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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学生的星级评定工作方案

2025/06/04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做好学生的星级评定工作方案(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做好学生的星级评定工作方案 篇1

一 、 评选宗旨

为了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在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学生乐于学习,也乐于帮助他人学习。我班从本月开始将进行勤奋学习之星之星的评选活动。

二、 评选对象:

1.1班

三、评选时间:

4月1日到4月30日

四、评选标准

原则上班级之星的评选活动每周1次,班主任需根据条件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认真执行,班委认真核实。

1、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学好问,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 善于分析,勤于总结,具有良好学习习惯。

3、 学习成绩突出,各科学习总评成绩均名列班级前茅,在评选前的最后一次大考(包括期中、期末或平时测验)中,总分必须在全班10名以内。

4、 能够主动帮助他人一起提高学习成绩,至少有一名帮扶对象。

5、能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作业,作业书写整洁、美观且正确率高。

6、 积极配合班级提升班级的学习氛围。

五、 评选办法及表彰:

经过学生自主报名(或由班委提名),在勤奋学习之星评选委员

会进行投票选举表决。评委会人员组成:班主任,科任老师1名代表,班委3名代表,学生2名代表。

将评选结果在班级公布,做好记录,在期末进行表彰。

六、准备材料

1. 填写“勤奋学习之星”申报表

2. 近期生活照一张

做好学生的星级评定工作方案 篇2

为了进一步发掘、培养和宣传优秀学生,积极发挥正确价值导向在学生成长中的作用,在校园中树立向榜样学习的良好氛围,鼓励和带动更多的学生共同进步,根据学院《评选“每周一星”活动方案》相关要求,中专部开展本学期“学生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结合中专学生特点,重视对学生情感、意志、行为等培养,及学生内心世界的塑造和自我教育,鼓励学生在争当先进过程中培养自信心和荣誉感,并在中专部树立一批优秀学生榜样,通过他们在学习、生活、行为规范中的模范表率作用,从而激励全体中专生相互学习、健康成长、完善自我,进而推进优良学风、校风建设。

二、评选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采取学生自荐与班级推荐相结合方式,推选积极上进、品德优秀、爱校爱班、乐于奉献、热心做好事、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在学生中威信高,堪称榜样的优秀学生。

三、评选办法及步骤

各班根据学生表现情况,召开“学生之星”评选主题班会,推荐人选,填写申报表,班主任签字后上交学生科。学生科将召开班主任参与的评审小组会议集中评选,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奖励。

四、宣传、学习

1、各班对评选的“学生之星”简介,在班级固定位置张贴宣传,并鼓励人人都争当“学生之星”,号召大家向不同类型的“星”学习,人人争创先进。

2、学生科将评选出的“学生之星”先进事迹,在中专部网站和宣传栏中宣传,号召大家学习,同时作为“每周一星”向学院推荐。

3、“学生之星”学年度评优、评先、推荐入党等优先考虑。

五、“学生之星”类别及评选条件

1、全面发展之星:思想表现良好,品行端正,能起模范带头作用;自主学习,勤学善思,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纪律、卫生、安全等方面做出贡献;无旷课等违纪行为。

2、学生干部之星: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强;工作认真负责;能发挥老师与学生之间的桥梁作用,且能解决简单的班务活动难题;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无旷课等违纪行为。

3、学习之星:勤奋学习,各门功课优秀;能结对帮助学习有困难同学;无旷课等违纪行为。

4、进步之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多次受到表扬;在学习、纪律、自我管理等各方面有很大进步。

5、文明之星:遵守《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遵纪守法,文明礼貌;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请假;参加各项活动遵守纪律;学雷锋做好事;勇于举报违反校纪校规等行为。

6、公益之星:积极带头参加学院组织的劳动等各项公益活动;勇于批评有不良行为同学并督促改正;在卫生大检查等活动中,所在班级、寝室未受批评。

7、文艺之星(书法、绘画、舞蹈、写作和竞赛等):在艺术方面有某一特长,且参加学校等院级及以上活动获奖,或相关作品在相应艺术期刊等发表。

8、体育之星:能积极出操不旷操;主动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在学院运动会、体育比赛中得奖者评选优先。

9、创新之星:有创新意识和能力,在“五小”(小发明、小创新、小制作、小论文、小设计)方面有创造发明亮点或成果;在学院及以上组织的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奖者评选优先。

10、其它。

做好学生的星级评定工作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教育引导全体学生,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先进,表彰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涌现出的先进学生代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我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

凡评选为“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态度端正,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并接受学校、教师和同学的监督。

二、评选类别及标准

1、学习之星:

①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

②学习积极主动,勤学好问,刻苦钻研;

③学习方法得当,勇于克服学习中的困难;

④学习成绩优异。

2、礼仪之星:

①尊敬师长,孝敬父母,言谈举止文明礼貌;

②同学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相互尊重,相互合作;

③仪表整洁端正;

④有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和兴趣爱好。

3、勤劳之星:

①有一定的劳动技能,积极参加学校的公益劳动,不怕苦,不怕累,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②能出色完成卫生值日或学校卫生大扫除的劳动任务,自觉维护卫生保洁区及学校、教室的环境卫生;

③能对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予以劝阻。

4、纪律之星:

①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②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③有正义感,能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进行劝阻。

5、进步之星:在周清、月考或学校组织的各类大型考试中取得明显进步,或在学习生活中有明显进步的优秀学生。

6、管理之星:在班级(包括班团干部、课代表、小组长等)、督察组、协管员、学生会等学生自治组织中工作主动、以身作则,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

7、诚信之星:在班级诚实守信,勇担责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班级各项活动的学生。

8、阅读之星:阅读兴趣浓厚,阅读有计划、有目标,能在班内发挥课外阅读的模范带头作用,阅读量大,阅读范围广泛,坚持摘抄或写读书笔记。

三、评选办法

1、“校园之星”每月评选一次,评选采取学生自荐和同学、老师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以上条件的同学,可以向班主任老师自荐,也可以由其他同学或老师推荐产生。

2、每月每个年级推荐上报“学习之星”“礼仪之星”“劳动之星”“纪律之星”“进步之星”“管理之星”“诚信之星”“阅读之星”各2名,共16名。要求16名学生须分别来自不同的班级,具体班级由年级组确定,建议逐班依次轮换。

3、每月25日之前以年级组为单位上报推荐资料。资料如下:

(1)5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若个人无照片,学校可组织集体拍摄)。

(2)100字以内推荐词1份,推荐词必须由同班同学以第三人称形式撰写。要求做到语言精炼、用词准确得体、文句优美。

(3)上交要求:

①照片命名格式“姓名+班级”提交;

②推荐词以年级组为单位汇总于“附件1:金塔县中学‘校园之星’推荐表”。

四、宣传办法

学校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橱窗等对评选出的“校园之星”进行宣传报道。

五、注意事项

1、各年级、各班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使活动起到启发德育的作用、利用选树、宣传班级典型的良好契机,加强对全体学生的正确引导,真正把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推荐上来。

2、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3、各年级、各班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先进学生的优秀事迹,通过平凡小事,折射出学生的高尚品质和人性光芒,共同创设“让学生尝到成功的喜悦”的良好氛围。

做好学生的星级评定工作方案 篇4

为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效果,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优化个性,培养特长,促进学生不断成长为志存高远、德才并重、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不断探索典型引领的新模式,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xx-20xx年)》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榜样的力量引领广大青年,汇聚正能量,追逐新梦想,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基本原则

“xx校园之星”评选活动以“务求实效、广泛参与、多角度设奖、深入挖掘、公正公开”为原则,在全校范围内选树模范典型。从学生学习、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等多方面综合考虑设立奖项,激发学生积极向上的意志品质。

二、评选办法

(一)奖项设置

面向学校全体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开展“xx校园之星”评选,设立“学习之星、道德之星、体育之星、创业之星、科技之星、文艺之星、劳动之星”等奖项。若有典型人物,“xx校园之星”评选范围可进行外延,各学院可依据特点自行设置奖项,报学校“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批。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xxx学院在籍学生;

(2)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无纪律处分;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无未通过课程/环节;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各种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体能测试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及以上。

2、专项条件

(1)学习之星

具有端正的学习态度,明确的学习目的,勤学善思,能带动所在班级或专业形成良好学习氛围,积极推动学风建设,学习成绩优异。

五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4。5及以上;四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4.0及以上;三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二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二等奖学金;一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三等奖学金。

(审核认定部门:教务处、学生处)

(2)道德之星

1)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青年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2)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3)见义勇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个人事迹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介绍,并引起较大反响或获得表彰奖励的。

五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国家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四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省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三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市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二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校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校级表彰奖励的;一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

(3)体育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学生运动会或在省内同级别单项赛事中获奖取得名次的;

2)参加单项赛事必须是全国或黑龙江省大学生体协举办或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单项协会主办的赛事。

五星体育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四星体育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六名;三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获得第一名;二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一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六名。

(审核认定部门:体育学院、教务处)

(4)创业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奖项的创业团队负责人;

2)已开始创业的在校大学生且为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团队主要负责人(截至通知发布时间所持股份≥30%);截至通知发布时间,其项目实际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含3个月);

3)创办企业已吸纳就业人员5人以上(含5人),或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或技术、商业模式有创新,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或营业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

五星创业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的;四星创业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的;三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二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二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一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

(审核认定部门: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5)科技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并取得成绩的;

2)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3)发表期刊学术论文。

五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或发表1篇及以上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四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二等奖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三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二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一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审核认定部门:科技处、教务处)

(6)文艺之星

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大学生文化艺术竞赛并取得成绩的。

五星文艺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四星文艺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三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二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二等奖;一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三等奖。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教务处)

(7)劳动之星

1)积极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并作出积极贡献;

2)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管理工作,服务意识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与学校倡导和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在生产、经营、改革、管理、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受到表彰的。

五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国家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四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省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三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市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二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校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校级表彰奖励的;一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学生处)

(三)评选流程

“xx校园之星”共分五个等级,其中五星、四星“xx校园之星”,由学校进行评选;三星、二星、一星“xx校园之星”,由各学院进行评选,奖项就高评选,不可重复获奖。各学院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自主申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据《xxx学院关于学科竞赛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及其他评选办法进行审核、认定,通过后由“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最后评定,公示五天,广泛接受监督。

(四)表彰办法

表彰分为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1、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章。奖励“xx校园之星”五星、四星获得者。

2、颁发奖金。参照《xxx学院关于学科竞赛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及其他奖励标准,颁发相应奖金。

(五)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10月上旬—11月上旬,要把宣传活动贯穿评选表彰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宣传阵地尤其是易班等新媒体的积极作用,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营造氛围。

2、推荐阶段。11月上旬—11月中旬,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按照“xx校园之星”的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推荐候选人。对候选人情况审核后,在指定时间内,报送审核认定部门进行评选。

3、评选阶段。11月中旬—12月上旬,审核认定部门按照《方案》中评选条件,确定人选,报学生处汇总(同一奖项有多个审核认定部门的,由第一位牵头汇总,统一报送),学生处将汇总结果呈“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定表彰人选。

4、表彰阶段。12月中旬,经“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定后,作出表彰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将评选活动作为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各部门要按照工作部署及职能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好推进评选活动的各项任务。成立“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体育学院主要负责人,各学院书记、院长。

(二)坚持公正公开。严格选拔程序,坚持推荐标准,以公正公开为原则,切实把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信可学的学生典型人物挖掘出来、推荐上去。在组织评选过程中,要宣传好、执行好、维护好有关评选纪律,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榜样人物事迹,在校园内大力营造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学生荣誉感、自豪感,充分发挥先优引领作用。

做好学生的星级评定工作方案 篇5

为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理论素质、科学文化素养,持续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用平台的积极性,在全市营造崇尚学习、加强学习的浓厚氛围,决定开展2022年晋中市“学习强国”学习之星评选活动。

一、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24时

二、参与范围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晋中市组织构架内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学员,以晋中手机号码注册并进行实名认证的用户。

三、设置项目

(一)学习标兵100名

(二)年度优秀学员100名

(三)挑战达人20名

(四)模范学习组织10名

(五)优秀管理员10名

(六)优秀审核员10名

(七)优秀供稿员10名

四、项目标准

所有参与人员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政治权利,无犯罪记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一)“学习标兵”标准

1.报名资格为总积分≥58000分;

2.根据总积分排名,排名前100名为“学习标兵”;

3.总积分相同的,选择年度积分最高者,两者都相同的,选择先报名者。

(二)年度优秀学员标准

1.报名资格为2022年学习积分≥8600分;

2.根据年度积分排名,排名前100名为年度优秀学员;

3.年度积分相同,选择总积分最高者,两者都相同的,选择先报名者。

(三)“挑战达人”标准

1.2022年上半年至少2次全部答完挑战答题题目且未使用复活功能的;

2.根据通关次数排名,排名前20名为“挑战达人”;

3.通关次数相同的,选择总积分最高者;两者都相同的,选择年度积分最高者;再相同,选择先报名者。

(四)模范学习组织标准

1.评选范围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学校和社会组织;

2.单位领导重视,班子成员带头学习使用,党员干部日人均积分达到40分以上,党员标记工作全部完成;

3.组织架构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党员干部全覆盖,注册用户达到本单位在职全员的80%及以上,社会群众广泛参与;

4.积极筹建或使用“学习强国”线下空间,开展各类宣传推广应用活动,推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网络;

5.在晋中学习平台发稿10篇以上,或在晋中学习平台上传“学习强国”宣传推广活动、先进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等内容1篇以上,或在省平台发稿5篇以上,或在总平台发稿1篇以上;

6.由各县(区、市)委宣传部、市直各党(工)委进行资格验审并负责推荐,推荐名额1名。

7.根据综合工作实绩进行排名,排名前10名为模范学习组织。

(五)优秀管理员标准

1.组织架构中学员数超过50人的平台管理人员;

2.年度积分≥6500分;

3.党员标记工作完整度100%,本单位注册用户超过在职全员的80%,日活跃度超过30%;

4.对本级通讯组建设作出突出成绩,组织参加推广应用活动且成效明显的;

5.根据工作实绩及年度积分进行排名,排名前10名为优秀管理员。

(六)优秀审核员标准

1.各县(区、市)委宣传部通讯组、市直各党(工)委通讯组中审稿并直接向晋中学习平台供稿的人员;

2.年度积分≥6500分;

3.上半年审核稿件200篇及以上且质量较高、错情较少的人员;

4.依据《“学习强国”晋中学习平台内容质检简报》的通报率(通报数/省平台签发数),由低到高进行排名,排名前10名为优秀审核员。若出现同名次影响排名的,选择年度积分高者进行评选。

(七)优秀供稿员标准

1.晋中学习平台供稿链路中的供稿人员;

2.年度积分≥6500分;

3.上半年供稿50篇及以上且质量较高、错情较少的人员;

4.依据《“学习强国”晋中学习平台内容质检简报》的通报率(通报数/省平台签发数),由低到高进行排名,排名前10名为优秀供稿员。若出现同名次影响排名的,选择年度积分高者进行评选。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学员可通过“学习强国”强国通扫描对应二维码进群直接报名,并填写相应的《报名表》(电子版)上报至邮箱xx@163.com(二维码、《报名表》见附件)。上报电子版《报名表》命名格式:“报名项目+积分+名字”,例:“学习标兵 61000分张三”“年度优秀学员9000分李四”。请学员严格按格式要求报送,否则资格作废。

注意:同一名学员只可申报其中一项评选项目,重报学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名需提供资料

学习标兵、年度优秀学员、挑战达人、优秀审核员、优秀供稿员需填写相应的《报名表》并分别提供总积分、年度积分、挑战答题通关记录等印证资料。

优秀管理员需填写相应的《报名表》,并提供总积分、年度积分的印证资料,及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将申报资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扫描件报送。

模范学习组织需报送8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将申报资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扫描件报送。

(三)报名时间。个人积分截止时间6月30日24时,以6月30日成绩为准。报名时间截止7月1日16时。

六、资格审查

各评选项目入围人员名单将于7月4日前分别在“学习强国”评选活动群内公布,请大家及时关注群内消息。

为核验入围人员资格,请学习标兵、年度优秀学员、挑战达人、优秀审核员、优秀供稿员入围学员携带纸质版《报名表》及相关印证材料到所属县(区、市)委宣传部,开发区党工委、市直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工信局党委进行资格审核并加盖公章,并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发回邮箱:xx@163.com,截止时间7月5日。

七、活动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学好建好用好“学习强国”晋中学习平台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学习强国”晋中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广泛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并对照评选标准要求,严格把关资料内容。

此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主办,市委讲师团承办,“学习强国”晋中学习平台具体实施。评选结果将在“学习强国”晋中学习平台“‘学习强国’在晋中”栏目进行公布。并对各模范学习组织、涌现出的典型人物进行宣传报道。

做好学生的星级评定工作方案 篇6

一、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高一新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培养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一名优秀的河中人,经研究决定在高一年级中开展“学生之星”的评选活动。

二、活动主题:

赢在起跑线争做学生星

活动宗旨:公开公平公正

三、评比内容及类别:

根据学生思想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个性心理素质、身体素质、审美素质、劳动技能素质等方面的表现,分别评出:勤奋努力之星、团结守纪之星、文明礼仪之星、勤俭节约之星、助人为乐之星、运动健康之星、管理服务之星、环境保护之星、文学艺术之星、劳动卫生之星。

四、评选条件

凡申报“学生之星”的学生都必须能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三河口中学一日常规》,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且成绩良好,体育成绩达标,在此基础上,具有特殊的才能,取得突出成绩,方能参加评选。

(1)勤奋努力之星:学习刻苦,各科成绩突出,发展平衡,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历次考试中取得优秀成绩,或入学以来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各方面逐渐进步不断提高,追求进步。

(2)团结守纪之星:热爱学校、热爱班级,有很强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心,能与同学平等友好相处,乐于帮助同学学习和做事,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考试不作弊,平日不抄作业、不弄虚作假,无违纪、违规行为。

(3)文明礼仪之星:尊重他人,语言、举止文明、有礼貌、有符合社会规范、符合中学生主流意识的审美观念,对怪异服饰、发型和行为持冷静的批判态度,言行仪表符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做损人利己的事情,遇事坚持道义,主持公道。

(4)勤俭节约之星:节约意识强,爱护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平时能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不乱花零用钱,不乱买零食,生活简朴,同学之间不攀比,不讲排场,有典型事迹,得到大家一致好评。

(5)助人为乐之星:讲奉献、有爱心、能够主动帮助弱小或其他有特殊情况的同学,有拾金不昧行为,在帮扶贫困生中踊跃捐资。

(6)运动健康之星:身体素质良好、积极参加并长期坚持体育锻炼、坚持上好两操一课、有爱好和特长的体育运动项目,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在学校及以上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和比赛有较好名次,讲究个人卫生,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7)管理服务之星:积极参与学校或班级管理工作,有服务同学意识,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声誉,在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学生会干部或各班班干部。

(8)环境保护之星:具有节水、节电、防止污染、绿化等基本意识,具有良好的环保意识和习惯,不乱倒垃圾,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折损花木、值日工作认真,不逃避值日责任、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和公共设施。参加环境保护志愿者活动、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能从自身做起,动员组织开展环保行动,向有关单位提出环保建议,监督举报污染环境或破坏环保设施的行为。

(9)文学艺术之星:热爱文学创作与读书,有一定的文学基本功、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征文活动,积极投稿;具备良好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积极参加演讲、诗歌朗诵、辩论等竞赛活动,曾在校级(含校级)以上比赛中获奖;对书法、绘画、摄影等具有浓厚兴趣,并具备扎实的基本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相关活动并获奖,能够积极配合做好板报宣传等工作;能利用舞蹈语言展示学生青春风采,积极参加学校各种文艺汇演、歌唱等活动有出色表现并获好评。

(10)劳动卫生之星:积极主动参加班级、学校、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尊重劳动者、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班务、家务、个人内务积极完成,生活自理能力强,力所能及的劳动积极参加,值日工作认真无逃避现象,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和公共设施。

五、评选办法和程序:

1、本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各班级根据“学生之星”申报条件,评比出本班级“班级之星”,每种类别的“班级之星”人选为1-2人(将符合评选条件的人选名单与相关材料报校政教处,宁缺毋滥)各班级组织初评的过程必须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干部推荐和学生自荐的方法。

2、各班级在班级内部“班级之星”评选的基础上,推荐(或自荐)1-2名同学(必须是班级之星中产生)参加年级“学生之星”的侯选(填写“学生之星”申报表,写明参评项目,另附一份400字左右的自我评价或介绍,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年级将根据各班级上报的推荐材料,经评审小组,评选出各种类别的“学生之星”的正式候选人各1-2名,向全校公示。

4、“学生之星”评选结果将利用学校宣传橱窗、《荷风》校刊向全校公示,并进行表彰,对获得“学生之星”荣誉称号的个人授予荣誉证书。

六、几点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班级的推荐和自荐工作。

2、要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学生之星”的示范带动、教育作用,为广大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的健康成长,加速成才。

3、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保证时间,要认真组织好“学生之星”候选人的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