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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宣传方案

2025/09/10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森林防火宣传方案(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森林防火宣传方案 篇1

为切实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进一步落实防火工作职责,不断提高全镇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使森林防火工作变成全镇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实现森林防火宣传用语规范、普法教育制度化,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以实现森林火灾“早预防、早发现、早扑救”和“打早、打小、打了”为目标,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的首要任务。以本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扑救人员生命安全为基本原则,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积极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有效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做好森林资源,努力维护生态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为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开展好全镇的宣传活动,以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为中心。以强化广大干部群众的防范意识为重点,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领会到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坚决制止引发森林火灾的事故发生,真正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知识与技能,做到“用火遵守规范、着火有人管、扑火保证安全”。

三、宣传重点

1、宣传普及《省森林防火条例》、《禁止野外用火通告》,镇、村、组三级利用警示牌、标志牌、宣传单、宣传手册、标语、横幅等方式,充分开展宣传活动。

2、定期召开森林防火专题会议,做好预防森林火灾的方案。

3、以森林防火宣传月为契机,充分利用微信、广播、LED等媒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4、张贴森林防火标语,设立防火固定宣传牌,做到主要入山口有旗阵、重要交通路口有碑牌、田间地头有森林火警电话;在赶集日设立宣传点进行宣传。

5、在森林防火期间,启动森林防火宣传车,深入重点森林火险区,巡回宣传森林防火命令、法规规定。

6、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和清明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宣传节点,组织村、组干部和护林人员巡山守卡,现场发放资料,宣传森林防火规定,重点宣传和制止野外吸烟、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烧秸秆等野外随意用火行为。

7、普及并让广大群众学会森林火警电话,做到随处可见、随时记忆、方便使用,确保火情发生时肇事人、受害人、目击者都能够迅速报告、准确无误,避免报火无号、越级乱报、避免小火酿成大灾。

8、抓好智障人员的监护和管理。

森林防火宣传方案 篇2

一、活动目的:

1.增强幼儿对森林防火知识的认识和重视;

2.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消防意识;

3.培养幼儿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活动时间:一个月(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设定)

三、活动内容:

1.森林防火知识讲解:每周定期进行森林防火知识的讲解,通过讲故事、展示图片或者播放视频的形式,向幼儿介绍森林火灾的危害和防范措施。

2.儿童游戏体验:

(1)模拟火灾逃生:通过带着幼儿在室外布置的简易迷宫中进行火灾逃生游戏,让幼儿亲身体验逃生的紧迫感,并通过教育解释逃生的正确方法。

(2)灭火器使用体验:邀请消防员前来幼儿园,向幼儿介绍灭火器的种类和使用方法,并让幼儿亲自操作灭火器体验灭火的过程。

3.参观消防站:组织幼儿参观当地的消防站,让他们了解消防器材的使用和消防员的工作。

4.宣传海报创作:组织幼儿制作防火宣传海报,鼓励他们通过绘画、剪纸等创作形式表达对森林防火的.认识和意识。

5.宣传调查:将幼儿分成小组,让他们到附近的街道、商店等地调查宣传森林防火的情况,并回到幼儿园进行汇报和讨论。

6.家长参与活动:将幼儿制作的宣传物品发放给家长,并邀请家长参加幼儿园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共同关注森林防火问题。

四、活动预期成效:

1.幼儿对森林防火知识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了解;

2.幼儿增强了自我防范意识和消防意识;

3.吸引家长的关注和参与度提高;

4.增强幼儿园的整体防火安全意识。

五、活动评估:

1.幼儿园在活动结束后,组织教师进行活动评估,收集幼儿、家长和教师对活动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以便今后改进;

2.活动结束后,对宣传效果进行评估,通过观察幼儿对森林防火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宣传效果的影响,评估活动的实施效果。

森林防火宣传方案 篇3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我镇在贯彻县“森林防火百日大宣传”活动组织实施方案中,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加强宣传,制定方案,全面完成了百日大宣传的各项工作任务,现汇报如下:

成立了森林防火百日大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我镇按照了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各项要求,坚持了“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敬世刚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柏兵、武装部长(副镇长)杜洪辉担任,成员有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张洪明、派出所范峰、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洪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权工作。

活动时间(10月中旬至12月31日)

我镇按照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分三个阶段,10月15日至11月20日为第一阶段,镇组织宣传车四次,重点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同时印发宣传资料1200余份,书写各种标语300余副,利用广播宣传25次,特别是两所中小学,与学校直接挂钩,实行包包责人制。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第二阶段为10月22日至12月22日为实施阶段,我镇上下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层层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森林防火实施方案”,做到了21个行政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主任为第二责任人,并每个行政村组织扑火队伍25至30人。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主任为第二责任人,班主任老师为所负责的班全体学生的监护人。

奖惩制度

我镇要求,在辖区内,“森林防火百日大宣传”中,凡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并扣减年终目标分2分,取消评优资格。对放火引起森林火灾的人,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从重从严处罚。对造成严重损失的',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在这次“森林防火百日大宣传”活动中,工作积极,认真务实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与表扬,并在本年终作为评优条件。

总之,我镇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全镇在年度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事件,圆满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取得了各项工作的优异成绩,特请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验收。

森林防火宣传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了《全县年森林防火工作要点》和《全县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有效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全面增强社会公众森林防火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保护好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增长、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了省、市、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年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目标,大力营造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舆论氛围,把握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高标准的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生态安全、构建和谐林区

二、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重点内容:

《森林防火条例》;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省、市、县各级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省人民政府年森林防火命令》;林区野外火源管理的有关规定;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及紧急避险知识及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二)重点时段

1、春、秋两个防火期进入前的动员教育阶段。

2、春、秋季节入山采集、和备春耕农业生产和秋收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宣传教育阶段。

3、防火期内,国家法定假日期间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阶段。

4、防火期内出现持续高火险天气特殊时段的超常规宣传教育阶段。

(三)重点工作

1、以科学制定本地宣传方案为重点。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2、以做好宣传设施设备的投放和管理为重点。要进一步完善全镇规范统一的宣传警示物标准化建设,内容规范醒目,全面提高宣传质量。

3、以切实抓好林区群众分层次教育宣传为重点。为确保各类人群普遍受教育,要加大开展森林防火、保护森林资源重要性的宣传力度,认真学习领会森林火灾的危害和相关法规等主要内容;采取引导、警示的方式,在清明节等祭祀活动较集中时段,倡导文明祭祀;对广大群众采用宣传法律、法规,发放、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防止出现侥幸心理;对中小学生采用课堂和板报宣传的方法,全面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4、以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为重点。结合清明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等宣传日,要普遍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日活动。要因地制宜利用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森林防火工作宣传。

5、以规范森林防火宣传设施管理为重点。通过建立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档案,对辖区宣传警示物详细登记,促进全镇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步骤

(一)进入防火期前的准备阶段

1、召开动员会议,部署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细化量化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2、要认真组织学习《森林防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扑火知识,以及年度工作要点及省政府命令,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3、做好宣传设施设备维护和各类非固定宣传物布设前的准备工作。

4、做好森林防火区内农田剩余物清理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进入防火期的实施阶段

1、全面启动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开展森林防火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人民政府20xx年森林防火命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全民防火、依法治火的宣传,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

2、全面开展防火宣传物、警示物的布设工作。着力扩大和提高“12119”森林火情报警电话,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3、全力做好农事用火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十户联防公约入户活动,大力宣传农事用火管理规定,要大力组织动员林区群众在森林防火期前,将防火区内的农用秸秆提前移出、回运、清理以及有组织烧除工作,达到既满足群众用火和备耕生产需求,又遵纪守法,提前消除火灾隐患的目的。

4、开展“清明节”专项宣传教育活动。要按照全省的统一要求,集中开展“倡导文明祭祀周”活动,教育引导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提倡文明祭祀,采取用植树、送花等文明方式开展祭祀活动,坚决避免因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

5、开展森林高火险期防火专题宣传活动。加强对入山人员野外禁火的宣传教育,防止发生野外用火。大力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有关扑火安全常识,以及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罚规定与典型案例分析。

(三)防火期结束后总结阶段

1、做好宣传工作总结,适时上报书面材料。

2、及时做好非固定宣传物的撤收工作。

四、基本要求

1、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协调,确保宣传教育质量。

2、要依据省、市、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结合本地实际,保证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性、广泛性和实效性。切实在全社会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林区村屯、主要入山口都要设一处旗阵。营造出浓厚的森林防火舆论氛围。

3、镇森防指要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评,对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措施落实了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

森林防火宣传方案 篇5

为切实做好我市20xx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根据市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发挥森林防火的监管职能,采取有力防控措施,认真落实市政府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协调各有关部门抓重点、突难点,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的专项治理力度,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杜绝人员伤亡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二、成立文昌市森林火灾指挥调度中心

指挥长:王晓桥(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指挥长:陈文慧(市委常委、公安局长)

符策万(市政府副市长)

董宁海(市人武部部长)

洪忠师(市林业局局长)

成员:李忠家(市公安消防支队队长)、黄良谋(市公安局政委)、林叶(市旅文委主任)、薛向文(市民政局局长)、曾利民(市卫生局局长)、符海涛(市安监局局长)、韩符伟(市森林公安局局长)、陆保霖(市应急办主任)冯斌武(市广播电视台台长)、彭修谊(市林业局副局长)。

三、工作任务及职责

(一)市应急办: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的联络、协调,接报、收集、研判有关信息,并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做好市领导有关工作指示、要求的传达落实工作,调动相关部门参与火灾扑灭救援,必要时深入现场协调救援工作。

(二)林业局:负责协调、指导、宣传、巡查和组织火灾扑救工作。

(三)市民政局:大力宣传文明扫墓,提倡使用鲜花、电蜡烛等方式祭祖,避免野外用火,废除烧纸钱、放烟花、炮竹等陋习,严防扫墓发生森林火灾。

(四)市旅文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旅行社、游客对重点风景名胜旅游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对森林火灾威胁到的重要旅游设施采取应急监控和保护等措施。

(五)市消防支队:负责安排官兵及时扑救全市发生的森林火灾。

(六)市公安局:负责协调消防、边防、治安、交管部门参加火灾扑救,搞好火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负责建立健全道路管制应急保障措施,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撤离和转移灾区群众;会同森林公安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七)市卫生局:根据扑火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医疗救援及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提供医疗技术手段。

(八)市森林公安局:负责调查森林火灾案件侦破工作,协助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工作。

(九)市安监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扑救中相关安全监督工作。

(十)市广播电视台:负责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知识或公益性广告。

(十一)各镇(场):负责镇(场)范围里若干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布控工作,成立各村组、作业区专职队伍驻点巡查,对上坟扫墓者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发动群众文明扫墓,劝阻群众上坟扫墓燃烧纸烛、燃放烟花炮竹和在高火险区内吸烟等能够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注意观察本责任区内上坟扫墓后的情况,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并组织扑救,确保辖区森林消防安全。

四、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时间从4月2日起至4月4日止。

(二)人员分组及工作职责

1、前线驻防区(应急处置组)

(1)第一责任区:青山岭公墓区域(12人)

组长:薛向文(市民政局)副组长:黄峰(文城镇);

成员:公安交警部门派2名干警,市民政局派2名工作人员,文城镇负责安排6名镇村干部。

(2)第二责任区:铜鼓岭区域(16人)

组长:林叶(市旅文委)副组长:陈明雁(龙楼镇);

成员:公安交警部门派2名干警,市民政局派2名工作人员,龙楼镇负责安排10名镇村干部;

前线驻防组工作职责:一是对上坟扫墓者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劝阻群众上坟扫墓燃烧纸烛、燃放烟花炮竹和在高火险区内吸烟等能够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二是注意观察本责任区内或附近上坟扫墓后的情况;三是准备随时扑救本责任区内的森林火灾。

2、火灾扑救组(共33人)

组长:何江(消防支队)副组长:彭修谊(林业局);

成员:市消防支队(20人)、市林业局(11人);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火灾扑救工具、车辆(含5辆水车),随时出警扑救全市范围内的森林火灾。

3、案件查处组(共6人)

组长:何仕(森林公安局)副组长:韩进喜(林业局);

成员:市森林公安局郑拓、颜明清,市林业局林慧清、吴多亮;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及其它涉林案件的接处警工作,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要及时组织开展火灾现场调查,迅速查明火因,对故意纵火、失火人员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后勤保障组(共5人)

组长:韩智(林业局)副组长:符涛(林业局);

组员:市林业局韩敏、李向之、王录敏;

工作职责:负责救火队员的中餐、茶水供应及有关后勤的保障工作。

5、值班值守组(共5人)

组长:莫景瑜(林业局)副组长:陈奋(林业局);

成员:市林业局陈英花、陈敏、黎丽娟;

工作职责:负责接听防火值班电话,对于群众等报来的森林火灾情况要记录清楚,并立即通知发生火灾地点相关镇、农(林)场进行组织力量扑救和回报,同时将情况迅速向市林业局领导报告。负责每天下午17时前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网报告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

6、森林防火工作督导组

为做好清明期间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成立4个森林防火督导组,人员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各镇、农(林)场督查工作,清明节期间于4月2日—4月4日深入各镇、农(林)场等森林防火相关单位对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布置的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车辆由各督导组组长单位负责安排。

第一督导组:

组长:市公安局分管副职领导;

成员:市边防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计生委分管副职领导;

负责镇(场):铺前镇、罗豆农场、锦山镇、冯坡镇、抱罗镇、翁田镇。

第二督导组:

组长:市旅文委分管副职领导

成员: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分管副职领导

负责镇(场):昌洒镇、龙楼镇、东郊镇、东阁镇、文教镇、公坡镇。

第三督导组:

组长:市民政局分管副职领导

成员: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法院分管副职领导

负责镇(场):文城镇、潭牛镇、东路镇、东路农场、岛东林场、华侨农场。

第四督导组:

组长:市安监局分管副职领导

成员:市森林公安局、市检察院、中国电信文昌分公司分管副职领导

负责镇(场):会文镇、重兴镇、蓬莱镇、南阳农场、三角庭农场、橡胶研究所、椰子研究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清明节是中国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之一,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各镇(场)一是务必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好抓落实;二是主要负责人近期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森林防火工作上,要靠前指挥,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监督;三是要发动各村组、作业区的干部积极行动起来,积极开展清明节上山扫墓易引发森林火灾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强化火源管理,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一是各镇(场)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制度,通过在入山的路口设卡检查,查堵进山香烛、大型炮竹,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对景区重要设施重要目标严防死守,严格管控火源、联防、联治、联保杜绝森林火灾发生;二是各镇(场)要结合清明节扫墓存在点多面广的实际情况,划分不同的管控片区,采取网格化的布防驻守,坚决刹住上坟、烧草、烧香、烧纸、点烛、放鞭炮等违规用火行为;三是各镇(场)要落实人员驻守到位,加大巡查密度,对重点地段和重点时段,要组织干部和民兵预备役队员全天候驻点巡逻,扫墓现场零距离的处置因上坟烧香、烧纸、点烛、放鞭炮等违规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四是必须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市森林公安局要调集警力,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火案,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惩治,决不手软。

(三)科学处置火情。一是山上驻点巡查人员要动态巡查,一有火情火点出现及时处置,把火点消灭在荫芽状态;二是各驻点巡查布控人员若发现有较大的火险发生,根据火情发展态势,必须立即向镇领导和市森林防火办报告,市森林防火办立即调集专业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进行扑救;三是市专业森林消防队,要保持高度戒备,集中靠前待命,各镇民兵预备役队员要全员戒备、全天候待命,做好随时调度扑火的准备,一旦有森林火灾发生,以最快的速度出警扑救,做到有备无患;四是要高度重视扑火人员的安全,严禁动员残病人、孕妇和未成年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扑救火灾的人员参加扑火,确保扑救人员安全。

(四)严肃工作纪律。一是清明节期间凡安排参加防火工作的市工作组人员,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服从领导,服从指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经符策万副指挥长批准方可离开;二是加强值班制度,各镇(场)主要领导必须坚守岗位,亲自带班,确保火灾信息畅通,巡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凡因擅自脱离岗位、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三是严格火情报告制度,所有火情火点必须认真核查、如实上报,严禁瞒报、迟报,不得贻误扑火时机;四是发生较大的森林火灾,各镇(场)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指挥,组织扑救,并根据火情及时向市指挥中心报告。

森林防火宣传方案 篇6

为了深入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家长和幼儿的森林防火意识,特制定本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全民防火意识,改进方法,创新载体,不断推进全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局面。

二、宣传重点

(一)广泛宣传、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20xx年森林防火命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全体师生生态文明意识和依法用火、治火意识;

(二)利用橱窗、板报、网站等平台向家长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教育全体师生和家长了解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及林区安全生产生活用火和防、扑火常识,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

(三)组织教职工开展森林防火知识测试。

三、宣传重点时段

(一)春、秋两季新学期开学初重点对家长和教职工进

行宣传教育活动。

(二)节假日特别是清明等是重点宣传教育阶段。

四、宣传具体安排

3月20日至5月10日与9月20日至10月20日期间开展幼儿园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