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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2025/08/18读后感

老地方整理的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精选4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1

《傲慢与偏见》(英文:Pride and Prejudice)是英国著名作家简·奥斯汀的代表作,小说以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主线反映了人性中傲慢与偏见的缺点。小说主要讲述了乡绅之女伊丽莎白班内特和贵族达西之间的爱情故事,其中还穿插了其他几个爱情故事。

活泼聪明,对很多事情都有着自己独特见解的班内特家二小姐伊丽莎白在刚搬到附近的宾利先生举办的舞会中遇见了傲慢富有的单身贵族达西先生。当宾利先生在舞会上建议达西先生和伊丽莎白跳舞时,达西先生却说:“她还没有漂亮到可以打动我的地步。”而此话恰好被伊丽莎白听见,令伊丽莎白对达西先生的产生了偏见。与此同时,被公认为最优秀的最讨人喜欢的绅士宾利先生与伊丽莎白的姐姐简产生了感情。在接下来的一系列接触中,达西却对聪明独特的伊丽莎白产生了不可遏制的感情,但由于狡猾奸诈的韦克翰对达西一番侮辱,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越来越深。达西先生也因为伊丽莎白家人的粗俗以及的她的亲人地位不高竭力隐瞒自己的感情。随后达西先生劝宾利搬回伦敦。简痛心不已,伊丽莎白则十分生气。伊丽莎白应自己最好的夏洛特和柯林斯新婚夫妇之邀去拜访他们,并在那里与达西先生充分。达西先生几番争扎,当面向伊丽莎白承求婚,但他告白的态度仍是傲慢,伊丽莎白大为惊讶,但因为达西先生的态度、韦克翰先生之前的指控和得知是达西先生曾阻挠宾利和珍在一起,愤怒的她告知达西:“即使世界上所有男人都死光了,(她)也不可能同他结婚。”达西交给伊丽莎白为自己的行为辩护,解释了他劝宾利搬回伦敦的原因,揭露了韦克翰花花公子、投机取巧的真面目。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也逐渐消除了。

后来,伊丽莎白和她的舅父母嘉蒂纳夫妇同偕旅行,并参观了达西先生的故居彭伯里。在庄园内散步的时候竟巧遇达西。达西的行为举止显得亲切了许多。伊丽莎白这才发现,原来他的傲慢后面隐藏着真诚、慷慨的本性,对他开始有所改观。但当二人正在增进感情的时候,却突然收到消息,得知伊丽莎白的妹妹丽迪亚私奔了。由于伊丽莎白的疏忽,没有揭露韦克翰的.真面目,才使得年轻幼稚的丽迪亚上了当,同韦克翰双双逃出军团躲避赌债。达西找到了韦克翰,替他还清了赌债并迫使他同丽迪亚结婚,挽救了丽迪亚和班内特家的名誉。尽管达西要求保密,但丽迪亚的快嘴和嘉蒂纳太太最终的坦白仍使伊丽莎白了解了实情,并彻底扭转了她对达西的情感。最终伊丽莎白向达西敞开了心扉,宾利也回到了简的身边。

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达西先生,虽然他最开始表现出他傲慢的一面,但是他的所做所为都透露着真诚,慷慨。最重要的是他被伊丽莎白拒绝后所做的改变令人折服。但是一个人傲慢就无法得人心,对一个人有成见之后便无法公平判断事情的结果,倘若达西先生一开始不那么傲慢,伊丽莎白不因为自己的偏见遮蔽双眼,也许他们的感情之路会更通顺。不止是爱情,在生活中我们也不应该持有傲慢的态度和对别人抱有偏见,那么我们的生活也会平稳很多。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2

其实傲慢与偏见我是初中读了一遍,高三的时候趁每天中午能读一点又把它读了一遍。时间隔了有点久,对具体事件顺序的记忆可能有些模糊,但是这本书留给我的感动和思考大概还是有的。

其实刨去书中别的人际关系和故事什么的,留给我印象最深也是最让我感动的,应该也就是跟大多数人一样,是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爱情,他们之间的爱情既不想伊丽莎白的妹妹那样轻浮而草率,也不像夏洛特和柯林斯那样平淡,索然无味,只是因为彼此合适而在一起。其实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的婚姻,都像夏洛特和柯林斯那样,没有爱情。

学生时代的爱情,虽然青涩美好,但是毕竟我们还处于一个三观的养成期,生活没有独立性,未来还是一片迷茫和不确定,所以我觉得学生时代的爱情大多都会夭折了,夭折于对现实琐碎生活的缴械投降,夭折于现实不像童话,不像偶像剧,夭折于我们对它不切实际的`期待终究抵不过柴米油盐。学生时代的爱情,多么简单,又多么脆弱。最后能步入婚姻殿堂,步入婚姻殿堂之后又能经营好自己婚姻,继续幸福下去的,多么幸运,寥寥无几。

为什么从夏洛特和柯林斯说到学生时代的爱情,其实我也说不太清楚,就是感觉步入社会之后,爱情不再有学生时代那么纯粹,很多人在一起不是因为喜欢相处,而是因为害怕孤独,最后很多人就像夏洛特和柯林斯那样,只是因为彼此适合而结了婚,选择和一个不那么爱的人度过下半生。

我刚刚说的两种情况,仿佛都没有办法在感情方面有一个很好的结局,但是我还是依然相信爱情的,我在这里想歌颂的就是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爱情,其实我认为在这本书里面伊丽莎白才是最值得我敬佩的人物,她宁愿冒着一贫如洗孤独终生的危险,也不愿意嫁给一个既不爱她她也不爱的人,她因为达西的傲慢而对他有不好的偏见,认为他是一个高傲自大不尊重别人的贵公子,但她却在跟达西的相处和交谈中彼此都被对方的性格,谈吐相互吸引,互生情愫。而令人庆幸的是,达西也终于正视了自己的内心,勇敢的放下身份尊卑,去表达他对伊丽莎白的爱慕,这在他们那个时代本就实属不易。

他们两个,一个傲慢,一个有偏见,但是最终都因为爱情,一个放下了自己的傲慢,另一个也消除了自己的偏见,他们两个的爱情无疑是这本书里面最出彩最扣人心弦的部分,他们的爱情也不像伊丽莎白的姐姐和达西的好朋友那样优柔寡断,左顾右盼,而是在确定了自己的心之后就异常坚定,要将自己的爱情甚至可以说自己后半生的幸福、命运都要牢牢攥在自己手里,只有他们自己才能做出选择,别人都无法左右。

我想这才是正确的爱情吧,在对一个人有深入了解之后,而不是见色起意,是两个人真正灵魂的契合,而遇到之后,就要向无问西东电影里说的那样“爱你所爱,行你所行,听从你心,无问西东”,应该就是坚定地跟随自己的内心吧,我相信世上一定会有一个人跟我们如斯契合,自从遇到他的那天起,凛冬散尽,星河长明。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3

这是一本写于十八世纪末的作品,终生未婚的作者简奥斯丁用她睿智的观察和细腻的笔触,描绘了她所生活的那个时代几段爱情故事。故事虽然距离我们有二百多年之久,但书中对人性和人类潜意识的剖析却是放置于上下五千年皆准的,因为人类从来没有进步过,进步的只是技术,科学和制度。

这里我们只从男女主角的角度简介一下故事。女主角伊丽莎白出生在一个小地主家里,今年二十一岁,长相秀丽,身材匀称,在一次舞会上认识了达西先生,达西先生的出场招致了伊丽莎白所在镇子上所有街坊邻居的厌恶,因为他太高傲了,他用鼻孔看镇上的每一个人,很少与人讲话,有女士邀请他跳舞他都能无礼的拒绝。镇上所有人都觉得他是一个自大,粗鲁,品行不好的人。当然女主角伊丽莎白也有这样的看法。几次接触之后达西渐渐的喜欢上了坦率而美丽的伊丽莎白,起初伊丽莎白认为自己绝不会爱上这样一个傲慢粗鲁的.人,她也数次在与他的对话中怼的他下不来台。但随着情节的推进伊丽莎白却渐渐发现达西是一个很高尚的人,他有能力,有修养,甚至非常体恤穷人,他有思想,爱读书,是一个很靠谱的青年。最后经过几次误会与意外之后他们终于修成正果,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

傲慢与偏见是相伴而生的。

达西为什么会那么傲慢?因为他出生在一个十分富贵的家庭,受过很好的教育,有过人的学识与能力,而且为人正直。所以他就对那些在这些方面不如自己的人产生了偏见。也可以反过来说,因为他对在这些方面不如自己的人有偏见,所以他变得傲慢。从这个角度讲,傲慢与偏见这两件事情是相伴而生的。而且他的傲慢还招致了他人对自己的偏见,所谓自食恶果就是这个道理。

再说伊丽莎白为什么在最开始对达西有那么深的偏见呢?一方面是因为达西的傲慢,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她自己也有傲慢的一面,一个人总会因为自己有某些方面的品质而看不起没有这些方面品质的人,伊丽莎白是一个有修养懂礼貌的人,因此她在见到达西的傲慢无礼时就认为他没有修养不懂礼貌,自然就对他产生了偏见。所以伊丽莎白的傲慢也催生了她对达西的偏见,也因为她对达西有偏见而在他面前显得很傲慢。

傲慢与偏见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呢?答案是耽误我们的时间。试想一下如果达西不那么傲慢,伊丽莎白就不会对他产生偏见,那他们的爱情早就开花结果了,而不会产生那么多误会与波折。

人生短暂,真的没有太多时间被我们浪费,所以不管我们具备哪些优秀的品质都不要变得傲慢,这样就不会招致他人对我们的偏见,从而为我们带来更多机会。我们也不应该对在某些方面不如自己的人产生偏见,这样就不会让我们自己变得傲慢。我们也不应该对傲慢的人产生偏见,他们总有我们没看到的优点。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4

在好朋友的极力推荐下,我买了英文原版的《傲慢与偏见》,花了几天的时间努力的读完了。一见倾心!当然名著也不是毫无瑕渍的。在喜欢的同时我也萌生了很多的想法。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同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来写,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这样以女性为主角的小说,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去诠释,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内容上得到最好的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作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不过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而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经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形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取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利用语言的能力而言,它不如《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显示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高老头》;就人物心理描写而言,它不及《红与黑》。但毕竟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写的社会现实决定的。

读完这本书,我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对比。这两本书在故事内容、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也如出一辙: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达西对应瑞德,宾利对应维希利,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强烈;后两者的感情始终如一。唯一不同之处就是,《傲慢与偏见》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利一样落魄。

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这是无法比拟的。《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的冲突自然容易表现,而这些是《傲慢与偏见》无法轻易达到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的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是《傲慢与偏见》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如《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确有她对艺术感悟能力的局限性,这是可以原谅的。所以至今我还是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很多过人之处,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是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