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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整改方案

2025/07/28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施工整改方案(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整改方案 篇1

一、编制目的

20xx年4月9日质监部门对清流西苑南北地块工程质量存在的一些问题,我项目十分重视,立即召开了针对这次检查的专项会议,对这次查出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改并编制了有针对性的有效整改方案。

二、编制依据

《清流西苑施工组织设计》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GJT50164-20xx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xx

《滁州市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xx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xx

施工图集11G101-1及相关设计文件

三、存在的问题:

1、未严格执行《滁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方案无针对性。

2、15x楼五层顶无同条件试块及拆模试块报告,但模板已拆除;电渣压力焊接头豁边,成型差,未做处理。

3、15x楼七层楼面干缩裂缝严重,操作面现浇板养护不足两天就进行钢筋安装,存在隐患。

4、后浇带拆除过早,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5、个别型号钢筋进场时验收不到位,如批号12120xx300直径12mm的HRB400的钢筋未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单位未对工程进行沉降观测。

7、工程未办理施工许证手续。

四、整改措施:

1、未严格执行《滁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方案无针对性。

1.1补救措施

关于现场15x楼未严格按照《滁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相关规定执行,项目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重新把《滁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学习了一遍,并加强了内部管理,严格按照通病防治导则去执行,并对现场存在的一些问题,有针对性的重新编制了通病防治施工方案。

2、15x楼五层顶无同条件试块及拆模试块报告,但模板已拆除;电渣压力焊接头豁边,成型差,未做处理。

2.1补救措施

五层顶同条件试块等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且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后委托有资质的检测中心到现场用回弹仪对楼面混凝土进行回弹,把得出的结果并入同条件试块评定;关于无拆模试块就把楼面模板拆除一事项目部很重视已委托有资质的检测中心到现场用回弹仪对楼面混凝土进行回弹,后根据结果推算出拆模时的强度符合规范要求强度达到75%,并且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已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电渣压力焊接头有豁边、夹渣、焊苞不均匀、成型较差等超出规范要求的全部用氧气割除,用磨光机把割下来的钢筋头打磨平,再重新焊接;

3、15x楼七层楼面干缩裂缝严重,操作面现浇板养护不足两天就进行钢筋安装,存在隐患。

3.1补救及预防措施

3.1.1、将裂缝处用水冲洗干净,用水和防水剂放入桶内,再放水泥进行搅拌混合均匀(水灰比控制在0.7∽1:1之间),后用配制好水泥浆抹刮,将缝隙填满再抹平。针对操作面现浇板养护不足两天就进行钢筋安装,时刻密切关注楼层表面变化,如有裂缝采取干缩裂缝处理方法处理,且项目部加强内部管理,在以后的施工中混凝土强度未达到1.2N/mm2坚决不上荷载。

4、后浇带拆除过早,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4.1补救及预防措施

已拆除的后浇带模板重新支设,等楼层全部施工完毕后及后浇带应在两侧混凝土龄期达到60d后,再把后浇带清理干净,用高一个级别的膨胀混凝土浇筑好。

5、个别型号钢筋进场时验收不到位,如批号12120xx00直径12mm的HRB400的钢筋未见质量合格证明文。

5.1补救措施

对个别钢筋铭牌炉批号与复试报告不相符的这块钢筋,在现场监理的见证下重新取样送至检测中心复试。

6、施工单位未对工程进行沉降观测

6.1补救措施

建设单位已安排有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进场每半个月对各楼栋的沉降观察,并附有沉降观察报告。项目部在专业检测单位的基础上对每栋楼每上一层也做了观察,并附有观察记录。

7、工程未办理施工许证手续。

由于南地块没有土地指标导致建设相关手续未能办理,北地块的施工许可证正在建委窗口办理中。

针对这些现场出现的问题,项目部制定了相关责任措施,加大工程的控制力,对易出现质量的问题部位施工时再次进行技术交底,确保每位实际施工人员熟悉操作工艺。

施工整改方案 篇2

现就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以下整改方案:

1、在建筑物的'部分临边洞口拆除后未及时恢复的,已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图集》搭设完成。

2、悬挑脚手架无辅助斜拉钢丝绳、连墙点设置问题,已按外墙悬挑脚手架专项方案整改完成。

3、满堂脚手架采用快拆架无方案问题,现已整改编辑中,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4、满堂架部分立杆与外架相连问题,已整改完成。

5、临时用电问题,副套线作为专线的已拆除,线路混乱现象等,正在整改中。

施工整改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办好“三会一节”、建设大南宁的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及“系统谋划、综合整治、群防群治”的工作思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安全措施,全面发动,促进全市各行各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为“三会一节”顺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采取各种积极防范措施,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的总体目标。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避免发生各类事故,保障“三会一节”安全顺利的召开。

三、“三会一节”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三会一节”安全生产工作按步骤、有计划的进行,特成立“三会一节”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职能工作组(以下简称职能组),县、城区、开发区工作组(以下简称县区组),各机构成员及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唐济武副市长

副组长:周尚海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南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由市经济委员会、教育局、公安局、国土资源管理局、建设委员会、交通局、水利局、商务局、卫生局、环保局、市旅游局、国资委、农机管理中心、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公安消防支队、公安局交警支队、质量技术监督局、南宁海事局、南宁供电局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的职责:领导“三会一节”安全生产总体工作;确定“三会一节”期间安全生产总体工作方针和相关政策及配套措施;决定“三会一节”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宜;领导重大事故或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二)办公室

主任:黄南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主任: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公安消防支队、公安局交警支队各一名分管领导担任。

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5530735,传真:5512925),主要职责是:承担“三会一节”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及具体事宜。成员从各有关部门中抽调。

(三)各职能组

1.工矿企业生产安全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成员由牵头单位确定,有关部门协同配合,主要职责是负责“三会一节”期间工矿企业生产安全工作,组织实施生产安全工作方案。

2.交通安全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成员由牵头单位确定,市交通局、农机管理中心、各城区、开发区协同配合,主要职责是负责“三会一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3.消防安全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消防支队

成员由牵头单位确定,市商务局、旅游局、文化局及有关城区协同配合,主要职责是负责“三会一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4.建筑安全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建设委员会

成员由牵头单位确定,市安全监管局、质监局及有关城区协同配合,主要职责是负责“三会一节”期间建筑安全工作,组织实施建筑安全工作方案。

5.防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成员由牵头单位确定,市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有关城区协同配合,主要职责是负责“三会一节”期间防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实施防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6.旅游安全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成员由牵头单位确定,市园林局、商务局、卫生局及有关城区协同配合,主要职责是负责“三会一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组织实施旅游安全工作方案。

7.水上交通安全组

牵头单位:南宁海事局

成员由牵头单位确定,市安全监管局、交通局、水利局等部门共同配合及有关城区协同配合,主要职责是负责“三会一节”期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组织实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8.民航铁路运输安全组

牵头单位:市经济委员会

成员由牵头单位确定,市口岸办、柳铁南宁办事处、交通局、气象局等部门共同配合及有关城区协同配合,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三会一节”期间民航铁路运输安全工作,组织实施民航铁路运输安全工作方案。

9.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成员由牵头单位确定,市安全监管局、建设委员会、园林局、旅游局及有关城区协同配合,主要职责是负责“三会一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方案。

10.民爆物品安全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由牵头单位确定,市经济委员会、安全监管局、国土局、建设委员会及有关城区协同配合,主要职责是负责“三会一节”期间民爆物品安全工作,组织实施民爆物品安全工作方案。

11.学校和学生安全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成员由牵头单位确定,市安全监管局、公安消防支队、建设委员会、卫生局及有关城区协同配合,主要职责是负责“三会一节”期间学校和学生安全工作,组织实施学校和学生安全工作方案。

(四)县区组

各县、城区、开发区成立“三会一节”安全生产工作组,组长由各县、城区、开发区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落实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按照各职能组的部署安排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确定重点防范目标

根据重点防范的事故类别和领域,各职能组、县区组要确定本领域、本辖区相应的重点防范目标,加强对重点防范目标的监控和日常的监督检查,编制分项工作方案,提出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实行责任制度,落实责任人,抓好重点防范目标的安全工作。各职能组、县区组确定重点防范目标于9月20日前报市安委办汇总。

(二)组织开展重点防范目标的隐患排查

各职能组和县区组在确定重点防范目标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组织本行业领域和本辖区重点防范目标事故隐患的排查,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明细表,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要求,督促责任单位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工作。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需要协调、解决或其他部门配合协同解决的问题也一并随同上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领导小组领导。

(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1.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结合《关于开展*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南安委〔*〕14号)部署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由南安委〔*〕14号明确的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负责组织。

2.按照阶段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彻底整改,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3.加强对重点防范目标的安全检查。建立重点防范目标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巡查制度,做到重点场所、危险区域经常检,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定期检,企业对重点部位天天检。由各职能组、县区组组织落实好此项工作。

(四)完成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1.*年12项市级重点督促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南府发〔*〕48号文规定的整改期限完成整改工作,整改完成期限定在“三会一节”之后的,原则上要求提前到*年10月20日前完成整改,个别未完成整改的,在“三会一节”期间由督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停产、停业整顿等必要的强制措施。市安委办负责牵头,在此期限前组织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向社会通报。

2.各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列入今年本级重点督促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市安委办在组织检查12项重点督促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时,一并抽查各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重点督促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促进隐患加快整改。

3.整改完成重点防范目标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各职能组、县区组对重点防范目标检查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督促整改制度,落实督促责任人,加快这些隐患和问题的整改,确保在10月2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整改进展情况实行定期报告制度,于每月10日前报市安委办,由市安委办汇总后公布。

(五)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

1.加强全市危险源普查、申报、登记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抓好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煤矿(井工开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等9类重大危险源的普查、核查工作,在9月20日前完成申报、登记、建档工作。

2.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

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和监控责任,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对重要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要进行定期检测,检测情况要及时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内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加强监控管理工作,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监控管理不到位、存在事故隐患的,必须责令限期整改。

(六)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为确保“三会一节”顺利召开,对安全生产工作要从严要求,要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上限标准要求执行,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可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各职能组和县区组可根据需要提请或直接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对部分高危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在“三会一节”期间实施停产、停业整顿或停产检修等强制措施。

(七)“三会一节”期间实行领导24小时值班、“0”报告制度。

五、“三会一节”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一)工矿企业生产安全方面

1.组织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时间从9月1日至12月9日。由各县(区)、开发区和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实现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推进全市工矿企业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2.加强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由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酒精生产、液氯使用、化工生产、石油天然气等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单位(气库)剧毒化学品使用、储存单位进行逐个检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整治,由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进行逐个检查,督促落实安全措施,组织对危险化学品作业码头、装卸设施的安全检查;由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组织实施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常规检查,做到每台必检;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已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单位的车载罐装容器进行检测检验,投入营运车辆必须达到安全技术标准;由南宁海事局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水运船只安全检查,严肃查处无证运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营运船只。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对不具备发证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由当地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关闭。

3.组织实施对“三会一节”活动场所安全的监督检查。根据“三会一节”拟定的活动场所,制定检查计划,逐个对场所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场所安全用电、消防安全,各类设施紧固、支撑件的安全状况,应急措施及预案的制定、完善和演练的组织实施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各活动场所、宾馆的安全检查,市建委负责各活动场所临时设施的搭建工作的施工安全和质量检验工作,负责活动场所的供水等保障工作。市供电局负责各活动场所的供电安全保障。市卫生局负责公共卫生安全、疾病防控、医疗卫生保障、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4.加强煤矿安全的监督检查。由各属地安全监管部门牵头,国土、公安、工商、环保和监察等部门配合,开展定期检查,重点检查煤矿企业领导下井带班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矿井通风管理、瓦斯防治、水害防治、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打击非法开采和关闭未取得证照煤矿的落实情况等。要坚决杜绝突击生产和超通风能力生产行为,保证合理、正常、安全的生产秩序。同时加强对非法开采小煤窑行为的打击力度,由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组织实施对非法开采小煤窑的打击取缔工作,各有关县(区)负责组织打击非法小煤窑煤炭经营(销售)和运输环节工作,在矿区通往城乡和市区的交通路口实行24小时巡回检查,堵死非法小煤窑开采者的销售和运输途径。对应关未关和死灰复燃的小煤矿、整改不合格未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要按照法定程序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在“三会一节”期间我市所有煤矿生产企业实施停产检修。

5.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由各属地安全监管部门牵头,国土、公安、工商、环保和监察等部门配合,按属地原则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领导在岗值班制度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尾矿库坝体安全及其他危及尾矿库的安全状况;检查存在隐患的采空区、老空积水、水患严重的矿山和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以及开采残矿的矿山的安全治理和监控防范情况;检查露天矿、采石场安全防范情况;检查矿用火工品管理制度、关闭未取得证照的矿山和打击非法开采等方面落实情况。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安全保障的矿山,要责令停止一切生产活动,并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凡整改不合格未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非法开采的矿山,一律按法定程序实施关闭。

在“三会一节”期间我市所有非煤矿山生产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检修。

6.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组织对烟花爆竹生产单位安全管理检查。由宾阳、横县政府分别牵头组织,安全监管、公安部门共同配合实施,检查烟花爆竹企业“三定”和反“三违”情况;检查烟花爆竹生产危险工序以及晾晒场、库房等危险场所的安全状况;现场核查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结通知书提出的整改要求的落实情况;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单位的监控。同时由有关县(区)政府分别牵头组织,公安、安全监管部门共同配合实施,严厉打击非法私炮生产、销售、运输违法行为,防止死灰复燃,实行道路设卡措施,截断非法炮竹生产原材料供应和销售渠道,严厉查处非法生产、非法运输组织者,防止私炮通过合法销售点流入社会;对已关停企业存留的药料、成品、半成品要妥善处置;严禁烟花爆竹摆卖一条街和集中贸易的行为,严防事故的发生。

在“三会一节”期间我市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检修。

(二)道路交通安全方面

1.建立道路交通事故预警通报制度。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落实,定期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及时反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信息,充分发挥联动机制预防事故。

2.组织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安全监管局配合组织实施。重点对长途运输客车、市内公交车和出租车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定期检查制度。

3.组织开展预防交通事故百日战役行动。采取超常规工作措施,双休日只休息一天,实行支队长、大队长和中队长带队上路执勤措施,确保85%的警力投入路面,警车巡逻至24时。

4.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行车安全。对易引发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查不怠,实行“六个一律”:对客运车辆超员或者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的,一律卸客转运,并上限处罚;对车辆超过限定速度50%以上的,一律按最高限额处罚并吊销驾驶证;对有2次违法超员记录的,一律记12分;对夜间违停的车辆,一律强制清理至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地方,无法移动的故障车必须严格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对疲劳驾驶的,一律就地强制休息;对无证、酒后驾驶客运车辆的,一律依法拘留。

5.加强营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实行“一队一站,一队一线、一车一警、一车一簿”工作措施(即每个大队承包辖区内的汽车站,每个公路巡警中队负责辖区内客运线路的交通安全,每辆客车都有一名民警定期监督车辆安全措施的落实,每辆客车都有一本安全行车日记簿,一日一填,一月一检)。加强车辆检测,确保车况良好,对过往客车实行逐辆检查制度。

6.加强市内重点路段、路通管理。加布警力,实行严管,确保“三会一节”期间交通畅通。

7.对全市交通标志、标线进行全面检查,完善各类标志、标线,使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符合“科学规范、整洁美观、清晰醒目、齐全有效”的标准。

8.加强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工作。市区范围内排查出的隐患在“三会一节”召开前全部整改完毕。

9.在“三会一节”期间无特殊任务的单位车辆尽量少出车,尽可能减少路面压力。

(三)消防安全方面

1.对“三会一节”举办活动场所和接待宾馆建筑、改造工程的施工和竣工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强化消防审核、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强化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确保“三会一节”顺利进行。

2.加强对服务“三会一节”的宾馆、饭店和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防火单位完善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在“三会一节”所有场馆、代表住地继续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健全一整套消防档案、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一次全员性的消防教育培训。

3.强化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项目的整改治理。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各县(区)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采取措施加快整治进度。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单位实行处罚,在执罚方面从重从严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管理人及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4.由市公安消防支队会同市安全监管局、商务局、旅游局、文化局等部门组织实施人员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是检查消防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和设备完好情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情况,日常管理和应急预案及演练等情况。凡是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缺少或不通畅的,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消防设施和设备不按规定配备或所配备的消防器材不能正常使用的;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者仓库设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在建筑物周围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都必须限期改正。做到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三落实”,及时消除各种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又未按要求开展整改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

5.对全市易燃易爆场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石化、城市燃气等单位。由市公安消防支队会同市安全监管局、商务局、建委等部门组织实施。

6.加强居民住宅楼、店铺及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重点加强对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居民区、旧厂房改建的仓储仓库、出租做为仓库使用的民房的消防安全、电气电路安全检查,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

(四)建设系统安全方面

1.加强对“三会一节”重点建设项目建筑施工和建筑安全检查。由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列出重点项目一览表,制定重点项目安全检查计划,督促施工单位在确保工期的同时保障施工安全,防止发生各类建筑施工事故。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综合整治,加强施工工地巡查,严厉查处各种违反建筑安装安全施工的行为。

2.继续组织开展建筑施工6个专项整治,重点对高处坠落、工程坍塌、塔吊倒塌、房屋拆除、安全防护用品、临时施工用电等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保障措施。

3.对发生事故的建筑施工单位实行停工整改、停标、责任追究措施;实行建筑监理与安全生产监督职责挂钩措施。在基坑回填前,项目经理、总监、安全监管人员必须对基坑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管;安全网、绞手架搭设后,项目经理、总监、安全监管人员必须对架设质量进行全面验收;模板工程施工完毕后,在浇注混凝土前,必须经监理单位验收;塔机、井架、人货施工电梯等大型物料垂直起重机械拆装实行严格的许可管理制度。

4.组织对全市供水、供电及城市燃气管道系统检查。由市建设委员会、南宁供电局负责组织实施。重点对“三会一节”活动场所、涉外宾馆、重要部门供水、供电保障系统进行检查,检查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确保活动期间不发生停水、停电和安全生产事故,实行供用电双方签订《保障“三会一节”供用电安全责任状》制度,由南宁供电局牵头,市安全监管局配合,督促用电单位加强用电设施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电气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巡视检查和电工值班制度,对服务“三会一节”宾馆、饭店和活动场所的用电设施进行预防性检测检验,消除电气事故隐患;市建设委员会组织实施,对城市燃气管道系统要进行全面检测,对储气库要进行重点监控和系统检查,确保不发生任何燃气泄漏、爆炸事故。

5.开展危房专项整治,由各县区政府牵头,房产、建设、规划等部门配合实施,加强危房排查,加强对现存危房的监测管理和整治,建立完善的应急疏散预案,严防危房跨塌事故发生。

6.在“三会一节”期间全市所有建筑项目停止施工,由市建委、安监、公安等部门负责组织对停工情况的检查。

.对全市私房和非法建筑施工进行全面清查,由各县(区)政府分别牵头组织,规划、公安、城管、国土、安全监管部门共同配合实施。

(五)防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方面

1.组织开展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工作。加强对食品、药品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监管。由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局、商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工商局共同组织实施。

2.对“三会一节”接待宾馆、超市和各种食品商店的食品卫生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接待宾馆和超市、食品商店卫生条件、安全保障及各种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的制订完善和执行情况,确保不发生任何食品中毒事件和其它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

3.对全市食品行业的食品卫生状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类餐馆、饭店、饮食店原料选购、加工卫生操作、监测检验、流通索证和过期食品处理五个环节;对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进行巡查;对食品加工环节进行抽查,严厉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使用非食用原料、高残留农药蔬菜、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加工后再上市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

(六)旅游安全方面

1.对全市所有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和旅游景区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上述单位的场所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应急方案制定情况,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情况。

2.加强对旅游景点、景区内车辆、轮渡、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以及带有危险性的攀岩、蹦极、探险、漂流、射击等游乐项目和设备的安全检查,排查、整改各种事故隐患。

3.加强旅游景点中的险路、险坡和其他危险地段的治理,组织对景区道路危险地段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逐项落实隐患整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4.对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性能进行评估检查。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市旅游局配合组织实施。重点检查设施的安全及维护管理情况,安全防范制度及措施的落实情况。

5.对旅游饭店安全卫生情况进行检查。由市卫生局牵头,市旅游局配合组织实施。重点检查“三会一节”接待宾馆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防疫法律法规情况。

(七)水上交通安全方面

1.对各渡口、码头、库区、游览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由县(区)政府牵头,南宁海事局、市安监局、交通局、水利局等部门共同配合实施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渡口安全管理状况,查处未经审批私设渡口;检查渡船是否持有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舶营运证,查处无证无照和报废船舶渡运的行为;检查船舶依法渡运情况,查处渔船、自用船、农用船等非客运船舶非法渡运的行为;检查各类船舶安全渡运情况,查处渡船超载、人与大牲畜混载、人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和腐蚀品等危险品混载的行为;检查渡船标识,查处渡船未标明识别标志、载客定额、安全注意事项的行为;检查渡船船员(渡工)适任情况,查处渡船船员(渡工)无证、未经安全培训上岗操作的行为。

2.组织开展航运事故多发点段、险滩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3.对市内园林水库旅游船舶的安全管理进行综合整治,由市园林局负责组织实施。

(八)民航铁路运输安全方面

1.加强与民航、铁路部门协调联系,研究确保“三会一节”期间各方宾客、游客安全准时往返的有关事项。

2.对铁路无人看守道口进行逐个安全检查。由市经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督促完成无人看守道口安全隐患的综合整治。

3.加强对气象气球、放飞气球(标语)的安全管理,放飞气球禁止使用氢气充气球,净化航路空域,确保飞机飞行安全。由相关审批部门负责把关。

(九)特种设备安全方面

1.组织开展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三会一节”活动场所、接待宾馆、饭店使用的锅炉、电梯等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检查特种设备各项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实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巡查制度。重点对各类气体储存、充装单位;企业大型锅炉及高压容器、电梯、游乐设施和运输危险品槽车;“三会一节”活动场所及接待宾馆、饭店的特种设备进行巡查。

(十)民爆物品安全方面

由市公安局负责牵头,市经委、安全监管部门配合实施,严格检查民爆物品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对检查发现有涉爆非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责令停产关闭的单位,要查清其民用爆炸物品的来源、流向和处置情况。对通过非法渠道获得的民用爆炸物品,要坚决予以收缴。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整顿矿产资源秩序的工作力度,消除滋生非法购买、使用爆炸物品活动的土壤。对被责令关闭的矿点,公安机关要依法吊销其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和爆破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证件,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遗留爆炸物品。

(十一)学校和学生安全方面。

由市教育部门组织实施,重点检查学校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宿舍等人员集中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和学校危房的改造情况;检查用电和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化学实验物品的安全状况;检查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学校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开展应急逃生、避险演练,提高师生、学校处置重大事故的能力。

六、分项工作方案的配套与实施

本工作方案为南宁市*年“三会一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方案,各职能组、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分别制定配套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分项方案),工矿企业生产安全工作方案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编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编制;消防安全、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由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编制;建筑工地施工安全工作方案由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编制;防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工作方案有市卫生局负责编制;旅游景点、游乐设施安全工作方案由市旅游局负责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编制;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由南宁海事局负责编制;江河堤坝安全及水库娱乐项目安全工作方案由市水利局负责编制;民航铁路运输安全工作方案由市经济委员会负责编制;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方案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编制;民爆物品安全工作方案由市公安局负责编制;学校和学生安全工作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编制。各职能组、各县(区)分项方案编制完成后,请于9月20日前报市安委办备案、汇总。

七、应急处置

(一)应急预案的补充完善

为做好“三会一节”期间各类事故或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对各单位原来制定的应急预案统一组织进一步修订、补充和完善工作,必要时要制定“三会一节”期间的专项处置预案。各单位“三会一节”专项应急处置预案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备案。

施工整改方案 篇4

一、主体结构修补措施

1、指定项目部生产经理——张钦荣具体负责主体结构砼缺陷修补工作,各栋主管施工员负责各自管辖栋号的砼缺陷修补工作,并组织了10位具有专长的、负责任的修补作业人员,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杂工进行配合,包括凿除结构表面松散的砼,运输砂浆和混凝土等工作。

2、对结构砼质量缺陷处理详见《主体结构砼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对质量缺陷较严重部位先做砼回弹检测,确保砼强度符合设计要求后再进行修补。

3、将已修补不符合要求的部位砼全部凿除,重新按方案要求进行修补。

4、砼缺陷修补计划按10楼→6楼→9楼→5楼→1楼的顺序进行,各栋按已拆模板(墙柱、梁板模板全部拆除)楼层从上往下进行,第一批各栋先修补三层,要求修补完成时间为20xx年9月5日。后期各栋其它楼层继续进行修补,直至全部砼缺陷修补完成。

二、模板支撑体系加固措施

1、首先,我司立即将各栋主体结构模板全部更换新模板。

2、上部模板工程严格按已审批的《总施工组织设计》和《模板工程施工专项方案》进行施工。

3、我司将组织6名架工从即日起专门负责搭设模板支撑脚手架中的扫地杆,并要求劳务队按要求在模板支撑系统中设置水平剪刀撑和墙体斜撑,墙体模板背枋应支设到顶。

4、模板工程施工中,各栋主管施工员和质检员应及时进行检查,尤其是对每片墙体模板垂直度应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后及时要求整改,符合要求后报监理验收。砼浇筑前,对模板轴线、支架、顶撑、螺栓、拼缝处进行认真检查、复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5、结构模板安装后,应吊线坠校正垂直度,双面用顶撑顶牢;对于外墙,对拉螺栓应与纵横背枋连接牢固,并与内侧顶撑连接,顶拉控制,使系统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便于检查调整。

6、严格控制拆模时间,主管施工员应跟踪检查,尤其是拆除墙体模板,应控制在砼浇筑完12小时以后进行,当发现有一面墙拆模砼表面有拉伤时,应命令工人停止拆除余下墙体模板。

三、砼浇筑施工措施

1、近期项目部将组织对砼班组工人进行砼浇筑技术交底。

2、安排专门施工员钟康和丁觅在浇筑砼时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

3、墙柱砼浇筑前,墙柱模板浇水充分温润,应先铺一层与所浇混凝土内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厚度为5cm左右。

4、砼浇筑时,安排专人在楼板下看守,要经常检查模板、支架、拼缝等情况,发现模板变形、走动或漏浆,应及时修复。

5、浇筑混凝土时,应保证钢筋位置和保护层厚度正确,并加强检查,发现偏差,及时纠正。

6、楼板砼浇筑后要求进行找平收光,并养护及时。

7、楼板砼强度未达到1.2Mpa前,不允许任何人进入楼层施工。待砼强度达到1.2Mpa以后,始准在其上放线和绑扎钢筋等。

8、浇筑砼时楼板面留线管槽,深度不得大于20mm,避免造成楼板上部钢筋下移。

9、要求商品砼坍落度控制在16cmm左右,每台班应抽查不少于二次。

10、严格实行奖罚制度,若出现较严重的'质量缺陷,应对负责的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班组进行相应处罚。

四、外墙螺栓孔洞处理措施

在外墙保温或内墙抹灰施工前,应在墙体内外面分别向螺栓孔洞内打发泡胶进行封堵,然后做保温界面砂浆或抹灰砂浆。外墙保温施工每道工序进行报验,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五、砌体工程防治措施

1、门窗过梁严格按要求施工:门窗洞口宽度小于800mm的过梁为预制,两边搁置长度各为250mm;宽度大于800mm或搁置长度达不到250mm的过梁为现浇。

2、控制好顶砖斜砌角度在60度左右,灰缝应饱满。

3、圈梁、构造柱严格按抗震规范设置和制作,对小于100mm的门垛改为现浇构造柱。

总之,我司通过此次检查后,将加强项目管理,明确各岗位责任制度,加大自检力度,加强对各劳务队伍监控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本工程施工任务。

施工整改方案 篇5

一、工程概况:

我公司承建的垫江县桂北二区统建安置房A、B、C、D、E、G、E、H栋主体工程于20xx年4月4日中间结构转序检查验收时提出的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我单位针对所提出的问题,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

二、承在现象:

B栋二层1/M轴交2轴墙体阴角处裂缝。

三、原因分析:

在砖砌筑时末按规范要求留马牙槎、和安装拉墙筋导至在浇二层砼被拉裂。

四、制定处理方案:

1、首先将拉裂的'灰缝清理干净后在用水冲洗干净后,提前1d用水充分湿润墙面,在用1:2水泥砂浆补缝压实。

2、在1轴砖墙后面每间距50公分高部位、用钻孔机孔径Φ200MM的向1/M轴垂直钻孔长度大于600CM、清理干净后形成马牙槎、用水冲洗干净、将砖墙浇水饱和、用2根直径8mm的钢筋做拉结筋、长度不得小于500mm,钢筋未端应做90度弯钩,放入马牙槎内做拉结筋、用C30膨胀细石凝土灌注振捣密实、并浇水养护。

4、在粉水前必须双面满挂钢丝网、钢丝网材质为(抹墙专用低碳钢丝电焊网、平纹编织孔径50*50MM、丝径40丝)。

五、承在现象:

现浇砼个别部位有报模、蜂窝、麻面、露筋等缺陷。

六、原因分析:

因为砖混结构工期紧、工人的操着技术不平等、造成现浇砼构件在浇筑砼时模板松动、报模,造成现浇砼构件个别部位出现报模、蜂窝、麻面、露筋等缺陷。

七、制定处理方案:

1、砼报模弹线打平、打直、凹、凸、垂直度不能超出±15MM。

2、剔除不密实的砼、有蜂窝、麻面、露筋砼部位;用水冲洗干净,刷素水泥浆一道;用C30膨胀细石混凝土填补并振捣密实;

3、按要求及时养护。

八、承在现象:

阳光窗板表面出现不规则较浅裂缝,其走向纵横交错,无规律性,裂缝不均,长短不一,互不连贯。

九、原因分析:

现浇钢筋混凝土阳光窗板裂缝,主要是由于混凝土温度变形和收缩变形引起的。当环境的温度和湿度变化时,混凝土相应都会产生温度变形和收缩变形。

十、处理方案:

1、较小的或较浅的龟裂可不做处理。

2、非贯穿裂缝:

沿裂缝长度将裂缝表面水泥砂浆剔凿、冲洗干净。剔凿宽度为裂缝两边各15mm,采用环氧树脂胶泥填补。

3、贯穿裂缝:

沿缝凿成V字形凹槽,缝宽30mm,表面冲洗干净,将AE111改性环氧树脂液或植筋结构胶用压力灌入缝内,再用碳纤维布对阳光窗板进行加固。使用碳纤维布时,对单条裂缝,除了沿缝粘贴外还要在垂直于缝方向间距布宽粘贴;对相互交叉的多余缝要井字形粘贴,间距同布宽。

十一、承在现象:

砖砌体灰浆不饱满、接槎不密实、砖砌体垂直平整度差、部分墙体有移位现象。

十二、原因分析:

1、砖砌体灰浆不饱满、接槎不密实;主要原因时工期紧、工人的技术水不等、管理不到位。

2、砖砌体垂直平整度差;主要是多家砖厂供货砖尺寸不一致、未分厂堆码。

3、部分墙体有移位现象主要原因时工期紧、砖砌体砂泵强度未达到标准强度时木工就去执模、对砖砌体结构造成影响、在浇筑砼时造成部分墙体移位。

十三、处理方案:

1、砖砌体灰浆不饱满和接槎不密实的首先清理松动缝隙、用水冲洗干净、提前1d用水充分湿润墙面、能填灰浆的在用1:2水泥砂浆填补缝密实。

2、砖砌体灰浆不饱满、接槎不密实的墙体在粉水前必须双面满挂钢丝网(钢丝网材质抹墙专用低碳钢丝电焊网、规格:平纹编织孔径50*50MM丝径40丝)。

3、砖砌体垂直平整度差、和有移位的墙体在粉水前打吧、立柱、调平、对粉水厚度超除2.5公分的墙面应挂钢丝网施工。

以上质量问题必须严格按施工规范逐条落实整改,整改合格后报项部、监理部进行二次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施工整改方案 篇6

根据总包合同施工质量控制要求,项目部进场后针对中海誉城三期项目召开了质量控制会议,项目部采取以下措施,确保项目部在后期施工中有较大的改观。

一、技术方面:

1、目前出现质量缺陷及防治措施:

2、质量缺陷防范措施:

2.1 砌体裂缝防治技术措施

1)、窗台下墙体应绑扎3?8mm钢筋网片且伸入墙体不小于100mm;并浇C20,厚度不小于80mm。

2)、砌体墙长度大于5米时,应增设的构造柱,墙高4米时,中部增设厚度为12Omm与墙体同宽的钢筋砼混凝土腰梁。

3)、门垛或窗间墙小于200mm时必须采用钢筋混凝土浇筑。

4)、在砖墙与混凝土墙交接处,应采用宽度≥300mm钢丝网进行加强处理,加强带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0mm。

5)、砖在砌筑前必须提前浇水湿润,确保在砌筑时含水率达到10%-15%。

6) 、砌体应灰缝饱满密实、组砌方法正确、接槎规范、拉接筋敷设符合要求特别是外墙砌体灰缝必须饱满密实。

7)、砌筑砂浆应随拌随用,严禁在砌筑现场加水二次拌制。

8)、填充墙应分二次砌筑(即在1.4m处、1.4m以上分二次砌筑,应留置不少于5~7天的间歇期)。砌体结构坡屋顶卧梁下口的砌体应砌成踏步形,用细石混凝土找平,补砌砖至少待一星期后进行。

9)、砌体结构砌筑完成后宜30d后再抹灰,并不得少于20d。

10)、当门窗洞口上至梁底距离小于200mm时,门窗过梁应与优先采用结构梁一次整浇。

11)、严禁在承重砌体上开凿横槽;严禁在已砌筑完成的门垛、窗间墙上开凿线管槽和接线盒孔洞;如设计上有布置的,必须在砌筑时预埋或留置孔槽。在砌体上开槽时应采用机械切割;管道埋设完毕后,回填应采用石粉,填封密实牢固,抹灰层应铺设一道钢丝网。

12)、配电箱预留洞上的过梁,应在其线管穿越的位置预留孔槽,不得事后打凿。消防箱、配电箱、开关箱等背面的抹灰层应采用防止开裂的措施。

2.2 钢筋混凝土现浇梁板裂缝防治技术措施

2.2.1混凝土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1)、水泥的质量控制

a、水泥进场时,必须附有水泥生产厂的'质量证明书;对进场的水泥应检查核对其生产厂名、品种、标号、包装(或散装仓号)、重量(对袋装水泥应随机抽取

20袋,水泥总重量不得少于1000kg)、出厂日期、出厂编号及是否受潮等,做好记录并按规定采取试样,进行有关项目的检验。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水泥。

b、水泥的检验结果如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应及时向水泥供应单位查明情况,确定处理方案:如该批水泥已经使用,应查清该批水泥的使用情况(使用日期、应用该批水泥拌制的混凝土的强度、浇筑的结构部位和所生产的制品等),并根据水泥质量情况确定处理方案。

c、进场水泥的贮放应符合规定:袋装水泥应在库房内贮放,库房地面应有防潮措施。

2.2.2 砂、石的质量控制

1)、配制混凝土时宜优先选用中砂;宜适当降低砂率,以保证混凝土强度。当砂颗粒级配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经试验证明能确保工程质量,方允许使用。

2)、现浇板的混凝土应采用中砂,在满足和易性的前提下,宜降低砂率。泥块含量不得大于1%,含泥量不大于3%。

3)、当混凝土强度等级大于或等于C30时碎石或卵石中的针、片状颗粒含量应≤15%;当混凝土强度等级小于C30时,碎石或卵石中的针、片状颗粒含量应≤25%。

4)、粗骨料(石子),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构件最小尺寸的1/4且不得超过钢筋间距的3/4;对于实心板,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构件最小尺寸的1/3且不得超过40㎜。

2.2.3 严格执行混凝土施工配合比,预拌混凝土严禁现场加水,改变水灰比,提高混凝土的坍落度。

2.2.4支撑模板的选用必须经过计算。严禁在虚土上支撑。上层支撑同下层支撑应在同一垂直线位置上,边支撑立杆与墙间距不得大于300mm,中间不宜大于800mm。尽量使用钢管支撑,层高大于4m时必须采用钢管支撑;使用木支撑时,尾径不得小于60mm,间距不得大于800mm,横向拉杆不得少于两道;层高大于3m时须增加拉杆,木模支撑不得二次接长,不得使用斜撑;模板标高控制在﹢2mm,平整度控制在±2mm,板缝控制在2mm以内,并用胶带贴缝;根据工期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模板;侧模拆模应控制在混凝土浇筑完毕48小

时后,底模按规范和设计要求拆模。拆除支撑的楼板作为上部支撑的支承面时,应对楼板的强度、挠度、裂缝进行验算;后浇带两侧的支撑拆除时间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设计文件无明确要求时,应待后浇带闭合并达到设计强度时方可拆除。

2.2.5现浇板板底钢筋绑扎完后方可进行水电管线预埋,结束后方可进行上层钢筋绑扎,严禁钢筋绑扎与水电施工同步对于板跨度大于3.6米或水电管线多余三根时在板加筋处加上Φ5@200钢筋网片。

2.2.6严格控制现浇板的厚度和现浇板中钢筋保护层的厚度以及钢筋间距。应使用定型预制保护层垫块,且每平方米不得少于3块,在易开裂部位适当加密;阳台、雨蓬等悬挑现浇板的负弯矩钢筋下面,应设置间距不大于300mm的钢筋保护层垫块或支撑,保证在浇筑混凝土时钢筋不位移和不被下踩;施工时必须铺设架空通道,防止混凝土浇筑后遭踩踏。

2.2.7混凝土浇筑前应采取以下措施:

1)、对模板和支架进行检查,包括模板支架的形状、尺寸和标高,支架的稳定性,模板缝隙、孔洞封闭情况,预埋件的位置、数量和牢靠程度等;必须保证模板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不产生位移或松动。

2)、清理模板内的杂物,木模应浇水润湿以防过多吸收水泥浆造成混凝土保护层的疏松:而且木模吸水后膨胀挤严拼缝,可避免漏浆。

3)、应检查钢筋的种类、规格、数量、弯折和接头位置、搭接长度等:还需检查钢筋保护层厚度和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2.2.8混凝土板必须使用平板振动器振捣,初凝前宜进行二次振捣和初次抹压工艺,板混凝土在二次振捣后应进行表面一次抹压,终凝前应进行表面二次抹压,以减少板表面的细微龟裂。

2.2.9混凝土现浇板浇筑完成后12h以内应覆盖养护,可采用麻袋或薄膜包裹覆盖,并淋水保湿;对普通混凝土上述过程至少应持续7d,对添加缓凝剂的混凝土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天。

2.2.1 混凝土浇筑后72小时内,不得进行踩踏、支模、加荷;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支模加荷时,必须采取蒸汽养护等方法,确保混凝土强度不小于

1.2Mpa;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OMPa时,不得在现浇板上吊运、堆放重物,吊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