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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

2025/10/17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 篇1

为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助推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市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渝国土房管发〔〕495号)和《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基本国策,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通过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全县耕地占补平衡,储备建设用地资源,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用地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的原则。

(二)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齐抓共管的原则。

(三)坚持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和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四)村、组集体使用的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应经该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

三、工作目标

完成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申报20000亩,新增耕地面积5000亩。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年8月20日前)

召开县、乡镇、村、组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全县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

(二)项目选址、申报(年8-11月)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集体建设用地复垦相关政策规定,完成复垦地块清查、统计,组织土地权利人(复垦项目区集体经济组织或原土地使用权人)完善相关资料后向县土地整理中心提出项目申请。

1.申报条件

(1)土地权利人自愿。

(2)实施区域相对集中,项目可以村或组为单位实施。一个项目可由不超过2个片区组成,但不得突破同一乡镇2个行政村的范围;一个片区可由不超过20个片块组成,但不得突破一个行政村的范围;一个片块可由不超过相对集中的10个点(图斑)组成,但不得突破一个组的范围。

(3)复垦后具备宜农用途的管护利用条件。

(4)复垦片块能确保实施,实施期限与项目实施方案同步,最长年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半年。

2.申请复垦地块主要类型

(1)已废弃宅基地和一户双宅的须复垦宅基地;

(2)废弃公路和废弃仓库、晒坝;

(3)废弃的乡镇(村)企业用地、砖(瓦)窑、矿山等建设用地;

(4)示范村建设需搬迁的宅基地和其他自愿搬迁的宅基地;

(5)库区、、地灾点移民涉及的建设用地;

(6)新农村建设和村庄迁建腾出的建设用地;

(7)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腾出的建设用地;

(8)其它符合复垦条件的农村建设用地。

3.项目申报所需资料

(1)土地权利人的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申请表(乡镇提供)。

(2)复垦片块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土地权利人提供)。

(3)项目所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乡镇、村建设规划图和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规划图(县土地整理中心提供)。

(4)项目实地现状照片(乡镇以单个区块为单元,分别提供东南西北4个方向具有明显参照物的远、近景数码照片各1张)。

(5)项目区1:10000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统计台帐(县土地整理中心提供)。

(6)项目片块1:500规划图和项目单体工程设计图册(含项目区踏勘报告)(县土地整理中心提供)。

(7)项目责任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书和关于提供的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乡镇提供)。

(8)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协议书(规范样本)。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协议是乡镇人民政府分别与县土地整理中心、土地权利人签订的契约。对依法无法确认土地权利人的废弃农村建设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与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签订复垦协议。

项目测绘和设计应具有双重资质的中介机构分片区负责完成测绘和设计工作(含竣工测绘)。中介机构应提前介入项目选址工作,对项目选址和申报工作进行指导,协助做好项目入库前的相关工作。

县国土房管局负责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审定后的资料由县土地整理中心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备案和申请入库。

各乡镇按照规定,应对土地权利人的各项补偿补助进行公示,公示后确定的补偿补助费用纳入项目成本。

县土地开发公司负责组织项目施工招投标、工程监理和实施。项目区土地权利人三分之二以上有施工意愿且具备施工条件的,土地平整工程部分原则上可由土地权利人实施;项目单个片块田间道路和农田水利工程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下的,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项目区土地权利人实施,施工费用由县土地开发公司按标准划拨给所在乡镇,由乡镇对参与工程施工的土地权利人据实兑付。

项目完工并完善相关资料后,由施工方自验,自验合格后向县土地整理中心申请初级验收,初级验收需整改完善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完成后,由县土地整理中心向县国土房管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国土房管局组织专家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复垦成果确认并完成取证工作。

五、资金管理

(一)资金组织

县土地开发公司是集体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筹资人。所筹复垦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和监督。

(二)资金使用

1.项目入库后,筹资人按项目预算中前期工作经费的50%拨付给县土地整理中心,由县土地整理中心支付给各中介机构,余款待指标获得资金后结算;对项目涉及的补偿补助资金,筹资人按预算标准统一拨付给项目乡镇,由项目乡镇支付给项目涉及的权利人;工程施工费由筹资人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给施工单位。

2.工作经费待取得合格证后由县财政按以下标准结算:一是按确认后的新增耕地面积2000元/亩的标准拨付给县国土房管局(其中:按667元/亩的标准支付项目所在地国土房管所);二是按确认后的新增耕地面积2000元/亩的标准拨付给土地整理中心;三是按确认后的新增耕地面积2000元/亩的标准拨付给乡镇人民政府(其中:按667元/亩的标准支付项目所在村民委员会)。项目进入施工阶段后,县财政支付工作经费的30%给部门和乡镇。

(三)利益分配

1.指标进入市农村土地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地票”指标交易完成后,除去建设用地复垦成本后的利润按以下比例安排使用:10%留乡镇、村,用于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建设,其余部分留县财政作为全县建设用地复垦发展基金和其他涉农建设资金。

2.县土地开发公司所需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投资款及利润待取得合格证后由县财政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专户中拨付。

六、补偿补助标准

(一)对未转户退出农村宅基地的农户的补偿

1.房屋拆迁补偿:根据房地产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分别按砖混结构300元/㎡、砖木结构240元/㎡、土墙结构180元/㎡三个标准进行补偿(注:凡获得国家移民、异地扶贫和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等有关政策补偿补助的,此项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2.节约宅基地补偿:按房地产权证载明面积,按20元/㎡标准进行补偿。

3.其他补偿:对拆除的构筑物、简易房等参照我县现行征地补偿标准据实补偿,对宅基地内的其他附作物按2000元/亩包干补偿。

(二)对转为城镇居民并退出农村宅基地的农户的补偿

除按(一)标准进行补偿外,还增加购房补助。补助标准为:以一个房地产权证为一户,在主城区(或县外)购房的按10000元/户标准补助,在县城购房的按15000元/户标准补助,在乡镇购房的按8000元/户标准补助。

七、考核奖惩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稳步实施。县政府将把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年终考核,对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的乡镇,由县财政按每亩200元的标准给予工作经费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乡镇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扣减相应比例的工作经费。

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 篇2

一、基本情况

xx村位于xx乡西北方向,平均海拔731米,为xx乡场镇所在村,下辖8个村民小组,共有农户326户,人口1220人。全村耕地面积691亩,林地面积15004亩。全村经济收入主要以种养殖业和务工为主;产业发展以种植纸浆竹、三木药材、有机茶叶、玉米为主;交通要道主要以大老路为主,贯穿xx村1、2、4、5、7组。

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基本原则

建设幸福美丽新村。按照“业兴、家富、人和、村美”和“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要求,以特色产业发展和设施完善提升为抓手,以助农增收和人居环境改善为目标,坚持新建、改造、保护相结合,将灾后重建、旧村落改造、产业发展、连片整治有机结合,全面统筹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生态保护,加快推动完善新村产业、交通、通讯、饮水、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民主权利,加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和环境治理,切实改善和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坚持产村相融,大力培育发展优势产业,做强富民增收产业支撑,全面建成一批基础设施完善、社会稳定和谐、环境优美整洁、产业兴旺发达、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美丽新村。

三、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项目

(一)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约需资金:60万)

1.xx村群众活动中心前修建便桥一座,跨度15米,宽2米,预计投入12万。

2.新增和维修xx二组到xx村群众活动中心段的青石栏杆500米,每米计划造价400元;xx村一组聚居点路面硬化、化粪池排污设施建设150米,涉及13户,预计总投入资金27万。

3.国道“351”辅道沿线进行微田园打造及房屋改造,预计投入资金21万。

(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约需资金:2万元)

爱心图书室。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整合已建成的村农家书屋,室内桌椅能同时满足10人以上使用,各类实用图书不少于2000册,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报纸期刊不少于30种,预计投入资金2万。

四、项目保障措施

1.项目责任

县农工办:按照项目实施的要求,对项目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xx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落实项目的推进,协助技术人员实施项目工程等工作。

xx村村民委员会:负责辖区内项目实施的组织、联系,协助技术人员开展工作。

2.资金管理

全面推行建设资金使用、项目安排的公示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投入和项目的管理。严格实行资金按项目投入,切实做到立项有论证、预算,中间有检查、监督,完成后有验收、决算,保证扶贫项目、资金公正、及时地用于项目实施中。保证扶贫资金投入使用公正、透明。

3.组织保障

项目村上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村支书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专抓项目的建设。

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 篇3

为充分发挥网络在交流经验、传承文明、服务大局中的积极作用,促进网络信息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扩大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互联网上的影响,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我校响应XX市创建文明办公室的要求,在发展网络文明志愿者,在教育活动中积极引导学生,在网络活动中积极传播文明、遵守积极向上的价值观。为组织好我校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工作要求,以提升文明素养、争做文明使者为主题,以宣传自觉遵守网络文明、倡导推行文明上网为重点,以提高居民在网络环境中文明素质和减少不文明现象为目标,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共同构建积极、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逐步形成多领域、全覆盖、深层次的“文明上网”服务体系,努力培养富有理想、品德高尚、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星子人。

二、志愿者选拔条件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热心精神文明建设,熟悉网络宣传工作,具备较好思想文化素质和文字写作水平;服从组织分配,志愿参加网络文明传播活动,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掌握网络技术和网络传播方法。

三、主要工作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收集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态、创建成果、先进事迹等情况,向省、市文明网编发相关文字、图片及音视频材料。

2、围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撰写重要稿件和评论文章,供省、市文明网,重点新闻网站及各地相关网站刊发。

3、通过撰写博文、讨论、留言发帖等方式,参与各级文明网组织的网上讨论;通过论坛跟帖、撰写博文等方式,积极引导网上舆论,传播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内容。

4、利用博客、论坛、qq、msn等网络互动阵地,发表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言论,积极传播推广网络文明;宣传推广我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先进典型。

四、考评机制

1、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列为年度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进行量化考核。

2、量化要求:①每月一篇原创文章;②每月一篇文明相关的博客或投稿;

3、根据工作情况适时召开总结会,交流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典型。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志愿者要充分认识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具体举措,特别是对我校的学生及学生关注的事件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和抓手。

2、示范引导,宣传推广。要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学校既要积极联系上级省、市、区文明创建部门,把本校的先进典型和好人好事进行投稿,同时要积极利用博客、空间、微博、贴吧、论坛等交互型媒体进行正确价值观的传达。

3、重在落实,务求实效。在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活动中,要突出网络文明道德主题,强化交流互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吸引广大网民的参与,使“文明上网”成为广大网民的自觉行动,并使文明行为辐射到广大群众的社会生活之中。

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四化同步”、城乡统筹和“三农”优先的要求,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的,以乡村规划建设为引领,以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以示范带动发展为突破,以镇村为主体,以创新社会管理为保障,着力培育和建设一批特色鲜明、村容整洁、环境优美、基础完善、生活殷实、乡风文明的“美丽乡村”。

二、工作目标

从20xx年开始,全镇共选取王庙村、黄沟村、柴林村、桑村村等3个村庄作为“美丽乡村”创建试点,力争通过3年努力,到20xx年底这3个村庄通过考评验收,全镇“美丽乡村”建设整体水平有明显提高。自20xx年起,在总结创建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继续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其他村庄,进行分类、分批整治改造建设,逐步使“美丽乡村”建设转入常态化。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村庄建设。

一是编制建设规划。试点村要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需要,依据小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配套”的要求,科学编制详细、明确、可行的建设详细规划,明确在产业发展、村庄整治、农民素质、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目标和措施,规划编制要按照尊重自然美、注重个性美、构建整体美的要求,充分考虑人口变动、产业发展等因素,预留建设发展空间。既要考虑当前农民生产生活所需,又要考虑农村人口、环境的综合承载能力;既要考虑农村水、电、路、气、厕、卫等设施综合配套,又要重点突出文化、卫生、环境保护等较大公共设施项目的有序、有效安排。

二是科学改造提升。按照村庄建设规划,优化村庄路网布局,合理设计主要街道、小巷胡同,打通村内断头路。结合乡村文明行动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农村危房、旧房、空心房改造和墙体立面整治,装扮美观舒适住宅,改善农户住房条件。推广应用农村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配套庭院环境卫生设施,全面完成改厨、改厕。鼓励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新房,严格管控无序违章建房,从严查处违章违规建房行为,促进村庄整体风貌协调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三是建设新型社区。把“美丽乡村”建设和创建新型农村示范社区结合起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推进合村并点,集中连片规划建设一批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新型农村示范社区。按照“配套、完善、提升”的要求,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周边环境建设,增强社区服务农民的能力。

(二)整治村容村貌。

一是提升硬化水平。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开展村庄主次干道硬化。主街硬化率达到100%,小巷硬化率不低于70%。主街两侧铺有路沿石,街巷建有排水设施,形成纵横有序、便捷舒适的村内路网。

二是提升绿化水平。加快村庄园林化、庭院花园化、道路林荫化建设,积极倡导庭院绿化,鼓励农民栽植经济林木、观赏树木。推进路旁、水(渠)旁、村旁、宅旁等“四旁”绿化,配建街头绿地和小游园,形成四季有绿、三季有花的多层次立体绿化效果,村庄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

三是提升亮化水平。对村内主要街巷及公共场所,采取各种方式实施亮化工程,有条件的村庄应安装太阳能路灯。加强对公用照明设施的管理维护,提高夜间照明效果。

四是提升净化水平。建立村内卫生日常保洁机制,推行“户收集、村集中、镇街运转、区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方式,按每5-10户不低于1个的标准配备垃圾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密闭式垃圾收集箱、垃圾清运车;设立环境卫生专管员及环卫清洁队伍。同时,全面清理村庄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推行“三堆两垛”(沙土堆、粪便堆、杂物堆、柴草垛、砖石垛)定点存放。妥善处理并积极利用禽畜粪便,鼓励村民使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五是提升美化水平。对村内主要街道两侧建筑、墙壁进行统一整洁或粉刷,合理布局宣传栏、文化墙等,形成整洁有序、特色鲜明、实用美观的景观效果。整治村内影响观瞻的陈旧电线电路,坚决杜绝乱扯乱挂现象。

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 篇5

根据省、市美丽乡村建设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为目标,从20XX年起分级分步推进中心村建设,到20XX年,实现村庄布点规划保留的全市中心村建设全覆盖,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农民幸福生活美丽家园,到20XX年底80%以上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其中60%达到省级中心村要求,40%达到市县自主建设中心村要求)。20XX年起,对有旅游发展潜力的村,力争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打造成3A至4A景区。

二、工作任务

从20XX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采取分级分类分步建设的办法,对我市103个中心村,分省级、市级、县级、乡级,按不同内容和标准建设,到20XX年底实现四级中心村建设全覆盖,到20XX年对未达标的中心村进行提升,力争80%以上中心村达到建设要求。

1.省级中心村31个。2013-20XX年已建成18个,结合乡村旅游进行建设,结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建设。20XX年建设6个,20XX年建设7个。

2.市级中心村19个。20XX年建设6个,20XX年建设6个,20XX年建设7个。

3.县级中心村25个。20XX年建设7个,20XX年建设9个,20XX年建设9个。

4.乡级中心村27个。20XX年建设8个,20XX年建设9个,20XX年建设11个。

三、建设内容和标准

1.省级中心村。严格按省定内容和标准进行建设。

2.市级中心村。按照低于省级中心村标准进行建设。

3.县级中心村。重点对村庄进行“三清四改五化一推”(“三清”:清垃圾、清河道、清沟渠;“四改”:改水、改厕、改路、改圈;“五化”: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一推”:推广沼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具体内容和标准见附件1)

4.乡级中心村。重点进行村庄整治、庭院整治、环境整治、卫生整治。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三年全覆盖工作领导组,市长为组长,市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和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负责三年全覆盖工作,确保三年完成各级各类中心村建设任务。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根据三年全覆盖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确保按年度完成建设任务。美丽乡村建设领导组要构建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和考核机制,各乡镇、街道要抓好组织协调、资金整合和督查指导,推动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2.加大资金投入。健全“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共建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省级中心村旅游发展型按250万元/村,社区功能型按200万元/村进行奖补,市、县、乡级中心村分别按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标准进行奖补。在财政预算安排时,市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按照5%以上的比例增长。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和社会资本参与度,引导民营资本投入美丽乡村建设,形成规模化效益。

3.加大项目整合。建立涉农项目整合县级“一把手”负责制,编制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整合总体规划,完善协调机制,规范整合程序,确保涉农项目资金更多地投入到各级中心村建设。乡镇和村在自身财力许可范围内,增加投入,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其投工投劳,开展力所能及的筹资工作。重点整合旅游资源,逐步做到美丽乡村建设向乡村生态休闲旅游发展转变,在美丽乡村建设产出上做文章。文旅部门要加强指导,特别要加强家庭农场、农家乐、公厕、停车坪等建设的指导,按照旅游标准进行建设。

4.完善帮扶机制。进一步完善市级领导联系乡镇和市直单位帮扶美丽乡村建设制度,市领导每年必须到联系乡镇和中心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调研、指导等活动;市直单位必须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中层干部具体负责包村工作,重点加大对联系中心村建设的帮扶力度,从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方面对联系村实施有效帮扶。

5.强化考核指导。20XX年、20XX年省级中心村分为旅游发展型和社区功能型两大类,旅游发展型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分年度实施,重点突出旅游发展元素和文化元素,突出亮点,在特色上做文章;社区功能型重点在功能配套、基础设施完善上做文章,投入上要控制,无需大拆大建,关键在村庄整治和环境治理。同时将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三年全覆盖完成情况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完善现有的中心村考核体系,改进指标设置、考核方式方法,形成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美丽乡村建设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