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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

2025/06/03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招标方案(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招标方案 篇1

在招投标活动中,招标方案设计合理与否,直接影响招投标结果的理想与否。所以有必要对招标方案予以重视和研究。在现实操作中,可能遇到的需求形形色色,千差万别,这就要求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来拟定招标方案。

一、需求分析

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采购时,首先要做的第一个程序是需求分析。许多招标代理机构,往往忽略了这点或在这点上做的不足,导致招标结果与用户的实际合理需求产生较大的偏离。具体较多体现在三种情形上。

1.招标代理机构肯定了用户的不合理要求

例:某地方政府招标中心曾接到当地人事局委托购买50台手提电脑报告,明确指明电脑品牌为IBM,招标中心按其要求拟定招标方案,发标时受到众多商家的指责,认为这明显有违公平原则,排斥潜在投标人和实行品牌歧视。实际上,此为一般性使用的机器,没有指定品牌的合理依据,招标中心是肯定了用户的不合理要求,且有违反《招投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嫌疑。

2.招标代理机构否定了用户的合理要求

例:另一地方政府招标中心也曾接到过当地有色金属总公司的委托报告,购买30台手提电脑,报告上也是明确指明电脑品牌为IBM,招标中心当即以有违公平竞标为由,将品牌要求删去,有色金属总公司提出异议,因机器是野外作业使用,摔碰之事常有,如使用别的品牌机器,难以确保不常出问题。业界都知道,IBM手提电脑一般的碰摔不会影响机器,这明显是招标中心无视用户的合理要求,并做出否定用户合理要求的举措。

3.招标代理机构忽略了用户的隐性要求

例:某市政府采购招标中心同时接到两个委托项目,当地中国电信公司委托购买200台计算机,市教育局委托购买1500台计算机,其采购的货物名称、技术指标、商务条件一致,遂将两份报告所需合在一起,列为一个标向社会公开招标。评标结果,广东某电脑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由于其品牌知名度较低,中国电信公司当即提出异议。因中国电信公司采购的200台计算机,是用于下属各县的计费系统,要求机器的可靠性必须非常高,计算机业界都知道该品牌计算机的可靠性并非太高。当招标中心采纳了中国电信公司的意见,准备将第二中标候选人(货物品牌为国内著名)列为中标人时,教育局提出异议,认为广东某品牌计算机已可满足教学使用,换成国内著名品牌的计算机,教育局将付出一大笔不必要的费用。出现此问题,是采购中心忽略了用户的隐性要求:机器的可靠性要求不同。不应将不同要求的机器合并在一起进行招标。

所以,在拟定招标方案中,首先必须认真做好用户的需求分析。需求分析的正确,是招标方案正确和整个招标顺利完成的前提保证。

二、标段划分

在用户需求的项目较大时,将考虑将项目划分成若干个标段。标段的划分,也将对项目的顺利运作产生影响。

现实操作中,存在将标段划分过细的现象。标段细分化,表面上是分散项目风险的一种途径。实际上是在法制不健全和规则意识淡漠条件下经济利益驱动的产物。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投资权,它是在特定的范围内用特定的资金实现项目目标,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投入资金,接受完整的项目成果,而对项目的收益却极少考虑。而且他们手中的权利与标段大小、多少有关,标段越多,投标人也越多,权利也就越大。其后果是造就项目建设单位的管理复杂度增加,难度增大,管理成本增多。

在划分标段时,必须考虑标段的规模和数量,并应考虑标段之间的联系是否紧密。应选择联系比较简单的点为准分拆点,再根据数量不宜过多并保证标段必须具有相当规模的原则,选择准分拆点为分拆点,这样可保证各个标段具有一定规模,也就保证规模效益;保证标段之间关联度较低,使整个项目各标段整合时简单方便;还保证标段数量较少,业主对各标段管理的方便性。

三、需求表述

需求表述就是将用户的需求明确地用文字、图表等表述出来。其讲究的是表述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常被招标代理机构忽略的事实之一:是采购人与厂商的信息是不对称的。虽然许多时候采购人认为已对某些货物或服务非常熟悉,但这可能是一个认识的误区或概念的混淆,人们习惯使用某种货物,其实是习惯了该货物表现出来的性能,而不是对货物本身的了解。常易犯试图描述自己根本不了解的货物的.失误。

一种典型的情况是厂商出于自我保护,将货物中优异于同行的专利技术(或根本不申请专利)隐瞒起来,使同行和用户明显感觉其货物某方面表现出与众不同,却不知道是什么具体因素导致,用户如果从货物本身试图将这种差异表述出来,几乎是不可能的。

常被招标代理机构忽略的事实之二:采购人对货物的专业知识是不足的。采购人对货物的专业知识往往是有局限的,许多货物的制造使用了大量的技术,就连专业技术人员要全面了解也要非常费劲,非专业人员就更难了。

采购人之所以产生上述的错误,主要是不善于选择表述货物的角度,要表述货物,既可从货物的本身表述,即直接从货物的构件、构件的技术指标进行表述,也可以从货物的表现性能进行表述,或者两者结合起来表述。要尽量回避自身不擅长或难以操作的表述。

招标方案 篇2

建文软件产品培训:我们将根据用户需要,对项目管理层的进度、成本、采购、合同、质量、安全、招投标等模块在实际业务中的应用进行培训,切实提供项目管理的成本控制水平;对企业管理层的多项目管理中心、资源中心、财务中心、人力资源中心、经营中心、预警中心等实际业务中的应用进行指导,切实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对决策管理层进行决策管理方面的培训,切实提升企业的决策水平,强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建文软件工作流程定制:根据用户的实际业务需求,协助用户定制各种工作流、建立审批流程、及相关培训。

建文软件报表定制:根据用户的实际业务需求,协助用户定制各种统计报表和分析图表,及相关培训。

建文软件二次开发:根据用户的实际业务需要,对系统进行二次开发,实现用户的个性化功能要求,并进行相关培训。

建文软件产品补丁:不定期发布产品补丁,修正产品中存在的Bug,用户能够根据需要选择适当补丁。

建文软件建立系统模块编码档案与错误信息编码,为软件系统的`管理提供依据维护依据。

建文软件系统恢复服务,确保系统崩溃后能尽快恢复。

建文软件病毒淸除和防范:病毒预警服务,随时提示用户病毒发作信息,降

低病毒感染传播机会。

建文软件提供系统维护报告。

建文软件协助用户建立系统安全管理和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建文软件为客户提供计算机系统的合理建议。

建文软件故障处理:建文软件根据故障对客户业务造成的影响,将故障分为四种级别,划分界定如下:

一级故障:主要指产品在运行中出现系统瘫痪或服务中断,导致产品的基本功能不能实现或全面退化的故障。

二级故障:主要指产品在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具有潜在的系统瘫痪或服务中断的危险,并可能导致产品的基本功能不能实现或全面退化。

三级故障:主要指产品在运行中出现的直接影响服务,导致系统性能或服务部分退化的故障。

四级故障:主要指产品在运行中出现的断续或间接地影响系统功能和服务的故障。

建文软件对应每级故障,确定不同的现场响应时间

售后服务方式

建文软件电话支持:我们接到用户的技术支持请求或故障报告后,将立即以电话方式同该单位取得联系,并指导用户解决问题。

建文软件远程连接服务:技术支持人员在客户授权后,可通过远程连接进入客户的系统帮助客户解决问题。可远程连接到客户的系统在客户的系统上做编程调整,从而确保系统为用户产生最大的效益。

建文软件现场服务:在客户授权的情况下,进入客户的软件管理系统,定期检查系统运行状况,预测系统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如需工程师现场了解判断和解决问题,我公司将尽快安排工程师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

建文软件定期拜访:系统进入运行阶段后,我们安排工程师每季度定期拜访用户,随时监测系统的运行状况,一方面预防故障的发生,另一方面对发生的各种问题及时做出响应。

建文软件应急解决方案:公司设立技术支持领导小组,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召集技术人员,立即制定应急技术方案;对一般性技术故障,可利用电话指导用户自行解决;在用户无法解决情况下,及时赶赴现场解决问题(见故障等级处理机制)。

招标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一)通过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建立起规范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运作模式和政府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医疗机构对医用耗材采购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价格,减轻人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保证医用耗材的质量和临床使用的安全有效;

(二)按照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以各级医疗机构为采购集团进行集中采购工作,促进医用耗材采购规模化;

(三)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对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三医院等医疗机构实行医用耗材网上招标采购,加强政府部门对网上招标采购全过程的监管,努力提高集中招标采购的社会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质量优先、价格合理、诚实信用及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满足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需求;

(三)依法接受社会监督,抵制医用耗材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

(四)引进竞争机制,鼓励所有合法的医用耗材生产、批发企业参与竞争,不限制、排斥本行政区外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不对本行政区的投标人进行任何形式的保护。

三、采购主体

集中招标采购主体为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三医院等医疗机构。

四、采购范围

本次集中招标采购目录范围:

E类 人工关节及骨科材料 F类 口腔科材料

G类 眼科材料 H类 注射穿刺类及医用高分子材料

I类 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 J类 心、胸外科,体外循环类

K类 消毒剂 L类 手术室用品

M类 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 N类 透析器、透析管路

O类 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 P类 检验试剂

除《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xx年全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成交候选品种目录的通知》(卫办规财函[20xx]584号)文件中规定的心脏介入类、周围血管介入类、心脏起搏器类和电生理类外所有临床使用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均列入本次集中招标采购。

五、组织形式

(一)建立鄂州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招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纪委、市纠风办、市卫生行政部门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及有关医疗机构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作为集中采购的业务决策机构,并履行以下职责:

1、推动、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2、决定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运行模式;

3、制定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相关文件和规定,审定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方案;

4、对医疗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5、根据《鄂州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方案》确定集中采购明细目录,审定集中采购文件。确定集中采购各类耗材产品类别层次,及制定各层次产品的基准购入价和成交参考价。

6、审定采购文件、采购计划、评审标准、资格审查标准、专家抽取办法和备案采购制度;

7、审定《鄂州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和《鄂州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评审专家库》;

8、评论并决定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工作中的奖励与处罚事宜;

9、确定医用耗材购销合同签订方式。

10、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进行监督,协调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中的其他相关事宜。

(二)成立鄂州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主要负责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并报请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计划;

2、协调各医疗机构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组织采集有关招标采购信息;

3、组织编制《鄂州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和建立《鄂州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评审专家库》;

4、组织编制采购文件、评审标准、评审办法、确定合同签订方式等工作,并组织招标医疗机构进行讨论修订;

5、采购期内,对医疗机构的采购行为进行管理,对各种不规范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6、其他工作事项。

(三)招标人:是指参加招标的各医疗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联合组建经办机构或者共同委托医用耗材代理机构进行集中招标采购活动;

2、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真实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历史资料;

3、根据卫生部行政部门确定的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医用耗材目录,编制本单位采购计划;

4、确定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决定评审委员会的赞成原则、方法和工作程序;

5、确认中标品种,直接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与中标人签订医用耗材购销合同;

6、依据医用耗材购销合同验收医用耗材,结算货款,保证购销合同在本单位的履行;

7、卫生行政部门明确的其他职责。

招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对应当公开招标采购的品种不进行公开招标或以其他方式规避集中招标采购;

2、向他人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与招标、评标、定标有关的情况;

3、提供虚假的医用耗材采购历史资料;

4、发布中标通知书后擅自改变中标结果;

5、不按照规定同中标人签订购销合同;

6、不按照购销合同采购中标医用耗材,擅自采购非中标医用耗材,不按时结算货款或者其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7、医用耗材购销合同签订后,再同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8、不按照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送集中招标采购履约情况表;

六、监督管理

建立由市纠风办牵头,物价、工商、药监、社保、卫生、质监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督本次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参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纠办发[20xx]17号),制定本次集中采购的纪律;对制定集中采购文件、议价细则及办法,抽取评审专家、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并签封评审结果。

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网上集中采购技术支持和相关服务工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网上监管必要的技术条件。

建立医用耗材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违法违约行为公示制度,招标办公室在 “卫生局网站”上建立淮北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违法违约行为公示栏,及时公示所有在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供应中的违法、违约行为,包括实施及收受商业贿赂的行为、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报价截止后撤销其报价、成交后不能及时履行合同等行为。公示栏上发布的信息,将作为今后集中采购中对企业及医疗机构资信评估的参考依据。实施商业贿赂的企业,将在两年内取消该企业在本地区参加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资格。

七、资格证明文件审核

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投标企业应将产品资格证明文件按照集中招标采购公告的要求递交至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审核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并进行数据处理。

八、集中采购方式

采用集中招标采购方式。

对通过集中招标采购不能成交的品种,实行集中议价采购。

为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让利于患者,本次集中采购接受符合条件的各类器械(检验试剂)生产、经营企业的投标。

九、专家库和专家委员会

各医疗机构根据本工作方案的日程安排,应将符合条件的临床医学、价格、器械管理和护理等方面的专家信息进行整理上报招标办公室。各医疗机构推荐的专家经评审后组成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专家库。

评标专家委员会由9-25人单数组成,根据本次集中招标医用耗材分类,评标专家委员会可分为不同的组,采用分层随机的方式从专家库中抽取。其中器械管理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评标专家人数1/2。各组可参考医用耗材采购量,确定各级医疗机构专家的抽取比例。

专家抽取是在开标现场进行,并抽一定数量的候选专家。要求被选的专家要在一小时内赶到。

十、招标代理机构

医用耗材招标代理机构,是经药监和卫生部门认定、取得中介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社会中介组织,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集中招标采购事宜,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编制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草案,提供招标人审定;

(二)编制医用耗材需求一览表,明确招标人已列入采购计划的医用耗材采购数量,并提供招标人确认;

(三)提供招标人确认采购方式、评标标准和方法;

(四)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以书面方式答复招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

(五)对投标人提交的各种证明文件进行初审,保证文件齐全;

(六)组织开标、评标,向招标人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决定的中标候选品种;

(七)发布中标通知书,组织招标人或者依据招标人的委托同中标企业签订医用耗材购销合同;

(八)向卫生行政部门报送书面评标报告,向投标人公开集中招标采购评标、定标结果;

(九)编制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中标医用耗材采购手册;

(十)提供医用耗材网上交易系统平台和客户端,做好网上交易的技术服务工作。

十一、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向招标人提供医用耗材的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投标人参加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招标(议价)活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二)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商业信誉良好;

(四)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医用耗材供应保障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集中招标(议价)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纪记录。

投标人在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提供处方回扣或其他商业贿赂,进行非法促销活动;

(二)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报价,扰乱市场秩序;

(三)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利益;

(四)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专家行贿的手段牟取中标;

(五)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六)在开标后投标有效期内撤消投标,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医用耗材购销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

(七)对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恶意投标行为或者其他行为。

投标人所提供的必须是其合法生产或代理的医用耗材,并能够按照购销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效期及时供货。

十二、招标采购工作流程

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编制集中采购文件、集中采购目录、编制竞价采购目录、评审规则→发布集中采购公告→发售集中采购文件→企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代理机构对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报价→开标;

1、抽取评标、评审专家委员会→评标(评分入围→专家投票入选)

2、对价格谈判品种→专家建议价格→投标人回复价格→专家投票入选

3、公布中标(成交)候选品种目录→发中标通知书、签订购销合同→医疗机构采购(监督委员会全过程监督)。

十三、集中招标、议价办法

(一)评标、议价原则

集中招标、议价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

(二)评标、议价方式

集中招标(议价)采购的评审工作采取定量评价及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如招标人根据临床需求认为有必要,可对某一产品的所有规格包装进行统一捆绑评审。

评审方式以集中评标、集中议价(价格谈判)两种方式进行。

1、集中评标参照医疗机构对部分常用医用耗材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品牌、采购价格、产品的质量、配送商的信誉和服务等进行评审。集中评标采取定量评价的办法,评审专家根据评审标准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入围的品牌。

2、评标办法

采用要素加权法对投标品种进行百分制定量评价,按照分数高低确定入围品牌。同一质量类别的同一品种,综合评分≥60分的全部入围。

定量评价将优先考虑以下因素:

A、质量和产品包装的实用性;

B、生产企业的技术水平、生产管理经验、质量保证能力和品牌知名度; C、配送企业的商业信誉、质量保证和及时配送能力、仓储设施情况和涉及交货、退货、换货的服务水平;

D、投标人在参加医用耗材集中招标(议价)采购活动前两年内,是否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3、在集中评标过程中,如有投标人对投标产品的报价高于招标人相同品牌型号的近一年的最低购入价,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入围。

4、议价办法

本次议价采取网上和当面价格谈判的形式进行。价格谈判专家与入围供应商进行网上实时在线价格谈判。如果供应商的价格低于或等于专家的建议价格,则该品种直接列入中标候选,否则进入下一轮谈判。谈判结束后,专家将所有未中标的议价品种进行投票表决,以绝对多数原则列入中标候选。

5、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专家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专家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同时未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6、中标结果产生后,报送淮北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议价)采购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存档备查。

(三)确定产品类别层次

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检验试剂、消毒剂质量类别分为:

(1)国产产品;

(2)进口产品。

其它品种质量类别分为:

(1)通过欧盟CE认证或FDA认证的国产产品;

(2)未通过欧盟CE认证和FDA认证的国产产品;

(3)进口产品。

对于合资的产品,如果仅取得了国产的注册证或生产批文,此产品属国产产品;港台澳“许”字号的产品,归属于进口产品。

(四) 价格谈判

网上报价应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所有投标入围企业必须参加报价,所报价格不得高于基准购入价,也不得高于上次报价。

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有报价人公布报价两次。投标入围企业在公示时间内上网响应谈判专家给出的建议价格信息,并可以进行价格调整。

对符合成交参考价的产品,直接进入议价成交候选品种目录。报价高于成交参考价的品种进入下一流程。

经两轮谈判后,高于专家参考价格的,由专家委员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以绝对多数原则确定一种成交候选品种。对符合成交参考价的品种直接进入议价成交候选品种目录的产品,不再进行投票表决。

十四、定标

(一)集中招标(议价)采购的投标品种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和比较后,确定中标品种,并经医用耗材集中招标(议价)采购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审核批准后形成《中标品种目录》,供参与招标的医疗机构执行。

(二)中标结果的公示:由招标人在网上公示中标结果,并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异议问题。

(三)中标通知:

1、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的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产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2、《中标通知书》为中标方与医疗机构签订购销合同的依据。招标人不得在中标目录外采购同类产品,中标人不得放弃中标项目。

十五、采购周期

本次招标采购周期为12个月。

十六、核定临时零售价

各医疗机构根据国家物价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核算成交候选品种零售价格报市物价局备案。

十七、签订合同与采购成交品种

对于已使用过的品种,医疗机构参照上年度采购情况和本次成交候选品种目录,在购销合同中明确采购数量。合同采购量可以在±20%的范围浮动。在本次采购周期内,如果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应顺延至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至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医疗机构和成交人必须按照合同购销成交品种,不得在合同之外另行签订其他合同或协议。

集中采购成交价格为医疗机构的购入价格,医疗机构不得再与成交人进行价格谈判。成交人必须有能力履行合同义务,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品种,也不得将成交品种分包给他人。

十八、中标品种的配送

(一) 投标人应具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满足所有招标人临床使用的配送能力;

(二)生产企业作为投标人,其中标品种可以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也可以由生产企业委托批发企业或其他物流企业代理配送。委托配送的,生产企业对配送承担连带责任;

(三)招标人通过评审和比较,确认投标人不具备对所有招标人进行及时配送能力,可直接宣布投标人为不合格。

十九、结算办法

医疗机构应按照医用耗材购销合同中签订的货款结算办法,对成交人按时结算货款。结款时间由招标人和成交人协商确定,以确保我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信誉。

二十、集中采购代理服务收费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湖北省物价局文件执行。

二十一、数据准备

(一)医疗机构历史采购数据

统计汇总医疗机构上一采购周期内的医用耗采购数据,作为编制采购目录、设定准入价和标底的依据。

(二)准入价和标底

按照不高于医疗机构上一采购周期和周边地区采购价格的原则,制定集中采购药品投标报价的基准价,在基准价的基础上设定一定的降价幅度作为标底。

基准价是集中招标和邀请竞价采购报价的最高限价,是根据专家评定、医疗机构采购信息和其他市场信息编制的,反映医疗机构当前医用耗材的采购价格水平。

二十二、备案采购

原则上,在两次招标期间内,各医疗机构不准引进新的医用耗材品种,如确实临床需要,可采取备案制度进行采购。首先由医院临床科室提出申请并报医院药械科,药械科提请医院研究后报市招标办,由招标办在进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定期召集专家进行论证、评审、议价采购,各医疗机构不得未经备案自行采购。

二十三、招标采购效果评价办法

集中招标采购效果从两方面进行评价

(一) 平均降价比例

降价比例是指中标医用耗材的零售价与政府规定零售价或企业自主制定零售价相比计算出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某中标医用耗材的降价比例 = (政府规定零售价或企业自主制定零售价-中标医用耗材零售价)/ 政府规定零售价或企业自主制定零售价×100% 平均降价比例是指中标医用耗材降价比例的加权平均数。

(二)减轻患者医用耗材费用支出

减轻患者医用耗材费用支出是指中标医用耗材零售价格降低,使患者减少支付的那部分差价款。其计算公式:

减轻患者医用耗材费用支出=(政府规定零售价或企业自定零售价-中标零售价)×合同采购量或预计采购量。

招标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xxx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精神,按照《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工作方案》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通过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健康成长,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部门管理、学校实施”的基本模式,坚持“安全第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和“经济、营养、卫生、方便”的基本要求,稳步实施。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标准、范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实施的对象为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日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以食品实物形式由学校负责发放,供学生食用。

(二)供餐模式、内容。供餐采取学校食堂供餐和蛋奶供餐两种模式。具备食堂条件的学校按照营养食谱由学校食堂提供营养午(早)餐;不具备食堂条件的学校,暂按蛋奶供餐模式过渡运行。

四、资金来源

实施“计划”所需资金,其中营养餐学生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待遇及水、电、燃料费用待全面实施后由区财政统一协调解决;学校食堂建设由区教体局商财政局科学制定学校食堂改造建设规划,并统筹义务教育工程项目资金,将学生食堂和必要的设施设备优先建设,通过三年基本完成全区食堂改造建设任务。

五、主要工作及有关要求

(一)核定实施对象。区教体局负责建立营养餐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的动态监控,严防套取、骗取资金行为的发生。

(二)制定营养食谱。由食药局牵头,教体局配合,组织营养专家制定营养配餐标准和操作指南。食谱制定要结合学生体质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物产特点,科学制定。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并保证学生每周食用一定数量的牛奶和鸡蛋。

(三)招标采购。营养餐所需牛奶、鸡蛋、粮油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货商;蔬菜、肉(禽)类等农副产品,由实施学校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各供货企业,均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供应学校的米、面、油、酱、醋、盐等食辅材料必须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QS)。食品原料配送服务要纳入招投标合同或采购协议。招标采购工作由区财政局牵头,教体、卫生、食药、质检、物价、监察等部门参与,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价格公正合理。

(四)加强食堂管理。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重点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质量关。严防霉变、腐烂、污染和生虫不洁等现象的发生;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个人卫生习惯。凡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严禁从事学校食堂工作;加强学校食堂供餐管理。实行试尝制度和陪餐制度,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实行独立核算、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学校食堂结余款项,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或其它方面的支出。各相关部门要依据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作,确保食堂供餐安全。

(五)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由区卫生局负责,教体局配合,制定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并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六)组织培训。由区教体局牵头,人社、扶贫、卫生、食药等部门配合,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

(七)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区卫生局牵头,公安、食药、宣传、教体等部门配合,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各实施学校要建立本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计划”实施的领导,成立由区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及分管教育领导任副组长,教体、财政、食药、发改、监察、农业、卫生、审计、工商、宣传、质监、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营养办)设在区教体局,具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各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由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明确部门责任。“计划”实行“三长负责制”,即部局长、镇(办)长、校长是实施工作第一责任人,其工作职责是:教体局长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计划”实施方案和各项管理制度;全面负责“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牵头负责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配合财政局做好“计划”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管工作。财政局长负责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负责“计划”各项经费的筹措和按时拨付工作;负责“计划”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管工作;牵头做好食品及原材料的招标采购工作。发改局长负责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开展生产成本调查,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计划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

农业局长负责组织对供给学校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农牧企业、农村经济联合体和农户面向农村学校定点生产、加工和集中配送食用农产品。工商局长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日常监管;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安全监管,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每月检查供应商库存条件至少一次,对食品材料进行查验并做好记录;安排工商所定期检查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的食品安全,防止“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及过期食品进入校园;根据本部门工作相应职责制定“计划”实施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工作。质量技术监督局长负责对供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履行自身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对供餐食品进行抽检,对实施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对“问题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依法出具科学、公正的检验报告,为处理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卫生局长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协助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宣传教育方案,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学校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工作;协助教体、劳动部门培训从业人员,对学校师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会同教体部门与学校和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负责制定营养食谱;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加工、贮存、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协助查处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制定具体的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和教材,对实施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供餐企业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监察局长负责对有关部门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计划”实施过程中群众对违规、违纪人员及事件的举报和反映;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追究违规违纪及失职、渎职人员责任,促使“计划”实施公开、透明。

审计局长负责对“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保证资金安全。公安局长负责配送车辆的监管和服务工作;建立配送绿色通道,确保食品材料安全及时送达;负责实施过程中刑事案件的立案和侦查工作。人社局长负责配合教育、食药、xxx门制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计划,免费对实施“计划”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素质。镇(办)长负责本辖区内“计划”的实施工作;组织成立本辖区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小组,定期研究辖区内“计划”实施的相关问题;整合辖区内各部门工作职能,定期检查各校的具体实施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化解辖区内“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职责。负责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和监管工作。中心校长负责制定辖区实施方案,细化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组织对辖区学校实施过程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工作;每周对学校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详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对“计划”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设立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制定“计划”实施的绩效考核方案,调动教师参与、支持营养改善计划的积极性。各实施学校校长负责制定本校“计划”的实施方案及详细的管理措施,负责“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食堂管理工作,重点加强食品采购、接收、储藏、出库、加工、试尝、留样、分发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及食堂卫生监管,保证校园食品安全,确保安全运行;做好周食谱公示工作;组织和管理学生安全、文明就餐;负责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学生及家长进行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在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做好学校食堂建设工作;负责建立完整规范的档案资料。

(三)深入广泛宣传。各相关部门要从保障学生健康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出发,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意义,为实施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积极开展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饮食习惯和卫生习惯,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要认真抓好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要以实施“计划”为契机,全面加强中小学生体育、卫生工作,促进中小学生文明生活,健康成长。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级部门要加强对原材料采购、配送及食堂加工、学生食用全过程的监督,做到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卫生安全。在实施过程中,由区政府办牵头,监察、审计、教体、财政、卫生、食药等部门组成监管工作组,加强对“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各镇、办事处要成立由纪检领导、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学校实施“计划”监管小组,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计划”落到实处。

(五)实行目标考核。“计划”实施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区政府对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镇办进行目标考核,教育局对实施学校校长进行目标考核。

七、责任追究

(一)工作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计划”实施过程中,引发或造成不良的后果,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质量责任追究。凡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和质量安全标准的蛋奶粮油及原辅材料,造成中毒事件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取消供货商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管理责任追究。学校必须按区营养办的规范性要求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不得自行采购蛋奶、粮油等食品原材料。对因学校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职,造成事件(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学校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管理责任。

(四)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区财政局、教体局负责监督检查各校“计划”实施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区审计部门年终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挪用、挤占、贪污、浪费和违规使用资金的将直接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招标方案 篇5

一、招标代理思路及工作流程

对该项目的代理工作我公司给予高度重视, 为全面完成业主方招标代理工作,为业主挑选即经济又有实力的中标人,我公司针对本次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组织和准备,选拔专业齐全、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并具有丰富经验和强烈服务意识、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专项业务部,负责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并针对该项目的特点编制各类文件,依法实施招标组织活动,确保本项目顺利进行。

我公司在实施代理活动中,认真领会低投入、高产出的办事原则,维护业主方的利益,真实反映项目具体特点、管理模式,为业主提供更详细、更全面的建议和意见,提供专业工程咨询和代理服务,对潜在风险提出防范建议,制定在代理工作中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做出服务承诺。

我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及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取得了较好的招标效果,维护了招标单位的利益,同时也维护了各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我们的工作不仅得到各业主单位的好评,也得到广大投标单位的信任,至今我公司在招标代理工作中仍保持零投诉。

一、招标代理思路及工作流程

(1)项目报建(初步发包方案、项目立项批复及招标代理合同备案) 根据贵单位项目的立项批复、项目发包初步方案以及与贵单位签订的代理合同等至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报建及备案,并配发项目代码。

(2)发布招标公告及接受报名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根据招标项目特征(如:招标范围、建设规模、结构等基本信息)编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自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为报名时间,所有投标人可以通过报名的方式参加此次投标,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进行,由此确定潜在投标人。在完成上述所列工作的`同时,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标底工作与其穿插进行,并报送贵单位审查,直至贵单位满意。

(3)发招标文件至开标

《招标文件》定稿后送至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备案,并确定开标时间、地点,然后发往各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必须载明投标截止日期、开标日期、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投标有效期、提出书面疑问及发放补充答疑时间等内容。自发出招标文件至开标,不得少于20天。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投标截止日7天前

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10天前发往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果有的话)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不少于45天。

(4)评标、定标

在投标截止日前接收所有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后,组织现场开标、唱标,随后在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评标室,由其评委库中抽取的专家评委及贵单位评委组成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列明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政府投资项目是由第一名中标),同时进行预中标人公示。

(5)发中标通知书

自提交预中标人公示后即可办理中标通知书,然后进行中标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6)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施工合同等备案

开标、评标工作结束并确定中标人后,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由贵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与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向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备案。

(7)合同草拟

合同草拟工作将在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进行,充分理解、融入贵单位的意见及要求,并于确定中标人后,协助贵单位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的内容,确定合同条款,不得与其相违背。

(8)卷宗资料

招标代理过程中相关资料,每进行一步,我公司都将书面正式文本提交贵单位,并与整个项目代理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一套完整资料交由贵单位存档。

综上所述,完成自发布招标公告至确定中标人等工作需要30~3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