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课外读物实施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小学课外读物实施方案(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课外读物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和减负措施的有关要求,让课外阅读活动起到实效,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思考习惯,推动读书活动持续扎实地开展,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加强我校“课外读物”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二、领导小组
组长:郭琳琳
副组长:李若彤、吴江陵
组员:林亚松、陈冬梅、黄汉森、陈怀民、许露珍、蔡炎煌、陈艳、陈依昕、洪萌滟、方育萍
三、工作措施
1.成立“康城小学课外读物管理委员会”,成员由语文教研组长、语文教师代表三名、图书管理员、家委两名组成。
2.课外读物进校园遵循的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3.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4.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审核机制。
(1)推荐给学生的书单必须由“康城小学课外读物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
(2)校外宣传、捐赠等图书,必须由“康城小学课外读物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
(3)学校印发的校本教材、资料等,必须由校级领导、教务处审核通过。
5.加强课外读物管理。
(1)定期清理。主要由图书管理顾问、语文教师、行政团队组成,一个学期两次,根据图书选择的原则和标准对图书馆、班级图书角进行清理。同时加强对学生、家长的访谈,了解学生阅读的.内容,多途径对课外读物进行管理,确保不让学生接触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人物,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存在违反宗教政策内容、存在低俗媚俗庸俗、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书籍。
(2)每学年推荐一次课外读物,推荐的流程是初选、评议、确认、备案。初选由年级组任课教师提出初选目录;评议由教研组负责审读,重点根据原则和标准审议适宜性,提出审议意见;由“康城小学课外读物审核委员会”负责把关,统筹数量,确认结果,并报送学校行政会备案。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四、落实时间
1.落实统一指导的时间。
每周开设一节读书校本指导课。教师要做好指导阅读的备课、上课、阅读效果检查等工作。要运用指导课激发学生的阅读热情,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要让学生按时完成适量的、形式多样的读书作业。
2.落实学生自由阅读的时间。
学生在上、下午到校至上课时间为自由读书时间。期间由班级学生自主管理,教师下班进行指导。
五、创造条件
挖掘空间,创造阅读条件。我校以图书馆为基本保障的阅读条件下,增设了班级图书角、二楼图书长廊、架空层阅读中心等阅读区域,为学生创设随手可取、随时可读的阅读条件。加大书香校园建设,健全学校图书馆、班级图书角管理,开放学校图书馆图书资源,拓展学生阅读活动,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的功能。
六、搭建平台
1.开展好班级读书活动。组织开展一次读书成果或方法交流活动。借助智慧阅读管理平台——“知阅学堂”,对班级共读任务质量进行检测。
2.开展好年级组读书活动。每年级组每月要开展一次读书专题交流活动。
3.开展好校级读书活动。每学年举行一次全校“读书节”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搭建阅读展示、交流的活动平台,鼓励学生人人参与,营造良好阅读生态。
小学课外读物实施方案 篇2
“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为切实做好进贤县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多读书、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南昌市教育局洪教办字﹝20xx﹞4号《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落实“五项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遴选、审核、推荐和把关等环节管理,使学生的课外读物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教育部《办法》要求;积极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内容
1.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各校要带领图书馆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馆藏图书,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
各校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2.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校要组织班主任及全体教师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内容,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严格按照《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实行报备制度,坚决杜绝不良读物进入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在正规渠道购买图书。
3.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
各校要做好“护苗·绿书签行动”、读书节等活动的落实工作,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年度计划、工作方案、推荐课外读物内容,使“护苗·绿书签行动”、读书节等活动尽早在各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促进书香校园建设。各校各班要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建设书香家庭。各班要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完美教室的主要内容之一,创造条件方便学生阅读。语文学科组要承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培养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4.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应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进一步规范征订主渠道,实行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得组织任何课外读物的推荐和征订工作。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不得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民营书店或个体书商处购买图书或组织统一购买;不得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的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征订学习资料和读物。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保障。
各校要成立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教育部的《办法》制定《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办法》,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严格落实相关通知要求,提高教师思想认识,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
2.把握工作重点,加强宣传引导。
各学校要认真把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具体要求,抓住工作重点,细化职责分工,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要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建立监督机制,严肃失职问责。
县教体局将建立校园课外读物监督检查制度和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将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和教育督导范围。
各校要对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现象以及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行为进行有效管控;进入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目录应向学生家长公开;要认真组织开展“护苗·绿书签行动”、读书节等活动。县教体局将对各校开展书香校园建设工作进行评选和表彰,同时加大督导力度,对课外读物进校园违法违纪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小学课外读物实施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xx]2号)精神,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小学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我校成立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总体要求
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三、具体措施
1、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2、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3、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5、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校园课外读物出现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其他有问题的读物,须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暂时收取到学校教导处,及时上报,消除不良影响。
小学课外读物实施方案 篇4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制定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方案如下:
一、成立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严格目录管理
山东省及青岛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课外读物
三、规范推荐审查程序
课外读物推荐审查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做到步步到位、事事规范,各流程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第一步:学校成立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全体教导主任、班主任主任为成员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规定程序的落实,审核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选定的课外读物推荐方案,确保为教师、学生推荐意识形态鲜明或有益学生身心健康、实用性强、符合新课程改革与素质教育理念、与教材结合度较好的课外读物。
第二步: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负责人及本学科本备课组教师对推荐的课外读物达成共识。
第三步:各年级分管教导主任对会审、调整、完善后的课外读物推荐方案审签意见,报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审核。
第四步:学校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要安排专人负责审查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推荐的课外读物,审查合格后方可推荐阅读。
四、课外读物进校园具体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六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一条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第十二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
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小学课外读物实施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和“昌平区教委关于落实《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组织机构
组长:王军(校长)
副组长:张宏(副校长)
专人负责:王建和(教学主任)
组织成员:刘继文、李海辰(德育主任)、张欣凤(教学副主任)、王建龙(图书管理员)、教代会成员、教研组长、班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对进校园的课外读物做好审核,杜绝各种商业宣传进校园,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备案与登记工作。
三、遴选审核程序
1.初选: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
2.评议:教研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进行评议,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3.确认: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报请校长批准,教务处备案。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4.备案: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提高认识,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
2.加强监督检查,学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
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3.要确保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的内容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要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和学生课业负担”为原则。合理选用课外读物,严格控制数量,防止影响正常教育教学。
4.凡发现包含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等内容及链接,要求立即停止发放,依法清理整顿传播色情、低俗信息等违法违规和不良信息的课外读物。
5.凡未经备案审查的课外读物,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传播,不得在课外统一组织或要求、推荐学生阅读未经审核备案的学习类课外读物。对违规传播、疏于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要严肃问责。
6.对违反以上规定学生,没收书籍,予以警告处分。
五、学校目前课外读物情况说明
1.目前学校引入课外读物共7457本,订购的主要渠道是政府采购,不存在违规引入课外读物的情况。
2.学校为学生推荐的`出版物来源为国家正式出版社正规出版物。
3.学校制定了课外阅读相关的管理办法,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4.学校为学生推荐的出版物没有违反《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第六条禁止的内容。
5.学校没有违反《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强买强卖商业推销行为。
6.学校中没有教师私自向学生推荐非正式出版物。
7.关于学生阅读实效性,学校每班教室设立图书角,图书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情况进行选择,图书管理员负责定期进行更换。每周开设课外阅读课程,由语文教师指导学生读书,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提高学生的阅读方法、技巧。
小学课外读物实施方案 篇6
中小学生课外读物即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嘉定区新城实验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二、组织保障
成立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行政组成员、年级组长和图书管理员为组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课外读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使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根本任务,严守读物进校底线
1、明确推荐方向标准,确保优质读物进校园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2、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问题读物进校园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3、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有效处置问题读物
(1)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的要求做到人人皆知。
(2)加强指导,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在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中做到人人监督。
(3)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二)发挥主体责任,加强读物规范管理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通过加强规范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确保课外读物质量。
1、规范推荐程序
(1)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且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和启智增慧的推荐标准。基于不同年级的阅读层次和阅读需求,推荐书目力求兼顾多个学科、不同时代、多种文化和世界多个地区。
(2)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生课外读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向学生家长公开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不得组织统一购买或引导、暗示指定购买。
2、加强指导排查
(1)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教导处要同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馆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
(2)德育部门要随时检查班级读书角和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
(3)德育部门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做好指导工作。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问题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
3、严控其他渠道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2)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3)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
(三)形成工作合力,提升阅读活动实效
学校要联动教师和家长等相关教育人员多方合作,形成合力,提升阅读活动的育人效果。
1、提升阅读课程设计和实施,从目标、课型、标准、监测、评价等多个角度,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阅读课程,打造书香校园。
2、丰富阅读活动的主题和形式,通过阅读节的开展和班级图书角的建设,创造学生的阅读机会,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3、加强教师阅读专业建设,引领学生阅读健康发展、提升阅读效能,润养学生的阅读能力,获得专业阅读策略。
4、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亲子共读”等活动,建设书香家庭。
通过推荐阅读、推动阅读、保障阅读、提升阅读,切实发挥好课内外阅读的育人功能,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育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