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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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1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XX县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基层计生事业单位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层计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县服务中心和乡镇计生服务站。
四、绩效量化考核
(一)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办法。由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进行监督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组汇总干部职工考核量化得分,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实行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人人签字制度,无异议后上报县局备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干部职工对公示的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本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考核组提出复议,对于考核组难以答复的问题,可经全体职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职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结果使用
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同时记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构成
基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保留工资、绩效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护士10%津贴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保留补贴不变;原工资构成中的统一补贴、绩效补贴、临时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自20xx年10月份起执行。
(二)核定绩效工资总额
绩效工资总额按各单位干部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和规范后津补贴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主要体现干部职工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额内根据考核结果,重点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进行倾斜;所有干部职工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为本单位本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帐户。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30%先行提取单位一把手奖励性绩效工资后,剩余部分作为单位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每半年兑现一次,各单位不得超支与截留。绩效考核结果是干部职工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单位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五)绩效工资发放
各单位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专题通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并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写出书面公示报告,上报县XX局、人社局。
经县XX局、人社局审核后,办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手续。
六、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本年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抽调到县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抽调到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借调出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7、经县局批准长期病休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县服务中心要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所辖职工和乡镇计生站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县服务中心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5人组成,单位一把手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组平时要收集、整理单位职工的相关考核资料,切忌到考核时凭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县服务中心制定本单位和乡镇服务站的具体考评细则。考评细则必须经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考评细则一旦通过,一年内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细则报县局审查,XX局认为符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县局把干部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将纳入各单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四)县服务中心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八、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县、乡服务单位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统一思想认识,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明白,实行绩效考核分配是国家用来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一种政策,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属于干部职工个人,只是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按人头、职称等进行了测算。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县乡服务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工作职能和任务,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由单位集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报县局批准后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县乡服务单位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规定程序、标准、办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结果分配的,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制。考核结果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绩效工资实施后,县乡服务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2
按照《明光市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校《教师工作考评办法》,从学校和教师实际出发,现制定《明光市高王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该方案已经xx年10月13日我校全体教师讨论、表决通过(试行稿)现予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实施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实际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但不宜过大),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工作付出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
2、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学校全体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师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发放形式
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每年分学期三次(2—6月、7—8月、9—元月)考核造册,学校依照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方案,每项独立核算,提出考评结果报教育局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划入个人工资银行帐户。
五、实施细则
(一)考勤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胡宏忠、伏德州负责)
1、教师在校时间不少于8小时,全体教师应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实行签到坐班制,出满勤、干满点,每月公布考勤一次,月满勤者学校发给月满勤奖(考勤津贴的均值)。
2、教师因事因病需履行请假手续,中心校教导处和村校长可审批本校教师半天假。中心校及村校教师请假一天以上的(含一天)由中心校校长审批。七天以上由学校签署意见报教育局审批,较长时间的病假需有医院诊断证明。教师因病请假,半天扣5元;因事请假,半天扣10元。
3、未请假者无故不上班的,均视为旷课旷工,旷课一节扣20元,旷工半天扣50元,旷工超过三天的取消当月工作量津贴。
4、迟到、早退(各处室安排工作时无故不在岗一节课内即视为早退,迟到早退超过一节课的视为半天事假)每月3次折算半天事假,扣10元。
5、教师违规代签到,每次扣代签、被签者各50元。
6、值日(含中午)不到岗,不履行职责(含人在校而不在岗)一次扣10元,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公假除外)。
7、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活动、临时性通知及其他集体活动)缺席者,每1次扣10元(公假不扣,以会议记录为准)。
8、教师签到由教导处负责监督,学校主要领导以及值班领导抽查,当天教导处人员监督不到位的扣20元。
9、上课迟到、中途离堂、提前离堂一次扣5元。
10、教师调课需要经教导处批准,私自调课视为旷课,旷课一节20元。
11、严禁在上班时间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否则,一次扣5元。
12、公假代课每节3元,病事假代课每节2元。
13、对婚、丧、产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假期,按照文件规定的执行。特殊的病、事假经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二)班主任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分处室负责)
班主任津贴主要体现在对班主任工作的倾斜,班集体建设与管理(详见《明光市高王小学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享受不同程度的津贴补助。具体考核内容:
1、计划与总结(胡宏忠负责)
(1)能及时制订本学期班主任工作计划,要求具体、重点突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创新性,并按时上交者得3分,迟交一天扣1分,不交者0分。
(2)、学期结束前,能及时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并按时上交者计3分,迟交一天扣1分,不交者0分。
2、《班主任手册》(伏德州负责)
班主任手册记载细致并且齐全的上限6分计分,学生写的为0分。
3、纪律情况
(1)坚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并及时做好记录,每周至少一次(满分10分),少开一次扣1分(以班主任手册记载为准)。一学期班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和意外伤害事故计10分,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的不计分(以实际发生为准)。发生伤害、影响较大的安全事故,倒扣分,甚至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董如春负责)
(2)加强早读、午间、课间管理,做到文明活动,秩序井然,早读和午间能按规定时间组织学生在班学习的上限10分计分(以值日教师值班记录、少先队检查和随机检查为准)。好10分,一般6分,差3分。(胡宏忠负责)
4、卫生情况(董如春、郑培貌负责)
每天及时打扫教室及清洁区卫生(卫生大扫除每周一次),并保持全天清洁的计20分,如发现地上有纸屑或杂物的有一次扣0.5分(随时检查)。如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乱扔废纸、果皮、食品袋等现象的,有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以少先队检查和一日常规检查记载为准)。
5、环境与布置(李剑亮、刘建康负责)
(1)教室布置:室内环境情况,要求做到地面保持整洁,墙上无蜘蛛网,课桌凳排列整齐,学生文具摆放有条理,卫生洁具放置有序,上限10分计分。(每周检查一次,学期末取平均分)好10分,一般6分,差3分。
(2)专栏和板报:按规定出好每期专栏、班级板报的,上限10分计分。(每月评比一次,学期末取平均分)。好10分,一般6分,差3分。
6、班队主题活动(伏德州负责)
能认真组织好每周一次的班队活动课,每学期不得少于10次,班队活动课时间不得少于40分钟,要求班队活动课有主题(在学校教导处、少先队安排的教育主题下进行,无安排则各班依据各班实际情况定主题),有内容,有记录。满分5分,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以班队活动记录为依据)
7、家校联系(夏茂河负责)
提倡经常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每学期对50%学生进行书面、电话、家访等方式进行联系。并能适时组织召开学生家长会,效果好的加3分。
8、好人好事或公益活动(刘建康、李剑亮负责)
(1)能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计3分,缺一次扣1分。
(2)班级有班务日志或好人好事记载本,记载完整的计2分,一般计1分,没有记载的为0分。
9、集会或升旗仪式(郑培貌负责)
升国旗仪式或集会,学生着装统一,红领巾佩戴整齐,纪律严明、秩序井然,做到“快、静、齐”上限10分计分。
10、德育工作或班主任会议(胡宏忠负责)
坚持参加学校组织的德育工作或班主任会议,参加一次且认真记录并及时传达安排班级工作的得1分。(以会议记录为准)
11、班级校产管理(董如春负责)
(1)爱护学校花草树木10分,要求学生不得攀折、踩踏花草树木,有一人次扣1分(随时检查);
(2)及时关闭门窗10分,平时要及时关闭电灯,不得晴天开长明灯,有一次扣1分。放学后,不能按要求及时锁门、关好窗户、关闭电灯的.,有一次扣1分。(随时检查)
(3)爱护课桌板凳、门窗及教室内的财物等公共财产,完好无人为损坏的,全学期计10分,有人为损坏的,维修费在班补中扣除,同时,一次扣1分。(以总务处检查记录为准)
12、图书和二次用书管理(郑培貌、夏茂河负责)
图书借阅和二次用书维护工作,图书每月以班级为单位借阅一次得2分,丢失一本,按价赔偿且扣0.5分;二次用书班主任要精心管理,丢失一本扣1分。
13、临时性工作(胡宏忠负责)
学校及各处室要求上报的材料或限期完成的工作,班主任及班级学生能积极支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积极主动按时上报、完成的,每次得2分。如有妨碍、没有完成的或没有支持配合工作开展者一次扣1分(以各部门反映为准)。
14、各项比赛活动成绩(伏德州、刘建康责)
平时各项活动成绩按照比例折合上限10分。
计算公式:
①班主任最后考核分=班主任各项考核分×
②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最后考核分
(三)学校常规管理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杨军负责)
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是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教师精神文明建设、学校安全、文明教育,公物管理与环境爱护等各方面,如对违规补课、有偿家教、体罚等行为,予以处理,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项管理细则,责任到人,评比到位。
详见《高王小学教师常规管理考核细则》,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本项不得分或酌情得分。
1、升旗仪式、集会和“两操”经常不到位者或者到位不负责任者(升旗和课间操要求全体教师参加,眼保操由课任教师负责);
2、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和学校安排以及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3、体罚、侮辱学生,经举报查证属实者;
4、由于失职或不认真完成教学工作,给学校或师生造成损害或不良影响者;
5、课堂上、值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和后果的;
6、违规补课、有偿家教和乱订资料向学生推销者;
7、所管理的公物人为受到严重损坏者;
8、违反明光市教育局《教师队伍管理若干规定》上必须遵守的;
9、违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失教师形象者。
(四)教育教学管理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胡宏忠、伏德州、李剑亮、刘建康负责)
教育教学管理主要分两部分考评教师:
一是教学常规管理(教师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检查、教研组织参与等方面常规性工作):
1、教师备课:备课的教案,要求书写认真、规范,不得涂改、粘贴。备课的优劣要从备课的数量(符合授课的总课时数)、质量上评判。照抄照搬名家教案、旧教案翻新和备课内容环节不全的应扣分。根据教学检查评定,最高分值为9分。
2、教师上课:结合一人两节课教研活动进行,按照上课的要求,由教研组长组织本组教师参与评价,最高分值为5分。
3、教师听课:《明光市高王小学教师听课记录簿》中应有听课时的详细记录和评价意见,并及时经教导处或者教研组长签章有效。原则上每学期学校领导20节,一般教师15节。根据检查评定,最高分值为6分。
4、教师的作业批改与检查:作业批改要求做到精批细改,错误处应及时纠正,数量饱满。教导处要有检查,有记录,一般每学期不少于2次。根据教学检查评定,最高分值为12分。
5、辅导与检测:利用辅导课、课余时间,组织兴趣小组,开展研究性学习,拓宽学生视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学生学业成绩提高。每单元结束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且认真批阅,经教导处确认最高分值为5分。
6、计划与总结:开学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且符合质量要求的,最高分别加2分。
二是教学质量检验(是指学期末或市教育局学期中的质量抽测,所任班级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即统考统批的质量评定):
1、平均分成绩:以中心校为单位排名分值分别为第1名30分,第2名20分,第3名10分,第4名5分。分会排名分值分别为60分、50分、40分、35分、30分、25分、20分、15分、10分、5分。明光市排名第一至十名分值分别为120分、110分、100分、90分、85分、80分、75分、70分、65分、60分)。
注:代平行双班课的取两个班的平均成绩,按1.5倍计算分值。跨学科的分别按任教学科成绩计算分值。
2、上台阶成绩:和上次(已作为评定的成绩)相比,平均分每提高1分,考核分计3分(每次均和第一名相比较),原第一名现保持分为3分。
计算公式:
教育教学管理津贴= ×教师个人考核分
(五)教科研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胡宏忠、伏德州负责)
教科研津贴主要用于教师参与教研活动,撰写教学论文,参加各学科教研或竞赛成果的奖励。
1、校本教研:教研组开展的“一人两节课”活动,认真准备,能自己制作课件或教具在多功能教室上课的,凭记录和材料加10—5分(李剑亮、刘建康、胡润青负责);利用农远资源在接收室或者光盘播放室上课的凭记录和材料每次加0.5分(上限5分)(李剑亮负责);在实验室能利用实验器材上好实验课的凭记录和材料每次加0.5分(上限5分)(蒋克栋负责)【注:利用或自己制作实验器材在接收室或光盘播放室上课的视为实验课】。在个人教育博客上发布文章(教学反思、经验、体会、教学设计、说课稿、评课意见等),每篇字数在200字以上的计0.5分(上限5分)(杨军负责)。
2、论文发表与交流:论文发表与交流指在省级以上教育部门主管、主办的学术期刊(cn或issn刊号,不含增刊)上发表的有关教育教学研究的文章,或者在各级教育教学研究部门内部刊物(含学校教研等)刊登和研讨会上发言的有关教育教学研究的文章,或者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分国家、省、市、县、分会、学校六级,每级设一、二、三等奖。分值分别为国家级15、13、12分;省级12、10、8分;市级8、7、6分;县6、5、4分;分会4、3、2分;学校2、1、0.5分。发表(刊登)但未评奖,则按相应级别的平均值加分。
3、教学评优:凡经层层评选推荐参加的各级课堂教学(说课)等优质课评选活动,获奖以通报或证书为准,分省、市、县、分会、校五级。每一级分一、二、三等奖。以校级为标准,分值分别为3、2、1。分会级按校级分值的2倍评分,县级按校级分值的3倍评分,市级按校级分值的4倍评分,省级按校级分值的5倍评分。每学年同一学科同一评优内容以最高级别和等次计分。
凡经各级层层评选推荐的“教学能手”和“骨干教师”(以通报或证书为准),分省、市、县、分会、学校五级,分值分别为10、8、6、4、2;“教坛新星”和“学科带头人”以同级别分值的1.5倍评分。同一次评选只计一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4、教育教学指导:指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经学校、分会、县等层层选拔推荐参加的各级各类竞赛活动中,所任学科、班级团体或学生个人获奖,其任课教师可获得教育教学指导奖(以证书或通报为准)。设省、市、县、分会、学校五级,每级分一、二、三等奖,分值分别为省级8、6、4分;市级6、4、2分;县市级4、3、2分;分会2、1.5、1分;学校1、0.5分(一二等奖)。
5、教学示范观摩课:指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学校举办的示范课、观摩课教学、校际联谊活动(含送教)和“手拉手”活动交流课教学。按省级8分、市级6分、县4分、分会级3分、中心校级2分予以计分,可累计加分。
6、教师基本素质:指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演讲、朗诵、书画、摄影、“三字两画(话)”、教学设计、教学案例、班队会活动案例、录像课、教具或学具设计、课件等教师基本功竞赛活动。分省、市、县、分会、学校五级,每级设一、二、三等奖,分值分别为省级10、9、8分;市级8、7、6分;县6、5、4分;分会4、3、2分;学校2、1分(一二等奖)。
7、科研专题:指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者学校确定的教科研课题或专题研究项目。对已立项并实施研究的凭材料给予计分。分省、市、县、学校四级,分值为12、8、6、4分。课题组负责人(含子课题负责人)计满分,成员按0.5倍计分。现已结题且获科研成果奖的,一等奖按2倍,二等奖按1.5倍,三等奖按1.2倍,给予奖励计分。
计算公式:教师教科研津贴= ×教师个人考核分
(六)工作量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杨军、胡宏忠、伏德州负责)
工作量津贴分两个部分考核,一部分是全员教师基木工作量考核占津贴的60%(各年级各学科根据教学特点合理分配好课时,保持均衡的工作量);
1、教师周工作量标准:根据明光市教育局《教师队伍管理若干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分配我校教师周工作量标准(详见学期教师任课分工表中的周工作量),津贴的发放以实际上课的工作量记载为依据(教导处记录)。2、早读课教师进班指导早读折合0.5课时,中午转差培优课教师上课的折合1.5课时(值班组长负责)。3、教师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每周补贴3课时,教师任教班额在65人以上的每周补贴2课时。4、管理岗位周课时补贴:副校长7课时,教导、总务正副主任5课时,工会主席、少先大队辅导员3课时,报账员、资料统计员4课时,语数英教研组长3课时(需履行职责,否则为0),村校长3课时。(兼职不累计计算)5、因公或安排参加各类活动未能进堂上课的,教导处根据工作情况折合工作量。计算公式: 基本工作量津贴= ×个人月基本工作量总课时数另一部分是教师超工作量考核占津贴的40%(学校活动的加班加点,学校教育科研的课题研究超课时等)。
1、法定节假日的值班,寒、暑假加班,国家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的各种加班或未统一安排的各种教学活动,如收集整理资料、监考、阅卷、辅导、运动会等其他集体活动,根据其工作量和实绩折合成课时计算(村校加班须先报中心校备批)。
2、中午值班:按时到岗且安全安静无事故,值班组长计2课时、值班教师计1.5课时,工作没有做到位,依据情况扣分(值班组长记录)。
3、各室管理折合成课时计算:多功能教室每周折合2课时;图书阅览室(含校园广播室)、实验室、体育器材室、二楼教师办公室(语数组)每周折合1课时。
4、校园网站管理:
①自己撰写编辑发布学校信息每条折1课时,相同内容同时在其他网站上发布每站每条计0.2课时;
②整理发布学校其他教师或者学生撰写的信息每条计0.3课时;
③转载其他教育网站的信息在学校网站上发布每条计0.2课时。
5、报刊通讯信息管理:在《明光报》、《明光教育通讯》、《滁州电视报》、《滁州日报》、《安徽青年报》、《安徽日报》等报刊杂志上发布学校信息,每篇按照县级、市级、省级分别计2课时、4课时、6课时(校长室负责统计)。
6、、临时突击性加班根据任务轻重缓急由校长室临时决定。计算公式:教师超工作量津贴= ×个人月超工作量总课时数
(七)其他
1、暑假(7、8月份)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当月的节假日值班、加班费用后,余下金额按比例分配。
2、校长津贴由教育局根据校长的绩效考核确定。
六、组织领导与相关要求
1、学校成立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军
副组长:胡宏忠 董如春组 员:夏茂和 郑培貌 伏德州 庞夕珍 伏再林 蒋克栋 王明东 李克兵 刘建康 李剑亮
1、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负责绩效工资管理与考核方案的具体实施。同时协调解决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中教师有关疑义及争议,负责学校各种加班、超工作量补贴的标准审核、数量统计工作。
2、管理考核方案执行要公开透明,对教师的绩效考核量化结果要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对有不同意见的教师,领导小组成员及时给予核实反馈。
3、管理考核工作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规范程序,客观公正。考核、统计中,对不按规定程序和规定内容实施考核的,如:管理工作不到位、弄虚作假、执行不公、马虎从事、做人情者造成考核不公平的,均视为不作为,发现一次即从每周岗位课时中扣除2课时;对违反纪律,借机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追究责任,重者就地免职(局管干部先免后报)。
4、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评定。
5、本考核方案由校领导班子会议集体提出,教师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全体教师表决通过并报明光市教育局批准后执行。上级有新的规定出台时,以新规定为准。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落实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更好地调动教师的教书育人积极性,充分体现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结合我乡小学实际,特制订《五里乡中心小学绩效工资方案》。
方案依据:《宿松县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实施原则: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实施方法:各项量化计分
实施细则:
一、师德表现(5%)
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1分)
2、工作认真负责,不得玩忽职守。(1分)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1分)
4、教书育人,努力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品德。(1分)
5、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为人师表。(1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项不得分:
a)受党纪或政纪处分者;
b)因玩忽职守造成安全责任事故者;
c)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者;
d)因工作敷衍塞责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者。
二、班主任工作(5%)
1、每学期初能及时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且学期结束时,能根据所教班级情况,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得0、5分。
2、能根据班主任工作计划,实时组织各项活动,并有详实记录,得1分。
3、班主任工作手册记载细致并齐全,得1分。
4、教室及卫生责任区的卫生状况“清洁”以上的得0、5分,其他等次不得分。学生的课间纪律、路对纪律,根据检查情况,“好”的得0、5分,其余等次不得分。
5、教室内布置有国旗、《守则》及《规范》,课表及作息时间表。同时学习园地至少每月更换一次,得0、5分。教室内课桌椅摆放有序,每学期班级财产无损失,得0、5分。
6、能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得0、5分。
三、考勤(15%)
1、法定婚假、产假不扣分
2、全期以下情况之一不得分:特殊性事假(比如红白喜事)不得超过10天(10天内每天扣0、1分);一般性事假不得超过5天(5天内每天扣0、2分);病假:以医院住院发票和住院小结为核定标准。常规性病假不得超过一个月(一个月内扣2分);特殊性病假(比如疑难杂症)则根据中小行政会议核定。旷课不得超过5节(每旷一节扣0、5分);迟到早退全期不得超过10次。
3、在编不在岗人员不享受绩效工资。
四、课时津贴(40%)
1、发放范围:09自然年度所授课程
2、发放标准
(1)以全乡授课最多的教师为标准(满分为40分)分别计算每一位教师应得分值
(2)几种类型人员课时数的处理(计算时按最高靠不重复计分)
a)未带课的.行政人员的课时数按全乡平均课时数计算
b)带主课的行政人员的课时数按实际课时数另加5课时计算
c)非教学人员(指有明确分工的)课时数按平均课时数计算
d)毕业班教师的课时数按实际授课时数另加5课时计算
e)只带常识课的行政人员的课时数按平均数加2课时计算,若低于实际课时数则按实际课时数另加2课时计算
f)超过45人的班级,每超5人,课时数另加1课时。不足5人按5人计算
g)其他的按照课程表实有课时数计算
五、教育教学过程(15%)
1、发放范围:09自然年度教学流程。
2、发放标准与项目
a)备课(含期初教学计划安排)4分
b)上课与学生辅导4分
c)作业布置与批改3分
d)学生成绩检测与评定2分
e)参与或承担公开课2分
3、具体要求
a)备课上课全期有计划有安排并能按计划执行,全期同步完成计满分,月查备课有滞后、缺项,每次扣0、2分。
b)全期完成教学任务计满分,月查每缺一节扣0、3分,建立后进生留守生档案,有计划、辅导有记载,计1分
c)作业批改月查达标合格计满分。月查每缺少或错批改一次扣0、2分
d)全年分两期对学生进行成绩检测,包括制卷、改卷、统计成绩册、试卷分析、评卷五个环节全部完成计满分,每缺少一个环节扣0、2分。
六、教育教学成果(20%)
1、奖励范围(1)09第二学期教绩(14分)
(2)教育教研成果(6分)
2、奖励细则
学年教学成绩奖(满分14分)
a)全年级单课第一名14分,以后每降一名次减1分,保底分7分
b)在上年度的基础上连续上升4个名次以上计14分,后每减一个名次依次减1分,保底分7分
c)未进行全乡评比的毕业班常识课和幼儿班教学科(限一科),按全乡平均分值10、5分计算
d)未带课的行政人员同(3),带课的行政人员按最高靠。
e)非教学人员按平均值10、5分计算
说明:a、b两项取最高一项
2、教育科研奖(满分6分)
(1)优质课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个人教学技能比赛奖、课题研究等(乡2分县4分市5分省6分)。
(2)发表论文论文获奖(乡1分县2分市4分省5分国家6分)
(3)辅导学生获奖(乡2分县3分市4分省5分国家6分)
注:
1、发表论文刊物须是教育主管部门主管或主办,且具CN或ISSN刊号。全国公开发行三项条件缺一不可
2、论文评选须是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且由学校组织评选产生的,其它一侓无效
3、以上同项内容取最高,不同项内容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4
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xx】50号)、《福建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闽政办【20xx】113号)、《关于仙游县中小学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的通知》(仙人综【20xx】18号)及《关于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仙教〔20xx〕1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奖励性绩效工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在县人事、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岗位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努力推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理顺学校内部各类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分配工作全过程实现公开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学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贴、工作量考核、工作业绩考核三部分构成的考核分配方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班主任津贴每班100元/月,其余部分的构成为:工作量津贴占50%、工作业绩津贴占50%。
A1、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每班每月津贴标准为100元。学校根据班主任工作职责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考核合格的按标准领取津贴。
A2、工作量(按下列四个项目的具体课时计算):
1、管理职务职责工作量:
年段长、教研组长工作量折算为每周1课时;中层副职工作量折合为每周2课时;中层正职工作量折合为每周3课时;校级副职、督导员工作量折合为每周4课时;教研员及财务人员工作量折合为每周2课时。
计算方法:学校编制所设的相应岗位中层干部职数×岗位职责工作量÷实有中层干部数=该岗位履行者所得工作量。
参照学校行政干部管理的工会正副主席、妇委主任、共青团书记兼行政职务的,按其兼任的行政职务折合工作量,没有兼任行政职务的按相应低一级行政职务折合工作量。
2、教学工作量:
(1)教师周教学课时:实际教学课时×已聘专业技术等级系数(员级1、助理1.1、中级1.2、副高级1.3)+实际教学课时×学科系数(语、数学科系数为0.2)=教师周工作量(课时)
(2)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代课按实计算,节假日护校按每天6课时折算。属于学校行政人员管理职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能重复计算。
3、学校其他管理岗位职责工作量:按学校教师平均工作量折算课时数。
4、出勤情况(含会议和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病假1节扣0.5节,事假1节扣1节,旷课1节扣5节,迟到或早退1次扣0.5节。非教学人员按工作日参照教学人员酌情折扣。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量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减去班主任津贴,下同)×50%÷学校总工作量(节数)×个人工作量(节数)
A3、工作业绩(含职业道德、业务能力、专业发展、工作成效)。
1、职业道德10%:①爱国守法,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②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敷衍塞责;③关爱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④为人师表,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学校根据以上要点根据不同岗位制定具体考核细节进行量化评分。⑤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不得分:A、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即违反《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规定的20条之一的;B、当年度受效能告诫或党政纪处分的。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职业道德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职业道德总得分×个人职业道德得分
2、业务能力20%:
(1)德育工作10%:①坚持以课堂为主渠道,将德育有机融入教学之中;②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③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④组织内容健康的各类活动,陶冶学生情操;⑤帮助学习困难学生的措施落实。学校根据以上要点制定具体考核细节进行量化评分。
(2)教学常规10%:①认真备课,教案齐全、规范;②从学生实际出发,精心组织教学,改进教学方式;③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学活动;④教学内容科学、正确,不出现知识性错误;⑤及时进行教学辅导,认真批改作业;⑥运用多种方式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⑦坚持课后反思,认真总结教学经验。以学校教学常规量化分值相应得分。
非教学人员:能履行好岗位职责,按本校教师教学常规量化平均值计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业务能力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20%÷学校业务能力总得分×个人业务能力得分
3、专业发展10%:
(1)继续教育5%:①有参加培训的过程记录和总结;②参加学历达标或各类培训,完成规定学分,考试考核合格;③积极参加校本培训以及其他各种进修学习。
(2)教学研究5%:①县级以上公开课、研究课和示范课、课题研究(负责人5分,成员4分)、教学经验总结或论文得5分,中心小学得4分,其他得3分。(不重复计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专业发展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专业发展总得分×个人专业发展得分
4、工作成效10%
(1)教学效果5%:①合格率、巩固率、进步率情况;②学生和家长的反映情况。学校根据其所任班级学科考核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5分、4分、3分、0分。综合科按平均分得分。
(2)育人效果5%:①学生获奖情况;②学习困难学生进步的情况;③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学校根据其所任班级学科考核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5分、4分、3分、0分。
非教学人员:学校根据其岗位职责和工作完成情况及效果等评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10分、8分、6分、2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成效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工作成效总得分×个人工作成效得分
四、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形式及要求
1、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等于各部分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和。
2、学校应将教职工考核情况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金额列表公示。
3、学校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教职工考核量化等工作。
组长:陈世金
副组长:连益利、肖晋渠
成员:工青妇负责人、各科室主任、各小学校(园)长
4、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教代会通过并报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5、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后,除上级文件规定的项目外,不准利用任何账户、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提高现有的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按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当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
(3)当月病、事假累计到达或超过15天的,扣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2、被立案、停职检查的暂缓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待结案后按处罚结果再予以确定。
3、受行政处分的同时受党纪处分的按处分种类重的确定标准。
4、对迟到、早退、不参加集体活动或会议的、无故旷课、旷工的,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制定考核量化办法,适当扣发奖励性绩效津贴。
5、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月或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6、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挂职、支挂教、借调或进修学习等人员,由挂职、支挂教、借调单位出具挂职、支挂教、借调期间的工作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原单位的平均水平发放。批准脱产进修学习人员的工作量按本单位的平均工作量计算。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跨单位流动的人员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并将其按标准测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上缴核算中心或财务中心。
7、以校(园)为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进行量化考核,发放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为做好我校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实施工作,根据《海安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现就做好我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2.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讲求实效;
3.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我校的正式工作人员。
四、校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黄xx副组长:李x
成员:王xx唐xx
五、项目设置及考核办法:
(一)师德师风奖(15%)
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结合学科特点、工作特点实施德育工作,每位教职工给予每人每年全校人均奖15%的奖励。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发师德师风奖:⒈参与有偿家教被查实;2.歧视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被查实;⒊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公共利益;4.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违规推销教学资料、组织征订报刊杂志的;5.学生、家长、同行测评不满意率超过30%的;6.其它违法违纪或师德失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50-100元:⒈不经学校同意私自调课的;⒉无特殊情况,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外出的1小时以上;⒊上班期间,玩电脑游戏、观看视频、从事经商买卖等活动;⒋没有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如学校突击性工作、代课、代班主任工作等)的。
考核办法:领导观察,学生、家长、同行测评,学期考核,年底累计。
(二)出满勤奖(5%)
鼓励出满勤。每年给予全校人均奖5%的奖励。凡病假每天扣款10元,病假必须由本人提供有效证明,否则作事假处理;一月内迟到、早退或中途外出(早退、中途外出要履行请假手续),每累计4次折算事假半天,每月事假1天扣款10元,累计2天以上(含2天)每天扣款20元;旷课每节扣50元;旷工每天扣100元。病假满半个月的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事假每月累计超过7天的,取消当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重症病除外,婚丧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履行职责奖(10%)
对积极接受工作任务,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日常考核合格的教职工发放履行职责奖,发放总量为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0%左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扣除全学期履行职责奖:(1)不履行工作职责;(2)工作态度差、责任心不强,出现重大责任事故;(3)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安全责任事故;(4)其他应实行一票否决的情形。
(四)工作量津贴(30%)
1、满工作量津贴。教职工能保质保量完成期初学校安排的工作,视为满负荷工作,每人给予校人均奖30%的奖励。
2、加班补贴。从严从紧控制加班支出。经校长室批准的突击性加班,每天补贴50元。节假日加(值)班每天30元。学校安排的临时代课,每节5元。社团活动每次10元。学期中途因特殊情况,额外增加工作量的,补贴另计。
(五)班主任津贴及管理岗位津贴(18%)
副校级
中层干部
教科研组长
班主任
任现职教师
非任现职教师
2800
2400-2600
2200
20xx
1600
1400
任教考试科目多班的加100-300元,班主任兼教研组长以上职务的另加200-400元。根据履职情况考核,上下浮动15%左右。连续两学期考核均位列后三名的班主任新学期给予调换。(附考核细则)
(六)工作质量奖(15%)
对在工作中作出贡献、较高质量地完成本职工作的教职工发放工作质量奖。工作质量奖从工作态度、执行常规、工作业绩、突出贡献、安全责任、服务质量等方面考核,将教学业绩、服务质量作为重要奖励依据。工作质量奖占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5%左右,其中90%用于教师考核。
(一)教学人员工作质量百分考核。
1.素质教育过程考核奖(40分)
(a)教学计划(3分)视完成情况及制定质量评定。
(b)备课(12分)根据抽查和定期检查结果综合评定。
(c)上课(12分)结合公开课、教研课、随堂课成绩评定。
(d)作业布置与批改(5分)根据抽查和定期检查情况评定。
(e)听课(3分)每学期教师听课16节,少一节扣0.5分。
(f)校本教研活动(3分)按时参加学校校本教研活动,完成规定教科研任务计3分,一学年内未上一节教研课的扣3分,不参加学校校本教研活动一次扣1分,扣分不封顶;
(g)资料借还(2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向学校交还借用的图书、教学资料、教学仪器的缺一件扣1分(并给予追缴和赔偿),扣分不封顶。
⒉素质教育目标考核奖(60分)
考试科目教学人员依据期末考试均分与第一名的距离打分(综合试卷难度系数),考查科目教学人员视考查成绩和指导活动效果评分。考核采用增值评价,提升一档次加5分左右。
档次
均分距
体育教师
艺术教师
其他考查科目教师
一档55-60
<0.5分
两课两操效果好,体能测试成绩高,体育节效果好
视唱、演奏抽测成绩好,艺术节效果好
考查成绩好,学生会话(实验)能力强,
二档50-55
<1分
三档45-50
<2分
(较好)
(较好)
(较好、较强)
四档40-45
<3分
(一般)
(一般)
(一般)
五档40以下
>3分
(较差)
(较差)
(较差)
(二)后勤人员工作质量百分考核。
后勤人员的考核由考核组参照教学人员百分考核平均成绩评分,评分时依照学校分工,从师德表现、服务态度、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勤政廉洁、安全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民主测评,定等打分。
(七)成果奖(4%)
▲论文奖(含随笔、教案、案例评比等):论文在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学会组织的评比中获奖或在各级CN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给予相应奖励。(如论文如涉及参评费的一律由个人自行支付)
发表论文字数超过3000字的视作同级论文的一等奖,1500~3000字的视作同级论文的二等奖计奖,少于1500字视作同级论文的三等奖计奖。(凡撰写的论文与学校科研课题相关的则提高一个级别给予奖励。此项每位老师每年最高不超过600元)
▲通讯报道奖:在县级以上各类报刊、网络、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宣传我校教育教学为主题的通讯报道,每录用一篇奖60元。
▲课题奖:参与课题研究,通过专家评审结题后,课题主持人奖励额为:县级每人奖200元,市级以上每人奖300元;子课题负责人分别奖励100元、150元,参与研究的老师分别给予80元、100元的奖励。
▲辅导学生竞赛奖: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形文规定参加的比赛,奖额如下表:
颁奖部门
省级以上
市级
县级
镇级
校级
获奖等级
一
二
三
个体获奖奖金(元)
200
150
100
150
80
60
80
60
30
10
团体获奖奖金(元)
1000
800
700
800
700
600
700
600
400
300
200
100
50
团体奖为团体记分的比赛或参演人12名以上的节目。文明班级、优秀教研组可隶属团体奖,优胜奖、优秀节目奖参照等级奖执行。
▲辅导学生发表作品奖:每篇奖励辅导老师20元。每个辅导教师每年累计最高奖励300元。
▲特别贡献奖:对学校有特别贡献或为学校挽回重大损失的,由考核组讨论奖励。学业水平抽测成绩优良,益友任课教师100-300元。
(八)教育科研奖
能按期完成个人专业成长计划,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职工,学校给予相应的奖励。具体为:
▲每学期至少读完一本教育专著并有不少于5000字读书笔记(或博客)的教师每人奖励50元。(50岁以上适当降低要求)
▲每学期字数超300字以上的有质量的教学反思累计达10篇以上的另奖励50元。
▲完成县局优质资源研发的给予相应奖励:完成研发任务每人奖50元,县录用后,教育资源研发人员每人奖励50元。
▲教学基本功竞赛(课堂教学竞赛以上述标准两倍计奖)。
颁奖级别
省级以上
市级
县级
获奖等级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奖金(元)
400
300
200
200
150
100
100
60
40
六、有关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几点说明
1.有关人员的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按海教2号文件精神执行。
2.本方案涉及的所有款项的奖如提到以月为单位计算的,均以每学期5个月计发,一年10个月计发。所涉及到的全校人均奖为统筹相关津贴后的人均奖金额。
3.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人员,除按规定扣除相应的基础性工资外,奖励性绩效工资也要进行相应的扣除;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人员,除按规定扣除相应的基础性工资外,一般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4.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正常工作量、教育教学质量也不错的教师确保不低于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0.8倍。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或工作质量较差或有其他不良表现的人员不设“底线”。
5.本方案经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报镇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经全校教职工大会通过并报县局审批后实施。
本人同意该方案□
本人不同意该方案□
本人修订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职工签名:____________
7月20日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我省高校绩效工资管理政策,增加奖励性绩效投入,优化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管理方式,经20xx年4月22日第15次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对《辽东学院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办法》(辽东学院〔20xx〕262号)部分内容调整如下:
一、调整原则
(一)坚持绩效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并根据一个聘期以来的运行情况局部微调,逐步解决岗位津贴不均衡、不充足等问题。
(二)突出和优化奖励性绩效津贴分配,落实高校绩效工资政策导向,合理调整奖励性绩效内容,增量投入,提高奖励性绩效比重。
(三)体现绩效分配二级管理和重心下移,课时津贴和辅导员津贴统一核算到二级单位,落实单位绩效分配与考核自主权力。
二、调整内容
(一)关于课时津贴的调整
1、课时津贴总额根据学校年度内的财务状况进行设定。课时津贴由超工作量津贴、外聘教师津贴和学校新增津贴额度组成。
2、学校以各单位应承担的教学任务(参考培养方案、专业班级数等)为基础核算课时津贴额度,将课时津贴统一划拨给各单位(包含公共课),各单位自行制定教师课时津贴标准。原定基本教学工作量只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使用,不再作为津贴核定和分配的标准,课时津贴发放标准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3、外聘教师课时津贴纳入课时津贴总额,学校不再另外核定和发放外聘教师津贴。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需要聘用(不得低于各专业类评估的标准)外聘教师,并自行确定课时津贴标准。
4、各教学单位应将本单位年度创收分成资金的30—50%作为附加投入,增加到本部门教师课时津贴总额中统筹分配。
5、课时津贴由课程归属单位核算发放。跨院承担教学任务的,由教学任务归属单位聘用并发放课时津贴。
6、公共选修课课时津贴由教务处统一核算和发放,直接发放到授课教师个人。
(二)关于辅导员津贴调整
1、辅导员津贴总额根据学校年度内的财务状况进行设定。辅导员津贴由专职辅导员津贴和辅导员超工作量津贴构成。
2、学校以学院为单位、以学生数为基础统一核算辅导员工作量和辅导员津贴额度,将辅导员津贴统一划拨到学院,由学院统筹发放辅导员津贴。
3、鼓励各学院对学生管理进行改革,可聘任专业教师承担兼职辅导员工作,改革方案报学生处备案。
(三)关于奖励性绩效津贴的'调整
1、奖励性绩效津贴按年度发放。学校根据各单位绩效结果发放到各单位,各单位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分配档次。机关教辅单位享受学校平均绩效。
2、奖励性绩效津贴由现有的年底绩效+院管基金+保健费(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新增绩效构成。
(1)年底绩效以在岗教职工当年12月份的国家工资前两项(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依据核算。
(2)院管基金和保健费按原文件规定的核算原则核算,并统一拨付到二级单位。院管基金用于院内绩效分配调整,由各单位自行制定发放办法。
(3)学校新增绩效额度以教职工一个月校内绩效为依据,以每个人绩效额度核拨到各单位。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体现绩效导向制订实施细则,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在本单位实施。
(4)当年在岗退休、调离、死亡人员或新入职人员按实际在岗月数折算奖励性绩效津贴。
(四)关于地方津贴的调整
因历史原因,我校校内绩效工资中一直有“丹东地方津贴”、“在职保留额”和“在职职工余额分配”三个项目。根据国家和我省工资政策,此三项早已取消,不应再列入工资项目。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将此三项合并为“地方保留津贴”项,固化于校内工资中,不再随本人职务职级变化而调整。
新入职人员按入职时的职务职级、参考原标准确定地方保留津贴额度,并不再随本人职务职级变化而调整。
三、组织管理
(一)学校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管理工作在绩效津贴分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实施。
1、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工作组,分管人事工作校领导任组长,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计划财务处负责人任成员,由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工作组负责审批各单位实施细则,核算、划拨绩效工资,以及对绩效工资分配发放争议的仲裁。
2、各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或各部门成立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相关工作,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任组长。
(二)各单位要制订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管理实施细则,具体确定本单位绩效津贴发放标准、发放方式和管理要求。
1、各单位应结合本调整意见精神,参考岗位绩效考核要求做好细则编制工作,统筹好课时津贴、辅导员津贴、奖励性绩效津贴以及各单位创收增加投入等的分配和使用,公平公正实施,发挥出绩效工资奖优奖先、激励引导作用。
2、实施细则实行审批制。实施细则应由单位充分讨论,经单位教职工大会通过后,报学校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工作组审批。经批准后在本单位组织实施。
(三)学校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工作组每年度根据学校绩效工资预算统一核算各项津贴分配额度。
四、附则
(一)科研津贴按照最新的科研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学校特设博士学位津贴和学校同意补贴的其他特殊岗位津贴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当年异动人员(在岗退休、调离、死亡人员)的奖励性绩效津贴(年底绩效和学校新增绩效额度)已经统一划拨给各单位的,由各单位负责核算和发放;未划拨到各单位的,一般由学校核算并直接发放给本人。
(三)《辽东学院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办法》(辽东学院〔20xx〕262号)继续执行,办法中与本调整意见矛盾的内容按本调整意见执行。学校其他管理规定中与本调整意见相冲突的按本调整意见执行。
(四)本调整意见由学校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工作组负责解释,自20xx年度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