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老地方 > 作文 > 优秀作文 > 正文

《狂人作文》读书笔记

2025/11/02优秀作文

老地方整理的《狂人作文》读书笔记(精选10篇),经小编精挑细选,希望大家喜欢。

《狂人作文》读书笔记 篇1

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对于我这个文化水平不高的人来说,真的是晦涩难懂,如同嚼蜡。可名作就是如此,不然何以区分大家与大众之分。

所以于我,鲁迅先生的文章必读两遍以上,方可略知其意。如若再不懂,那只能是自己的智商拙急,不能深领其意了。而《狂人日记》就是这样一篇晦涩难懂的文章。

至于写下这篇笔记,也是再读了很多遍的前提下,再参考着文章,才用拙劣的文笔写下的一丝小理解。

文末的注释写到《狂人日记》是我国现代文学史第一篇猛烈抨击“吃人”的封建礼教的小说。那么鲁迅先生便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谁都知道当时的中国社会还处于动荡不安的年代,写此文必定会受到不安全因素的影响。

那么鲁迅先生既敢写出此文去抨击社会礼教,就证明了鲁迅先生已经深刻认识到当时的社会已经腐朽没落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也缺少敢于对抗的思想。

所以鲁迅先生通过《狂人日记》这篇小说,塑造了一个被外界认为是“疯子”的我。而我之所以被认定为“疯子”,就是我觉得身边的所有人都是会“吃人”的人,而且都要吃掉我。甚至连那狗都想要分一杯羹。

可最后的我,竟然发现我那死去的妹妹,可能也被我的哥哥做成了肉,予每个人都吃了。而我可能也是那吃了自己妹妹肉的人,也成了那“吃人”的人。

于是文末感叹到: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甚是悲凉凄惨。

所以以我低能的智商理解这篇文章,鲁迅先生许就是通过那真真假假的“吃人”手法,来批判当时社会的昏暗腐朽,来批判那封建礼数。

通过吃人,来反应那落后的封建思想,反应被那封建思想吃掉的真正的“吃人”者。使社会沉沦,使思想沉沦。

所以鲁迅先生才会弃医从文,不光是因为封建礼数的“吃人”,还有中国人自己吃自己的惨痛经历。

鲁迅先生当时在日本求学时看到了一群身体强健的中国人冷漠的旁观一个要被杀害的中国人,竟然麻木到不能反抗,任人宰割。于是鲁迅先生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我便觉得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

造就当时国情的一切根本毒瘤。就是封建思想的麻木,沉沦。它腐蚀了人的思想,让人逆来顺受。

你顺从,则永生;你若反抗,则必死无疑。

所以当时社会才会沦为最大的殖民地,沦为人不人鬼不鬼的人间地狱。才会有许多的仁人志士抛头颅洒热血,去换取人间正道。

读罢,竟也觉得悲戚,想到当时若是没有像鲁迅先生这样的爱国文学家去做文章,做新文学。来对抗旧时思想,那么还有有多少人都残忍的“吃”掉呀!

《狂人作文》读书笔记 篇2

《狂人日记》是一篇象征性和寓意很强的小说,当时,鲁迅对中国国民精神的麻木愚昧颇感痛切。

对现实的失望是鲁迅感到了唤醒人民觉醒的困难,他经常在绍兴会馆里以抄古碑来打发无聊的时光。鲁迅对中国人民精神的麻木愚昧感到着急,这就是他的这篇小说体现出深厚的忧愤,而人民精神的愚昧又和中国几千年来的封建礼教密切相关。

这篇小说也采用了自述式的手法,通过一个患有“迫害狂症”的人内心揭示和批判了封建礼教对人的迫害。正是由于“狂人”对外界的极度敏感,才使得他能够感受到普通人在麻木的精神状态下无法感受到的东西。

在这些看似可笑的言语中,隐含着小说深刻的寓意。比如:“只有廿年以前,把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脚,古久先生很不高兴。”古久先生即是指封建礼教对中国的长期统治,这句话也暗示了封建礼教的腐朽和对人们反抗的压制。再如:“狮子似的凶心,兔子似的怯弱,狐狸的狡猾……”表现了封建礼教强大凶恶的形式下其内在虚弱的本质。

总之鲁迅的每一句话都耐人寻味,需要读者用心细细地品读其中的深意。

《狂人作文》读书笔记 篇3

初读狂人日记,没有完全看懂,再次阅读方才体会到狂人之意。

狂人的狂,指的既是病理上的神经错乱,语无伦次,措辞荒谬;还指了狂人在心态上的一种病态变化——臆想所有人都在对他进行迫害,并且吃人。

《狂人日记》写于一九一八年四月。它是鲁迅创作的第一个短篇白话小说,也是现代中国的新文学的第一篇杰出作品。发表于《新青年》第四卷第五号。

故事梗概:一个年轻人由于脑筋出了毛病,因此疑神疑鬼,臆想所有人都在对他进行迫害,并且吃人,但不久之后由于医生的治疗年轻人的疯病治愈了,重新进入了正常人的生活轨道(赴某地候补矣)。

传统观念认为,鲁迅借狂人之口,抨击吃人的社会制度,事实上,也只要狂人敢说出如此大逆不道的话语,但是,我和妈妈共同认同这部小说的是对狂人精神状态的描绘,确实是精到、准确,妈妈说以前课本很多革命小说都如过眼烟云一般消散在历史尘埃中,而狂人却不会,我是第一次读这篇文章,而妈妈则是重读,她认为,因为这篇小说和鲁迅曾经学过医有关,这篇小说准确地写出了一种有迫害症和强迫症的精神病人的形象,这篇作品成功不是其立意多么高,而是其形象把握之准而名流文坛。

我现在不懂不要紧,过几年后,回过头再看看,也许会读出不一样的感觉!

《狂人作文》读书笔记 篇4

炎热下午,在图书馆的一小角中,我翻开此书,古雅的封套,翻新后的纸页,里头竟是记传一个令我毛骨悚然的小说故事,对此,仍记忆犹新。

我特爱历史经传,正史、杂史等等,透过史家笔的记述,带领我穿梭古今,监往知来,如滔滔江水不停奔腾,也因此从中得知一些礼乐制度,理解到传统社会与现今的极大差异,有些让我惊异,但更多的是不满气愤。转念一想,或许是因为我身处於开放且自由风气的年代,无法体会到那时的保守守旧的潮流,想打破又会被冠上?叛贼?的名号,於是,甘於沉默。

到了民国初年,自认为是世界的中国不得不迈向真实的世界,国内改革风气盛行,人民撕掉封口的胶带勇於发声,不再显得死气沉沉。而鲁迅这本新时代社会的产物,向在走入新未来的中国狠狠刺穿道德迂腐思想的心脏,这也是中国第一篇白话小说,引起广泛热烈的讨论,如火如荼地流传至今,其中的讽刺和艺术技巧,是本书的精神所在。

文字浅显易懂,语句不时流露出主角的疯狂,但内容却存有更深的含意。在旁人眼中的狂人,不过只是个可怜的疯子,痴颠呆傻,净说些旁人无法听懂的话;在狂人眼中的人们,更是让他畏惧,张着嘴和满口利牙,把他当成垂涎三尺、香喷喷的人肉大餐。本书不断循环着一个主题,表面上的吃人,台面下却波涛汹涌,暗示传统礼教的陋习腐蚀人们的内心。

焦虑、挣扎、无力,这是鲁迅对旧社会不肯进步的失望,以笔下狂人日记里的狂人,药里的夏瑜,长明灯里的疯子,鲁迅笔下的主角一个个相互呼应,他们皆是别人眼中的异类,不愿被浪潮淹没的大石,与昏昧无知的群众形成明显的对比。但最终,这些角色的下场都不好过,例如:鲁迅在本书开头以文言文书写告诉读者,狂人的精神疾病而后已痊愈,作者貌似想要倾诉,微弱细小的批判意识敌不过如城墙般坚固的传统封建思想;在药一篇文章中,革命义士夏瑜的生命结束在众人指指点点当中,那断头台上,不晓得残杀多少改革者的冤魂,溅上多少滴热血,与多少颗迷信的血馒头……

救救孩子!?书末作者藉狂人之口仍旧不放弃地把希望寄托未来,至少孩子得以保全,还有机会再为改革社会改革国家出一份心力,不被仁义道德当中错误的礼教观念所侵害,不再重蹈上一辈人?吃人的礼教?。

狂人在那个悲哀与苍凉的时代下是疯狂的,也是在那漩涡之中最清醒的一个狂人。

《狂人作文》读书笔记 篇5

日记共有13小节,当中详略有当,胡言乱语,从一个狂人的狂态显示礼教吃人的本质,旧家庭愚昧的制度,扭曲的人性,渴望新希望。文中第一,二,六,八节都描写了夜。“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天气是好,月色也很亮了。”我把它当做狂人心理变化的一种过程。撇开文章的话,从好月到没月再到黑月最后的亮月,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心里从明朗到消极最后的明朗。联系全文,开始狂人在没有意识到吃人的事件时,心里还是舒坦爽快的。渐渐地被人注视,眼神里的贪婪闪光像预示着要吃了他,虽作为狂人,在还存留所谓正常人的人性时,是害怕的吧!但又因是狂人,错乱的逻辑,非正常的思维与价值,那样该是无畏了,也或许多少心里蒙上一层“乌云”。随着事件的深入,连自己的哥哥也是吃人的,或许自己在无意中也做了吃人的帮凶,无知则无畏,但有知后那份笑里的勇气和正义也会被吞没,更却连着孩子一起,进入这个吃人的怪圈,心里满装着吃人的意思,心里也就更迷茫,害怕,胆怯,那么黑暗也着实正常。(其实我想狂人最在乎的是他的母亲的做法,自己的孩子被吃之后的反应,觉得是当然的事情,那份母爱的最初的面貌在吃人事件中变成了帮凶,和着那些人一起吃了自己的孩子。所谓的价值观,是生活在礼教下挣扎却又顺从的妥协。)最后狂人的心不再错乱的跳动了,留下了日记,把希望寄托在孩子的身上,这或许自我的解脱的一种方式,心里也就好过了些。(直到最后我感觉到狂人是期望于孩子的,正如先生的意识里,是渴望有新的孩子来冲破的,可以是他们孕育的孩子,也可以是孩子们孕育的新的一切,只要有呼声,有回应,便不是孤单的,那么就可以延续希望了。)夜,在狂人时代是个主题,一切都是开始,孕育着新生命新文化的夜里,一切都在冲破,在挣扎,在撞击。狂人的狂想下给我们展示了礼教的吃人的本质。

同时,我也注意到第一,二节中的怕字。“我怕的有理。”“我可不怕。”“这真教我怕,叫我纳罕而且伤心。”狂人的内心受到礼教的束缚30年,那“赵家的狗”我认为代表的是吃人,狗吃人,人吃狗,其实是种扭曲非正常的状况,也正是这样错乱的逻辑,他的害怕是有理的。我想在那个大环境下敢于冲破束缚的极少,害怕是社会的普遍现象。可狂人是不正常的,他的不怕,是假象的无知,内心是怀着试试的想法,或许孩子们可以呢?可是连孩子都用那种眼神注视“我”,“我”纳罕伤心,害怕真是很有道理了。孩子在那时就是希望,他们的存在是继承前面开启后面,他们是冲破黑暗的新元素。“救救孩子”是他最真诚的希望,是开启新文化的钥匙。或许可以看作是对人的一种批判,那些内心的矛盾,同时是对旧文化的一种妥协,在旧家庭礼制下的“孩子”深受毒害。

虽说是狂人,可是他的话值得人深省。其实我感觉先生是矛盾的,对狂人那些深省的话的肯定,也有他对旧文化妥协的批判。值得肯定的是,狂人的勇气与正义,他无畏那些吃人礼教与压迫,对着吃人的那些人说“你们立刻改了,从真心改起!你们要晓得将来是容不得吃人的人,……”我想大概是想说废了那些旧的腐朽的文化,把新文化迎接过来,改掉那些落后的想法,去面对未来的光明世界。狂人的挣扎,万分沉重,与他人生观相反的礼教,抱着勇气,骇人的毅力去改变。但是,狂人却是“同伙”,他是吃人的弟弟,吃人的是他哥哥,他们同出一处,他们血脉相连,无论怎样他都无法抹去这个事实。他的妥协在于没有去实践,他被关在这个体系中,他批判罪恶,可是却一味抱着空的希望,他用着他的精神胜利法,把希望寄托在孩子上,希望救救孩子。精神上可以接受,可是事实却没有变化,吃人依旧吃人。夜还是一样的黑,只是多了一份不安的冲动,想冲破的力量太小,呼声还在孕育之中,我们期待那个黎明的到来,期望改变一切的力量的涌现,那样是不是这个体系就不复存在?到底是什么力量才可以冲破?一切都在酝酿吧!

总的来说,文章犀利的揭示了礼教吃人,人性沉沦,黑暗的一幕,可是社会却不缺一群正义之士,他们用各种方法战斗,精神也好,革命也罢,都是在为冲破黑暗迎接光明而努力。我感受到的是一种希望的心情,是期待的未来,渲染了整篇文章的气氛,这也是我读完之后得以喘气的唯一机会。

《狂人作文》读书笔记 篇6

今天,我们学习了《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它使我深受感动。它让我懂得了做母亲是多么的不容易,知道了“母子之间”那浓浓的亲情。

文章主要讲了“我”双腿瘫痪后,脾气变得暴怒无常,经常摔东西、发脾气、悲观厌世。母亲为了鼓起我生活的勇气,在她重病缠身,肝病疼得她整夜整夜睡不着觉的情况下,坚持要推“我”去北海看菊花。

读了《秋天的怀念》后,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妈妈的爱比天空的太阳还要灿烂,还要温暖,尤其是文中妈妈说的一句话:“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我的眼泪不禁夺眶而出。

我想到了我的妈妈。记得有一次,晚上睡觉的时候,我突然发烧了,妈妈知道了,飞快地跑到厨房,从冰箱里拿出冰来,迅速来到房间里给我降温,可是我这次发烧比以前都要厉害,半夜里,妈妈带我去了医院。医生说我发高烧,要打吊针。到了输液室,我望着我的手,心里害怕极了,痛苦极了。*着妈妈的胸部,听着妈妈心跳的声音。我隐隐约约听到一阵熟悉的声音,啊!这是妈妈心碎的声音,这钻心般的疼痛,仿佛痛在妈妈的心窝里。想不到妈妈比我还痛呀!我看见妈妈焦急的样子。等我吊完针时,天已大亮。妈妈双眼布满了血丝,拖着疲惫的身子带我回家了。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个宝”,作者的妈妈是伟大的,世界上的妈妈都是伟大的。

《狂人作文》读书笔记 篇7

读了《名人传》中的《贝多芬传》,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百折不挠。贝多芬的童年是悲伤的,然而也是幸福的。

贝多芬的父亲是个不聪明而爱喝酒的男高音歌手,母亲是个仆人,贝多芬的童年是艰苦的,她四岁就整天盯在扬琴前,十一岁当大风琴手开始演出,在他十七岁时,他热爱的母亲死去了,他便成了一家之主,背负起一家的重担,却还要坚持学习。 贝多芬二十岁就离开了家,到外面谋生,当他在音乐界崭露头角的时候,他的耳朵几乎聋了。但是,他凭着对音乐的深厚情感和超人的天赋,创作了举世闻名的钢琴奏鸣曲与交响音乐曲,成为了一代音乐家,他最终用痛苦换来了快乐。贝多芬,一个不幸的人,艰苦的童年,爱情的失败,使他孤独无依,但这些却扑灭不了他对音乐的无限热爱,他靠着自己不变的信念,完成了人生的梦想。

读了贝多芬的传记,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他的一生是伟大的,也是充满苦难的,世界没有给过他什么欢乐,而他却创造了最美的音乐,把永久的欢乐献给了世界。

贝多芬是个不向命运低头、百折不挠、对未来充满希望的人。我想:我也要发扬贝多芬的这种精神,不向命运低头,对未来一定要充满信心,在学习中刻苦努力,不向困难低头,争取各方面都取得优异的成绩。

《狂人作文》读书笔记 篇8

“学习雷锋,好榜样……”这首家喻户晓的民歌时常在我耳边响起。在三月学雷锋月里,我们身边涌现出许多“活雷锋”,看着这情景,我又拿起了那本看了无数遍《雷锋日记》。这本书虽然已经看了很多次,但是每次看,我都深有感触,泪流满面。雷锋出生在1940年简家村的一个冬天里,他一生从事革命事业,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人民,他曾经在日记里写着:青春啊;永远是美好的,可是真正的青春,只属于这些永远力争上游的人,永远忘我劳动的人,永远谦虚的人。雷锋叔叔是多么伟大啊,他虽然离我们而去了,可他的螺丝钉精神永远留在我们心中。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者你生活的岗位位上?……”这是出现在雷锋叔叔日记中的`一段,从这里,我知道了雷锋叔叔是那么的尽职尽责,他是一颗小小的螺丝钉,可是他却做到了自己的本分。坚守着自己生活的岗位,他是彻底为人民服务的,为人民利益而死的,他的死是光荣的,有价值的,是比泰山还重的,我们难道不是也应该学习雷锋叔叔,做一颗小小的螺丝钉吗? 雷锋叔叔艰苦朴素的精神真值得我们学习。他那穿破了的衣服,补好了再穿,在军队里,其他日常用品他也少领,自己够用就行了。与雷锋叔叔相比,我们实在惭愧,衣服划破了一个小洞,丢掉;鞋子旧了,马上换掉;书本脏了,把他扔掉;我们生活在这个年代的人都不懂珍惜,从来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来没想过这些生活都是革命者用宝贵的生命换来的,这种生活来之不易,我们应该格外珍惜才对啊!

雷锋叔叔那默默奉献、忘我劳动、 尽职守、艰苦奋斗、生活简朴的精神,在我们心中永放光芒!我记得雷锋叔叔又这样的名言:

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温暖,对待工作要像夏天一样火热,对待个人主义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对待敌人要像严冬残酷无情。 啊!雷锋叔叔,我敬佩您!我为我们中国有这样一位英雄而感到自豪!

《狂人作文》读书笔记 篇9

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作《安妮日记》。我一听书名,就觉得这本书一定没意思,于是我就搁在一旁不管它了。可事实上这本书不是我想的那样。

一天下午,我觉得很无聊,想看会儿书。我来到书橱旁,用眼睛一扫,发现了我前几天搁在一旁的书——《安妮日记》。我即兴翻了几页,觉得这本书还不错;我又翻了几页,我便后悔当时我没先看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很吸引人;我又翻了几页,那时的我已经放不下这本书了,我被这本书深深地打动了。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书名中的“安妮”,不过她的全名叫安妮·弗莱克,她是一个犹太女孩。《安妮日记》这本书重要讲:安妮在13岁时,随着家人躲藏到父亲公司的顶楼上,他们在密室里生活了二十五个月之久。因为那时希特勒上台后不久,就大量的追杀犹太人,因为他认为犹太民族是个极为劣等的民族。在逃亡的这段时间,安妮用她的笔,记录下在狭窄的空间里自己的成长。在面对死亡的恐惧中,她开始思考战争自然宗教等等,逐渐成长为一个成熟的对生命有很深感悟的人。但是最后,在那密室里生活的8个人都被抓走了,最后只有安妮的父亲一人生还。这本书让人们全新认识了战争,让我十分震撼。

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读完后,我心里想:战争真是太恐怖了!为什么要有战争?难道各国之间就不能和平相处吗?同时,我也对安妮的命运而惋惜。我有一个问题:如果安妮活下去了,她长大后会是什么职业?著名的作家?著名的文学家?著名的科学家?不过,她已经去另一个世界了,但愿她在那会很幸福。

大家为了纪念这位永远的天使——安妮·弗兰克,特地出了《安妮日记》这本书,特地拍了关于安妮·弗莱克的电影,特地造建了安妮·弗兰克的纪念馆。

这本书不仅让我爱不释手,还让我有了对生命的感悟。

《狂人作文》读书笔记 篇10

今天我读了法布尔写的《昆虫记》,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法布尔让我知道了昆虫有我们人类所不了解的特殊本领:比如埋尸虫,它会把我们平常觉得恶心作呕的动物尸体“卷”成一个肉球,给它的子女吃,而它却不和孩子们抢食,并一直会养育儿女一直到它们能独立生活为止;比如大孔雀蛾,有一种很特别的天赋:不管路有多远,天有多暗,途中有多少困难,它总能找到它的爱人;蝉,它会把吮吸的树汁当做武器,射向靠近它的生物;还有黄蜂,它们十分热爱干净,当它要死之前,它会从洞穴中爬出来,跌落到地上……

蚱蜢,我们一直认为它会啃食菜园、蚕食庄稼,但法布尔却通过长年的观察,为它澄清了真相:蚱蜢实际上更多地是吃杂草,顶多也只不过肯坏几片莴笋叶而已。

我十分佩服法布尔,他通过长期中发现了昆虫界许多的奥秘。我以后也要学习他认真观察的好习惯。法布尔也让我认识到了:自然界的每个昆虫都有自己的本领和特长,和我们人类一样。我们不能歧视它们,同样,我们也不能歧视自己。还有很多潜力和特长等着我们去发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