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居家隔离人员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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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居家隔离人员管理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各类途径,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我镇对已排查出的人员采取行之有效的管控,确保人员“管得住”、隔离“服好务”。在此过程中,特对居家隔离工作规范做如下要求:
一、工作方法
(一)告知书、承诺书、监督提示卡送达到户。实施居家隔离时,按规定向居家隔离人员发放《居家医学观察承诺书》《温馨提示告知书》及《监督提示卡》(见附件),由镇包保干部或村(社区)干部发放。明确告知隔离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以及服务管理工作人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二)两次测体温密切关注。所在村(社区)村医对居家隔离人员测量体温(每天测量2次,上午下午各1次),并建立相应台账,村(居)委会也需留有备份。
(三)落实“五保一”保包工作专班。专班人员由各村(社区)第一书记、镇驻村干部、1名村(社区)干部、1名辅警、1名村医组成。镇驻村干部为包保专班负责人。第一书记、镇驻村干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辅警负责外部环境安全秩序,村(社区)干部负责跟踪管理和信息上报,村医负责体温测量及症状监测,村(社区)要建好管控组落实情况及管理情况台账留存备查。
(四)四项硬举措监督服务。一是包保专班应每3天上门核实1次观察对象的自行监测情况,按相关要求做好登记。二是密切关注身心健康。居家隔离期间,得知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症状后,立即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并采集标本开展检测与排查工作;对于有家庭成员接受隔离治疗的家庭,督促其他家庭成员同样做好居家隔离。三是建立互邻监督机制。重点构建以家庭防控为基础,自报与举报、自我监督与邻里监督相结合的互邻监督机制,大力实施有奖举报,激发群众监督的“主动意识”,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四是强化政策支撑力度。观察对象要自觉地在医学指导下进行居家隔离,身体有异常症状要及时向管控人员报告,否则按有关违法法纪处置。
二、工作要求
(一)实施居家隔离工作要求。实行单间隔离,日常生活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接触;居家隔离人员之间交流必须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戴口罩,且实行分餐制,使用的碗筷餐后高温煮30分钟;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村(社区)对其所需必要生活用品给予帮助代购,保障居家隔离人员的'必要生活物资获取;观察期间,一旦出现任何症状,要立即向管控人员报告,若出现症状被集中隔离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被确认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隔离场所须开展终末消毒。
(二)期满解除居家隔离流程
1.居家隔离人员起止时间。对重点关注对象居家隔离起止时间应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回乡当日起到14天为止。被居家隔离观察对象回乡的时间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摸排后确定,具体时间应有充分的证据佐证,如实名制飞机票、火车票等,如无法准确确定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回到达州时间,应将排查到的人员的当天作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第一天。
2.居家隔离人员观察期满解除隔离流程
重点关注对象(境外返乡已集中隔离完毕、重点地区返乡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由“五保一”包保工作专班对其隔离情况进行监督和督促,所在地村医负责对其进行每天两次体温检测,并建立台账;在14天观察期结束后,无异常症状的居家隔离观察对象,由村(居)委会毎日汇总名单后,向镇指挥部后解除居家隔离。同时,村(居)委会做好动态管理,并保留好观察对象的监测台账记录。
三、注意事项
(一)隔离房间注意通风,并保持与其他房间相通的门随时关闭。
(二)做好居家隔离场所特别是厕所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
(三)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信息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以任何渠道、任何方式外泄。
(四)无居家隔离条件的,或不配个管控人员管控的,被认定后进行集中隔离观察。
乡镇居家隔离人员管理方案 篇2
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与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六盘水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及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关于疫情防控有关文件要求和领导指示精神,特制订淤泥乡新冠疫情防控居家隔离管控方案。
一、居家隔离对象(重点人员)
境外来(返)黔人员和非法偷渡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完成14天集中隔离后,按规定实行“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二、居家隔离场所要求
1、居家隔离人员应单独居住;或能提供通风较好并有独立卫生间的房间作为隔离室,并保持相对独立。
2、在隔离室门口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
3、房间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
4、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三、工作流程
1、重点人员集中隔离14天后,结合自身情况向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居家隔离申请;
2、乡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申请后,组织人员对其是否符合居家隔离条件进行评估;
3、符合居家隔离条件,告知当事人居家隔离要求及注意事项,当事人及其家属在告知书上签字确认;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转乡指定集中隔离点隔离。
4、确定居家隔离期间管理人员(村居1人)及医务人员(卫生院医生1人)。
5、居家隔离期满,对被观察者进行健康检查,如无异常情况,由乡卫生院负责解除医学观察,出具解除居家隔离告知书。
四、居家隔离要求
(一)居家隔离人员管理
1、要依法服从居家隔离观察措施,接受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居家场所的评估。如果居家场所不能满足以上居家隔离场所要求的,应服从安排,前往政府指定的观察场所进行隔离观察。
2、居家隔离期间一律不得外出,如果因特殊原因必须外出的,经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并要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3、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其日常生活、用餐等须限制在隔离房间内,使用专用餐饮具等生活用具、使用专用厕所,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避免与家人接触,拒绝一切探访。
4、居家隔离人员在隔离房间内活动可不戴口罩,非必要不能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不能到隔离房间以外的房间。如离开隔离房间或必须与家人接触时,须做好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手部消毒、开窗通风等防护措施。
5、隔离房间保持清洁,必要时进行消毒。至少早、中、晚各开窗通风1次,每次通风时间30分钟以上,保持房间空气清新,同时注意保暖。其产生的垃圾等物品需进行严格消毒后处理。
6、如居家隔离人员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孕产妇可进行正常产检,应当提前预约,避免集中候诊,做好防护,尽量缩短就医时间,回家后及时洗手;患有基础疾病的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按时服药,不可擅自停药,药物储备不足时,由家属或社区管理人员代取药物。
7、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主动报告医学观察或管理人员。一旦出现症状(包括发热、寒战、干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疼等),要立即联系医务人员或管理人员,说明自身健康状况,并由医务人员指导进行居家治疗或就诊。
(二)居家隔离人员家庭成员的管理
1、其他家庭成员非必要不得进入隔离房间,不得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如必须进入或接触时,须做好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手部消毒、开窗通风等防护措施。
2、接触可能污染的表面、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后,要进行手部消毒。对可能被污染的家用物品、家具表面等进行消毒处理。
3、用非接触式方式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饮食、饮水及其它生活保障。
4、应配合医生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管理,并督促居家隔离人员做好医学隔离观察的各项要求。
(三)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职责
1、对居家隔离人员居家环境进行评估,具备条件的居家隔离人员可采取居家隔离观察,不具备条件的转由政府指定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2、应当书面或口头告知居家隔离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以及负责医学隔离观察的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对居家隔离人员和共同居住人员进行健康知识的宣讲,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家庭消毒及体温测量等工作。
3、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随访并做好相应记录;主动询问居家其他人员健康状况。可以采取电话或视频方式进行随访,如实登记居家隔离人员的体温及健康状况等数据,确保居家隔离人员在家居家不能外出。
4、工作人员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时,应做好个人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被调查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
5、一旦发现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及其他呼吸道症状,立即向乡卫生院或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按规定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诊治。
6、居家隔离人员医学隔离观察期间无异常情况,隔离期满,管理单位出具解除隔离告知书后可解除医学隔离观察。
(四)村(居)委会职责
1、组织村(居)卫生人员、管理人员对居家隔离察人员进行规范管理。明确职责,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2、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及必要的其他服务。
3、对村(居)民开展健康教育。
4、协助乡卫生服务人员开展居家隔离人员隔离医学隔离观察,配合派出所对拒不执行医学隔离观察的居家隔离人员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5、组织做好环境整治、物资储备等工作,协助做好病例家庭、院落、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
6、储备足够的防护物资(包括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N95医用防护口罩、医用手套、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眼罩等)、消杀设施和消毒药品等。
(五)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要求
管理人员告知居家隔离人员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号码,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服务,缓解隔离人员的负面情绪,预防与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顿,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管理人员发现居家隔离人员出现精神卫生问题时,及时向对口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
(六)居家隔离家庭日常消毒对象及方法
1.消毒液配制简便方法
(1)常用消毒剂:84消毒液
(2)5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用矿泉水瓶:1瓶盖(约5.5ml)84消毒液+1瓶水(约550ml)
(3)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用矿泉水瓶:2瓶盖(约11ml)84消毒液+1瓶水(约1100ml)
2.消毒对象及方法
(1)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单独使用的房间以清洁为主;与家庭成员共用的环境中,可能被污染的家用物品、家具表面。每天消毒;受到唾液、痰液等污染,应随时消毒。消毒时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专用厕所,每天消毒一次。便池及周边可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厕所内的表面以消毒手经常接触的表面为主,如门把手、水龙头等,可用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家庭成员使用的厕所参照以上消毒方法进行消毒。
(3)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应按照房间分区专用,避免交叉感染。使用后以有效氯含量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4)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如纸巾、口罩等,使用双层专用垃圾袋,清理前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浇洒至完全湿透,扎紧垃圾袋口,对垃圾袋表面进行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由家庭成员或管理人员送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统一处理。
(5)衣服、被褥:在收集时应避免产生气溶胶,避免在共用区域抖动,避免直接接触自己的皮肤和衣服,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按常规清洗。
(6)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直接污染地面时,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5000mg/L~10000mg/L含氯消毒剂(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小心移除。地面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被污染表面及其周围可能污染的表面。处理污染物应带手套与口罩,处理完毕后应洗手或手消毒。
(7)餐饮具消毒方法:首选煮沸消毒15分钟,也可用有效氯为250mg/L~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15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五、责任追究
村(居)需为每个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指定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和追踪,承包到户,落实到人。如出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随意外出甚至传染他人情况,将追究居家隔离人员及管理人员责任。
乡镇居家隔离人员管理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各村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规范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根据《泉州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控实施细则》(泉防控指办〔2022〕324号),《德化县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控实施方案》(德防控指办〔2022〕33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居家隔离对象
(一)密切接触者中特殊人群。14岁及以下儿童、半自理、无自理能力以及有严重基础性疾病等特殊情况的密切接触者。
(二)实施5天集中隔离结束后的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
(三)高风险区外溢人员。
(四)其他经专业人员评估无法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
二、居家隔离期限
(一)密切接触者中特殊人群采取8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6、8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实施5天集中隔离结束后的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采取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高风险区外溢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居家隔离场所要求
(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最好单独居住;如果条件不允许,选择套房里一间通风较好的房间,保持相对独立。
(二)相对独立的隔离室门口有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
(三)房间使用空调系统通风时,应选择分体空调,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四)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
(五)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对确实达不到居家隔离场所条件,会造成家庭成员交叉感染风险的,应实施集中隔离。
四、居家隔离人员管理
(一)居家活动
1.居家隔离人员居家隔离期间,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拒绝一切探访,其他人员不进入隔离房间。
2.隔离房间内活动可不戴口罩,离开隔离房间时要戴口罩。尽量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3.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外出。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经所在村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对隔离对象合理的相关诉求应第一时间给予反馈并做好保障。
4.若有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应一同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核酸检测频次同隔离对象。
(二)特殊群体
1.如居家隔离人员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
2.孕产妇可到定点医院进行正常产检,应当提前预约,做好防护,尽量缩短就医时间,回家后及时洗手、消毒。
3.患有基础疾病的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按时服药,不可擅自停药,药物储备不足时,由村居管控人员到就近的`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开药并送药上门。
(三)健康监测
1.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主动报告至村居医学观察管理人员。
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村居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辖区疾控机构报告。
(四)居家饮食
1.居家隔离人员自己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戴口罩前后,均应当洗手或手消毒。擦手时,使用一次性擦手纸。
2.讲究咳嗽礼仪,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或用手肘内侧遮挡口鼻,将用过的纸巾丢至垃圾桶,如接触呼吸道分泌物要立即洗手或手消毒。
3.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和餐具。
(五)清洁消毒
居家隔离人员每天尽量保持房间通风,对接触的物体表面、用过的餐具、换洗衣物及洗手间要及时开展日常消毒,具体消毒规范详见附件3。
(六)垃圾处理
居家隔离人员用过的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装入黄色垃圾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每天清袋打包,清理前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75%酒精喷洒消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口袋,用厚实双层垃圾袋打包,有一次性筷子或鱼刺等能刺穿垃圾袋的物品应先适当进行包裹,避免刺穿垃圾袋造成泄露,再和家里其他垃圾一起丢弃。
(七)工作人员防护
与居家隔离人员或共同居住者任何直接接触,或离开其居住空间后,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戴手套前、脱手套后要进行双手清洁及消毒。
五、网格工作人员职责
(一)对居家隔离人员按照“一户一档”或“一人一档”要求,建立台账(包括居家隔离人员的基本信息、隔离起始时间、解除隔离时间、每日健康监测情况、核酸检测时间及结果),并向居家隔离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的人员进行日常卫生与防护知识及隔离期间相关要求等培训。
(二)对居家隔离人员情况进行摸底,如其为单独居住、孕产妇、透析病人或孤寡老人等脆弱群体,应当对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加密沟通和观察频次,严防次生事故。
(三)负责居家隔离人员生活、医疗需求的对接,协助开展生活物资配送、看病送医以及心理疏导等服务工作。
(四)对居家隔离人员进行每日两次健康监测和症状问询,并做好记录反馈。协助医务人员上门对被隔离人员进行核酸采样。
(五)对接安排保洁、消毒人员进行环境清洁与垃圾处理。每天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居住楼层走道、楼梯等场所进行1次消毒,至少清理1次垃圾,必要时及时清理。
(六)居家隔离结束后,协助消毒工作人员或专业消杀公司对隔离人员所居住房间进行预防性消毒。
(七)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八)提高服务意识,主动、耐心了解居家隔离对象需求,为隔离人员提供暖心优质服务。
六、审批管理权限
(一)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居家隔离人员由所在乡镇审批,报县防控办备案。由医学隔离责任村下发《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隔离期满,经所在乡镇审批同意后方可解除隔离。
(二)落实专人负责。实行“人盯人一对一”,居家隔离人员所在乡镇应根据隔离对象的数量,配备足够数量的网格工作人员,承担医学观察管理服务保障工作,明确职责,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三)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居家隔离人员所在乡镇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落实严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开展督查巡查。如发现居家隔离人员违反规定,一律立即移送集中隔离,并依照有关规定严格处置。
(四)压实个人防控责任。要做好居家隔离规范要求的宣传引导,通过微信群、短信、小喇叭、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防控信息和相关安排,推进居家隔离对象主动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确保居家隔离工作严格按标准落到实处。
乡镇居家隔离人员管理方案 篇4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医疗保障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群众就诊
(一)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具体分区,按照就近原则,由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大新锰矿医院负责。
(二)封控区、管控区群众身体出现不适需就诊,由各管控区工作人员打电话联系属地医疗机构,由属地医疗机构出诊做好医疗服务工作。
(三)防范区群众在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自行到属地医疗机构就诊,发热患者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哨点)就诊。
(四)根据初诊情况,病情超出属地医疗机构的救治能力,由属地医疗机构汇报相对应医共体总院给予指导;如果均无法处理,由县人民医院派出120急救中心进一步治疗。
(五)危急重症直接拨打县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出诊。
二、县城区实行封闭管理期间各乡(镇)群众就诊
县域内封控区、管控区以外其他乡(镇)的.群众,患一般疾病正常就诊的,就近在属地医疗机构就诊,如需到县城医疗机构就诊的,提前联系县城医疗机构,由属地村委(社区)或乡(镇)政府出具证明,各卡口给予放行。
发热患者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哨点)就诊。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要做好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值班安排。
(二)负责出诊的医务人员及司机要按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三)各封控区、管控区属地乡(镇)政府要做好现场秩序维护,根据现场需要配合医务人员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确保救治通道畅通。
乡镇居家隔离人员管理方案 篇5
为切实做好x出院返镇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工作,做到抓住重点环节、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管控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架构
组长:x
副组长:x
执行副组长:x
成员:x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二、工作职责
纪委:负责全面督查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措施落实和纪律执行情况。
社会事业局:具体负责和指导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派出所:具体负责居家隔离对象的稳控工作。
中心卫生院:负责每天两次的测温,每天一次的消毒,和核酸检测采样。
各村(社区):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具体负责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措施的.落实。
三、具体要求
1、建立专班。各村(社区)组建以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管控专班,明确分工和职责。专班要下设值班值守组、生活保供组、消杀安全组、应急处置组等小组,各司其职、协同应对、有效管控。
2、严格措施。在完善好隔离户水、电、气等生活必需品的同时,对其家庭与外界进行硬隔离。坚持人防和技防并举,落实“五包一”挂包责任,实行三班制、24小时值班值守,同时安装监控摄像头、门磁贴。镇卫生院安排专人、按照标准,进行测量体温、核酸采样、家庭消杀等健康管理措施。
3、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要求,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专班负责指挥、指导和协调,相关村全面负责管控措施的落实、管控对象和疫情的安全,并每日向镇指挥部报告管控对象有无异常情况。
4、体现关怀。在严控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定时购买配送生活必需品,以及农田治虫、家禽喂养等,保障隔离户的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