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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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篇1
各村卫生室、卫生院各科室:
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防止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运送、处置等环节的坏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村卫生室或各科室认真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具有感染性、毒性及其他危害性,若不重视,管理不到位、处置不当,流行社会及环境,不仅会造成环境危害,而且会成为疾病传播的重要传染源。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经乡卫生院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大湾乡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建立健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工作流程,人员管理,负责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上报工作,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及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个人安全防护、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监督检查工作。
二、落实责任,规范管理
(一)综合管理
各村卫生室及各科室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等管理工作,建立管理台账,做好台帐、转移联单、运送等记录与交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台帐、转移联单等所有资料必须至少保存三年。
(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与暂存管理
各村卫生室及各科室严格按照感染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病理性五类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购置和修建使用符合相关要求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内部转运工具、暂存场所(暂存间、暂存柜或周转箱)等。暂存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周。
(三)医疗废物安全转运与处置管理
各村卫生室及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均由我院与签约的固原市惠众废弃物综合处理公司转运处置,不得私自处置。卫生院负责接收各村卫生室及各科室所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交由惠众废弃物处理公司;卫生院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转运至暂存间暂存;各村卫生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安全转运至卫生院。各医疗机构转运原则上1周/次,各转运环节均须做好交接及相关记录。
(四)医疗废物处置人员的技能及职业防护
1、专业技能
认真履行岗位的职责,掌握医疗废物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了解医疗废物对环境和健康的危害性,熟悉医疗废物分类包装标识、装卸、搬运医疗废物容器(包装袋、利器盒等)、周转箱(桶)的正确操作程序,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
2、职业防护
在医疗废物处置(收集、转运等)过程中,坚持使用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口罩、工作服、靴等。坚持岗前、离岗体检,在岗期间体检2年/次,必要时进行预防性免疫接种。
三、医疗废物处置登记及报表
1、各村卫生室及各科室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即:填写《医疗废物管理台帐》,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重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卫生院接收辖区内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应单独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台帐》。
2、卫生院对本单位及接收的医疗废物交由惠众废弃物处理公司上门收运车辆时,如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医疗废物运送记录卡》。
四、严格管理,加强监督
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医疗机构或科室进行医疗废物管理检查与指导,每年不少于2次。对于不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医疗废物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处。
附件:1、大湾乡卫生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2、大湾乡卫生院污水处理制度
3、大湾乡卫生院锅炉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篇2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环保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成立xx市环境保护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污染防治和环境监察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科、污染防治科、应急管理科及市环境监察支队、环保监测站、宣传与信息中心为成员单位,在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系统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办公室: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会务安排、会议通知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车辆保障。
2.规划财务科: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经费申领和使用管理工作。
3.政策法规科:负责对超标排污或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工业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参加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4.行政许可科:参加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5.污染防治科:承担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负责列出全市重污染天气限产减排市控及以上规模重点大气污染源名单,及不同级别应急响应时限产减排措施;参加市政府层面、环保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6.应急管理科:参加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7.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对全市大气污染源的环境监管;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对企业落实应急措施的现场监督检查;参加市政府层面、环保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8.市环保监测站:做好环境空气质量日常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负责与市气象台进行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会商;负责对全市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和监测数据的监管工作。负责大气污染源监测工作;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监测取证;参加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9.宣传与信息中心: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宣传。
10.各县(市、区)环保局: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履行相应职责;监督辖区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执行市环保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应急处置指令。
(二)工作机构
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污染防治科,承担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定和措施,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汇总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并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三、响应流程
当接到市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时,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1小时内向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汇报,并通知各相关科室,相关企业由县(市、区)负责通知,启动应急响应,按要求落实各自职责。
当接到预警解除信息时,按预警发布程序通知相关科室及终止应急响应。
四、应急响应措施
(一)监测预报
1.监测。市环保监测站和市气象台分别负责环境空气质量常规监测和气象状况观测,同时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等工作。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下,市环保监测站和气象台跟踪监测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结合历史数据,对未来趋势做出科学预判,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为应急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2.预报。市环保监测站和市气象台根据气象条件变化趋势,结合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及本地污染物排放源情况,对未来的'空气质量进行预报。
3.会商。根据环保、气象联合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机制要求,市环保监测站与市气象台于每日15:00会商。当会商认为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提出预警建议,于当日16:00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至少会商3次。未发布预警信息,重污染天气已经出现时,实时会商。
(二)响应措施
1.Ⅳ级响应措施
(1)加强对全市大气污染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应急措施,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加强对在线监控设施、污染物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2)各县(市、区)环保局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履行相应职责。加强对企业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Ⅲ级响应措施
(1)全市火电、焦化、建材、化工等大气重污染行业,工业燃煤、燃油、燃生物质等锅炉除保障民生企业需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负荷外,一律采取限排措施,减少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全市应急减排企业名单见附件。各县(市、区)环保局要按照以上限排行业范围,列出本辖区重点企业名单,严格落实具体应急减排措施。
(2)市环保监测站加强对企业污染物外排口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时时监控,发现异常立即通知企业所在区域环保局进行现场检查。
(3)各县(市、区)环保局,按照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履行相应职责。
(4)由局领导带队,各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市、区)环保局和企业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分组见附表)。
3.Ⅱ级响应措施
(1)全市火电、焦化、建材、化工等大气重污染行业,工业燃煤、燃油、燃生物质等锅炉除保障民生企业需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负荷外,一律采取限排措施,减少6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全市应急减排企业名单见附件。各县(市、区)环保局要按照以上限排行业范围,列出本辖区重点企业名单,严格落实具体应急减排措施。
(2)市环保监测站加强对企业污染物外排口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时时监控,发现异常立即通知企业所在区域环保局进行现场检查。
(3)各县(市、区)环保局,按照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履行相应职责。
(4)由局领导带队,各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市、区)环保局和企业落实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分组见附表)。
4.Ⅰ级响应措施
(1)全市火电、焦化、建材、化工等大气重污染行业,工业燃煤、燃油、燃生物质等锅炉除保障民生企业和生产工艺不能停产的企业,需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负荷外,一律停止生产。全市应急减排企业名单见附件。各县(市、区)环保局要按照以上限排行业范围,列出本辖区重点企业名单,严格落实具体应急减排措施。
(2)市环保监测站加强对企业污染物外排口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时时监控,发现异常立即通知企业所在区域环保局进行现场检查。
(3)各县(市、区)环保局,按照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履行相应职责。
(4)由局领导带队,各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市、区)环保局和企业落实Ⅰ级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分组见附表)。
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措施中,工业企业通过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压减负荷、停止生产来实现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各企业大气污染物减排量基数为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前一天该企业的排放量,控制排放浓度、降低生产负荷、限制实际产能的具体基数,为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前一天该企业的排放浓度、生产负荷、生产能力。各县(市、区)环保局要督促指导本辖区企业制定具体限产、停产操作方案,并报本局审查备案。
五、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市环保局各督导检查组及时将督导情况和执法记录报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环保局及时将应急响应落实情况进行汇总,于12小时内将应急响应工作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报告应包括工作情况、采取的限产措施、存在的问题、经验总结等。
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落实xxxxx,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全镇环境质量,确保国家生态镇创建成果。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创建国家生态镇建设工作标准,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任务
按照创建国家生态镇指标的七项基本条件和三十六项建设指标考核要求20xx年着力解决环境安全,生态建设两大方面的问题,环保信访得到有效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城乡一体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大见成效,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增强,农村入居和生态环境得到加大改善。
二、工作措施
(一)组织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书记、镇长任组长。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书记、镇长为辖区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环保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明确职责。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总支、村、企业,对本辖区内环保工作负总责,制定20xx年度环保工作实施方案,与辖区内有关单位、企业层层签订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分析研究环保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困难。指导、督促各村(居)部门、企业抓好落实,加快工作推进,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三)环保机构建设。镇有专职环保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村(居)、企业有环保监督管理员,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经费、工作设备等配备齐全,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
(四)日常工作。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档案资料规范、齐全;积极参加会议,按时上报各种材料。
三、环境安全
(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管理。继续搞好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镇每季度最少排查一次,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企业,按照要求整治到位,辖区内出现企业偷排、超排,按照规定进行约谈。辖区内企业达标排放100%,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9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确保无较大(III)、重大(II)、特大(I)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二)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加大对水、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日排放污水100立方米以上的'企业、重点大气污染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监控,并与环保局预警应急指挥中心联网,确保正常运行。
(三)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处理工作。乡镇卫生院、计生办把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全部集中收贮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关停、拆除的企业必须坚决关停、彻底拆除;严禁向河道直排废水,实施河道生态建设工程,恢复河道鱼类生长;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
(五)大气污染防治。负责辖区内燃煤锅炉拆改、洁净煤技术推广工作的实施与监管;对辖区内饮食油烟、流动餐点、露天烧烤油烟污染加强整治规范,饮食油烟达标排放率.>95%;对辖区内的建筑和拆迁工地、垃圾清运、堆场和露天仓库等扬尘实施有效管理;禁止秸秆焚烧。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或环境规划要求。
(六)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及处置。各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建立风险源动态档案,重点以存在高浓度废水,督促辖区内风险源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源隐患自查自纠,并加强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机构;有固定经费、应急设备和队伍;组织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确保辖区内无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事故发生。
四、生态保护与建设
(一)制定科学实用的生态、循环经济建设规划,积极创建生态镇、生态村。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和建设不断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加快推进,积极组织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工程。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依法划定饮用水源地并以政府文件发布;制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界碑、界桩、警示牌、围护栏,建立标准缓冲、隔离设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均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村定点收集、镇集中清运、区统一处理”的垃圾管理体系,按照“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无机垃圾就地解决,有机垃圾制造沼气、堆肥处理或资源回收利用。开展社会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60%,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
(四)大力推进村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鼓励人口集中区建设污水处理厂,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已建污水处理厂确保正常运转。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70%,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五)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执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执行环保厅规定。推广生态环保养殖。畜禽养殖粪便实行综合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
(六)倡导农民科学种田,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提倡用土杂肥、有机肥,技术化肥施用量,提倡使用生物农药,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大于60%。
(七)着力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积极推行在村庄、河道、公路等区域,实行美化、绿化工程。
(八)对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焚烧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气化、发电、饲料、食用菌生产等综合利用技术。
(九)倡导农民使用水能、太阳能、沼气等生物质能、风能、低污染的化石能源(如天然气)、清洁技术处理后的化石能源(如清洁煤、清洁油)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
(十)环境信访查处到位。从源头上抓信访,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减少到部、省、市信访次数,杜绝重复信访。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一步完善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规范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及时、有效地应对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明确重污染天气市级预警条件下我市环境保护各部门应急工作的程序和内容,结合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领导机构
市环保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逊,副组长:陈运、徐蒂、凌云志。成员由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污防科、宣传法规科、市环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市环保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察支队,陈东鲁兼任办公室主任,苏凌寒、葛朝军、陆奇志为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实施等相关事宜,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职责分工
局污防科: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措施,按照《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督促指导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预警响应级别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应急实施方案并通报启动应急预警级别,督促及时启动应急措施。
局宣传法规科:拟定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相关新闻报道通稿,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环境空气质量、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健康防护措施等信息。
市环境监测站:会同市气象台进行大气环境质量的预测、预警及其变化情况的综合分析和会商,及时研判,提出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会商意见和预警级别,向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提供大气环境质量状况,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调整响应级别及解除预警的意见。
市环境监察支队:依据市环境监测站的工作建议,提请市局主要领导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会议,确定启动级别报市政府应急办审批发布。根据响应级别制定完善我市工业污染源限产、停产名单和制定重污染天气督查方案并组织落实对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监察,确保大气污染源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最大限度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市环境信息中心:加强对企业污染物外排口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在线监控,发现异常立即通知企业所在县(区)环保部门进行现场检查。
二、应急响应流程
(一)预报会商
1、监测。市环境监测站会同市气象台分别负责环境空气质量常规监测和气象状况观测,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等工作。
2、预报。市环境监测站和市气象台根据气象条件变化趋势,结合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及本地污染物排放源情况,对未来的空气质量进行预报。
3、会商。市环境监测站与市气象台建立联系会商制度,由市环境监测站负责人发起会商。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xxx2)规定,结合未来48小时内的气象预报情况,及时研判。会商认为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提出启动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的建议和意见,以及预警的级别,形成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由市环境监测站及时报市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预警发布
1、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在研判市环境监测站提出预警发布意见,认为符合《预案》规定的预警条件时,由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填写《xx市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审批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于当日提交市局领导审批后,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审批。
2、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得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复启动预警的命令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联络员发出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
3、局宣传法规科在预警启动后及时联系媒体,根据预警级别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大气重污染的预警信息,倡导公众节能减排,绿色生活,宣传政府所采取的应对措施。
4、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应按照预警级别结合各自的职责采取降低区域内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应急措施,并于每天下午16∶00以前形成工作简报,报送到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响应级别和具体措施:
我市将重污染天气分为四级预警,IV级(蓝色)、III级(黄色)、II级(橙色) 和I级(红色)预警。
IV级(蓝色)预警:当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xxx-300之间,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1)会同市气象局持续做好污染趋势分析研判,及时发布我市空气质量监测信息;(2)确定限产、停产减排企业名单。(《xx市重污染天气限产、限排企业名单》见附件4)。(3)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现场巡查,要求各排污单位加强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4)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区)环保部门和企业落实IV级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III级(黄色)预警:当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1-400之间,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1)会同市气象局持续做好污染趋势分析研判,及时发布我市空气质量监测信息。(2)确定限产、停产减排企业名单,开展现场巡查,严查各类燃煤设施、工业企业、大气排放环境违法行为。(3)对市属重点大气污染企业进行现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减排比例的措施。(4)加强对企业污染物外排口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监管。(5)对各县(区)环保部门和企业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II级(橙色)预警:当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401-500之间,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1)加强空气质量监测,会同市气象局持续做好污染趋势分析研判,及时发布我市空气质量监测信息。(2)对照确定限产、停产减排企业名单开展现场巡查,严查各类燃煤设施、工业企业、大气排放环境违法行为。(3)对市属重点大气污染企业进行驻厂现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比例的措施。(4)加强对企业污染物外排口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监控,发现异常立即通知企业所在县(区)环保部门进行现场检查。(5)由局领导带队,各科室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区)环保部门和企业落实Ⅱ级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I级(红色)预警:当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500以上,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在实施II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各项措施的同时,采取以下措施:(1)全市除热电行业外,其它企业全部落实减排比例或停产措施。(2)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区)环保部门和企业落实Ⅰ级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深入企业检查应急措施落实情况。(3)根据需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及时调度各成员单位采取应急措施和分析研判取得的效果;向市政府、省环保厅报送重污染天气信息;做好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报道工作,积极引导舆论导向,密切追踪舆情。
三、预警变更与响应终止
1、市环境监测站根据监测结果以及与市气象台会商情况,可以提前提升或降低预警级别的,按照上述预警信息形成、发布流程提请预警变更;空气质量指数将降至或已降至预警条件以下时,按照上述流程提请预警解除和响应终止。
2、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解除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向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提请应急响应终止、解除预警状态,经批准后上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申请解除预警。
3、应急终止、解除预警状态的报告经批准后,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成员单位和联络员通报,解除预警,终止应急响应。
响应终止后,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响应情况、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效果评估情况,编写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评估报告,按规定向市政府和省环保厅报送重污染天气信息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评估报告。
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篇5
20xx年春节将至,为大力改善农村环境面貌,为全镇居民营造温馨、祥和、洁净的节日环境,镇政府决定,春节期间在全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优化人居环境为核心,以打造“洁、绿、亮、美、序”的农村环境为主题,以全民参与为基础,从解决城乡居民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入手,突出抓好小城镇驻地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巩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达到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观,镇驻地、农村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目标。
二、整治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齐抓共管原则。各村委为辖区内环境综合整治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力抓好工作落实。
(二)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原则。培育试点村,形成工作亮点,实现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全面提高。
(三)坚持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原则。实行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既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在完善体制、健全机制上下功夫,努力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三、整治内容
(一)小城镇驻地环境综合整治。
紧紧围绕小城镇整治目标任务,突出抓好保洁、增绿、美化,完善小城镇驻地环境综合管理制度,充分体现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
1、环境卫生整治。重点整治城镇主干道、广场、背街小巷、居民楼院环境卫生,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清理生活垃圾死角;加强绿化养护,及时进行补植补栽,镇驻地无枯树死树,无裸露土地,无杂草垃圾。
2、道路交通整治。对破损道路、沙土路进行综合整治,按照道路维修标准,集中整治车行道、检查井、路沿石、给排水管线等,规范施工方法,落实质量管控,注重道路硬化、照明设施改造相结合,打造示范街。
3、广告牌匾整治。整治户外广告设施,重点抓好主要街道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的清理整治,对未经行政许可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依法予以全部拆除;要进一步规范门头牌匾的设置,做好门头牌匾的规划设计,做到统一规范、美观有序。要加强沿街建筑立面的整治,规范空调室外机设置,无残墙断壁、无乱贴乱画、建筑立面整治美观。
4、镇容镇貌整治。加强对主要道路、广场等区域的游商浮贩的查处力度,落实巡查制度,依法查处沿街占路经营行为。
5、不文明行为整治。采取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改变居民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生活陋习,逐步养成文明习惯。
(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以清脏治乱为重点,重点整治村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搭乱建、农业废弃物和沟渠湾塘,继续健全完善城乡同治的城乡环境一体化管理机制,继续巩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1、整治村庄环境。彻底清除村庄内、村旁、沟边、田边及湾塘、沟渠陈年垃圾堆、粪堆、草堆,划定柴草固定堆放点,规范畜禽养殖,杜绝村庄内外垃圾乱倒、柴草乱垛、粪土乱堆。拆除村内乱搭乱建、垮塌房屋,清除建筑垃圾、墙面乱涂乱画、乱贴乱挂及破损广告牌,规范宣传栏(墙)。平整修护村内主干道,清理疏通村内排水沟渠。
2、整治河渠沿岸环境。重点整治辖区内大中小河道、水库及沿岸环境,全面清除水域垃圾漂浮物、沿岸积存物。拆除沿河破损广告及乱搭乱建,清除违法占用河道,治理违法采砂行为。
3、整治道路沿线环境。重点整治309国道、217省道、农村生产路沿线环境,全面清除道路两侧及沟渠内存积物、树挂塑料袋、建筑废弃物、废弃地膜棚膜杂物。清除破损广告牌,拆除乱搭乱建,清理违法占路经营。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搞好农村环卫保洁队伍建设,各村保洁员必须按时上岗。二是按每百户一个垃圾收集点标准,将垃圾桶集中摆放。三是积极引导村民参与和自主管理村庄环境,保护垃圾收集设施。四是各村委及保洁员要认真做好对环卫公司垃圾清运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沟通上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云山镇20xx年春节期间农村环境
综合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春节期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大对整治情况的督查、协调和调度,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协调解决。各村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扎实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二)落实各项制度。
1、周巡查制度
由领导小组组织有关责任单位,每周组织一次巡检,对重点区域联合现场办公,加快推进问题的解决。
2、通报制度
对存在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群众意见较大的全镇通报批评。
3、考核评比制度
建立月考核制度,领导小组每月组织责任单位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纳入年终农村干部考核。
(三)加强宣传发动。采取一封信、宣传车、文化墙等丰富多样的形式,持续加强宣传发动,教育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
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净化、美化省会城市环境,充分展示省会城市 “三年大变样”建设成果,以整洁优美、清新亮丽、焕然一新和“干净、卫生、有序”的城市环境迎接春节及省、市“两会”,为广大市民创造祥和的节日气氛,区政府决定自12月28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迎“双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辖区内所有主次干道、小街巷、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市容环境卫生;各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生活小区庭院内的环境卫生。
二、整治内容
清理所有可视垃圾;清洁沿街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墙体及公共设施;擦洗护栏、果皮箱、公交站牌、路名牌;擦拭沿街门店牌匾、门窗玻璃,清除沿街墙体、地面的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等小广告;清理各类违章占道经营;开展单位庭院、居民社区卫生大扫除等。
三、整治任务
(一)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区城管局牵头,桃园镇、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辖区机关干部、驻石部队、大中院校、沿街单位、社区居民等社会各界开展以清洁沿街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墙体立面、清理沿街乱贴乱画小广告、擦洗护栏等公用设施、清理城郊结合部积存垃圾及社区院落、单位门前环境卫生死角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卫生大扫除集中统一行动。
(二)开展清洗公共设施活动。区城管局和桃园镇、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督导公交、电力、网通、移动、邮政、交管等设施产权单位按照“谁的设施,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区沿街候车亭、公交站牌、交通护栏、交通标志、地名标志、电话亭、邮筒、灯杆、电杆、座椅、变电箱等设施进行全面擦洗、保洁、粉刷、修缮,清除积土污垢。
(三)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区环卫大队负责,组织开展以机械化清扫、24小时连续性保洁、小街小巷清扫为主要内容的清扫保洁,全面提升辖区道路清扫保洁质量。
(四)开展市容秩序规范整治活动。区城管局和桃园镇、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全面清理整治辖区内乱摆乱放、店外经营、店外加工、无证占道、集贸市场外溢等占道经营行为;加紧推进辖区占道市场退路进厅;集中力量清理主要路段、重点部位的违章占道,保持城区主要路段和重点部位市容秩序。对一些市民投诉频率高,各类违章市场、早夜市、占道商贩聚集的街道,下大力进行彻底整治,切实改善周边环境。
(五)开展施工工地整顿治理活动。区城管局要对各类施工工地进行全面的、拉网式检查,高质量落实施工工地管理“六条标准”,特别是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必须进行高质量硬化,施工车辆出入进行冲洗。对渣土运输车辆不苫盖、沿路遗洒的要按规定严格查处,坚决杜绝野蛮运输现象的发生。
(六)推进城管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开展文明执法宣传活动。按照《石家庄市机关工作人员损害发展环境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狠抓队伍作风建设,积极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执法过程中,切实做到亲情执法和人性化执法。通过采取张贴标语、设置便民岗台法规咨询、布设市民告知牌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市民的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城管执法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协调联动”的原则,由区城管局牵头,桃园镇、各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确定整治重点,确保此项活动取得成效。
(二)抓好工作落实。要按照工作要求迅速行动,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加强督导检查。区市容考评办将依据《石家庄市市容环境卫生考核评比办法》对本次活动的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列入今年一月份考评结果。通过考核评比,促进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四)搞好宣传报道。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营造共建氛围,强化教育并激发广大市民自觉参与、支持此项活动的积极性,促进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