标准,年内共为88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补助金73.9万元。二是积极推进慈善事业发展,今年10月16日是第三个“赤城慈善日”,当天开展了捐赠活动,收到捐款9.9元;大力开展慈善救助,共救助先心病儿童、恶性肿瘤、白血病等重大疾病患者家庭68人,发放救助金10.7万元。

(六)扎实推进了民族宗教工作。

1、民族工作。一是积极做好民族村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申报了东万口乡官路坊蒙古族村、东卯乡头道营村、茨营子乡碾子湾村道路硬化项目和独石口镇青羊沟满族村护村护地坝项目。二是及时更新少数民族流动数据库,统计出外来流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8人。三是为在我县就读的64名少数民族学生进行了民族成份认定。四是对我县10家清真食品店进行了安全检查。

2、宗教工作。积极引导宗教界开展慈善活动,为我县贫困学生和老年人捐款达9万余元;加强对我县宗教界的管理,确保了各类重大节日期间宗教界的稳定。

(七)积极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强化民政队伍建设。

为延展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我局积极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主要领导带头讲了专题党课。通过专题教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使作风严起来、实起来,从根本上解决“四、风”问题,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书记马海利同志提出的“创新思想理念、立改工作作风、突出项目建设、加速转型升级”的总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主动适XX县委“高标准、严要求、快节奏”的工作新常态,用“忠诚、担当、干净、干事、创业、为民”的干部标准要求自已,逐步推动我县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发展。局总支被县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20xx年工作谋划

在20xx年工作圆满完成的基础上,我局对20xx年工作积极谋划,将继续以打造“和谐民政、阳光民政、平安民政”为目标,围绕和服务于全县中心工作,发挥好民政工作在救助“兜底”和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项目和争取上级资金工作谋划

1、重点项目工作。

云州中心敬老院新建项目。实施云州中心敬老院(残疾人托养中心)搬迁建设项目,总投资550万元,建筑面积3000㎡,床位150张,20xx年完成建设前期各项手续,力争20xx年完成主体建设工程。

雕鹗中心敬老院扩模增容项目。投资100万元对雕鹗中心敬老院进行扩模改造,新增床位100张,提高五保入住率。

农村互助幸福院新建工程。预计20xx年新建6所示范性农村互助幸福院,对已20xx年已完成的幸福院进行完善。

2、争取上级资金工作。

20xx年,我局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1.2亿元,确保各项民生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二)部门重点工作谋划

1、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推进城乡救助一体化建设,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xx年1月1日起,将城镇低保月保障标准由390元提高到455元,月人均补差由235元提高到255元;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由2250元提高到2900元,月人均补差由130元提高到15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对象年供养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5500元,分散供养对象年供养标准由2600元提高到3000元。做好城乡低保与精准扶贫的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开展重大节日慰问活动。

2、做好冬令、春荒期间的灾民救助工作。完善灾民救助台账,完善救灾应急预案,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做好冬春灾期间无自救能力灾民的救助工作,保障灾民基本生活。

3、落实好各项优抚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待抚恤资金,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对有意愿的退役士兵开展就业培训。开展好双拥慰问工作。

4、加大养老和福利事业发展力度。制定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养老事业。落实好高龄老人和孤儿的保障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保障金。

5、强化社会事务规范化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社区基层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做好地名普查工作,完成《赤城地名志》的编纂工作。规范婚姻登记、殡葬服务。加强婚姻登记窗口规范化建设,提高登记员业务能力,提高办理效率。继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确保登记合格率达100%。落实殡葬惠民政策,推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6、加强党风廉政及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素质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目标责任制》,提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严防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民宗工作总结 篇4

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XX县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及《自治县人民政府今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印府发〔20xx〕9号)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民族宗教法制建设,促进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圆满完成了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的通知》(印法领办〔20xx〕2号)文件要求,现将一年来的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学习、宣传《纲要》、《决定》情况

1、加强学习教育管理,增强执法人员行政素养

(1)加强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理论学习。为搞好局机关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们制定了《今年度依法行政法律法规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自学等方式,利用每周五政治业务学习的时间,认真学习《纲要》、国家有关法律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在学习中,局领导能够率先垂范,无论工作多么繁忙,只要是机关组织的法制理论学习都主动参加,基本形成了领导带头学,干部职工乐意学的良好风气。

(2)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培训,落实培训任务。采取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培训,不仅使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及时掌握了宗教政策、法规,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依法管理,而且进一步增强了他们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有效的提高了法律法规知识。

2、加强法规宣传,优化依法行政环境基础

(1)利用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做好法制宣传。我们利用每年一度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利用赶集天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加大对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使政策法规宣传更有针对性。

(2)利用《宗教事务条例》颁布5周年之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成立了法制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宣传活动的组织与实施,通过制作展板,散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民族宗教方面的政策法规,提高了社会各界人士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各族群众、信教公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局域网等媒体进行宣传。为扩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普遍借助宣传面广的新闻媒体、局域网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借助每年宗教界人士迎春座谈会交流的机会,向他们详细讲解民族宗教政策,讨论交流普及民族宗教政策知识的方式方法。一年来,我们共通过各种方式发布民族宗教信息40余条,被省民委采用7条,被国家民委采用3条。我局《贵州印江自治县搭建五大平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被国家民委采用。

(4)依法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为提高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在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爱国主义、独立自主自办方针教育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教育,使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树立自觉抵制境外渗透意识,构筑抵御境外渗透的思想防线,有效地预防和遏制了境外利用宗教对我进行的渗透,依法促进了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做法和经验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民族宗教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不仅关系到政府部门是否能够依法履行好行政职能,更关切到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稳定和谐的大局。

(1)领导高度重视。为切实做到执法为民,加强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纲要》,局党组高度重视,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调整充实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戴光伟分管此项工作,指定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确保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2)围绕目标细化责任。年初,局机关召开党组会,依据《今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并下发了《自治县民宗局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分别与各股室签订了《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2、以制度促管理,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完善了行政审批事项,保证了民族宗教行政执法活动有章可循。

(2)进一步加强了对民族宗教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力度,认真落实执法证件的管理制度,执法人员一律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3)推行依法行政公示制度。通过各项措施的实施,不断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心,确保了民族宗教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4)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申报。在规范性文件的处理上,严格按照程序,每制定一个规范性文件,都是按照业务股(室)起草,主管领导审核,一把手把关,确保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合理、适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距离上级的要求仍存在差距,存在需要改进或提高之处。

(一)对行政法律依据认识不清。

混淆了法律法规和红头文件的界线。将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与文件相混淆,认为执行文件也是执行法律,执行法律也是执行文件,却不知道法律和文件的制定有着完全不同的程序。

(二)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内部监督制度较多,留于形式,口号喊得多,实际做得少。主要以考核为主,如年终评比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从而导致依法行政存在“务虚”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