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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读物进校园方案

2025/11/03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课外读物进校园方案(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课外读物进校园方案 篇1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具体实施方案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二条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适宜性。符合中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四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五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六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七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条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学校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第十一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

课外读物进校园方案 篇2

中学生滥用手机已经成为校园管理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主要危害有:一是学生长时间进行网上聊天、打游戏、看视频等活动,影响睡眠,分散精力,浪费时间;二是通过手机容易沉溺于不健康的网上信息,影响了中学生的'道德成长;三是使用手机过多和家人及外地同学联系,不利于中学生自理能力和立精神的形成。为此,我们特制定如下制度。

1、一(8)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得携带手机入校。

2、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通过校园固定电话、班主任电话、班主任办公室固定电话,生活老师值班电话、校信通或班级共用手机等方式和家庭进行联系;家长还可以直接通过班主任手机与学生进行联系。

3、个别情况极其特殊的学生如果确实需要携带手机入校者,需家长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根据学生平时的表现及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把本班同意其带手机的学生名单备案。凡发现未备案学生携带手机,视为重违纪,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5、凡带手机的同学,其手机平时由班主任保管,原则上只允许学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时由班主任发给其使用,平时不允许私自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机及充电。

6、凡发现有违上述规定而滥用手机的学生,一要没收其手机,二要通知其家长并回家省一周以上。对多次违上述规定的学生,予以劝其退学之处分。

课外读物进校园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要求,规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程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

二、基本原则

一是把握方向,守住底线。课外读物推荐和选用工作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进校园课外读物必须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规定或存在《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

二是疏堵结合,分类管理。把控课外读物进校园的主要渠道,明确要求和流程,实行分类管理。各类进校园的课外读物须按照“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方案。

三是加强研究,创新机制。对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需要加强研究、创新机制,要积极探索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数据库,实现相关信息备案、管理、检索和分析等功能,提高管理效率。要组建专业力量加强风险防范、专项清理等管理工作研究。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图书馆建设,发挥主渠道作用

1.增量提质馆藏图书,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

作为课外读物进校园最主要渠道,学校图书馆(幼儿阅读室)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指导目录,结合学校教育教学需要,积极扩充馆藏图书数量,确保提升馆藏图书品质,充分满足学生阅读需求。

2.建设图书馆课程,丰富学生阅读活动

重视学生阅读素养和学习能力的培育与提升,加大学校图书馆(幼儿阅读室)课程建设力度。定期开展新生入馆教育和图书馆利用教育,组织全校教师共同开发与学科教学融合的图书馆课程。组织开展名师导读、读书沙龙、新书推荐等分享交流活动。

3.加大图书馆建设力度,提升服务能级

学校要根据图书馆建设相关标准,加大空间改造、资源配置和信息化环境建设力度,按照《管理办法》要求优化现有馆藏图书资源,提升图书馆服务能级,使学校图书馆(幼儿阅读室)成为学校教育资源的“配送中心”、学生自主学习的“文献中心”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交流中心”。

(二)梳理课外读物来源,规范进校园渠道

1.严格遴选各类捐赠读物。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学校要按照《管理办法》加强审核,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2.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学校对各级各类需要在校园内使用课外读物的活动都要进行审核,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3.建立教师荐书管理制度。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由学校负责人认可,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学校备案。

4.探索建立学生读物自治管理制度。学校应将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要求纳入校纪校规以及年级和班级公约等制度规范,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引导,探索建立学生自带读物进校园自治管理制度。

(三)完善细化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和选用流程。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由学校(幼儿园)每学年推荐一次,也可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适当增加推荐次数。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可由学校管理人员、学科教师、图书馆专业人员、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初选目录推荐小组,共同参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对选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渠道推荐的课外读物要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2.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自查清理机制。按照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方案,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进行专项清理。并且以学校、年级、班级等为单位,有效探索进校园课外读物自查机制,提升学生阅读品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3.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应急机制。充分做好预案,防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筑牢问题读物进校园“防火墙”,守住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底线。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各县(市)区要全面把握本区域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落实专人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监督检查;组织专业培训,提升相关人员遴选、审核课外读物的能力;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工作报备制度,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情况开展抽查,将相关管理纳入学校绩效考核指标。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责任主体和管理主体,党政要齐抓共管。学校要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学校管理部门、学科组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学校应向师生和家长主动公开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并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写进校纪校规,严格执行。教师对学校推荐的书目负有导读和导学责任。

(二)开展督导督查,严格问责制度。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纳入督导范围,对相关要求全面落实的情况,以及课外读物发挥育人实效的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于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管理监督不力、校园推荐图书存在质量问题、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图书等行为要严肃查处、问责整改。

(三)加强协同治理,营造良好氛围。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探索建立课外读物协同共治模式,协同政府出版管理部门关口前移,把好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管好出版源头,确保正式出版物质量。加强对中小学图书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功能,协同相关部门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推动书香校园建设。

课外读物进校园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和减负措施的有关要求,让课外阅读活动起到实效,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思考习惯,推动读书活动持续扎实地开展,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加强我校“课外读物”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二、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工作措施

1.成立“康城小学课外读物管理委员会”,成员由语文教研组长、语文教师代表三名、图书管理员、家委两名组成。

2.课外读物进校园遵循的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3.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4.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审核机制。

(1)推荐给学生的书单必须由“康城小学课外读物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

(2)校外宣传、捐赠等图书,必须由“康城小学课外读物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

(3)学校印发的校本教材、资料等,必须由校级领导、教务处审核通过。

5.加强课外读物管理。

(1)定期清理。主要由图书管理顾问、语文教师、行政团队组成,一个学期两次,根据图书选择的原则和标准对图书馆、班级图书角进行清理。同时加强对学生、家长的访谈,了解学生阅读的.内容,多途径对课外读物进行管理,确保不让学生接触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人物,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存在违反宗教政策内容、存在低俗媚俗庸俗、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书籍。

(2)每学年推荐一次课外读物,推荐的流程是初选、评议、确认、备案。初选由年级组任课教师提出初选目录;评议由教研组负责审读,重点根据原则和标准审议适宜性,提出审议意见;由“康城小学课外读物审核委员会”负责把关,统筹数量,确认结果,并报送学校行政会备案。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四、落实时间

1.落实统一指导的时间。

每周开设一节读书校本指导课。教师要做好指导阅读的备课、上课、阅读效果检查等工作。要运用指导课激发学生的阅读热情,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要让学生按时完成适量的、形式多样的读书作业。

2.落实学生自由阅读的时间。

学生在上、下午到校至上课时间为自由读书时间。期间由班级学生自主管理,教师下班进行指导。

五、创造条件

挖掘空间,创造阅读条件。我校以图书馆为基本保障的阅读条件下,增设了班级图书角、二楼图书长廊、架空层阅读中心等阅读区域,为学生创设随手可取、随时可读的阅读条件。加大书香校园建设,健全学校图书馆、班级图书角管理,开放学校图书馆图书资源,拓展学生阅读活动,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的功能。

六、搭建平台

1.开展好班级读书活动。组织开展一次读书成果或方法交流活动。借助智慧阅读管理平台——“知阅学堂”,对班级共读任务质量进行检测。

2.开展好年级组读书活动。每年级组每月要开展一次读书专题交流活动。

3.开展好校级读书活动。每学年举行一次全校“读书节”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搭建阅读展示、交流的活动平台,鼓励学生人人参与,营造良好阅读生态。

课外读物进校园方案 篇5

为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范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进入我校的课外读物必须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 原则上学校每学年推荐一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为初选、评议、确认、报备四个环节。学校教导处、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员提出初选目录;各学科分管领导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审查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备案。

三、 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自愿购买为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学校要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以外的课外读物进行指导。

四、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五、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六、 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

七、 受捐赠的课外读物要明确来源,由学校进行审核把关,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备案。

八、 针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九、 落实学校图书馆管理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完善引进、岗位聘用、培训进修、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强化图书采购人员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供货渠道正规,图书来源可靠,采购流程规范,切实保证质量”。

十、 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