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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2025/06/05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小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方案(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篇1

为加强学校教学质量管理,提高教师质量意识,规范我校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工作,客观评价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一)通过科学、客观的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全面反映教师的业务表现和工作实绩,获得全面、综合的教学质量信息。

(二)发挥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

(三)为教师评聘职称、评优评先、考核奖惩等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坚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制订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情况。

(二)目标、过程与效果相结合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把教师教学工作过程、教学效果和工作目标联系起来,对教师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价。

(三)科学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既力求考核指标体系和标准科学严谨,准确反映教师教学工作实际,又对教师提高业务素质提出导向性要求,同时,应简便易行,便于操作。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校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

四、考核分值

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满分110分,由学生对教师的“评教”分(40分)、教学督导组的“评教”分(15分)、各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分(25分)、教学工作量评定分(20分)和教学工作奖励分(10分)组成。

五、考核记分办法

(一)学生“评教”记分办法

学生“评教”的记分满分为40分。通过网上评教系统与纸质评教表相结合的方式对任课教师进行评分。

(二)教学督导组“评教”记分办法

教学督导组“评教”的记分满分为15分。教学督导组由学校、学院两级督导员组成,按照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的工作安排,每学期教学督导组至少对每一位任课教师进行一次以上的随机听课,并进行打分。

(三)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记分办法

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含同行评价)考评的记分满分为25分。其中,教师授课整体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分值20分,积极参与学院安排的各项教学活动分值5分。各学院考评方式和评分细则可根据本专业教学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四)教学工作量记分办法

教学工作量的记分满分为20分。

1.达到学校要求的基本工作量,即周平均8学时,记16分,学院可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满分的周平均学时上限,超过部分不再记分。兼职教师记16分(经批准的特殊情况兼课,周课时4学时以上部分每增加1学时加1分,至20分为止)。

2.达不到周平均8学时的专职教师(没有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参加计算),每减少1学时扣1分。

(五)教学工作奖励记分办法

教学工作奖励的计分满分为10分,教学奖励分在文件确定的当学期一次性记分,同时参加多项者累加,总分不超过10分,同一项以最高级别记分。

1.教学工程项目:国家级记10分;省(部)级记8分;校级记3分。

2.教学成果奖:国家级记10分;省(部)级记8分;校级记3分。

3.教学研究项目:国家级记8分;省(部)级记5分;校级记2分。

4.教师职业技能比赛:国家级记8分;省(部)级记5分;校级一等奖记3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

5.辅导学生比赛获奖:国家级一等奖记10分,二等奖记8分,三等奖记6分;省(部)级一等奖记8分,二等奖记6分,三等奖记4分;校级一等奖记4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

以上第1、2、3项中,国家级项目按前10名计分,省(部)级项目按前7名计分,校级项目按前5名计分,按照排名次序依次递减0.5分,最低0.5分。第4、5项按项目计分。

六、考核等级

(一)学期考核等级

1.优秀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前30%且达到相应职称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优秀。

2.良好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30%至70%之间且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良好。

3.合格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70%之后且无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合格。

4.不合格

考核学期内出现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二)年度考核等级

1.优秀

(1)各学院学年度考核优秀名额为在本部门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30%。

(2)各学院将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均为良好等级以上且至少有一次优秀、考核分值均达到相应职称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教师的两学期考核分值之和进行排序,按照本部门优秀名额确定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等级教师。

2.良好

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分值之和在本学院前70%,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等级未评定为优秀且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良好。

3.合格

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分值之和在本学院70%之后且无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合格。

4.不合格

学年内出现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七、有关规定

(一)学生对教师的“评教”分值、教学督导组的“评教”分值、各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分值均为原始满分100分按照40%、15%和25%折算后的分值。

(二)教学工程项目的类别以河南省教育厅文件为准;教学成果奖可参评及获奖项目以河南省教育厅文件及我校校级评选及推荐为准;教学研究项目以河南省教育厅立项建设及我校校级立项及推荐项目为准。

(三)在考核学期内没有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参加考核(带队实习教师除外)。

(四)带队实习教师和经学校同意有特殊任务的教师考核,由教务处、各学院根据教师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细则另行制定)。

(五)辅导员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按照《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优秀率按照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办法规定的前30%执行。

(六)课程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按照《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课程教学工作质量评价实施办法》(校教文〔2012〕1号)精神执行。

(七)各职称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教授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90分,副教授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85分,讲师以下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80分。

(八)其他非归属学院的教研室(科)按照考核标准对任课教师单独进行考核。

(九)各学院各考核等级人数按照规定比例采取四舍五入办法确定。

(十)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分值一个学年内连续两个学期在学院排名前5%,且两个学期学生评教平均分值高于38分的(按比例折算后的分值),本学年校内津贴按照本职级升一级标准发放(教授职级升一级的,标准按照副教授升教授职级差执行),于下一学年执行,同时不再享受《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津贴补充规定(试行)》(校政文〔2010〕102号)规定的奖励;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分值一个学年内连续两个学期在学院排名后5%(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学院排名定为后5%),且两个学期学生评教平均分值低于34分的(按比例折算后的分值),本学年校内津贴按照本职级降一级标准发放(助教职级降一级的,标准按照讲师降助教职级差执行),于下一学年执行。

八、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小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篇2

一、考核工作目标

为了推进我县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活动。

开展这项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常规教学管理,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引导教师钻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断创新,努力实现教师教学技能发挥最大化、教学过程最优化、教学绩效最佳化的目标。

二、考核对象与时间

全县在职中小学教师(含中专、特校、幼儿园教师及代课教师,下同)均应参加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

乡镇中心学校管理人员及学校非教学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考核将按系列另行分别组织。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结束前完成。

三、考核内容及等级划分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教学素质(15%)——主要考查素质基础和平时教学技能发挥情况;

2、教学过程(45%)

①教学设计(10%)——主要考查教师常规教案的设计(含基本课件制作)的情况;

②课堂教学(25%)——主要考核教师课堂教学的组织和实施情况;

③教学批辅(10%)——主要考核作业批改和师生辅导的情况。

3、教学效果(30%)——综合考查教师教育教学的绩效。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习方式、学习方法与能力以及考试成绩,同时参考平时其他教学考查和学科活动绩效等情况。

4、教学创新(10%)——主要考查教师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况。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将依据上述各项指标的考核细则(附后),将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分为四级,具体标准为:60-69分为一级,70-79分为二级,80-89分为三级,90分以上为四级。60分以下的不定等级。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

1、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普教股,由周能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县教育局普教股、教师管理股、教研室及相关职能股室共同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乡镇中心学校及县直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这项工作。要把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以此达到消灭差课、提高课效,大面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2、考核工作职责具体分工是:乡镇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一、二级的考核由各中学、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三、四级的考核由中心学校集中组织;县直学校一至四级的考核均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各单位应在每年8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中心学校应加强对一、二级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控,并对各级别的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县教育局每年将对各单位的考核组织工作及三级以上的考核结果进行随机抽查,并依据县乡两级抽查结果核定具体发证人数。

3、各级考核均实行个人申请、分级测评、集中审核发证的基本程序。2006年完成第一次考核、发证工作后,每年定时将当年考核结果记载在证书上。

五、相关管理规定

1、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实行等级证书和“五挂钩”制度。即:从2013年起,在各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类评优及骨干教师(含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等)推荐、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中,坚持把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其中,申报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除应符合相关基本条件外,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最低应达到三级水平;申报中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二级水平;申报初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一级水平(截止当年12月31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可降低一个等级要求)。

凡教学工作质量等级不能达到三级水平以上的教师,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也不得作为县级以上综合模范及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推荐对象。

对连续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不能达到一级水平的教师,应作待岗或转岗处理。

各单位还应将教学质量考核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2、教师教学成绩考核以常规教学检查记载、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学生评教等为基本依据。对在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及获得其他教学质量奖励的适当予以加分。

3、各单位均应及时收集和保管相关数据,建立和完善教师教学质量档案,为教学质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据。

4、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三、四级的指标原则上分别控制在上岗教师的15%、5%以内,对部分优秀教师相对集中需要突破指标的单位,须向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县教育局在组织专家组赴校考核后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5、各单位应向全体教师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在教学工作质量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应在本单位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田罗县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细则

小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篇3

一、 指导思想:

以国家规定的小学教师任职条件为依据,以建设一支师德高、师风正、师态慈、师志坚、师技精的教师队伍为目标,以加强学校的科学管理为保证,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为方向,以全面提高四十八镇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

二、考核目的:

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奖优罚劣,优质优教,提高工作效率和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三、 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科学性和可行性、易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考核与聘任、晋职、评优、评先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内容及总量指标分配:

1、师德师风(10分)

2、出勤(10分)

3、培训学习(20分)

4、教育科研 及常规(20分)

5、教学效果(40分)

五、 考核方式:

(一)考核方法采取平时考核与阶段性考核相结合,每学期全面考核一次,平时检查、考核记入阶段性考核中。

(二)考核方式及要求:考核采取听、看、访、查、议的方式,经考核小组集体评议后定分(个别项目除外)。考核评语及结果与被考核者见面,签字后有效。无故不参加考核者按弃权处理,后果自负。经批准的病事假、公出后要及时补考。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不得无理取闹或犯自由主义,否则考核结果按末位处理,对考核中的疑难问题可向有解释权的'负责人询问。

(三)、教学效果:套用教学质量评估办法进行评分。

六、 加减分对象、依据、幅度 为鼓励学校中层领导和教师积极工作,奖优罚劣,特作加减分规定。

(一) 中心小学中层领导担任主课教学工作的加2分。

(二) 学生流生一人,班主任扣2分,课任教师扣1分。留级学生以及不办理转学手续、无回执的均按按流失生算。

(三) 培养特长生获省、市、县奖励的每生辅导教师加3、2、1分。

(四) 制做教具获省、市、县奖加3、2、1分。

(五) 体罚学生造成影响的全镇通报,师德修养项为零分。

(六) 违法犯罪一票否决。

(七) 因失职给单位造成较大损失的扣10分。

(八) 违纪受上级处罚的扣10分。

(九) 在社会上或学生中散布错误言论,造成较坏影响的扣10分。

小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篇4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常规管理,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全面了解本期各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状况,根据xx中心校工作要求和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对全镇各小学教育教学情况进行工作检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成立检查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检查分组情况

第一组:组长成员

检查学校二小、xx小学、xx小学、xx小学、xx小学

第二组:组长成员

检查学校小学、xx小学、xx小学、xx学校、xx小学

第三组:组长成员

检查学校小学、xx小学、xx小学、xx小学、xx小学

xx小学:三组检查结束后,集中检查。

三、检查内容

1、学校常规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学校各项计划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情况,课程设置情况,教师业务大练兵、师德师风建设及农远工程运用情况,校园文化建设情况,少先工作情况,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教导处常规检查记录等。

2、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具体包括:教师计划制定、学科教案、学生考试成绩统计及考试质量分析材料,学生作业批改、教师听课记录、学生成绩记载情况,活动课开展情况,培优转差情况,出勤情况等。

四、检查时间:

6月中旬。

五、有关要求

1、各小学、各位教师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活动,进一步提高教学常规管理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认识。

2、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有关学校及教师,并提出改进意见。

3、各小学、各位教师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到位,中心校将不定期对部分学校和部分教师进行回访。

4、检查组人员对学校的常规工作检查表和教师学科常规工作检查记录表,要根据实情,客观公正填写,资料将分校装订存档,并作为对教师考核和校长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小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篇5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温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温政办〔20xx〕137号)文件精神,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激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增强教师教学工作责任心和质量意识,特拟定河天一小教学质量考核评估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全面考评”与“重点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在考评中注意考评内容的全面性,防止主观片面,特别要对平均分、优生率、合格率、进步值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2、坚持鼓励先进与鞭策后进相结合的原则。对该项考评成绩达到或超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3、坚持评估与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在客观评估的基础上,针对我镇小学各学科的工作实际,对下届小学各学科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三、考评办法

实施考核评估由学校考核小组组织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教学质量计算方法为优秀率、平均分、合格率、进步值等四项按一定的比例权重计算。其中,优秀率占比重的30%,平均分占比重的50%,合格率占比重的20%。考核分A、B、C三档

(一)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学科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1.教学业绩计算公式:

教学业绩得分=(平均分×50%+优生率×100×30%+及格率×100×20%+进步值)×权重

2.各子项目计算方法:

(1)平均分

平均分是指本班参加考试科目单科成绩与参考人数的平均值。

平均分=单科成绩总分÷参考人数

(2)优生率

优秀率=优秀人数÷参加考试人数×100

(优秀分以原各年级优秀分为标准)

(3)合格率

参加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合格率=合格人数÷参加考试人数×100

(4)进步值

①进步率指任教学科学生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提高的数值。

②评价范围为:统测科目的平均分、优秀率、合格率。

进步分=[本次统测考试数值(平均分)—上次统测考试数值(平均分)+本次统测考试数值(优秀率)—上次统测考试数值(优秀率)+本次统测考试数值(合格率)—上次统测考试数值(合格率)]÷3

(5)任教科目权重(指统测科目)

①任教两个及以上主科科目以及跨级段教学的,权重为1.1。如语文两个班级,数学三个班,英语、科学四个及以上班级的',权重为1.1。

②任教两个或两个班级以上的教师,对任教的班级均进行评估,教学质量评估分取几个班级的平均值。

(二)一二年级语文数学科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根据学校《河天一小一二年级游考办法》组织学生考核,根据学生得星量评定等级。一、二年级如有进行检测,以检测结果为准。

(三)其他学科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1.任教音、体、美、综合实践、品德、信息技术等学科的.专职老师,以学科为单位进行等级考核,分A、B、C三档。

2.根据学期教学要求确定考核内容。由考核小组对任教班级进行学业质量考核,体育学科以国家《体质健康标准》要求进行考核,并以所任教各班级平均分为标准。

四、奖励办法

分低段、中段、高段三个级段,其中A档(占30%),学业质量考核加20分;B档(占50%),学业质量考核加18分;C档(占20%),学业质量考核加16分,并计入个人学期目标考核。

本方案由校长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